陈嘉映:说理之为教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56 次 更新时间:2011-04-24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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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映 (进入专栏)  

这个世界有理可讲吗?在愤世嫉俗的人嘴里,这个世界是个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的确,这个世界并不怎么温良恭俭让,有时会很残酷,我们每个人对此都要心里有数。不过,我们还是忍不住要讲道理。比如,你不同意愤世嫉俗者的主张,他多半给你举出一连串弱肉强食的例子,揭露脉脉温情面纱下的冷酷算计。总之,他尝试说服你,而不是扑上来咬你一口。

听听周围的人说话,听听法庭辩论,读读报纸杂志,浏览网上言论,到处能听到说理。是,好多言论只是在发泄不满,在谩骂,此外却也有好多言论在讲理。愤世嫉俗者笑道:哈哈,什么讲道理,不过是在宣传在欺骗罢了。是,很多时候,人们只是貌似在说理,其实是在宣传,是在欺骗,我们对此也要心里有数。不过,这反过来说明我们还是相信说理,要么他干嘛做出说理的样子来宣传、来欺骗呢?

平实而论,说理是一种重要的人类活动,近代以来,说理变得愈发重要。科学讨论的兴起,法庭辩论制度的推广,都是突出的体现。现在,连我们带孩子也兴说理。现代政权极重视宣传,其实也从另一个方面表明了说理的重要性。我们事实上有时通过说理改变他人的看法,赢得支持,我们自己有时也被他人说服,从而修正自己。

不过,作为改变他人看法的手段,我们仍不可对说理抱有过高的期待。人们有时能被说服,但“说服”不一定全靠纯而又纯的说理,说服往往夹杂着哄骗、纠缠、利诱,甚至暗含威胁。即使在比较纯粹说理的场合,例如在学术和科学领域,说理也只是胜出的一个因素。演化论已经积攒了一个半世纪的证据,并且对特创论的方方面面加以批驳,特创论还是有很多人信。至于我们在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立场,更不容易被一番道理说服。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何时能说服对方改变立场?在这些事情上,我们常见争辩双方各自滔滔雄辩,却少见谁当真说服了谁。

何况,要改变他人的看法,说理不见得是最有效的手段。训练、实地考察、引征权威或大多数人的看法、恳求、纠缠,这些途径若非更加有效,至少同样有效。说理不成,我可以动之以情吧。大多数人读小说、看电影,不读论理文章。一篇《汤姆叔叔的小屋》,一部《猜猜谁来吃晚餐》,改变了很多人的种族歧视态度,被一大篇道理说得改变了态度的人恐怕不多。有社会学家研究人们归信于某种宗教的过程,得出的结论是:归信的首要因素是感情纽带,对陌生人传教则很少成功。此外,还有“不言而教”呢,榜样往往比用道理来说服更具“说服力”。最后,还有宣传、欺骗甚至金钱利诱、武力威胁。安陵君的使臣唐雎跟秦王说理:“安陵君受地于先王而守之,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里哉?”理是这个理,可惜秦王不听。唐雎最后不是靠说理说服了秦王,他挺剑而起,使秦王承诺不吞并安陵。美国哲学之祖皮尔士说到不断重复一个看法颇可收确立信念之效,戈培尔更有“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为真理”的妙论。这些手段也许不够美好,但很难否认它们改变人们看法的效力。我们本来准备推举张三来当我们艺术研究院的主任,但有人愿出1000万资助,条件是让李四做主任,我们不会改变主张吗?我们一定是见利忘义吗?利益不也可以是一种重要的理据吗?

那么,说理的优势在什么地方呢?我们会想,比起小说、电影、宣传、利诱,说理是最理性的,因为说理依赖于事实与逻辑的力量。小说可能影响这个人却完全影响不了另一个人,而事实和逻辑有一种强制力,铅比铝重,3×7=21,这些是人人都不得不接受的。

然而,我尝试说服某人,从来不是因为他不承认铅比铝重或不承认3×7=21。我们通常说理,并非严丝合缝地由铁定的事实与无瑕的逻辑组成。哪个深厚的看法能够充分还原为事实和逻辑?上帝存在的证明,不存在上帝的证明,共产主义必将到来或不可能到来的证明,都不是用铅比铝重或3×7=21这样的方式构成的。

说理的依据,必须是争论双方都能够承认和接受的东西。但承认你的理据又怎么样呢?你的理据之外,还有千千万万理据。你我怀着不同的立场和希望,会选择不同的理据。以色列人要把耶路撒冷据为故土,自能提出强有力的历史依据;阿拉伯人要把以色列人赶出中东,也能列出一整批历史依据。事实纷繁,道理没有数学公式那么清晰,所谓事实和逻辑的力量,很难与能言善辩区分开来。英国大哲伯纳德·威廉斯话说:“‘理性的强制力’几乎不可能与说服的力量完全区分开来。”我们的根深蒂固的看法,依赖于众多细微的、难以标明的线索,我们并不因为多一项理据少一项理据就必须改变看法。你滔滔雄辩,说得我哑口无言,可我仍然不愿接受你的看法——这一定是我不理性不讲理吗?你用“逻辑”证明了我的两只手并不真实存在,但若我连我有两只手都不相信了,我为什么要相信你的“逻辑”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呢?无论无神论者举出多少事实为自己作证,笃信上帝的人仍然可以问:还有什么事实比上帝存在更加千真万确呢?

对人情事理懵懂无知,只是从学院捡来个什么理论几条法则,便以为自己掌握着逻辑的强制力,谁要不服,谁就是非理性的、不可理喻的生物。庄子最早讲到“服人之口”,说的不是通过威胁利诱让人口不敢言非,倒是“鸣而当律,言而当法”。与暴力、利诱、欺骗相对照,逻辑的力量是内在的,但与心悦诚服相对照,逻辑的力量是外在的。

生活世界中的说理从来不具有数学证明的强度。你说服我,是把我此前不接受的结论连到我已经理解的道理上来。我虽然不曾想到这个结论,但它是可理解的,亦即,它合于我已经具有的对世界的理解,合于我所理解的世界。与其说说理的目的在于从智性上使对方臣服,不如说说理旨在创造新的理解途径,你的论证充当了重新组织我的理解的干线。我借助你的论证理解了这个结论,而不是被你的逻辑逼着接受它。我如果不明白在什么意义上我的两只手并不真实存在,你让我接受这个结论有什么意义呢?反过来,我本来为了证明市场万能开始了我的经济学研究,即使我最终的研究结果否定了我最初的看法,我并不因此徒劳一场。

理当然不能只是一个人的理,但它也不是飘在天上与人无关的东西。理通过理解与人相连。我们不要只看逻辑的强制力,我们还要看理的渗透力或穿透力。说理需要与向之说者的自我连起来。深刻的道理要透达人心。

说理不仅不局限于一造说服另一造,甚至也不局限于相互说服。我们须更广泛地把说理理解为一个共同努力获得理解的过程。在这个基本意义上,你尝试加以说服的一方,他自己希求理解,希求真理。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朱熹解曰:“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开其意。发,谓达其辞。”庄子视说服的至境为心服,心悦诚服,这不是虚悬过高的标准,而是发说服的真义。

“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这句话,就连在“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之后。在一事上说服别人,尚不是说理的目的;说理的目标要更高些:通过在此一事上的说服,让对方获得理解,让对方自己获得理解的能力。说理的目标,若从根本上说,与其说是在此一事上让对方接受自己的看法,不如说是一种心智培育——说理是一种教化。

我们不要把目光总盯在说服他人达成共识上面。对说理来说,提升理解是首位的,是否达成一致看法倒在其次。哲学家虽然提供过很多美妙的论证,但他们并没有让我们获得共识。迈蒙尼德为上帝存在提供过出色的证明,谁由于这种证明信教或改宗?芝诺论证一番,结论是阿基里斯永远追不上乌龟,贝克莱论证一番,结论是外部世界并不存在,谁信过?还有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必然到来的证明。伟大的哲学家没证明过什么,他们为我们理解世界开辟了新的道路。依此,我们也许就不会再因为哲学史中虽俯拾皆是精妙的论证却始终不曾把哲学家引向一致的结论而感苦恼了。哲学家那些精妙的论证为我们提供对世界的新理解,但没谁由此提供出关于世界的惟一真理。

强势理性主义者把理当作摆好在那里的东西,无论什么时候拿出来,它都具有让人不得不接受的力量。自己手握真理,一番论证之后,持相反看法的人们自会弃暗投明。他们愚蠢地相信,听完他讲的道理,别人若还坚持相反的看法,那只能是因为他们愚蠢,甚至因为他们邪恶。我对这种态度充满警惕。他们的自大不仅来自对说理的浓厚误解,也来自远为世俗的方面——他们所持之理,是理学一统天下时的理学之理,是科学主义一统天下时的科学真理,是学院理论尽收国家基金和国际奖项时的学院之理。孔子的儒学与称王称霸的儒学是两种儒学。面对强势者的一套套道理,我们要说:“你别跟我讲道理”。

“你别跟我讲道理”并非都发自强权者。事实上,尽管强权者心里一直默念“你别跟我讲道理”,他在这个时代嘴上倒不这么说,他倒是总做出一副颇有道理的样子。那些处在被说服地位的人,年轻人、女人、弱势者,也会说“你别跟我讲道理”,他们说这话时的涵义与强权者判然有别。弱势者固然因无权无势而弱势,但他们也经常是因讲道理讲不过你而弱势。年轻人对一套一套大道理的警惕乃至反感,并非一概来自青春期反叛心理。年轻人的自我正在成形,保持自我以让它自然生长至关紧要,他需要的是培育,需要某些东西来辅助他的生长,而不是需要一套套泰山压顶的道理来把他从头塑造。说理亦有其境其时,这个“境”这个“时”不是附加在现成道理之上的东西,它内在地构成说理。不当言而言,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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