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峰:去道德化的乡村世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66 次 更新时间:2010-06-2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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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峰 (进入专栏)  

从消遣经济到消费经济的劳动伦理变迁

20世纪以来,中国农民生产的组织形式和相关经济态度经历了从消遣经济到劳动经济,再到消费经济的转变,每一次变化,其背后都有特定的劳动与财富伦理的支撑。在消遣经济时代,闲暇和不劳而获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在劳动经济时代,劳动光荣的观念经过国家意识形态的宣传后深入人心;在消费经济时代,消费和时尚成了地位和能力的象征,成为人们从事生产劳动的理由和动力。在经济态度转变的过程中,农民的劳动伦理也随之变化。

费孝通在云南禄村调查时,将传统中国农民的经济态度概括为“消遣经济”,这是一种“宁愿少得,不愿劳动”的基本精神。他发现农村中有两类人物,一种是不用劳作的,一种是农闲时也依旧劳作的。“那些在农闲时可以蹲在街旁抽烟谈笑的,农忙也忙不着他们,至多在掼稻时,换个地方蹲蹲,不在街旁而在田岸上罢了。那靠农闲时背老盐的,农忙时忙得更凶。农民有闲忙之别,在禄村这条界限也许特别清楚。”“那辈脱离了农田劳动的人,在我们看来,在农作中省下来的劳力,并没有在别的生产事业中加以利用,很可说大部分是浪费在烟榻上,赌桌边,街头巷尾的闲谈中,城里的茶馆里。”在传统中国农村,不干农活,可以“不劳而获”是有面子的体现,有闲暇时间可供打发的人被村民们当作有“福”之人。我在农村调查中发现,直到世纪之交,很多地方的农民都不愿意外出打工,哪怕就在离家很近的县城,因为打工在村庄中被认为是没有面子的事情。

不过,在消遣经济时代,农民并不排斥劳动,勤劳致富也是农村生活的基本伦理。因为只有少数占有大量田地的农民才可能过上“不劳而获”的生活,大部分在生存线上挣扎的农民只能通过辛勤劳动才能养活自己和家人。握有土地所有权的人,可以不劳而获地生活,于是就闲了起来,而没有田地或田地不多的农民,除了勤劳,别无出路。在传统社会,通过勤劳致富进入“有闲阶级”,是许多农民的希望。正是这种希望和偶尔出现的个案实践,将消遣经济和劳动伦理这两种看似矛盾的态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也因此,在传统农业社会,人们对“二流子”的态度有些暧昧,处在否定与肯定之间。之所以否定,是因为“二流子”不成家立业,不从事农业生产,这不符合劳动伦理;之所以不绝对否定,也是因为“二流子”不从事农业生产,这与消遣经济的外观相似,属于另一种“有闲阶级”。普通农民向往“有闲”的生活,只是现实的处境使他们不得不压抑这种奢望。

只有在承认土地私有,同时又允许可以不从事劳动而继续占有土地的相关收益的法律和制度下,消遣经济才有可能。1950年代,中国的土地革命排除了消遣经济得以继续的可能性。通过占有土地等生产资料而不劳而获被新政权认为是“剥削”,剥削被认为是可耻的,“有闲”不再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是剥削阶级的生活习惯。新政权将“劳动光荣”当作不可动摇的意识形态和重要的道德规范,新社会的人们也普遍接受了“劳动光荣”的观念。勤劳致富的劳动伦理在传统中国农民中有着深厚的基础,因此,当他们的传统奢望“消遣”被国家认定是可耻的剥削阶级生活习惯后,人们似乎很快完全转向了并不算全新的“劳动经济”态度,接受了“劳动光荣”、“不劳而获可耻”的信条。当然,对于新政权而言,“劳动光荣”不仅仅是农民应当接受的经济态度和伦理观念,更是国家组织经济生产的意识形态方式。新政权面临现代化的艰巨任务,它试图通过计划经济体制来完成这个任务。计划经济体制的本质在于国家通过“制度性剥削”,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现代化所需要的基本积累。“劳动光荣”的意识形态是计划经济体制的辅助装置,它促使人们对新政权领导下的现代化建设任务有着高度认同,并愿意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去努力实现它。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越来越以一种配合的姿态进入全球化体系中,因此也日益受到全球化浪潮的影响。在经济发展上,应该说,当前中国各地发展非常不平衡,处在一个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状况并存的阶段。当代西方的发展进入了以消费主义为主要特征的阶段,受全球化及其他多种力量的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消费主义这一命题。在经济态度上,人们日益接受消费经济的理念。费孝通曾比较传统中国农民与西方人的经济态度:“减少劳动,减少消费的结果,发生了闲暇。在西洋的都市中,一个人整天的忙,忙于工作,忙于享受,所谓休息日也不得闲,把娱乐当作正经事做,一样累人。在他们好像不花钱得不到快感似的。可是在我们的农村中却适得其反。他们知道如何不以痛苦为代价来获取快感,这就是所谓消遣。消遣和消费的不同在这里:消费是以消耗物资来获取快感的过程,消遣则不必消耗物资,所消耗的不过是一些空闲的时间。”费孝通所描述的西方人的经济态度,今天正日益成为中国农民的经济态度。中国农民正日益抛弃传统的消遣经济观念和劳动光荣的理念,他们接受了电视广告铺天盖地的宣传,逐渐也像城市人一样,将消费和时尚当作快乐和成功的来源。

现在,农民消费的欲望是有了,但消费的能力或购买消费的货币还没有。正如贺雪峰所指出的,农民目前被越来越具有侵略性的广告所刺激起来的物质欲望所控制,有了强大的需求,但并没有实现这些需求的物质条件。他们被五彩世界的可能性与现实世界的无力感所折磨,这种折磨尤其因为农村社会的迅速分化与外在想象世界的真实化(因为农民流动以及传媒的强有力传播),而使不能实现被刺激起来的消费欲望的农民处于痛苦不堪之中。长期的痛苦不堪的不能实现的物欲及频繁的社会流动,使农民越来越感受到自己身处社会的最低层,没有了未来和希望。没有希望,就会麻木,这种麻木很快就会写在脸上,进而写进他们的心里。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民在没有希望时都会甘于麻木,他们中的一些人一定会在边缘处寻找出路。

性工作的去道德化

对于很多希望过上美好生活的妇女来说,性工作似乎就是一条不错的出路。性工作,这个词汇本身就表明这一“行业”的中性化。过去人们称之为卖淫嫖娼、娼妓业,自古以来就遭人歧视,新中国建立后娼妓业被彻底扫除,这与劳动伦理相匹配。改革开放后,卖淫嫖娼现象又开始复活,至今,人们对它的看法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在各地农村调研,都听农民说过村里有已婚或未婚妇女在外“做小姐”的。农民讲述的故事精彩而生动,虽然未必完全符合事实,从另外一个角度却反映出他们对“做小姐”的看法和评价。尽管农民认为“做小姐”终究是“不好”的事情,但同时觉得越来越成为“不好说”的事情。这种“不好说”正和劳动伦理的变迁联系在一起。因为尽管“做小姐”并不光彩,但“有钱”总是光彩的事情。

1990年代以来,随着农民外出打工的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开始在发达地区从事性工作,这在农村已经不是秘密。我们在很多村庄调研,随便一数,一个村里就有十多个女性在外“做小姐”,“村里人都知道”。村民主要是听在外一起打工的村民回来说的,逐渐在全村也就不是秘密了。有的村庄甚至蔚然成风,有几十个妇女在外“做小姐”,都是一个拉一个,“传帮带”的。最为离奇的是,我在湖北洪湖的一个村子里调研时,村民告诉我村里有好几个未婚女孩在当地县城里卖淫,村里的男人去嫖娼时还经常遇见她们。“在发廊(嫖娼)里遇到就回避一下,换一家(发廊),在街上遇到照常打招呼。”这些女孩也泰然自若地生活在村庄里,没有人去过多地说三道四。

湖北京山的一个村干部说,一些在外从事性工作的妇女,每个月向家中的汇款都在几千甚至上万元。以前,村民对这样的妇女及其家庭都会在背后指指点点,这些妇女的家人也都会觉到抬不起头;但现在不同了,社会舆论风向变了,这些发财的家庭甚至成了村民羡慕的对象。在外面“做小姐”挣了钱的妇女,穿着打扮上档次,给家里买东西,给孩子买东西,村民也很认可。“还是出去好,不会受穷。”有两口子吵架时,丈夫甚至说出这样的话:“你有本事就跟着别人出去啊,变富了,还好些。”在我们调研的湖南桥村,一个毕业于上海某大学的研究生,娶了村里一个在外从事性工作的女孩为妻,其理由并不是爱情,而是上海房价太高,这个女孩靠卖淫已经积累了100多万,正好可以用来买房子。这不能不叫人慨叹。

在外从事性工作的妇女,能挣钱,丈夫、父母都不说,村民也懒得议论,有很多村民甚至很羡慕,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有钱就能给家庭带来实惠,并带来面子。这些妇女在外挣到了钱,家人吃穿用度都可以上档次,在村里的地位也可以大大提高,说话做事都比以前更硬气,更放得开。这些发了财的家庭,如果在人情交往中出手阔绰,乐意帮助穷亲戚,孝顺老人,更能得到村民的认可。而大多数靠家人从事性工作的家庭往往能做到这一点。村民们说,“一年能弄那么多钱,管他正当不正当,老的小的都活得舒服,说话也有风度,还要什么?”这就是消费经济时代,一个人的地位是根据其消费能力划定的,至于那些“陈腐”的道德,没有人把它当回事。“村民现在也不议论,把这个社会看穿了。”他们说,“发财就是本事”,“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甚至那些向我们讲述精彩故事的村民,讲述时凸显的往往不是道德谴责,而是强调卖淫者挣钱后其家庭生活和地位的改变。

混混的职业化

在消费经济时代的农村社会,如果说从事性工作是妇女致富的一条捷径,那么做混混则是青年男性的一条捷径。乡村混混的狠气和暴力能牟取利益,也因此受到很多农民的羡慕和赞赏。一个中年农民曾向我讲述他做“混混”的侄儿的混世经历,言谈间居然很有几分自豪,这曾让我不太理解。后来一个老联防队员的一番话才让我幡然醒悟,他说:“在80年代,要是谁家里出了一个流氓混混,全家人都抬不起头来,亲戚朋友见了人也不好意思;今天不一样了,不说在外面混一混,就是蹲监狱都成了一种荣耀和资本。”现在,人们说起谁坐过牢,不像在说一段令人感到羞耻的经历,而好像是说一段英雄经历;说起谁又砍人了,不是表达对其狠气的鄙视,而是羡慕和赞扬。更重要的是,混混一般很有气势,出手也非常阔绰,甚至赌博也有胆量,从而受人羡慕。这些人因为有钱,对父母孝顺,对兄弟很帮忙,走亲戚也比较慷慨。有一个混混,其哥哥与嫂子的关系不好,老吵架,他说:“为什么吵架,还不是因为穷了,给他们两万元,保证关系马上就好了。”果然给了他们两万元。

这样,乡村江湖对年轻人有了尤其大的吸引力。那些“能耐大”的乡村混混周围很快就可以啸聚人马,吸引更多的乡村混混,也吸引很多青少年加入。许多年轻人慕名而去,有的甚至是家长将孩子送去。在有的村庄里,“混黑道的年轻娃子比在外面打工的还要多”。在湖北荆州某村,一个农民将自己的儿子送到一个大混混那里,并对他说:“我儿子就交给你了,他要么混出个人样来,要么被人砍死!”在乡村混混的结构中,年轻人可以找到特有的社会上升阶梯,很多小混混都把做成“大混混”当成自己的人生目标。在调查中,很多小混混告诉我,能被大混混叫出去打架才“有个混头”,他们期待有一天,自己“混出来”了,在家里就能控制公司股份、占码头、抢地盘,有人送钱来。两湖平原的乡村民谣“读书苦,读书累,读书不如去做黑社会,有吃有喝有票子,还有女人陪我睡”也充分反映了这一点。

在劳动伦理变迁的背景下,乡村混混已具有“职业性”,从“社会排泄型”发展成了“社会理想型”。过去村庄中的混混,由于触犯了村民生活的准则和村庄规范,从而遭到村庄主流的抛弃和集体性的社会排斥,因此是村庄为了维护其生活准则和地方性规范所作的正常的“社会排泄”。而现在,乡村混混早已发展成了很多青少年的“社会理想”。正因此,1990年代末以来,乡村混混中“成年不退出”的现象越来越普遍。1980年代,混混属于青春期问题。很多混混等青春期过了,也就开始老实农民的安分生活,最终会返回正常的生活轨道。尤其是他们结婚后,受老婆的“规训”日益明显,养家糊口的压力日益增大时。而现在,因为当乡村混混走上“职业化”道路以后,一方面有源源不断的职业化利益可供他们牟取,混混因此可以不“退出江湖”;另一方面,他们可以通过职业化的关系组织结构来牟取利益,而无需事事亲力亲为,从而无需因年龄和生命周期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而终止混世生涯。

同时,由于劳动伦理的衰落,家庭对乡村混混的规训能力和方式发生了变化,这也导致了“成年不退出”现象越来越普遍。1990年代以后,人们越来越向“钱”看,能赚到钱就是有本事,至于赚钱的方式则不那么重要。因此,人们对混混的道德谴责越来越弱,乡村混混结婚后,妻子对其的“规训”也日趋变弱,甚至还可能变成一种鼓励。楚江市的王某在1980年代中期曾是乡镇里一个帮派的头头,他最后选择主动退出团伙,结束这种生活,他总结说最重要的原因是不愿意父母和妻子为他“担惊受怕”。而我曾问几个正在乡村江湖的混混的妻子:“丈夫在外的生活,你担不担心?有没有劝他不要和那些朋友来往?”她们中的许多已结婚十多年,大多数人回答说:“男人在外面的事情,我们女人一般不管。”在女性在家庭内的权力普遍上升的今天,女人显然不是不愿意去管男人,而最有说服力的解释可能是,她也许不太赞同丈夫的混世方式,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最终选择了沉默,“能混出来也不错”。这些表明了劳动与财富伦理变迁之剧烈,道德秩序之不存。

结语

当前农村已经受市场经济浪潮席卷,进入了消费经济时代,钱和消费能力日益成为衡量人们社会地位和生活意义的主要标准。在这种背景下,人们生活中的消费攀比和面子竞争非常严重,乡村生活越来越受到货币经济的冲击,农民都在想方设法挣钱。人们逐渐抛弃传统的劳动伦理观念,勤劳致富和劳动光荣的伦理观念不再被人尊崇。人们不再像以前一样崇拜英雄,崇拜德行高的人,而崇拜有消费能力、能赚钱的人。只要有钱有消费能力,人们不会在意钱是怎么来的。在这种背景下,性工作的去道德化,混混的职业化,越来越成为乡村生活中的现实。然而,对钱财的拥有以及消费本身,并不能替代人的生活意义本身。毋宁说,钱财和消费替代其他东西(闲暇、劳动等)成为展现生活意义的工具。但是,在生活意义层面,人们不可能为了钱财而去获取钱财,不可能只是为了消费而去获取消费能力,而需要通过某种方式获取一种美好生活,其背后一定要有某种伦理和美德。而当前中国农村的种种现象表明,劳动伦理变迁下的农民生活已经发生了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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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文化纵横》2010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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