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平:公祭:一种公共象征模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02 次 更新时间:2010-07-25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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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平  

  

在中国人的价值判断之中,一旦涉及“公共” 的字眼,就非常容易得到认可、信任、甚至是某种利益、合法性的暗示。这种倾向,如今再度进入了中国人表达信仰、复兴传统的主要方式之一,从而使祭祖、祭圣这样一个深厚的中国传统,在此被赋予了难得的公共象征意义。

近年来,传统中国的人文之祖,如黄帝、炎帝、伏羲,中国人心目之中的圣人先贤如孔子、孟子……等等,今年还有武则天,都不约而同地相继进入了当代中国的公祭领域。在急遽的社会变迁过程中,中国社会的公共领域尚未建构成功,却无意间依赖着公共权力的力量,打造了一个公祭的社会行动模式。

这些公祭活动,如法如仪,几乎就是传统祭奠仪式的再现,越古越好。香火袅袅之中,击鼓奏乐,献上五谷三牲;主祭人颂读祭文,焚烧祭文,行礼鞠躬,甚至下跪叩头,功德捐献,……。主祭人大多是地方父母官人,决定了这种祭祀活动自然就是公祭,具有代表机制,建构了圣祖与炎黄后裔的中介机制。

实际上,这些人文之祖,这些圣人,既是人文之祖,亦是中国人崇拜的圣人,所以当中国人在祭奠自己的祖宗的时候,往往就是在祭奠自己传统的圣人。圣祖常能合一,构成了中国人的圣教内核。

然而,这个圣教核心的社会-伦理意义,却非一般祭祀仪式能够表达,亦非一般人能随意祭祀,某人能自由主祭。它们的祭奠仪式和社会活动资本,已经沉淀了太多的社会-伦理、甚至是政治的内涵。所以,大凡对这些圣祖的祭奠,无不象征着一个时代所能够赋予的最大意义。

有道是,孔子搭台,经济唱戏;或者是炎黄搭台,文化唱戏。传统信仰之古为今用,转型为古为公用,皆可在此行动逻辑中得到真实的象征。传统信仰的意义转换,在公共权力看来,惟有通过这样的公祭仪式才能出现。

公祭与私祭,在这里呈现了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也许,这种界限还会象征了其他的界限,公私之间就是这样的一种象征形式而已。在这里,象征就是一种交换行为和一种社会关系。它能够消解真实,弥合了真实与想象的对立,同时也强化了公共与私人之间的对立。私人的祭奠行动无疑不具有公共象征意义,而私人的信仰,只有加入到这种公祭的象征模式之中,真实的信仰才能真实的呈现。

孔子故里的孔子后裔们,我曾远道去访问他们。他们对我说:曲阜那边祭祀孔子,与我们没有关系,他们做什么活动,我们也不知道。我们祭孔,但不去“三孔”,而是在自己的家庙里祭拜就可以了。我们村里有我们自己的孔庙。

对于这些孔子后裔来说,什么孔子搭台,经济唱戏,他们是不知道的,打造孔子经济,更不是他们要考虑的事情了。所以,他们的祭孔,当然就只能属于私祭,无法从中建构时代赋予的公共象征结构。

在湖北境内的炎帝庙前,我曾经看到了政府官员、有的还率领着本部门的所有干部,为了炎帝庙的建设所捐助的功德,并在炎帝庙前树碑立传,勒石纪念。可是,这些政府官员或干部职员如是为其他寺庙、宫观及其宗教活动捐助钱财,做了功德,不但不能树碑立传,勒石刻名,反而要被批评,被定义为参加迷信活动。因为,这些行动不会具有公共象征意义,更不要说,能够在这种功德之中衍生出时代急需的社会意义了。

公祭之下,私祭还会有什么作用呢?惟有公共的,才能具有信仰之意义。

像祭圣拜祖、经济-文化唱戏这样的时代意义,自然非一般人所能奏效。庶民百姓也不会带着这样的目的,去祭奠自己的先祖先圣。庶民百姓只能为了自己的平安、健康、富贵……去祭奠他们的爷爷、奶奶。正如他们在观看炎帝祭祀仪式时说的那样,平时只祭拜自己的祖宗,今天要看看炎帝的祭祀,祭祀中国人共同的祖宗。

不过,公祭的行动,也会像公共权力那样,尽管具有公共的仪式,却不一定就完全具有公共象征的内涵。人们最忌讳的那种假公济私的象征意义,也常常会在其中产生。在他们心中,或许也具备了打造孔子经济、民族认同模式那样的公共期待,但是,某些地方官员,也可能会把这些对于祖圣的公祭,当成了自己的政绩,保佑自己升官发财的神秘主义方法。如果有那么一次,他们没有如法如仪地祭祀这些祖神和圣人的话,那么,他们就会担心自己的仕途了。古为今用,古为公用,同时亦可为私用。然而,由公变私,自然就丧失了其中的公共象征意义,极有可能在公祭模式中流失于迷信的。

这种信仰传统的制约,说明中国人不需要西方人那样的宗教体系,而是中国人只需要自己的信仰、自己的教化传统。中国人没有严格的建制宗教,但是却具有自己深厚的信仰传统。所以,中国人就不一定要经由像西方基督教教会组织那样的宗教制度,才能把自己的信仰表达出来。私人、家族形式的、国家、公共权力的,他们都具有自己的特殊表达方式。像祭奠炎黄、孔子、孟子、武则天这样的活动,一定是公共权力的宗教特权。国家有公祭,家族、个人仅能私祭。这就建构了中国信仰的传统,公祭与私祭的界限,乃至公私领域的一种界限。

所以,中国人的信仰,谁来组织?谁来表达?谁主持和操办这一祭祀活动的,谁就定义了这场祭祀的内涵。能否产生什么样的社会-经济效应,关键在于私祭仪式的主持人。这是特殊的中国信仰的表达形式。在一定程度之上,对于炎黄、孔子等等传统信仰对象,必须通过公祭这种仪式才具有公共的意义。谁是这种祭祀的主持者,谁就定义了这场祭祀的象征形式。公共权力的主持或主祭人,当然就象征着这类祭祀活动的公共意义。黄帝、炎帝、伏羲,乃至孔子、孟子、武则天……,在这种公祭的行动逻辑中,他们的真实身份反而不那么重要了,他们只是一种象征,而象征的真实意义已经渗透在今天时代的社会要求之中了。为此,对于这种仪式的解读方法,就只能在今天的时代要求中在寻找了。

至于私祭,仅仅是私人的事情了。因此,这种公祭的行动逻辑,有可能暗示着中国当代信仰的某种再建形式,暗示着公共权力基础建构起来的公祭模式,从这种圣祖祭奠形式联结到公共信仰模式的复兴。因此,圣人信仰的复兴和炎黄认同模式的建设,也许就直接成为中国人的信仰内涵了,甚至有可能成为一种解决中国人信仰危机的一种方法,民族主义的、公有主义、政治合法性的证明方法。

也许,这些打造孔子经济以及炎黄文化认同模式的公共行动,本来就没有什么信仰、意义被象征在里面,经济就是经济,民族认同就是民族认同,没有什么好象征的。或者就是这些公祭模式,使用了孔子经济、炎黄文化的象征符号,有意无意地把潜藏在其中的信仰、意义问题给遮蔽了。因为,国家及其公共权力毕竟是不好直接地表达、象征为一种宗教、一种国民的信仰形式。然而,恰恰又是这种日盛一日的公共祭奠、如法如仪的传统祭祖祭圣活动,又实在是具有某种深刻的伦理的和信仰的意义。因为,这是在祭奠中国人共有的圣祖,是中国人固有的信仰和传统。

这说明在中国人的信仰和信仰的表达形式之间,古往今来,都需要一个中介逻辑或代表体制。这个中介逻辑或代表体制,常常就是公共权力及其拥有者。惟有它们,才有可能具备或衍生出这样一种象征意义。中国人一旦涉及伦理的、社会的、政治的公共信仰问题,就非经这个中间逻辑和代表机制不可。

在此逻辑和机制之中,圣祖不可能是任何一个中国人的圣祖,他们无法被重新选择,无法被现代社会领域所分隔,从而不能进入私人领域成为私祭的对象。它们似乎与人们的私人信仰无关。

然而,问题依然存在,人们自己选择的信仰该如何表达?又该如何去建构它们的象征形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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