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敬雷:当今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624 次 更新时间:2011-02-27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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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敬雷  

关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有以下几种说法:

一种说法,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就在于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三十多年来的发展证明,解决这一矛盾所带来的矛盾一点也不比这一矛盾本身带来的问题少。

一种说法,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能构建和谐社会,这样的说法似乎有道理,可是人民内部矛盾与非人民内部矛盾总是很难区分。二者的界限由谁确定?层出不穷的群体性维权事件和群众上访究竟是不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早已成为问题。

一种说法,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两极分化的矛盾。两极分化确实是个矛盾,但也不是主要矛盾。马克思说资本主义两极分化是指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矛盾的表现,其结论就是阶级斗争、通过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才能解决矛盾。中共第二代核心邓小平抛弃阶级斗争路线,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提出通过实现共同富裕来解决两极分化的问题。然而区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两极分化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带来的结果,而中国的两极分化却是权力催生出来的怪胎。

一种说法,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左派和右派的矛盾。左派和右派的矛盾的确存在但不是主要矛盾。因为左派和右派都分享同一资源即宪法保障的权利或权力许可的范围内有限的自由权利。只要这些有限的自由权利不与权力直接发生激烈冲突,左派和右派都会尽可能地分享这些资源。并且左派和右派在价值方面都存在着共识,在追求平等反对特权、反对腐败方面都有广阔的合作空间。不过,左派和右派如果发起口水战,权力会借左打右或借右打左。左派和右派双方互相打斗只能对权力有利。

总之,上述的矛盾都不是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制约和影响全局的矛盾,对其它的矛盾起着支配性的作用。在中国目前的状态下,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既得利益阶层维持稳定与人民大众要求民主和自由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已经深深地制约和影响着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政治进步和文化繁荣。其矛盾的展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拥护普世价值与反对普世价值的矛盾。

《世界人权宣言》说得很清楚,人权是最基本的价值,是“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就是“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所以要求使人权受到法治的保护。《宣言》第一条就说“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第二条说“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第三条说“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中国加入了联合国,自然就要认同联合国宪章及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及内容。1997年10月27日,中国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3月27日,中国政府批准了该《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同年6月27日,《经济、社会、文化权力国际公公约》对中国正式生效。1998年10月份中国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有这些都表明,中国至少在形式上已经承认普世价值。不可思议的是,表面上承认却又在实际上反对和批评普世价值。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反对普世价值的只能是既得利益阶层,捍卫普世价值的只能是要求民主和自由的人民大众,赞成和反对普世价值的背后是二者的矛盾和冲突。

第二,既得利益阶层权力与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的矛盾。

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实际情况却是,我国宪法没有应有的尊严和至上的权威,宪法形同一纸空文。凌驾于宪法之上,处处与宪法作对,诸如侵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强制拆迁、强征土地、以党代法、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得利益阶层严重违反宪法。

第三,专制与民主的矛盾。

现阶段中国谁反对民主?反民主的人是维护专制的权力掌握者、特权享有者、意识形态领域的御用文人,正是他们把本来简单的民主问题复杂化,把民主推向遥远的未来,他们反对进行彻底的政治民主化改革。

除了这三种人构成的既得利益阶层之外,大多数中国人都希望国家能够实行民主,能够顺应时代潮流,步入世界的民主化浪潮。因为只有民主才能使每一个人享受自由,免于专制的恐惧。

坚持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就不应该反对民主。马克思曾经说过,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的第一步就是争得民主。仅存七十二天的巴黎公社在外有敌人入侵、内有多派争吵不休并在食品匮乏的情况下都搞了普选、监督和罢免,实行政务公开,何况现在中国经济改革已经三十多年,经济总量已经成为世界第二。

第四,公款消费与公民纳税之间的矛盾。

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纳税人的钱的流向在民主国家受到议会的严格约束。在中国,政府的钱不受人大的约束,政府在花钱时缺少有效的监督,不但政府乱花纳税人的钱,就是执政党也乱花纳税人的钱,党和政府有花钱的义务却没有履行花钱的责任,使得公款消费达到肆无忌惮的地步。仅2009年中国官员公车消费支出高达1500亿到2000亿元人民币。如果加上先前媒体公布的公款吃喝和公款出国考察这“三公”消费,总金额高达9000亿元人民币,占国家行政开支总数的30%。这样就严重侵犯了纳税人的权利,使本已存在的权力掌握者与纳税人的矛盾更加激化。

既得利益特权阶层与广大民众在利益上是不可和谐的,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关系。有利于广大民众利益的,都是不利于既得利益特权阶层的,既得利益特权阶层都是坚决抵制的;有利于既得利益特权阶层的,都是损害广大民众的利益的,既得利益特权阶层都是坚决捍卫的。既得利益阶层是广大民众艰难生存、苦难不幸和被剥削被压迫的总根源。是广大民众共同的敌人。

具体表现之一:房地产、医药、教育、电信、电力、金融、媒体等等每个权力垄断暴利领域后面都隐藏着既得利益特权势力操纵的手,在向广大民众挥舞着一把隐形的不见血的剥削切割之利刃,获取高额利润,掠夺人民。

具体表现之二:既得利益特权阶层从骨子里是反对彻底、规范、真正的市场经济的。因为市场经济本质是自由、公平、竞争。带来的是高效率、高质量、优良服务、合理价格和不断创新改进。这显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众有利。但是既得利益特权阶层就失去了非法获取利益的机会。只有权力控制、干预的不规范的“伪市场经济”才便于既得利益权力获取非法利益;市场经济要求打破权力垄断,给民间经济更多的投资机会和领域,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斩断了既得利益阶层伸到市场中获取非法利益之手。

具体表现之三:既得利益阶层反对、惧怕、坚决抵制有利于广大民众要求建立的民主政治体制。因为这是最不利于既得利益阶层的。他们怕巨额非法所得、荣华富贵、帝王将相般的特权享受等既得利益不保;怕失去现有的不合法的地位和统治、剥削、奴役广大民众的不受约束的特权;怕受到法律的制约、惩治。

既得利益阶层与广大民众的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引发社会总危机。历史证明,反而是特权阶级肆意压迫人民,逼得平民包括地主、农民或资本家、工人起义造反。从几千来的文明历史来看,特权阶级是社会上最为反动的阶级,阶级斗争主要是平民阶级与特权阶级的斗争;当特权阶级变得荒淫无道的时候,平民阶级的反抗就上升为暴力革命。从古到今很少有革命和反革命是单纯一个阶层的行为,如奴隶社会奴隶主与奴隶联合的起义(如西周和奴隶的联合体反对商纣和奴隶的联合体)、地主联合农民推翻皇帝和农民的联合体(如军队)的起义(秦末平民起义、隋末平民起义、宋朝梁山起义等等)、资产阶级联合工人阶级的革命。过去我们把拥有资产的阶层参加革命说成是背叛了本阶层,或是说篡夺胜利成果和领导权,很难自圆其说。以资本(或经济)划分阶级很难解释反动阵营中为何有大量的工农人士存在。

经常有媒体报道某个镇的镇干部吃垮一个饭店,老板倒闭工人失业。是谁剥削了老板和工人?正是享有特权的既得利益阶层。事实上,对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危害,来自民间的犯罪危害要小于来自政府的犯罪危害,所以要求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确保并落实宪法赋予公民拥有的权利。

当初社会主义革命声称是为了建立一个消灭特权和不公正的社会,实行斯大林模式社会主义的苏联却是个特权阶级的王国,中国“文革”中群众所批斗的“走资派”其实并非是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而恰恰是享受特权的贵族而已。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说教夸大了资本与劳动力所谓天然的不平等决定了所谓天然的对立性,既否定了资本与劳动力之间不平等的可平等化解决处理路径,又忽视了特权贵族的危害性。直到现在,极左派们仍然沾沾自喜说,马克思揭露了资本主义掠夺、剥削、压迫的本质!他们仍然把矛头指向资本家,以掩盖特权阶级压迫剥削人民的主要矛盾,甚至把平民与特权的矛盾也说成是与资本家的矛盾,扰乱视线,他们只承认“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掩盖和保护了特权贵族,而恰恰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政治体制和机制反对特权的产生和生长,反对政府滥用权力、贪污腐败,保护人民权益不受特权剥削和压迫。

世界银行前行长沃尔芬森曾对中国官员和商界人士发出警告:“除非国家的贫困阶层也能参与其中,否则他们的成功乃至整个中国的经济奇迹将危在旦夕”。 要知道“亿万富翁和多达数亿的每日仅靠不足10元钱度日的贫困人群不可能在同一个社会中和平共处的”。

中国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中,经济上取得举世触目的成就,GDP以世界无可比拟的速度从1978年的3624亿元攀升到2007年的246619亿元,其发展之快甚至连战后日本经济发展的速度所未能及。但在此期间内,中国的基尼系数由0.21突飞到0.5左右,而日本的基尼系数始终定格在0.25上下徘徊。这就说明: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其经济发展付出了贫、富悬殊的极大代价,倒是资本主义的日本却做到了共同建设、共同享受。

应该实说:这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从经济层面来说是成功的,但从政治层面来说是失败的。改革的最初十年,受益最大的是农民、工人和城市平民,可惜这种良好势态没有保持下去。随后的十多年间,由于政治改革的滞后、政治民主的缺失,产生了以权贵和资本阶层为核心的既得利益群体,同时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民抛入受盘剥的弱势力群体之中。既得利益群体是以剥削弱势群体的权力、利益而存在和发展着,要其主动停歇是不可能的;弱势群体为求生存,为求公平公正不可能总是屈服于淫威,一昧忍让,其潜伏的反抗力一旦到了极限总会暴发出来。这两大群体根本利益的对立,置成目前社会最大不和谐,己成当今社会的主要矛盾。如果继续陶醉于经济上的“黄金发展” ,而对政治上的“矛盾凸现”视而不见,不及时进行政治改革,不严惩权贵资本为核心的既得利益群体胡作非为,不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极有可能使三十年改革开放功亏一篑!如同前苏联的雷日科夫所说:“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于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

当今中国不缺少富豪,挥霍起来让西方巨富都张口结舌!然而其中,真正依靠自己勤劳智慧的民营企业家只是少数,大部分是依仗权力资本非法暴富起来的。中国增值最快的资本是“权力资本”,“金钱资本”远无“权力资本”所具有获得暴利的能力,只要同“权力资本”搭上关系,想不当巨富都难。中国最不值钱的生产要素是劳力,“血汗劳工” 在全世界都是有名的。这种极不公平的一次分配只能促成“富者愈富、穷者愈穷”。成千上万的亿万富豪不断涌现,数百万资产的富翁层出不穷;与此同时,成亿的劳动者只能仃滞在温饱线上,成亿的家庭每人每天开支只能维持在10元左右的水平;更有甚者,在广袤农村目前还有2千多万人处于赤贫境地,每人每天平均开支只到2元钱。从人平收入的数字来看,人民收入状况喜人,但实际上中国70%的私人财富控制在10%人手里,80%的底层只占有不到20%的财富。

而且既得利益阶层在财富二次分配上十分反常,公共产品投入严重不足,抚恤、扶贫、社保、医疗等福利支出总计起来还不及政府吃饭、公车、出国三项总和的一半,仅占财政总支出12%左右,而美国政府却占60%。这种财政开支中的“逆向” 和“颠倒”, 同社会主义的理论完全背道而驰,社会主义优越性除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外,在真正的现实生活中根本没有显露出来。

既得利益阶层的行为背离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观,否定了“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执政理念;给社会造成巨大冲击,削弱了政权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动摇了统治的权威和合法性,引发民众百姓强烈不满;迫使久居底层在生存线上挣扎的部分人绝对贫困化,成为流氓无产者,造成社会动荡和不安宁;导致社会经济和政治处于恶性循环,富者不需要买东西,穷者无钱买东西,商品市场萧条,企业开工不足,失业人员增多。

邓小平曾很有预见性地指出:“自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的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入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邓小平还说:“腐败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以为我们在包庇腐败。”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抓住并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至于一些学院派学者提出的一些问题:诸如“产业结构”、“东西部差距拉大”、“媒体作用” 、“环保生态” 、“科技创新”等等问题,固然需要解决,但同解决主要矛盾相比,那就次要多了。

必须大力推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建设,把法制建设中严民宽官的倾向改为严官宽民,把政权的基础从依靠既得利益阶层转移到依靠绝大多数人民。按照法律程序对权力掌握者进行监督和清查,实行资产和收入公开,严惩权贵资本。要强化财富分配中的调控和抑制能力,在一次分配中坚持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建立二次分配中的公正原则,提高社会福利保障机能,扩大公共产品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完成向高税收、高福利的和谐社会主义迈进,而不是通过“高薪养廉”自肥。

改革开放30年既是人民群众得到经济自由的30年,也是广大群众权利意识觉醒和复苏的30年。越来越多的民众,特别是处于弱势的农民和工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不再沉默,而是选择维权,公民权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所维护的权利向基本人权发展。这是30多年来中国公民对待权利态度的重要变化。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进宪法,这是我国公民权利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中国进入了权利时代。

然而,随着权利表达方式日趋多样、权力监管诉求日益强烈,公民权利与既得利益阶层的冲突和斗争也连续不断。政府和民众之间互相“掐架”如陇南事件、孟连事件等,均是权利遭遇权力之后的冲突。有专家认为,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体制已大体市场化了,而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不少地方和单位还没有做到十七大报告要求的“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因此,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越来越表现为既得利益阶层全力维持稳定的措施和行为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维护权利的意识和行动之间的矛盾。

屡见不鲜的全国诸多维权行动的起因往往就是对权力的运行不满,但由于权益当事人对于如何更加顺畅维护自己的权益没有渠道、办法,而权力此时对公众的利益表达不乐见甚至加以遏制、打击,最终导致恶性爆发。官方学者也承认:“我们现在有些干部一看到干群关系紧张,就简单地以为是不是我们的社会稳定机制有问题?不是的!事实上更根本的原因是公民和政治的关系,是和公民的参与渠道是否畅通、政府是否具有公信力有关系,这是需要民主的。”

广大民众日渐觉悟:民主的真谛正是权利的张扬,是对权力的制约。20世纪末强势席卷全球的互联网在改变着地球人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意见表达和政治参与方式。网络逐渐成为民众进行政治参与的新途径,成为民主在中国3.3亿网民中普及流行的加速器。几乎各种社会问题都可以“暴露”在网上,形成利益诉求的第二落点,各种利益群体可以利用互联网表达利益诉求;各种观点意见汇聚到网上,形成民间舆论的强大集散地。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同网民线上交流,体现出了政权高层对网络民意的高度重视。无论是官方邀请网民“拍砖”、“人肉搜索”腐败官员,还是邀请网民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越来越多的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表达自己的意见,发出自己的声音。网络民主成为中国政治转轨进程中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然而,也有相当部分的官员对网络民主仍缺乏足够的认识和尊重,一些涉及网络民主的负面消息不断挑战公民的底线。河南省灵宝人王帅因不满家乡政府在征地中的一些做法,在上海发帖批评灵宝市政府,灵宝警方远赴上海抓人。面对群众的网络表达,部分官员动辄祭出司法“杀手锏”,对网络表达施以暴力打击和压制,充分体现出其与民众的对立。

政治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对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进行公正公平的分配。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让人民获得更多的自由和权利,其中包括更多的言论自由,更多的参与政治的权利等。在民主社会,公民为了自身利益会行使手中的选票,对破坏自身利益的政治势力或集团说不,通过真正的选举产生国家各级领导人;但在专制社会,民众无法参与社会政治,他们的利益诉求就无法通过政治制度加以保障。政治改革会面临极大的困难和阻挠。政改势必会触动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势必联合起来加以阻挠和反对,并且顽固抵制。

身为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希腊访问期间,接受了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专访。他表示,言论自由在任何国家不可或缺的,而中国宪法赋予民众享有言论自由,他和中国人民都相信,中国将继续进步,人民对民主及自由的渴求和需要是不可抗拒的。他同时在访谈中也流露出这样的担忧,所以说“尽管社会上存在各种各样的议论,尽管存在各种各样的阻挠,我仍然要坚定不移在我能力范围内,贯彻我的理念,加快政治改革的步伐。”他表示自己将“风雨无阻,至死方休”。这让要求民主自由的人民看到了一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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