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道晖:回应冯虞章的“挑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834 次 更新时间:2010-09-1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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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道晖 (进入专栏)  

自《炎黄春秋》2010年第4期发表我撰写的《四千老干部对党史的一次民主评议-----“党的若干历史问题决议(草案)”大讨论记略》(以下简称“郭文”)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而强烈反响。一些互联网站和博克纷纷转载。在来信、来电和网评以及著文中,读者高度赞扬和敬佩文中所引老干部的发言,有的认为,该文通过对1980年党的高级干部讨论情况介绍,“对毛泽东的错误进行了迄今为止最为全面、最为深刻的公开揭露。读后震聋发聩,对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对于如何认识毛泽东时代的历史会产生重要作用。”有的指出,该文“首次公开披露党内高层的真实声音,清楚说明党内早就有一股与民主建国的根本宗旨脉络连贯、声气衔接的健康力量。”有的说,“30 年前四千多高干评议党史的那些正义之声,今天读起来依然正气凛然,铮铮作金石鸣,而且经过历史印证,更显其光彩照人。”读者们对这些老干部敢于坚持真理,揭示历史真相,实事求是评价建国以来的党史和毛泽东的功过,表示深深的敬意。同时也对发表这篇文章的《炎黄春秋》编辑部表示感谢:“向中国的良心致敬!”----这反映了民心、党心之所向。

可能也基于此,却刺痛了另少数人的神经,他们面对老干部评毛的真言,倍感恐惧,而大兴问罪之文,大骂郭文作者是“狐狸”“兔子”“猪”“走狗”“王八蛋”“不得好死”……,真是咬牙切齿!由于他们失尽筹码,只能用满纸最低下的脏话来泄愤。这就是鲁迅曾经指斥过的“粪帚文人”,他们无赖地举起粪帚来同你“战斗”,你也只好退避三舍,不予答理。

可是也有貌似义正词严、堂而皇之的文章。近读《环球视野》2010年8月23日第304期由清华大学原哲学系教师冯虞章、刘元亮先生执笔、并声言经“清华大学离退休老同志理论学习组讨论”的一篇作品:《评郭道晖挑战党的历史问题决议的文章》(以下简称“冯文”),却是经过一番“语录”包装,打着集体的名义。它没有骂娘、说脏话,但却舞棒扬鞭,大扣政治帽子。正如一位清华老校友读后第一反应是“真凶啊!”由于他们是哲学教授,不无吓人和迷惑性,需要略加剖析。

在经历过反右和文革等各种整人运动的“斗争”,又经历了30 年改革开放和真理标准大讨论之后,竟然还写出这种与上世纪50-70年代类似的大批判作品,不能不替这两位曾与我一度相识的校友老弟感到汗颜和惋惜。他们的这篇大作,从虚幻的政治理念,语录式的思维方式,神化领袖的迷信,固守阶级斗争为纲恣意“上纲上线” 的手法,自我矛盾的混乱逻辑,以及以势压人的武断语言,给人以“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不过,毕竟时代不同了,大多数人与时俱进了,不会听由某些人再垄断话语霸权,盛气凌人地出语整人而剥夺别人反驳权利了。特别是冯虞章先生不久前还发表过狠批“普世价值”的文章,其武断的言辞,恣意地偷换命题(如将“勿偷盗”这类个别道德规范在历史长河的时间段上的非永恒性,用来“论证”人权、民主等政治理念在空间上对世界各国的普适价值),理论界已见识过,流为笑谈。这篇批郭(实际上是批那些老干部)的大作与批普世价值同出一辙,读者自有公论,很易辨识。

本文不打算对冯文的观点一一辩驳,只就其中几处混淆视听的断言,略加澄清。

一、所谓“严重违纪行为”

冯文指责郭文“擅自” 摘录别的小组的简报,是“严重违纪行为”。-----当年冯虞章等人既无缘参加党中央召开的这个盛会,对会议内容和议事规则毫不知情;现在又未经中央授权,却居然能在30年后擅自为30年前的中央会议制定 “纪律”,着实令人吃惊!

冯文无视那时我是被党指派的大讨论的小组秘书。当年大会秘书处将所有他组简报除发给出席的老干部人手一份外,也都发给各组秘书,以供大家了解和交流情况,便于工作。我有职责也有权利阅读所有这些简报(作为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和交流沟通义务),会议也未曾宣布禁止抄录(有些参会者至今还保存了原始简报,它们只是一些思想观点,并不涉及什么重大机密,也不神秘)。何况我当时也从未擅自公开和传播,而是在事过30年后的今天,基于一个暮年老人对党对历史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免我所知悉的一些党史情况泯灭,才择要公示于人。再则,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通过的《保密法》规定,所有绝密档案过30后自动解密,机密档案则20年后解密。所以我现今将它发表,既不犯国法,也不违党纪,而是对广大党员和公民的知情权的尊重。

处于当今法治时代,冯文还一仍旧习,动辄以“违纪”的大棒打压异见,压制言论自由,这种与时代潮流悖反的故技,恐怕是再也“吃不开”了。

二、所谓郭文是“反党行为”。

冯文还进一步指斥郭文综述老干部的意见是 “挑战”或“颠覆党最后的正式决议”,“是党的纪律所绝对不允许的,在性质上已属反党行为” 云云,极欲将人再次打成“反党分子”而后快,这在他们或许已成“习惯动作” 。

30年前通过的这个决议,比之阶级斗争为纲时期的一些错误决议,诚然是一个进步,有些论断虽不周全,在当时情势下也不无某些不得已的历史理由,但决非句句是真理,其基调有较大局限性或偏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随着时世的变迁,历史真相的浮现,人们认识的深化,完全有必要和可能对它重新评价和修改。

对毛泽东一生功过评价,一直是有争论的。正如在决议通过10多年后,当年主持拟定这个决议的一位中央权威领导人对它重新评价时所指出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对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及功过的评价,是受到当时党内、社会上形势的局限的,部分历史是不实的。不少同志是违心地接受的。历史是我们走过来的,不能颠倒,不能改变。毛泽东的功过是摆着的,搬不掉,改不了。有人担心对毛泽东全面评价,会导致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功绩被否定,会损害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他建议对毛泽东一生的评价,可以在他们这一代走后,放到下世纪初,让下一代作出全面评价。到那时,政治环境会更有利,执着意见会少些。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对过去的错误、过失和违心、不完整的决议作出纠正,是共产党自信、有力量的表现,要相信绝大多数党员,相信人民会理解、会支持的。

这个讲话体现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反映了党内大多数同志的要求和共识。现在已是新世纪,为了恢复历史真相,廓清思想迷惘,以便进一步推进政治改革,化解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重新评毛和修改决议,是绕不过的坎。

对过去党和政府的文件加以修改或废除,是历史的常态。且不说像文革中党中央通过的“516通知”、“文化大革命的十六条决定”、中央全会通过的“永远开除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决定”以及大搞“恶毒攻击罪”的 “公安六条”,文革后都被一一废除。即使是比较好的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和许多法律,经过若干年后,经实践的检验和党中央以及普通党员、广大公民的研讨、建议,都作了修改。按照冯文的逻辑,这岂不统统是“反党行为”?!

冯文将经过时间和实践检验,证明存在瑕疵、漏洞、片面性或根本错误的东西,仍然将它奉为不可更改、否弃的神物,仍然不许党员发表(所谓“挑战”)对30年前党的历史决议的不同意见,党员、干部对它提出质疑就是“挑战”,就是“反党”,这是什么逻辑?!

长期以来,“反党”这个极为模糊的概念,可以作为一个大口袋随意套在异己者的头上。当年彭德怀上书为农民的生存权鼓与呼,被扣上“反党”;刘少奇讲出了“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真情,也是“反党”。而这样恣意扼杀党内民主、严重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却从未说是“反党”。他们嘴巴一动,铅笔一挥,用力甚微,立即制 "敌"于死命,神通可谓大矣,而法制则荡然无存。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普通公民也都知道,即便是刑事被告,在未经法庭审判宣告有罪之前,尚且只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像冯文这样未经任何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审议、裁定或判决,仅以他们普通公民个人身份,在一篇文章中就可擅自判定、宣布别人是“反党行为”,而且是溯及既往地追究罪责。这种僭越党和国家权力,侵犯党内民主和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的行为,还能听任下去吗?高等学府的教授的法治观念之蒙昧竟至如此,能不令人骇异!

三、所谓老干部的发言“应视为”郭本人的观点。

冯文还声称,“郭文提到的一些老干部除个别人外均已作古,无法再对郭文的内容、倾向和目的加以肯定或否定,也无法再对经过国际国内风云变幻考验的决议发表意见。因此,郭文中一些极端错误的观点,理应视作他本人观点,由他本人和推出这篇文章的《炎黄春秋》来承担政治责任。”

这真是欲加之罪,急不择言!按照这种逻辑,秦始皇已“作古”两千多年,史学家记载他当年“焚书坑儒”的暴行,是否先得征询他现今有何新见?或者,毛泽东已经逝去30多年,党史专家引述(而不是杜撰)并评论他在文革中的一些错误的“最高指示” (诸如“造反有理,无法无天”,“继续革命,全面专政”,乃至自称是“马克思加秦始皇”等等),逝去的毛泽东今已“无法加以肯定或否定”,因此就 “理应视作”引述者本人的观点言行?并由引述者来“承担政治责任” !?------真不可思议这种荒谬逻辑会出自作为著名大学的哲学教授的笔下!

郭文本已指出,前引所有简报上发表的老干部发言“都是经过(他们)理性的思考的”,“事前大都亲自撰写了发言稿,也都是经过发言者本人修改审定的。” (我就曾专程到最高法院院长杨秀峰老前辈家里,请他审定我代他整理的他的发言稿,我还保存了他当时的亲笔回信)。重要发言稿最后还有胡乔木审阅把关。这些发言都是很认真和负责的,且已成为历史档案,档案本身是不容更改的; 30年来也未见有人声明要更改当时自己的发言。

进而言之,他们是党的高层领导干部、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以现在的语汇来说,是“公众人物”。他们在党的四千干部大会上的发言,不是私人活动,不是私人秘密,而是公务行为,不构成隐私,是要对党对党员对人民负责的,也最终要公开并受党员评论、监督的。所以在过了30年或20年保密期,就应当自动公开解密,而毋需他们本人同意。作为一种历史资料,普通党员完全有权利知道他们当年究竟代表大家说了些什么,今人也完全有援引和评说的权利。

当然,我作为记叙他们的发言的文章作者,对该文所引的老干部发言出处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都有简报档案为据);也对30年后我能综述、传播他们的思想观点,以有助于人们拨开迷雾、了解真相,感到尽了我的一份责任;我也毫不讳言我赞成、拥护他们所说的许多(不是一切)观点,并对那些敢讲真话、坚持真理的老一辈革命家对党负责、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崇高精神,表示由衷的敬佩!

至于冯文说郭文中引述的观点因言者已逝,“ 就理应视作”作为记述者的我“本人的观点”,并由我来“承担政治责任” ,如此“李代桃僵”,其逻辑之荒诞,实在叫人喷饭!考其用心,无非是冯文不敢直接点名批判像李维汉、薄一波、许德珩、夏衍、胡克实、房维中、李颉伯、张香山……等一大批德高望重的老革命,不敢冒犯这些坚持真理、追求真相的革命元老和前辈,更无正当理由来反驳这些党史的亲历者、对党史最有发言权的同志所提供的不容否认的史实和正确评断,就只好另找替身来攻击,以“郭文”“它”代称或直接改为郭某人来替代,显得很不光明磊落。而且他们又无法就实质内容进行辩驳,就无理纠缠于所谓程序问题(如发言人已逝,未经他们同意不能代表他们本人之类),其理屈词穷、无可奈何之状,令人哑然失笑。

从法律常识上说,冯文把老干部原创的思想观点和语言,“视为”引述这些话的作者“本人的观点”,这是企图陷我于侵犯原发言者的著作权、姓名权、名誉权的剽窃者境地。我虽然也是解放前就参加革命队伍的一员,但自知没有那些革命老前辈的资历、水平和权威,没有资格和权利作此类发言,我只能认同他们某些观点,而不愿掠人之美,更不会剽窃他人思想成果据为己有。

四、继续用语录朦人还是勇敢地面对历史真相

冯文的立论使读者仿如再度置身于文革时期打“语录仗”的氛围,只见大量搬用领袖的言论,并虚设一个绝对正确、不容“挑战”的思想大前提,然后据此来衡量历史是非,批判任何异见,歌颂错误思想和错误路线的“伟大”“成就”。通篇文章却极力回避晚年毛泽东时代所造成的数千万人非正常死亡(被整死饿死),数以亿计的公民、干部挨整或受株连,无数人家破人亡,以及文革导致国家面临经济崩溃边缘,党已不党的危局。冯文的作者作为哲学教授,似乎忘记或拒绝接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这场哲学思想大讨论的结论,还在坚持“两个凡是”之类的思维,对过往岁月中人民遭受晚年毛泽东为总代表的极左路线的巨大灾难损害,对那段空前惨痛的血与泪的史实,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继续歌颂、神化其人及其错误思想,并以它作为大棒打人和作为幻景愚弄人。请问诸君,你们知识分子的良知何在,作为党员的良心何安?

这里不妨援引俄国总统梅德韦杰夫在其个人博克上为纪念在斯大林大清洗中遇难的人们所说的一段话:

“对民族悲剧的回忆是神圣的,它的意义不亚于对胜利的回忆。让我们好好想想吧,数百万人因恐怖手段而丧生,而他们的罪名均是谎言。...... 直到现在,我们仍然可以听到这样的说辞,说那些众多的牺牲品是为了某种国家的最高目的。我坚信,无论国家需要什么样式的发展,无论他的成就如何,狂妄的自尊自大不能以人的痛苦和伤亡为代价。任何东西都不能高于人的生命价值。因此,镇压是有罪的。”

这段话也适用于评毛,也可以用来驳斥至今还在美化那惨痛岁月的谬论。

冯文还依据显然违反事实的新的“凡是”,为反右运动的“必要性”辩护,作为哲学教授而全不顾“量变到质变”的辩证法ABC(错划右派“扩大化”达99. 99%,还硬说反右运动是“正确的”“必要的”)。考其缘由,盖在于他们非借此不足以安身立命,不能继续垄断话语霸权;也因而对老干部们讲出的历史真相和对毛泽东的一些负面评价,感到像被抽掉了立足地盘那样恐惧。可惜的是,无可奈何花落去。在今天,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大都从长期受蒙蔽中觉醒,民主和权利意识空前提高的时代,那种固守“凡是”的思维惯性和整人惯技,只会遭致人们的嘲笑和鄙弃。作为同是清华校友和一度的同事,我衷心希望诸位老弟摆脱旧思维的束缚,不要在经实践证明是误党误国的歧路上继续前行。

五、澄清一个谣言

近来互联网上传播着一条“信息”,说什么习近平同志在最近的党史工作会议上点名批评了郭道晖的《对党史的一次民主大评议》一文和另一人士的著作。

经有关部门向亲自参会的人士查询,习近平同志在报告中只作了有关研究党史的一般原则宣示,根本没有点名批评任何个人和单位、报刊、文章或出版社、著作。这也符合中央首长作正式报告的风格。而有人竟不择手段炮制上述谣言,企图借此挑拨煽动对敢讲真话和追求真理的人士的攻击。奉劝人们不要拉大旗作虎皮,错估形势,趁机兴风作浪,那只会落得“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贻笑世人。

何况,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和共产党员,无论是否有蒙领导人垂注,我对真正属于我的言论和文章负责,也坚持我作为公民和法学工作者享有的不容侵犯的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以及批评、申辩等宪法权利。作为一个党龄已超过一个甲子、年龄已登耄耋的老人,作为曾为新中国的诞生奋斗过,现在对党的生死存亡和国计民生仍常怀殷忧的共产党员,我坚持所应保有的党内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我也坚持做人应有的政治操守和知识分子的道德良心。 “老而弥坚,不坠上下求索志;桑榆非晚,犹献春蚕未尽丝。”此心可鉴,此志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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