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教育系统不能总是满足于自我监督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55 次 更新时间:2009-07-0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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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 (进入专栏)  

上周六参加一个有关教育的会,会上几个管教育的政府官员的发言,让人眼睛一亮。其中,就有一位是教育部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胡平平女士。她从自己业务的角度,指出现在教育系统的问题之一,就是教育行政和教育监督合一,教学督导部门,仅仅是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一个机构,即使这样一个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大多还是兼职的,既不专业,也缺乏权限,经费不足,所谓的督导,往往流于形式。(6月29日新京报)在会上,她呼吁,应该建立独立于教育部的国家督导机构。

教育部官员的发言,虽然当时让我感到有些高兴,但我知道,即便如此,要想改变教育系统自我监督的局面,路还很长。教育系统跟其他部门一样,纪检监督部门很多,纪检监察,加上教学督导,应有尽有。其中,针对教学质量的专门监察督导部门,设置时间相当早,从中央到地方,也算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只是,这个体系用处不大,督学,只是一个闲差,更多的时候,是在摆样子。前些时候,教育部开展大规模本科教学评估,还得另起炉灶,另组人马搞。事实上,但凡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开展检查督促工作了,一般都是另起炉灶,临时组团,没有人理会督导部门。这样一个教学监督部门,连起码的功能都不具备,仅仅是一个教育行政体系的盲肠。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说,教育系统就没有监督。应该说,这些年来,有关教学和办学方面的监督检查相当多,不仅名目繁多,而且次数频繁。以大学为例,不仅有本科评估,还有研究生教育评估,博士点评估,重点学科评估,重点研究基地评估,甚至党建、工会,都有定期的检查和评比。从学校到学院再到系里各级学校的领导,为了应付评估评比检查,简直是疲于奔命,连教授都被波及,需要填各种各样的表格,以至于自嘲为“填表教授”。

这样的监督检查,无论什么名目,性质都是一样的,都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学部门的监督检查,上级对下级的检查,即后方对前线的检查。而且几乎一律没有什么效果,以本科评估为例,耗时几年,劳民伤财的大检查,结果百分之八十以上是优,余下的基本是良,只有绝少几个高职院校是及格。这样的评估,绝大多数的结果,在事先就能定下来。

将已有的教学监督机构闲置,然后另起炉灶,频繁监督检查,这就是目前教育系统监督的现状。这样的监督检查,目的不在检查督促改进,也不在惩罚后进,仅仅增加了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力,让它们实际上变成了全国学校的直接领导。从而使全国的教育系统,形成了一个自给自足、自我评功摆好的封闭体系。

现在,有教育行政部门的官员,自己站出来说要打破这个封闭的体系,建立体制外的监督机构,当然是可喜可贺的大好事。而且这个建议,让现有的国家督导部门独立出来,也可以减少机构设置的重复,因此,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当然,仅仅走到这一步,实际上上还是不够的,整个的教育系统,应该处于民众的监督之下,具体说,是应该处于人民代表和媒体的监督之下,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更应该切实实行政务公开,让自己的资金流向,人事任免以及行政过程,统统变成可以检查的程序,公之于众,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检查质询。总而言之,不要再自己跟自己捉迷藏了。这样下去,整个教育系统的公信力,会丧失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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