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矫正型国家哲学与中国模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75 次 更新时间:2010-08-30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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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剑涛 (进入专栏)  

中国已经成功地高速发展三十年。这是1500年人类迈进现代门槛以来创造的一个惊人奇迹。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没有落入经济周期理论断言的现代经济发展必然周期性地经历繁荣、滞胀、萧条、危机、复苏的发展循环。另一方面,中国经济从一个世界尾数的经济体迅速崛起为世界第四大经济实体,走出了人们断言的崩溃困境,维持了持续三十年的高速发展。再一方面,中国经济蕴含的发展潜力似乎正在显示出来,远远无法归入现代规范经济学理论刻画的理想类型,中国经济形态似乎正以它独特的方式凸显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形式。因此,无论人们对中国发展抱以赞赏或批评的态度,起码需要对中国发展的这一结果进行深入分析。也许断定中国发展形成了具有普适意义的发展模式还为时尚早,但描述、分析独具特点的中国模式则成为受到鼓励的学术选择。

众所周知,中国的发展是“以国家带动的发展”,发展最强有力的动力来自于国家,而非市场或社会。国家秉承的发展宗旨,使得国家可以动员举国力量矫正一切不利于发展的观念、政策和举措。因此,拿捏中国模式最有力的手就是矫正型的国家哲学。理解矫正型国家哲学,就可以理解形成中的中国模式的独特性。

中国发展的解释困惑

对中国模式的阐释受到鼓励,是因为两个原因:一是中国发展超乎想象的持续性、克服发展难题的举国性,以及维持发展的共识性。中国发展在所有现成的经济—社会规范理论中似乎都难以有效理解。二是对中国发展奇迹既有的各种解释都显得苍白乏力。因为这类解释基本上沿循线性的解释进路,并且常常是以某种单一的社会要素一贯到底地解释复杂的中国发展。因此,对于中国发展进行有效的理论解释成为面对中国发展的亟须。

就前者来看,中国的发展持续了三十年。除开1980年代中后期的小幅波动、1990年代初期因为政治原因的挫折、1990年代后期的局部困难之外,中国近三十年的发展可以说没有遭遇全局的困难。这种发展状态,是自现代经济—社会模式建立以来匪夷所思的事情:GDP以三十年平均9%左右的速度增长,这本身就足以让人们惊叹。而中国经济的总量,从三十年前的世界排位一百二十名左右上升为第四位,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也令人瞩目。经济发展模式由粗放性经济转变为科学发展模式,也在国家政策的自觉调整中启动,使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经济战略布局的重点,这种自觉转变,同样成为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国家维持发展的政策供给的典范。这并不是说中国经济没有自身的问题。诸如单纯追求GDP导致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已经导致中国难以承受的资源—环境压力;粗放型经济使得发展导致的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阶层之间的分化催生了不可小觑的现代病;以国家带动发展造成了经济急速的增长但民众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并不如预期;与经济发展脱节的、滞后的政治发展导致了结构性畸形,使得经济发展必须的产权问题难以获得解决,更使得经济社会发展最深层的社会力量难以释放,因此内在地限制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前景。但是这些问题,通常都被作为“发展过程中出现,因而在发展中可以解决的问题”,在三十年的经济社会转轨中,这些问题要么局部的得到解决,要么已经被人们,尤其是决策者所意识到需要解决,因此至今并没有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无法克服的障碍。中国的发展奇迹,就此成为近三十年世界历史的一个重要现象。

中国发展奇迹是一个事实,但人们需要对之加以有效解释的理论说明。解释恰恰是滞后的。这类解释之所以说是滞后的,是因为解释总是在事实后面跟进性地进行着,这就注定了解释无法满足人们同步地理解中国发展奇迹的需要。同时,这类解释的滞后,还因为它们总是来自基于专业分工的现代社会科学,因此解释总是局部的,缺乏针对发展奇迹整体状态的总体感,因此也无法满足人们全面了解中国发展的心理需求。但这些解释是有效的。因为在这些解释中人们获得了理解中国发展奇迹的信息,如果将这些解释信息加以整合,给出一个带有哲学意味的总体解释框架,也许中国发展奇迹的解释理论就得以建立起来。

对中国发展进行解释的理论进路大致沿循从社会学到经济学、再到政治学的进路展开。人文学科当然也试图建立中国发展奇迹的解释理论,但总的说来不如社会科学诸学科的解释那么具有说服力。分别从这三者的解释着力点来看,社会学是最早试图描述和解释中国发展的学科。一方面,这与中国社会学重建几乎和中国当代发展同步有关。像费孝通等社会学家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就对中国发展模式问题加以关注。他保持了社会学对于当下社会变迁的敏感。早期他注意到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性特征,撰写了至今对解释中国乡土社会仍然有效的《乡土中国》,因此,在中国发展导致社会结构发生变化之际,他就敏锐地指出了“小城镇,大问题”,对于城镇化转轨的中国发展一针见血地点到关键之处。另一方面,中国社会学之所以能够对中国发展进行及时有效的解释,还与社会学这一在西方语境中专门研究现代社会变迁的学科性格有关。观察、参与和建构是社会学的基本理论手段。在中国发展导致社会变化的同一时刻,社会学家们就以学术共同体的形式动员起来,观察、描述、解释中国发展将会导致的结果。但社会学家终究没有能够完成解释中国发展的任务,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社会学受到费孝通那样的结构功能学派的影响太深,以至于对社会理论缺乏兴趣,因此拒绝建构解释现代社会的总体理论;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社会学家对于具体的社会问题太过关注,影响到他们对中国社会结构性变迁的说明。诸如社会分层、社会组织、家庭变化、城市化进程这类问题,已经将社会学的优势理论资源耗费掉了。

因应于中国从经济领域开始的发展进程,来自经济学界的赞誉性解释与批判性说辞最引人瞩目。在关于中国发展的不同学科解释中,经济学界的解释至今也是最成功的,因为这类解释建立起了自己的解释模式和共同的解释话语。由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在经济形态上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因此,在转轨经济学名义下讨论中国发展模式的文献,就成为经济学致力解释中国模式的基本进路。钱颖一是美籍华人经济学家中对中国发展进行解释的开创者之一。他提出的“有中国特色的维护市场的经济联邦制”至今还是最成功的解释理论。对于中国发展来讲,经济学家建立起的分权—渐进解释模式,曾经吸引了不同学科的解释目光。钱颖一的解释着眼于,这一解释引入国内成为中国经济学界采取制度主义的基本解释进路解释中国发展的趋同性选择。但经济学家的解释大多仅仅停留在经济制度层次,要不他们拒绝关联性地处理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要不干脆认为经济发展与政治制度无关。于是,一些经济学家对中国发展的解释大大出乎人们的意料,比如中国的发展是因为中国具有全世界最好的制度,中国的发展仍然势不可挡。(1)对于中国发展的经济学解释中,杨小凯几乎是唯一关注宪政制度的建构对于中国持续发展具有关键影响的经济学家。他强调经济发展与宪政制度的制度关联,指出中国的经济发展如果缺乏宪政支持,将出现后继乏力的局面。杨小凯与林毅夫关于中国发展究竟是处于“后发劣势”还是“后发优势”的争执,可以说切中了中国发展的根本问题。可惜杨小凯英年早逝,没有能够将这一解释延伸开去。而这也就预示着经济学家对于中国发展奇迹解释的死胡同。

面对中国发展奇迹,政治学家后发先至地出现在解释舞台上。这种后发先至的解释地位,并不是政治学家主动取得的,而是中国发展的政治动力之作为最强劲的动力,使得政治变迁成为解释中国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中国的发展作为国家带动的发展,国家力量的构成状态成为人们从政治学视角解释中国发展的核心视角。这样的视角包含两个视点:一是国家主义的视点,一是国家重建的视点。从前者来看,人们习惯于将中国的发展解释成国家以及国家领袖决断的结果。为人们熟知的解释就是邓小平之作为“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解释模式。在这样的解释进路中,如果不是执政党领袖的英明决策、不是国家主动的放权让利、不是国家一致采取的扩大基本建设投资带动的经济增长,我们就很难设想中国的发展。近年中国兴盛的国家主义思潮,与这样的解释进路不无干系。就后者论,即就中国发展试图可持续的国家基础论,国家重建的主张在近年也异军突起。作为所谓经济自由主义发挥了所谓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主流作用辅助断言,政治自由主义的兴起开始将国家重建的理论带到人们的面前。权利哲学、宪政论述、法治安排与民主取向,构成这类论说阐释中国持续发展,并形成中国发展模式的基础性断论。但是,政治学家显然从来没有获得过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那样的言说空间,因此还无法在左左右右的现代政治理论中从容决断,并选取解释中国发展的共识性进路。政治学家对于中国发展解释自身的共识较低,获得的社会认可程度就更是低下。不过在政治哲学兴起的过程中,对中国模式解释之不同于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的进路逐渐展现在人们面前。这就是一种从中国发展的深层政治哲学视角解释发展结果的进路。所谓中国模式,或弱势意义上讲的“北京共识”就此获得了出台的理由。(2)

为发展而矫正

中国的发展,就是要推进中国进入现代国家的行列。而现代国家在某种意义上,必须从它秉行的国家哲学,或国家意识形态的角度才能加以认知。不同于传统国家形态,现代国家的国家意识形态是一个国家是否能够为国家提供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国家整合的基本制度和秩序供给的基本方式的决定性因素。传统国家不需要这么强有力的国家哲学,因为传统国家的帝国形态主要是基于道义的力量,而不是基于政治的力量,因此它没有必要建立与国家相适应的哲学体系;或者传统国家是基于军事征服的产物,如此它也没有必要并没有可能建立起长期维持国家的统治哲学。前者如古代中国,后者如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只是现代国家的民族—国家结构,既需要在其自然结构上论证人口(民族)、疆域和认同等方面的内在一致性与外在排斥性,又需要在国家层面论证长期维持国家认同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于是,像英国、美国、法国、德国这些早期兴起的民族—国家,在建国之前,或建国初期,就建立了体系化的国家哲学,将国家形态正当化与合法化,从而提供给国家处理内政外交的贯通性和一致性理论。后来兴起的一些国家如俄罗斯,也自觉地将国家建立在某种完备的意识形态体系之上,成为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国家形态。区分这些现代国家哲学类型和由此建构的国家基本制度模式,从国家哲学的视角讲,现代国家大致可以划分为自由民主的宪政国家、非自由民主的集权国家与专制极权国家;从国家基本制度的设计上讲,现代国家可以区分为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等等。在某种意义上,现代主要国家都是可以从某种意识形态视角加以辨认的国家。

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无疑是受制于西方国家的既成意识形态的产物。1978年以前,中国现代国家的建构可以区分三个历史阶段:一个阶段是晚清建构现代国家的萌动时期;一个是自觉建立现代国家的民国时期;再一个就是致力国家兴盛的人民共和国时期。晚清是中国从传统的帝国形态转变为现代的民族国家形态的开端。但晚清中国人对于现代国家的国家哲学显然是不明究竟的。除开亟欲振兴国家的愿望之外,国家究竟应当如何展开变法,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学者,没有在胸的成竹。因此没有办法以现代国家哲学或意识形态作为国家转型的总体动力。民国的创制者明确了国家建构的总体设计必要性与重要性。孙中山的《建国方略》将以党建国和以党治国的党化国家理念系统地陈述出来,这种来自于列宁主义的国家哲学或意识形态自此主导了中国现代国家建构。推翻了国民党而登上中国政治舞台中心的中国共产党,也是典型的列宁主义国家。秉行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政党—国家意识形态,以决不妥协的社会主义制度显示国家的刚性特征。无疑,需要高度肯定这一国家哲学在中国建立现代国家自然结构方面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当这一国家哲学推动一个政党建立其国家结构之后,却无法在同样刚性的计划经济基础上长期推进国家的经济发展。由斗争性十分鲜明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导的中国,一直以群众运动的方式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动员成为国家动员的单一方式。因此,像“文革”那样的浩大政治斗争无可避免地对国家力量造成根本伤害。1970年代后期中国陷入国民经济崩溃的边沿,就很好地说明了刚性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国家实在逃不掉内源耗竭式国家的厄运。(3)

前述就是中国进行改革开放,推动国家发展的历史基础。当1978年中国共产党试图重新启动国家新一轮发展的历史巨碾的时候,它不得不面对这一国家建构的历史遗产。由于邓小平那一批政治家深深感觉到刚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已经不足以整合国家力量,而且如果任由国家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主导下运行的话,国家就会从国民经济崩溃的边沿进一步滑向实际崩溃的陷阱。因此,改弦更张是必需的。这个时候,历史浮现出来的1978年,就具有了远远比一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复杂得多的重要含义:对于中共自身而言,如果不校正毛泽东时代拒绝现代发展一心从事阶级斗争的大政方针的话,它的统治地位就岌岌可危,这就是邓小平所谓的改革是关系到党的前途和命运的大事的含义。(4)另一方面,对于国家而言,如果不寻求经济发展,它就既无法有效供给起码的物质生活资料给普通公民,也无法维持国家自身所需要的物质基础,国家也就处于生死存亡的考验之中。由于中国的党化国家形态,事实上这两者紧密地关联在一起。邓小平、陈云、胡耀邦等领导人清醒地意识到,改变毛泽东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国家哲学、改变毛泽东继任者提出的“两个凡是”刻不容缓。刚性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硬化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此走上了自我修正的轨道。这一修正恰好处于国家发展的拐点——不发展意味着崩溃,发展意味着国家振兴。就此,发展具有了判断政党与国家采取的政治举措和政策措施是不是适当的唯一标准。只要是为发展,一切有碍发展的意识形态教条、基本制度安排和秩序供给方式就都必须校正。而这种校正就为官方不同的政治势力妥协性地接受,并为民间不同利益群体所策略性地拥护。1980年代中国上上下下完全认同改革开放的举国共识,由此而形成。

矫正型国家哲学就是在这种校正国家发展方向的努力过程中逐渐出现并正式成型的。所谓矫正型国家哲学,是以校正国家发展方向、推动国家发展为唯一取向的国家哲学形态。这种国家哲学或意识形态,并不是具有确定含义的意识形态,它对现代主流意识形态的任意体系并不采取坚持到底的态度,相反是只要有利于发展,它就是可以接受的国家哲学要素;同时,这种国家哲学对于任何现代基本制度安排并不采取绝对对峙的态度,只要是有利于推进所谓生产力的进步,它就干脆采用;再者,这一国家哲学对于现代发展经验高度关注,不论是来自什么国家意识形态或基本制度的发展经验教训,它都注意吸取。因此,矫正型国家哲学以三个超越作为自己的特质:

首先,矫正型国家哲学超越了现代社会完全模式化了的意识形态。在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运行在极“左”意识形态的国家哲学基础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理论”成为国家采取一切政策举措的唯一判准。因此,中国徘徊在战争泥潭之中而不能自拔。国家统治就是战争思维的延伸。国家统治的政治话语总是充满“打一场什么什么人民战争”的语词。国家在刚性的意识形态、刚性的制度安排与刚性的秩序供给方式上高度统一起来。这种刚性的国家哲学给人一种政治快感,因此具有今天众人难以思议的国家认同效用。因为它干净、利落,毫不妥协,使民众能够简单明了国家究竟试图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不需要民众诉诸理性进行个我的政治判断——政治价值和政治判断、政治进路和政治举措,都由国家最高领导人给定了。人们仅仅需要在明确无比的政治从众行动中表达“乱了敌人,团结了群众”的政治就行了。这是一种让人放心的、明快的政治风格。因为它不需要人们在复杂的日常生活中进行理性分析、做出自由决断。理性分析和自由决断是常人不愿意承受的负担。这是改革开放前中国政治生活的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兴起之后,国家的政治风格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经济发展成为国家首要的政治任务,因此此前由革命政治话语支配一切的现象发生了根本变化。一方面,“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与“文化大革命”同时终结。前者作为革命政治的理论形态,结束了它的理论使命;后者作为革命政治的社会运动,中止了它的现实影响。另一方面,国家致力寻求引导经济发展的新型政治话语,改革开放取代了群众运动,成为新的社会象征:改革开放既是政治话语,又是社会动员方式。经济发展与政治革命之间的距离由此愈拉愈大。邓小平号召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成为新的政治动员律令。解放思想,就是要从毛泽东晚年致力阐释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禁锢中走出来;实事求是,就是要终结毛泽东时代以牺牲经济发展而空喊政治口号的国家统治模式;团结一致向前看,就是要重新整合中共的党派力量维持政党对于国家的领导权。以这种新的政治动员为核心,中共将自己领导国家的核心事务从政治虚狂转变为经济建设。这就是邓小平强调指出的“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要讲究经济效果。只有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才能随之逐步增加人民的收入。我们在这一方面吃的亏大了,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这十年。要研究一下,为什么好多非洲国家搞社会主义越搞越穷。不能因为社会主义名字就光荣,就好。”邓的这番话,既显示出中国从政治中心转变到经济中心的重大变化,也表明了中共超越革命话语的矛盾性——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但社会主义必须改革。换言之,传统意识形态度底线立场不能改变,但这一意识形态的功能必须重新组合。这就是一方面试图超越“文革”思维,但另一方面却无法跳出政治教条寻求国家发展的悖论现象出现的原因。以发展为唯一目的,便必须摆脱毛泽东意识形态的约束,但脱离开毛泽东意识形态的庇护,却又无法为自己统治国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辩护。因此,注定了进行经济建设的时候,不能不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右的选择,与不得不分散精力对付左的传统思维之间寻求政治平衡。执政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一再强调,既要反左,又要反右,左、右都反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左、右都反,意味着国家发展可以偏左,但不能极“左”,这就是邓小平所谓中国改革开放“只能靠社会主义”这样的断言能够断然做出的理由;同时,反右,则是关系到执政党及其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因此不能稍有疏忽。这就是邓小平强调的“搞资本主义,四个现代化肯定实现不了”的依据。左、右都反的实用主义国家哲学,实际上提示人们中国发展现象上的“左”、“右”摇摆乃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不左右摇摆,反而不能理解中国在左、右之间走现代发展钢丝的精巧性和微妙性了。但从三十年左、右的发展历程来看,左、右对于中国发展并不产生实质性的持续影响。因为从左的角度看,社会主义被“中国特色”所限定,这注定了它左不到哪里去;反过来从右的方面看,由于它被社会主义所限定,所以也无法右到哪里去。左、右的相互性限定,给出了发展自身以最充分的空间。在某种意义上讲,中国追求发展的唯一正当性,宣告了传统的、自足的意识形态,诸如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激进主义这类论说的非自足性。在中国发展的意识形态需要中,传统意识形态在相互限定中既丧失了它原初的基本规定性,也获得了相互限定中具有的崭新含义。有一点人们不会怀疑,只要能推动国家发展,不管是左的意识形态还是右的意识形态,都丧失了它的政治正当性。除非这类意识形态的论说有利于推进中国的发展。如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不断变换发展意识形态的说辞,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到“普世价值”、“核心价值”的变化,人们似乎觉得其中意识形态在发生某种人们期待的转变,意识形态的矫正型说辞,由此获得了充分的政治灵活性。就此而言,即使是非常刚性的坚持某种意识形态的说辞,其实也就可以理解为阐述者为了维持发展局面而做出的策略性举措。所谓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任务,从稳定不能牺牲发展的视角看,就恰好证明这一点。

其次,矫正型国家哲学在现代基本制度之间择善而从,因此不让发展拘泥于既有的基本制度框架。从政治话语上看,改革开放前的政治话语是非常僵化的。在自我期许的正宗马克思主义教条面前,一切其他东西都是必须批判和超越的,都属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范畴,都必须被中国式的农业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克服。改革开放之后,在一般处置现代文明成就的说辞上,我们对于“人类文明成果”这类说法可以说烂熟于心。以所谓借鉴现代人类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的名义逐渐推进的“拿来主义”成为改革开放的一大景观。正是因为如此,不同文明形态间的相互指责与批判,演变为积极的借取和拿来心态。这正是开放一词显示中国发展特质的方面。恰如邓小平指出的那样,“中国要谋求发展,摆脱贫困和落后,就必须开放。开放不仅是发展国际间交流,而且要吸收国际的经验”。围绕发展,国际社会谋求发展的经验与教训,都进入了中国人的视野。中国不再维持封闭的国家基本政策。另一方面,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上,从经济体制上讲,甫一开启改革开放的大门,中国领导人就对现代似乎对峙的两种经济体制进行了政治综合,强调中国社会主义与前苏联社会主义的模式区别,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只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虽然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的相似,但也有不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改革开放初期刚性地对待的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态度,也跟着有了缓和。国家领导人明确认为,政治体制改革既要从国情出发设计,又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先进成果。一方面认定民主的含义比较模糊,另一方面强调“一般讲政治体制改革都讲民主化”。这些说法在推动中国改革,矫正改革前中国僵化的政治体制弊端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至于后起的领导者进一步借鉴西方现代文明的生态文明理念,就更是在情理之中了。总之,只要能够维持发展,矫正既成制度就是必要和可能的。

再次,矫正型国家哲学的矫正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发展。在中国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发展目标具有绝对至上性:从GDP总量的翻两番到人均GDP的翻两番,显现了这种发展与增长之间的明确关联。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人谱系中,所谓第二、三、四代集体领导的发展至上性思维,构成为中国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共领导人围绕发展确定的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为人们熟知的“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的宗旨,明显地以发展二字凸显出来。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共第三代领导人,同样对发展的中心性明确加以强调,除开继续申述发展的重要性之外,对于发展的丰富内涵开始重视起来,认为二十一世纪开头的二十年是中国发展的机遇期,必须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为此,“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目标,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创新因此成为江泽民号召发展的核心命题。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共第四代领导人,对于发展的重视直接从人均GDP翻两番的目标上可以看出。围绕这样的发展目标,胡锦涛认为,“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就是快速发展”,“中国的发展,不仅使中国人民稳定地走上了富裕安康的广阔道路,而且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因此,需要建立起科学发展观以便实现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可见,为了发展,一切国家意识形态的戒条、一切现代制度的安排方式、一切政府可以采取的控制手段,通通都被纳入到矫正的范围。总而言之,“发展是个硬道理”,相应地,支持发展的其他道理都成为软道理,相应地,反省或重构发展的道理就成为必须拒斥的反道理。

国家哲学:文献与实际的疏离

矫正型国家哲学展现出国家未定状态的活力。一方面,矫正型国家哲学本身就是未定状态的。另一方面,认知中国模式,即认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国家运行特质,也只能从一种未定状态上着手。两者相加,中国谋求发展所逐渐凸显着的中国模式就不是一种轮廓鲜明的模式,即不是一种在现代既有的国家发展框架中得到清晰信息的发展模式。换言之,中国模式就是因为它的不确定性,而不是因为它的确定性。对此,我们可以从中国发展的国家哲学进行认知。人们通常将中国致力于发展的国家哲学概括为“猫论”和“摸论”,并将之与1949年后绝对支配中国近三十年的国家哲学的两论——《实践论》与《矛盾论》加以比较。显然,后两论是得到较为精致的理论提炼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尽管它的哲学精神并没有真正贯通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中国社会主义实践之中,但是国家哲学的意识形态色彩却鲜明地得到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与非马克思主义的谬误性是这一国家哲学体系的前置命题。从这一国家哲学的理论阐释上,人们可以获得认知当时中国的准确政治信息,并且将中国归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述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国家的行列。但“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猫论”,以及“摸着石头过河”的“摸论”,一方面在理论性格上并不陷于意识形态的既定教条,因此无法将之简单划定在某种意识形态范围。另一方面它在实践上可以忽略政治动机,而追求实际经济效益。这就从封闭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动机论演变为改革开放的实用主义的效果论。这一变化是显示当代中国国家哲学特点的一大变化。它体现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秉承的哲学原则就是发展至上的实用原则。因此,从“猫论”和“摸论”上入手理解改革开放后的矫正型国家哲学是最为直接明了的。

国家哲学是一种政治哲学。它供给一个国家基本的政治理念、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架构,以及基本的政治生活秩序。国家哲学既展现为一套严密的理论体系,因此这一理论体系的意识形态结构特征较为明显;同时,国家哲学也显示为一套制度设计思路,它提供整合社会秩序的资源;再次,国家哲学体现为潜移默化的日常秩序,它成为国家范围内公民们对国家与社会认同的保证。由于现代国家是建立在将国家正当化基础上的巨型政治组织,因此,现代国家建立初期,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意识形态色彩:早期的国家,在经济社会体制上被命名为资本主义国家,在意识形态上被认定为自由主义国家,在政治体制上被称为宪政民主国家,就是这种意识形态认知定势下的必然结果。后来试图超越这类“旧国家”而建立起社会主义“新国家”的努力,也相应地在经济社会体制上被确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在意识形态上以马克思主义为国家指导思想,在政治体制上被树立为人民政权。它们的意识形态色彩如此强烈,以至于可以用它们各自的意识形态声称来辨认国家的类型归属问题。在西方国家的发展过程中,两种现代社会政治体制的基本类型愈来愈趋同,以至于像社会民主主义这种类型的国家,已经很难归入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国家范畴。即使像美国这样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也由于推行“人民资本主义”,而无法从传统意识形态的角度将之简单归入资本主义行列。这个时候,以意识形态直接作为国家哲学不再是现代国家的决定性问题。因此,“意识形态的终结”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就由西方国家队学者们唱响。(5)但是,国家需要某种弱势的意识形态作为整合民族成员的精神世界、政治动员以及秩序建构的手段,则是没有疑问的事情。因此即使那些宣称意识形态终结的人们,其主要理由之一恰恰是意识形态愈来愈具有兼容性质的特点。如此看来,告别刚性、强势的意识形态的国家,势必走进一种弱势的、软性的意识形态境地,从而为国家的一致行动,首先是为国家认同提供观念基础。

自晚清以来的中国,在意识形态钢丝上行走已久。民国阶段和人民共和国的前三十年,几乎行走在刚性意识形态的钢缆上。但国家发展并不如意识形态的倡导者那样,按照这种预期的意识形态建设国家,国家就强盛、人民就富裕。相反,数十年的社会政治实践下来,国民党因此断送了江山,共产党也似乎意识到统治国家的危机。因此,如何免于刚性意识形态对于国家的刚性约束,就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处理的首要难题。犹如前述,“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一直小心翼翼地处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微妙关系,这成为推动中国发展,并日益凸显中国特色的看点。三十年的改革实践表明,正是这样的策略性取舍,给中国发展腾出了宝贵的社会政治空间。

但分析起来,能够让改革开放的中国不受现代刚性意识形态的羁绊,可以使得国家哲学的文献表达与实践抉择之间具有可接受的政治距离,与两次关乎意识形态层面的中国现代国家哲学的双重文献化过程紧密相关,它并不仅仅是改革开放的发展至上性选择的结果:一次是1949年政局变迁及其对西方现代国家哲学的文献化处理;另一次是1978年执政党对于政党自身基本理念的文献化处理。正是这两次对现代刚性意识形态的文献化处理,才使得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共能够免于意识形态的严格政治约束。

中国共产党对于宪政的文献化处理,与其对于自身意识形态的文献化处理,构成为两个相互联系的国家统治理念建构界面。前者将作为典范的现代西方国家哲学束之高阁,后者将自身曾经奉为圭臬的教条作为发展的对象,因此使得国家哲学适应疾速变化的形势需要的可能性大大强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变迁的速度之快、范围之广、程度之深,为1500年以来的世界现代史所仅见。就此而言,将刚性的意识形态文献化的两次处理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就前一次将西方主流现代意识形态文献化处理来看,最主要的举措不是后来兴起的一次次对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大批判运动,而是1954年宪法的制定。这部宪法对中国此后发展的宪政效用不大,但将西方主流意识形态文献化的功用,以及规约此后中国宪法的制定与修正的作用则非常明显。在某种意义上讲,它的近三十年政治功能,就是为改革开放的中国奠立了非意识形态化的基础。根据现代宪法的基本精神,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母法或根本法律,它是一切部门法制定和实施的根据。现代宪法一般具有五大基本原则,一是私有制的原则,二是主权在民的原则,三是三权分立的原则,四是法律主治的原则,五是权利平等与政治自由的原则。(6)1954年宪法,在一定意义上显示了执掌国家权力不久的执政党按照宪法执政的意愿。今天的人们回头观察这种对宪法的文献化处理,也许会感觉到遗憾,认为是中国没有及时进入民主宪政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以中国发展已经历的曲折来看,“塞翁失马,安知非福”,这种将西方宪政原则文献化的处理,恰恰腾出了今天国家哲学的发挥空间。

就后一次对中共自身意识形态的文献化处理来看,其戏剧性的效果就更为明显。在成功地将西方主流意识形态文献化之后,马克思主义及其演化形态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与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曾经绝对制约了中国的国家哲学。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如何对待这种意识形态遗产,成为横亘在中国能否启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起点上的首要问题。邓小平以过人的政治智慧将毛泽东个人错误与毛泽东思想之作为中共集体智慧切割开来,从而首先将毛泽东晚年思想悬置起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邓小平不断以解放思想的名义对某些左倾教条主义理念进行批评,努力推动人们从传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条化心态中解放出来。与改革开放相伴始终的“解放思想”,只能在文献化马克思主义国家哲学的背景下才能得到很好的理解。虽然邓小平及其国家哲学和国家权力的继承者,不断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教条与实际的变通选择之间灵活跳跃,但他们更多的努力在提供给改革开放以免除意识形态约束的空间。实在没有办法绕开传统意识形态约束的时候,邓小平就提出了最有利于免除意识形态争执的法宝——“不争论”。不争论不是绝对不进行政治争执,而是避免将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性质之争带进实际推动发展的过程之中,造成对发展的干扰。只要有利于国家发展,那些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教条就属于矫正的对象,对这种矫正,人们应当不进行争论。至于在思想争论的范围内展开的意识形态争执,则以“学术自由”与“宣传纪律”将之区别开来。他强调的是,“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他进一步申论的三个有利于,更加强势地将发展主题的绝对优先性提了出来,他认为,当人们关注姓社姓资的问题时,常常落到了意识形态的争执上去了,是不是社会主义,主要看它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可以认定它是社会主义的。后来为江泽民阐述的“三个代表”,也沿循了这样的精神脉络。胡锦涛强调的“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也体现了同样的哲学旨趣。就此而言,社会主义是什么的答案,不是一个在各种社会主义理论中寻找得到的,只能在“中国特色”中逐渐显现。由此去理解胡锦涛近期强调的“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就会更贴近其真义。

两次对国家哲学基本准则的文献化处理,一方面使中国的国家哲学显得有些紊乱,但另一方面也使国家哲学矫正空间急剧放大。正是因为如此,中国改革开放一开始,几乎就彻底解除了现代意识形态化的国家受到不同意识形态体系严格约束的限制,成为一个意识形态氛围浓厚,但却又不受制于任何一种意识形态体系约束的国家形态。从后果上看,一方面,这使得改革开放的中国,无法从任何一种意识形态视角都可以加以明确辨认。另一方面,也为中国的改革开放腾出了国家哲学的结构要素选择的充分余地。因此,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共三代领导人对于基本国策的论述总是显现出一种鼓舞人心的纵横捭阖之感。不论是邓小平,或是江泽民、胡锦涛,几乎总是在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点上看待中国问题,也总是从中国发展将对人类文明进步做出贡献的视角论道中国改革开放,更是在人类进步的大视野中展望中国发展的前景与未来的。这是矫正型国家哲学引导下的中国发展给人的活力所在,也是国家哲学的文献与实际疏离并不会引发即时的政治焦虑感的原因。

寻求确定性:中国模式的国家哲学建构

近三十年的中国可以说尽显活力。在一种免于意识形态刚性约束的、不确定性的氛围中,国家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发展成就。但这种不确定性所发挥的支持国家发展的动力,差不多已经内源耗竭。因为,其一,提供活力的意识形态矫正空间愈来愈狭窄。其二,制度选择走到了政体决断的十字路口。其三,生活世界的含混性不足以整合国家的日常秩序。从第一个方面来看,关乎中国改革开放政治正当性的争论,虽然在三代领导人巧妙的周旋中避免了这些争论带给改革开放以干扰,但争论本身从来没有停滞。而且,这样的争论愈来愈触及问题的核心或实质,因此完全无法回避。2004—2006年所谓清算改革的第三次风潮,几乎将改革开放完全加以否定,就是“不争论”的政治策略性选择或对中国发展活力的技巧性维护,无法躲开意识形态争论的直接陈示。而且,缺乏完整性与贯通性的矫正型国家哲学,已经很难继续整个国家范围内不同的观念主张,人们对深度改革的期待无可挽回地分化了。这就是人们痛心疾首而又无可奈何地感叹的改革共识丧失的事实。就第二方面分析,中国的改革开放一直在回避中国遭遇的现代政体选择问题。中国革命并没有落定在现代稳定的政体平台上,它始终处在革命和继续革命的动荡之中,这是矫正型国家哲学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因为以灵活的矫正处置动荡的革命,本身就文不对题。因为中国没有成功走出革命氛围,所以毛泽东只好以继续革命来加以应对。与此同时,继续革命却又反过来强化战争氛围、运动模式。要想真正营造中国持续发展的社会政治氛围,必须终结崇拜社会政治革命的决断,走上稳定的民主政体道路。矫正型国家哲学无疑一直在以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遮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而这种以回避或者仅仅承诺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式对政治体制改革久拖不决,已经到了非决断不可的十字路口:要么坚定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便为改革提供更为深层的动力;要么仍然踌躇不前,将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作为击鼓传花的手绢扔来扔去,从而最终断送矫正型国家哲学已经取得的成就。就此而言,矫正型国家哲学必须在不确定性中显示确定性。宪政民主体制必须成为中国政体选择的主要参照,同意或者反对,都到了政治决断的关键时刻。再就第三方面而言,中国社会在失范的状态下持续摸索了三十年,人们对于日常生活的失序状态曾经习以为常。但是,在改革走过了三十年历程的今天,失范的中国社会已经无法继续承担缺乏规范的负担,因此,在社会怨恨日益严重、暴力倾向日益普遍的今天,人们迫切需要足以整合国家日常生活秩序的国家哲学。在普通民众的心理期待中,对不确定性的畏惧与对确定性的期望,成为两种相应而在的社会心理。如果这样的社会心理得不到满足的话,长期失范淤积的社会不满,将会产生出瓦解社会秩序的可怕力量。归纳这三方面显示出来的矫正型国家哲学的缺陷,我们可以断言,如果不尽力并及时提供具有确定性特点的国家发展哲学,中国的持续性发展就难以预期。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今天的中国进入了一个必须建构国家哲学,因此必须以确定性来矫正不确定性,以便带给逐渐耗竭发展动力的国家以持续发展动力的境地。这一结论首先是面对要不要建构确定性基础上的国家发展哲学而提出的。因此,这一提问的基点要求面对问题的国人不是满足于既定发展显示出来的中国模式或国家共识,而是必须探求现代国家哲学的基本要领并加以认领。其次,这一提法意味着建立在不确定性基础上的矫正型国家哲学,已经走到了改弦更张的地步。这一哲学不是中国继续发展的国家哲学根基,而是中国建立现代国家哲学清理地盘的理论奠基。再次,势必要求中国人对现代国家哲学的基本准则加以甄别和认取,国家特性自然是这种甄别与认取的基础,但超越国家特性的普世价值与制度是否存在并不可回避的问题,则是中国建立自己国家的发展模式必须决断的问题。

当下,“中国模式”问题的提出,就是适应国家必须寻求确定性的处境的产物。这样的问题,在以不确定性为特征的中国改革开放处境中,绝对不是问题。只有在中国无法回避确定性国家哲学的客观需求逐渐显露出来,并使人们无法熟视无睹之时,它才成为国家哲学层面的真问题。从改革开放的三十年进程来看,矫正型国家哲学必须转进到确定性国家哲学的转变,发生在1989年。其实,早在1987年,邓小平就未卜先知,明确指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因为此时已经显现了矫正型国家哲学单纯落定在经济体制上的严重局限,“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以贯彻”。但问题在于,“中国不能乱”与政治体制改革肯定会遭遇一时混乱的矛盾,使邓小平无法从容组织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使矫正型国家哲学无法像处理经济体制问题那样游刃有余。1989年的政治悲剧,显示中国的矫正型国家哲学遇到了瓶颈。尽管在1992年邓小平艰难重启改革,使得改革不至于夭折,从而使矫正型国家哲学再次获得了显示国家活力的机会,但关键的政治体制问题至今无法解决。所以到1995年,西方国家就有人提出“中国崩溃论”。这种断言尽管至今未成事实,但断言者的基本理由并没有完全落空。在这种断言有幸没有成为事实的情况下,西方国家对于中国的发展又显现出恐惧心态,“中国威胁论”又随之抛出。这些似乎十分突兀地共同陈述出来的观点,是因为当人们完全无法从传统视角认知并预测中国前景的时候,要求中国必须以确定性的客观显现来满足人们的确定性需求的产物。

恰当此时,乔舒亚·库珀·雷默撰写的《北京共识》成为刺激人们思考相关问题的催化剂。其实,就雷默这篇文章本身来看,完全没有达到概括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高度。与其说他是对中国改革开放及其成就进行宏观的理论建构,不如说他是想总结归纳中国发展的一些基本经验。因此,他所谓的“北京共识”,不过是一些中国发展特点的概述而已:中国追求发展、强调创新、人民性取向、捍卫主权、注重调整等等。一些论者明确指出,这样概括与“华盛顿共识”的理论水准不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但雷默将中国改革开放的国家哲学建构问题摆上了中国国家哲学建构的台面,则是不争的事实。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在不确定性的基础上,朦胧了解中国改革开放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又会沿着什么样的方向向前运行等等情形。如果说沿循“中国特色”的政治话语往下分析,“中国模式”就是一个随时会引伸出来的理论问题。但“中国模式”究竟是一个像雷默这样试图为中国“打抱不平”的美国学者的个人意图呢?还是中国发展本身已经显示出客观需要的理论命题呢?由于这一质疑,因此可以设问,“中国模式”本身是理论建构意欲的产物,还是实践凸显的理论要求?

如果“中国模式”仅仅是理论建构的产物,那就意味着这样的问题完全是学者发散性地加以论述的问题。如果“中国模式”是中国改革开放实践客观的理论需要,那就意味着中国必须在政策上、效果上显示出它所具有的模式化特征。就前者言,学者的思维从来就是开放的,因此“中国模式”的论说不必要在理论上禁止;就后者论,假如中国的发展到今天为止确实需要建构确定性基础上的国家哲学,那么动员学者力量扣合国家哲学建构,就成为凸显中国发展确定性的必须。与此同时,当“中国模式”在从不确定性的状态中凸显确定性的过程中,需要一个凸显这种确定性的现代性参照系的话,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曾经为中国领导人自觉拒斥的现代诸意识形态就势必卷土重来,成为中国无法拒绝的显示国家现代特性的坐标。于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激进主义、自由—民主—法治这类远远高于雷默论述“北京共识”的理念,就无法为中国人所回避。曾经被中国文献化了的诸现代性政治理念、制度安排与秩序供给方式,势必重回国人脑海。

这个时候,寻求在确定性基础上建构中国国家哲学,就显示出温家宝总理的论述切中肯綮:“要尊重文化的多样性。现在世界上有两千多个民族,人类文明随着多种民族的相互交往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或文明的多样性,不仅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也会长期存在。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只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国家,它的实现形式和途径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模式,这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正是这种多样文化的并存、交汇和融合,促进了人类的进步。要承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不同文化之间不应该互相歧视、敌视、排斥,而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形成和谐多彩的人类文化。”(7)其间对于现代性基础上国家哲学的确定性内涵的阐述,已经昭示了中国建构同样的哲学体系的一致性所在。

注释:

(1)张五常2008年8月30日在北京顺义举行的“市场化三十年”论坛中盛赞中国制度,认为“全世界历史上没有见过这么好的制度”。参见戴志勇:《张五常:“平生没有见过这么好的制度”》,南方周末E31版专题:市场化三十年,2008年9月11日。

(2)参见黄平等编:《中国与全球化:华盛顿共识还是北京共识》前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对于这一命题的深入讨论可以参见俞可平等编:《中国模式与‘北京共识’——超越‘华盛顿共识’》所收诸文,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

(3)参见玛利亚·乔纳蒂:《自我耗竭式演进“政党—国家体制的模型与验证》,第326-338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

(4)这就是邓小平强调的,改革是“我们党和国家当前压倒一切的最艰巨的任务”的理由。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0页。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5)参见丹尼尔·贝尔:《意识形态的终结》序言,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6)参见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第二章“宪法的基本原则”,第46-92页。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二版。

(7)温家宝:《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载《人民日报》2007年2月27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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