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像老子那样对待“侯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15 次 更新时间:2018-10-31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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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宁  


老子思想给我最大的印象是他不认可君臣之道。他不仅不认可君上臣下君尊臣卑的君臣之道,而且主张损上益下。正是这一点把老子与以孔子、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政治思想区分开来,甚至也把老子与庄子、淮南子等后来的道家政治思想区分开来。在儒家的所有典籍中自不用说,在庄子、淮南子这样的道家典籍中也随处可见儒家式的君臣之道的印记。

在五千言的《道德经》中,“臣”只出现两次,一次是作为动词,与作为政治身份的臣民没有关系;一次是作为名词: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的态度是极其鲜明的:忠臣是国家昏乱的指标。忠臣都要不得,还要奸臣干什么?儒家的君臣之道认为:作为臣民,每个人都要自觉维护、增加统治者(侯王)的权威。而老子认为只有减损统治者的权力,国家才能长治久安。用现在的话说,在宪政体制下,权力越分散,政府的权力越有限,国家反而越强大。老子以后的中国政治史也表明,集中的权力越多,侯王反而越容易被集中的权力压垮!

受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的看法的影响,许多读者把《道德经》看成是“君人南面之术”。在我看来,这是以术度道,完全背离了老子的思想。首先,老子认为自己是天道的追求者,《道德经》是天道的传播者。老子最瞧不起的就是术,《道德经》最要求统治者抛弃耍奸取巧的统治术,回到天道上来。其次,《道德经》通篇讲的是如何御君,只字未提如何愚民。所以,《道德经》传播的是御君之道,而非御民之术。《道德经》所训诫的对象不是一般的民众,而是那些掌握权力的人。正是御君与御民之别,把老子的政治哲学与儒家、与法家的政治哲学区分开来。些“侯王”的关系为平等的伙伴关系:在人格上,所谓的“侯王”与百姓是平等的;在功能上,“侯王”是为百姓服务的,是“公仆”。因此,“侯王”与百姓之间,与夫妻、父子之间的关系一样,同是平等的伙伴关系。对待“侯王”就应该像对待街坊邻居一样,维持一种基于平等的伙伴关系,没有卑颜、没有敬畏、没有崇拜、没有景仰。这种政治平等伙伴关系的确立是中国以后政治变革的关键,而老子的《道德经》为此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杨鹏:《老子详解》山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南方日报》 2009.5.17)

在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所构建的政治秩序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强制与被强制、支配与被支配、服从与被服从的统治者关系。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三纲是构建这一秩序的根本原则。在当今的中国,三纲中的两纲已经被完全打破。夫妻之间、父子之间基本上从以往的基于权力支配的关系走向法律上平等的伙伴关系。只有君臣之纲的转型未有实质性进展,专政依然是写在宪法里的国体。就此而言,重温老子的《道德经》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像老子那样,视与那些“侯王”的关系为平等的伙伴关系:在人格上,所谓的“侯王”与百姓是平等的;在功能上,“侯王”是为百姓服务的,是“公仆”。因此,“侯王”与百姓之间,与夫妻、父子之间的关系一样,同是平等的伙伴关系。对待“侯王”就应该像对待街坊邻居一样,维持一种基于平等的伙伴关系,没有卑颜、没有敬畏、没有崇拜、没有景仰。这种政治平等伙伴关系的确立是中国以后政治变革的关键,而老子的《道德经》为此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杨鹏:《老子详解》山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年

(《南方日报》 200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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