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年:也谈沈钧儒为何“发脾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90 次 更新时间:2009-03-22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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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年  

我是民盟被国民党强迫解散的亲历者。看完贵刊25期丙丁先生《1948年民盟》的大作后,感觉说出了很多没有人认真思考过的历史问题。非常感谢你们能发表这样的文章,也期待能读到文章的下篇。

但是,我认为文章对于沈钧儒“反对解散”并“大发脾气”一事尚未讲清。对此,长期以来,一些人道听途说,以讹传讹,乖违史实。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希望借贵刊宝地就此事做一澄清。

1947年7月4日,国民党政府颁布《戡平共匪叛乱总动员令》;7日,蒋介石发表“剿匪建国”广播演说;8日,张澜发表书面谈话,严予抨击,警告说“否极必复,史事召然”。蒋介石不但不听,反而更加仇恨民盟,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10月23日,派军警特务包围南京民盟总部和上海民盟办事处,对进出的人都要盘问。

不知为什么,过两天,军警特务自动撤退了。再过两天,又来了。这时候,住在南京总部里面的人,如周新民、李文宜及部分工作人员,有的回家了,有的到香港去了,留下被特务严密监视的罗隆基和李相符仍住在内(后来李相符也走了)。张澜与叶笃义、陈新桂等住在上海集益里8号和成银行的宿舍未被包围。一天,叶笃义从外面回来,告诉张澜说,除了张澜与沈钧儒因年老软禁、不逮捕外,其他民盟中委都要逮捕。27日,张澜在集益里召开紧急会议,到会的有史良、沈钧儒、黄炎培、章伯钧、叶笃义等。会议决定派黄炎培、叶笃义去南京,与在南京的罗隆基三人为代表向国民党当局交涉,要求解除包围,保证盟员安全。叶笃义乘晚车先去,黄炎培第二天去的。黄在车上见报,始知内政部发言人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盟员按后方共产党处理办法处理”。黄下车时,见罗、叶早已等候在即。三人急急忙忙奔走,见到邵力子、张群与司徒雷登,他们都说解散民盟是蒋介石亲自交办的,无法更改。

开会后,沈钧儒没有走,与陈新桂住三楼。他每天早上先在床上打“坐功”,然后下一楼吃饭。

以后几日,黄、罗、叶在南京交涉的争论之点是要国民党下令解散,而国民党则要民盟自动解散。最后,陈立夫出面,要黄炎培单独一人进屋与他谈,罗、叶在屋外等候。陈立夫要黄炎培根据他的意见写解散“公告”,写好经陈过目后,陈嘱三人带回上海,由主席张澜署名宣布解散。临行前,陈特别叮嘱一字不能改,改了就不作数,意即还要逮捕全体中委,全国盟员要进行登记自首。11月4日,三人携带“公告”在特务“护送”下回到上海。

这之前,上海方面没有得到消息。黄、罗、叶很晚曾打电话来联系,张澜已睡下。接电话的是和成银行的青年练习生张XX。电话机在一楼,他没有上来叫醒张澜。

11月5日,张澜在集益里再次召集在沪中委开会。上次参加会的人除章伯钧未到外,张云川恰来上海,也参加了。陈新桂是列席的,在膝上做了记录(解放后,民盟内部就此会发生争论,陈新桂将会议记录交给了周新民。此记录交周新民后,如石沉大海)。

会议开始,黄炎培报告在南京交涉经过,并讲国民党不允许罗隆基离开南京。几经交涉,始同意他来上海,但必须住医院治病,不能离开上海一步,离开了就不能保证他的安全。汇报完,沈钧儒问了一句,还有没有别的办法?黄说,陈立夫叮嘱一字不能改,改了就不作数。全屋一片沉静,鸦雀无声。罗隆基紧靠史良坐,史良向罗隆基说“把你养肥了好杀”。罗隆基回过头来,在史良大腿上捏了一把说:“你已经肥了,杀得了。”沈钧儒是史良的老师,见状大发脾气,一巴掌拍在桌上,大声吼:“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其他的人均未吭声。

后来开始讨论,大家对各方面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因为民盟没有支撑,没有后方,没有退处,中委全都是暴露的,基层盟员也大多数是暴露的,登记了,自首是叛徒;不登记是黑盟员,抓到了也必死。讨论来讨论去,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三点,没有人能说出一个办法。楼下守候的特务上来敲了几次门。三点时,叶笃义下楼,将张澜署了名的“公报”交坐在客厅等候的记者发表。

那天中午,张澜没有下楼吃饭。送走一些人时,张澜在楼梯口说:“民盟要转入地下斗争了。” 沈钧儒和罗隆基也没有走。房门外和弄堂口守候的汽车也没有撤退。街对面缝衣铺有便衣特务坐守。张澜和他女儿每天傍晚照常出门,在街上散步,特务尾随在后。罗隆基上街则必须坐他们的车,前面一部,后面一部,似若大官。沈钧儒起初几日没有出门。

后来,周新民回来接走沈钧儒,后化装乘船去香港。当时,叶笃义上街回来将此事转告张澜,并说张澜因年老,动作慢,化装困难,危险大,不让去。张澜听后没有说什么。解放后,在北京听朋友说,谁去谁不去是党考虑安排的。

民盟在香港召开三中全会,否认反动派用高压强迫民盟解散,宣布成立临时总部。临时总部所需经费是由张澜向盟员们筹集的。受出钱盟员委托,经费由张澜掌握。史良是上海有名的律师,有四个律师事务所,上海的太太小姐打官司爱找她,很有钱,但一毛不拔。

刘年,民盟盟员。

本文发表于《领导者》(双月刊)2009/2月号,总第26期。天益网受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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