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企业家应当是君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0 次 更新时间:2011-04-0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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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与作家们的纠纷出现了新的动向:截至3月29日12时,百度文库中非授权文学类作品基本被清空,删除率超过99%。但是,这就是君子解决这个问题应有的态度么?显然不是。

也许,百度公司此举乃是在贯彻其总裁李彦宏的指令。当百度与作家们的谈判出现巨大分歧后,李彦宏公开宣称,如果百度文库不能有效地清除盗版,百度文库甚至可以关掉,虽然他也指出,“百度还是希望与版权方、作家达成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看起来,百度没有寻找这样的方案,而是通过删除的方式变相地关掉百度文库。

这样的态度令人吃惊。但这不过是欲盖弥彰之计,而关掉也不可能逃避已经造成的侵权责任。有人说,现有的法律无法对于百度文库是否侵权作出明确的界定。这样的说法恐怕并不正确,否则,作家们也不会理直气壮地找百度论理。那么,这样的侵权责任绝不因为百度关掉百度文库就可以躲避。法律可以追究已经实施的侵权行为责任。因此,百度文库即便已经删除了某作家的作品,他仍然可以继续追究百度文库的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

而关掉百度文库,也更加坐实了人们的怀疑:百度也许从来就没有想过做一个诚实的电子书籍销售商。也即通过公平的商业交易方式,连接作家和读者,让读者方便地阅读文学作品,而作家们也可以获得应得的收益。假如百度有这样的想法,那么,它从一开始就会尊重作家,寻求获得他们的授权。假如百度有这样的想法,那么,当作家们提出侵权投诉,并且集体提出抗议后,百度也会积极地回应作家们的诉求,本着建设性的态度寻找妥善的解决方案。

这不仅是对作家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对读者负责任的态度。因为,很多读者已经养成了通过百度文库阅读文学作品的习惯。百度文库大规模删除文学作品,将给他们带来巨大的不便。而作家们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可以把读者的不便降低在最低限度,最起码可以给读者一个选择:不读,或者缴纳一定的费用阅读。

但是,百度没有这样做。李彦宏的话表明,百度似乎没有把百度文库当成一种诚实的生意,严肃而认真地做。相反,百度从一开始就把百度文库当成一项投机性事业来操作。最初,百度文库利用作家们的疏忽和无力,容忍或者直接从事大规模的网络盗版活动,以为自己积聚人气。一旦作家们觉醒,采取比较有力的集体行动维权,百度则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逃避。而在逃避自己对作家们应负的责任的时候,自然也把自己对读者应负的责任抛弃到一边。用古人的话说,这就是“小人”之行。

也许在百度,这样的做法只是例行常规;也许,在当下中国的网络产业,这样的事情已经见惯不怪;或者更广泛地,在当下中国的企业界,这样的做法甚至不是最恶劣的。但是,无论如何,这不是一种正确的做法,不是君子之当为。而李彦宏、中国的网络产业新贵们,以及中国的企业家们,如果不能具有君子意识之“自觉”,约束自己,承担自己作为企业家分内应有之责任,那他们永远不能成为令人尊敬的企业家。

这个时代的人,因为看惯了伪君子,而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君子这样的人。他们进一步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也不需要君子,只要小人们相互博弈,就可以出现一个美好世界。有些人又进一步,提出一个奇怪的命题:对社会来说,君子比小人更有害。

正是这样的信念,纵容了企业家的小人之行。最糟糕的是,让企业界广泛存在的小人之行,获得了道德上———其实是反道德———的正当性。其结果是,毒奶粉、瘦肉精横行,网络媒体大规模侵犯写作者权利,反而振振有词。每个人都是受害者,而造成广泛损害的,正是企业家的不道德,无伦理。

由此看来,企业家的身上应当流着道德的血液,不是一种高调的说法,而是一种低调的说法。法律不可能每时每刻看管每一个人,社会合作、市场交易要大体正常进行,就需要企业家具有基本的商业伦理,以及大体正常的道德品性。假如网络企业家具有这样的伦理,他们就不会因为法律对于电脑用户上传文学作品的做法没有明确规定,而纵容上传。侵权固然是一个法律概念,但它首先是一个伦理概念。法律的规定永远是不完备的,但这绝不构成网络企业大规模侵权的理由。而要想让企业家在法律没有规定的广泛空间内不侵害商业伙伴、消费者或者第三方的权益,就需要企业家具有君子之德。

企业家可以不是完美的君子,但至少应当有君子意识。社会也应当要求这些企业家成为君子。否则,市场秩序就永远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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