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枫:通识教育读本之“欠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61 次 更新时间:2009-04-15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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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枫  

华夏出版社近年来翻译出版了大量书刊,仿佛空投集束炸弹一样,密集轰炸了中国的西方古典学研究领域。最近掷出的是一枚重磅炸弹——厚厚两卷、篇幅接近千页的《古典诗文绎读·西学卷·古代编》(以下简称《绎读》)。该书上卷涵盖了亚里士多德之前共十一位古希腊经典作家,既有诗人和戏剧家(荷马、赫西俄德、三大悲剧作家等),也有史家和哲学家(如希罗多德、修希底德、柏拉图等)。下卷选择的作家范围更广,有西塞罗、恺撒、维吉尔这些古罗马诗文作者,有早期基督教神学家如奥古斯丁,还包括中世纪犹太哲人迈蒙尼德以及三部古代文献集(希伯来圣经、新约福音书、《一千零一夜》)。每位作家或文献集均配以两三篇“绎读”文章,这些文章除少数几篇出自中国学者之手,其余皆译自西方(主要是美国)古典学者的著述。

这部以译文为主体的读本有一个与众不同之处。编者并非要出版一部研究资料汇编,而是准备为青年学子提供一部研读西方古籍的“指南”或者“导读”。在“弁言”中,编者雄心勃勃地写道:“《古典诗文绎读》打破现代化的学科分割,以可读性强的原典绎读开学养正,不仅为人文科学的本科生也为社会科学各专业本科生提供通识教育基础读本,亦可供理工农医学生休闲。”(上卷第2页)大哉斯言!但是大学本科生在读过《绎读》之后,果真能受到西方古典学的启蒙、果真能窥西学的门径吗?我看未必。《绎读》在很多方面都未达“通识教育基础读本”的要求,最显著的缺陷有三方面:一曰门户之见太深,二曰选编尺度不明,三曰学术规范不讲。

《绎读》的编者近年来大张旗鼓地引进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1899-1973)的思想,策划并实施了施特劳斯派著作在华的全面“空降”。这部译文集实际上不需逐篇细读,只要翻开目录,扑面而来的便是浓浓的施特劳斯派气息。施特劳斯作为宗师在下卷两度现身,为我们读解卢克莱修的《物性论》以及迈蒙尼德的《迷途指津》。曾亲炙施特劳斯的第一代弟子如潘戈尔(Thomas Pangle)、福廷(Ernst Fortin)、马赫迪(Muhsin Mahdi)均披挂上阵,杰出的再传弟子如戴维斯(Michael Davis,师从伯纳德特)、郝岚(Jacob Howland,师从斯坦利·罗森)也都闪亮登场。如此一来,《绎读》的目录无异于施派成员的“封神榜”。此外,我稍作统计,单单上卷中便至少有五篇文章选译自施特劳斯派的“核心期刊”《解读》(Interpretation)。无论从作者的师承还是从选材的范围,《绎读》都不太像一套通识教育读本,倒更像施特劳斯派的“中国派对”。

福音书里的耶稣说:“你们要进窄门。”看编者的意图,大约想让一切有志研究西洋古籍者,必须先进施特劳斯这道“窄门”,必先经受施特劳斯派的“洗礼”,仿佛欲窥西方经典的阃奥,舍此独木桥便决无任何的阳关道了。持这样的见解,来编选通识教育读本,便实在不够通达。编者既慨然以通识教育为己任,便当了解“通识教育”不能是某一种学说或者教义的“灌输”(indoctrination)。老一代学者总说:学不可无宗主,但不必有门户。在编辑“大学素质教育读本”的时候,当以年轻学子为念,让他们尽可能深入、广泛地接触经典,成为所谓“博雅之士”。若给学生过早灌输一家之言,学生最终将迷失在某一思想巨擘的观念迷宫中,真正能做到入乎其内、又能出乎其外者恐寥寥无几。《绎读》宣称要为大学生提供“基础读本”,而骨子里却是一套《施特劳斯派解经汇编》,所以我觉得《绎读》的门户之见太深。

西方学者研究古典作家的文章汗牛充栋,其间既有破除陈言的高明文字,也有了无新义的平庸之作。编者必须广读文献,别具只眼,在无量数的材料中“删汰繁芜,使莠稗咸除,菁华毕出”。尤其要编辑一部合格的“大学素质教育读本”,编者更应该在抉择去取方面痛下工夫,找出最值得向中国学子推荐的经典文章。只可惜在《绎读》当中,编者从未言明选择某家的标准为何。倘若读者对某古典作家稍有研究,便不免质疑为何某篇文章入选,而其他名篇落选。以荷马史诗为例,在西方有不少广为传颂的经典文章,而编者单单挑出《首领普里阿摩斯及其城和子》这篇文章(上卷,3-28页),置于通识教育读本古代编的篇首,便让人十分的诧异了。这篇文章据我“侦察”,原刊于施特劳斯派的“机关报”《解读》(2004-2005年第32期第1卷),这恐怕是得以入选的主要原因了。平心而论,此文在论及特洛伊和希腊人的政治理念方面,确有发明,但即使在施特劳斯派讨论荷马史诗的著作中,也不能算是上乘之作。打一个比方,施派弟子本写过不少A+的论文,编者却偏偏要挑出一篇B+的文章强力推荐给所有人看,读者便不免抱怨编者过于吝啬了。

编者没有明示选编的准绳,于是造成《绎读》中的文章,或失之于过于专业,或失之于不够专业。让我们看看施特劳斯派特征不那么明显的几篇文章。下卷中选译了两篇论维吉尔的文章,第一篇详细分析《埃涅阿斯记》卷六当中主人公之父两大段讲辞(见原文724-751,756-853行),大量涉及对史诗细节的分析,是非常专业的学术论文。比如作者会讨论塞涅卡对decreta和praecepta两词的区分(133-134页),还对Titania一词做了辨析(124页),这些都是针对拉丁文已有相当基础、读过维吉尔史诗原文的专业研究者,而绝非大学本科生需要立即关注的细节。这样的文章对专业学者来说,是提神醒脑的兴奋剂,而对于初学者而言,则是让人哈欠连天的催眠药。相反,关于奥古斯丁的两文(下卷275-300页),一篇论述《上帝之城》中的宗教讽刺,一篇讲《忏悔录》的象征结构,既没有发前人所未发,“前人之已发”似乎还未完全掌握,实在乏善可陈。这样的文章与论维吉尔那篇广征博引的鸿文同时入选,让人觉得选编的尺度如同皮筋一样,一会儿松,一会儿紧。

既然要编写课本,首先要考虑如何“引诱”年轻学子亲近西方经籍。教育者不能只凭个人好恶,应做到循循善诱,让学生拾级而上,不能躐等而进。还没有熟悉《伊利亚特》的主要情节,就要求他们钻研特洛伊老王妻妾成群、儿女绕膝的问题(见上卷第一篇译文);刚刚了解维吉尔史诗的篇章大意,便要钻研《埃涅阿斯记》卷六中的宇宙论和俄耳甫斯秘教,这便是强人所难了。只有事先“预习”过编者主编的其他书刊的“老生”或许能心领神会,但欲读书、但苦无门径的“新生”便只能被拒之门外。这便是选编尺度不明必然会造成的结果。

编者既然发宏愿来编辑这套通识教育读本,那么除了传授西学知识之外,还应当给年轻学生树立学术规范的榜样。很多事情,如果先生自己不肯做、不愿做、甚至不会做,如何能指望弟子中规中矩地做学问?比如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问题:在上卷二十三篇译文中,只有两篇注明了出自哪家刊物(388页注,426页注),其余二十一篇译文的原始出处便没有了着落。有心查阅、审核原文的人,只有干瞪眼、干着急。没有原文可以参校,只有硬看译文。即使硬看,也能发现硬伤。还是以上卷第一篇译文为例。在第10页上,原文作者引用了美国古典学家、施特劳斯的高弟伯纳德特(Seth Benardete,1930-2001)的书。根据中译文,伯纳德特在自己书中引证了“不列颠考据家”对《伊利亚特》卷二第212行的笺注。这个“不列颠考据家”颇费解,因伯纳德特一向出言有据,出语断不会含混若此。恰好我手边有伯纳德特的原书,翻检原文,发现竟然是BT Scholiasts。所谓scholiast,指的是为荷马史诗作注释的古代笺注家,而字母B和T乃是不同抄本的“代号”。译者对荷马史诗的注经史恐不够熟悉,望文生义,误将BT认作British的缩写。这个错误不大,但译者和编者若能细心核校,应该可以避免。

由于《绎读》对翻译的底本讳莫如深,我们再来讨论翻译问题,就譬如隔墙猜物。还是看一看更加“显白”的问题。《绎读》当中,中国学者自己撰写的文章、特别是编者刘小枫教授自撰的两篇文章,很值得讨论。第一篇题为《奥德修斯的名相》(上卷29-37页),作者对荷马史诗中的字谜铺陈渲染,容易让初学者产生兴趣。但抛开内容不谈,字面上有明显的瑕疵。文章当中,史诗《奥德塞》的中文标题无一例外都写作《奥德修斯》。作者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奥德塞》(The Odyssey)是篇名,意思是“奥德修斯的故事”,而奥德修斯(Odysseus)则是史诗主人公的名字。当然,英文中常说“荷马也有打盹儿的时候”(Homer sometimes nods),这样的疏忽偶尔出现,在所难免。但在这篇9页的短文中,错加了书名号的《奥德修斯》反反复复出现了三十三次,让人觉得这个“盹儿”打得也太长、太频繁了些。更有甚者,在其他人的译文中,也频繁出现加了书名号的《奥德修斯》。在讨论《理想国》的一文中(上卷426-447页),至少有二十一处将这部荷马史诗的标题写错,其他译文中也满是同样的疏忽(见279、300、340、353、356、406页)。错误本身不大,让人费解的是出错竟会如此整齐划一。难道大家不约而同打了同样的盹儿?或者真得了什么秘传(esoteric teaching)不成?

上卷中,作者另有《哲人王俄狄甫斯》一篇长文,以自己在瑞士看戏为线索,借机将《俄狄甫斯王》这出悲剧的主要情节串讲一过,并将剧中的核心问题以及字谜随文讲解。这篇文章读起来颇多兴味,比较符合通识教育读本的要求。作者经常将个人感悟穿插在看戏过程中,随情节的跌宕起伏,作者也每每浮想联翩,文中有不少“我有一个强烈的感觉”、“我突然想到”、“我记得”这样的话。读多了这些飘忽的思绪,我也“突然想到”作者不少的感悟似乎来自伯纳德特发表于1964年一篇著名文章(收入其文集The Argument of the Action,芝加哥大学出版社2000年,71-83页)。比如,俄狄甫斯对别人说,自己是在三条路交汇处杀死一老者(也就是其生父),而他的王后(亦即其生母)后来说被弑的国王死在两条道路的分岔口,作者遂抓住此点层层分析,甚至进而讨论王权和宗法的关系(上卷,144-145,151页)。其实,“三岔口”和“分岔口”的分别,乃是伯纳德特的发现(见文集79页),因为他的那篇大作尤其关注数字“三”在悲剧中的意义。

有一些在常见的注本中都能找到的观点(比如对于俄狄甫斯名字的种种解释),倒是不必一定注出。但是带有某位学者鲜明个人特质的发明,还是应该说明来源才好。伯纳德特对这出悲剧提出的很多观点,可称得上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作者在行文中对伯纳德特的影响和贡献还是给与更多的承认为好。《哲人王俄狄甫斯》一文的注释中提到伯纳德特三次,但实际上这位施特劳斯得意弟子的影响远不止这三条注释所能涵盖。文中不断闪现的“我感觉”、“我的印象”、“我不免想到”当然是一种修辞,可是如果频繁出现,便难免与人一种错觉,好像作者在剧场中神游物外,“凌空”顿悟了西方注疏家们的重要发现。如果把相当数量的“我突然想到”换成“某某注释家曰”,应该更为妥当。既要讲“拿来主义”,也要讲“归还主义”,这两件事还是要一手抓才好。

这篇讨论俄狄甫斯的重头文章,快到收官部分,文字便变得黏稠晦涩起来了。伯纳德特本是很难啃的学者,就算硬啃下去,如果自己的胃酸不够,只会落得一个食而不化的结局。看作者这一句点题的话,也不知是中文表述不好、还是“胃力”不够:“说到底,乱伦不过是哲人的政治性血气与认知性‘渴望’结合的体现或结果——这就是俄狄甫斯看见的东西:凭靠哲人‘渴望’普遍同质的智慧破解了斯芬克斯的谜语——凭靠盲目的血气弑父取得王位,结果是乱伦——成为哲人王的俄狄甫斯必然使得城邦是个非礼法的同质化城邦”(上卷156页,标点未作改动)。这一长句的意思简直比斯芬克斯之谜还要难猜!通识教育读本若充满太多这样读不通的句子,不仅起不到发蒙(méng)的作用,反倒会让年轻学生发蒙(mēng)。

下卷中有相当多的译文节选自华夏出版社2009年即将出版的新书,因此这一卷也不妨看作出版社的新书预告和展板。这部“不通”之处甚多的通识教育课本,编选的尺度大可斟酌,但营销战略却无懈可击。

(原载《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0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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