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小产权房”背后的农民歧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59 次 更新时间:2014-07-07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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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 (进入专栏)  


对于政府的土地部门,小产权房一直就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靥。认账吧,政府的利益大损,也许从此就无法垄断土地交易。不认账吧,政治上似乎又不大正确,人家要拿出宪法来,还真就没法解释。但是,不管怎么说,政府利益优先,尤其是当今靠土地财政吃饭的地方政府,更是打死都不能松口,坚持不承认小产权房。这不,广州市又出台政策,坚决制止小产权房买卖,一经发现,房款没收。(9月3日,中国新闻网)

什么叫做“小产权房”?无非是农民在自家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盖的商品房。这种房产,政府是不发给产权证的,只有村委会给的一纸证明。这样的小产权房,在许多城市都存在。北京著名的画家村宋庄,就存在一大批这样的小产权房。我的很多朋友,都买了这样的房子。

小产权房之所变成“不合法”的小产权。在于政府规定,凡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要想转为商业性的房地产开发,必须由政府统一征用,农民自己的房基地,要想盖商品房出卖,就不合法。

我们知道,中国现阶段的宪法上明明规定,土地有两种所有形式,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说起来,这是非常奇怪的事情。既然农村的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但是农民集体为什么不能把自己所有的土地,尤其是宅基地部分,盖上房子出售呢?这样的土地要想投入房地产,必须经过政府过一道手。也就是说,农民的土地,只能统一卖给政府,然后才能进入房地产业。

明摆着,一块地,政府收购和最后卖开发商,中间有巨大的差价。这个差价,农民拿不到,消费者也拿不到,只能落在政府腰包里。这就是所谓小产权房的全部秘密。等于是说,农民收获了水果,不能直接拿到市场上去卖,只能卖给某个垄断商人,任凭他压价收购,高价出售。这个垄断者,即使让利,也只会让给二级的批发商。现在,只不过这个垄断商人,变成了政府。

为什么农民的土地,农民拿不到利益,或者说拿不到最大一块的利益,非得政府垄断,或者政府跟开放商分。道理何在?其实没什么道理,只是利益。在这块利益蛋糕的切割中,政府拿走最大的一块,开发商拿走次等的一块,而农民和买房的消费者,分到的最少。但是事实上,这块蛋糕的主人,其实是农民。这些年给地方政府带来滚滚财源的土地财政,其实无非是在一块块吞噬农民土地的买地钱。

学者公认,当今社会最大的不公平,要算是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民没有国民待遇。这种结构,事实上延续着前一个时代城市对农村,政府对农民的剥夺。这种剥夺,目前最大的体现,是在土地上。在世界上,有哪个现代国家存在着我们这样的不平等呢?没有。但是,我们的地方政府,却能够堂而皇之地出台政策,将剥夺农民的利益,政策法规化。

诚然,我们必须承认,在现阶段,我们还得承认以往城乡二元结构到现实。在承认现实的基础山上,逐步改进。但是,立足点应该是改进,而不是倒退,也不是止步不前。小产权房的普遍存在,也是一个现实,一个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现实。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向前看,在尊重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摸索出路,找出办法。如果像广州当局这样动辄采取没收这样粗暴的方式,等于是在农民手里抢钱,激化矛盾,最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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