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文化与劳动:人类社会大厦的两大支柱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23 次 更新时间:2010-08-1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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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光 (进入专栏)  

在5月1日开幕的上海世博会上,世界各国竞相展示本国的最新成就:科技的,工业的,建筑的,文化的,艺术的,环保的,等等。这一切都是文明和科学的成果,也是文化和劳动的成果;更精确地说,是文化和劳动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成果。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文化的不断进步和不断丰富,同劳动的形式和内容的变换和进化,几乎是同步展现的,但迄今为止,很少有人把它们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本文拟在对文化和劳动分别进行论述的基础上,对这两者的联系,作一些粗浅的探索

(一)“文化”探源

我在2002年写的一篇征求意见稿里,对我国文化的定义和源流,曾经作了一些探讨,这部分内容后来经一位朋友送到一个杂志上发表,但没有产生任何反响。我觉得在这里有必要再重复提出我的不同于前人的看法。

文化是什么?古今中外迄今没有一个一致的定义。据庞朴在《文化是什么?》一文中介绍,文化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开始于19世纪,“到目前为止,据说已有一百六十多个定义了,其中还不包括中国的文化定义,如果包括中国的至少要有一百八十多个或者更多。”庞朴本人则倾向于“把文化定义为人的本质的展现和成因。”(见于《文化与未来》,三联书店1991年5月版,第45页,第46页、第54页)周谷城认为“文化都是从解决衣食住问题开始的”,“人类解决衣食住行的过程,是科学发展的过程,也是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国文化史研究的意义和希望》,载于《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1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3月版,第25、26页)也有的学者认为“文化,从根本上说是人类创造的精神成果的结晶。”(《文化的冲实与抉择》,人民出版社1987年5月版第192页)目前一般对文化的解释都采用《辞海》的说法:“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实践过程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第1533页)这个定义,接近于苏联学术界的解释:“人类社会在生产中、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所取得的成就的总和。(转引自刘伟的《中国文化研究状况的宏观思考》,载于《学习与探索》1986年第6期)

但是,读着这些形形色色的定义,总有一种意犹未足的感觉。这里,我试就汉字“文”的字源和“文化”的辞源来做一些考察,也许可以找出对文化这个概念的比较切实的解释。

文化是由“文”与“化”这两个字组成。这里先说化。据商务印书馆1928年出版的《辞源》的解释,“化”是“①自然之变易也。《中庸》:“动则变,变则化。”“⑤物之变易形性曰化。”化就是变易,《周易·系辞上》:“化而裁之谓之变。”它反映的是事物的动态过程,由一种形态或性质转变为另一种形态或性质,如工业化指社会由以农业为主向以工业为主转化,标准化是由缺乏标准到有统一标准的转化,科学化是由不科学向科学转化,民主化是由不民主到民主的转化,自由化是由不自由向自由转化。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里说:“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那是指“化”这个动态过程的完成,在自然科学领域较为多见,社会科学领域则多数用来形容“变易形性”的过程。

文,篆文作 ,象人形。清末吴大澂的《说文古籀补》汇集古铜器铭文中的“文”字,有 、 、 、 、 等(《说文古籀补》,振新书社光绪10年石印本,第2卷第52页),康殷的《文字源流浅说》集有 、 、 、 等(《文字源流浅说》,荣宝斋1979年11月版第10页)。这些“文”字,都表示人在胸前画一些线条图形。康殷的解释是“象胴体(胸腹)特别肥广的人形”,“似人而大,加以彩绘装饰的偶像。”(同上第11页)为什么远古时代的人要在胸前(或其他部位)画一些线条图形呢?最简单的解释就是为了好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古人当不例外。在物质生活极为简陋的时代,要把自己打扮得美一些,在自己胸前画一些条纹或图形是最方便最简单的方式。也许最初有人以此招摇,别人见而效法,便成为风尚了,于是也就有了 ……字。

“文”字起源于在胸前画一些条纹图形,表明我们的祖先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免于冻馁的同时,也不忘对美的追求,它体现了人们追求完美完善的本性。“文”字本身就是经过美化的人的象形。《辞源》对文的解释,有一条是“美也,善也”,可以说是恰中肯綮地道出了“文”的本意。

“文”字在悠久的流传过程中,经历了一些发展变化,第一是“文”的标准化。据朱芳圃在中华书局1961年影印出版的《殷周文字释丛》里说:“ 、 、 象人正立胸前刻画文饰,省作 。”这个说法是可信的。“文”字大概就是胸前画有花纹的各种形态的 字的简化、标准化。据有人考证,《尚书·大诰》里的“用宁王遗我大宝龟”、“天休于宁王”、“宁王惟卜用”、“宁王大命”中的“宁王”应该是“文王”,“宁武图功”、“宁考图功”中的“宁武”、“宁考”应该是“文武”、“文考”。大概古本《大诰》里的“文”字都写作胸前画有花纹的 ……字,传写时文的简体字“文”已经通行, ……则较少见,所以误为甯字。后世对宁王、宁武、宁考都不明其意,曲为之解,以致牴牾难通。把“宁”字复原为“文”,释为文王、文考、文武,文句就豁然开朗了。这是“文”字标准化过程的一个难得的例证。

第二个变化是文的涵义从特殊到普遍的转化。“文”字就其象形而言,本来只指在人身上画些花纹图形,但后来就发展为把所有象形刻画都用文来表示。《说文解字叙》称:“仓颉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曰文,”“文者,物象之本”,一切物象都表现为一定的线条色彩,把这些线条色彩统称为文,所以才有“文者物象之本”的判断。《周易·系辞下》记伏羲氏“观鸟兽之文”,是把鸟兽身上的花纹彩羽叫做文。该书又载有“物相杂故曰文”,把物体相混杂,意味着物体的形状、线条色彩相互交错,这也是文。《说文解字》解释“文”为“错画也,象交文,凡文之属皆从文。”《周易·贲卦·彖》把天象和人事的变化都用文来概括:“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它标志着文化由追求自身完美到追求社会完善的发展。

第三个变化是文从动词到名词的变化。文本是动词,表明在人身上画些线条图形,《左传》和《庄子·逍遥游》都提到“断发文身”;《战国策·赵策》则作“祝发文身”,都用作动词,《国语·鲁语》:“夫服,心之文也,如龟焉,灼其中必文于外。”在这里第二个文是动词。第一个文则是名词。《周易·系辞上》的“成天下之文”,《礼记·乐记》的“五彩成文而不乱”,《礼记·表记》的“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孔子说的“文胜质则史,质胜文则野”,都是用作名词。“文”字的涵义从特殊到普遍的变化,使作为名词的文有了更为广泛的用途,后来就主要用作名词了,用作动词的范围不大,如文饰、文身,用作形容词就更少了。

第四个变化是由文到字的发展。据《说文解字叙》:“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坑之迹,知分理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仓颉之初作书也,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寝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最早的文字大概是象形字。《说文解字叙》说:“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先民“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把对象物用线条图形描画出来,也就是“依类象形”,这是最原始的文字。字是文的延伸,也是文的涵义和功用的扩展。文只是远古人民追求完善的行为和结果,有了字才能把“文”记录下来,积累起来,传之后世。

第五个变化是越出了文的原有物质内涵,而兼有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涵义。从追求形体美到追求品格的完善,从治水修城改善物质生活到建立社会制度,公共道德,都体现了文的发展。文的精神内涵虽然是物质内涵的反映和延伸,但物质是有形的,也是有限的,而精神则是无形无限的。所以,文的涵义一旦进入精神领域,就取得了无限广阔的运用领域。如孔子说的“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淮南子·齐俗训》的“礼者,实之文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的“吾不如衰之文也”,都是指精神领域的。文的涵义从物质到精神的转化,也是文的概念从具体到抽象的转化。这个转化对于中华民族文化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综上所述,最初的“文”字,表现了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对美的追求。他们为了把自己妆点得更美更好看,在自己身上画一些花纹图形,并且用人的胸前有花纹的图形,来表示这种行为和结果,称之为“文”。随着生产的发展,脑力的发达,抽象思维能力提高了,文所涵盖的意义和适用范围也不断扩大,从杂乱的图形到统一的标准,从特殊到普遍,从动词到名词,从文到字,从具体到抽象,从物质到精神,经历了至少一万年以上的转化发展。唐兰在《文字学导论》里认为“中国的象形文字,至少已有一万年以上的历史。象形象意字的完备,至迟也在五六千年以前,而形声文字的发轫,至迟在三千五百年前。”(《古文学导论》第三版,中央高级党校1963年印的教学用书,第83-84页)在这些漫长久远的年代里,每一点一滴的转化发展都反映了先民在追求自身和社会的完美的历程中的努力和进步,也反映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进程。

(二)文化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及其成就

文化一词出现较晚,据《辞源》、《辞海》释文化条所引:“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说苑·指武》),“文化内辑,武功外悠”(束皙《补亡诗》),“敷文化以柔远”(南齐王融《曲水诗序》),多从文治教化着眼,从“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引申而来,同现代的文化涵义有所不同。进入近代,文化的涵义随西学传入而扩展,于是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文化定义。《辞海》所解释的关于文化的种种定义,都有各自的理由和根据。但不论下什么定义,文化所体现的本质,只能是人类对自身和社会的完美完善的追求。我在前面说过,原本用作动词的化,是由此及彼的动态过程。文化就是由比较不完美不完善向比较完美、比较完善的转化,它意味着人类对自身和社会的完美完善的无穷无尽的追求。人的特性就是追求完美:使不完美的事物趋向完美,使自己更加完美,使社会更加完善,这就是文化。文化的一切发展都反映了人类自身和社会的进一步完美、完善,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永恒的常青不朽的主题。从在身上画一些线条图形的时候开始,我们的祖先由追求自身完美以至追求社会完善的活动和努力,从来没有停止过。

人类追求完美和完善的文化活动,离不开劳动。从物质生活来看,我们的祖先从“茹毛饮血”、“穴居野处”,“共饥其饥,共寒其寒”,到“钻木取火,炮生为熟”,“蒸谷为饭,烹谷为粥”,“剡耜而耕,摩蜃而耨”,“刳木为舟,剡木为楫”,“伐木构材,筑作宫室”,“制衣裳”、“作杵臼”,经历了漫长的文化跋涉,无不是通过艰辛的劳动才得以一步一步地走向文明。到了商代,就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酿酒、制陶、缫丝、绩麻、建筑等等技术了。我们现在可以目睹的古代各种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从石器时代的石矢、石斧、蚌镰、骨针和彩陶黑陶的盆盆罐罐,到青铜时代的剑戟斧钺、钟鼎彝器,都向我们展示了古代中华文化的发展轨迹和劳动者的聪明智慧。直到今天的高楼广厦、电力器具、核能利用、电脑网络,等等,既反映了文化的发展,也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成果。

先民在改善物质生活的同时,还不断积累着各种知识。从人类完善自身的角度来说,意义最大的当数文字的出现。有了文字,才能把获得的知识留给后人,一代又一代地积累起文化的成果。目前有文字的实物,最古老的是刻在龟甲、卜骨上的甲骨文。它是一种相当成熟的古文字。郭沫若认为:“中国文字到了甲骨文时代,毫无疑问,是经过了至少两三千年的发展的。”(《古代文字的辩证的发展》,载于《考古学报》1972年第1期)有了文字,就会有用文字来记录事物和活动的册籍,抒发心声的作品,探讨人性、天道的思想成果,于是也就有了历史、诗歌、典籍。进入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学术理论出现了空前的繁荣,就是同文字的成熟分不开的。正是有赖于文字的记载,我们才能拥有像《尚书》、《周易》、《诗经》、《老子》、《墨子》、《春秋》、《论语》、《孟子》、《楚辞》这样一些具有普遍意义和永恒价值的不朽名著,它们奠定了我国宏伟丰富的文化积累的基础,成为中华儿女的无比充实的精神生活的源流。

但为了追求自身的完美和社会的完善,积累各种知识,人们还必须探寻自然界和社会的运行规律,了解它们的真相,这就是探求真理的过程。也就是说,求美求善必须求真。人类迄今为止的所有知识,不论是物质生产的知识,还是精神生产的知识,不论是自然科学的知识,还是社会科学的知识,都是求真、求善、求美所获得的,是文化发展的结晶,也是脑力劳动的成果。从天文、数学、哲学、医学到化学、物理、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等,等等,都是人类为了追求自身的美好生活和完善的社会秩序,而努力探索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真相所取得的成就,换句话说,也是追求真理所取得的成就。从这个意义上说来,追求真理就是为了追求完美的人生和完善的社会,求真是为了求善求美。所以,我们也可以把文化简单地概括为对真善美的追求。已故的黑格尔研究专家贺麟先生在《文化与人生》一书里说:“文化包括三大概念,第一是真,第二是美,第三是善”,确是真知灼见之论。

一切文化形态的东西都同对真善美的追求有关。例如,在经济活动和物质生产过程里,为了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富裕,我们的祖先通过观察天象和气候的变化,逐步掌握了四季交替的规律,于是便有了天文、历法,有了适应寒暑而指导生产的知识。如《荀子·王制》篇里说:“养长时则六畜育,杀生时则草木植。”《礼记·月令》详细记载着全年每个月的气候变化和相应的生产活动和禁忌。类似的记载,还可以在《吕氏春秋·十二纪》和《淮南子·时则训》里找到。这是我国最古老的科学,也是文化为生产劳动服务的生动例证。

至于精神生产,如制度建设、治国之道的探索,人性和天道、人道的研究,等等,也都是围绕着探寻真理,追求美好的人生和完善的社会而进行的。如西周开国时周公制礼作乐,确立一系列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就是为了建立一种完善的社会秩序,以保障统治者和居民的有序生活。孟子、荀子探讨人性善恶,是为了根据人的本质特点去塑造完美的人格,使社会生活更趋合理、更趋完善。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正是先哲对从追求自身完美到追求完善社会的规律性概括。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留下来了很多有关道德伦理和文治教化的理论,不论是礼治、法治、德治,还是仁义为治、无为而治,不论是他们著述的伦理观念还是理论体系,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寻求真理,确立更完善更合理的社会秩序和人际关系。他们研究天道、人道,究天人之际,则是为了发现天道的秘密,即发现自然规律来改善人间社会。所谓“顺天者昌,逆天者亡”虽然包含了迷信的成份,但也点明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顺天,即适应自然规律,就可以实现社会昌盛。《周易·革卦》就有“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的记载。荀子在《天论》里说的也有这个意思:“大天而畏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制天命而用之于人间社会,就是为了社会进步。开创了近代文明先河的欧洲三大革命——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德国的宗教改革、法国的启蒙运动,以及近现代的经济学说、政治学说的各种理论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莫不是为了批判以至摧毁那些违反人性、阻碍社会发展的不合理不完善的社会制度,寻求真理,争取人性的解放和建立更合理、更完善的社会制度、社会秩序。这正是社会文化的本质所在。

总之,文化的本质在于人类对自身完美和更完善的理想社会的追求,简单地说来,就是对真善美的追求,这种追求的实际行动和成果,就是文化——化不文为文,文明则是这些成果的积累。所以,当我们讨论文化问题的时候,不妨撇开种种文化定义的困扰,从文化的这个本质着眼,也许可以获得对文化的更深刻、更准确的理解。

(三)对劳动的认识误区

前面我已经谈到,追求完美完善的文化活动,离不开劳动。文化的进步,无论是物质文化的工具、服饰、建筑,还是精神文化的哲学、艺术、法政、科学,都是通过体力和脑力的劳动实现的。文化和劳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动力,也是支撑社会大厦的两大支柱。

我国古代一般用“劳”或“作”来说明劳动,如《孟子》的“劳其筋骨”,《国语》的“劳而不矜其功”,《史记》的“日出而作”。劳动一词出现比较晚,大概是在西学东渐的高潮里,一些留日学者翻译日本著作时引用过来的。古籍里有劳动的说法,如白居易诗“劳动故人庞阁老”,这里的劳动二字是客气话,意思是“有劳”、“惊动”,“麻烦您了”,与现在的“劳动”一词,含义完全不同。1979年版的《辞海》把劳动定义为“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应自己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说法是:“劳动是指人类在生产财富中所提供的有价值的服务(不是积累和提供资本,也不是承担经营企业的风险)。”这些解释都是同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劳动含义相一致的。

迄今为止,在对劳动的理解上,存在着一个世界性的误区,就是把劳动仅仅同劳动者、劳动力联系在一起,认为劳动就是劳动者运用体力或脑力作用于生产过程。这样理解劳动是有它的历史渊源的。

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和亚当·斯密提出劳动价值论,认为一切财富都是劳动的成果,商品的价值是由等量劳动来计算的。但他们都把劳动者、劳动力和劳动混为一谈。如斯密一方面肯定产品价值来源于劳动,同时又认为“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交换价值的源泉”,(《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上卷第46—47页)似乎工资由劳动产生,利润和地租则是由资本和土地产生的。法国的政治经济学家让·萨伊由此提出生产三要素论,认为价值是由劳动、资本和土地这三个生产要素所提供的服务创造出来的,因此,劳动者得工资、资本家拿利润、地主收地租,是最合理的分配方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把劳动同劳动力区别开来,并在这个理论区别的基础上,考察了资本的运动全过程,创立了他的剩余价值学说。他指出:“政治经济学称为劳动价值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劳动力的价值。”“劳动是价值的实体和内在的尺度,但是它本身没有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89页、587页) 所以,资本家在市场上购买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劳动力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它的交换价值体现为工资,使用价值则体现为劳动;创造价值的是劳动,而不是劳动力;劳动具有两重性,特殊的具体的劳动创造产品的使用价值,一般的抽象的劳动创造剩余价值。马克思还把劳动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必要劳动生产劳动者及其家庭所消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剩余劳动生产剩余价值。

但是,马克思没有对劳动的内涵作出进一步的透视。他承认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脑力劳动,认为那是一种“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就像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这是一种生产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31页)却只是到此为止。因此,不论是他的叙述,还是人们对劳动的理解,都停留在劳动是劳动者的能力的运用这个狭隘的视野里。按照他的说法,劳动是“人用来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人类生产活动。”(同上,第921页)

把劳动仅仅理解为劳动能力的运用,显然是不够完备的。因为,劳动者并不是赤手空拳就可以运用他的劳动能力进行劳动的。他要使用工具,要有一定的劳动条件、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而且,随着文化和劳动的积累,人们的劳动越来越依赖于劳动力以外的生产资料:厂房、机器、工具、电源以及油、水等辅料,还有需要加工的原料,等等。所以,劳动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而进行的物质变换的运动过程;创造价值与剩余价值的劳动,不但有劳动者的劳动力,而且还有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只有把劳动放在这样的理解基础上,关于劳动创造剩余价值、劳动创造世界的概念,才能获得正确的解读。

我们过去一直把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创造世界,理解为劳动者创造价值、创造世界,显然是不够准确、不够完备的。造成这种误解的原因,一方面固然是经济学家们的传统理论的误导,同时也在于把所谓的阶级立场、阶级感情和阶级斗争观念,渗入到对劳动的认识里,认为只有这样理解,才能站稳无产阶级的立场,才能划清同资产阶级的界限。却无视劳动者必须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才能进行劳动的事实。

我们说劳动创造价值、创造世界,基于这样的理由:1、我们的远祖从穴居野处的蛮荒时代进化到文明社会,完全是依靠辛勤的劳动,一步一步、一代一代地提升了自己的生活水平和知识水平,改变了世界的面貌,积累起现代文明;2、参与劳动过程的,不但有劳动力,而且还有生产资料,只有把劳动力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才能进行生产劳动。生产资料则是资本和科学知识的结晶,所以,承认劳动创造价值、创造世界,意味着劳动者和资本、科学共同创造价值、创造世界;3、生产资料作为资本和科学的结晶,只有经过由劳动者参与的劳动才能生产出来,所以也是劳动的产物,是过去积累的劳动,或者叫做死劳动,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劳动是现实的活劳动和过去的死劳动相结合的运动过程;4、精神领域的劳动,以过去劳动的积累为基础的现象就更加突出,任何学说、艺术等精神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无一不是建立在继承前人精神遗产的基础上的。

但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里,劳动更多是以奴役劳动的形式出现的。就如同文化主要是有产者的文化一样,劳动也主要是为有产者服务的奴役劳动;自由自主的的劳动,往往只能在奴役劳动的社会夹缝里勉强维持。这在以工业为主要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里,表现得更为明显。如何使奴役劳动转变为自由劳动,成为近现代无数思想家孜孜以求的目标,围绕这个主题的著作可以说是汗牛充栋,至今依然是学术界、理论界、政治界热烈探讨的课题,人们潜思博采,著书立说,各抒己见,争论不休。

在过去的政治经济学里,有所谓“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和矛盾”的说法,这个说法是不够准确的。前面我已经说过,劳动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而进行的物质变换的运动过程,而进入这个运动过程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都是资本的转化形态。资本所有者在市场上购买了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才能组织劳动,进行生产。所以,资本和劳动是处在生产的两个不同时段、不同层次的概念,两者不相互交集,因而也不可能产生对立和矛盾。存在着对立和矛盾的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本应是能动的劳动力主导着生产资料,使用着生产资料,而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却是生产资料主导着劳动力,奴役着劳动力。这是劳动内部两大构件之间的对立和矛盾,而这两大构件都是资本的转化形态,因而也是资本自身内部的对立和矛盾,它的表面化和人格化,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和矛盾。这种对立和矛盾,只有在劳动阶级有产化和资产阶级劳动化的发展阶段,才能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只有在两大对立阶级都成为既是有产者又是劳动者的时候,阶级的对立和矛盾才能消除;这同时也就意味着劳动内部的对立和矛盾的解决,资本内部的对立和矛盾的消失。

(四)对剥削和按劳分配的认识误区

在厘清劳动的涵义,说明它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互结合并共同作用于劳动对象的运动过程之后,对剥削的真实内涵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我们过去理解的剥削主要是资本主义剥削,认为无产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全部被资产阶级夺取,这就是剥削。现在看来,这个看法是不够准确的。

我在前面已经谈到,价值和剩余价值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共同创造的,因此,剩余价值应该在它们的所有者之间,按照它们在生产中所作的贡献,更准确地说,是按照它们对创造利润所作的贡献,来进行分配。也就是说,包括脑力劳动者在内的所有劳动者和资本、科技的所有者,都应该从利润中获得与贡献相应的报酬。所以,资本家所取得的利润,其中有一部分是他们作为资本所有者应该得到的合理报酬;如果他们参加经营管理的话,还应该有一部分脑力劳动的报酬。这两部分利润都是资本家应该获得的,不是剥削。所谓剥削,指的是普通工人也应该在他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即利润中,获得一部分与他们的贡献相适应的报酬,而这部分利润却都被资本家拿走了,这才是资本家收入中属于剥削的财富。

剥削是一种历史现象。许多历史现象在它出现的时候,都有它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剥削也是如此。古代的原始社会末期,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在部落战争中被俘虏者成为胜利者的奴隶。于是,奴隶社会和剥削产生了。相对于原始公社,这是历史的进步现象。剥削固然为社会道德所不齿,但一则它是原始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再则也是时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所必需。就以资本主义剥削来说,早期的原始积累充满了劳动者的血和泪,但残酷剥削却带来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我们在谴责剥削的同时,也不能不承认它对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的积极意义。

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剥削的存在和消除都是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分不开的。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年,引进外资,发展民营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承认剥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近现代的许多思想家、政治家、理论家都对剥削表示了出于公正的义愤,提出过消灭剥削的主张。但他们多数没有理解到,剥削是不可能人为地铲除的。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前提下,剥削才能逐渐消失。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和实践表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也在不断减轻。今天的剥削与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相比,几乎不可同日而语。这个事实表明了剥削必将消灭的趋势,当剥削对于社会生产的发展没有什么积极作用的时候,它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下面再谈谈对按劳分配的认识误区。

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学校的教科书以至正式的政策、文件,都把目前的等级工资制,说成是按劳分配,一再强调我们现在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是极大的理论谬误,它实际上导致目前的分配不公。所谓按劳分配,按照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的论述,应该是:“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1页)“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就是剩余价值,剩余价值在扣除社会公共需要和扩大再生产所需的部分以后,就按劳动者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在这里,“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统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同上)后来,列宁把这种分配方式称作“按劳分配”。这就是说,所谓按劳分配,指的是按照劳动者在生产中所作的贡献来分配剩余价值,这种分配方式,只有在有产者和劳动者同一的情况下,即所有劳动者都同时又是有产者的条件下才有可能。无论是当年的苏联还是现在的中国,都没有条件实行按劳分配。

把工资制当成按劳分配的荒谬之处,在于它把两种不同的概念硬捏在一起,臆造出它们之间的同一性。不论是从生产过程来说,还是从生产关系、价值内涵来说,它们都是不同的概念。

从经济运行过程来说,从生产到分配的过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一定的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第二个阶段是劳动把原料和部分生产资料转化为产品,并在产品中增加了新的价值;第三个阶段是产品作为商品投入流通领域,出售这些商品,把它们的价值实现为货币;第四个阶段是对产品价值扣除预付成本后的余额,即已经转化为利润的剩余价值进行分配。劳动者的工资发生在第一阶段,即使有些厂矿的工资是在生产之后发放,也是先在第一阶段约定了的。而分配则发生在第四阶段。在工资和分配这两种经济行为之间,隔着劳动生产过程和出售商品的交换过程,一个在生产和交换之前,一个在生产和交换之后,怎么能够把它们等同起来呢?

从生产关系来说,工资所表现的是资本用来购买劳动力的货币额,是货币同劳动力相互交换的交换关系,是生产赖以进行的前提,企业主不通过工资来购买劳动力,就不可能进行生产。而利润即剩余价值的分配,按资分配也好,按劳分配也好,按要素分配也好,所表现的则是分配方式,是生产的后果,认为工资制就是按劳分配,不但混同了交换方式和分配方式,而且把前因和后果混淆起来了。

再从价值内涵来看,工资反映的是劳动力本身的价值,分配方式反映的是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劳动力本身的价值和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绝对不是一回事。把我们目前普遍实行的工资制说成是按劳分配,却把两个完全不同的两种价值混为一谈了。

目前,许多报刊都在讨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所谓分配,实际上是剩余价值的分配。而剩余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只有对劳动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确定最合理的分配制度。

其实,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最合理的分配制度,它的涵义就是十六大政治报告里说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按贡献参与利润的分配”。这就是说,劳动者除了领取工资以外,还应该参与利润的分配,按照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所作出的贡献,获得一份合理的报酬。作为分配制度的原则,按生产要素分配意味着劳动者、资本家、技术人员、管理者都应该按照他们对生产劳动的贡献,参与利润的分配。这当然是最合理的分配方式。

剩余价值的合理分配,应该是剩余价值学说的重要内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分析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剩余价值的分配,没有进到应该如何合理分配就结束了,这是历史的遗憾。如果天假以年,我相信他是会对剩余价值学说作出新的补充的。

(五)文化的重建和劳动的创新(上)

过去人们对文化和劳动的理解都各有些偏重,讲文化偏重于精神领域,讲劳动则偏重于物质领域,因此,在理解文化和劳动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上,不容易有全面的准确的把握。只有把文化和劳动都放在物质和精神并重的天平上,才能更好地理解它们的本质和相互之间的关系。

人类自从脱离动物界形成社会之后,就有了文化的积累和劳动的积累,后人的文化和劳动,都是在前人积累的基础上进行的。有积累才有进步,才有文明。这个积累过程,是文化和劳动互动的过程。我国的文化,不论是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都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所生产的产品的结晶;同样,我们祖先的劳动,不论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还是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也都是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推动下不断创新的成果。以古代文明为例,新石器时代的彩陶、黑陶、石器、骨珠,既是人们为追求美好生活而运用智慧的文化成果,也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晶。再看商周时代的钟鼎彝器、典谟礼制,它同时体现着我们祖先对完善社会秩序的文化追求和劳动的内容、形式的创新。进入一百多年来的近代历史,随着洋务派引进现代工业和西方的思想观念,文化和劳动的变异更是日新月异,这些变异的积累,构筑起中国的现代文明。

回顾中华民族的历史,我们可以说,每个时代的文化都是劳动的成果,同样,每个时代的劳动都是在文化积累的基础上进行的。文化促进劳动,劳动发展文化。文化和劳动,是构成中华民族社会大厦的两根重要的支柱。

当前我们所面临的任务,文化是重建的问题,劳动是创新的问题。

文化重建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意义在于:文化的积累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继承本民族的文化遗产,一是吸取其他民族的文明精华。特别是鸦片战争以后,中西方文化的碰撞和融合,成为近现代中华文化的重要基础。所谓文化重建,意味着重新建构六十年来被抛弃和被漠视的文化大厦,这仍然离不开继承文化遗产和吸取外来文化两个方面。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们在这两方面都开始有所扭转。当年一批又一批的知识青年回到城市,掀起了学习文化知识的高潮。除了高等学校恢复考试外,电大、夜大和电台、电视台的知识讲座也遍地开花;各种“文库”、“译丛”,大量译介国外的名著;大学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经常爆满,一时展现出欣欣向荣的社会文化景观。这是同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条件分不开的。

这个历史发展过程表明,文化重建需要自由的社会环境。没有自由的社会,文化是不可能健康发展的。我在2003年撰写的《为“自由化”正名》一文里曾经指出:“恩格斯说:‘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这就是说,人类随文化进步而自由,这是就文化对自由的意义来说的;另一方面,就自由对文化的意义来说,文化的进步离不开自由,需要自由。没有自由宽松的环境,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受到压制,它们的对立物——假丑恶便相应孳生。纵观当今社会,假丑恶泛滥成灾,为什么会这样?根本原因是缺乏自由的环境。

所以,文化重建的关键不在于文化自身,而在于社会环境,无论是继承我国的优良传统,还是吸取国外的先进文化,都需要一个自由宽松的社会条件。为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最重要的,是“落实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言论、学术和出版的自由,是先进文化、理论创新的源头活水。人的思维成果必须通过言论,或形成文字,在社会上传播扩散,引起反响,引起讨论评说,通过交流探索,才能发现真理,促进理论创新,推动文化发展。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承认文化的独立性和多元性,倡导陈寅恪提出的“独立的精神,自由的思想”。罗莎·卢森堡说得好:‘只给政府的拥护者以自由,只能一个党的党员(哪怕党员的数目很多)有自由,这不是自由。自由始终是持不同思想者的自由。’不同思想者的自由交流,是探寻真理的重要途径。压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就堵塞了发现真理、传播真理的道路。”(转引自《为“自由化”正名》)

第二,把自由还给学校,特别是大专院校。学校是授受知识和传承文化的主要基地,也是当前文化重建的重镇。我国古代有庠序泮宫,后来有书院私塾,进入近代时期后,又陆续出现许多新式学校,成为中国迈向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上世纪的上半个世纪里,虽然经历了军阀混战、国共内战和抗日战争,社会动荡不安,但在教育界,师生共度时艰,惨淡办学,弦歌不绝,人才辈出。许多大学,甚至还有不少中学,都办出了自己的特色,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传统。名校名师和他们的文化传统,是中华民族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

改变教育现状的最根本的措施,是解除政治权力对学校办学的干涉,建立教授(在中小学是教师)代表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基层化,只从事党务工作,不干预教学和行政;其次,把“自由的思想,独立的精神”定为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学校的办学方针,以公民课取代政治课;第三,大幅度地增加教育经费。早在1993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到2000年要达到GDP的4%。这个目标到现在也没有实现。我认为,这三项是振兴教育以重建文化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三,开展一场新的思想解放运动,或叫新启蒙运动。它的核心可以归结为一个字,就是“人”,大写的“人”。

欧洲的思想解放运动,即所谓“三大革命”——14世纪开始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16世纪的德国宗教改革,18世纪的法国启蒙运动,是以复兴古典文化科学的口号为开端的。在近五个世纪的思想解放运动中,特别是它的前期和中期,高高飘扬着人文主义的旗帜。思想解放的先驱们宣扬人权,反对神权,宣扬人性,反对奴性,把人的价值提升到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的高度,不仅在人类文化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而且为社会的政治解放,提供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我国近现代的两次思想解放运动——五四运动由于它先天的缺陷而夭折;真理标准的大讨论虽然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而截断了政治解放的通道,但在学术文化方面,却循着弘扬传统文化(如关于儒家、道家思想的继承与研究)和学习西方文化(如许多文库、译丛的出版)的双轨,稳步前进。进入新世纪后,从噩梦中逐渐苏醒的人们,在铜臭熏天的气氛里,重新开始了对传统文化的发掘和对西方文化的吸取,这个趋势是值得注意的。文化重建的重点,应该是中外文化中具有普世性的内容,如传统文化里的“仁者爱人”、忠恕之道、以人为本、和而不同、天下为公、自强不息等等,西方文化里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人权、人性、人道主义等等。这些有着普世意义的文化成果和价值内涵,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的文化和劳动所创造的精华,它们的融合和普及,将使中华文化的发展达到一个新的高峰。新启蒙运动的意义就在于提升人的地位,使生活在中华大地上的所有的人,都有条件、有可能成为社会和文化的真正的主人。

新启蒙运动的指导方针,应该是“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三宽”(宽松、宽容、宽厚),道理不言自明,这里就不多说了。

做到以上三点是非常困难的,但要真正实现文化重建,却又非如此不可。这里有一个“取法乎上”的问题:目标应该高一些,但实现目标的步骤却要慎重,稳步前进。我们有着几千年优秀文化的积累,又有西方的先进文化可供选择与吸取,需要的是提高认识,敞开胸怀,吐专制主义、蒙昧主义之故,纳民主主义、人本主义之新。

(六)文化重建和劳动创新(下)

从某种特殊的意义上说,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劳动不断创新的历史,劳动创新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千百年来,在物质领域,从穴居野处到高楼大厦,从茹毛饮血到营养快餐,从木棍石斧到机器电力,从刳木为舟到万吨巨轮,从结绳记事到电脑计算机,不知道经历了多少亿万次的革新和创新;在精神领域,从象形文字所记录的历史片段,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宏伟丰富的知识,也都是脑力劳动者在接受前人文化成果的基础上,加进了自己的思维结晶和创新成果,一代又一代地积累起来的。

劳动的创新主要包括两方面的涵义:劳动条件的创新,劳动关系的创新。

劳动条件的创新主要是指生产技术和劳动工具的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量引入国外资金,办厂设店,“来料加工,两头在外”,对繁荣经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类经济形式的主要技术仍掌握在外人的手中,劳动者创造的利润,大部分流入外人的口袋,生产只在低层次的水平上徘徊。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求我们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以自主创新为前提的技术水平和取决于它的劳动工具,是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知识和劳动技能的物质基础,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标志。在以自由竞争为主要特征的市场经济里,一个行业或企业的成败利亏,是否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就在于有没有自主创新能力,有没有自己的专有技术。自己没有技术创新,只能仿制,就无法跻身于现代企业之林。深圳电信行业的华为、中兴,和北京等地的某些IT企业,就是因为能够自主创新,才打开局面,在全球化的经济格局里,占有一席之地。

物质领域的劳动从仿制到创新,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由此达彼的桥梁,是科学技术。迄今为止,社会劳动条件的创新,无一不是科技发明的成果。所以,一个行业或企业是否能够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科技创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有眼光的企业家都十分重视对技术研究的资金投入,注意扩大脑力劳动的队伍,以脑力劳动的科技成果,提升体力劳动的质量,提升生产力的水平

精神领域的劳动条件,近几年来由于互联网的普遍化而大为改善,但如何从客观的物质条件的改善,导引到主观的精神条件的改善,从解读阐释到创造性的思维,还需要引起足够的注意。目前,不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学术论文的数量很多,但有所创新、有所发明的高质量高水平的杰作却不多见,而剽窃丑闻却不绝于耳。这正是脑力劳动者精神条件不足的表现。

劳动关系的创新是理论界迄今很少有人注意的问题。所谓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内部两大因素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之间的关系,它的人格化就是劳动者和资本家的关系。马克思从黑格尔的异化理论出发,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称之为异化劳动。其实,从劳动异化的内涵来看,劳动者从劳动的主人,异化成为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奴隶,是所有阶级社会共有的现象,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独有的。只有作为主体经济的补充、在社会的夹缝里生生不息的个体经济,才存在着劳动者可以支配自己的工具和产品的自由劳动。但个体经济工具简陋、产品粗糙,生产力水平低下,既不足以提高生产力,也不可能上升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只能作为主体经济的补充而存在。所以,我们可以说,迄今为止的社会主体经济,都存在着生产资料和产品支配劳动者的现象,换句话说,都存在着异化劳动、奴役劳动。劳动关系的创新,就是要逐步改变这个现象,创造新的劳动关系,最终达到由劳动者支配生产工具,实现由异化劳动、奴役劳动向自由劳动的转变。自由劳动是劳动创新的目标所在。

资本主义出现后,人类社会越出了经济停滞的怪圈,几百年来,科技创新层出不穷,生产力的发展日新月异,带动了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变化。

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劳动关系实际上就是普通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里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考察的,主要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问题,也就是所有权问题,所有制问题;劳动关系考察的,则是构成劳动的两大因素、即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之间的关系,它们谁支配谁?但这个问题归根到底取决于占有关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占有生产资料,还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占有劳动力。从这个意义来说,占有关系决定着劳动关系。因此,要实现劳动关系的创新,调节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关系,须从调节生产资料所有权入手,最终实现企业家和劳动者的合二而一,他们同时都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也都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只有到了那个时候,劳动内部两大因素之间的关系,才能由生产资料支配劳动力,转化为劳动力支配生产资料,由物支配人,转化为由人支配物;劳动才能从奴役劳动、异化劳动转化为自由自觉的劳动。

这个转化过程无疑是十分漫长的,它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并且要经历许多过渡形式。资本主义经济从原始积累时期到自由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几百年里,为了适应新技术的采用和生产力的发展,调整劳动者和企业家的关系,使劳动逐步脱离奴役和异化,不知道采取过多少措施,制定过多少制度,而这些措施和制度的逐步完善,又经历过多少岁月。以八小时工作制来说,这个在劳动从奴役劳动向自由劳动转化的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措施,从工人阶级提出八小时工作制,到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经过了将近一百年。

劳动关系的调节和改善是以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为前提的,它不可能超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的相应格局。劳动关系的创新,主要包含两个内容:一是从理论上探讨、建立劳动关系的理想模式,寻求最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人的自由发展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使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关系,处于一种最和谐最有成效的状态之下,实现劳动从奴役到自由的转变;二是在现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如何创造条件,调节和改善劳动关系,以加快向理想的劳动关系过渡的步伐。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上,劳动条件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往往带动劳动关系的变化。劳动工具的改良,机器的发明,电力的应用,生产的集约化,都使分工日益细密,加强了劳动力对生产资料的依赖;但另一方面,新的劳动条件增强了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了劳动力的水平,从而也就为未来的劳动力支配生产资料积累了最初的基础。

但是,劳动条件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同生产关系的变革联系在一起的。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的特质,使它具有自我革新的本能,当旧的生产关系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和利润的获得时,精明的企业家就会千方百计地寻觅新的出路。资本主义出现几百年来,虽然生产关系的总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但它的具体内容却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如改进经营方法、制定管理制度、提高劳动工资、缩短工作日等等,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改善劳动条件;至于信用制度的出现、金融体系的建立、股份制的推广等等,更是有效地扩大了资本运行的范围和力度,加快了技术更新的速度和劳动条件的改善。其中最有意义的是股份制。因为它是劳动者由无产向有产转化的重要渠道,使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由矛盾对立趋于协调的重要渠道,从而,也是转变劳动关系、劳动创新的重要渠道。

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曾经指出:股份公司这种企业形式,是“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过渡点”,“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6页、第498页)他还认为,在股份公司里,资本已经具有“与私人资本相对立”的“社会资本的形式”,企业也已经由私人企业转化为社会企业,企业的经营管理则已转化为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管理劳动(同上,第493页、第436页);单个资本家已经转化为“联合的资本家”或“结合的资本家”(同上,第24卷第260页、第23卷第371页)。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股份资本已经从资本家的资本,即仅仅具有“社会资本的形式”的资本,发展为广大公民的资本,即真正的社会资本;进而又发展为职工持股,即本企业劳动者的资本。股份资本发展的这个三部曲,使我们看到了劳动者由无产向有产转化的路径,这也是劳动创新的必由之路,创造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新关系的必由之路。

职工持股,意味着劳动者获得生产资料所有权,而生产资料所有权又是社会公民的一切自由权利的物质基础,也是职工成为企业主人、社会主人、国家主人的物质基础。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说,包括企业管理者在内的劳动者,既是自己的劳动力的所有者,也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这就可以逐步消除劳动内部两大因素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实现劳动关系的创新。但是,要达到这个目标,将会经历艰难而漫长的路途。这不仅因为职工持股需要逐步积累,从量变到质变,而且还有一个同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心理相适应的过程。任何超越或离开生产力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改革措施,都会事与愿违,适得其反。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要通过职工持股来推进劳动者的有产化,可以从改革分配方式入手。近来许多报刊都在讨论分配制度问题,我认为,现阶段最可取的分配方式,应该是按劳动要素对生产所作的贡献来进行分配,这也就是中共十六大、十七大所提出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按照这个分配原则,企业职工的收入除了工资以外,还应该从企业的利润里,获得一份与他们在生产中所作的贡献相适应的报酬。

这种分配方式的最大好处是可以直接导向占有方式的变革。职工从利润分配中应得的收入,可以全部或部分转为股权,转为股权的比例和股权的处置办法,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议决,制定相应的制度。这个办法的优越性在于:职工享有的股权每年都有所增加,在企业的资本总额里所占的份额将不断扩大,劳动者因此将逐步成为企业的真正的主人;随着股权的陆续增加,职工的个人利益同企业的集体利益更加休戚相关。主人翁责任感和利益攸关,这精神和物质的两大推动力,将大大提高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加快企业的发展和利润的增加,可以使投资者因职工分享利润而减少的收入,获得足够的补偿。广大职工更是从中获益良多,不但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而且由于更关心企业的发展和成败得失,进而关心国家的政策取向和社会的进退趋势,加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成为符合于现代公民社会要求的合格公民。对于国家来说,职工物质生活的改善,意味着市场经济的内需的扩大;公民意识的培育,则为政治民主化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总之,通过按生产要素分配,实现职工持股,不论对于发展市场经济、改善民众生活,还是促进政治改革、推动社会进步,都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应该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

当然,这个变革应该是稳步渐进的。可以采取典型试验、逐步扩大,避免对社会造成不必要的震动。但作为改革的一个具体目标和方向,指导思想上应该有一个十分明确的认识。

劳动关系的创新,关键在于调节劳动两大因素、即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之间的关系;而这两大因素之间的关系,又取决于它们的占有者之间的关系,即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在雇佣劳动的条件下,一个占有资本,一个被资本雇佣,劳动力受生产资料支配,两者处于矛盾对立的状态。只有它们的占有者合二而一,劳动者同时也是资本所有者,这个矛盾和对立才能根本解决。股份制和职工持股都是根本解决的中间环节,也是劳动创新的过渡性的节点。职工持股本身就带来劳动关系的创新,使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之间的关系,发生质的飞跃。从职工持有很少股份开始,每次股权的增加,都构成为劳动创新的过渡点,调节着、改善着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之间的关系,向自由劳动前进一步。

按生产要素分配和职工持股的重大意义,迄今没有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这是十分令人遗憾的。本文从劳动创新的角度,对这个问题作了一些粗浅的分析,希望多少能够弥补这一缺憾。

(七)简短的结语

本文对文化和劳动的定义、本质、特征和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独立的探讨,提出了一些独特的见解。如把文化定义为对真善美的追求及其成果,认为它反映了人类对创造美好生活和完善社会的渴望和努力,而它的发展与进步,则有赖于自由的环境,自由是文化的本质所在和活力的源泉。

本文突破了对劳动、剥削、按劳分配等概念的传统理论,认为劳动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并共同发挥作用的运动过程,承认资本对于生产的贡献和取得一定剩余价值的合理性,剥削只在于应归劳动者所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至于按劳分配,则是马克思理想中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在那个社会里,劳动者同时也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所以剩余价值只是在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当然是按照他们对生产所作的贡献来分配。如果现在要谈论按劳分配的话,那只能理解为按劳动要素分配:企业利润要按照劳动力(也包括技术、管理等脑力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对生产所作的贡献来进行分配,但这就不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按劳分配了。

我无意于挑战或颠覆传统理论。本文只是把我近几年对于文化和劳动的思考,做一个比较集中、比较扼要的陈述,供对这个问题有兴趣的朋友们参考,希望通过交流讨论,能够在理论上有所创新,有所前进,大家共同努力,为中华民族的文化重建,作出力所能及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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