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成:对我国企业海外维权的若干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68 次 更新时间:2009-06-1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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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成 (进入专栏)  

企业海外维权是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向跨国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当前,一方面,我国企业在各主要贸易伙伴都面临着巨大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压力,另一方面,我国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品牌积累也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侵权威胁,企业竞争环境更加严峻,必须要通过有效的手段,在知识产权方面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合理的利益和公平的国际竞争环境。

首先,要全面认识海外维权的内容和环节。目前一般认为,海外维权就是指在境外维护自己所有的知识产权,但从知识产权的宗旨出发,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包括的内容更为丰富,广度也不限于海外。第一当然是维护自己的专利、商标、版权等有法律确定范围的知识财产所应享有的权益。这些利益相对比较明确,往往是企业维权的焦点。第二是防止不正当竞争。从法律上来讲,知识产权不仅仅包括创新成果,诚信竞争也是知识产权的题中之意。《巴黎公约》1925年的海牙修订本中规定:“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来说,防止不正当竞争制度是最后的保障。事实上,由于我国外向型企业的过度竞争和缺乏有效的合作,发生在境内境外的不正当竞争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国企业的整体利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文禁止的包括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或服务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在商品或服务上仿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仿造产地,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种行为不仅仅发生在国内,也发生在外贸各个环节。这些“擦边球”严重恶化了我国企业海外经营的环境,也需要受损企业努力维护。事实上,不正当竞争行为毁坏企业形象,恶化市场竞争秩序,比单纯地侵犯专利、商标等权利影响还要恶劣。三是要积极反对市场垄断。欧洲美国等我国主要贸易伙伴都是市场经济国家,法律制度主要围绕取保自由竞争的市场原则而建立。为了激励创新,一般而言,知识产权本身的垄断性被排除在垄断法的规制之外。但是,围绕知识产权衍生出的垄断性优势往往是受到反垄断法的严格管制的。因此,海外维权不仅仅意味着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样也意味着维护自己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反对市场垄断的权利。

总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具有丰富的内涵,同时也是一个从采购到销售整个环节的维权行为,而不仅仅是在境外维护自身专利、商标不受侵犯的问题。

其次,要明确海外维权的三个支点。海外维权是个系统工程,必须要多方联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一是企业积极维护自身利益是海外维权的基础。企业对于自身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利益感受最真切,反应最直接。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由于我国外向经济是以加工贸易为起点发展起来的,企业往往过于看重一时的订单和市场占有率,因此,往往对于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维护问题采取容忍态度。长期来看,这样会削弱我国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二是中介等非政府组织要发挥积极作用。各种类型的中介组织在企业维权过程中可以起到远比单个企业维权更大的作用,发挥好中介组织的作用会对企业维权起到倍增效果。中介组织可以促使企业间就共同利益进行协商,联合维权,中介组织也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使维权行为少走弯路。三是政府要积极支持企业维权。政府是为国家利益服务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是国家利益的组成部分,政府应当在政治、外交、贸易、信息等各个层面为企业维权创造良好的机制,支持企业维权。

只有企业、中介等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形成联动机制,才能积极维护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权益。

再次,要想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企业必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一是要加强竞争性商业情报搜集分析能力。企业要维权就必须确定自己的竞争对象及其商业动向。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各国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追踪、分析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范围、市场动向,以随时应对突发的权利纠纷。二是要加强对贸易伙伴法律和国际规则的运用能力。企业要加强自身对所在国和国际有关法律、贸易、知识产权法律规则的研究,以确定经营战略,力争编织一面防护能力较强的法律安全网。不能等到纠纷发生才去研究有关问题,避免犯低级错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加强我国企业之间就维权问题的合作能力。企业之间、特别是同行业之间,往往是竞争对手,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之间没有共同利益。相反,共同就知识产权运用问题达成协议,共同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往往会使得我国有限的知识产权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国外的知识产权联盟如6C、3C是这样做的,效果十分明显。目前,我国的家电业目前也在尝试着这样做。从参加国际竞争的角度来说,我国各行业企业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通过类似知识产权联盟这样的组织,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是海外维权的有力手段。

最后,要做好企业海外维权,还必须抓住“一个关键”,打牢“一个基础”。一个关键就是,必须把海外维权纳入国家战略和企业经营和发展战略。海外维权不仅仅是应对纠纷,维护利益。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利益范围必将越来越防范,只有从战略的高度看待海外维权的重要性,明确战略目标,设计有效的战略举措,才能使我国的知识产权利益“长治久安”,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国家利益。一个基础是,要大力加强人才培养。海外维权需要更多精通外语、精通国际规则和国外法律、熟悉企业经营战略和技术发展的人才。只有切实采取措施,培养一大批人才,才能在海外维权过程中居于主动。当前,一方面要加强人才培养,另一方面,我国海外人才遍布世界,充分利用“外脑”,也是可行的措施。

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宗旨都是促进创新和信息传播,企业的知识产权利益也仅限于其为社会所做的创新贡献。我们既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也要反对任何利用知识产权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为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企业竞争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环境,这是世界各国最大的利益。这样的目标只有通过包括我国企业在内的世界各国企业共同努力,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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