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中国经济转型的困难与出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45 次 更新时间:2010-07-16 16:11

进入专题: 转型期  

吴敬琏 (进入专栏)  

中国经济的内部失衡和外部失衡在宏观经济上的集中表现,是货币的过量供应,而货币的过量供应又必然导致房地产、股票、收藏品等资产泡沫的形成,通货膨胀即消费物价指数的上升或二者兼而有之。这个问题在2007年下半年浮出水面,变成一个人人都能感觉到的危险。

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能不能够持续,怎样才能持续?近来已经成为一个全世界议论的热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这是因为,中国经济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中一个举足轻重的力量。于是,中国经济能不能够持续发展和怎么样才能持续发展的问题,就成为一个不但关系中国自身的兴衰,而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世界经济和政治的今后走向的世界性问题。

中国经济“两头冒尖”

虽然前一个时期国内有极少数人鼓吹“今不如昔”,现在不如“文化大革命”时期,不如“大跃进”时期之类的论调,但是从国际社会上对中国的议论看,所有尊重事实的人,不管是对于中国采取一种友好的态度或者是采取一种怀疑、敌视的态度,都一致肯定,中国的经济在近30年来来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但是,我们在看到中国经济的巨大成就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曾经一再引用《双城记》开头一段狄更斯描述18世纪后期19世纪初期西欧国家“两头冒尖”状况的话,指出中国现在情况的类似之处。在社会大转型期中出现了这种情况并不奇怪,问题是我们要认真地去对待它,去解决它。不能不承认,这个挑战是很严峻的,所以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向“天堂”的反方向发展。

从经济社会生活的现象层面上看,现在最突出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的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基本的自然资源短缺的程度越来越严重。最近几年一些可贸易资源因为中国需求量的急剧增长,把全世界的价格都买上去了,至于一些不可贸易的资源或准不可贸易的资源,比如石油这样的资源,就出现了供应短缺甚至造成了整个社会的困难。环境的恶化更不用说了。水的污染、空气的污染以及其他的污染,使得有些地方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这种爆发性的环境危机在全国各地不断发生。另外一个突出问题,是社会环境的恶化。其中最严重的问题,一个是腐败的蔓延,另外一个是贫富差距的扩大。以上这些,是目前社会经济生活中我们天天都能接触到的现象。

从宏观经济的深层结构看,可以归结为内外两个方面的失衡。内部失衡的主要表现是投资和消费的失衡,过度投资而消费不足。这里说的消费不足不是说绝对量增长不足,而是相对于投资的增长不足。根据世界上许多研究机构的研究,近30年来中国人消费绝对水平的提高速度在世界上是居于前列的,但是因为投资以更高的速度增长,消费在GDP中的相对的份额不断下降。目前,投资和消费的比例已经大大偏离正常状态。从国际上来说,消费和投资的比例大致上75比25,有的国家稍微高一点,有的国家稍微低一点。在有些阶段,例如在工业化初期,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投资有可能高一些。比如,中国在“大跃进”期间投资率就达到30%以上。又比如日本在高速增长时期,投资的比重也是偏高,但它的最高水平也没有超过35%。中国现在投资率越来越高,特别是21世纪以来,基本上处于45%~50%的水平,而消费比重就严重的偏低。这种类似于马克思分析过的“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的偏差,造成了一系列例如产能过剩、最终需求不足等经济问题,以及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过慢,收入水平的差距拉大等社会问题。

外部失衡的主要表现,是国际贸易和国际收支的双顺差,外汇存底的大量增加。它会造成我们跟贸易伙伴国之间的摩擦加剧,同时使自己的贸易条件变差,出口产品贱卖,还搭上了我们的资源和环境。

内部失衡和外部失衡在宏观经济上的集中表现,是货币的过量供应,而货币的过量供应又必然导致房地产、股票、收藏品等资产泡沫的形成,通货膨胀即消费物价指数(CPI)的快速上升或二者兼而有之。这个问题在2007年下半年浮出水面,变成一个人人都能感觉到的危险。

从中长期的观点看,这一问题的危险性还在于,它还会使我们的金融体系变得非常脆弱,当遇到外部或者内部冲击的时候,就会出现严重的系统性风险。东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曾经经历过高成长的时期,成就了所谓“东亚奇迹”。但是,它们大多数都因为内外失衡的处理不当而没有逃脱金融系统的危机,以致损失了几年、十几年的时间,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所以我们必须尽力地防止出现这样的问题,防止我们大好的经济成长形势出现逆转。

严峻挑战来自何处

为了要解决上面讲的这些问题,首先要研究它们的根源何在。中国经济学界最近几年进行了两次大的讨论,大多数经济学家对于这些问题的根源有了比较明确的判断:就是内外失衡以至于它的宏观经济表现——货币过量供应、流动性过剩、资产泡沫和通货膨胀的威胁等等,最深层的根源在于由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的增长模式(或称经济发展模式)。为了解决宏观经济中的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就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问题在于,转变经济发展的模式,并不是一个新提出来的口号。这个正确的发展思路虽早已提出,却长期没有做到。且不说苏联早在60年代后期就提出要转变增长方式,我们自己1995年制定“九五”计划的时候,也要求实现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10年以后,到了2005年制定“十一五”规划的时候,又再次提出要把转变增长方式作为今后五年的经济工作的重心内容。“十一五”第一年的执行的情况不是太理想,所以到了2007年的十七大再次重申必须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三个转变(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技术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为什么早就提出了正确地解决办法,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呢?在2003年到2007年的讨论中,许多学者通过深入的观察,提出了很深刻的意见:主要原因在于旧体制的遗产没有得到消除,它已经成为实现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主要障碍。我认为最重要的体制障碍是四点:

第一点,各级政府依然掌握着一些重要资源的配置权力。比如说信贷资源,因为我们银行体系、金融体系改革没有到位,所以各级政府依然对于信贷的发放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再比如土地资源,因为土地的产权不明确,依然是由各级政府自由裁量运用。1992年的十四次代表大会在确定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时就已经明确,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在资源配置中由市场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就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起作用,因为这种价格是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但是现在一些重要资源却不是由市场,而是由党政领导机关按自己的意图配置的。

第二点,把GDP的增长作为各级政府政绩的主要标志,不光在党政机关考核干部时如此,社会舆论也是如此。整个社会形成了这样一种观念。

第三点,是各级政府的财政状况和物质生产增长紧密相联。从收支两方面看都是这样。从财政收入看,各级预算的主要收入是生产型的增值税,生产型的增值税跟物质生产部门的速度是直接挂钩的,所以使得各级政府不能不把主要注意力放在物质生产部门的扩张上。从财政支出看,在前年财政部召开的“财政体制与和谐社会建设”国际讨论会上,一些学者提出了非常深刻的见解,他们说中国的政府支出结构现在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政府对于提供公共产品的支出责任过度下移。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大约有70%落在县或县以下财政的肩上。这不但使这些公共服务提供的情况很差,而且使得各级地方政府不能不提高物质生产部门的增长速度以便取得更多的收入,否则日子就过不下去。比如我记得上上届政府卸任以前讨论农村工作的一次座谈会上议论的一个问题:九年义务教育在我们的内地农村基本没有实现。为什么会这样呢?经济学家们指出,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在县以下,而我国内地大部分县以下单位并没有正规的财政收入。后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措施,把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提到县一级。这就使情况有了一些改善。但是现在看来,这仍然不够。所以现在有许多人主张把义务教育的支出责任进一步上提。这里附带说一句,支出责任在中国通用的说法叫做事权,财政部门早就提出来了,事权过度分散,要更加集中。但是它给人的直接感觉是他们要收权,所以“支出责任往上收、由更高级的政府部门来承担”这一主张没有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最后一条正好是前面三条的反面,就是资源配置上市场的力量受到很大的压制。这表现在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价格没有市场化,而是由行政机关定价的或者受行政机关的影响,而行政定价是按照计划经济的惯例压低价格,因为要素价格压低有利于国有企业降低成本和增加盈利,而价格的扭曲促使了以浪费资源的方式进行生产。

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

如果上面这个结论是正确的话,出路在哪里也就很清楚了。出路在于消除旧体制遗留给我们的遗产,建立起一个规范的市场体系。也就是像十七大所要求的那样,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让市场充分发挥它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关于这个问题,在2003年年末开始的“第三次改革大辩论”中,有些人提出了一种完全相反的解决办法。他们认为,中国目前遇到的各种问题都是由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造成的,应当摒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回到1976年以前的旧路线和旧体制去。党中央驳斥了这种主张。我觉得胡总书记有三段话讲得非常好,值得我们仔细地品味:

第一段话:“事实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第二段话:“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

第三段话:“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现在有一种舆论认为改革过头了,甚至改革的方向完全错误。以致编出了种种把问题归罪于改革的顺口溜,广为流传。我们应当具体分析一下,看看我们碰到的问题,到底是因为市场取向的改革造成的,还是由于改革没有到位造成的。其实事情是很清楚的。比如说前面讲到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低收入阶层基本生活和福利得不到保障,其中一个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迟迟没有建立。这应不应当归罪于改革呢?只要举一个简单的事实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中国原来的社会保障体系本来就很不完善。像公费医疗费体系,支出主要用在城市居民,特别是党政机关干部身上了,农民却缺医少药。不是有一个“最高指示”吗?卫生部应当改名叫做“城市老爷卫生部”。改革开放以后这一套体系不能运转了。1993年中共中央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里面,关于社会保障做出了一个很好的原则设计。可是14年过去了,由于某些行政机关从中作梗和对中共中央决定执行得不够坚决,国企老职工“空账户”的补偿问题解决不了,这套体系到现在还没有建立。你说这个责任是在改革还是在没有执行改革决定呢?

现在就留了好多这样的问题,有的改革决定得到了推行,也起了很好的作用,但是没有贯彻到底。比如国企改革。在1997年的十五次代表大会和1999年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对于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股份化改革作出的决定以后,有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到了最大的一些国有企业,这个改革似乎就停顿下来了。特别是最近几年甚至有媒体所说的“二次国有化”或者“再国有化”的趋势。这种行政垄断的做法是跟十五次代表大会、十五届四中全会以及十六次代表大会指出的方向反着来的。还有其他一些改革,譬如说农地产权改革的问题,在2002年就开始进行过了讨论,因为有不同的意见,没有进行。但是现在看来这样的改革不进行,有很多问题解决不了,譬如我们的房地产问题,如果说农民的地权问题不落实,我想解决起来非常的困难。面对这样的许多问题,如果我们仍是头疼医头,扬汤止沸,而不是依靠改革建立有效的制度,恐怕很难解决得好。

第二个问题是打破垄断,消除微观干预。如今在一些很重要的部门存在着行政垄断的情况,这是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符的;与此同时,在“宏观调控”的名义下对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进行行政干预的情况近年来也十分盛行。但是,打破垄断、消除微观干预,都牵涉到有关部门的权力和利益,所以推行起来就非常的困难。当前,不打破垄断,不消除行政部门的微观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无从谈起。

第三,从市场化改革来说,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要把我们的市场建立在规则的基础之上,也就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虽然十五次代表大会就提出来要建设法治国家,十六次代表大会又重申了这样的主张,而且还提出建设民主政治和提升政治文明的问题,都提到日程上来了,但是十年来政治改革的进度缓慢。就建设法治国家来说,它包含两个主要方面,一是立法,二是执法。从立法的方面来说,数量是不少的,但是从一些基本的立法看来,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党中央一再强调《物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的法律,但是这个法搞了多少年?13年!如果没有党中央的干预和坚持,很可能就在2006年就给搅黄了。还有一个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反垄断法》,也花了13年,而且现在仍有一些不清楚的地方。日前有一种说法,说是反垄断应该只反那些不好的垄断,对于好的垄断(“有利于国家的垄断”)则不能反。这样一来,一个企业的垄断应不应当反就变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无法确定的事情了。例如,中国的电信资费高得惊人,这是与行政垄断直接有关的。难道应该以电信企业是国有企业为理由把这些企业置于《反垄断法》的调节范围之外吗?

怎么能够做到公正执法?独立司法,难度可能比立法还要大一些。对于一个现代市场经济,所谓“非人格化交易”占主要地位的市场经济,没有独立的公正的司法,合同的执行是不能得到保障的。那么经济活动的参与人为了保障自己财产的安全,它的办法就只有去结交官府。为什么这些年来买官卖官越来越盛行呢?恐怕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公权不彰,行政官员的个人权力具有非常大的作用,能够决定企业的成败祸福。不受约束的权力会导致腐败,这确实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那怎么来约束权力呢?唯一的办法是靠法治。

总之,我们要靠改革开放建立一个好的体制,在这样的体制基础上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能不能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型,取决于各方面的努力,而这里面政府机构端正自己的行为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党政领导机关最重要的职能应当是要努力推进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当然,它还有一些其他的职能,这些职能都需要完善。我不赞成政府越小越好、无所作为更好的观点;我也不赞成认为强有力的政府、能够处理一切社会经济事务的政府才是好政府的观点。我还是赞成有些经济学家说的,对好政府有两个要求:一是有限,二是有效。所谓有限,是说它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而不是“全能”的,应当给市场提供秩序,提供条件,而不应当去处理微观经济事务,更不应当在市场上有自己的利益。所谓有效,是说它是廉洁奉公,办事有效率,低成本地提供公共产品。

进入 吴敬琏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转型期  

本文责编:xiaolu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经济学 > 宏观经济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34875.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改革论坛,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