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理泰:中国核战略是否应该改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49 次 更新时间:2009-09-15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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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理泰  

《南方周末》披露,中国军方认为,中国正处在核武器国家的包围圈中。过去包围圈唯一尚剩的缺口是东北角,而朝鲜继印度、巴基斯坦之后,也拥有了核武器,又填补了这个缺口,还有可能触发连锁反应,在东北亚激起一连串的核军备竞赛。

世所公认的五个核大国中,美国同其他核大国均远隔重洋;英、法两国南北两面没有核国家,遥隔大西洋的美国是天然盟国,辽阔的中欧和东欧又隔开了东面的核大国俄国;俄国仅在南部面对中国核武器,同美国远隔浩翰的北冰洋,西面同英、法两个核国家又远隔东欧和中欧,况且,美国在西太平洋的核武器及其载具,部署在远离俄国的冲绳岛和关岛以及在美国在该地区的盟国境内,而美国针对俄国使用部署在盟国的核武器时,仍然会受到颇大的牵制。

中国处在核包围圈中

当然,各个核国家都有导弹核潜艇在大洋深处游弋,美国、俄国和中国也在本国内陆部署了洲际核导弹,这些核导弹都处于随时奉命发射的戒备状态。正如下面即将提到的,这种冷战以来历时已久的核态势,同部署在近邻的核武器相比,毕竟还是有所不同的。

相对说来,中国所处的核态势完全不同。今日中国处在邻国核武器的包围圈中,而且这些邻国多数或者在历史上同中国有着纠缠不清的恩怨情结,或者在战略上同中国处于彼此戒备的状态。尤有甚者,这些邻国拥有令人可怖的核武器,却仅隔着一条界河或者一座山脉,同中国遥相对峙。

近邻拥有核武器的危险性在于,两国领土和主权纠纷可能导致国家关系迅速恶化,而且这些纠纷涉及主权及民族尊严,双方执政当局各自受到国内民族主义情绪的牵掣,几乎没有回旋的余地。倘若两个核武器国家发生了激烈的边界冲突,在军事上急剧升级,又缺乏调适机制及自我克制意识,则后果实在不堪设想。

反之,假如两个核国家远隔重洋,一般不会为了贸易、人权、意识形态或者其他利益冲突,轻易威胁使用核武器。即使两国关系出现了异常状况,双方也容易或者见机转圜或者自我调适。区别即在于此。

近邻拥有核武器,还可能出现其他的危险性。例如两个邻国都拥有核武器,一旦爆发核战争,很可能牵连第三国。试想,假如印度、巴基斯坦之间爆发了核战争,就很有可能殃及中国。即使没有直接的牵连,印、巴核战争造成的放射性蘑菇云飘至中国,也必然危及中国百姓的生命和健康。再说,一旦邻国核武器或高度放射性核材料失控,也有可能落入中国境内的恐怖分子手中,从而直接危及国家安全。鉴此,北京在进行政策评估时,也需要兼顾潜在的种种威胁。

毋庸置疑,中国被核大国视为假想敌,是中国面对的主要的核威胁。然而,中国身处复杂的核态势之中,在审视本国核战略、核政策时,也要考虑将来会执行多样化使命的可能性。

既定战略“有限核报复”

中国核态势日趋复杂,与其他核大国的情势明显不同。这种情势似乎促使北京感到有调整核战略的紧迫性。这个严峻的课题摆在中国军方面前。军方和学界正在研讨如何调整核战略,宗旨是承前启后,既要具有适应性,同既定的核战略前后呼应,又要赋予前瞻性,为改善本国所处的核态势预作铺垫。

核武器为国家大战略强制约束,政治层面凸显,向来被视为一种特殊武器。核战略同军事战略有关,却超出了纯军事战略的范畴。核战略泛指应付核战争的方略,涉及核战争的规律、核力量及其他军兵种的编制、核武器使用的指导原则和指挥艺术、战备以及民防等一系列问题。核战略决定了国家在核武器问题上的立场、研制和发展核武器的规模和方向以及部署和使用核武器的原则。

由前中国国防部长张爱萍主编的《中国人民解放军》(1994年版)一书指出,中国核战略是“有限核报复”。《南方周末》刊文声称,若干中国学者认为,“有限”一词制约了中国发展核武器的规模,而核武器的用途仅限于“报复”,也不符合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

《2008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指出:“第二炮兵遵守国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贯彻自卫防御核战略,严格执行中央军委命令,以保证国家免受外来核攻击为基本使命。”中国核战略的精髓被概括为“自卫防御”。至此,中国新的核战略似乎呼之欲出了。

世界核力量——已部署的弹头数量(截至2009年1月;所有数值均为约数)

( ) =数值不确定

注释:1968年《核不扩散条约》(NPT)规定,凡1967年1月1日前制造和爆炸核装置的国家才被承认为核武器国家。

据此,唯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才属于获得承认的合法的核武器国家。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未加入《核不扩散条约》;朝鲜于1985年加入并于2003年1月退出该条约。

a.朝鲜2006年10月和2009年5月进行了核试爆,但尚未有公开信息确认朝鲜已拥有用于作战的核武器。

b.美国核武清单共计约9400枚弹头,其中约5200枚存于美国国防部核武库,其中用于作战约2700枚、储备2500枚,剩余4200枚按计划将于2022年拆除。

c.俄罗斯总核清单包括约13000枚弹头,其中约8166枚处于储备状态或准备拆除。

d.装备于英国战略核潜艇的某些弹头已用于执行以前由战术核武器承担的次战略任务。

e.中国用于作战的非战略性弹头是否存在尚不确定

f.一般认为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仅部署核武库中的部分弹头。

资料来源:Shannon N. Kile, Vitaly Fedchenko and Hans M. Kristensen, \'World Nuclear Forces\', SIPRI Yearbook 2009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2009), pp. 345-379.

一个核国家遵循的核战略,既同该国核实力的大小有关,也涉及该国想通过拥有核武器达到的战略目的。各个核国家奉行的核战略历来自不相同。一般认为,美、俄两国核实力最强大,实行“全面核威慑”的核战略;而核实力较小的英、法两国实行“有限核威慑”的核战略;至于中国早期的核战略,被概括为“拥有起码的还击手段”,后来被定位在“有限核报复”,有时被西方国家称为“最低有限核威慑”。

假如中国军方不久将制定新的核战略,可能发生变化的范畴不仅牵涉到未来中国核力量的发展规模和使用原则,涉及世界军事强国处理双边关系时对中国在核政策范畴内的定位,也会在今后中国拓展对外关系时产生牵掣作用。行事可不谨慎乎?

新战略的各种表述方式

中国学者已经对新的核战略提出了多种表述,其中以效法美、俄两国奉行“全面核威慑”为极致,颇有毕其功于一役的磅礴气概。此类观点比较幼稚,不值一驳。其他富于代表性的观点,除了“自卫防御”以外,当以“有限核威慑”和“有效核威慑”最具有吸引力。实际上,这几种阐述在战略估量上均有缺失。

先说“自卫防御”。中国军事战略是“积极防御”。过去北京处理包括边界冲突在内的军事危机时,首先在战略层面上是“防御”,决不启衅,然而,一旦得出战争委实无法避免的结论,则往往在战役法层面上发挥“积极”的含义,即先发制人,制人而不制于人。

1949年以来,每次北京不得已用兵时,均交替运用军事战略的这两个层面,却冠以“自卫反击”之名义,屡试不爽。这种说法见诸解放军学者的著作如前后版《战略学》,也同国外智库得出的结论吻合。

《联合国宪章》第51条赋予各国实行自卫的权利,却并未给予“自卫”以清晰的定义,因而各方完全可能在解释“自卫”的定义时出现歧义。“自卫”往往表现为一个中性词,一国主动向邻国或者别国出击,主客观原因也可能在于“自卫”,这在国际军事史上是不乏先例的。

前面引述的白皮书内容,从正面解读,固然字字珠玑,言之成理;然而,如果外界断章取义,或者片面解读,不免贻人口实。因为从字面上也可以这样解读,中国在同另一个核国家处于军事对峙时,要“保证国家免受外来核攻击”,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授权二炮先摧毁可能对中国发动核攻击的外国核基地。否则,“遵守国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即在承受外国首轮核袭击以后再发动核反击,北京无论如何也无法“保证国家免受外来核攻击”。

若干外国战略家已经片面解读,理解为中央军委为了“保证国家免受外来核攻击”,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以授权二炮对外国目标发动先发制人的核袭击。读者可以发现,在中国同另一个核国家之间爆发核冲突的前夕,前述白皮书中有关“保证国家免受外来核攻击”的二炮使命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国家政策似乎南辕北辙。要执行前者,就必然违反后者;要遵循后者,就不能执行前者。

有鉴于此,在若干外国战略家心目中,要么是军委已经授权二炮在获得特别批准以后可以对外国目标发动先发制人的核袭击,要么是前述白皮书对中国核战略的表述不尽完善,提供他们作出错误判断的前提。两者必居其一。无论是哪种情况,由此产生的问题是严重的。

“自卫防御”易误导对方

中国关于“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绝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和地区使用核武器”的庄严承诺,早已昭然于世,成为国策了。军委绝对无意也不会对此作出修正,这是毫无疑义的。之所以发生上述矛盾的现象,大气候是中国军方和学界竞相为新的核战略献猷擘画,不乏标新立异者;小气候是参与撰写报告者,文字固然堪称上乘,于战略却不甚通晓,而专精军事战略的专家也对此有所疏漏。

“自卫防御”词义不明,这个提法又同外国军方对中国军事战略的片面解读曲径相通。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这在危机时刻容易导致误判。倘若军委批准以“自卫防御”来概括中国核战略,其他核国家在同中国军事摊牌时,难免以彼况此,以致误判北京如同往昔处理边界冲突一样,在使用核武器的问题上也会藉口“自卫”而诉诸先发制人。于是,这些核国家在同中国处于军事对峙状态时,未决定发动核战争则已,一旦决定使用核武器,完全可能诉诸“先下手为强”,对中国痛下重手,后果不堪设想。可见兹事体大,轻忽不得。

来源:Proliferation: Threat and Response, U.S. Department of Defense , January 1997 http://fas.org/irp/threat/prolif97/ne_asia.html

Shannon N. Kile, Vitaly Fedchenko and Hans M. Kristensen, \'Chinese Nuclear Forces\', SIPRI Yearbook 2009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2009), pp. 366.

有人会指出,话说回来,纵使前述白皮书在有关中国核战略一节中讲得天衣无缝,无可指摘,外国战略家也未必相信中国会信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这种说法之失当,不言自明。因为白皮书是在全面阐述中国军事政策,自然要在政策上做到承前启后,在理论上也要做到自圆其说,无论如何,不应该在方家面前露出破绽。白皮书应该尽力避免出现可能导致错误解读的表述方式,以致在外国战略家的心目中加深了对己方的疑忌,至少不应该授人以柄。

如果前述白皮书的内容稍微变动一下,就可以避免外国战略家对中国核战略的妄评。比如改为:“第二炮兵遵守国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严格执行中央军委命令,具备作出核反击的能力,以慑止敌国对中国发动核攻击为基本使命。”如此,基点不变,效果则不同。

细推一下,外国战略家的片面解读,不但违反了引述的白皮书内容的真实含意,而且也不符合战略分析的规则。试观如下剖析:

首先,纵使如外国战略家所称,军委是为了“保证国家免受外来核攻击”而授权二炮先发制人,自然必须先打击敌国核导弹基地。在军事上,打击核导弹基地等“点目标”对己方导弹突防能力及落点精度有着极高的要求。目前二炮所属核导弹及导弹核潜艇携带的潜地核导弹,仅有打击敌国城市及战略要地等“面目标”的能力,而没有对核导弹基地等“点目标”实施精确打击的能力。可见军委根本不可能授权二炮或海军先打击敌国核导弹基地。

其次,在海湾战争中,美军已经迫使战场呈现单向透明化,又完全掌握了伊拉克及其周边地区的制空权,具有实时指挥、迅即摧毁的能力,尚且不能一举消灭伊拉克的导弹。贯穿战争的全过程,伊拉克仍然具备隔三差五发射一枚或数枚导弹的能力。中国战略武器发展相对滞后,数量远远不如核大国,即使今后二炮具备了对“点目标”发动精确打击的能力,又岂能在战时摧毁敌国所有的陆基核导弹发射阵地呢?更不用说在大洋深处游弋的敌国导弹核潜艇了。既然做不到,必然招致敌国对中国发动大规模的核打击。如此,中国又焉能通过先下手为强的手段,达到“保证国家免受外来核攻击”的目的呢?

以上推断无非证明二炮遵守国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仅以慑止敌国首先对中国发动核攻击为基本使命而已。上述结论本来可以经由常识判断获得。笔者却需要花费一番口舌,才勉强说服对方。西方人习惯于直线思索方式,最终仍然将信将疑。可见,在官方文件中,确实有字斟句酌的必要,此言不虚。

“威慑”无法以量级评估

再谈“有限核威慑”或“有效核威慑”。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绝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是中国核政策的核心。而这两项表述均未明白体现这项核心政策。须知,若干核国家譬如法国对其核战略也作过“有限核威慑”的表述,却从未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

鉴此,这两项表述容易引起外界对中国核战略的误解,亦无从突出中国核战略同其他中等核国家的核战略的本质性区别。即使若干学者建议在“有限核威慑”或“有效核威慑”之外,加上诸如“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之类的界定词,显系赘词,画蛇添足而已。

况且,众所周知,构成“核威慑”的定义的要素之一,是让对方明白知晓己方核武库的实力,乃至迫使对方不敢轻举妄动,此即所谓“核威慑力”。反顾中国国情,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在军备尤其是核武器方面,不可能做到透明化。

中国在核军备上保持战略模糊,客观上是因为中国战略打击力量弱小,假如同核大国相比,不再存在数量级的差别,就不需要保持战略模糊了。这种做法也有利于维持国际核军备控制谈判的现行格局。因为假若核大国能确定中国核武器的数量和部署地点,中国必然被迫制造更多的核武器和部署更多的发射阵地,以资平衡,从而使得关于核军备控制的国际谈判平添了更多的变数。

然而,中国在核军备上保持战略模糊,有利也有弊。有利之处是实施战略模糊,让假想敌国对中国核力量的数量、威力及使用政策莫测高深,在各种猜测中徘徊兜圈子,中国可以藉此提高本国核力量的生存能力;不利之处是中国核武库的实力在外界公信力不够,各方对中国核力量忌惮不足。

笔者历年在国外接触的中国问题专家,评估中国核实力时各持己见,莫衷一是,总的说来,似乎都是低估了。如此,中国又何以对相关各方维持彰明较著的“核威慑力”呢?既然迄今中国未能在外界留下已经具备有效的“核威慑力”的印象,又何从奉行“有限核威慑”或“有效核威慑”的核战略呢?

另外,“核威慑”主要是指在对方心理上产生的效应。既然是心理效应,就无法用数量来评估,衡量“核威慑”的程度只存在“有效”或“无效”的区别,很难指出“核威慑”在量级上的差异。可见用“有限”一词形容“核威慑”,不甚贴切。

简言之,如果本国核威慑政策有效,敌国就不敢对本国使用核武器;反之,假若敌国居然敢对本国使用核武器,或者敢于强硬威胁对本国使用核武器而且在本国决策过程中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则本国核威慑政策显然归于无效。如此,则本国在处理国际军事危机尤其核危机时,核威慑政策的可操作性不足。

姑且不论“有限核威慑”在理论上说不说得通的问题,事实上,迄今中国核力量尚未达到所谓的“有限核威慑”的地步,否则,美国也不会在《核态势评估报告》中把台海冲突列为可能触发美国首先对中国使用核武器的重大事态之一。台湾问题牵涉到中国带有根本性的核心利益,而非美国的核心利益,美国尚且采取不能妥协的强硬立场。由此可见,中国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时,尚未足以遏制美国对本国使用核武器。至少在危机涉及方的心目中,中国核力量距离“有限核威慑”的战略定位,尚有不小的差距,遑论“有效核威慑”?

沿用既定战略为唯一选择

中国建设核力量,既需要物质支撑,也需要战略引导。笔者认为,北京沿用既定的核战略,即“有限核报复”,可能不失为上策。该战略言简意赅,既有可操作性,也有实用性,而且在理论上也能自成体系。更重要的是,这个核战略更符合现阶段中国的国情。何况,实践证明,该战略贯彻多年,已经卓有成效地捍卫了中国安全利益。存在的也就是合理的,何须轻易更改?

“有限核报复”的重点是“报复”,自然体现了中国昭然于世的“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国策,即只有在遭到核打击以后,才会作为报复手段,对敌国使用核武器。再者,这项表述也标志着中国核战略同英、法两个中等核国家的核战略有着本质性区别。

众所周知,“报复”采用的是具体的物质力量,同旨在产生心理效应的“威慑”在体现形式上完全不同。既然“报复”是以物质力量体现出来,其烈度自然存在着“多”或“少”的差异。换言之,在衡量“报复”的烈度时,“有限”的讲法在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

另外,从技术和战略两个层面分析一下,当前中国也只能奉行“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别无他途。前面已经指出,打击核导弹基地等“点目标”,在技术上对己方导弹突防能力及落点精度有着极高的要求。目前二炮所属核导弹及核潜艇所携核导弹仅有打击敌国城市及战略要地等“面目标”的能力,而没有对核导弹基地等“点目标”实施精确打击的能力。换言之,纵使军委授权二炮及海军先发制人,也只能向敌国人口中心或科技、工业或交通枢纽发动核袭击。

不言而喻,在战略上,中国在任何情况下,绝不会先发制人,向上述“面目标”发动核袭击,这是不容置疑的,否则就是犯了反人类罪。相信其他核大国也持有类似立场(西方核大国所谓的先发制人,也不是指专向敌国人口中心发动核袭击)。而一旦敌国对中国实施了核袭击,中国发动核反击时,必然以上述“面目标”作为打击对象,而不会徒劳无功地以核导弹基地等“点目标”作为打击对象。

简言之,被列为中国可能实施核反击的“面目标”,都不属于可能实施核袭击的范围;而所谓有可能成为替代选项的“点目标”,却不可能被列为核袭击的打击对象,因为打击“点目标”已经超出了当前中国核打击力量的技术可及范畴。基此,从战略、技术上衡量,中国无从诉诸核袭击,只能求诸核反击;由此可见,中国继续沿用“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是现阶段唯一具有可操作性的明智选择。

沿用“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似乎被动、软弱,却隐喻“攻敌所必救”,不失为杀着。这项核战略是以敌国人口中心或科技、工业或交通枢纽为目标,亦即名副其实地以敌国人口中的精英群作为牵制敌国对中国发动核袭击的“人质”,藉此对敌国决策实行最大程度的牵制。这就是绝不主动出招,假如被迫出招,即“一剑封喉”。该战略犹如八卦阵,阵前不见深奥之处,阵后却不断袅绕起团团杀气,诚所谓“棉里藏针”也。

再探讨一下该战略的文化层面。中国传统战略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远非欧、美传统战略文化可比。否则,美、欧军界亦无须迄今仍然将《孙子兵法》当作经典著作攻读不辍了。当年中国研制战略武器的宗旨同孙子关于“先为不可胜”的说法一脉相承,如今中国坚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诺,也同孙子强调的“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的主张异曲同工。“有限核报复”作为中国核战略,集中体现了中国核战略中有关“慎战”及“和为贵”的传统文化层面。

总之,中国坚持“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既体现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也说明了中华民族在具有进行有效的核反击的手段的前提下,仍然竭尽自我克制之能事。这就从一个侧面显示,在全世界人民众目睽睽之下,中国政府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姑且不论有多少外国专家确信这一条,至少中国官员和学者可以在国际论坛上将这种说辞运用自如。

多层面之政策考量

想深一层,在中国学者论证“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在新世纪新时期是否行之有效时,权衡利弊得失,答案无疑是肯定的。至于对该战略予以取舍的各种选项中,似乎还涉及下列层面的政策考量:

其一,历年来中国信誓旦旦,绝对信守“不首先使用”的核政策。中国沿用“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不至于让其他核国家在一场涉及中国的国际危机尤其是核危机中,误判中国在使用核武器问题上会“先发制人”,至少可以剥夺它们在处理核危机时对华实行冒险政策的藉口。

其二,在建设核力量的政策阐述上,何谓“有限”,自然可以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相当于核大国核力量的百分之三、百分之三十都是“有限”,岂会出于“有限”一词而制约了中国发展核武器的规模?事实上,北京奉行“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久矣。“有限”一词从来就没有束缚过北京发展核力量的手脚。

在核冲突中,己方足以撕断对方一条大腿,较之置对方于死地,在现代国家和民族的承受能力上,究竟有何区别?只要你确能撕断敌方一条大腿,就足以慑止敌方不敢给予自己致命的一击。

现代高空、太空侦察技术能够约摸掌握对方核武库的实力。己方上百枚核导弹分散保存在各地山区洞库中,敌国无论如何也不敢轻视,因为它不能切实保证这些核导弹在战时断然不会飞向本国城市群。平日,陆基核导弹分散部署,尽管沉默无言,却无言胜于有言,因为就核战略而言,“一切尽在不言中”,国际战略界对此是有共识的。何况,中国还拥有导弹核潜艇群,在大洋深处四出游弋,作为在任何情况下可以使用的第二次核打击力量。又有哪位政治家能对这些可能主宰人类命运的终极杀手熟视无睹呢?

若干中国专家声称,如果核战略的用途仅限于“报复”,则不符合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的形象。犹如粤语“画公仔画出肠”。其缺乏国际战略的视野,一至于此!何况,从中国大战略着眼,这种说法以及由此可能延伸的做法也违背了国家安全利益。

其三,如今在美、欧等核国家,追逐“无核世界”的理想已经从学术界延伸至政界,并在国际政治中发酵,呈现正在从理想逐渐转向现实的趋势。最近美、俄两国政府作出承诺,将急剧削减各自拥有的核武器,就是一例。当然,至今两国各有盘算,仅做出核裁军的姿态而已,尚未进入实质性的谈判阶段,双方最终取得共识,还很渺茫。

无论如何,“无核世界”的主张毕竟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迎合了全人类企盼多年的愿望。假如今后美、俄谈判进展顺利,其他核国家可能对此遥相呼应,冻结或削减核武器的压力迟早也会从美、俄延伸至其他核国家。在此敏感时刻,假如中国军方通过制定新的核战略的方式,暗示今后还要继续加强核力量,显然不合时宜。

暂且不论“无核世界”的构想何时能成为现实。既然该构想的倡议者认为核国家可以放弃核武器,显然他们着眼于前瞻性的视野,认为未来拥有或者使用核武器弊大于利。核武器尚且可以放弃,何妨承诺“不首先使用”?何况,在世界民众心目中,关于核国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主张,毕竟有助于增加战略互信,降低核武器日后被使用的可能性。如此,作为国际谈判的程序之一,核国家也有可能在谈判的某个时段讨论是否应该遵循“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原则。

中国多年以来奉行“有限核报复”的核战略,其核心正是“不首先使用”。今后在外交折冲中,中国政府可以强调本国在核政策上的先知先觉,彰显中国传统战略文化中“慎战”及“和为贵”等原则的合理性。中国几十年来信守的核政策的合理性,在世人面前,恰如晨钟暮鼓,发人深省。

其四,如今朝鲜半岛无核化的愿景再也不可能出现,似乎已经不可逆转了。东北亚核竞赛可能是即将出现在中国面前的一个噩梦。中国作为六方会谈的东道国,呼吁朝鲜兑现弃核的承诺,又反对日本和韩国走向核武装的不归路,自己却紧抱着核武器不放,还要经由制定新的核战略的方式,显示还要继续加强核力量,又何以服人?显然,这是于事无补的,日后还会在中国外交折冲中造成新的挫折。

退一百步说,纵使北京出于这种考虑,还要继续加强核力量的建设,在权衡利弊轻重以后,径直做去就是了,何必还要通过制定新的核战略的方式公诸于世呢?这样做,不是授人以柄吗?

北亚核竞赛令人怵忧

更令北京忧虑的,是朝核问题无解可能在东北亚地区触发一场核军备竞赛。在朝鲜进行第二次核试爆以后,在日本、韩国都涌现了“核武装论”抬头的迹象。报载,目前日本境内储存的钚足以制造一千多枚原子弹,变更设计,再加进氘、氚等轻材料,这些原子弹也可以变成威力特别巨大的热核武器即氢弹。

以日本强大的科技、工业能力,加上雄厚的金融资本,一旦东京作出了政治决定,可以在短时期内制造出数量惊人的核武器。无怪乎日本高官扬言,只要东京作出政治决定,日本可以在一年内造出一千枚核弹。至于研制运载火箭的水平,日本同朝鲜不可同日而语。对日本而言,解决导弹同核弹“两弹结合”的问题,似无重大障碍。而且日本空间技术之先进,从其使用具有实战价值的固体火箭而不是液体火箭发射人造卫星,即可看出端倪。可以认为,举凡核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涉及的科技和工业水平,日本较诸中国,真是不遑多让。

总之,设若日本决定走向核武装,就像其他核国家一样,就是走上不归路了。假如日本拥有了核武器,就核威力而论,同朝鲜就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水平了。为了在战略武器上与朝鲜和日本取得平衡,韩国肯定不会作壁上观,多半与日本同步走向核武装。

日本同中国是夙敌,恩怨情结难解,又仅相隔一衣带水。假若日本拥有了数量庞大的核武器,不但成为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横亘于正在崛起的中国的大门口,而且会直接给“台独”势力打气壮胆,阻遏中国统一台湾的努力。可以说,东北亚出现的核军备竞赛正是日后北京领导人夜不成寐的梦魇。

目前日本、韩国尚未走上核武装之路,只是欠缺政治决定而已。此类决定又需要政治触媒作为前提。朝核问题无解,似乎已经作为一种准触媒摆在日本、韩国两国政要的面前。朝核问题演变至此,后果如此严重,殆非北京初料所及。归根结底,倘若日后东北亚出现核军备竞赛,则北京在议事程序上始终将维持平壤政权不致倾覆置于谋求朝鲜半岛无核化之前,是导致这种后果的原因之一。

朝鲜进行第二次核试爆以后,美国出于牵制日本涌现的“核武装论”,决定将由美、日防卫和外交部门举行定期会晤,讨论如何确保美国提供的“核保护伞”的有效性。美国官员强调,美国对日本作出的“核安全承诺”比日本直接拥有核武器更有效,“日本不应当考虑核武器这一选择”。

日本核武装阻碍中国统一

美国早在1965年就确认向日本提供“核保护伞”。日本匿身于美国“核保护伞”,作为弱者,既让它始终站在“道德高地”上,又使它不断从美国取得常规军事技术。如今美国为了劝说日本继续留在“核保护伞”下,必然会降低日本引进美国尖端的常规武器的门槛。美国迟早可能认同日本“抵消邻国核威胁”的诉求,同意日本向它购买作战半径达2000公里的F-22战机。如此,日本将拥有仅次于美国的强劲空军,足以把中国欠发达地区以外的所有精华区域纳入打击范围。

然而,就日本本国的安全利益而言,美国提供的核保护伞毕竟不如自己掌握的核导弹可靠。最近日本政要指出,“从纯军事角度讲,只有核武器才能对抗核武器”,就反映了日本政界的这种呼声。当初戴高乐决定,法国必须发展自己的核武器,基本理由就是美国提供的核保护伞在关键时刻未必可靠。

况且,日本念念不忘的就是走向“正常国家”和“国际政治大国”,简言之,就是恢复往日“政治大国”的国际地位。日本走向核武装,有利于这项战略目标的早日实现。可见,如果日本作出相关的政治决定,是基于一石多鸟的战略考量。

眼前日本无意走向核武装,若干年以后就难说了。六七年前,没有专家敢于断言,朝鲜在数年后将拥有核武器;如今又有哪位专家敢于断言,多年以后,日本仍将死守“无核三原则”(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呢?报载,日本前驻美大使证言,1970年代,日本政府即曾谋求修改“无核三原则”,以公开允许载有核武器的美国舰艇停靠日本港口。即使当前有专家作此判断,又有哪位执政者敢于采纳呢?

日本宪法禁止向海外派兵。冷战结束以后,日本国会陆续通过新法律,规避这个约束。1991年4月,日本派遣扫雷艇赴海湾地区,参加多国部队的扫雷作业。这是二次大战后,日本首次向国外派兵。其后,日本又数次以反恐、打击海盗的名义,往海外派兵。这说明世界在变,各国政策甚至法律都随之变化。

日本政界还不满足于渐进式的松绑。最近日本智库向首相提交了关于制定2010—2014年度新《防卫计划大纲》的报告,报告建议大幅度修宪,以摆脱日本宪法对日本迈向军事大国的阻力。这一政治风向标映射出日本修改宪法似乎是势不可挡的趋势,也说明未来日本政坛走向是跻身为政治乃至军事大国。

日本何时作出走向核武装的政治决定,主要可能取决于对下列事态发展的评估:一则对未来世界政治格局及日美关系今后走向的评估,二则对日本继续留在美国“核保护伞”下从美国引进尖端的常规武器的速度和规模的评估,三则对未来出现的足以刺激日本国民和政界的政治触媒的评估。

如果日本打算作出这项决定,理由是现成的,条件是成熟的,等待的可能就是若干政治触媒。在这三项评估中,以第三项比较具有动态的效果,可能起着催化剂的作用。中国制定新的核战略,假如日本执意予以片面解读,未始不可能成为催化剂之一。

往远处着眼,日本走上政治大国的路径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一旦东京作出制造核武器的政治决定,日本可能加速走完这条路径,急剧扩充其在国际事务上的发言权。鉴此,就北京解决台湾问题的努力而言,确实存在一个特定的机遇期,需要持有紧迫感。北京作为因应这个变化的方略之一,至少不能提供促使日本作出这个决定的藉口。

新的核态势究竟如何?

其实,中国学者与其在纸面上做功夫,探讨新的核战略,不如认真研究一下,究竟如何应付今后本国在核安全态势上将面临的变数。这才是当务之急。

首先,美、俄两国拥有预警卫星,能够在敌国来袭导弹数十分钟的飞行过程中发出预警信号,留给本国战略打击力量作出反应的时间。目前中国导弹预警卫星体系付诸阙如,敌国核导弹漫天飞来,也无从获悉,只能在查实敌方核弹在本国领土上爆炸以后才能作出反击。在核危机一发千钧的阶段,万一假想敌国按捺不住冲动,想对中国发动核袭击,这种军事反应滞后的状况显然不能产生足够的慑止作用。

今后中国可能会加快建设本国的导弹预警卫星体系,以及研制如何经由激光、反卫星导弹等手段致使敌国导弹预警卫星体系失能,或者双管齐下。中国这样做的宗旨是通过改变本国在敌国核导弹来袭时在军事反应上滞后的状况,增加本国战略打击力量的反应速度和生存能力,亦即提高本国的核威慑力。

其次,美国将在西太平洋部署反导系统,不啻部署在中国家门口的撒手锏。核导弹在初始发射阶段飞行速度很慢,从中国发射往东飞行的导弹,直到飞近第一岛链仍未达到高速、高空的阶段,反导系统容易拦截。况且,中国洲际导弹的数量又远不如俄国,不足以千弹竞发的形式压制反导系统。一旦美国反导系统部署成功,对中国战略核力量无异一道坎。

假如美国反导系统在亚太地区部署完毕,也就在中国周边设下一道反制核导弹的“天网”。届时,美国同中、俄等国发生军事摊牌时,双方核导弹互相指向对方要害处,恰如双方均持枪指向对方,一方仅持枪而已,另一方却不仅持枪,还身穿避弹衣。彼此所处的情势,孰优孰劣,不言自喻。届时中国又如何维持核报复的实力呢?

再则,小则局限于东北亚地区,大则延伸至中国面对的整个外部世界,迄今已经发生以及今后可能发生的涉及中国的变化趋势,将对中国崛起的势头、进程以及核态势造成什么后果?

换言之,近年美国军事重心逐渐向亚太地区转移,美、日两国又在加紧研制反导系统,今后将分别部署在西太平洋地区。这些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态,究竟会对中国今后发展战略武器的方向产生什么影响?

再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世界同以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为代表的伊斯兰激进势力的冲突正在进行之中,这两股势力之间的激烈碰撞仍在持续。原本这两股势力都有可能对中国构成巨大的压力,如今它们却在远离中国的伊拉克和阿富汗两地,彼此消耗着惊人的爆发力。

同时,一种趋势不容忽视,即华盛顿正在朝伊斯兰世界挥舞橄榄枝,美军撤出伊拉克和阿富汗也是迟早的事,区别只是在何时及何种状态下撤出而已。美军撤出这两个国家以后,就为华盛顿同伊斯兰世界改善关系搬走了绊脚石。一旦双方腾出手来,均有可能对中国构成压力。届时,中国周边地区出现风吹草动,美、日、韩、澳、新从东面施加军事压力,伊斯兰激进势力支持“疆独”组织在新疆和内地挑起事端,可能对中国形成政治上的东西夹击。

设若“疆独”分子同北京矛盾激化,而又适逢时机成熟,无疑会不择手段,诉诸向核设施渗透以及染指放射性核材料甚至“脏弹”的非常手段,向北京施加空前巨大的压力。这些可能性都应该纳入当局考虑范围之内。

中国唯一的核试验基地坐落在新疆,当地还设有若干核设施。新疆出现大动荡,无疑会影响到中国核力量的建设和核战略的落实。鉴此,眼前中国恰恰可以腾出手来,打时间差,办该办的事。中国拟定的对策以及落实政策的力度,日后必然会影响到中国的核态势。

最后,“无核世界”的主张正在呈现上升的势头,方兴未艾。今后会出现什么发展趋势?姑且不论该主张究竟会在何时成为现实,仅就阶段性的美、俄两国大幅度裁减核武器而言,是否会付诸实施?此举对中国又有什么影响?核国家贯彻“无核世界”的主张,还涉及一个经济层面的考量。众多核弹头中的大批高浓度的武器级核装料,要稀释成在和平用途中使用的低浓度的核燃料,需要天文数字的费用,过去主要由美国承担费用。至今美国迟迟未能摆脱金融海啸的拖累,今后是否有经济能力承担这笔巨款?

美、俄两国大幅度裁减核武器的后续行动牵涉颇广,诸如将武器级核装料稀释成低浓度的核燃料以及如何落实有效的国际监督等。倘若美国在财政上不能持续支撑,又没有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会对“无核世界”主张的进展造成什么后果?

今后核力量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或许可能发生异化的趋向。“无核世界”的构想问世,多数核国家表示认同,就是一个佐证。未来该构想进展如何,令人瞩目。这个动态也应该纳入整体政策考量之中。

(来源:《领导者》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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