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警惕国内农产品价格定价权国际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35 次 更新时间:2010-10-1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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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 (进入专栏)  

近日的手机报说:近期,大型外资粮食企业大举进入内地产粮大省的粮食收购和粮食加工,通过价格竞争来抢夺市场,不仅让国内粮食收购企业面临生存困境,粮食加工企业也将重新洗牌。据统计,河北、河南、浙江等小麦和水稻主产区,国内粮食经营企业累计收购量比去年明显减少,有关专家认为,很多外资粮企的大量收购是主要原因。

从这则报道可以看出,外资进入我国粮食收储和加工领域依然是畅通无阻的。既然外资进入粮食产业是畅通无阻的,说明进入所有农产品的收储和加工肯定是畅通无阻的。据媒体报道,仅在我国境内的外资“高科技农业园”就有30万家以上,至于到底有多少万家的外资企业进入了中国粮棉油肉等主要农产品收储、加工、物流等行业,控制了多大的市场份额,获得了多大的定价权,恐怕谁都说不清楚。

我是一贯反对外资在我国搞所谓的高科技农业园的,也是反对外资进入我国主要农产品收储、加工和物流领域的。最近5年,本人写过20多篇谈农产品武器化和粮食安全问题的文章,如《中国正在失去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海外市场份额和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国内市场份额》、《农产品武器化趋势及其中国策略》、《农业发展三阶段及其政策选择》、《新时期要有新的粮食安全观》、《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应对蒜你狠、豆你玩》、《未来粮食危机不是因为粮食不够吃》、《种子美国化是农产品安全的最大隐患》等等。这些文章的核心观点是:在生物能源产业化时代,能源、农产品、美元三者之间高度关联了,农产品武器化是国际趋势,未来的农业竞争是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定价权的竞争,主要农产品将是主要西方国家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常规武器”,也是最有威慑力的武器。

受篇幅限制,这里我只讲农产品定价权问题。

农业发展的第一阶段(农产品短缺)是以追求“产量增长”效益为目标的,农业发展的第二阶段(农产品供求基本平衡)是以追求“价格增长”效益为目标的,农业发展的第三阶段(农业资本全球化)是以追求“市场份额”效益和“定价权”效益为目标的。某国一旦获得了他国的某种或多种农产品的一定市场份额和“定价权”,就获得了对他国的经济、社会、政治安全的威胁权。如美国获得了我国大豆市场份额及定价权,不仅能够持久分享我国大豆市场份额收益,还对我国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甚至政治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假如美国进一步谋求把粮食、棉花、奶、肉等变成大豆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我国经济、社会、政治就基本上无安全可言了。

很多人总是对“农产品武器化”的“阴谋论”嗤之以鼻,甚至有很知名的体制内农业问题专家说:我国汽车行业开放,汽车行业不是很快就发展起来了吗?有什么安全问题?既然汽车行业可以开放,为什么大豆、粮食、棉花等农产品就不可以开放呢?

专家不是什么都懂的,甚至在某些方面也可能是无知的。这很正常。

粮食等农产品和汽车当然不能相提并论,粮食等农产品是必需品,生产周期长,储藏费用高,还不耐储藏。自古以来,投机商人囤积居奇的主要是农产品,有谁对工业产品囤积居奇呢?汽车、电视机等等工业产品的价格弹性系数接近1,而绝大多数农产品的价格弹性系数都小于0.3,多了价格暴跌,少了价格暴涨,如果某人或某几个人控制了某种农产品一定的市场份额(如30%),就会获得该农产品很大的定价权,可以主导该农产品价格上下波动100%,甚至更多。在某种农产品减产时,如果有人趁机囤积居奇,其价格就有可能上涨数倍、数十倍、甚至更多。我曾经在《在中国炒大蒜到底需要多少钱?》一文中做过计算,在大蒜产量略微减少的趋势下,如果有人组织8亿元资金对大蒜实施囤积居奇战略,就有可能使大蒜价格上涨8倍左右。如果第二年大蒜略微增长,如果有人组织8亿元资金对大蒜实施打压战略,可以使大蒜价格暴跌80%以上,使得多无数蒜农和中小蒜商破产。少数人主导农产品价格暴涨暴跌,其目的只有一个,获得稳定的市场份额和定价权,定价权就是控制权,有控制权就一定可以赚大钱。

也行有人会说,我国的粮食、棉花、猪肉等主要农产品自给自足率很高,其主要市场份额和定价权也控制在政府手上,外资进入粮食、棉花、生猪产业是不可能像进入大豆产业那样容易得手。这话看起来对,但缺乏战略意识。今年绿豆价格暴涨时,政府一时慌了,最初以为是“养生专家”张悟本惹的祸,如是打击了张悟本,但绿豆价格还是涨。后来认定是一些经营绿豆的企业开会串通涨价,如是对串通涨价的企业进行了处罚,但绿豆价格依然涨。在绿豆涨价的过程中,有一个非常有意识事件可能被公众忽略了:国家发改委对几家“串通”涨价的绿豆经营企业实施了处罚,企业不服,拒不接受罚款,此事最终不了了之了。小小的绿豆,在几家小小的企业“串通”下暴涨了,政府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收效甚微。对几家“串通”涨价小企业实施处罚,却无法执行,只能不了了之。试想,假如将来有很多家外资企业串通,导致粮食、棉花、猪肉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暴涨,政府该怎么办呢?政府如果对“串通”涨价的外资企业实施处罚,这就变成国际事件了,恐怕这样的处罚对稳定粮食、棉花、猪肉价格更无济于事,也更加难以执行,还会引发无穷的国际贸易纠纷。

综上所述,将国内农产品定价权国际化的所谓开放是万万使不得的!

我不是一个反对经济开放的人,但我主张开放要以完善经济自主性为前提,经济开放不能以丧失定价权自主性为代价。在这点上我们要好好的向经济开放的先进者日本学习。日本人高度重视定价权的自主性。日本60以上的农产品依赖从中国进口,但定价权完全在日本。中国大豆60%以上依赖从美国进口,但定价权完全在美国。日本主要从美国进口大米,但日本国内大米的定价权完全在日本。日本对中国出口很少的农产品,但定价权也在日本。如果中国有企业进入日本收储农产品、或投资农产品物流业等是绝对不可能的,甚至办超市都是不可能的。日本当然是世界上公认的市场经济国家,但日本开放的目的是以完善经济自主性为前提的,开放是绝对不能以丧失定价权为代价的。这就是中日的差别。

我们国家在过去十几年,一方面引进了数十万家的所谓的高科技农业园,拱手将原本属于我们的国际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市场份额和定价权让给了外资企业;另一方面还为欧美等国的大农业集团进入我国大豆产业、种子产业和粮棉生猪等主要农产品收储、加工、物流大开方便之门,拱手将国内农产品市场份额和部分农产品定价权让给外资集团,主动将国内农产品价格的定价权国际化。这可能是世界上的主权国家最糟糕的经济开放了。如果这样的局面持续下去,将严重危及我国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甚至政权安全。

现在,我国地方官员由于受“招商引资政绩化”和“土地财政主流化”的影响,粮食安全观念是非常淡薄的,对农产品武器化的国际趋势更是抱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地方政府完全是西方发达国家农业资本集团畅通无阻进入我国农业经济所有领域的优秀“服务者”和“合作伙伴”。这种局面必须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农产品安全国家战略加以引导和规范。另外,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海关等相关部委在主要农产品安全问题上“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各行其是,都不负责”的局面要迅速改变,必须由常务副总理统筹制定农产品安全战略规划和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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