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海珠桥上的跳桥者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25 次 更新时间:2009-05-02 16:03

大风  

2009年4月21日上午,在张氏兄弟持刀挟持一名路人,与警察对峙的同时,在广州市三元里南面不远的海珠桥上,一名男子正欲跳桥。

海珠桥是一座钢架拱桥,横跨珠江两岸,是沟通广州市区南北的交通要道。据报道,就在4月间,在该处已发生了6次跳桥事件。本是交通咽喉的海珠桥,而今却成为跳桥圣地!

根据媒体报道,4月21日的跳桥者自称来自广州市花都区,父母以前在政府部门工作,父母去世后失去依靠,就连吃饭都成为问题,希望通过跳桥引起政府部门重视,该男子精神方面可能存在问题。在另5起跳桥事件中,欲跳桥者大多是投诉无门,有冤要说者。

在张氏兄弟挟持事件中,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张氏兄弟中的弟弟在哥哥持刀威逼人质时,在旁打出一张写着欲给母亲治病的牌子。据在场记者报道,当张氏兄弟被制服,众警察将张氏中的哥哥抬至派出所的过程中,此人大呼“只要能救我妈妈,要杀要剐都可以”。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张氏兄弟其实是以极端的形式,来表达向社会求助的本意。

张氏兄弟绑架案与海珠桥上的跳桥事件,貌似不同,却有着公民个体呼吁社会关注,向社会求助的共同特点。如果我们就事论事,单以绑架或跳桥而论,似有一叶遮目,不见泰山的错误。他们动机各有不同,但均求之于公众,原因值得一究。

韩愈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自古至今,有了冤屈、有了愤怒、有了困窘,甚至有了怀疑,总是要发出声音的,这是人的天性。遇到不平,鸣的方式或因人而异。善鸣者娓娓道来,不善者则力竭而声嘶。张氏兄弟等人或绑架人质,或欲当众自裁,可谓不善鸣之至矣。

他们的不善鸣,还表现在“倾诉”之对象有误。无论是身负冤屈,还是要求救助,张氏等人本应向承担社会管理责任的政府提出诉求。应当是“有困难,找政府”,“相信法律,相信国家”。他们选择任由市民围观,任由媒体报道,当真是搞错了对象。

黑格尔有言,存在即合理。既然海珠桥上一个月内会有6次跳桥事件反复上演,张氏兄弟以挟持人质的方法来求助,亦必有其合理的根据。

稍有常识者都知道,告状难、上访难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痼疾。或因小案奔波多年的有之,散尽家财者有之,妻离子散者有之,更有因层层挫折,屡屡失败而致身残体衰,或精神措乱者。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为此曾言,“老上访专业户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孙东东此言虽极不恰当,但笔者认为也反映出了某种客观事实。政府部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在制度上,在工作效率上,似乎无法承担群众意见之重。即使如社会关注度极高、各界呼吁频频的聂树斌案,有关司法部门也三缄其口,迟迟不见下文。由此可见,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实体上难以解决,时效上又不能救急。难哉!

求之于社会,事情或有转机。在王帅发贴被拘事件中,如果没有社会舆论的参与,灵宝的王帅可能会如内蒙古的吴保全一样身陷囹圄,晋宁县看守所“躲猫猫”事件,也可能将游戏继续下去。因此,在总理都要问政于民的年代,把个案变成公共事件,反而会促成事情的解决。

海珠桥上的跳桥者与张氏兄弟在桥上街头的生死演绎,吸引了无数民众与记者,成为真实的个案新闻发布会。想必他们也是深谙此道。

将个案通过媒体报道、公众舆论的发酵,转化为公共事件,来促使个案的解决,决非法治社会的常态。政府处理公共事务的低效能甚至反法治,说明存在制度缺陷,甚至有其他因素作怪。王帅事件中,地方政府违法用地,侵犯农民权益是根本。晋宁县看守所与公众“躺猫猫”的背后,是民警失职、渎职,放纵牢头狱霸。张氏兄弟绑架案,则反映出政府紧急救助机制缺失,农村基本医疗和生活保障的不足。虽然问题可以概括为地方主义、官僚主义和失职腐败,但脱离群众,与群众利益不一致甚至对立才是关键。脱离群众在当下不单表现为与群众的距离,更表现为官员权力自成体系,不受民众监督,不被民众制约。在唯上与唯民的角力中,官员缺乏对民众负责的动力;在奉法与滥权的抉择中,必然会享用不受约束的快乐。

保证官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保持政府与民众的“血肉联系”,畅通对政府官员的问责是核心。人民主权,是国家奉行的最高原则。主权者对施政者问责,是人民主权的当然之义。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分析,“在民主国家,多数每年都能从他们以前委托的人们手里收回权力,所以他们决不害怕那些人滥用职权”。把问责权真正交予民众,官员才会真正向民众负起责来,官民关系才会有良性的互动,公仆才不会成为国王。

如果民众是真正的主人,自然会在庭堂中责问失职的仆人,谁还要去街头秀出他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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