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杉:先译后抄:当今学术界的一大特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01 次 更新时间:2009-07-22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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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杉  

耿昇从事法国汉学名著的翻译和介绍,已经二十多年了。说他的工作不辛苦,那是不公正的。但令人大为不解的是,耿译和耿文的质量,似乎并未随着时间的前进、经验的积累和读者的批评而表现出明显的进步。进步不进步是能力问题,可“先译后抄”就涉嫌学术道德问题了。

《西学与清代文化》

黄爱平 黄兴涛主编

中华书局

2008年1月第一版

761页,72.00元

  

《中国典籍与文化》(第三辑)

国家图书馆善本特藏部《中国典籍与文化》编辑部编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08年4月第一版

142页,20.00元

据说,法国汉学名著翻译,前有冯承钧,后有耿昇。耿昇所译书,我买过几种,如伯希和《卡尔梅克史评注》、戴密微《吐蕃僧诤记》、耶稣会士荣振华(Joseph Dehergne, S. J.)《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补编》等。这些书我一般读到半截儿基本就放弃了。原因很简单,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文字上看,耿昇明显不能算作冯承钧的继承者。许明龙写过一篇书评,对耿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补编》中误译的地方择要进行了批评。可惜,这类正式的书评文字似不常见,很多对耿译的意见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者流传在网络里。耿昇好像从未正式回应过这类批评,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不回应也许是最有利的处理方式。

今天暂且不谈耿译问题,而是来说说另一件事。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耿昇除翻译法国汉学名著外,还写过不少关于西方(不限于法国)汉学史的介绍性文章。最近因为一个朋友点拨,我对澳大利亚汉学家李渡南(Donald Daniel Leslie,1922年生)的作品产生了很大兴趣。李渡南是研究中国宗教史和中西交通史的权威,通晓汉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和希伯来文,在中国回教史、东西交通史尤其是开封一赐乐业教(又名挑筋教,即犹太教)方面写过很多扎实严谨的考据文章。他与荣振华合撰的《中国的犹太人》(Juifs de chine,1980),早在十七年前(1992年)就有了耿昇译本(李渡南当时被翻成“莱斯利”)。耿译在2005年换出版社重刊时,除荣、李原书(第1-190页)外,还收进耶稣会士管宜穆(Jér■me Tobar, S. J.)的《开封犹太人碑铭》(Inscriptions juives de K'ai-fong-fou;第191-269页),娜婷·佩伦(Nadine Perront)的《犹太人在中国》(■tre juif en chine;第271-428页),以及高第(Henri Cordier)与伯希和的相关论文,相比于第一版可称“加强版”。关于开封犹太人这个题目,除这两个译本外,耿昇还写过五篇介绍性的学术史文章:

a、《西方汉学界对开封犹太人调查研究的历史与现状》(《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0年第4期,第3-13页)

b、《西方汉学界对开封犹太人调查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中西初识(二编)》,中国中外关系史学会编,大象出版社,2002年9月第一版,第261-283页)

c、《西方人对中国开封犹太人的调查始末》(《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3月,第47卷第2期,第106-118页)

d、《西方人对中国开封犹太人的调查始末》(《西学与清代文化》,第224-242页)

e、《西方人对中国开封犹太人的调查始末》(《中国典籍与文化》第三辑,第23-51页)

这五篇文章可以分成两个系统,即“历史与现状”系统的两篇(a、b)和“调查始末”系统的三篇(c、d、e)。除去一些可以忽略不计的微小改动外,同系统的文章之间内容大体相同,异系统的文章之间内容并无显著更新。简而言之,耿昇在2000年到2008年(d和e发表于2008年出版的两本学术论文集里)之间,一共发表过五篇内容大同小异的关于西方人研究开封犹太人历史的文章。

重复发表倒也罢了,内容方面能站得住就好。但是,经我仔细核对,“调查始末”系统的三篇文章,主体部分竟然全是抄自耿昇自己翻译的佩伦《犹太人在中国》第一编的导言、第一章和第二章(耿译第273-332页),仅在文字和标点上面做了轻微的改动。“历史与现状”系统的两篇文章,虽然发表在耿译佩伦《犹太人在中国》出版之前,但可以看出也是抄译自佩伦原书。佩伦原书出版于1998年,从其内容来看,叙述开封犹太人的第一编,主要依据李渡南的权威著作《开封犹太人之遗存》(The Survival of the Chinese Jews. The Jewish Community of Kaifeng,Leiden: E. J. Brill,1972)。因此,耿文也可以说是间接地抄译自李渡南的《遗存》。在这五篇文章中,耿昇实际上都曾明确表示过,李渡南的《遗存》和佩伦的《犹太人在中国》是“本文使用的主要文献”。但是,“使用”别人的著作,总不能同直接把它们拿过来抄一遍完事儿画等号罢,何况抄的还是自己亲手制造的译本。“先译后抄”这种现象,我最近在浏览国内学术出版物的过程中时有发现,感觉都快成当今中国学术界一大特色了。抄也就抄吧,抄对了可以提供准确的资讯,可是耿昇这五篇文章,偏偏问题很多。现以他2008年发表的两篇(d和e)为主,选出五个明显的问题加以批评。

关于开封犹太人的研究著作,早期经典作品之一即管宜穆于1900年在上海刊行的《开封犹太人碑铭》,此书当时列入《汉学杂刊》第十七种(Variétés Sinologiques no.17)。可是,关于这本书的出版信息,耿昇却说:“此书作为天主教传教区的《汉学论丛》第17卷的专刊号,于1912年在上海徐家汇天主教传教区出版。”(d第226页,e第27页,另参《中国的犹太人》“加强版”“译者的话”)管宜穆这本书的确有1912年版,不过那是第二版,内容与第一版相同。李渡南在其另一本专著《开封犹太人汉文-希伯来文谱牒》(The Chinese-Hebrew Memorial Book,1984)第315页特别用了“unchanged”这个词来形容管书1912年版。陈垣当年写《开封一赐乐业教考》时说:“上海徐家汇管教士,有法文著述,搜集开封犹太教史料颇众,民国元年出版。”(1923年“东方文库”单行本第63页)陈垣参考的“民国元年出版”的管书,指的就是第二版。《碑铭》第一版刊行时,伯希和曾在河内《法兰西远东学院校刊》(1901)上作有书评(pp.263-264)。耿译《中国的犹太人》“加强版”所附西文参考书目,明明提到管书初版于1900年(第463-464页),此处缘何不知?

西洋人知开封有犹太人,始自1605年耶稣会士利玛窦在北京接见艾田(“艾”为开封犹太人大姓之一)。伯希和对这件事有经典的考证,这就是冯承钧翻译的那篇《艾田》。这篇文章在民国时还有孙芳译本,名《犹太艾君小记》(见《陈垣来往书信集》),但不知其曾正式发表否。利玛窦去世后,十七世纪有耶稣会士艾儒略、龙华民、毕方济,十八世纪有耶稣会士骆保禄、孟正气、宋君荣先后赴开封参访犹太教会堂。骆、孟、宋三公留下大量未刊书简,在研究开封犹太人历史方面,学术价值颇高。荣振华、李渡南合撰的《中国的犹太人》,就是这些书简的结集。雍正登基(1723)后,颁旨禁绝天主教,西方传教士无缘再进开封。于是,在此后的一百多年间,同开封犹太人建立联系,只剩下通信一途。1760年,拉比Isaac Mendes Belisario曾托东印度公司某君给开封犹太人寄去一封希伯来文信。这封信发出后如石沉大海,未得任何回应。但据另外消息说:“摩西·埃德雷希(Moses Edrehi)声称,开封犹太人用中文与希伯来文撰写的一份答复,最终传到了欧洲,其原文可能保存在印度议会博物馆。”(d第234页,e第40页)耿文此句,抄自佩伦书汉译本。佩伦本人并非专家学者,她的话应是来自李渡南的《遗存》。查李渡南引用的Edrehi在十九世纪初所撰文,“印度议会博物馆”作“the museum at the India House”(p.189)。这个“India House”肯定不是“印度议会”,十九世纪欧洲(具体来说就是英国伦敦)哪里来的“印度议会”?我觉得,它应该是“East India House”的简写。“East India House”就是“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伦敦总部建筑的名称,而那个“museum”则是“东印度公司”的博物馆。这只是我的一个假说,但“印度议会”无论如何是不对的。

有些西洋人运气好,收到了开封犹太人的回信。比如James Finn在1870年4月收到的开封犹太人赵念祖(Chao Nien-tsu)的中文信,提供了很多关于一赐乐业教的材料。由于原信已佚,后人只能根据英译来作研究。赵念祖在信中介绍开封犹太人当时所过诸节说:“农历二月十四日,除酵节(吃干饼或无酵饼)。那些被称为‘香油饼’的无酵饼被分发给了朋友们。”(d第236页,e第42页)这段话抄自佩伦书汉译本,实际则来自李渡南《遗存》第88页的考证文字(Second moon, fourteenth day.-Feast of dry wheat, or unleavened bread. Cakes called oil fragrance [yu-hsiang(cakes)] are distributed to friends)。查李书附录汉文字汇(Glossary of Chinese Terms),“yu-hsiang”对应的汉字是“油香”,英文释义曰“a cake”(p.217)。耿昇不仅把“油香”误写成“香油”,还加上一个多余的“饼”字。须知“油香”即“饼”,不必叠床架屋弄一个“香油饼”或“油香饼”出来。

到十九世纪中期,因长期无法进入中国内地联络开封犹太人,圣公会驻香港主教George Smith(潘光编《犹太人在中国》第18页,误将Smith说成“耶稣会驻香港主教”)想出一个救急的办法,就是派遣中国籍教友邱天生(K'hew T'heen-sang)和蒋荣基(Tseang Yung-che)去开封访查。访查进行了两次,蒋作有中文日记,邱作有英文日记,后来都正式出版。耿昇引邱天生英文日记说:“会堂里不允许信徒们穿鞋进去,女子们则必须包头。”(d第237页,e第44页)这一句应是来自李渡南《遗存》第57页转引的邱天生英文日记(...but the congregation are not allowed to go in with their shoes, nor the women with their head-napkins),乃上承前文“每逢礼拜,掌教必头顶蓝帽(开封犹太人亦称”蓝帽回回“),脚蹬蓝靴”(The leader, when going to perform the service, wears a blue head-dress and blue shoes)一句而下。邱天生日记明明说会众(congregation)穿靴不能入会堂,女人戴头巾(head-napkins)也不能进会堂,耿昇却说“女子们则必须包头”,意思完全搞拧了。

西洋人的著作中,保留了开封犹太人各个时期正式和非正式的人口统计数字,这些数字一不留神就会抄错。比如据耿文说:“1900年6月,新教传教士罗伯特·鲍威尔(Robert Powell)在断断续续地于开封居住数年之后,又估计开封犹太人的数目在150人左右,分布在包括八姓40户人家中。”(d第240页,e第48页)根据李渡南《遗存》第65页所引,“150人左右”应作“140人左右”(Mr. Powell, in replying wrote that there were about 140 Jews in the city, divided into eight clans [or houses]...These eight clans together number about 40 families [or houses, with 140 persons])。耿文既然以李渡南《遗存》一书为“本文使用的主要文献”,那就应当核对李渡南转引的人口统计数字才是。

至于其他比较小的问题或错误,那就太多了,要是一条条详细写出来,可以占去好几版,这里只好暂略不提。耿昇自破笔从事法国汉学名著的翻译和介绍,已经二十多年了。说他的工作不辛苦,那是不公正的。但令人大为不解的是,耿译和耿文的质量,似乎并未随着时间的前进、经验的积累和读者的批评而表现出明显的进步。进步不进步是能力问题,可“先译后抄”就涉嫌学术道德问题了。在文章中抄用自己翻译的佩伦作品,耿昇这二十多年辛辛苦苦下来,到底是求个什么呢?我感觉实在难以理解。

文章最后做个广告。听国外的朋友说,八十多岁高龄的李渡南先生近年好像有“收摊”的打算,有消息传出来说他准备出让自己的藏书。不知道国内哪家大学、哪家研究机构有兴趣、有魄力拿下李氏藏书?可以想象,那一定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中国回教、中国犹太教和中西交通史文献的宝库。购得这些藏书,成立“李渡南文库”,供中国学子学习瞻仰,岂不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延伸阅读

●《中国的犹太人》

[法]荣振华、[澳]莱斯利著,耿昇译,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6月第一版

●《中国的犹太人》

[法]荣振华、[澳]李渡南等编著,耿昇译,大象出版社,2005年5月第一版

原载《东方早报》200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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