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德生:对学术规范的疑虑——对90年代的学术转向谈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33 次 更新时间:2010-04-21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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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德生  

20世纪90年代,学术规范问题被提上中心议程,这固然与80年代以来“学风失范”的现实有 关,也与人文研究的重心转移密切关联。有人说,80年代是“思想史”的年代,90年代是“ 学术史”的年代。这道出了一种新取向:人文研究由原来的侧重“思想”转向侧重于“学术 ”。这一转变带来了对一系列历史现实问题的质疑、反思和重新估量。其中,学术规范化的 倡导是学术转向的第一步。有感于80年代以来一系列令人目眩的“思想会餐”的空疏浮泛以 及由此带来的对知识的误导和对泡沫学术、不正学风的助长,学术规范化的倡导成了学界的 一致呼声。但由于问题自身的复杂、多层性涵义以及关注问题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何谓“学 术规范”至今仍是一个人言人殊的问题。?

就目前学界同仁所持观点来看,学术规范不仅是一种制度或体例,更是一种方法规范——对 80年代“思想史派”空疏浮泛学风的批评,对实证方法的推崇,均是方法取舍的明显标示。 这涉及到几个层面的问题:设立制度或体制着眼于比较表层的问题:主要针对一些明显的失 范行为,如剽窃、抄袭、炒作、重复他人的观点、引文没有注明出处或注释不规范等,此类 问题好解决,设立严格的制度和体制,不合格者将其绳之以法就是,若涉及方法问题,情况 就颇为复杂,这就要分析学科的特殊性与规范的普适性问题。?

“学术规范”是一个包含多层内容的术语:(1)它应具有普适性,应有一些最基本的公共规 则为整个学术共同体所认同认可并加以遵循。如学者应对学术史负责,应有起码的学术良知 ,利用他人的研究成果必须注明以及注释的规范化等。(2)学术应具有包容性。由于不同学 科的各自特殊性和相对性,规范也应有具体性和多样化,尤其在方法规范上应避免简单划一 ,不能以某一学科的方法为规范准则。然而人们习惯于从一般政治学角度理解的“体制与权 力”的关系已构成了我们现实生存世界里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和文化制约力量,既规 定了现实中人的具体的社会存在过程,又构成了包括学术活动在内的一切文化经验。从这个 意义上讲,以前人们常说的“学术与政治不可分”有其道理。但这种“不可分”更大程度上 是由特定学术体制所派生的学术权力的政治性转换或实践表现。那种寄希望于“回归”学术 的“纯洁性”或简单性,并且试图以此来为学术和政治规定各自区域和权力界限的努力,倒 是显得有点浪漫可爱却又不谙世故了。学术领域所存在的这种“体制与权力”的关系特性和 力量并不只中国独有。在后现代的理论家那里,权力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体制问题便一直是个 有争议的对象,如赛义德的“东方主义”以及“后殖民”、“后现代”、“女权主义”等看 似极其学术化的争议与思想主张,其实在它们的背后,我们几乎都能看出某种权力特性的表 现。但学术权力的高度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强制化,以及实现并维护这种权力的“学术体制” 本身的政治性架构,却是当代中国学术领域中的一个鲜明“特色”,这不仅形成了当代中国 学术活动中“体制与权力”的错综复杂关系,也产生出人们在学术活动中对于这种关系的屈 服或钻营。?

作为获取学术权力的基本前提和权力运作的根本保障,学术“体制”本身显然是一种以极其 坚定而又简单的意识形态为自身建构本质的,并且其有着极其复杂的具体运作条件和运作过 程,从而在当代中国学术领域便经常出现这样一个不出奇的关系:对于学术权力的渴望,直 接导致了一种对于特定意识形态的无条件服从,而对于“学术权力”的信任,则直接规定了 人们对于“体制”(意识形态)的畏惧与认同。而对“体制”的服从以及对于意识形态的内心 畏惧又为人们迅速获取一定的学术权力提供了最有利也是最基本的条件。即在学术的“体制 ”与“学术”的权力之间并不存在也丝毫没有必须信任一种自始至终恒如一的“学术价值” 准则;“体制”之于“权力”,其所表达的本来就是一种单向的意识形态的绝对规定性,从 而在当代中国学术领域出现一种普遍之情况:每当人们热衷于在理论层面上表现自己对于一 定意识形态的说明能力的同时,其背后便肯定隐藏了某种权力的图谋。从这一点来理解中国 学术界的学术失范,可看出其实质上不过同“权力”进行着一种明目张胆的交换而已。并且 ,“学者的声望”常与其“学术权力”之间具有某种“戏剧性”:(1)对于一些掌握有“最 充分”的学术“权力”的人来讲,他们的权力形成与运作也并非完全没有依赖于其自身一定 的学术能量,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所掌握的“权力”与产生和维护其“权力”的“体制”之 间总是保持着某种强烈的意识形态的政治性结构因素。人们与其说是相信了这种“权力”的 强大压迫,不如说是因无力反抗“体制”的意识形态存在而忍受着“权力”的强大压迫。这 种对“权力”的个人掌握因其非知识性(或反知识性)的立场所决定,总是有限 的和反学术伦理的,这就决定了它以受惠者在行使既有“权力”的过程中,不能不始终依赖 于“权力”的“政治背景”。(2)也有一些享有很大学术权力的人,其首先是以学问行世, 以知识价值为立场,但其“权力”的获取及其有效性却往往不直接依赖于“学术”本身的内 容,同“学术”的知识含量之间没有直接的对等关系,而往往更具体地联系着那种既与学术 相关,又肯定是超出了一般知识性过程之外的因素,即这些学者之思想人格同现行的“学术 体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对抗性及对抗程度。学者之对于“学术权力”的掌握,在一般学术 意义上,更主要地来源于知识性活动与现实意识形态之间严重的“排异”。其“学术声望” 与其说是一种知识性积累的过程,倒不如说是一种“反意识形态化的意识形态产品”——“ 权力”的产生和运作,由此反倒具有了更强烈的人性魅力,也更体现了其社会学特性。?

学术规范的失却固然有学者的因素,而更重要的是“体制”因素。当人们想起“几何公理如 果触犯了人们的利益,也会遭到反对的”这句话时,不免感到颤栗。对此,我们只能一方面 祈祷人们将良知和利益的天平向前者倾斜;另一方面希望改善学术环境和学术本身的努力不 会触犯所有大权在握的人。要实现这一愿望,必须提倡学术批评,净化学术批评的空气。因 为学术批评是学术规范的助产士和学术大师的催生婆。而学术批评之所以具有如此的作用, 又是因为这样一个简单而深刻的道理:真理愈辩愈明。可以说,物质产品的“打假”是靠货比货,而精神产品的“打假”就要靠学术批评。?

具体而言,学术批评对于学术规范的建立有双重促进作用:(1)通过它,学术可以确立起学 术批评的内在标准。而这个标准无疑是学术规范的核心内容。没有这样一个标准,学术的评 议活动便形同虚设,甚至有损于学术本身。(2)学术批评中能够产生学术大师。学术大师所 以为大师,是在于其学术水平、学术风范和学术道德。学术大师其实是一个时代的学术内在 品质的人格表现。惟有在尊重学术自身之存在的环境中,作为学术之人格化的学术大师才有 产生的可能。而真正的对学术的尊重只能体现在让学术自由争鸣即学术批评的发展上。在学 术批评中产生的学术大师,决不需要学术以外的力量来接济他的权威,他的学术权威完全建 立于经受得住批评的学术水平、品格之上的。对于各种的“权力”存在,我们时常要警觉其 背后的“体制”力量,否则就有可能因为“权力”的作用而失去了对于知识性活动的内在要 求和基本把握;对于“权威”,我们则不妨将其放在学术实践的自律性过程上来加以考虑, 尽管它在中国现实中仍带有鲜明的“体制”色彩。?

为此,我们需要一个宽松的学术环境,不要让学术继续做政治的婢女,不要让我们在学术为 非学术服务的时代所形成的积习继续左右我们。惟此,我们才能逐渐于学术批评中恢复学术 批评的良知,恢复真正的学术尊严和真正的学者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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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学术界》2001年 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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