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培云:城乡不平等的起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450 次 更新时间:2009-09-13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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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培云 (进入专栏)  

十多年前,法国作家菲利普?德莱姆写过一本名为《第一口啤酒》的散文小集子。该书由34篇小文章辑录而成,写得细致入微,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情,如喝第一口啤酒、在海滩上阅读、早餐时读报、在影院里看电影等等。我印象中最深的是帮人剥豌豆时的情景:“大拇指在豆荚的裂口处一压,豆荚就顺从地、情愿地张开了。”如此平淡的细节,相信会给那些尤其是曾经在乡村生活过的人们带来某种温馨的记忆。

法国人真是好生奇怪啊!就是这样一本书在1997年首发之年便再版了23次,平均每周卖了一万册。这样的时候,你又不得不感叹中文畅销书离中国人的心灵生活是何其遥远!以中国许多读者与书商的见识,所谓畅销书大概只有《中国不高兴》、《没有任何借口》之类的谋略与征服之书了。试想,在这样缺少美的国度里回想幼年,我怎可能与《小王子》相遇?即使我住在城里,最后遇到的恐怕也只有黑猫警长以及大头儿子与小头爸爸了。除了教你斗争,就是教你学乖,至于那朵绽放在遥远星球上的玫瑰,从来没有人会告诉你她会存在,她在落日余晖中飘摇。

德莱姆在该书的中文版序言中不无感慨地说,在法国和在世界各地一样,“人们忍受着没有时间的痛苦。”想来也是悲哀,现代人虽然早已经衣食无忧,却像是被“成功学”诅咒,绝大多数人都在为消费与虚荣等并不存在的事业终日劳碌,荒废自己宝贵的人生光阴。

好了,在您认定我要做起写书评这个行当之前,我还是趁早回到生活与回忆中来,讲述我的“第一口啤酒”。大概是1984年夏天的一个清晨,也就是在我刚上完小学的时候,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父亲让我跟随村里的几个大人一起到最近的一家粮站去卖几麻袋谷子。一行人随车到了粮站,然而好说歹说粮站的大人就是不收本村的大人运来的谷子,万般无奈,大家只好继续租着车赶到十几里外镇上另一家粮站。记得当日酷暑难熬,直到下午两三点这些粮食也没有卖出,而我早已又饥又渴,于是就在粮站附近的小卖部里买了平生第一瓶啤酒。我一饮而尽,然后就躺在树底下的石条凳上睡着了。

老实说,我当时一点也没有品味到德莱姆写在《第一口啤酒》里的美妙,更未见那“近似于蜂蜜与冰冷阳光的颜色”。虽说饥不择食,渴不择饮,但我还是觉得啤酒非常难喝,像想象中的猪潲水的味道。这个印象,直到上大学后,啤酒喝得多了,才稍稍有所改观。再后来,我对啤酒有了美好记忆,也只是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而不是在我的生活里。

这部经典电影讲述的故事已经尽人皆知。最让我难忘的细节之一是,有一天,被错判入狱的银行家安迪和瑞德与其他几个狱友一起为监狱的屋顶铺沥青。在听到一位狱警在边上和他的同行一起抱怨向政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太高时,安迪突然放下手中的工具,向那位狱警提出自己能够帮他合法避税,交换条件是:完工后狱警能为今天在屋顶铺沥青的所有人送上三瓶啤酒。

在自家屋顶上喝啤酒,世上还有这么美妙的事情么?在影片的画外音中,叙述者瑞德是这样回忆这件事的:“后来的事情是这样的。工程结束的前一天,也就是1949年春天的某天早晨十点钟,我们这帮被判有罪的人,在监狱的屋顶上坐成一排,喝着冰镇啤酒,享受着肖申克国家监狱狱警们全副武装的保护。我们就这样围坐在一起,喝着啤酒,沐浴着温暖的春光,就像是一个自由人,正在修理自家的屋顶。我们晒着太阳,喝着啤酒,觉得自己就是个自由人,可以为自家的房顶铺沥青。我们是万物之主!”

不过,不要误以为我只是平平整整地躺在石条凳上,如果您有点历史感,也许还会发现这疲惫不堪的乡村少年更是躺在一场见证农民命运的时代波折之中。正是从那年夏天开始,刚刚尝到一点单干甜头的农民首次遭遇“卖粮难”。世事白云苍狗,沉浮难料,而就在此前没几年光景,各生产队的大小干部们还在像“鬼子进村”一般在农民家里翻箱倒柜,查他们是否私藏粮食,是否“粮心”大大的坏了。如您所知,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尽管在农村出现了大批农民饿死的情况,农民仍旧被逼着交“爱国粮”。此前搞劳动竞赛,更是鼓励农民早送“爱国粮”,而且“早送早光荣!”似乎一群人饿死在农村是自生自灭,只有饿死在城里才可能是政治事件,是人道主义悲剧。韩国电影《北逃》里有句经典台词:“填饱肚子,比祖国重要是吧”。可怜当年的中国农民,和所有生活在封闭年代的人们一样实际上“无北可逃”,更可怜有无数人活生生饿死在粮库边上。

毫无疑问,此后之所以出现“卖粮难”,首先归因于生产力的大解放。1980年代前后几年间,各地农村陆续破除人民公社体制,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一个个虽劳累如常却也意气风发。这一切的确有点像歌里唱的那样,“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生活在人们的劳动中变样”。然而,当粮食产量迅速增加,冲击原有的收购体系,使其不堪承受,“卖粮难”也就不期而至了。而且,与卖粮难几乎同时出现的还有“打白条”。农民虽然“多收三五斗”,但是增产不增收,好不容易卖掉了粮食还拿不到现钱。如此年月,大家也只好暗自感慨:弱大一个粮站,任“白条”招展,似是被随风潜入夜的“白军”占领。

经年累月的卖粮难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城里感冒,农村吃药”的现象却有增无减。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负担却与时俱进、与日俱增。谈到农民负担,许多人首先想到的莫过于“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然而只要稍作思考就不难知道,导致农民命运沦落如厮者,远非这“三乱帮”这么简单,这么轻描淡写。如果不从制度上将盘剥农民的机制进行整体调整,农民的命运就不可能有真正改观。事实上,以农民一年的收入计算,即使不被“三乱”,他们的生活水平也不能提高多少。这也是为什么现如今虽然取消了农业税,但许多农民依旧贫困之原因。

2009年夏天我回到县里,一位乡党委书记对我大发感慨:虽然现在取消了农业税,但是农民的日子并未因此好过;你只要一想到工农业产品交换时有着这个大“剪刀差”,就知道最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做。他直言不讳:“要说取消点农业税,农民的生活水平就有所改善,说难听点那纯粹是忽悠。”

谈到中国农民对国家所作的贡献与牺牲,早在2004年底陆学艺先生便在一个高规格座谈会上列举数据如下:

首先,工农业产品剪刀差还很大,农民每年向国家贡献1000多亿元;

其次,国家通过农村税收和支农支出收付相抵,农村每年贡献也是1000多亿元;

再次,近20年内通过征地总共从农民手中拿走2万亿元以上,平均每年又是1000亿元;

此外还有农民工的巨大贡献。据专家计算,每个农民工每年创造价值2.5万元的财富,而所得约为8000元,每个农民工每年的贡献为1.7万元,2002年9460万农民工,合计贡献16082亿元。

通过上述几项城乡不平等的制度安排,中国农民每年向城市作了大约两万亿元的贡献。与此相关的另一个数据是各国政府对农业的扶持态度。众所周知,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会加大投入,补贴农业生产。然而,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农民不但得不到补贴,而且还要不断为工业化、现代化、城市化输血。即使是在近些年,伴随着中国经济有了较好的发展,政府对农民的补贴依旧捉襟见肘。2005年世界经济合作组织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国政府补贴给本国农民的钱只占本国农业总产值的6%,而欧盟诸国平均是34%,美国是20%,日本是58%,韩国是64%。

2003年,我在法国一期杂志上看到有关中国腾飞的专题报道,封面用的是电影《卧虎藏龙》里的章子怡,但见这位东方姑娘一袭轻衣,足踏火箭——中国何等速度!然而事实上,谁都知道此时的中国早已经成为一个“悖论王国”:口号与行为、主义与顺口溜、东部与西部、赤贫与豪奢、白领与黑领、城市里的新留学运动与农村的失学大军,农民进城与贪官外逃,生活于底层的人更自嘲是“赚买白菜的钱操卖白粉的心”……

中国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有目共睹,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城市居民与农民的收入差别达1.8倍,到2004年,城乡收入差别扩大到3.2倍,而到了2007年,虽然几年间国家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但是这个差距继续扩大到3.33倍。而且,这是一个以户籍人口为标准进行统计的数据,如果以职业人口为标准进行农业、非农业人口收入的数据统计,差距势必更大。要想了解中国城乡差距的真实状况,就应该把2亿多农民工的非农收入计入城市居民收入而不应该计入农村居民收入。

如今回到乡下,偶尔你也会看到有些人家也用起了空调、彩电和冰箱,中国乡村在物质上获得进步是显而易见的,然而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电器通常都是家庭成员外出打工所得,而非来自国民待遇“在野派”的居家劳动。更何况,就目前的农业生产本身而言,种地赔本的事情并未完全消失。近年来的乡村变化真应了那句话:农产品价格比眉毛长得还慢,而农资价格长得比胡子还快。最让农民心理不平衡的还有,国际农产品价格上涨却有着西洋胡子的速度。也正是这个原因,早已意兴阑珊的农民只把农村当作安顿生活的后方而非谋生之地,无论是自己种地还是将田租给别人种,通常也只是收点口粮。在此情形下,农村土地大量抛荒,自然在所难免。

至于当年我曾经见证过的几家权倾田野的粮站,如今早已经荒弃凋敝,蒿草满街。不但不见满头大汗前来送粮的农民,甚至连从前颐指气使的“白军”也都已经逃之夭夭。灶台还在,铁锅无存,屋舍的内墙也已经爬满了爬山虎。随着中国粮食流通体制多年来的改革,购销市场化的推行,民营的粮食购销企业和个人在基层得到迅速发展。尽管农产品低价依旧雷打不动,但只要市场放开了,各路提着麻袋和秤杆走村串户的贩子也会有竞争意识,农民因此可以做到表面上的“养尊处优”,只等他们上门收购。过去那种在粮站苦等几天卖不掉粮食的情况已不复存在。

一个悄然的变化是,炎热的夏天,原先是终于失去耐心的农民与粮站里的“白军”大打出手,而现在这种打斗则主要发生在抢生意的贩子之间。我在前文提到的当年那位扒光“特务家属”的衣服,推着她满地打滚的书记,离任后也做起了贩子。有一年,他在附近某个乡里收购花生,被当地一伙花生贩子打了个半死。由于身体本来有病,没过几年,这位曾经盛极一时的书记不到六十就死了。

谈到城乡不平等,卢跃刚先生曾经打过一个生动的比喻:一驾向前奔跑的马车,上面本来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城里人,一个是乡下人,他们同是马车的主人。后来,车跑不动了。老实巴交的乡下人就下去推车。马车又开始向前跑。可是城里人只顾自己风光,忘了把乡下人拉上车。车越跑越快,筋疲力尽的乡下人被远远抛在后头。乡下人努力地追上去,可他发现,车上已经没有了他的座位。城里人永远驾车在前面跑,乡下人永远在屁股后追,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种规矩:乡下人想搭车,要看城里人脸色。乡下人这才大梦初醒:自己成了苦力,成了一个只会“种庄稼的怪物”,马车已经不属于他了。

当然,故事并没有因此结束。事实上,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开始,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同样发现,马车也已不再属于他们。

当我们回顾历史,在古罗马时期代表平民利益的保民官之所以受人尊敬,就在于他们不仅是罗马平民用脚投票换来的结果,更在于他们可以适时说出“veto”(拉丁语,意思是“我反对”)。

世间风物异彩纷呈,世人旨趣各不相同。比如,许多人知道郭德纲,却未必知道唐德刚;知道拉丁舞,却未必知道拉丁权利。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不平等,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有必要简单说说什么是拉丁权利了。

而我写下《城乡不平等的起源》这一题目,也不是因为有着卢梭那样的雄心壮志。不过,卢梭在探寻人类不平等起源时所表达的部分观点我还是赞同的。比如,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文明使人类堕落,远离了本性;而人类又不可能回到古时的平等,徒劳心向往之。又比如,卢梭认为任何人都不具有统治自己同类的自然权利,合法权利的基础是人民自愿订立契约。在此基础上,人们虽然失去了“自然平等”,却获得了社会契约的平等。

社会契约的伟大意义,19世纪英国法律史家梅因在《古代法》中有很好的概括:“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至于如何保持这种契约之伟大,使其不沦落为一种表面上的契约、实质上的强买强卖,不使平等的公民权利沦落为一种具有歧视性的拉丁权利,接下来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扶正契约精神并订立契约了。

那么,什么是拉丁权利?一切还得从古罗马说起。古罗马开疆拓土之时,对一些古老的拉丁城市采取了一种分而治之的政策,以瓦解与罗马对立的拉丁同盟。与此同时,在允许这些城市保留自治与先前的统治形式以外,由罗马单方面为其订立条约,给予这类城市的男性公民一种新的权利———“没有参政权的罗马公民身份”,这就是所谓“拉丁权利”。这些获得部分罗马公民权的拉丁男性公民,可以受罗马法的保护,但是作为“半罗马人”而没有选举权与参政权。

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拉丁权利”成了二等公民的代名词。而这种拉丁权利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地方亦有不同表现。比如清王朝当年对汉人做官便做了许多限制,汉人虽然在法律上受清王朝的保护,实际上在政治权利方面仍只是“半清朝人”。具体到新时代的中国农民,虽然他们在名义上是共和国公民,但是在具体权利方面同样被大打折扣。所谓农民的非国民待遇,说的也是农民只是个“半共和国人”。

否则,你就很难理解为什么几十年间农民会被圈定在农村不能进城,为什么会有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天壤之别。即使近些年来城门大开,还有令人称奇的暂住证。这个证件像战时通行证一样似乎在暗示这个国家的城市进入了某种紧急状态。而这种紧急状态实际上是对农民进城权利的紧急剥夺。严格说,我在这里将中国农民所享有的非国民待遇比作拉丁权利,对古时候的拉丁城市亦有失公允,因为至少它们享有自治权。而农民的自治权,很多时候只能缩减为“自己治病的权利”,而非“自我治理的权利”。

农民所受到的种种不公平待遇,生活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早已了然于胸。劳动方面,由于身份原因,农民在城里就业困难重重。通常,除非通过高考或参军提干变更其身份,农民子弟只能继续当农民———直到社会开放了,农民才可以升级为农民工。教育方面,国家每年数百亿的教育经费绝大多数都被用于城市,而广大农村则只能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社保方面,城市居民享受了“高就业、高福利、高补贴”,而农村只有少量贫困人口能享受社会救济。而这一救济何等捉襟见肘,2009年曝光的“最牛养老金每月3元”即为明证。

退休本是一项劳动者的权利,与休息权有同等性质。然而根据《宪法》第44条相关规定,这一权利也只限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国家工作人员,农民不能“养政府防老”,而只能养儿防老。当养儿防老也靠不住,就难免会出现傅达信这样的农村老人,不惜在北京站广场持刀抢劫,以故意“抢劫入狱”的极端方式解决自己“两年没吃过肉”的生活困难与养老问题。这种“自由换面包”的辛酸故事,还有其他版本。为了能够享受监狱里的公费医疗,北京亦有年轻农民不惜铤而走险。

如上所述,衡量拉丁权利与普通公民权利的区别,关键就在于选举权与参政权。在推翻帝制以前,中国农民被排斥在国家政治生活之外,只能是做臣民、顺民,其结果是经年累月的矛盾引发社会大动荡,直至改朝换代。这便有了黄炎培所说的“周期率”怪圈。新中国成立后,农民在政治上获得了一定程度上的解放。然而,事实上难得进城参政的农民所拥有的权利更像是一种辅助性权利。几十年前,历史虽然创造了农民陈永贵进城当上副总理的奇迹,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民的政治地位有了根本改变。

为什么农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为什么农民进城做官后制定的政策仍在向城里人倾斜?除了农民没有自己的维权组织外,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城乡不同比例的现象也一直为人诟病。如1953年的《选举法》对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了不同规定,即自治州、县为4∶1;省、自治区为5∶1;全国为8∶1。这个比例一直延续到1995年,新《选举法》才统一把各级人民代表选举中的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数改为4∶1。从历届全国人大的构成来看,农民代表比例很少超过10%……有人计算,即使按农村与城市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为8∶1的理论模型设计,假设农村人口占80%,城市人口占20%,则农村选出的代表也应占到33.3%,实际情况显然与此不符。

2008年几亿农民工中终于出现了3位人民代表,媒体竞相追捧,更给人一种石破天惊的感觉。如有评论指出,各版本《选举法》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为了在国家政治架构中突出“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而工人阶级当然是生活在城市的。无论借口如何,大家心知肚明的是,这样的规定既不合乎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也不合乎公民选举权平等的政治原则。

除此之外,更关键的是已有农民代表如何履职。2009年两会期间,已年届八旬的农民人大代表申纪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一番表白同样意味深长。从1954年第一次骑毛驴到长治市,再辗转到北京参加全国人代会,这位全国人大代表先后跟毛主席握过手,跟周总理吃过饭,被江泽民称为“凤毛麟角”,她也是中国唯一从第一届连任到第十一届的全国人大代表。她说55年来“我当代表就是要听党的话,我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这句“政治正确”的话也许反映了申纪兰老人的真情实感,然而“55年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在这个时代已经略显突兀。

在普通农民不能通过一人一张的选票左右公共政策以前,来自农村的人大代表本来就屈指可数,而许多代表又心甘情愿地放弃了反对的权利,只将此履职视为自己的政治荣誉,这无异于将农民的参政权拱手让出,让分饼的人同时第一个挑饼。当农村成为不设防的“无人之地”,城乡差距只能是越来越大。

然而当我们回顾历史,在古罗马时期代表平民利益的保民官之所以受人尊敬,就在于他们不仅是罗马平民用脚投票换来的结果,更在于他们可以适时说出“veto”(拉丁语,意思是“我反对”)。保民官的人身自由神圣不可侵犯同样将这种神圣性赋予平民。如果政府官吏对任何平民采取危害行动,保民官有权加以阻止。到后来,他们甚至对政府的法令或者元老院的决议拥有否决权。现在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的“否决权”,即是以古罗马的这一制度为渊源。据称,为了便于随时接待平民的申诉,保民官长期住在罗马,家门到晚上也是开着的。

正是看到农民只有顺从而无抵抗公共政策的权利,上世纪90年代,当《中国可以说不》那本书开始流行的时候,我更认为这个时代最需要的是“中国人可以说不”,是“中国农民可以说不”。否则,任何不合理的政策都可能在毫无杯葛的情况下顺利推行。世间万物,都逃不出一个因果律,而农民的非国民待遇,正是农民一次次放弃或者“被放弃”“说不”的权利后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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