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肃:评《联邦论》——美国的分权制衡分权制衡保障民主制度良性运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58 次 更新时间:2010-12-0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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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肃 (进入专栏)  

《联邦论》的历史

关于美国政治体制,介绍和研究著作浩如烟海,其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论证联邦制的文献。

1787年5月,根据美国联邦国会的邀请,在乔治·华盛顿的主持下,在费城举行了全国代表会议。会议的原定目的是:修改执行已有八年之久的《联邦条例》。但是,经过近三个月的秘密讨论以后,会议不仅否定了这个条例,而且重新制定了一部取而代之的新宪法。因此,这次会议就成了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制宪会议。

新宪法在费城会议通过后,要由13个邦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而且规定有9个邦同意,即可生效。但是,在各邦批准的过程中,对新宪法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拥护,一种反对。于是就发生了美国历史上一场最激烈的论战。《联邦论》就是这次论战的产物。

联邦主义的首席发言人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他最重要的政治贡献,是作为1787年制宪会议的骨干而成为美国宪法的起草人和主要论述者。宪法草案拟就之后,他与麦迪逊、杰伊合作先后发表了85篇论文,论述联邦主义。《联邦论》一书,五成出自汉密尔顿,麦迪逊对一些关键问题有富有哲理的深入论述,杰伊只写了四篇,主要论述外交思想。

《联邦论》对宪法的性质、作用以及宪法规定的美国共和制度所依据的权力制衡原则作了详细的阐释,驳斥了反对派对宪法的各种责难和攻击,这对说服美国人民认同于联邦制度、认同于宪法的实施起了重要的作用。

《联邦论》至今仍然在美国起作用,而且曾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宪法制定和国家制度建设发生过很大的影响。究其原因,乃是联邦主义者总结世界特别是欧洲各国政治发展的经验,以分权制衡原则构建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国家政治制度。在今天,本书所论述的基本道理未过时,特别是关于如何处理政治分权,处理联邦政府与各邦的关系,以及通过几个政府部门的相互制约来防止专权和腐败,通过联邦来避免小邦内部不必要的过激党争,以保障民主制度的良性运作,对我们仍具有普遍的启发意义。

本书以前有一个中译本,名为《联邦党人文集》。如今,尹宣先生重译《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翻译这样一部政治学名作,要做到信达雅相当不易,为些,译者做了相当的案头工作,修改了一些似乎已经定型的提法。比如本书的中译名,译者进行了历史事实的考证,指出当时写这些文章的时候,还不存在一个联邦党(联邦党是美国联邦制度按照宪法建立以后的1791年才成立,而且只存在了34年),因而原作者们只是联邦主义者或联邦论者。根据这一事实,译者采用了现在的书名。

尹宣先生的新译本

面对这样一部学术和政论结合于一身的名著,译者不只是照字面意思将英文翻译成中文,而是在大量学术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再创作。比如译者边译边写了约300条注释,并且在译完全书后又重新编写这些注释,把原来知识性和交代出处的注释尽量删去,改成为正文提供背景的注释,使之带有研究成果的性质。译者还参考了本书的一些英文版本,制作了《联邦论85篇初次问世的年月日和报刊名称》。本书原文只有篇目编号,而无标题,这样不利于读者理解和记住其要旨。译者参考了一些英文版本,给每篇加上了一个恰当的标题,并且给全书1071段编写了段落要点,列于页边。

译者尹宣对一些重要的政治和法学名词进行了再考察,采用了新的更准确的译名,以尽量符合作者的原意。

近现代国人翻译西方著作,或运用现有中文词汇,或借鉴自日本所译——如“革命”、“干部”,还有一些,采用音译,如“布尔乔亚”。社会在发展,汉语语境也在变化,调整译名与经典作品新译,势所难免。《联邦论:美国宪法述评》虽然不能说是十全十美,但在准确表达方面,的确值得肯定。

尹宣的译本,还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日常政治词汇中对于美国政治体制的描述。比如美国的各个state,中文已经习惯翻译成“州”,但这离原意相差甚远。州是中央集权政府设立的行政区划,由中央政府派遣主要官员任职。在美国,state应该译为邦,因为其主要官员皆由本邦选民选举产生,中央政府对此无权干涉。邦的许多法律制度也都是自己独立制定,特别是其刑事案件的终审权在邦而不在中央政府,各邦都有自己的宪法。所以state就是邦国。建立联邦,就是把这些邦国联合起来,在外交和国防等有限的事务上作为一个国家来行动,但是,建立联邦之后,各邦仍然保留了相当大的独立处理自身事务的权力。

除了用邦的译名以外,本书译者对于像congress、confederation等名词的翻译都进行了仔细的推敲,更加准确地表达原意。

本书三位作者的用语和文风差异较大,尤其是汉密尔顿,擅长用回旋句式和华丽辞藻表达其思想。译者在尽量保持原作风格的前提下,为汉语表述的通畅顺达和修辞之美可谓殚精竭虑,付出了艰苦的劳动。由于汉语中没有像英语那么多的关系代词、关系副词等表示功能的词汇,完全按照英语的句式翻译成中文,显然是不明智的,只会让读者如堕五里云中。目前坊间大量的翻译作品保留许多欧化的句型,一个句子里充满了许多个“的”,甚至句子的主语和谓语都淹没在耀眼的新词和冗长的句子当中,影响读者对原作的理解。本书译者为克服这种硬译的毛病,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本书的中文本,意义明确,表述畅达,如行云流水,又不失原作之原意。译者尽量要求译文明白如话,对于英语的多重修饰,究竟用几个“的”、“之”字,还是尽量删去,都花了相当的功夫,甚至根据每个具体句子反复诵读的音乐感来决定用语的取舍和整个句型的安排。所以,读本书的这个译本,不像是在读西方学术专家写的学术和政论文,而就像是在读国人中擅长表达的高手所写的作品。

尹宣先生完成本译作之后数月,便因心脏病突发而逝世。他未能看到本书付印,实在是一大憾事,令人惋惜。但他留下了这样一部再创作的经典译作,是他对学术思想界贡献的不朽见证。

《联邦论》这部政治学、宪法学和政治思想史的名作,如今又有了一个很好的新译本,自然是学术思想界的一件幸事。二百多年来,世界的民主政治在曲折中发展,近二三十年还有所谓民主的第三波。竞争式选举领导人虽然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成分,但却不是其惟一的内容。民主还需要系统的稳定的制度运作和保障,包括捍卫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权利,防止当权者因为滥用权力而导致民变、社会动荡和政权解体。良好的治理是任何一个社会有效、有序运作的必要条件。否则,民主也只是在形式上竞争领导权,却无社会真正的良治和有序进步。《联邦论》系统地阐述了建立美国联邦制度的基本原理和内在逻辑,通过不同权力机构的牵制与平衡来防止权力的滥用、制止政治腐败,最终用以保障公民权利和民主政治的良性运作。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分工的联邦制设计,对于保障地方的自主权、工商贸易和创造的积极性,同时又让联邦政府集中力量从事国防、外交等项工作,都体现出政治上的明智和远见。二百多年来,美国的宪法没有被推翻,只有一些修正案进行局部的调整,这与联邦主义者们的真知卓见不无关系。读《联邦论》,与其作者们进行思想交流和对话,我们可进一步领悟宪政民主政治的结构特质和制度设计的优良品质,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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