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恒胜:村治研究的路径与转向——一段学术史的回顾与检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77 次 更新时间:2009-09-12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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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恒胜  

第一章 导论

一、选题的缘起和意义

政治学研究的重心下移到处于社会底层和边缘地带的农村的同时,也是国家在其强势话语下对广大的农村社会进行有计划改造的过程。在国家与农村的共同需要面前,政治学者得以在农村拓荒耕耘。随着研究的兴起并不断走向深入,“三农”问题日益在国家政治中凸显出了它的重要位置。因此,政治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农村政治学研究,而村治研究又成为农村政治学研究的主流。学术通过与国家政策的高度互动,从而深刻改变了以国家为主导的乡村治理格局。这一研究本身促进了中国学术的成长并型塑了一定的学术品格,在中国社会科学领域积累起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资源,从而有利于突破西方的话语霸权并获得一定的自主性。

因此,无论在宏观的国家话语面前,还是从政治学研究以及中国学术界中的地位来讲,村治研究都应被寄予更多的关注。我们不仅要理清这一研究的兴起、发展与转向的宏观脉络,还要探究它发生这一系列变化的背景、原因及其深层次逻辑。2006年7月,在与我的导师刘义强老师讨论硕士论文的选题时,他说,在目前学术发生转型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过去所做的研究(如村治研究)进行梳理,从而以“反思着的主体”身份审视这二十多年的学术历程,凸显出其发展变化的逻辑与规律。而在目前,对村治研究进行系统地梳理和反思,无论从现实层面还是从学术本身来讲,都具有一定的意义。从笔者自身来讲,我进入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以来,深受“华师风格”的影响和熏陶,积累了一定的知识资源,而我也试图摸清村治研究历程究竟是如何发生、发展和变化的,从而为以后的研究奠定基础。于是,在审慎考虑并与导师、学友讨论之后,我决定将对这一学术历程的考量纳入硕士论文的选题范围。

以上所述己部分地凸显出本文的研究意义。通过对自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村治研究做一全面的回顾和梳理,不仅可以使我们对改变中国传统乡村格局的治理模式有一个总体了解和宏观把握,而且还可能以此建立起一种框架(或看待问题的方式),以便为各种角度的争论和各种思路的分歧提供一个可供广泛讨论与参照的平台,从而建构一个共同参与的学术话题。而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20周年之际,对村治研究的发生发展进行系统地梳理,既可以回顾历史,检索过去,也可以展望未来,预测趋势,具有其应有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现状及其不足

与村治研究相比,村治研究的研究较为滞后且缺乏系统性。这些研究主要是对村治研究过程中所遭遇到的困境的反思,且多是针对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内容、方法或研究思路)而进行的。现就主要观点作简要梳理。

柯丹青 (Daniel Kelliher)曾对中国国内关于村民自治的争论进行过专门阐述,认为村民自治研究兴起的一个重要背景是1980年代农村基层组织的崩溃和治理体制的缺失。在文章中,他对村民自治倡导者和反对者的观点和理由进行了梳理,并对中国走向民主之路进行了乐观的预期:“历史上的民主总是偶然出现的东西。在大多数场合,当一个威权政府下放一点权力给民众的时候,民主才会来临,尽管统治者放权放得很勉强、很不情愿,而且往往当作权宜之计。然后,无心插柳柳成阴。这种应急的纯粹工具性变革转变成一种权力之后,掌权者再也收不回去了。”

随着研究的深入,研究者逐渐在该领域积累起丰富的理论资源和实践经验。1998年,徐勇等一批学者在庐山召开的“村治研究与实验”研讨会达成了“庐山共识”,其后发表的《村治研究的共识与策略》为该研究提供了方法与途径。这些共识包括:田野的灵感、野性的思维、直白的文风、平和的心态、深刻的片面、分步的策略。这些共识无疑推动了村治研究的深入。其后,针对农村研究的方法问题,徐勇教授集中考察了经验性研究的局限:只见“社会”,不见“国家”;只见“树叶”,不见“森林”;只见“描述”,不见“解释”;只见“传统”,不见“走向”。为此需要超越经验,转换视角,特别是引入国家的视角。这种视角的转换也许在其《“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的建构》一文中更清晰地体现了出来。在此后的多篇文章中,他从多个层面深入探讨了“国家”是如何进入乡村社会的。

与此同时,村治研究的取向也开始发生转型。全志辉认为1990年代后期村民自治研究的取向有明显的分野:研究目的上出现政策研究与学理研究之分,研究方法上出现宏观研究和个案研究之别。它们大都可以进行不同的组合:宏观政策研究中的争论焦点是如何评价村民自治的地位、作用和发展前景;个案基础上的政策研究的宗旨主要是回答有关村民自治的民主性等问题的同时,着眼于对村民自治各项制度的理解和改进;个案学理研究则是试图作出对村民自治实践普遍性的解释。他还提出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乡村社会对村民自治的反应,村民自治发展的区域比较研究,村民自治与中国现代化关系研究。

村治研究在现实中遭遇的极大困境,促使众多学者对其展开深入而又不乏学术性的争论,并对村治研究本身进行整体性反思。争论的开端是应星在《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l期发表了《评村民自治研究的新取向—以<选举事件与村庄政治>为例》一文。文中提出了几个极为尖锐的问题:村庄政治的主题究竟是村民自治,还是村庄治理?乡村研究究竟是需要“野性的思维”,还是需要“社会学的想像力”?田野调查究竟是要更广泛的,还是要更深入的?文中认为,“无论是在研究的主题上,还是在研究的方法上,乡土派的研究都存在着一些可商榷之处。”而如果要“捕捉到中国乡村社会在转型期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微妙状态,从而可望走出一条真正的理论创新之路”,“只有同时依靠对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的精深阅读和对中国乡村社会实践逻辑的敏锐洞察,也即依靠理论素养和经验直觉的相互滋养”。全志辉随即对应星的批评作出了回应。他认为“村民自治是否触及村庄治理的实际目标并不重要,甚至选举是不是村庄政治的基础和核心环节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这一事件的研究是否能够发现村庄政治的核心和隐秘”,“从村民自治中能否发现村庄治理的内在机制”。他认为时事问题也可以成为学术问题的来源。在时事问题学术化的时候,不一定非要遵循既有的主流研究。他还对以“村庄社会关联”进入村庄和学术传统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以多个案比较方法的“映照”来回应应文的批评。吴毅等人在《村治研究的路径与主体》中在回顾了“乡土派”研究的学术进路之后,从“研究视角与研究框架”、“‘反西方’与‘反理论’问题”对应文的批评进行了反驳,并阐述了当下中国农村研究的基本理论主张。

以上各种争论都是村治研究者站在自身的角度来阐述观点的,难免带有较浓的价值关怀和为自身研究论辩的色彩。这无疑会影响学者观点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在学术发生转型的背景下,人们对村治研究历程的审视,逐步站到了一个旁观者的立场,试图从中探讨它的运行轨迹。

《农村政治研究:缘自何方,前路何在》、《模糊的边界与多元的视角》、《二十年农村政治研究的演进与转向—兼论一段公共学术运动的兴起与终结》几篇文章以“农村政治研究”为论述对象,分析了其发生、发展和“终结”的历史,并从方法论的角度阐述了“多元交汇中的分析视野”,如“国家与社会”、“国家政权建设”理论、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而农村政治学研究的进路是多元的,包括政治学进路的农村研究、人类学进路的农村研究、理论进路的农村研究与问题进路的农村研究,但它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边界和固定的取向,这些特点促成了研究的多角度进入和多层次争议与分歧。对村治研究的路径转换进行较为系统阐述的是吕德文的《村治研究的传统与现状》一文,虽然论述对象为“华中村治研究”,但却能够反映出研究进路的基本面貌。文章对村治研究的传统、转向、现状、趋势进行了阐述,使人们对这一理路的变化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然而无法否认,这些研究都是针对某一特定层面展开论证的结果,且论述者都同属于一个学术群体并拥有近似的学术背景,因而其针对这一历程的观点、理路有着众多的相似性并将其模式化,因而难以全面而真实地反映村治研究这一学术历程。

在对村治研究进行正面梳理的同时,也有一些学者对这种研究进行了批驳或提出了质疑。这种批驳或质疑的起点和因由,则是他们对村民自治这一民主实践形式的怀疑。沈延生对村民自治从冷到热的历史进行了回顾,对村民自治的实际绩效进行了评估,并从政治改革系统思维的角度、村民自治与国家政权建设和政治发展的关系进行探讨,进而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吗?他希望村民自治倡导者“不要太痴迷于创造‘与西方国家不同的经验范式,并对由西方国家经验中产生的西方民主理论构成挑战’,应当尽快抛弃‘群众性自治’的理论怪胎,在与国家社会接轨的基础上展开对中国特色地方自治和社区自治的探索”。另外,在《村政的兴衰与重建》、《对村民自治的期望与批评》中他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还有学者对村民自治研究的热潮进行了“冷想”,有的学者提出了“‘村民自治’是民主政治的起点吗”、“中国乡村民主政治能走多远”的疑问,对村民自治和村民自治研究提出了质疑。这些批驳与质疑无疑促进了村治研究者作为一个群体的深刻反思。

这种梳理虽然相当不完备,但结合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研究多是对村治研究的观点阐述、方法论探究和学术历程的梳理,我们从中很难窥视这一历程的运行机理和发展逻辑。在众多的文章中,出于某种自觉或不自觉的原因,研究者缺乏一种意识,即将村治研究这一学术历程置于特定的时空场域中,从而导致其对村治研究的背景缺乏交代。在本文中,笔者试图探讨这段置身于国家与学术两种场域中的话语史,从而展现村治研究的生命和历程。

笔者作为一个初涉该领域的研究者,虽然选择该课题会面临许多困难,但这也使笔者得以以“旁观者”的身份冷静地反思这段历史,从而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而如果在对该研究发展脉络的阐述中展现村治研究的路径和转向,在具体的历史平台中型塑和勾勒出其本身的轨迹,从而将其作为一个学术事件呈现出它发展的因由,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挑战。笔者正是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尝试着进行这项工作。

三、基本思路、理论架构与研究方法

本文拟对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的村治研究作一回顾和检视。村治概念随着研究的深化和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也随之发生变化。笔者试图在变化着的历史中展现学术研究所遵循的路径与转向。根据村治研究所关注的主题、取向及其背后以国家话语为主导而发生的深层次变化,笔者将这一学术历程分为两个大的时间段:一是1980年代中后期至1990年代中期国家话语影响下的村民自治研究,二是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走向学术主位的乡村治理研究,即本文第二章和第三章所主要阐述的内容。

在第二章中,笔者主要考察国家的强势话语是如何渗入(或影响)村治研究的发展历程的,以及学术本身为何和如何不自觉地倾向于迎合国家的诉求,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学术本身所呈现出的困境以及学术所应追求的指归为如何,等等。本文认为,在政治学从殿堂走向田野的过程中,这种并非起于自觉的学术重心下沉很快在国家层面催生了“民主”的话题,导致了研究重心虽下沉到底层农村社会,但研究者的天下关怀仍在“庙堂”的上下错置的局面。这直接导致了村治研究中对现实的强烈关怀、政策研究取向、对治理问题的忽视,以及所遭遇到的乡村社会中的“民主”困境。另外,村庄视野的限度也促使研究者在对村庄进行“深描”时进行横向上的拓展和纵向上的提升。

在第三章中,村治研究逐步转向了以价值中立和非意识形态化描述为基础的学理研究,研究重心才开始了真正的下沉。研究者将视野下沉到底层农村社会,试图挖掘出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乡土社会的性质和真实面貌的同时,其观察视角也逐步转向了以“国家”为外部视角来透视乡村社会整体面貌和运作过程的内外兼顾的方法论角度,从而避免虽“身在此山中”却“不识庐山真面目”的认知困境。其表现为以徐勇为代表的一批学者主张“回归国家”,将“国家”看作一种分析路径或视角,并以此观察农村。

除了第二、三章作为本文的主体部分外,第一章为导论部分,主要交代选题的缘起和意义、研究现状和不足、文章的基本思路、架构和研究方法。另外,对作为一种概念体系的“村治”进行界定,以厘清思路,避免混淆。

第四章为“村治研究的多重话语权分析”,提出村治研究应“还原学术本身”。认为,村治研究不仅要在政治学研究领域争取话语权,而且还要在多学科的交汇和融通以及中西方学术的交流和对话中争取话语权,从而凸显出其学科本位。

第五章为结语部分,主要探讨并总结“国家话语中的村治”与“村治话语中的‘国家’”的相互关系及演进逻辑,并把这段历程作为一段学术史来看待,从而引申出“我们需要一部怎样的学术史”的讨论。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包括:(l)规范分析方法:本文以研究作品的文本为主线,主要对已公开出版的书籍和己公开发表的论文(包括电子文本)进行学术性梳理。在对众多的材料进行分析和整理的过程中,理出自己的思路,阐明个人的观点。(2)比较分析方法:在对该研究历程中各研究者对村治的分析和界定以及他们之间的差异进行阐述时,采用了比较分析方法。(3)纵向的历时维度和横向的共时维度相结合。本文一方面是对学术发展史的回顾,着重探讨村治研究的发生、发展、转向的学术历程,包括其发生变化的背景、原因、影响、意义等,再现二十多年来这一学术发展的宏观画卷;另一方面,是对村治研究的成果(各种作品)综述,以图再现这一学术历程中异彩纷呈的观点与争鸣。笔者试图将这两部分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以求在对学术发展的回顾中融入研究者鲜明的个人观点与主张,并在对这一学术争鸣的考量中展现二十多年来村治研究的历史。

四、作为一种概念体系的“村治”

“村治”不是一个单一概念,而是一种概念体系,但在不同的时期,它所指向的重点又有所不同。通过它的指向的差异,我们可以窥视这一研究所偏向的主题。因此,笔者关注这一概念体系时,也在村治研究的具体场景中探讨它的指向的变化及其影响,而不仅仅是它的指向本身。

“村治”最初被定义为“村民自治”。它是在国家与社会有一定程度分离的理论前提下,由社会拥有一定的自治空间并掌握一定的自治资源,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并在运作中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它是在研究者不得不放弃“宏大叙事”而转向微观实证的一种“不自觉”的移情和替代。当这种“不自觉”逐渐提升至“自觉”的行为时,就导致了学术研究的整体转型。同时,它也是在学术界深刻反思高度集权的公社体制后,更加理性地探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想模式的结果。因此,在该时期内,村治研究主要体现为对村民自治的研究,同时也对村庄的其他治理问题(称为“村庄治理”或“村级治理”)进行研究。

但是,这种单个村的研究视野使村治研究无论在主题上还是方法论上都受到诸多限制。这促使研究者从单个的“村庄”走出,扩展至“乡村”(包括村庄、乡镇、县域以至更大范围的区域比较研究),由对“自治”问题的关注转向了更为宽泛和现实可行的“治理”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学者不断拓展与村民自治相关的其他村庄政治和社会管理过程的研究,再加上国际学术界“治理”概念的引入,“村治”遂被界定为“乡村治理”。目前,这一进程正在被逐步深化和发展,并且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

这个脉络是我们从事本项研究的基础,但我们单从这一脉络难以看到这一进程的更为宏大和深刻的背景、逻辑与规律。因此,笔者对这一历程的阐述,始终遵循两点:第一,学术研究是一个从“不自觉”到“高度自觉”的演进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它不断积累并传承了继续向前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资源。第二,学术研究是在不断消弧理论与现实差异的基础上向前发展的。在村治研究中,学者观点、方法、视角之间的差异映射出了现实中的矛盾与张力。这种张力使学术在其积累与传承中获得更多的能量。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了学术研究的发展。

这两条脉络相互交织和互动,从而发展出“国家主位”与“学术主位”的村治研究,并与村治研究中的“国家主位”与“农村主位”相区别。前一个“国家主位”的基本依据是,,村民自治是国家主导下的诱致型制度变迁。这是本文研究的起点和作出结论的前提。在“国家主位”下,国家话语极大地影响了村治研究这一学术历程,使它在依循学术本身的理性还是反映国家的政治诉求这两种选择面前处于尴尬的困境。大多数学者选择了后者。“学术主位”则强调村治研究应遵循学术自身发展的逻辑,保证其自主性和相对独立性,从而在遵循“价值中立”和非意识形态化描述的基础上对所关注的问题作出学理性的解答。这种解答是立足于现实而又超脱于现实之外的,因为,“一旦人在科学研究中掺入了关于个人价值的判断,对事实的完整理解便将荡然无存。”

村治研究中的“国家主位”与“农村主位”则是考察农村问题的两种不同视角。在“国家主位”中,作者站在国家的角度,将目光投向国家之下的农村社会,即采取一种自上而下的视角。这种视角虽然可以对中国的社会政治结构进行宏观把握和整体了解,但却难免带有一种高层政治情结,也容易在具体研究中忽视农村社会本身的性质和内在差异,无法对其进行具体的了解和微观考察。而“农村主位”则是作者进行观察和作出判断时立基于农村,通过对村庄的细微观察透视更多隐藏的文本和社会真实。但这有可能在分析村庄内部的具体问题时,忽视了更大范围的变量和宏观因素,导致了国家的“蒸发”或“不在场”。

在本文中,笔者也有一种期待,即通过对村治研究历程及相关问题的阐述,来揭示学术在面临国家话语和学术理性两种选择时,是如何对自身的价值进行定位的,从而在自身增量的积累和知识的传承中,以及在由“不自觉”向“最终高度自觉”的转换中,构建起符合中国现实的学术话题。

第二章 价值与限度:“国家主位”下的村民自治研究

政治学研究重心转移到农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历史机缘的结果,但其后的发展历程却明显地体现出国家对乡村社会进行大规模和有计划改造的痕迹。故而,这一时期的农村政治学主要体现为对村民自治的研究。并且,由于它是在“国家主位”的影响下进行的,因此,这一历程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学术研究本身的发展轨迹和逻辑。这主要表现为,村民自治研究虽然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但其中却充满了矛盾和张力,如政治学的研究视野虽然下沉,但研究者仍没有放弃宏大的关怀;基于治理危机而产生的村民自治研究却在半路导向了对民主的价值关怀;“村庄”的视野也存在许多限度,使得研究者在现实考察和作出结论时面临诸多困境。在本章中,笔者将探讨产生这些矛盾和张力的深层次原因,并阐明国家话语是如何影响村治研究的发展历程的。

一、从殿堂走向田野

自从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恢复后,在较长的时间内,学者们从事的主要是一种泛政治化的经院式研究。这种研究一方面关注高层政治,是一种在国家大话语下的“宏大叙事” (grandnarrat1ve),这往往使研究者带有浓厚的高层政治情结,以居高临下的视角俯视社会,难以对农村正在发生的事件进行深入透彻的观察;另一方面,这些研究带有较强的价值色彩,缺乏学理性。在民主与理性主义的大旗下,研究者怀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以推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政治发展为己任。一时间,政治学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新恢复的法学、社会学等学科中处于领先地位。这种状况成为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新起点,也成为学术转型的潜在基础。

这是一个激情澎湃的年代,在一切都需要重新选择和认识的背景下,政治学研究的基本取向是直指政治结构的上层。他们提出并阐述了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关概念,诸如主权与治权、权力与权威、政治参与和政治秩序、决策民主与政治制度化、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公共权力与公共利益等。。

这是政学两界的“蜜月”时期。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儿十年里,许多社会学科被作为“资产阶级伪科学”予以取消,而代之以完全官方化的意识形态话语。在国家话语一统天下的年代,一些学者无法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情景中从事正常的学术研究,他们只不过是在官方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意识形态化的表达。即使在一些幸存的学科如文学等领域,也渗入了泛意识形态化的革命话语,成为为政治性的现实需要而“证言”的学科。这样,学术界被牢牢控制在政界手中。对个人自由、尊严、正义感的忽视和压制在环境解禁后急剧地爆发出来。在泛政治化的革命年代,人们以无比的激情去迎接各种政治运动,这种激情与躁动因其特有的惯性又延续到政治学恢复后的学术研究中。在集体化时期,学者们不得不服从国家意识形态的架构,从而为国家建构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框架而证言。政治学恢复后,学者们仍然没有放弃理想主义的追求,只不过它己转向另一种理想主义的追求,即从国家主导话语下的乌托邦架构转向学者个人自发的(无意识的)乌托邦架构。这种转变的前提是学术研究的解禁,并且在1980年代初期,国家的政策尚处于徘徊时期,因而学术界可以发出更大的声音,从而影响政府的决策。这使学者们认为自己可以自由地、负责任地表达自己认为合理的社会正义,从而使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政治发展符合人类的需要和共同目的。这种宏大的关怀几乎使政治学者处于一种“目空一切”的状态,即在对高层政治抱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价值关怀的状况下,根本无法将处于社会底层和边缘地带的农村纳入自己的研究视野。

从学术转型的常规角度来讲,从最高层的国家政治到最底层的村庄政治,之间应该有许多中间环节,以应对因急剧转型所带来的断裂和阵痛。然而,在政治学研究重心下沉的过程中,却径直下沉到中国社会最底层的村庄(至少是形式上的),而没有采取层层下沉的路径。这也许有悖于人们常规的思维形式,但通过仔细考量就会发现,在当时的历史场景下,学者既然想寻求非国家政治的领域,那么,他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远离国家,远离高层政治,最好是寻找一种类似于独立于国家政治之外的领域。此时,乡镇、县等作为国家权力触角的延伸,执行着国家职能,体现着国家意志,因而与国家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其“政治”性比较明显。相反,中国农村自传统社会以来,就作为一种长期游离于国家之外的独立实体,以其与农民的生活理性相一致的方式而缓慢地、平稳地运作,这种“无政治”的村庄必然成为重心下沉中的政治学者首先关注的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在1980年代政治学兴起的时间里,许多研究者曾亲身经历过五六十年代的“知识青年下乡”的风潮。他们在农村呆过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他们在这里度过了他们的童年、青年或中年时光,因此相对而言,他们对农村的社会现实有更深刻的感触,故而,他们可能更多地为农村、为农民“立言”。但事实相反,这片极需开垦的处女地受到了极大的忽视,而只是在政治学恢复后的十多年之后他们才不得不再次回到农村,关注农村,解读农村。自然,这次回归带有一定的学术不自觉,但也难以否认这次回归所蕴涵的更大程度上的学术自觉意识。那么,学术研究的轨迹为何会呈现出如此清晰的时空偏差,以至于当研究者重新回到农村时,竟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

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是历史事件得以展开的具体场域。在学术场域中,时间与空间并不总是对接的,而在相当多的情况下呈现出一种时空错置。它在时间上表现为超前或滞后,而在空间上表现为可以延展或收缩。这种错置在村治研究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当后来成为村治研究者的人为响应“知识青年下乡,改造农村社会”的号召而来到农村时,他们难以以“当地人”的身份与当地的生活、文化相契合。而且,知识青年实际上是被“下放”到农村的,它不是对其实现人生价值的一种激励措施,而是在国家主导一切的情境下的一种惩罚。这必然会形成一种强烈的时空反差和对照,使他们对城市的生活无比留恋和向往,并不断寻找机会重新回到城市去。事实上,后来这些人多数回到了城市,在经历过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农村生活后,又重新过起了城市生活。此时,农村不仅为学术界所忽视,亦未引起国家领导人的足够关注。在国家优先发展工业的政策背景下,学者与领导者的这种“城市主位”也就意味着“国家主位”,这使得研究者更多地关注高层政治的运作和发展。刚刚离开农村的学者对农村产生了距离和陌生感,而更多地关注与国家目标相一致的话题。

但是,知识青年的下放也为学者后来研究农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积累和知识资源,更重要的是,农村社会的深层次矛盾和发展困境开始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历史的发展变化将使他们重新回到农村去。自然,这不仅是作为生命个体的“半个农村人”的回归,而且还带有学术的回归与转型。1989年的事件使政治学从充满启蒙理想的半空重重地跌落到现实的地面。这种登高之时的极度喜悦与重重跌落时的悲凄也许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变得冷静和现实起来。因此,他们不得不放弃对理想的追求,在研究主题上偏离“国家”和高层政治,而在现实的土壤中寻找自己安身立命的位置,从而使政治学学科再度获得新生。因此,在面对选择时,他们有两条道路:一是与国际学术接轨。以这种取向为研究指归的学者在这一时期致力于学科乃至学术的重建。他们通过移译西方的经典著作,介绍西方的政治思想、学术概念、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并试图将它们与中国的现实相关联,从而在外形和内核两个方面影响和再造冷寂之后的中国学术。二是回归田野,关注现实。在当时的环境下,一些学者开始思考,“能否找到非国家领域的政治,也就是说,政治学研究能不能不首先关注国家政治?这种对国家政治的回避在当时可能是为乡村政治研究建立研究合法性的一个基础。”改革开放后,一些地区允许国外研究者进入内地开展调查,他们的学术方法无疑对改变中国以往注经和布道式的经院研究带来了启发。西方学者以“他者”的眼光对中国社会的精细观察使国内学者深受触动。于是,他们也试图在对中国社会的观察中获得学术启发,这使他们从书本转向经验和实证。

对许多学者来讲,第二种选择无疑是最迫切和最现实的。因为,农村对他们中的许多人来讲并不陌生。这正如一个阔别多年的旅人回到故乡,重新拾起昨日遗失的梦想。这样,他们可以在对村庄进行研究时,利用已掌握的资源,对其进行精细观察和深度描述。虽然这些研究者还带着理想甚至幻想,但他们已能够走出“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从书本到书本”的注经式、教条式研究,进行一种“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的“反思性转换”。

当政治学者来到农村时,他们发现早有学者在这里辛勤耕耘,在浓浓的乡土气息中充满了浓厚的学术气息。社会学家和人类学者早在 1980年代就在田野中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其中,多数研究者以村庄为研究对象,以一种微观的、历时的和过程的视角讨论国家与民间社会的关系。一些人类学者就试图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寻找乡村社会与民间文化的草根性,从而实现以地方叙事涵盖国家叙事。如,黄树民在“林村”通过参与观察,搜集该村的历史、风俗、内部摩擦、宗教信仰和当时现状等种种资料,展现了一个村庄的社会历史变迁。王铭铭在对福建南部溪村社区历史的叙述与分析中,揭示了“社区文化的记忆”与“国家发明历史”的复杂权力结构关系,审视了国家力量向农村社会渗透以及民间力量的能动性,从生活世界和民众的视角来认识和解释国家的形象与本质。这使得政治学者从事田野研究拥有知识和方法上的积累,从而使其得以方便地进入农村政治领域,避免了在学术转型中因学科知识的疏漏而导致的尴尬困境。

其一,在此之前,他们对理论的深入解读以及与此同时进行的对西方著作的移译使他们有机会在获取田野调查的经验性观察材料时带有某种意识自觉。虽然这些来自于农村社会的经验也有可能“成为论证某种先在理论政治正确性的材料,从而造成对‘经验’本身的切割与拼装,违背田野研究的内在要求”,但这无疑可以使研究者获得某种学理支撑。

其二,以费孝通先生为代表的学者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引入了马林诺夫斯基所倡导的社区研究方法,而人类学者更是见长于以“他者的目光”去观察和感受对自己形成强烈冲击的异域世界,做出相对超脱的学理性思考与解释。费孝通的《江村经济》的出版,则把对野蛮、简单的异域世界的研究转向了对文明、复杂的本土社会的研究。它可以通过在对微观、底层和细节的体验和感悟中挖掘出中国经验的真实性和可能性贡献。

其三,1980年代初,当众多学者把目光集中于对高层政治的宏大叙事中时,以张厚安为代表的一批政治学研究者,对改革前的社会科学研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为应该改变从书本到书本,从理论到理论的注经式研究,研究的方法应随着社会的变革而变化;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且中国的改革也是从农村开始的,政治学研究如果只是单纯地关注国家上层的意识形态及宏观制度构造方面,难以解释现实的政治实践,政治学的目光应该从国家的上层转向农村基层。这些早期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农村基层政权的研究上,其成果体现为《中国农村基层政权》一书。这些研究一开始就带有后来的村治研究的某些特质,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他们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研究阵地,如华中师范大学的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1990年成立了“农村基层政权研究中心”。而且,他们拥有了相对固定的学术阵地,并且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研究群体,如张厚安、王克安、徐勇、项继权等人,先后把自己的研究视野限定在农村政治领域。自然,这段时期的村治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农村基层政权的研究,这其中包括对人民公社解体后农村治理机制的探索。这使他们在遭遇“历史的变数”后自然而然地走进农村,从而避免了学术转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断裂与阵痛,也为1990年代村民自治研究的兴起埋下了伏笔。

由此可以看出,走进农村成为研究者最为现实的选择,而且必然会下沉到社会最底层的农村。而且在当时,农村政治受到海内外学者和体制内人士的关注。因此,在高层政治被国家话语所垄断的状况下,如果对当代中国现实政治还能有所冀望的话,那便是农村政治了。人民公社解体后农村出现的严重的治理危机促使政治学者探讨新的治理方式,从而使村民自治研究重新获得体制性资源,不仅获得国际学术界的关注和资助,而且几乎带动了整个政治学研究的重新崛起,以至于有学者称中国政治研究在这个时候几近进入一个言必称乡村民主的“草根时代”。

因而,政治学与农村的结缘,似乎完全属于某种巧合,但一切却又似乎注定如此。于是,对农村政治的关注几乎同1980年代对高层政治的关注一样成为一个公共学术话题,这当中难免带有转型期学术的不自觉倾向。这直接导致了此后一段时期内的研究取向:学者们虽然将目光转向了田野与基层,但他们仍然抱有宏大的关怀,从而使此时的研究带有政策性的取向。

二、重心下沉中的宏大关怀

政治学的研究视野虽然从高层政治转向了农村政治,并且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村治研究成为农村政治学的主流,但是,研究者并未放弃宏大的关怀与抱负。这主要体现在该时期的村治研究与官方的政策相结合,并服务于改革的实践。在张厚安等早期研究者看来,农村政治研究应该坚持“三个面向,理论务农”,即农村政治学研究应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这种研究显然己超出了纯粹的学理性研究,而强调现实的关怀。他们不仅得到政府的项目和资金的支持,而且还直接参与决策部门的政策实践,并参加与之相关的社会试验。也正是这种现实关怀,使他们摆脱了注经、布道式的经院哲学的研究,在政治学领域开创了实证研究方法。这种方法为以后的村治研究者所广泛采用,并成为不同于以往研究的最显著特点。

因而,学者的努力使政治学摆脱了对高层政治的宏大叙事,而转向了更为现实的微观实证。这一转变本身有学术自身的积累与借鉴的原因,也因特殊的历史条件使它“恰逢其时”,而村民自治研究更成为历史的宠儿,受到国家政策研究者的眷顾和青睐,并使它在极短的时间内成为一个热门的研究话题。村民自治研究作为一个跨学科的公共研究领域,吸引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因此在这段时期,涉及到政治学的,就不能不谈到农村问题,就不能不谈到村民自治研究。与此同时,农村的改革引发了影响深远的社会变迁,它在日益迅速地改变农村面貌的同时,也因在传统资源占优势的农村过快地引入现代性因素而使农村面临着更为深刻的体制性问题。这使得“三农”问题日益呈现在国家决策者与学者面前。另外,在经历了建国后几十年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后,决策者有意识地实行了兼顾农村的较为平衡的发展战略,如在1982年,中央颁布了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在这种国家占主导地位的对资源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历史背景下,一些学者也隐约地意识到,对农村问题的关注也许会成为未来政治学研究的希望所在。因此,他们进行了初步的基础性研究,如对农村基层政权问题的关注,虽然此时的研究还带有某种不自觉意识。

但在这个社会处于大变革的时期,国家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决策偏好在由“城市主位”向“城市一农村兼顾”转变的过程中,无意中向社会透露了国家政策发展的新动向。这使学术本身可能进行自觉不自觉的学术重心转移。1989年的政治风波使学者被从高层政治的研究阵地中驱逐出来,这显示了学术本身在国家的强势话语面前的脆弱。因此,此后的农村政治研究也试图在国家的荫庇下寻求发展,或至少采取“价值中立”的态度,从而远离意识形态化的阐述。事实上,在以后的村民自治研究中,多数学者采取(或兼顾)了前种路径,他们与政府部门合作,申请项目和基金,政府也为研究提供了许多便利。这样,在政学两界经历短暂的分裂后,又迅速地实现了再次合作。这种状况对村治研究的路径与格局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其一,正如政治学刚恢复后在学术界的“火热”一样,短时期内,农村政治领域也出现了村民自治研究热。对于学术本身来讲,其发展应遵循自身的轨迹与理性。一般而言,在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产生过程中,它所需的理论与现实资源的积累都是平稳而缓慢的。因为,现实中的矛盾长期与其他社会问题互相纠葛,并不断产生内耗而浪费体制内和体制外的资源。因而,即使一种研究视域己初步显现出它的理论或实践价值,它也只能在现有的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逐渐获得横向扩展和纵向抬升的能量。但是,当大量的外部资源注入时,如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植,这种状况就会得到根本改变。因而,国家倡导下的村民自治研究在特定的时间内成为主流的研究取向。但当作为一种实践方式的村民自治在以后的现实中遭遇困境,决策者对它的期望开始降低而导致大批资源被抽走时,对它的研究就会迅速降温。而遵循自身逻辑发展起来的学术,极少出现骤升骤降的现象,它会在现实的土壤中获得更稳定持久的生命力。村民自治因受到格外眷顾而成为“历史机缘所促成的一个‘意外’的结果”,这也为它在乡土社会中遭遇困境埋下了伏笔。

其二,学术与政策的紧密结合使村治研究超出了学理性研究的范围,而更多地遵循政策性的研究取向。政治学研究重心的下沉在基层乡村开辟了“为民主寻根”的村民自治研究领域。但这种研究的一个显著局限是,它在价值取向上仍然抱有强烈的“庙堂”情怀。因此,政治学视野的转变并不必然意味着研究者素有情怀的转变,而只是对无能为力的宏大叙事的一种移情和替代。这种移情和替代并不在于它对村庄的个案研究本身,而是试图“以一个小村庄为载体分析经国大事在村庄的反应与运作”。因此,这是一种在微观个案叙事基础上的对“国家”的包容与折射,从而更方便地以地方叙事涵盖国家叙事。因此,正是这种微观视野上的宏大关怀决定了它的研究价值及其限度。从其价值角度看,村民自治成为后来更为复杂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起点和试验,因此,这种研究虽然多以一个村庄为个案,但却又不局限于单个村庄。随着研究的深入,它很快就溢出村庄的范围,并成为一个引起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和公共学术领域。从其限度来看,这些研究虽然是对村庄的“深描” (thick description),但其实际的关怀却在村庄之外。过于强烈的宏大关怀实质上十分容易遮蔽研究者所关注的对象,即对农村社会本身的认识,或者说这种认识缺乏“农村主位”。

其三,无可否认,在研究者走进农村之前,他们对中国政治状况的一般化解读己使他们的研究深深地打上了以经验性的材料去验证某种先在的政治理论的烙印,从而使这种研究带有某种新的泛意识形态色彩(非贬义的)。同时,由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整体水平的落后,在村治研究者进入农村进行田野调查时,他们不得不移译国外的著作并借助西方的概念、理论、研究范式和分析框架,并使之与中国的社会现实相关联。这种方法虽然使研究具有了一定的“理论深度”,但却引起了更大的质疑并直接威胁到这种研究的潜在价值,即国内学者的努力在相当程度上只不过是用中国的经验去验证西方的理论,因而在西方学术话语的霸权下难以获得自主性。由此,这种实证研究被质疑为“伪实证”或“证实”。这一时期的村治研究表面上看是个案的和村庄的,但实际上却又是非个案和非村庄的。村庄视野的限度使研究者很快走到村庄之外,并在不断向上攀升的过程中寻求研究路径的转换。它与人类学以单个村庄为个案的研究视角不同,并且在农村政治领域,这种方法似乎被滥用了。

实际上,村治研究者本身对村民自治的价值也进行了定位,并形成了几种不同的观点,如突破口说、中国特色民主说、形式训练说、示范效应说、社会基础说等。但他们对村民自治所寄予的价值,则因其所持的宏大关怀而在现实中大打折扣。这使得研究者虽“身在农村”,却“心怀天下”。1980年代后期之前,学术界极少有人对村民自治研究寄予关注,而仅在几年后,它就成为政治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并且迅速地溢出政治学领域,成为一个跨学科的备受追捧的公共学术领域,这与它的天下关怀有着极大的关联。这也决定了村庄研究并非它的最终目的,而是将村民自治看作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起点和突破口。当它在村庄研究中获得一定的影响和资源后,学者们就不再满足于它的“草根民主”性,而是更加关注村庄选举在何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民主政治的状况,以及如何向村庄以上的更高层级跃进。这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结果:

其一,虽然村民自治产生于1980年代人民公社解体后的农村治理危机,但这种宏大的关怀实际上很难使研究者真正深入到农村社会去发现乡村治理本身的问题,并寻找解释和解决之道。在一定意义上讲,他们忽视了对“治理”本身的关注,而转向了另一个更为宏大的层次,即探讨民主问题。在“为民主寻根”的倡导下,研究者通过历史的考察,以市场化和现代化为背景,来把握和描述乡村政治发展的根源及演变历程,从而发现人们关于村民自治争论的实质是民主制度在中国的乡村社会是否具有生成资源的问题。“民主”是一个宏观和价值色彩较浓的话题,它恰恰与研究者的宏大关怀相互适应和对照,满足了他们向高层政治提升的愿望。对“民主”的关注使他们有意无意地遮蔽了问题本身,而寻求以对另一个问题的阐述为满足。

其二,宏大的关怀使研究者的目的并不在村庄本身,而在于通过以村庄为基点、以乡镇和县为其延伸的地方叙事来涵盖国家叙事,即通过对村庄的描述来仰望“国家”。这样,他们就不会满足于村庄的狭小视野,而是不断地越出村庄的界限,催生出乡镇体制改革、乡镇直选、县域治理等研究领域。这样,村民自治研究就不断从其运作的公共逻辑中获得向上抬升的能量,从而非常自然地走出一条“村庄一乡镇一县域”的研究路径。

在接下来的论述中,笔者将着重探讨产生这两种结果的背景、原因及学术本身所依循的逻辑,并梳理该领域的相关理论成果。

三、“民主”的困境:与“治理”的对照

农村政治学研究的兴起,除了因“历史的机缘”等外部原因外,也难以否认农村社会内部存在着现实需求。在村治研究中,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治理工具和民主路径,其受关注的程度是不同的,在时间上也呈现出某种偏差。为了比较其中的不同,笔者试图依循农村政治在其初期呈现出的面貌进行某种“应然”的分析,然后回归现实,与“实然”进行对照,从而凸现出某种悖论或差异,并寻找产生这些差异的深层次原因。

如果说1980年代的研究者都沉浸在对高层政治的宏大叙事中,从而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村的话,这种说法也未必完全符合现实。因为在这一时期,一些学者已经开始了对农村基层政治的研究,如以张厚安为代表的学者对农村基层政权的研究,并对人民公社制度解体后的农村管理制度进行了探索;辛秋水等人也在1980年代后期对村民自治展开实地调查、实验和研究,直接为1990年代村民自治研究热埋下了伏笔。自然,这种研究带有某种不自觉意识,也带有某种自觉意识。之为“不自觉”,从当时的研究者本身的角度来看,他们也许没有明显地意识到农村政治学会在不久之后成为政治学研究的主流,更未意识到他们已经开启了一条不同于高层政治研究的道路,即把视野放在不为人们关注和“无政治”的农村,从而使政治学研究由“国家主位”转变为“农村主位”。之为“自觉”,我们看到,他们之所以较早对农村保持关注,是基于对中国国情尤其是农村社会现状的准确把握。在对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20年的研究历程进行回顾时,张厚安教授就对当时的国情作出了客观的判断和分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8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这种国情决定了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而且,‘三农’问题将伴随整个现代化的全过程。实际上,我们的改革正是从农村开始的。这也可以说是我们如此关注农村的时代背景。”

当我们将视野放回到 1980年代初时,我们亦不难发现进行农村政治研究的必要。人民公社解体后,原先在强大的国家权力统制下的社会秩序出现了严重紊乱:基层政权崩溃,村庄权力被滥用,农村行政的合法性基础遭受破坏。公社时期由国家掌管和控制一切的状况发生了改变,但在当时“社会国家化”的状况下,社会的基础性力量极为弱小,这就使中国的政治结构处于一种极度危险的态势:“当外部性国家治理乡村的体制一旦发生变化,乡村内部没有相应的组织来承接和应对大量农村内部公共事务,进行自我整合,由此就会陷于‘治理真空’”,社会将处于严重无序状态。农村治理机制的缺失促使一部分研究者开始探讨新的治理体制,以将农村社会秩序纳入组织化和体制化的运作轨道。因此可以说,1980年代初研究者的进入是符合农村的现实需要的。虽然关注该问题的学者较少,且研究处于起始阶段,但可以看出,这种研究更多地是在国家缺位的背景下展开的,与后来村民自治研究受政府的特别眷顾相比,它更多地是从学者本身的理性角度出发作出判断的。

与此同时,我们又不得不关注另一个问题,即人民公社解体后,农村社会对民主的需求是否己经到了足以催生村民自治的程度,从而使学者对民主的关注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取向?否则,它为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便在国家改造农村的大话语面前赢得了主导地位?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村治研究的路径及其选择。

与公社时期对个人的自由、尊严和正义感的忽视和压制相反,改革开放后,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人们也在摆脱以往的束缚和压力下获得了更多的自由和主动性。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农民获得了一定实惠,并积累起了一定的资源。在这种状况下,人们的政治诉求开始增长。正是在此基础上,村民自治的“核心价值在于为农民的自由、自主和自治活动提供了广阔的制度性平台”。但有一个疑问是,这种诉求的增长能在多大程度上催生基层民主?

对在农村发展基层民主,学者们所持的观点各异。支持者将基层民主视为民主之“根”,高举“为民主寻根”“草根民主”的旗帜,将村民自治看作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的突破点。当一些研究者通过对村庄选举的观察,认识到作为外置性的村民自治与乡土社会本身的隔膜之后,他们又不得不降低对民主的价值期望,转而将基层民主看作是一扇“政治学眺望乡村的窗口”。徐勇教授亦认为,在中国,民主是舶来品,是外部传递的一种价值理念,而不是内生的游戏规则和程序。这无疑是研究者在经历“村民自治在乡土社会的遭遇”后作出的更冷静和更现实的思考。

另有一些学者对把村民自治看作民主政治的起点持怀疑态度。如党国印认为,在传统乡村社会,可以有“自治”,但不会有“民主自治”,真正的传统乡村社会不存在对民主政治的需求;对民主政治的需求产生于乡村社会的结构转型时期;中国推行乡村民主自治制度标志着一场新的“乡村动员”己经开始,其政治发展的后果尚难以预料。中国近年来的“村级民主”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具有国家民主理念的外部精英推动的,当这种现代民主理念被植入传统色彩浓厚的乡村社会时,它的遭遇就可想而知。实际上,即使在村民自治实行得比较好的地方,“富人治村”、“能人治村”甚至“恶人治村”都极为常见。一种极端的观点甚至认为,目前普遍的村治秩序之所以能够维持,原因不在于村民自治制度文本的到位,而恰恰可能在于它的不到位,因为它的到位将难免会引发复杂乡村关系中的矛盾,影响国家目标的达成。随而言之,这种观点认为,民主政治系统的有效运转通常需要某些个体或群体的某种程度的冷漠和回避。这些边缘人口的存在可能是民主水平低的表现,但在很多情况下恰恰是民主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

这些都是学者站在自身角度,通过理论分析或实证观察而作出的判断。但如果我们转换视角,即站在国家的角度,我们将看到在农村引入民主的重要意义。国内外不断变化的环境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人权斗争需要,使中央高层把在农村引入民主看作捍卫和提高中国国际形象的资产。于是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推动下,村民自治逐渐获得了体制地位、社会利益和经济支持。在一定意义上讲,国家比乡村更需要“民主”。但民主理念与乡土社会的隔膜又不得不使国家对民主的启动持一种谨慎态度。这导致经过激烈的争论后于1987年颁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并经过长达11年后才正式颁布实施。这在中国立法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实际上,在国家与学术场域导入民主话语,除了现实的需要外,也是从文革出来的老辈领导者对文革苦难记忆的一种反思,并推动其弘扬人民民主。邓小平同志曾对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展开深刻批评和剖析。而对此时的学术界来讲,政治学经过几十年的中断后,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民主话语也是最迫切的要求。这样,民主便在历史与现实的环境中获得体制性的生存资源。但是,国家层面上的民主与学术所追求的民主呈现出了现实架构与理论阐述之间的矛盾和差异。因而在后来,当学者试图将包装好的民主理念“嵌入”到国家民主制度的现实运作中时,这种矛盾就开始暴露出来。并且,时隔越久,矛盾就会暴露得越充分。

我们看到,在国家话语的浸染下,村治研究者不自觉地偏离了原来对治理问题的关注,也使得他们在重心下沉的过程中,难以舍弃其素有的高层情结和庙堂情怀。1980年代末以后,村民自治制度经历了短暂的质疑后受到高层领导者的青睐,许多研究者也以自己的研究回应了这种政治架构,如“乡政村治”由一个理论主张变成了一个现实的政治实践。无疑,此时的村民自治研究已无法依循它原初的轨迹继续发展,而是不自觉地转换并偏离了原来的主题。但这种转换是那么地自然,以致于我们在回顾这段历程时,似乎觉察不出什么断裂的痕迹。事实上,1990年代中期以后,村民自治明显地负有“民主”的责任。这使村民自治研究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机遇,不仅成为农村政治学研究的主流,而且使农村政治研究进入“草根民主”研究阶段。同时,人们也对村民自治寄予了极大的期望。这种责任与期望已经超出了它作为一种理论架构所能承受的限度,使它无法承担起现实政治的重托。

这样,1980年代就己开始关注农村的一些研究基地就明显地处于领先地位,如华中地区的村治研究,虽然这种研究可能只是时间上的差距。而这种研究也由张厚安等人开辟的农村政治研究进入到以徐勇为代表的“草根民主”研究阶段。从徐勇个人的经历来看,可以看出他是自觉地选择进入农村政治研究的。1991年,他发表了《重心下沉:90年代学术新趋向》一文,敏锐地提出,“学术研究思维视野的重心下沉,由80年代关注国家大势的宏观层面转向广阔实在的社会基层面”,表明他有意识地从关注高层政治转向关注农村社会。另外,《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一书的出版,表明他己把乡村政治纳入研究领域。正如他自己所说的,本书“试图从社会底层的角度解释中国为什么国家上层多变而社会停滞的‘历史之谜’。提出将政治体系一分为二:上层国家和基层社会”。他的研究为政治学研究重心的转移,从而对农村政治进行精细化解读,提供了分析路径和理论视角。但也可以看出,学术重心的下沉只表明研究视域的变化,并不表明研究者情怀的转变。这主要体现在徐勇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与运作》获得首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本书脱稿之际,正值《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全国范围的大规模村委会选举也正逐步展开。高层领导对村民自治这一制度框架寄予了厚望,正如彭真所言:“八亿农民实行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真正当家作主,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历史上从没有过。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什么时候有过村民自治?没有。”正因为如此,与其说本书是学术重心下沉的表现,不如说它更反映出高层政治对民主的诉求。对村民自治的研究并不在于农村问题本身,而在于表达其对学术重心上升的企求。

因此,当国家表现出对民主的政治诉求时,在依循学术自身的理性还是迎合国家的意志这两种选择面前,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后者。这种惊人的一致似乎在昭示国家的强势话语对学术研究的路径所具有的深刻含义。同时也表明,一旦村治研究者踏上了“民主”这辆快车,他们便在该领域失去了相当多的话语权,因为操纵列车的不是研究者自己,而是高层决策者。当研究者还在激烈争论乡土社会是否具有引入民主理念的资源时,国家对它的表述己经在不知不觉中降温了。在研究者那里,“民主”是一种理念或路径,而在国家那里,它更多的是一种政策话语(工具?)。当“民主”己经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时,它就可能失去原有的吸引力,而国家也不得不寻找另一个新的理念来替代它。这使得国家可以在反反复复的策略与技巧中进行着政策的阐释和架构,而学术却不能如此。否则,它就失去了“学术”本身的意义。学术要想获得持久的生命力,便应在摒弃外来干扰的基础上寻求自身的理性与自主性。村治研究也是如此。当民主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而现实也与高层决策者的期望相违背时,他们不得不降低对民主以及对村民自治的期待。于是,研究者不得不重新思考这一学术发生发展的历程,从而发现他们对治理问题的忽视和遮盖。此后,“治理”便被重新从尘封已久的农村社会中挖掘出来,村治研究才回到了问题本身,学术重心才开始了真正的下沉。

于是我们发现,研究者忽视对治理的关注而转向民主问题,是有其深层次的原因的,由此我们也不必追问这种演进的路径是基于“理论建构的逻辑还是现实产生的逻辑”了。实际上,我们可以把民主当作一种可欲之基础,对于学术来讲,只做一种理论上的阐述或倡导,其实际可行性则交由政策实践去解决。这样,村民自治是否会成为送民主下乡、对农民进行民主宣传和教育、打造中国民主政治的根基,进而成为自下而上实现民主政治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也不是研究者对民主的一厢情愿所能实现的。而且,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治理工具,也许会在较短时期内改变农村社会的治理现状;而作为一种民主路径,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至今也不过二十年的时间,研究者就迫不及待地去考察村民自治的运行效果,则未免显得太心急了。亦无法否认,在最初的时间里,在价值理念追求和政治任务光环笼罩下的村民自治研究,都将其理论和现实架构置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的宏观背景当中,并赋予民主过高的价值期望。⑧由于它无法透过农村诸种问题之上的“一层油”,也就无法精细地考察这层油之下的潜流和细微机制,从而也就难以产生更深层次的学术反思和自觉。

四、村庄视野的限度

我们重新回到“重心下沉中的宏大关怀”一节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即研究者虽然以村庄为个案进行研究,但其目的并不在于村庄本身,而是试图通过以村庄为基点,以乡镇、县为其延伸的地方叙事来涵盖国家叙事,通过对村庄的描述来仰望“国家”。之所以如此,除了研究者所素有的情怀外,以单个村庄为研究视野的限度也是促使研究路径发生转变的一个重要原因。

村庄研究采取底层社会的视角,通过对个案村的精细解读(无论是横向的还是纵向的),试图了解和把握村庄的总体状况。显然,当研究者埋头于田野工作时,他不得不过一段“村庄人”的生活,从而至少是暂时地摆脱了他原来的身份。但是,当他对收集的材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时,他又不得不从“村庄”中走出,恢复其作为学者的身份。在农村政治研究中,众多学者采取了“小口进,大口出”的对乡村社会的解读方法,即当研究者来到农村时,他不是试图从总体上了解村庄的全貌,而是选择村庄生活的一小部分(哪怕是一个极为细小的片断,甚至不具一般共性的碎片),并对其进行“深描”。至此,我们仍可把他的研究看作是“村庄”的,虽然我们可以对他调查的精细和可信程度提出各种质疑,但我们却无法否认他掌握的材料对解读村庄政治的意义。但是,作者研究的目的并不在于村庄本身,而是在以村庄为基点的政治结构中不断提升它的意义,从而衍生出“结论”的“普适性”。于是,这就出现了一个极为棘手的难题:如果作者只是局限于村庄本身作出结论,那么这种结论可能没有什么现实意义。因为中国的各个村庄不同,我们无法把在一个村庄看到的现象套用到另一个村庄中去。但是,如果我们提升村庄研究的“结论”的意义(如在目前的众多研究中,许多针对村庄研究的结论几乎无一例外地提升到了“国家”的高度),那么,它的限度何在?

这样,村庄研究就陷入一个两难窘境中:要么不作出结论;要么不管作出什么样的结论,批评者都会以“个案研究的普适性”为靶子提出质疑。这种质疑被如此频繁地提到研究者面前,以至于它不再使研究者像初次听到时那样恐慌,或者将之置之不理,或者对自己研究结论的范围进行界定。但无论如何,这个问题是每个从事村庄研究的学者都必须正视的问题。

那么,我们如何“恰如其分”地作出一个合适的结论呢(即使在对“结论”的陷阱有了清晰认识的情况下,我们也无法保证能够做到这一点,而只是应然意义上的)?是进行“更广泛的”田野调查,还是进行“更深入的”田野调查呢?以中国的村庄之多、差别之大而言,即使做几百个、上千个村庄调查,也仍无法断言由此而作出的结论就适用于其他村庄。那么,是否只有进行“更深入的”调查,我们才能更加接近农村真实呢?有的学者认为,“要体现村庄政治的丰富性,并不在于所研究的村庄类型的丰富性,而是在于提出问题的敏锐性、田野调查的深入性、叙事展开的繁复性与理论分析的复杂性上。无论是作一个个案,还是作多个案比较,都应该在叙事中体现足够强大的张力,容纳足够复杂的关系,展示足够完整的过程。只有这样,才不会犯用先导的概念来剪裁生活世界的错误,才不会把那些偶然的、随机的甚或‘错误的’事件简单地排斥在叙事之外”。“深入的调查”要在精细捕捉村庄生活的点滴和碎片的基础上,推演出它们发生发展的运作逻辑。有时,看似简单的“事件”背后蕴涵的可能是极为复杂的关系,但是,我们却不可把简单的东西复杂化,并认为这才是深入的调查。实际上,任何事件的发生(尽管它看上去可能是“偶然的”和“随机的”)都与村庄的其他事件有所关联,因此对它的考察也必须放在村庄社会的整体面貌中。否则,村庄研究越深入,所得出的结论就可能越片面和极端。

进一步讲,任何个案研究都只是产生于特定情景和条件中的“地方性知识”。只有将自己完全置于作者为我们所精心编织的各种场景和情节性的“叙事”中,在对这些故事的理解中,我们才能体悟出作品的真谛,并从中获得学术的启迪。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现实却又是无比复杂的。因此,当人们面对现实时,就不得不承认人类思维的脆弱性。这种脆弱性表现在人们的思维“受到己有的逻辑框架、理论预设、意识形态判断的影响甚至决定”,从而不能自由地理解现实。即使人们通过对现实的解读而提炼出了具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事实上它可能仍离现实很远。于是,一种窘境就产生了:无论研究者怎样努力,总是无限地接近事实却不能等同于事实本身。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如何企求能够真实地认识农村社会并寻求具有“普适性”的解释呢?对村庄的观察毕竟不能像镜面观物那样坚持事物原像的透明性反映,而是在其中已经渗入了研究者个人对经验材料的特殊理解与处理,那么,恢复或完全真实地反映村庄的现实已不可能,这样,研究者所做的可能只是通过理解性的传递和表达(在这一过程中可能或多或少偏离了村庄本身),从而更加贴近经验的母体本身,而少一些粗暴的切割和拼装。正如韦伯所言,“在人文科学领域,具有普世意义和一般意义的知识,就其本身而言,是从来都没有任何价值可言的”。

村治研究者显然早已明确意识到这一点。与其继续讨论这个己“无意义”的话题,不如采取某种折衷的策略,即“村治研究也就不去追求完全真实的现实,也就并不期望通过我们发现的一套逻辑体系(或概念体系)来不偏不倚地反映出现实世界,而是希望通过我们村治研究形成的概念体系,做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有色眼镜具有‘深刻的片面’特征的有色眼镜。”“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都戴有有色眼镜,村治研究的问题不在于都戴有有色眼镜,而在于不能戴上同一副有色眼镜”。这就使得村治研究摆脱了“个案研究的普适性”的纠缠,从而致力于对村庄“片面”的“深刻”解读。

实际上,除了这种对村庄的真实表示“无能为力”的表述之外,一些学者在研究中有意识地扩大了他们所关注的视野,即从村庄中走出,扩展到乡镇、县等领域,并确立了以县为微观分析单位的研究视野。他们的理由是:其一,正如马克·布莱切等人所言:“从历史上看,县在中国一直是最稳定、变动最小的次省级行政单位。进一步说,它是没有被改变过的最低层次的国家组织,是中国政府的基础。”因此,县是“基层最完备的国家体现物”,“是整个制度稳定存在的基础构件”。自近代以来,随着地方自治概念和制度的引入,县在整个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并被视为现代政治的基础。其二,从农村政治学的研究需要看,县与微观社区组织的联系紧密,从某种程度上讲,县在整个政治体制中扮演着承启的角色,“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出整个体制的运行和变迁,透过它也可以看到中国作为现代国家的构建和成长的过程”。而从研究农村的角度看,县与农村的关系紧密,有利于认识对中国具有重大意义的农村变迁。其三,从学术发展的需要看,村庄研究的困境也需要研究视野的提升。这显然是针对“个案的普适性”而作出的反应。他们有意识地扩展村庄研究的范围,不断从“村庄”中走出来,其研究主题、视角、关怀都开始发生变化。这种趋向在1990年代中后期表现为村治研究的整体转型。

事实上,一些以村庄为表述对象的研究,如《岳村政治》,我们从作者的描述中很难弄清楚“村庄”的界限。“有批评者针对作者讲述《岳村》而岳村在本书中所占较少篇幅为例,发出疑问:岳村在哪里?在于建嵘的书中,我们看到他所研究的对象—岳村边界模糊,为了因应研究需求,岳村的范围、内容都在不断变化延伸。”实际上,村庄视野的限度也使得作者不得不把视野多次从对“岳村”的表述中抽离出来,采取在区级与县级空间展开论述的方法。但我们也可以看到,作者的雄心和抱负“显然不在实体的岳村上”,作者“以县级政治空间展开论述的方法选择,实际上已经使得从社会的角度研究乡村政治的理念发生了偏移,正在‘回归国家’,将国家和政治从被以前回避的地方拉出来”。而在《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一书中,作者却采取了村一乡一县的研究路径,两者的区别在于作者所采取的视角不同,一种是自上而下的视角,一种是自下而上的视角。这两种视角深刻地影响着对农村社会本身的认识。但两书却有一个共同点,即虽然都以村庄为表述对象,但却都以对更广阔空间的解读和对更深层次的关注为其研究目的。在这种解读和关注中,村治研究也不露痕迹地发生了转向,即他们己经不再局限于对“村庄”的研究,而是走向了“乡村”,他们也不再寄望于对民主的追求,而是转向了对“治理”问题的关注。村治研究也由此从村民自治研究进展到乡村治理研究阶段。

第三章 村治研究的转向:走向“学术主位”的乡村治理研究

研究者从“村庄”走出的同时,其素有的情怀和研究主题都发生了变化。他们越来越放弃高层情怀,而着眼于问题本身,从而由1980年代国家话语主导下的“民主”问题转向深入探讨农村社会本身。虽然国家仍然对学者们的偏好和选择发挥着重大影响,但他们己经开始注意到自己的定位,并试图在尽可能遵循“价值中立”的原则下,对农村社会进行细致观察。正如村治研究者自身所言,“我们试图以乡村治理为平台和主线,通过阅读和理解转型期乡村社会的治理变化及特质,研究自上而下的政策、法律和制度在农村实施的过程、机制和结果来理解农村,由此为中国农村及中国整体的现代化提出我们的理论说明和实践方案。”从村治研究者的自身定位可以看出,他们己不再将“村治”界定为“村民自治”,而是“乡村治理”通过对农村社会的观察和理解去认识真实,正是村治研究者的追求。虽然他们在研究过程中对中国现代化进程进行分析和思考,并为之提出相关的理论阐释和政策建议,但他们越来越从政策性研究取向的限度中摆脱出来,而转归学术研究的学理性。

自然,这种转向是建立在以往对现实的关注和对实证研究方法的倚重的基础上的。因而,这种转向更有学术传承的意义。但是,村治研究者作为一个群体,他们在面对1990年代以来村民自治和乡村治理等新的研究视域,以及在关注重大政治问题与研究的学理性追求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张力。由此,乡村治理研究在对以往研究作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的同时,也呈现出不同的研究旨趣。本文所关注的,是两种既相互融动又呈现差异的研究取向:一部分研究者将研究视野深入到农村社会的最底层,探讨转型期乡村社会的性质、民主的社会基础、农村政策基础等,即采取“底层社会”的视角,从农村内部来研究农村社会;另一些研究者仍将其重心放在农村社会,但其研究视角却是自外而内,即探讨自近代以来,国家是如何进入到乡村社会的,在其表述上,以各种“下乡”为标志,如“政党下乡”、“行政下乡”、“民主下乡”、“财政下乡”等等。

一、研究重心的真正下沉:“底层社会”的视角

研究重心的真正下沉及研究论域的重构发生在1990年代中后期。此时,村治研究者通过对农村社会的观察及对村民自治在农村社会运作的演绎和阐释,己经初步形成了某种共识,从而积累了一定的理论资源。张厚安教授对其所在学术团队的研究进行归纳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理论务农”的主张。在政学两界高度互动的情势下,研究者也试图将他们的理论和研究返归实践,由此开始了持续两年之久(1996一1998年)的“黄梅实验”。这次实验的目的,是力图将其关于村民自治的理论和知识运用于实际,以实践张厚安教授的“理论务农”和“理论支农”的主张。这个实验,更突出地表现出村治研究者的民主情怀,表明村民自治的着眼点不在于认识中国农村社会,而是回归了对高层政治的关怀。或者说,虽然1980年代政治学研究的重心不自觉地转向了底层农村社会,但是,当村民自治的国家话语色彩日益浓厚时,研究者在该领域的论述就不得不依附于国家的高层话语。村民自治受到高层政治的青睐,使得村治研究者凭借其对村民自治的把握而在众多的研究领域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从而使政学两界又呈现出高度互动的状况,这种状况与1980年代政学两界的关系如出一辙。

客观来讲,这次实验取得了一定成功,但远未达到它的预期目标。在今天看来,它存在一些不切实际之处。它最大的成功或许不在于它验证了某种理论或主张,而是给予每位经历过这场实验的人以深刻的启发,促使研究者不得不重新思考如何才能更好地认识农村社会的真实。一部分研究者通过这场实验,认识到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外生性制度与中国乡土社会的隔膜以及研究者对农村知识的欠缺。他们正是因此意识的萌生而开始有意识地摆脱了那种泛意识形态的农村政治研究,从而在以往不自觉的学术重心下沉中,开始自觉地告别国家大话语下的农村政治学,而致力于从乡村内部来观察和理解乡村,让农民自己说话,从对乡村的阅读和理解中来提炼学理性知识。在这种学术重心的最终下沉中,研究者逐步转向了对村庄政治的理解和阐释。

这是村治研究者作为一个群体进行整体性反思和转移的开始。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以及随后展开的全国大规模村委会选举,则为他们实际进入农村基层进行实地选举观察和体验农村政治的运作,从而检验他们的理论或主张,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和更多的机会。众多的村治研究者参与了这次村委会选举的观察,通过在不同的地区选定不同的村庄进行驻村观察,并对一些村庄进行多次回访,他们更深刻地认识到了村民自治在农村社会的运行机理及其遭遇。

在对选举进行深入观察的过程中,他们认识到了选举与村庄之间的差异和隔膜。“选举之于村庄和村庄之于选举就相当于两个独立之物的相互碰撞和遭遇。一方面,选举之于绝大多数中国农村无异于一枚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它所激起的波澜势必搅动原有的村庄日常政治逻辑,从而依选举事件的展开而激活和扯带出日常乡村生活中长期层累的种种关系和矛盾网络,让人们有幸清晰地观察到在平淡无奇的乡村生活中所难以集中展现出来的戏剧性乡村政治场景,并依此路径去进一步探讨村庄政治的隐秘机制以及其背后呈现出来的流动的社会关系。而另一方面,选举制度之进入村庄场域也同样面临着另外一种情景的遭遇,它使观察者不仅有机会体验新制度进入所必然要发生的理论与经验的互融问题,而且也能体验同一制度在不同乡村场域中的各种演绎历程,以及由此所再生产的既不同于原有乡村政治游戏规则也不同于选举规程的新乡村政治机制。”

这种反思是基于选举观察而得出的结论性认识,这种认识对他们研究视野的转移和研究论域的重构无疑具有重大的影响。正是这种双向遭遇使他们认识到,“村民自治的理念和结构作为一种建构之物在体现知识分子的价值关怀之时却可能无法容纳村庄内生发展的复杂需求,从而在衍生出连接宏观政治的需求机制时却可能对微观的村庄发展形成两张皮。”因此,经历选举观察的研究者,难免不去思考这种困境产生的可能原因,并寻找其解决的路径,即在对村委会选举和村民自治的祛民主化想像中进入到对乡村社会本身的理解当中,寻找村民自治在村庄社会内部发生发展的根据;或者更深入地探讨村委会选举在村庄运作的机理和遵循的逻辑,即它以什么样的方式展开,为何以这样的方式而不以其他方式展开。由此,村委会选举成为村治研究者对农村进行深度观察,并由此进入一个更为宽广的研究领域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2001年在湖北荆门召开的“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学术研讨会”是他们将其认识付诸实践的一次尝试。他们主张由对农村政治性焦点事件的关注转向对仪式化的乡村日常生活情态的理解,从而“阅读和理解转型期乡村社会”。在此前后,他们开始将村民自治简称“村治”,从而赋予其以“乡村治理”的新意。这种指称的变化己意味着研究视域调整的自觉,不仅表明他们在视野拓展的同时延续其对“村治”理念进行再解读的想法,而且表明他们在坚持民主视角的同时开始引入治理的视角。他们通过对全国不同地域的村庄进行深入调研,理解当前中国乡村社会的状况及其区域性差异,从而理解村民自治进入不同农村社会的过程、机制及其结果。其后,诸如农民负担、农村组织、乡村财政、税费改革等一系列问题都被纳入研究视野。

在这种转向中,一些学者试图对村庄社会变迁进行深度理解,如于建嵘的《岳村政治》和吴毅的《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就是这类代表作。他们利用政治社会学和政治人类学的手法,分别描述了岳村和双村在20世纪一百年中的村庄政治变迁,成为“20世纪末研究村庄政治的双子星座”。但这两部书的更深层意义也许并不在于它们在足够长的历史场域中勾勒出村庄政治的变化图像,而在于它们己体现出从村庄内部对社会变迁进行解读的努力。在以“底层社会”为视角的研究取向中,多数研究者遵循的是吉尔茨所倡导的“深描”的人类学取向,其研究旨趣在于阐释影响与支配中国乡村政治及其社会运行深层机制的“地方性知识”,重新发现和认识中国乡土社会的经验,并力图以这种经验来丰富和重构中国基层政治的图像,最终为学理性操作提供较为可靠的经验平台。这种研究所采取的立场,是以内部视角来取代外部视角,主张理解和“深描”优先于政策性思考。他们开始理解作为民主路径的村民自治与作为治理工具的村民自治的差异,并强调“以农民的眼光看待农民”、“从乡村研究乡村”。

这种视角的置换和转移,是重心下沉中的政治学自觉地寻求作为学术进路上的理念与现实中乡土社会的内生逻辑相契合的结果。这样,无论研究者的现实关怀,还是学术进路,都已深入到农村内部去寻求并发现其内含的隐秘机制,从而更加接近社会事实本身。然而,这种对于村庄事件与过程的过于细碎化的解读,是否能在整体上给人一种完整的图像,从而展现其原本的村庄政治逻辑,则可能是研究者在当时无暇顾及的问题。因而,所有村庄片断的相加之和并不等于村庄本身。这样,当研究者致力于对村庄内部机制进行深入挖掘的同时,也需要从“村庄”中走出来,去观察和透视置身于更大场景中的外生变量,从而还村庄一个更加真实的整体。

二、村治研究的学理性拓展:立基于“底层社会”的视角提升

随着村治研究的深入,研究者越来越认识到经验研究的方法论限度。“从整体上看,农村研究的学理水平还相当低,与其显赫的学术地位极不相称”,因此主张“回到原点,关注变迁”,即回归“事实原点”和“学理原点”。在此之前,村治研究主要是政策取向的研究,因缺少学理性而陷入低水平重复的陷阱中。村治研究者显然己意识到这个问题,因此在实证研究中寻求转变。全志辉认为,学理性研究的起步是以《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3期“村民自治研究”专栏的三篇文章为标志。这些作品并非只是为理论而理论,而是建立在对个案的深入观察和感悟基础上的,并试图对村民自治作出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解释。虽然这项研究刚刚起步,其结论具有论断性,且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框架和概念体系。但是,他们却关注着一个共同的话题,即民主是如何进入乡村社会的(“民主下乡”),并在后来成为徐勇教授所极力倡导的现代国家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时,民主虽然仍为学者所关注,但它己从以往宏大政治层面的论证回落到现实的社会层面,即着眼于乡村社会本身。在此之前,他们对农村问题的关注,仍然怀有某种宏大抱负,在努力从泛意识形态化的宏大论证中“发掘”出农村底层社会的同时,仍具有某种高层追求和政治理想寄托。他们对在农村社会引入民主理念并转化为一种治理机制怀有良好的期待,并在“为民主寻根”的口号下,探讨和争论乡村社会是否具有民主制度的生成资源问题。但从以上三篇文章中我们看到,他们开始更加理性地思考乡村社会在村治过程中所展现的运作逻辑。作为一个具有学术传承传统的群体,他们凭借其强大的实力在足够大的空间内整合其学术资源,使他们继续在国内相关研究中处于领跑地位。在他们达成的“共识”中,他们的研究领域也有了拓展,“村治即乡村治理”,可见他们己在更广阔的领域内寻求更多的生存资源和学术话语权。尽管他们开始把研究重心转向学理性研究,但“三个面向,理论务农”的宗旨以及长期的学术积淀,仍然可以使他们在学理性追求的同时获得足够大的社会影响力。

在这种对“底层社会”关注的同时,村治研究者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视角也慢慢抬升。他们感觉到,过于注重对村庄经验性材料的描述,可能会造成经验性材料的切割和拼装,而且会面临村庄研究的“普适性”的质疑。而在村庄调查的实践中,也确实存在一种状况,即过于注重村庄描述的繁琐碎片,缺少对这些材料的整体性概括和理论提升。这种状况往往使研究者忽略了学术的积累、传承和对话,其研究成果也难免不被指责为“走马观花又一村,一村一个新理论”。而且,农村研究的“显学”地位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农村问题成为“热点”而造成,还远未成为具有深厚学理性支撑的“显学”。但凭借近几年对村庄的感悟和认识,他们已有足够的实力进行学理上的提升。这使他们开始关注无意中被忽略了的“国家”。这种视角的转换是针对当前中国农村研究方法论问题的认识而作出的。这种经验性研究存在诸多局限,如只见“社会”,不见“国家”;只见“树叶”,不见“森林”;只见“描述”,不见“解释”;只见“传统”,不见“走向”。另一方面,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来讲,社会不是自发产生的,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国家建构出来的。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治理与转型及公民社会的生长和发育起了很大的型塑作用。因此,在研究农村社会时,对“国家”的关注始终是研究者无法回避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回归国家”。但这种国家形态只能是“现代国家”,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儒学复兴”。而且,这种国家的回归是一种分析路径的回归,而不是回归传统的政治实践。由此,这种“国家”的回归亦不是由“社会中心论”转向“国家中心论”。这里的“国家”是一种路径或视角,抑或是一种实体的置换。对村治研究来讲,国家的视角与村庄的视角是对等而不可缺少的。当我们从村庄内部对农村社会进行观察和透视后,再转而引入“国家”的视角,这样,我们看到的将是一幅完全不同的村庄政治图像。因而,视角的转换最终导致的是研究实体的置换。

学术与政治往往是学者最难以处理的问题。在国家话语的影响下,研究者往往在学术过程中不自觉地导致了角色错位,即无法厘清学者眼中的“国家”与决策者眼中的“国家”的区别,也无法区分学者与行动者之间的身份。“回归国家”不在于回归高层政治关怀,相反,是为了实现政治学研究重心的真正下沉,从而更加全面真实地认识农村社会。村庄内部视角的局限使研究者在对村庄进行精细化解读和深度描述时,又必须从更宽广的层面上来反观和透视乡村。

所有这些认识都在实践中得到了反映。《东南学术》2006年第4期的四篇文章已初步显示了这种努力。在这些文章中,阐明了现代国家建构的基本内涵,如民族一国家与民主一国家的非均衡性(徐勇,2006),民族一国家、民主一国家与民生一国家的三维视角(叶本乾,2006),或者采集某个“现实样本”,从中抽象出现代国家构建的基本构件(贺东航,2006),等等。所有这些,奠定了国家视角的基本分析框架,这样就可以使他们在探讨具体问题时有个确切的把握。围绕着这些,他们开始探讨政党、行政、民主、财政等是如何下沉到乡村社会的。这显然是针对现实而作出的集体反思并由此带来学术的相应转移,具有明显的自觉意识。

三、共识与张力:学术理性的追寻

无论是从乡村研究乡村,还是在继续关注农村的同时转换分析视角,都是基于一个基本事实: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这是研究者继续从事村治研究的原点。2002年,“村治研究的共识与策略”公开发表后,研究者期望,所有的社会科学(至少是村治研究)都应“戴上同一副有色眼镜”,从而在与西方社会科学的“有色眼镜”进行竞争时有意识地进行屏蔽,在彰显出学术体系的本土化的同时,能够更容易地“看清村治的本来面目”,从而“真正理解中国农村现实”。但在这一“共识”中,他们又承认,“这副有色眼镜之所以重要,可能不在于它看到的现实更为清晰,而在于它可以看到当前越来越具有优势地位的来自西方社会科学领域的有色眼镜所看不到的一些东西,并可以在此基础上与其竞争。”从这一近乎矛盾的叙述中我们看到,我们在追求本土化的学术体系,从而在抛弃(并非尽抛)西方社会科学的“有色眼镜”时,可能会看到其他“有色眼镜”所看不到的一些东西,从而更加真实地认识农村社会的本来面目。但实际上,我们如何并铸造一副怎样的更适合我们的“有色眼镜”,却是一个极为棘手的难题。不得不承认,在村治研究过程中,我们从某种路径、视角深入到对村庄的表述中时,我们可能不会同时兼顾其他路径和视角,从而无意中屏蔽了从其他层面认识农村社会的机会。因为,当我们走上一条道路的时候,我们不可能同时走另一条道路,一个人最多也只能同时走一条路。在研究实践中,当我们从某个视角深入进去的时候,我们就不会同时对其他视角关注太多。这样,当我们戴上“同一副有色眼镜”(事实上这不可能做到)时,我们会不会在对“片面”的表述中走向极端,从而不仅不可能认识农村社会的真实,反而造成了对现实的误读?在研究中,过于多样化的路径在展现农村丰富的政治、社会生态时,也可能浪费我们有限的学术资源。但是,学术如果有意识地屏蔽多样化的路径和视角,片面地寻求某种程度的一致,那么,我们看到的可能是同质化和模式化的村庄,不仅不能对社会现实进行真实解读,反而还有可能阻滞学术本身。因而在村治研究中,我们不仅不能戴上“同一副有色眼镜”,而且还要戴上“多副有色眼镜”。这自然是针对整个学术界的众多学术群体(而这个群体中又包含不同的个人)而言的。就单个的研究者而言,他可能只可以戴上一副“有色眼镜”,从而致力于某一层面的村庄研究,而其他研究者可以戴上不同的“有色眼镜”,致力于其他层面的村庄研究。这样,虽然凭一个人或一个学术团队之力难以认识农村“完全真实的现实”,但当多个群体多层面进入村庄时,我们就可能认识到“近乎完全真实的现实”。正因为如此,每个学术团队的研究可能都是“片面”的,他们可能试图在同一领域争夺学术话语权。但我们却不可以拒斥其他路径或标准。一旦拒斥其他,就等于拒斥学术本身。

公开宣言发表后,这些研究者并未沿着所指出的路径步步推进,而是在研究视域、方法和取向上形成多样化。因此,宣言的发表并未起到整合内部学术资源的作用,反而促进了内部张力的公开化,如高层政治关怀与底层社会研究之间的张力,政策研究与学理研究之间的张力,学科本位和问题本位之间的张力,甚至经验研究内部到底是要注重个案研究的深度还是广度等这些细小的张力都显现出来。而实际上,这些张力往往为人们所忽视,从而导致人们对这一群体的研究状况存在误判。

当学术有了越来越多的意识自觉,研究者就会逐渐抛弃原先的价值偏向和高层关怀,从而回落到广阔而真切的农村社会现实层面。因此,在研究重心下沉过程中,他们逐渐摆脱了对高层政治的诉求,而立足于对底层社会的观察和思考。自然,村治研究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领域,国家也会凭借其强大的影响力在相当程度上剥夺和抽离研究者的学术话语权。因此,徐勇、项继权等人提出“回到原点,关注变迁”的理论主张,强调我们的研究应回归学理研究。这些努力表明,研究者已意识到学术与国家话语保持一定距离的必要性。同时,追求学理研究必然是一个长期的和渐进的过程。因为,“理论务农”的主张使村治研究仍保留一定程度的政策研究色彩,而追求学理性是村治研究的安身立命之所在。因而,我们的问题也许不是要在政策研究与学理研究之间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如何恰当处理两者的关系和摆正两者的位置。因为,政策研究毕竟已经使村治研究获得了相当多的学术资源和影响力。只要研究者头脑中留有某种意识自觉,政策研究与学理研究之间的张力就难以成为村治研究的障碍,相反可能成为一种推动力。

有学者认为,“作为一种着意开拓的研究方向,政治学与农村的结缘从开始来看,也并非始于一种学科主流的有意而为,很大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是由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历史机缘所促成的一个‘意外’的结果,这种‘意外’反映了一种学科的集体被动与困境。”这使得政治学与农村的结缘,不是政治学学科秉性的自然体现,而是出于一种历史无奈。这导致1990年代的村民自治研究成为多学科介入的公共话题,而且,它相当程度上不是一种政治学研究,而是一种高举民主与理性的“政治”研究。这种状况容易使农村研究屏蔽它本来所要关注的问题。在村治研究过程中,由于学科水平的低下,因而不得不从其他学科和国外学术界借用一些概念、理论和分析范式。这使村治研究陷入一种两难困境:如果不借用这些概念、理论和分析范式,那么它就难以对经验性材料进行有效提升,从而陷入“朴素经验主义”的困境;如果借用了,又容易使村治研究陷入“多重话语权”的争执当中,难以提升其学术品位。对于这种困境而言,其关键是在对农村问题保持关注的前提下,如何摆正学科所处的位置。在当前“回归国家”的学术热点中,从其逻辑演绎来看,其立足点仍是底层社会,其目的仍是为了认识农村,关键是如何认识农村。

当村治研究者就相关问题形成“共识”的同时,其内部及学科之间的张力就一直存在。“田野的灵感”其关注点在于获得农村真实可靠的材料,在“田野”中形成问题意识。而“野性的思维”则要求利用“积累的调查资源和己有的知识存量,创造性地提出自己的假设”。这种观点不是要在“乡村研究究竟是需要‘野性的思维’,还是‘社会学的想像力’”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要“打破陈规,打破约束,真正在来自田野灵感的推动下,大胆假设,认真求证,由此来尝试理解和解释当前村治中的种种现象,为村治研究提供概念工具和方法视角,从而为村治实践提供丰富多样的富于生命力的学术平台”。学术“规范”一方面使得研究者依循一定的路径和标准,从而在建构共同的学术话题时具有一定的指归;但另一方面,这种“规范”也意味着在做研究尤其是在做田野调查时,人们的思维和灵感往往会受既有的框架、范式的束缚,难以在“田野”中形成问题意识并获得学术灵感,从而陷入一种“伪实证”的陷阱当中。因此,村治研究不是不要“规范”,而是要打破“规范性的”条条框框,突破西方社会科学己经形成的带有霸权色彩的学术教条的限制。

从田野工作本身来讲,它能否发现农村“裸露的”或“隐藏的”事实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人类学学者眼里,“田野”意味着远离“都市”,深入“荒野”。从文化的意义上来理解,“田野”意味着远离研究者所生活的都市而深入到陌生的“异域”寻求对他者的文化理解,以“他者的目光”看待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同类事物,从而体验一种他者文化的差异并进行跨文化的比较研究。这样,在研究的起始阶段,就已造成了家乡与田野二者之间的时空分离。因而,这种方式不可避免地造成了田野研究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信息交流与理解的困难。当研究者进入特定的“场域”面对被研究者时,双方就己经在各自建构的想像体系中被赋予了一定的位置,而这一切都是由于各自的生活经历与社会文化所强加的身份和传统,因而言述绝对意义上的科学又是不可能的。这种限度本身就使得研究者无法获得完全真实的村庄材料。

在此基础上,村治研究者开始承认现实的复杂性和思维的脆弱性。这使他们不再追求“完全真实的现实”,“而是希望通过我们村治研究形成的概念体系,做成一个不同于其它有色眼镜的具有‘深刻的片面’特征的有色眼镜”。这种论断是在对“西方话语霸权”保持高度警惕的情况下作出的。我们且将“话语权”的争论搁置一边不管,那么,我们在不让来自西方社会科学的一般预设垄断了对中国现实的解释的同时,是否会忘记了我们对村治研究的目的是认识虽然不全是但至少是大部分的农村真实呢(或者一些研究者所主张的,“80%农村的80%现象”)?我们无法否认,一旦我们选定一个村庄的“片面”深入进去,我们就可能做出一个既“深刻”又“片面”的结论。我们进入得越深,就越容易将研究拘囿于某个村庄片断,从而抛弃了对与这一片断互相关联的其他因素和变数的解读。这样,我们在认识这一村庄片断的真实的同时,又扭曲了作为整体的村庄的真实。那么,是什么导致了初衷与事实的背离呢?显然是分析视角或路径的问题。徐勇教授显然已经意识到,当我们扎入到村庄的同时,我们又必须从村庄中走出来。否则,就无需“回归国家”了。

四、“不识庐山真面目”?—内外视角的差异

按照曹锦清的解释,“外”即“西方社会科学理论与范畴”,“内”即“中国自身的历史与现实尤其指依然活跃在人们头脑中的习惯观念与行为方式中的强大传统”,“由外向内看”就是“通过‘译语’来考察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过程”。作者认为应该“有一个‘从外向内看’到‘从内向外看’的认识转移”。曹锦清先生内-外关系的论证是置于比较宏大的视野基础上的,这种方法论认识可能有助于我们在对西方的经验、概念和范式的借用中保持一定的警觉。但笔者认为,除了这种宏观的理解外,还有一种较为微观的内一外关系:“内”即从村庄内部来考察一个村庄的生长、运作和变化逻辑,而“外”则是指与村庄相对应的国家,即展现国家的权力如何在村庄场域中进行演绎和运作。这种微观的内一外关系,也许可以使我们更全面和深入地认识农村社会的真实面貌。笔者以为,在农村研究中,应“立足于内,着眼于外”,即在对村庄进行观察时,主要以内部的视角获取经验性材料,这包括利用人类学的方法对村庄进行深描,而在对这些材料进行分析时,则又应看到国家的存在。

无论是“底层社会”的视角,还是“回归国家”的视角,其目的仍然在于如何才能更好地认识农村社会的真实。通过对农村社会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态进行细化剖析和重新组合,从而深入地挖掘出村庄内部所隐含的一般性规律和运作逻辑,成为学者从事更深入研究的基础(一些学者还主张进行跨区域的比较研究)。如一些学者从2003年起,逐步分区域、分专题展开调研,研究专题涉及乡村水利、农村调解、农村医疗、农村老年人保障、乡镇体制等诸多领域,试图以此来理解“80%农村的80%现象”。但是,即使在对现实的复杂性和思维的脆弱性有了较为清晰认识的前提下,这一目标无疑也是一种难以实现的抱负。而徐勇等人则开始了“全国百村十年调查”。这项大规模的调查在现实样本的选择上考虑到了地域上的广泛性,并在期限的安排上能在足够长的时间场域中考察村庄的运作及其效果。这样,在这些村庄中,我们看到的也许就不仅是村民日常生活中静态化和仪式化的运作情态等内部表象,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到与这些运作情态相关联的其他变数以及外部原因,从而在展现村庄为何以这样的方式而不以其他方式运作的同时,窥视外部力量对村庄的渗入及其影响,如国家权力在村庄的运作,等等。

所有这些都是以农村为主位的。既然内外视角的立足点都是对农村现实的考察,那么,其主要差异就不在于要不要“国家”,而在于如何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接近农村社会的本来面目。因而,对“国家”的关注显然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

这种内外视角的切换是对现实与理论上的困境的反思。在对村庄政治进行演绎的过程中,研究者难以抛弃其原有的偏见与理论预设,这样,田野调查也就成了验证某种先在之理的装饰品,“实证”沦为“证实”。在研究者进入村庄之前,村庄可能是客观存在的原初物,但是,当村庄社会内部的完整结构被切割后,无疑是将一块完整的布料撕碎了给别人看。这样,作者所描述的村庄,己经不是现实中存在的真实的村庄了,而成为经过切割、拼装而人为建构出来的村庄。这种村庄早己偏离了原先的生活逻辑,而遵循着学者依据某种先在之理建构出来的“逻辑”。于是,村庄作为一个整体的面貌就被掩盖以致越来越模糊。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学术化的语言难以与村民的日常生活语言相互契合,因而,在村民眼里一切纯属自然和杂乱无章的东西,经过学者思维的过滤,便成了有规律的依循某种“逻辑”的既定之物。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对村庄真实的刻意追求为何导致了这种偏离或误读呢?仅仅是因为现实的复杂性和思维的脆弱性吗?这种解说显然难以获得足够的学理支撑。为什么我们不能认识“庐山真面目”呢?“只缘身在此山中”。

如前所述,一直以来,众多学者都把“国家”看作凌驾于村庄之上的政治实体。因此,当提到国家与村庄的关系时,一直将之归于“上下”的视角。即使转换视角,把“国家”看作一种分析路径时,也难以摆脱惯性思维的巢臼。当我们立足于“底层社会”,去体察被研究对象内部活的历史、活的事件和活的生活时,我们可能满足于对“情景化了”的村庄进行一般性的描述中,无形中忽略了“小社区”的“小历史”是如何与“大社区”(国家)的宏观历史变迁相融会贯通的。这样,当“国家”作为一种分析视角时,它就己成为一种观察和看待问题的方式,或者是一种分析路径。因此,“国家”应成为相对于“村庄”的外部视角。我们一直以来在这方面存在误判,也许是我们的习惯性思维使然,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在观察村庄时没有将“国家”与“村庄”置于平等的地位。实际上,这种误判已经影响了我们对农村社会真实的认识。在主张以农民的眼光看待农民、从乡村研究乡村的取向下,我们不妨把“国家”看作一个整体,而不是高高在上的不可触摸的神秘东西。否则,“社会实在纵然如神抵般矗立山顶”,我们可能也真的“视而不见”了。“国家”是一个整体,而这个整体是由一个个差别迥异的真实的村庄构成的。在农民的眼中,“国家”的涵义是广泛的,它不仅包括远离村民日常生活的中央政府,而且包括其具体的微观形态。如一个乡镇政府,由于它在某种程度上执行着国家意志,因此也可以看作是“国家”缩小了的存在。那么,进行村治研究时,我们在对村庄政治进行演绎的同时,就难免不从更宽广意义上的“国家”视角来窥视村庄的全貌。如同一个人进入了一片森林,他可以对其中的每一株树木,甚至每一片树叶上的纹理脉络进行仔细端详。这种深层次的细化和剥离可能使我们认识到在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忽略的重要东西,但也存在将完整的东西切割而后又拼装起来的危险,从而导致对村庄的机械性和片面化的解读。因此,当我们把“国家”从近几年被忽视的学术理路中拉出来时,它所具有的更多的是“整体”的涵义,即我们在对“国家”的关注中,把一些碎片化的研究在与村庄本来面目相对照的基础上重新组合,从而还原人们一个完整的村庄实体。

当我们致力于说明“树木何以成为树木,而水滴又何以成为水滴”时,我们可能不得不以历时的、过程的视角审视我们所描述的事物所置身的“情景”,而这些“情景”又置身于特定的时空场域。这样,时间上的延续和空间上的扩展,使我们很难将目光限定于一个狭隘的观察视界中,而不得不在纵深扩展和横向平移的大背景下记述村庄的政治。

既然如此,那么,“回归国家”的学术取向不仅不是对高层政治的回归,反而是为了学术重心的真正下沉。实际上,徐勇等人的研究仍然是立基于农村的。因而,在对村庄进行观察和演绎时,必须同时引入内外的视角(微观意义上的),否则,我们虽然“身在此山中”,但实际上却己经“不识庐山真面目”了。

五、理论与经验之间

中国政治学发展所遇到的最大困扰,在相当程度上也许不是经验性材料的匮乏,而是新的理念、研究方法和分析范式的欠缺。无法否认,我们可以在对“田野”的关注中寻找创新的灵感。但在理论与经验之间,无论我们偏向哪一端,都不是学术本身所欲求的。研究者到乡镇、县的资料室、图书馆进行材料的摘抄、拍摄、缩印,虽然也可称得上是进行了“田野调查”(事实上也是极为必要的),但是,如果我们不进入村庄简陋的房屋,在与村民的交谈中捕捉有价值的信息,从而真正把握和体认现实的村庄生活形态,那么,我们就很难说我们己进入了“现场”。事实上,在资料室和图书馆的材料收集工作,是最简单和初始的,它并不代表田野调查本身。这样,在“田野调查”的标榜下,我们实际上已坠入“封闭书斋”的陷阱中。

人的第一感觉告诉我们,理论的生命要比材料的生命更加长久。然而,以往留下的村庄材料为今天研究者所提供的便利,足以证明经验性材料的珍贵。但我们可以预见的是,在目前众多学者所做的研究中,数十年后,仍为后代学者所使用的可能只是材料,而相应的理论可能早己过时而被抛弃。这似乎与我们的理解相矛盾。我们不得不对此进行冷静思考,即我们所做的是何种理论,竟至不能弥久?目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由国家主导的,甚至在一定意义上讲,是带有强制性的。因此,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发生的每一点变化,都无不带有鲜明的国家印迹。而学术本身的偏好,也难以不在国家的影响下进行选择和取舍。国家进行统治和治理的方式和策略是灵活多变的,因而目前学术界所关注的主题也是“灵活多变”的。而作为完整意义上的学术,应遵循自身的理性而获得发展,而不能被国家的意志和政策所左右。真正的学术是永远不会“过时”的,除非是“伪学术”。因此在目前,尽管学术难以摆脱国家的影响,但亦应有意识地寻求自我定位,厘清学术与国家的界限。这样,在价值中立和非意识形态化的描述中,我们的理论才会有弥久的生命力。

有句话说,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实践之树”之所以“常青”在于,在同一个理论模式下,我们可以搜集到成千上万的经验性材料,从而在一个学者有限的生命历程中,足以打发寂寞的学术时光。“理论”之所以是“灰色”的,在于一个学者穷尽其才智和生命,也难以在其所在的领域有所斩获。因而,在目前充满功利性和躁动性的学术环境中,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几乎充满了我们的阅读视界。这已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整体水平很低”的主要瓶颈。然而,无论我们的学者所做的只是对西方理论的解读性的阐释,还是我们的知识体系中雄处存在夹生和断层,毕竟不能成为我们不去追求类似于西方式的理论研究的恰当的理由。我们需要一种原创性的理论关怀。学理研究的追求己初步显示出这种努力。

事实上,在理论和经验之间进行平衡和取舍不一定立见成效(真正的学术也不可能做到如此)。西方的学术积累,是在长期艰苦的求证中获得的。他们发表一篇文章或出版一部著作,可能己坐了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冷板凳。这种独有的学术风格可能正是我们所缺乏的。因此,当我们无论从感情上还是从学术本身都要寻求本土化学术的话语权时,我们可能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实际上,理论与经验之间的平衡和取舍,其目的也许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某种观念的转变。当观念已经成为学者们所普遍遵循的准则时,中国学术的状况可能就会有大的改观。

第四章 村治研究的多重话语权:还原学术本身

随着政治学研究重心的下沉,农村政治学成为一门“显学”;在农村政治学中,村治研究又成为一种主流的研究取向。但由于政治学学科底蕴的薄弱,其本身尚不足以涵盖整个中国的农村研究,因此不得不引入其他学科如人类学、社会学的理论、方法和视角,形成多学科的交汇和融通;甚至不得不引入西方的概念、理论和分析范式,并在中西方学科的交流和借鉴中进行学术的沟通和对话。通过这样一种层层递进、逐步放大的视野,村治研究不仅要在政治学研究中寻求自身的价值与定位,而且还要在多学科的融汇以及与西方学术的对话中寻求话语权。这样,村治研究就要寻求“多重话语权”。

一、政治学视域中的话语权

在政治学视域中,村治研究在底层社会重建新的学术话语体系时,表现出了对高层政治的疏离。早在新文化运动前后,马克思主义理论就作为西方的流派之一被引入中国,由党的领导人予以阐释并运用于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从而成为正统的价值理念。但是,在提倡“价值中立”的学术语境下,学者们从事学术研究,不得不摆正一种心态,即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同西方的其他各种思想流派一样,以平等的眼光去看待,从而使得这一理论在中国得到更好地发展。但在相当多的话语权被国家垄断的状况下以及高层政治的敏感性,一些学者逐渐退出了这块学术阵地,转向了对西方非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研究,并把实证方法引入政治学研究中,在政治学领域开垦了农村政治学这块沃土,而村治研究则成为其主流。在经过近二十年的研究之后,我们不仅对西方的经典理论有了较好的领会和把握,而且,虽然我们的经验材料尚不能完全涵盖中国社会的现实(事实上这一目标也无法做到),至少,我们已经掌握了相当多的事实和材料,更加清楚地认识了中国社会。因而,我们需要进行更多的知识创新和理论储备。

在政治学领域,国家对学术的不断侵入和挤占使得正在寻求自身理性并重塑自身学术品格的村治研究者不得不在偏离正统学术话语的边缘地区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在“学以求真”的理念指引下,我们对事物的研究或许只能立足于它本来的面目。但在当前政策研究仍有助于我们获得更多的学术资源和学术空间的情势下,“学以经世”的理念可能还会指导现实的研究。但它造成了学术本身的依附性,并导致了学术中的混乱和肤浅。这使学者不得不与政策研究保持一定距离。因而,一些学者强调应纠正这种“通经致用”的文风,树立“为学术而学术”的信念。

在国家对现代化建设资源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情势下,“村治”不仅成为众多研究者展现其学术生命和价值的话题,而且也成为国家越来越关注的治理领域。在“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指引下,强大的工业文明在国家强势话语的配合下,必然会不断地蚕食费孝通先生所言的“乡土社会”的传统文明,从而日新月异地改变着农村社会的面貌。农村社会的治理格局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国家规划和主导的。在这一框架下,研究者对“村治”的关注非但不能抛弃“国家”,而且还要在对“国家”的阐述中展现学术发展的轨迹。因而,国家在不断挤压村治研究存续与活动空间的同时,部分研究者正在“回归国家”,这无疑是国家与学术之间进行互动与博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充满了进入与反蚀、建构与解构、扩张与消解、吸附与融入等既对立又融通的各种关系。当国家的强势话语逐渐退潮时,学术才会在更广阔的空间内显示自己的价值与韧性。

二、多学科交汇中的话语权

政治学与农村的结缘,以至又与村治研究结缘,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历史无奈,它是在几乎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和知识储备的情况下开始其仓促而又不自觉的研究重心下沉的。于是,在学术处于徘徊和迷茫的年代,一批研究者在艰苦的探求中,在高层政治领域失去了相当多的话语权的同时,又另外开辟了新的领域,再次拾起重建中国学术品格的信心。这是他们向多学科敞开胸襟,大胆引用借鉴、求实论证的基础。由于其学科底蕴尚不足以支撑和涵盖整个中国的农村研究,也难以对现代化进程中的日益复杂多变的农村进行精细化解读,因而,如果不在理论、方法、视角等各个层面有所提升,那么,它就难以获得持久不竭的动力,不但不能在多重困境中持续引领风潮,而且可能在多学科的介入中泯灭了学科本身的秉性。

在政治学学者进入农村之前,社会学、人类学学者早已在这里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人类学在进入中国之后,经历了对复杂的异质性文明社区和本土文化的研究之后,形成了以村庄为基础的村落研究传统;而且,它也变得“现实”起来,开始“为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寻找出路”或“志在富民”。这使他们对中国现实有了更多的担待和关注。这样,在他们的视野逐渐抬升的过程中,就与重心下沉但仍抱有宏大关怀的政治学学者不期而遇,并在学术理念上相互“契合”了。这更使得政治学者在进入村庄之后,吸纳人类学深厚的学术积淀,借助其田野观察的体验方式,以一种“他者”的目光对村庄进行全景式“深描”,在对农民日常生活与村庄琐碎事件进行演绎的基础上抽象出村庄运作的基本逻辑,从而表达着具体的村庄和抽象的学术。这样,研究者在立足于政治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引入多学科的方法、视角,对村庄政治进行归纳和演绎,从而使该时期的村治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被“人类学化”了。

这样,政治学研究如何在多学科的沟通、交流和对话中凸显自己的地位,自然也就成为众多学者所刻意追求的话题。由于人类学视角对农村社会细微变迁的有效把握,并能作出相对超脱的学理分析和思考,因此,政治学者在进入村庄时,多以一个细小的片断来考察正在变化中的村庄现实,或者作为研究者进入一个陌生社会的突破口或视角,在对这一“片断”进行精细观察和深度描述的基础上,达到“以小见大”的效果。从村庄研究方法的角度看,微观的社区研究有助于摆脱或匡正既有的规范性认识。如果仅局限于宏大的理论论证或微观的量化分析,难免会套用既有的理论或信念。但如果在获取经验性材料并对其进行抽象和理论提升时融入多学科的视角,那么,我们就既可以避免陷入对繁琐复杂的材料进行循环论证的陷阱,又可以避免将研究变成用村庄材料验证某种先在之理的“证实”。实际上,在融多学科的视角进行村庄研究时,“小口进,大口出”的方法成为现实可行的有效方法。“小口进”即进入村庄时,选取某个村庄片断对其进行深入观察,其目的是,使一个对村庄来讲相对陌生的学者能够进得了村庄,即在以“他者的目光”对村庄进行细致观察的同时,又以一个“当地人”的姿态谙习村民的风俗习性、生活变化等等,从而不致于被村民视为局外人而拒斥在外。如果村庄都难以进入,更谈不上获取丰富而又真实的材料进行村庄研究了。“大口出”即对村庄的政治、社会、文化生态进行抽象时,在与村庄保持一定距离的基础上,采用政治学的一般理论进行演绎和求证。通过这种过程而得出的结论可能已经超出了一个村庄的范围,但只要是依据真实丰富的材料而得出的,就具有一定的解释力。这样,政治学进路与人类学进路的村庄研究就会有机统合在一起。

显然,政治学者在进行村庄研究时带有较强的学科意识,强调自己对村庄的“深描”及其作品是政治学性质的,人类学、社会学的方法只是研究者进入村庄获取材料,并对其进行整理和分析的工具。他们对村庄的表述更多地是借用政治学的一般理论(可能兼容其他学科的知识)去感受、体验和理解其所触摸到的对象,从而表达出其特殊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的事实。这样,作品文本的“政治学”表象使得村庄研究具有了“政治学”的内容。这种方式使研究者在对其他学科知识的借用中,建构起自己的学科话语。

三、西方“学术霜权”中的话语权

中国政治学作为一门学科恢复以来,学者一直在做两项工作:一,引介西方的概念、观点、研究方法、理论框架和分析范式;二,利用西方的经典理论对中国的政治现实进行解读,并试图创建本土化的学术体系。但是,中国政治学的发展无法摆脱西方中心主义的案臼。村治研究也是如此。它在难以获得足够的学理支撑的状况下,不得不借用西方化了的理论。这种理论在引导中国学术发展的同时,也在无形中形成了诸多规范认识危机。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现代化是一场滥筋于西方的历史运动。它凭借经济和科技等物质手段的强势力量,在其自西向东扩张的过程中,也渗入了以现代意识为外衣的意识形态权力和话语霸权。这在学术上导致的一个后果是,西方学者在研究过程中(无论是对其本身还是对非西方社会、政治、历史的研究),都预设了一个基本前提,即非西方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必然同样会重复西方国家所走过的现代化道路,并以西方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形态为方向和最终指归。如此便抹杀了文明的多样性,以西方的文明史去挤压东方文明史的生存空间,变非西方社会为“无历史”的民族,从而将西方的经验及演进历程嵌入到东方社会的历史发展中。这样,中国学术界不仅在面对国家而且在面对西方理论时也遭遇到整体失语的尴尬困境。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学术界逐渐萌生出学术资源本土化的意识自觉,这同时也是学界对以现代性为外衣的西方知识和既有的中国研究中存在的规范认识危机的警觉,意味着创建以“中国经验”为本位的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框架与解释模式的努力。

村治研究者对来自西方社会科学的一般预设会垄断对中国现实的解释显然抱有极大的警惕。在其达成的“共识”中,就已阐明了这种担忧。“当前中国整个社会科学界深受并且越来越受到西方学术话语的支配”,因此,“要在借鉴西方社会科学精华的同时,刻意注意突破西方社会科学对村治研究的局限,不受西方社会科学知识的限制,更不受西方社会科学已经形成的带有霸权色彩的学术教条的限制,而大胆提出关于村治的新见解”。反观当下中国社会科学相对于西方的整体失语,我们不得不思考在当前中国学术生态下立基于本土的学术研究可能遭遇的生存困境。在村治研究中,一些概念与范式,如国家一社会、国家政权建设、制度主义等,最初都是从西方引入进来的,并构筑起反映中国政治图景的众多文本。另外,研究者所普遍采用的实证研究方法,也始于费孝通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己开始践行的社区研究方法,而这又是其导师—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所极力倡导的。这样,西方学术话语在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的配合下,不断挤压着中国社会科学独立思考的空间。虽然西方社会科学并非铁板一块,但其前提预设及其理论体系是完整的,而它又以“公理”的形式表达出来,不断侵夺着对中国这样一个复杂的异质性文明的本土话语的解释权力。

这样,研究者将主要精力立足于农村,进行“大胆假设,认真求证”的同时,就难免不在对微观、底层和细节的体验和感悟中“浸淫”着欧风美雨的理念和话语,从而对是否真正能挖掘出中国的社会现实形成一张无形的“大网”。这张“网”随着西方学术的引入,可能会影响着本土化的解释,并且随着越来越多的“海归派”走上大学讲坛,这张具有筛选功能的过滤之网在尽可能多地(有时候甚至良莠不辨地)吸纳西方知识,从而束缚着人们的思维及理念的同时,却又十分轻易地将那些立基于本土的研究本能地淘汰出局。这样,本土研究不仅因为其自身的不成熟,而且也可能因为知识的话语权过滤而被逐出理论殿堂和阅读视界。这样,西方学术研究的话语、规范及评判机制在越来越多地拓展着西方学术话语空间的同时,又极大地增强了中国学术本身的生存压力,甚至使本土研究成为不入学术规范与传统法眼的“存在之无”。

在对西方的话语霸权保持高度警惕的前提下,村治研究者在对西方的理论和经验的借用中提倡学术的“对话”。但强调本土经验的研究者所倡导的对话学术,都是在西方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在“社会科学本土化”的感召下,一些研究者推崇“中国经验”,试图在中国的社会现实中寻找西方的理论所无法解释的现象,从而凸显某种悖论或冲突,并对西方理论进行批判或修正。但问题是,这些“中国经验”以及各种“独特现象”之所以能够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实际上仍是以西方的理论为原本“发现”了中国经验的独特性。这种对“独特性”的强调,实际上已经预设了历史发展中存在某种“普适性”发展模式的前提。如果继续追问这种“普适性”的所指,我们可能再次堕入西方中心主义的陷阱。而且,我们可能由于刻意显示“中国经验”而与西方理论反其道而行之,我们的研究也就成为为得出结论而得出结论的学术教条。

在目前的村治研究中,一些学者偏重于理解和解释,另一些学者偏重于实践和行动。在形成这种张力的基础上,又形成共同的话语场域。在此基础上,研究者又不得不以该话语场域所标注的主导词语为框架,引入其他学科的知识,并以此话语构成与其他学科和学术群体(包括国外的)进行沟通、交流和对话的平台。这样一来,韦伯也好,福柯也好,都只是工具性话语,而非中心霸权性话语。当我们建构起自己的话语体系从而形成某种话语屏障时,我们也就有了自己的话语空间,但它也不同程度地阻止了对其他话语的选择和吸收。在学术研究中,我们不得不有自己的主导话语从而彰显出自身的价值和社会生命,但在越来越强调学术的沟通、交流和对话的氛围下,我们需要一种勇气,从而能够敞开胸襟,大胆地借鉴、吸纳和筛选其他的知识,使我们的研究走得更远。

第五章 结语:作为学术史的村治研究

本文通过对二十年来的村治研究进行回顾和检视,并将其置于国家与学术两种历史场域中,勾勒出学术在面对国家时所展现的基本轨迹和逻辑。村治研究作为一段特殊的事件与过程,将其提升至学术史的高度来理解,有助于我们从以往的研究中提炼出有益于今天的学术发展的认识。

一、国家话语中的村治与村治话语中的“国家”

在村治研究发展过程中,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塑造了其基本的发展轨迹;村治研究也时时以国家为视角或最终关怀,二者呈现出一条互动的路径。在该过程中,国家不断渗透、嵌入到村治研究中,并以其强势话语影响着学术研究的主题和方向。在同一领域的话语权争夺中,国家以其强大的意识形态作用使学术不得不对它呈现出一种谦恭的服从姿态,并在实际研究中时时体现出对国家的接近与依赖。因而,研究重心下沉之初,这种对“国家”的疏离可能只是形式上的,政治学者为了寻求学科发展的安身立命之地,不得不导向于对非国家政治领域的村庄政治的关注,在其与其他学科的交流和互动中,以人类学、社会学的方法和视角解读着中国底层乡村社会的运作逻辑。但村庄研究所凸显出的种种困境,又使研究者不得不求助于“国家”这个视角,从而展现国家权力在乡村的演绎和运作。这样,政治学对“国家”的诉求与国家对农村的关注,使得国家与学术几乎同时在农村遭遇,二者在某种程度上又结合在了一起。

村民自治无论是在国家的设计层面上,还是在农村的实践层面上,都催生了对民主的需求。尽管这种需求的程度及实现的可能性遭到许多学者的激烈批评,但它在一定程度上既使政治学者在农村站稳了脚跟,并催生了众多对中国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话题,又使得学者在不断地与国家的交流与互动中,反思着学术自身发展的出路,并为寻求符合学术自身理性的道路而努力。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形态的强权话语在学术中所留下的深深烙印,展现出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对社会所具有的强大型塑作用。

无论是村民自治、乡村治理抑或其他治理形态,都是对全能主义国家形态的一种解构。村民自治的成长也是在“行政放权”和“社会发育”的前提下进行的。从学术的角度而言,不仅研究主题,而且连同学术本身也渗透着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与博弈关系。在长达二十年的学术历程中,村治研究所呈现的变化轨迹中无不充满国家对学术的型塑与渗透以及学术对国家的接近与疏离等多层次的复杂关系。本文展现的历程正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在学术上的体现。

二、我们需要一部怎样的学术史

当政治意识形态的迷雾散去之后,学术才会露出本来的面目。但这种面目不是自然而然地显露,而是需要素心人进行细致的梳理,合理的解释,同情的了解,温情的敬意。在国家管理体制有所松动的状况下,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学术发展特点的学术自主性活动开始拥有相对独立的运作空间。因此,如何建立既体现学术思想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学术运作方式和交流方式,就摆在了我们面前。因而,我们关注他人研究了什么,或许不是我们关注学术史的一个主要原因。它不是一个新的学科对象,而是我们通过学术史的回顾和思考,检视我们今天实际的学术境况是什么。通过对以往成功范例的把握,我们对当前深层次的学术现实有个清晰的认识。

学术史的发展,是一个持续性的传承和积累的发展过程,即所谓的“薪火相传”。这意味着除延续前辈的知识主题和学术思路外,至少还意味着保持前辈学者身上所具有的深层活力因素。而活力性因素的保持意味着创造行为的可能,它绝不是在学科内封闭地熟悉各种学术理路和方法便可能达致的结果,而是需要把这些理路,方法重新置于原研究者所处的具体时代场景中加以反复体会、思考才可能真正获致。每一种创造性成果都有不能体现到文字中的其他因素。在这些场景的体认中,总有让我们转生的因素,体会其何以能“生”,我们就进到了学术史一个很深的层面,即在努力理解学术和自我之后,进到理解一个人何以会有洞见和发现的层面。

新的学术思路的建立,或是由于学术环境中出现了一些确定不移的知识现象,但用现有的学术思路己不能加以解释,从而要求产生新的解释概念和阐释框架;或由于知识、思想、生存境遇的变化,导致对学术的重新期待和要求。在今天这样一个变动剧烈的时代,后一种原因无疑是大多数新的学术理路建立的主要原因。一种学术理路要在学术研究中得到落实,往往需要理论与现实的反复互动与沟通,并对原有的知识资源加以重组。变化了学术研究,又会对学术运作方式提出相应要求,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学术承担者的生存感受和生存方式。

表面看来,学术史的梳理远远不如系统的理论著作那样更能获致某种收获感。理论著作更能刺激思维,从而帮助学者快速形成自己富于涵括力和冲击力的表达方式和高屋建领的审视。但是,进行理论研究时极易形成的高度和气派感觉极可能构成一个隔绝我们和思想、学术自由交流的陷阱。整天面对确证性的知识也极易对实证性知识产生一个夸大其作用的幻觉。这样,学术史的梳理便成了绝好的驱散人们过于沉酒于理论或知识而不免有所幻觉的解毒剂,同时以其为中介,产生出如何把理论、观念与知识复杂关联起来的实感和理解,并用这些感受和体会为参照进行新的感受,从而慢慢地确立与对学术、知识、思想等方式的感受和思考,更多更直接地有助于把自我重塑为一个自觉的、更可能胜任的研究主体。

学会从学术史中受用,学会省思这种受用,一部分人有意识地去做,在拥有使人具有“生”的活力基础上做到“薪火相传”。在“薪火相传”的同时,他们不断参照从前辈身上体会到的其所以获得活力的原由,并借助这些感觉重新置自己于时代的现实困境、知识困境、思想困境、精神生命困境中,以更有力、更有效地反思我们自己应该如何调整和重构自己的研究,以和这些困境建立起复杂有效的针对、关联关系。这样,会大大增加在我们身上出现真正原创性的几率。

学术史作为一个体验前辈学者真实的生命历程及置身于更宽广场景中的活动主体生存方式的一个载体,应该受到更多的重视。在一部学术史中,至少应体现出三方面的要素:其一,思考着的主体。学者应成为学术史的主体。尽管国家的强权话语不断影响和塑造着学者思考所及的范围和深度,但学者应有更多的意识自觉,在摆正国家与学术两者之间关系的同时,恰当地界定自身作为思考者与行动者的位置。如果把两者混淆起来,就可育跪及判断的有效性。其二,流动的思想。这种思想不仅体现为自己的学科定位即所谓的秉性,而且,要打破学科的界限,不仅向其他学科借鉴概念、理论、方法和范式,而且还可以以自身的理念去影响其他学科,从而在相互的融通和交互中,建构起真正的学术话题。其三,变化的场域。特定的时空是学术事件所展开的具体场域,包括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时间在不断流转,场景也在不断变化,那么,就应在变化的历史中把握学术本身发展的脉络。因而,这部学术史应该是一部“活”的学术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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