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山:中国传统哲学的特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09 次 更新时间:2010-10-1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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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存山  

谈中国传统哲学的特点,其前提是承认在中国古代有“哲学”(的思想),这个哲学与西方哲学有“相似点”,或者说中西哲学有它们的普遍性,但中国哲学又有其不同于西方哲学的特殊性。

中国古代没有“哲学”这个名词,但是很早就有“知人则哲”和“哲人”的表述,“哲”的意思就是“智”或“大智”,而“哲人”乃指“贤智”之人。可见哲学的“哲”字在中国文化中有其深远的根源。中国古代的学术分类或图书分类中也没有“哲学”这个“学科”,因没有这个“学科”,所以中国哲学缺少“系统的记载”。这样,我们若要对中国哲学做“系统的研究”,就如蔡元培所说,“古人的著作没有可依傍的,不能不依傍西洋人的哲学史”。

在中国哲学史上,胡适和冯友兰都强调“中国哲学史”之名的现代意义,而侧重于讲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之“同”(当然冯先生所谓“约略相当于”也包含着“异”的意思)。对此,金岳霖先生在为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写的“审查报告”中提出,“中国哲学史”这个名称仍有“困难”,“所谓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呢?”他又说:“现在的趋势,是把欧洲的哲学问题当做普通的哲学问题”,这虽然“有武断的地方,但是这种趋势不容易中止。”金岳霖先生对冯著提出的问题,正是张岱年先生在《中国哲学大纲》(1937年完成)序论中首先要解决的。于是,不同于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导言的先讲“哲学的定义”,也不同于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绪论的先讲“哲学之内容”,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的序论首先写有“哲学与中国哲学”一节,指出“对于哲学一词的看法”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以西方哲学为“唯一的哲学范型”,凡与西方哲学不同者“即是另一种学问而非哲学”;第二种是“将哲学看做一个类称”,西方哲学只是此类的一个“特例”,“如此,凡与西洋哲学有相似点,而可归入此类者,都可叫做哲学”。依后一种看法,“则中国旧日关于宇宙人生的那些思想理论,便非不可名为哲学”,即它也是哲学这个“类名”的一个“特例”。显然,张先生的“类名”与“特例”之分,就是要解决哲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问题。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才能避免“武断”地把西方哲学当做“普遍哲学”,从而避免“中国哲学史”之名的“困难”。

解决了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于是可谈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相似点”和特殊性。在金岳霖先生和张岱年先生列出的几个特点中,大部分是相合的,而都有“天人合一”(或“一天人”)更为显著。这也就是中国哲学在处理天人关系问题上所选择的“不同的逻辑理路”。我认为,从中国哲学的“条理系统”来考虑,这个逻辑理路也就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易类序》所说的“《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实际上,“推天道以明人事”不仅《周易》哲学是如此,而且这是中国哲学的一个普遍架构。中国哲学首重“知人”,但是“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司马迁说“究天人之际”,何晏见到王弼的《老子注》后赞叹说“若斯人可与论天人之际矣”,邵雍说“学不际天人,不足以谓之学”,戴震说“天人之道,经之大训萃焉”。“天人之道”是儒家经书(以及子书等)中的“大训”,这个“大训”就是中国古代的哲学,而其内在的逻辑理路就是“推天道以明人事”。

因为是“推天道以明人事”,所以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和印度哲学的“自然之二分”,亦即不是把世界分成“本体实而不现,现象现而不实”的“两层存有”。中国先秦的六家,因为生当春秋战国的社会变乱时期,所以他们更多的是对人生、社会的“忧患”,而不是对自然界的“惊异”;他们大多“席不暇暖”地周游列国,而没有古希腊哲学家的“闲暇”;亦因此,他们没有古希腊哲学那样的“为求知而从事学术,并无任何实用的目的”的传统,按司马迁所说,他们都是“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他们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人生的安顿、社会的治理,因此他们也没有佛教那样的“出离世间”或“涅槃”的价值取向。亦因此,他们不以“人事”为“假有”,遂亦不以天地及其所生万物为“空幻”。

张岱年先生在《中国哲学大纲》中讲了“中国本根论之基本倾向”,指出:“中国哲人讲本根与事物的区别,不在于实幻之不同,而在于本末、原流、根支之不同。万有众象同属实在,不惟本根为实而已。”张先生在20世纪50年代所作《中国古典哲学的几个特点》一文中把“本体与现象统一”作为中国哲学的首要特点,以后在他晚年的多种著作中也多次强调了这一点。应该肯定,没有“自然之二分”,本体与现实统一,或者说“存有的连续性”,亦或说“道不远人”的“内在超越”,是中国哲学的一个基本特点。

中国哲学的“本根论”因为没有“自然之二分”,也就并非只是研究现象背后的“存在本身”,而是也研究“宇宙的起源、结构、发生史和归宿等等”,所以中国哲学的“本根论”可以称为“本体—宇宙论”,或“世界本原论”。因为中国哲学要“推天道以明人事”,所以中国哲学讲世界的“本原”亦必讲“阴阳大化”,讲“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或“二气交感,万物化生……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由此而言,本体论与宇宙论的统一亦应是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

中国哲学的“天人之道”,常可略称为“性与天道”,可见人性论在中国哲学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中国哲学所讲的“人性”,就是人的生而既有、与生俱来的本性。所谓“天命之谓性”,“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性即理也”,可见“天人合一”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性与天道合一”(此在道家就是“德”与“道”合一,在佛教就是“佛性”与“真如”合一)。人性论既是中国哲学之人论的首要内容,又是天论与人论交接(合一)的一个枢纽。从性善论的传统说,“性与天道合一”也就是“真与善合一”。

“推天道以明人事”,所谓“明人事”最重要的就是要确立一个行为的规范、价值的准则。有了这样的规范和准则,才能够“修己以安人”,“务为治者也”。因此,价值观或价值论应该是中国哲学的核心和宗旨。中国哲学表达“价值”的词汇是“贵”,所谓“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兼”,就是说老子、孔子和墨子的价值取向有所不同。人性论的理论形态是讲人的本性“是”怎样的,而价值观的理论形态是讲人“应该”怎样。人性源于天,且奠定了人将怎样生活或人应该怎样生活的基础。在“人性是怎样的”这个看似事实判断的命题中实蕴含了“人应该怎样”的价值预设。因此,除了“性与天道合一”之外,人性论与价值观的统一亦应是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周敦颐的《太极图说》在“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之后紧接着说:“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所谓“立人极”就是要确立一个最高的价值标准,这也是《太极图说》从“无极而太极”开始,最终推衍出来的一个理论归宿或宗旨。

中国哲学的“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不仅要讲天论和人论,而且要讲知论(致知论或方法论),只不过此“知”不是一般的认知,而是如何知天道、知人道的“知”。致知的目的和方法已经被所要知的内容(“为道”还是“为学”,“德性之知”还是“见闻之知”)和价值取向所决定了。因此,“致知”与“涵养”并进,致知论也就是“工夫论”,“有真人而后有真知”,“真善合一”,“知行合一”,但“逻辑和认识论的意识不发达”,便也成为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

《尚书·皋陶谟》说“知人则哲”、“安民则惠”,这是中国上古“王官文化”为春秋以降“哲学的突破”留下的一个文化基因。从“知人则哲”、“安民则惠”发展到“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修己以安百姓”,这就是中国文化在历史的“轴心时期”所实现的“哲学的突破”。这个“突破”亦是有继承性、连续性的,或者说是以“温和”的方式实现的。因此,在中国传统的“天人之学”中仍保留了“知人”、“安民”的基因。以“知人”为中心,以“原善”(善即“爱人”)、“为治”(治即“安民”)为宗旨,这可以说就是中国传统哲学的精神。虽然中国传统哲学有其历史时代的局限性,自1840年以来中国的文化和哲学处于近现代的转型之中,但是中国文化和哲学的一些优秀传统还是要继承和发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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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年8月31日,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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