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伟:现实主义是权力政治理论吗?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850 次 更新时间:2008-07-1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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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伟  

国家利益必须由国家力量的大小来界定;国际结构必须由国家间的力量对比来界定;而进攻性现实主义所主张的是不断增强的力量,并非国际体系中的统治。把现实主义误解为统治国际体系、不讲道德的权力政治理论,并没有把握现实主义的真正本质。这样一种误解给理论研究和国家政策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许多国际政治学者同意说,“现实主义是了解国际政治的一种总的方法,而不是一种单一的理论。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有许多的不同分支,但是绝大多数现实主义者分享着关于国际政治本质的核心信念。”①然而,对现实主义本身的一些重要概念和理论的探讨,仍然争议颇多、浮于表面。由于语言的关系,这个问题在中国国际关系学界尤为突出,已经严重阻碍了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认识和理解。

对“Power”一词的理解凸显了这一问题。“Power”一词是现实主义国际政治学的核心概念,随处可见,其含义又难于确认。对“Power”的错误界定必然导致对现实主义的重大误解。一提起现实主义,就往往与“零和”游戏、权力斗争、寻求霸权统治等联系起来,使得现实主义者蒙上了一层“鹰派”色彩。不仅如此,对概念的错误理解还严重妨碍了对理论的批判和发展。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现实主义不同流派经典著作中“Power”一词的含义进行系统的澄清,以增进对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理解。

一 “Power”的含义与古典现实主义

在中文的政治学概念里,权力和力量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自古希腊以来,政治学的核心目标就是寻求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合理的权力分配,这种分配显然不是力量的分配。权力意味着一种支配的关系,意味某种行动范围的分工,正如政治学中对“人们是否有权力反抗暴君”的论证所表明的。②力量是获取权力的手段,而权力本身才是目的。③对“权力”合法性的寻求历来是统治者孜孜以求的目标。

什么是“Power”?根据朗文词典和韦伯词典的解释,“Power”包含了两种基本意义:一种是“Controloverothers;influence”,“righttoact,givenbylaw,ruleorofficialposition”,其共同点是把“Power”理解为一种“控制关系、支配关系”,也就是政治学中的权力概念;另一种是“whatonecando”,“ability”,也就是“能力”的意思。①马克斯·韦伯对“Power”的看法接近于中文的政治学概念“权力”的理解。他把“Power”定义为“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处在某一位置的某个个人不顾阻碍推行自己意志的可能性,而不管这种可能性的基础如何。”②韦伯的思想在西方政治学界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例如,罗伯特·达尔定义并为美国国际政治学者广为引用的“Power”概念是:“A之于B的Power是A能让B做他自己不情愿做的事情的程度”。③因此,在政治学著作和国际政治学著作里,对“Power”的理解似乎是比较一致的,就是中文里“权力”的意思。从目前来看,把“Power”翻译成“权力”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例如,“NationalPower”被翻译为“国家权力”;对摩根索的名著《国家间政治》一书的副标题“thestruggleforpowerandpeace”,主流的翻译法是“为权力与和平而斗争”,也有的学者翻译成“争强权、求和平”。④把“Power”不翻译成“权力”的时候很少,“Bal anceofPower”这个重要的国际政治概念应该算是一个例外。一般的中文国际政治学著作都称之为“势力均衡”,而不是“权力均衡”。⑤那么,摩根索的现实主义奠基之作是不是教导国家去追求最大化的权力和私利呢?古典现实主义用来定义国家利益的“Power”究竟是什么含义呢?

首先让我们来看摩根索的相关著作。对于现实主义的“权力”观念,摩根索的讨论根植于传统政治学的人性分析。他说:“人生来就是一个政治动物……人生来就要追求Power,但是他自己的状况却使得他成为别人的Power的奴隶。人生来就是一个奴隶,但是他却想成为一个主人。由于人的这种渴望和他的实际状况之间的冲突引发了关于Power的道德问题,也就是说,判断和限制人与人之间的Power的问题。”⑥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摩根索在这里所理解的“Power”是其第一种含义,和政治学所理解的“权力”是一致的,是一种统治和支配的关系。他在《国家间政治》一书的开始就把“政治权力”定义为“掌握政府权威的人之间以及他们与一般公众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⑦但是,在《国家间政治》后面的章节里,他对“Power”的理解就发生了变化,成了“实力”的概念。在第9章,他就提出了“Na tionalPower”的几个要素,而后又讨论了“BalanceofPower”的问题。这里的“Power”都不再是一种关系,而是一种“实力”的含义了。

“Power”两种含义的转换,摩根索并不是没有注意到。但是他认为,在无政府状态的国际体系中,国家之间的权力关系很大程度上就是基于国家之间的实力对比。这也被认为是现实主义的主要观点之一。国家的实力强大,其在国际权力秩序中的地位就越高。有多大的力量,就有多大的权力。推导到此似乎还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一旦涉及到权力与利益的关系,问题就出来了。我们都知道摩根索所说的“Nationalinterestdefinedaspower”的提法,一般翻译成“以权力来定义的国家利益”,这被认为是现实主义国家利益观的核心。那么,摩根索的现实主义是不是认为国家的目标就是追求在国际体系中的统治地位或者权力地位?如果是追求权力和统治,这和一开始的人性论的假设的确是一致的,国家也是人,国家也有统治的欲望。但是,这样一个翻译是否理解了作者的本意?

正如王缉思先生所指出的,摩根索现实主义对国家利益的理解是:国家追求自己的利益要与自己的实力相适应,不要盲目追求超越自己力量范围的利益。⑧也就是说,力量大小是衡量国家利益的尺度。因此摩根索是越南战争的反对者。如果翻译成“以权力定义国家利益”,其意思就令人难以理解了。如果说国家追求统治地位、追求政治学意义上的权力,那么这的确是国家利益,但是并不准确,因为现实主义国家利益的核心是国家安全,而不仅仅是权力。①如果国家以追求在国际体系中的统治地位为目标,不顾及自己的力量限度,只会损害自己的国家利益。因此,摩根索的名著的标题“thestruggleforpowerandpeace”,不宜翻译为“强权”,这完全偏离了摩根索的本意。纵观他的整个著作,标题里的“Power”译为“权力”是可以接受的,可以理解为大国追求统治权力的斗争。但是后面的许多“Power”,就不适宜翻译成“权力”,而是力量的意思。应该说,摩根索本人关于“Power”在书中没有给出和运用连贯、一致与明确的定义,这是造成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

“Power”一词本身所具有的复杂含义以及不加区别地翻译为“权力”,已经对现实主义基本性质的理解造成了严重的问题。例如“PowerPolitics”一词,一般翻译成“权力政治”,有时也翻译成“实力政治”。两种翻译都可行,但含义却相隔千里。前者所指的是国际政治的性质和目标是为了争夺国际体系中的权力地位以得到更多的价值分配;后者指的是国家政治斗争是依赖于实力的,道德和意识形态作用不大,讲的是国际政治的斗争方式。具体含义必须根据语境来决定。把“Power”简单理解为“权力”,也给中国国际关系学对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理解和接受带来了问题。例如,关于现实主义的观点往往就集中在“只讲利益,不讲道德”这一点上,把现实主义当成一味的权力扩张主义者,以为现实主义者主张国家利益的目标就是去统治他国、成为国际体系的主宰。这完全是对现实主义的误解。相反,现实主义是谨慎的,根据国家力量的大小来确定国家的利益范围。②现实主义者并非不讲或者不重视道德,现实主义者所反对的,是依据道德理想来制定对外政策与国际蓝图。

二 “Power”的含义与结构现实主义

把肯尼思·沃尔兹的“国际结构”理解为“权力结构”是和“Power”密切相关的又一个典型误解。目前的“权力结构”的提法,大都是源于英文“DistributionofPower”。其实,英文的意思就是“力量的分布”。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他对“国际结构”的准确定义是“DistributionofCapabilitiesacrossUnits”,也就是“单元间的能力分布”。究其原因,他认为“Power”的含义过于复杂。他指出,“我提出一个古老而又简单的观点,如果某一行为者影响他人的程度大于他人影响他的程度,那么,他就是强大的。”③也就是说,他所认为的“Power”主要是一种“影响关系”或“依赖关系”,即中文中所指的“权力”。因此,在论述“国际结构”时,沃尔兹本人从未用过“DistributionofPower”这个词。不仅如此,对于国际结构中的国家“能力”,他强调指出,“国家的经济、军事和其他能力不能被割裂开来分别加以衡量,国家并不因为在这一方面或那一方面独占鳌头,便被置于一流国家之列。”④显而易见,沃尔兹所定义的“国际结构”是国家之间的力量对比,绝对不是“权力对比”的关系结构。从语义上来理解,“权力结构”的提法也是不通的。权力本身就是一种关系,一种结构,“权力结构”就要变成“结构的结构”了。

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可以把“Power”定义为让他人做他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的“能力”。⑤这样似乎顾及了两种含义的统一:“Power”既是一种关系,也是一种能力。这样的定义其实同样偏离了结构现实主义的结构定义:结构现实主义的能力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并不是一种让他人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的能力。也就是说,结构现实主义的能力并不仅仅是一种进攻性的能力。

试图把“Power”的两种含义统一起来的提法还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即使在国际体系中,一个国家拥有最强大的力量,也不一定会成为国际权力秩序中的统治国家,即霸权国。一个国家要成为霸权国,除了最强大的力量以外,还必须有自己的决心、意志。罗伯特·基欧汉批判了霸权稳定理论“基础性力量模型”的不足。他指出:“在这20年的时间里(即两次大战之间的20年———笔者注),阻止美国领导一个合作性的世界经济的原因,与其说是美国缺乏足够的经济资源,还不如说是美国在政治上不愿意为国际体系制定和执行必要的规则……导致纷争的关键原因在于美国的政治因素,而不是在霸权稳定论所主张的物质力量的因素上。”①在研究国际体系时,我们必须同时注意到“能力结构”和“权力秩序”的双重存在的现实。②霸权稳定理论认为,随着国家之间能力对比发生变化,决定各国收益状况的权力秩序如果对新兴大国不利,必然引发新旧霸主之间维护权力秩序的斗争。③这一点在罗伯特·鲍威尔的著作中也论述得很清楚:“不平衡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将最终造成力量分布的变化,这必然导致力量分布和收益分布的不对称……结果,新兴大国必然要求现状必须按照它的利益来进行修正。”④“收益分布”,就是决定国际价值分配的权力秩序。

把“能力结构”理解为“权力结构”,导致了中国国际政治学界和外交辞令中一个令人奇怪的提法“促进国际格局的多极化”,或者更简单“促进政治多极化”。要辨清这个问题,首先必须辨明国际关系理论中“极”的含义。“极”(Pole)的对象是单个的国家,而不是一个国家联盟。正如肯尼思·沃尔兹所指出的:“许多人近来欢呼世界回到了多极状态。他们这样做并不出人意料,因为他们混淆了结构与过程,力量是如何分布的?某一特定分布可能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这些是互有区别的不同问题。”⑤也就是说,“极”定义依赖于一定体系内的力量分布,也就是国际结构。当一个国家的力量遥遥领先,远远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时,体系就是单极的,即只有一个国家能被称为“极”。当两个大国势均力敌,它们处在高于其他大国的一个力量层次时,这样的一个结构就是两极结构。而有三个或三个以上大国力量大致接近时,体系就呈现出多极的状态。“多极化”不是国家可以促成的。

归根结底,“极”是与力量相关的,而且指的是单个国家的力量。“单极”、“两极”还是“多极”除了对国际体系的稳定造成不同的影响外,道德意义上并无褒贬之分。⑥我们反对的是“霸权主义”,要促进的是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公平、民主,而不是所谓的“多极化”。“极”的多少并不会直接影响到国家利益的利害。一个国家能得到更多的利益还是经受损害,取决于权力秩序是否有利,以及其与其他大国的利益关系。⑦所谓“权力结构的多极化”更是从逻辑上说不通的。多极化是针对于“能力结构”的。“权力结构”(实际是“权力秩序”)无所谓“多极化”,说“民主化”还差不多。

从中国国际关系学的建设来说,“权力结构”的提法也会使得一些没有直接通读过原著的读者和研究者误以为是和国内政治体制概念相似的“结构”,这对理论的理解和应用都会造成阻碍。既然结构现实主义的结构是“权力结构”,那么还需要新自由主义的“制度结构”做什么呢?因为“制度结构”明显是一种“权力结构”。如果认为结构现实主义直接地认为“能力结构”就决定了“权力结构”,因此两者同一起来也无所谓的话,那么就是大错特错了。结构现实主义并不否认“制度”本身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延续性以及和能力结构的不同步性,相反,正是制度本身具有的这些特点,使得国际体系爆发一次又一次的争夺国际秩序权力的斗争。⑧

三 “Power”的含义与进攻性现实主义

最近出版不久的《大国政治的悲剧》的中文版依循惯例,一律把“Power”译为权力。而且,译者在评述中把“权力”和“力量”等同起来,例如:“更重要的是,他(指米尔斯海默)继承了现实主义的终结性理念———‘我主要从军事角度来定义权力,因为进攻性现实主义把这种力量看成国际政治的最后手段’。”“作者认为,国际关系理论各流派正是对‘国家为什么在乎权力以及他们想要多少权力’问题的不同回答。”①如果“权力”与“力量”的同一仅仅在于对“Power”一词本身含义的理解,那问题还不大。但是,危险之处在于,“权力”、扩张与寻求霸权这样一些混杂不清的概念在一起,导致了对进攻性现实主义的根本误解:进攻性现实主义是扩张主义和寻求权力统治的主张。

“在进攻性现实主义者看来,国际政治中几乎看不到维持现状的国家,原因是国际体系为国家牺牲对手以获得‘Power’创造了巨大的诱导因子。当利益超过成本时,他们就会抓住这一机会。一国的终极目标是成为体系中的霸主……很明显,进攻性现实主义与人性现实主义都将大国刻画成无情的‘Power’追逐者。二者的关键区别是进攻性现实主义者反对摩根索关于国家被天然赋予某种个性的特点。相反,他们相信,国际体系迫使大国最大化地扩充它们的相对‘Power’,因为这是获得最大安全的最佳途径。”②

上面这段话可以说是进攻性现实主义的根本精粹所在。米尔斯海默自己在论述汉斯·摩根索的思想时,把其归之为“人性现实主义”,也就是说,他所理解的摩根索的“Power”是“权力”的意思。③他又宣称“国际政治中几乎看不到维持现状的国家”,“进攻性现实主义与人性现实主义者都将大国刻画成无情的‘Power’追逐者”,那么,进攻性现实主义所主张的国家目标是寻求成为国际体系的统治者吗?这看起来是有道理的。因为进攻性现实主义给人的最深的印象就是不断的“扩张”(Expansion)、寻求霸权。国家的最终目的是成为全球体系中的霸权国,而近期目标是遏制其他大陆的潜在霸主国成为地区霸主。我们在前面已经区分了“极”和霸权的概念。霸权意味着什么呢?自然是对国际体系的控制与管理。所以,进攻性现实主义对大国利益的认定就应该是不断扩张、统治他国和谋求霸权,是狂热的扩张主义。这样一种理解符合了进攻性现实主义的本意吗?如果没有,那么问题出在何处?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澄清的一点是,进攻性现实主义的“进攻性”(Offensive)、扩张的目标究竟是何者:是统治还是生存?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为了统治而统治,还是为了生存而统治?这又必须回到进攻性现实主义的理论基础———结构现实主义。结构现实主义认为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状态的,对安全的寻求是国家的最高目标。正如米尔斯海默自己所言:“我的理论认为大国在一个没有代理机构保证安全的世界里主要关切的是自己的生存;他们很快认识到Power是他们生存的关键。”④这里的“Power”,很明显不是权力和统治的概念,而是力量的含义。那么,国家为什么要扩张呢?他指出:“在过去的战争中,60%的赢家是主动出击的国家。”⑤因此,扩张是一种有利可图的手段,可以增强国家在国际结构中的力量地位,扩张本身并不是目的。这一点上米尔斯海默和古典现实主义是一致的:国家利益必须与国家力量的限度相一致。

把国家追求的目标“Power”翻译成权力,加上进攻性现实主义理论中的扩张色彩,很容易就使得理论逻辑进入了一种似是而非的迷途:扩张成为追求权力的表现,权力是大国扩张的目标。追根溯源,米尔斯海默自己对“Power”具有的两种含义的含糊使用是重要原因。摩根索人性现实主义所追求的“Power”与进攻性现实主义所追求的“Power”并不是一回事。一味地强调扩张所带来的收益使得进攻性现实主义具有强烈的“权力”色彩,反而模糊了安全这一核心的假设,并使得理论本身极其脆弱。⑥但是,米尔斯海默的根本理论框架还是清晰的,对力量的寻求而不是对权力的寻求是他的理论的根本。

小结:现实主义与权力政治

对“Power”的理解贯穿着对现实主义理解的始终。由于权力与力量两种概念的本质的不同,对“Power”的理解也使得对现实主义的理解大相径庭。归结起来看,由于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的存在使得国家实力成为自助的最后手段的现实要求,以及自沃尔兹开始的新现实主义摒弃所谓“权力欲望”的人性假设的理论主张,“Power”一词的含义在现实主义著作中越来越多与“力量”相一致。一本很流行的美国国际政治教科书写道:“既然现实主义者也认识到力量(Power)是决定国家胜出的因素,他们主张政治的目标就是不断地增加、维持和显示力量(Power)。”①这句话的后一部分来自于摩根索,以前常被理解为“不断的增加权力、维持权力和显示权力”,似乎颇有现实主义的“鹰派”强权色彩,其实大谬不然。

对概念的误解严重地阻碍了对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在新现实主义国家利益理论的发展中,霸权稳定理论和霸权护持理论分别聚焦于权力与能力两个因素,从而对霸权国家与国际体系的关系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看法。

霸权稳定理论认为,一定时期的国际秩序总是由某一个霸权国创立的,其稳定也依赖于霸权国的强大。国际秩序既包括一些公益性、程序性的“软规则”(例如国际红十字会机制),也包括一些决定关键国际价值分配的“硬规则”(例如世界贸易组织机制)。英国霸权和美国霸权之所以建立自由贸易秩序,原因在于它们的生产效率最高,通过自由竞争所获得的好处也最多。由于各国的发展速度不平衡,新兴的大国必然对旧霸主所建立的国际秩序感到不满,而旧的霸权国家又不愿意放弃对自己有利的权力分配秩序。围绕权力秩序所产生的利益冲突最后会导致系统战争。这就是罗伯特·吉尔平在《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中所论述的基本观点。他不仅深刻地论述了权力秩序和国际结构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他提出了一个霸权国和全球挑战国之间不相容的二元利益关系模式。

与霸权稳定理论关注权力秩序所带来的冲突不同,霸权护持模式认为力量差距才是决定国家间利益关系的核心因素。②霸权国与其他国家的力量差距越大,霸权国就会感到越安全。因此,在霸权国———全球挑战国(潜在挑战国)———第三国这样的三元利益关系模式中,霸权国会试图通过挑起全球挑战国(潜在挑战国)与第三国的冲突,削弱这些可能对自己构成挑战的新兴大国。因此,霸权国虽然会致力于维护国际秩序的稳定,并不一定会致力于维护国际体系的稳定。支持冲突还是支持和平都只是一种手段,关键在于霸权国的整体国家利益。秦亚青先生正是从一个关注力量差距的三元利益关系模式,证伪了仅仅关注权力秩序的二元利益模式。

但是,秦亚青先生的三元利益关系模式也存在问题,根源恰恰就在于他只关注了力量差距这一因素。本文限于篇幅,无法就此展开进一步的分析。本文试图强调指出的是:力量结构和权力秩序作为体系层面的两个独立变量,对于制约国家的行为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建构有关新现实主义的国家利益理论方面,两个系统因素都不可偏废。

对概念的理解还会严重地损害正常的国际关系。现实主义常常被批判为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③原因就在于“以权力来界定的国家利益”的提法,以及强调“权力”与“道德”的所谓相对区分。其实,现实主义强调的是国家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是“力量”,而不是道德,并不是不讲道德的权力主义。④而对进攻性现实主义的误解一旦应用于国家政策,将造成更加危险的后果。现实主义强调的是安全,而不是统治和奴役他国的霸权主义;现实主义强调的是相对安全,而不是寻求超越自身能力的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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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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