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凡:改革的转型和转型的改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19 次 更新时间:2010-03-13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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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凡  

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但是,社会对改革的评价却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批评者有之,反对者有之,“改革死了”已经成了一部分社会群体对改革的评价。开放毫无疑问是永远正确的,因此问题不是在开放上,而是在改革上。

在中国的改革中,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庞大的既得利益群体,包括一些国有企业、政府官员和与他们密切关联的资本群体。这些利益集团垄断了由改革而出现的经济增长带来的利益;而另外一些群体则丢失了自己的权益,成为经济增长中的受害者。于是,呼吁对改革进行改革,或者要求改革转型的意见越来越大。辛鸣教授的文章不长,但是却深刻地揭示了改革中不同利益群体的态度和他们的利益要求。既得利益集团不想改革,或者想进行符合他们部门的、集团的、群体的利益的“改革”,这是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冲突的。因此改革必须进行转型,这种转型就是要使改革必须要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

我赞成辛教授的意见,改革要进行转型,要从利益追求转型到权利保障,也就是社会公众也要得到改革的红利,而不是失去权利。过去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改革,应该向以分配为目标的改革转型。这种改革的转型实际上描述的就是一个转型社会进行的改革。30年的改革开放,已经在中国产生了一个比较强大和具有活力的社会,这个维护社会自身公平正义的公民社会的形成正在推动中国出现一个历史性的转型,也在推动中国进行新一轮的改革。

随着社会逐渐的成长,推动中国改革的主导力量也会逐渐从国家向社会转移,会要求超越经济增长而更多地推动社会、法律和政治权利的改革。这个改革会更多地要求社会和政府的平等对话、更多的公众利益表达、更多的信息公开、更多的公共政策、更多的法律平等和社会福利。这个转型改革的动力就来自于以民生、民权、民主为本的社会整体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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