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兴:新伦理学的伦理知识学特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92 次 更新时间:2009-01-2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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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兴 (进入专栏)  

摘要:一种伦理学体系,必表征为一种独特的伦理知识学体系。客观论之,伦理知识学体系的完备形态,由以伦理实存知识、伦理应存知识、伦理必存知识为基本内容的纵向伦理知识体系和以道德知识、美德知识为基本内容的横向伦理知识体系所构成,并且其内在支撑之伦理信念基石,必以“人性朝向→伦理意愿→伦理信仰→伦理信念”为价值取向。以此来审察王海明的新伦理学,其最根本的伦理知识学特征表征为二:一是呈现出以元伦理知识、道德知识、美德知识为基本内容的横向伦理知识体系;二是生成构建此一伦理知识体系的伦理信念动力,却是以“社会需要→伦理人性→伦理愿意→伦理信念”为价值取向。

关键词:伦理知识学 人性需要 伦理意愿 伦理信仰 伦理信念

严格地讲,一种伦理学理论最终呈现给人们的是一套伦理知识学体系。所以,任何真正的伦理学家,应该既是一位见树卓越的思想家,更应该是一位伦理知识学家。以此观之,王海明所创建的新伦理学,不仅为当代社会提供了一套优良道德理论体系和社会道德治理方案,同时也为这个伦理知识异常贫乏的时代,提供了一种可以进行伦理启蒙的伦理知识学体系。

1.伦理知识的生成

要从整体上了解把握《新伦理学》所创构的伦理知识学体系,须先对“伦理知识学”这个陌生的领域有简要的了解。概括地讲,伦理知识学,就是对人类已有伦理知识予以系统考察的学问,进一步讲,伦理知识学就是伦理学家对各种伦理知识予以个性化选择,并按照特定的思想与方法而把它们组成一个前后一致的伦理知识学体系。因而,要了解伦理知识学,首先得了解伦理知识及其生成。

伦理知识,是关于伦理的认知及其认知成果。什么是伦理呢?王海明从效用角度出发,认为“伦理乃是具有社会效用的行为之事实如何的规律及其应该如何的规范”[1](P4)。本文更愿意接受汉语之“伦理”一词的词源本义:“伦”者,辈也(《说文》),即蕴含血缘等级、秩序、规则;它既引伸为“人的聚集”,意味着“同伴”、“同类”;又引伸为人际关系,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特殊生存关系的缔结。“伦”一词的原初涵义中本身包含了“理”,即自然之理,这个自然之理就是血缘辈份和类聚。“伦理”者,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关系缔结应该遵循自然之理:遵循自然之理而缔结的人际关系,就是道德(或美德)的人际关系。简言之,所谓“伦理”,即是关于人如何从本来的生活事实达向必须如何和应该如何的生活事实的智慧、方法。由此不难看出,当我们去认知(审视、考察)自己如何从本来的生活事实达向必须如何和应该如何的生活事实,就产生生活的智慧和方法,这些关于如何生活的智慧和方法,就是伦理知识;对这些必须如何和应该如何生活的智慧和方法予以系统的理性反思、研究,并将予以创造性整合成前后一致的智慧和方法体系,这就是伦理学的知识学,或称伦理知识学。

伦理知识不是天赋的,而是后天生成的。

伦理知识的生成,不仅是伦理学家的事业,更是每个人的生活之必须。

伦理知识的生成,需要伦理认知。客观地讲,人的伦理认知的发生与敞开,必然涉及三个维度:我们本来就是怎样的实然存在状况;根据其实然存在状况,我们必须如何的应然生存图景;按照其“必须如何”的方向努力而最终所能达到的必然存在境界。然而,将“实然存在→应然生存→必然存在”此三者贯穿起来,使之生成为一个生态整体进程的,恰恰是我们的本来生命意愿,即“伦理意愿”。伦理意愿深深地植根于人性的土壤之中,接受生命存在需要的指引。这种以人性为动力,以生命存在需要为导向的伦理意愿的持续敞开,必然朝向心灵升腾和行动愿力两个维度:伦理意愿敞开为前一个维度,生成出伦理信仰,人由此使自己获得了神性,意愿于成为有宗教般虔诚品质的神性的人,这是伦理生命化的心灵根基;从伦理知识学的建构而言,伦理信仰的生成,开通了伦理的形上道路,与宗教相连,由此为伦理知识学的伦理形而上学和伦理宗教神学开辟了可能性前景。伦理意愿敞开为后一个维度,生成出伦理信念,人由此使自己产生了道德感和美德意识,意愿于成为道德和美德的人,这是伦理生成的现实人本土壤;从伦理知识学的建构而论,伦理信念的生成,其伦理目的感,价值诉求激情,伦理行为原则意识,伦理行为规范观念,则逐渐明朗,由此为伦理价值学说、伦理规范学说,伦理实践理论的探讨提供了认知的起点,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2.伦理知识学视野

无论我们持什么态度,在最终意义上,伦理学必以人为研究对象;而且,伦理学是研究个人及个人行动的理论。由此,关于个人和个人如何行动的知识,构成了伦理知识学探讨的两个基本维度。

首先看个人问题,它异常复杂且富于变化,因为他关涉到个人的实然存在、应然生存和必然存在,所以,个人问题既是一个整体问题,也是一个动态生成问题,关于个人问题的伦理知识学构建,必需达向生态整体之境方可实现。

其次看个人的行动问题,不仅更复杂,而且无时不处于生成进程之中,因为它涉及到个人何以要行动,个人行动的理由和依据何在,个人行动所达向的目的如何确立,个人行动的自身前提是什么,个人行动如何处理各种关联性,个人行动的自由限度在哪里等等问题。由此,个人行动要受起点、条件、环境、主观性等因素的制约,且个人行动始终是动态的、未决的、可塑的、生成的。所以个人的行动问题,同样既是一个生态问题,更是一个关联方方面面的整体问题:对个人的行动问题的伦理知识学构建,同样必须达向生态整体之域。

由此两个方面的整合,生成出伦理学的三个基本问题:第一,个人的存在问题;第二,个人的行动问题;第三,个人的时空化生变问题。对此三个基本问题的审察与拷问,就生成伦理知识学体系。概言之,伦理知识学体系由三大部分内容构成:一是对个人之存在问题的解决,由此构建起伦理知识纵向体系;二是对个人行动问题的解决,由此构建起伦理知识横向体系;三是对个人生存时空化生变问题的解决,由此构建起伦理知识的整合体系。

在伦理知识学体系构建的纵向轴上,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有三,即个人的自我实存姿态问题、自我应存的行动前提问题和自我必存的行动原则问题。探讨个人如何确立自我实存的姿态,必须面对第一,我是什么?第二,我可能成为什么?第三,我必须成为什么?对此三者的求解所形成的知识,就是伦理应存知识。面对人如何确立自我应存的行动前提,同样必须解决第一,我可以希望自己什么?第二,我能够成为什么?第三,我必须成为什么?对这三个具体生存问题的考察所形成的知识,就是伦理应存知识。而如何构建自我必存的行动原则,也带出三个基本问题:第一,我如何发动行动才应当?第二,我怎样展开其行动才正当?第三,我做出什么样的结果才正义?对这三个问题的动态考察,就形成伦理必存知识。

客观地看,人类伦理知识是人类关于“人成为人”的知识,它既涉及人何以要使自己成为人的知识,也涉及人何以可能使自己成为人的知识,更涉及人如何能够使自己成为人的知识。这三个方面的知识,都源于人在使自己成为人的生长进程中,对自己的生存(生存既是存在的敞开,也是行动的作为)予以心灵化感受、体认、领悟、反省的积极精神成果和思想成果,所以,伦理知识既不属于客观,也不属于主观,而是灵与肉、心与像的统合,或者说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历史与现实、世界和人的真正统一。

以进化论观,人类伦理知识有原生态伦理知识和理论态伦理知识两种形态。原生态伦理知识是人对人自身的存在渴望、生存需要和向(完善、完美)存在践行之全部内容的理性直观和心灵反思所形成的生态整体智慧成果。这种伦理知识成果没有类型划分,但却有其自身的形式规定、本质规定和方法规定:原生态伦理知识的形式规定,就是习俗、仪式、图腾、禁忌、庆典以及各种赏罚方式;它的本质规定,就是对神圣的力量的敬畏所形成的秩序感;它的方法规定,即是我们对世界和自身的基本态度、视野和对各种习俗的遵从方式,对图腾、禁忌、庆典、赏罚的展开方式和操作程序。

对原生态伦理知识的理性反思和理论总结,就形成了理论态伦理知识。理论态伦理知识亦有其自身的形式规定、本质规定和方法规定:它的形式规定,表述为它有彰显其自身存在的伦理概念体系或伦理理论体系;它的本质规定,即是它对人自身的世界性存在所规定的伦理秩序,具体展示为伦理价值导向系统和道德规范体系;它的方法规定,即是它自身从其价值导向系统和道德规范体系所呈现出来的存在态度、生存视野、生活方式和行动规则。

对伦理知识的如上考察,是基于时间维度;如果从空间维度观,伦理知识的空间化展开,就是道德知识和美德知识。

道德和美德,既是人类精神构建的两种形态,也展开为人类精神生活的两步步阶梯。所以,无论是道德还是美德,都围绕人的精神化生活而展开,并都是为人自己的成长:人的成长的永恒不变方向,就是使自己成为人和大人:人使自己成为人的基本伦理要求,就是使自己成为道德的人;其首要前提是他必须拥有使自己成为道德的人的完整道德知识,并运用其道德知识来武装自己的精神,生成自己为人的心灵,主导自己的生存行动。人一旦完成这一步,则必然向高级阶梯进发,努力使自己成为完整的人,即大人、完人。其必须前提是要有道德并道德地生活,并在此基础上主动追求美德知识,通过美德知识的构建而生成美德的心灵律令、精神品格和行动能力,在生活中美德地行动与作为。

整合地看,道德知识是关于如何成就“自我”的伦理知识,它的本质要求是利己和自爱,其展开方式是如何通过利他和爱他而实现利己和自爱。因而,道德知识所强调的是必须,是使自己成为人的必须伦理知识:道德知识构建的精神底座,是普遍利益权利的平等;道德知识构建的主轴是自由与责任,即因为自由而承担责任,并由对责任的担当而自由;道德知识构建的基本框架是公正:公正的横向构架是“人性需要→普遍发展→动机与效果相一致”;公正的纵向构架是“应当→正当→正义”。相反,美德知识是关于如何成就“他我”的伦理知识,它的本质要求是利他和爱他,其展开方式是如何通过利他和爱他而实现利厚众生。因而,美德知识所强调的是应该,是使自己成为大人、完人的应该伦理知识:美德知识构建的精神底座,是良心的自得与自全,它表现为无私奉献或自我牺牲,即放弃、牺牲自我利益而完全利他。所以,美德知识构建的主轴是自由与义务,即因自由而履行义务,并通过对义务的履行而创造自由、享受自由。美德知识构建的基本框架是超越公正的博爱与慈善:博爱与慈善的横向展开方向是“同情→怜悯→良心自得自全”;博爱与慈善的纵向展开方向是“纯粹利他→无私奉献→自我牺牲→精神恒存”。 

3.新伦理知识学之基本信念

伦理知识学的构建,涉及到形式工作和实质工作两个方面,前一工作展开所需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难题,是如何寻找到伦理知识学构建的基本原理;后一工作展开所面临解决的一个难题,是如何确立伦理信念。整体地看,构建伦理知识学,其形式工作展开必须建立在对其实质工作顺利推进基础上。因而,考察《新伦理学》之伦理知识学体系及其个性特征,则需要首先把握其伦理信念。

如前所述,伦理信念是以伦理信仰为基石,伦理信仰又以伦理意愿为原动力;伦理意愿则融进了人性的朝向和生命存在之需要。

以此来审视王海明所创构的新伦理知识学体系,体现出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支撑其伦理知识学体系的基本伦理信念内容的独特性;二是由此具体伦理信念内容所构成的伦理信念体系结构的独特性。

从本质讲,伦理信念即是伦理理想,它是人基于伦理实存的事实状况而设想伦理应存之蓝图,并为实现其蓝图而努力于行动所开创的伦理必存之境界。由此,伦理信念获得了有关于个人、社会、人类之三维伦理预设方向。以此来看王海明之新伦理知识学体系,它对个人的伦理预设方向,不是个体主体论的伦理信念,而是社会主体论的伦理信念。虽然《新伦理学》提出为“为己利他”的命题,是为了使“人们从各种‘公字化’的利他主义金枷锁中解脱出来”,但它最终还是回归了这种公字化的“金枷锁”。[1](自序,P3)由此形成《新伦理学》对社会的伦理预设方向是完备的集体主义:《新伦理学》的社会伦理理想,其具体表述就是“集体利益高于一切”,[1] (P748)“集体的价值至高无上”;[1](P735)其抽象表述就是社会存在发展。[1](P412):对此二者的整合形态,即是最终实现大同社会。从这一社会伦理理想出发,预设与之相协调的人类伦理理想,人类目的论之伦理信念则是“增进人类利益”,[1](406)人类道德的最终起源、最终目的和终极标准,“只可能是增进人类的利益”,因而,“人类中心主义是真理”,“ 人类中心主义的道德终极目的和终极标准理论是真理。”[1](P446)

由此不难看出,《新伦理学》的伦理信念体系获得了独特的内容结构:它的伦理信念是以伦理意愿为土壤,并且,其伦理意愿是以伦理人性为基石。伦理人性与人性之间有其根本区别:人性是生命的自然事实;伦理人性,也即是“人的伦理行为事实如何之本性”[1](P515),则是一种伦理事实,具有价值指向性;人性直接地来源于自然,是天赋人的生命的,伦理人性的生成,却直接源于社会需要,并以社会存在发展为道德的最终目的。由此,社会需要构成其原动力,并构成人间伦理的最终起源。[1](P414、419)

在《新伦理学》的伦理信念体系构成中,伦理信仰空位,这与它所宣扬的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和伦理学方法相一致。因为功利主义,无论是古典功利主义,还是现代新功利主义,都没有伦理信仰的位置。因而,功利主义者的目光永远朝下,伦理学的形上问题,始终在其视域之外。功利主义的这一基本伦理视域和思维认知品质,构成了《新伦理学》的鲜明认知特色。但必须指出的是,伦理信仰才是伦理信念的不竭源泉,也是伦理知识学构建的内在灵性与神韵:“我现在找到了一种官能,通过它我可以理解这种实在性,也许同时还能理解全部其他的实在性。这官能不是知识;没有一种知识能论证它本身,能证明它本身;每种知识都是假定一个更高的东西为其根据,如此上溯,以至无限。这官能是一种信仰,是对自然而然地呈现给我们的观点的一种志愿信赖,因为只有根据这种观点我们才能完成我们的使命;正是这信仰才对知识表示了赞同,把知识提高到确实可靠与令人信服的程度,而没有这信仰,知识就会是一种单纯的妄想。信仰决不是知识,而是使知识有效的意志决断。”[2](P153)

不仅如此,功利主义所宣扬的功利,就是利益。无论是传统功利主义,还是现代功利主义,虽然在利益冲突面前都要主张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指向,但他们都强调个人的主体地位,认为只有个人才是真正的社会实体,并且只有个人利益才是集体利益、社会利益的真实利益,离开或取消了个人利益,根本不存在道德的集体利益、社会利益。

4.......共同体是个虚构体,由那些被认为可以说构成其成员的个人组成。那么,共同体的利益是什么呢?是组成共同体的若干成员的利益总和。

5.不理解什么是个人利益,谈论共同体的利益便毫无意义。当一个事物倾向于增大一个人的快乐总和时,或同义地说倾向于减少其痛苦总和时,它就被说成促进了这个人的利益,或为了这个人的利益。[3](P58)

功利主义者们之所以要如此坚持个体本位的主张,是因为个人的趋利避害、避苦求乐,才是道德的真正起源;道德起源于个人需要,而个人需要又以人性为原动力。但王海明的《新伦理学》所主张的当代新功利主义,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他翻转了功利主义的个体本位论、个体主体论、个体目的论、个体起源论,而新立社会本位论、社会主体论、社会目的论、社会起源论。

4.新伦理知识学之构成公理

以如此性质内容的伦理信念体系为基础,来构建当代新功利主义伦理知识学体系,所展开的首要形式工作,就是寻求构建其伦理知识学体系的内在框架,即伦理学的基本原理。所谓伦理学的基本原理,就是伦理学的根本认知原则和伦理学的根本思维理路。在《新伦理学》中,它被表述为伦理学公理,因为通过它“能够推演出伦理学的全部命题或全部内容”。[1](P222)

确立伦理学公理,在《新伦理学》那里实际地经历了两个步骤,首先是求证伦理学公理何以可能;然后是证实伦理学公理怎样确立。

《新伦理学》之伦理学公理表述为:伦理行为应该如何的优良道德,只能通过道德目的,而从伦理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本性中推导出来。它被归纳概括为如下道德价值推导公式:

给出伦理学公理,是容易的;但对它的充分证明和证实,却相当艰难。首先,需要解决其认知前提,这就是明确定性伦理学的科学性质:伦理学是价值的科学。为此,《新伦理学》必须围绕此而展开证明,并最终涉及最基本的伦理信念问题。由于《新伦理学》的基本伦理信念,是社会本位论,社会主体论,社会目的论和社会起源论,以此伦理信念为本质规定和价值导向的价值求证,最终获得一种效用主义定位:“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的需要——及其经过意识的各种转化形态,如欲望、兴趣、目的等等——的效用。”[1](P152)

确立效用主义价值观之后,必须进一步寻求作为价值科学的伦理学的逻辑起点。这个逻辑起点的概念表述,就是作为价值科学的伦理学的原初概念及其原初概念系统的求证与确立:“伦理学的初始概念系统——便可以名之为‘应该’的概念系统。.......在这个伦理学的初始概念系统中,‘应该’虽然是核心概念,却不是最复杂和最重要的概念;最复杂和最重要的概念乃是‘价值’。”[1](P152)在“应该”之概念系统中,真正意义的原初概念,只能且必须是“价值”,其后才是“对价值的意识”和“对价值的反映”的“评价”概念。对价值的意识和反映,就是价值评价,价值评价才产生善恶:善恶是价值评价之成果----善是其正价值成果,恶是其负价值成果。善恶之价值评价成果,实际地构成了行为之善“应该”概念和道德之善“正当”概念;而“应该”、“正当”概念的对立概念,恰恰是“是”或“事实”概念。简要地讲,作为价值的科学的伦理学原初概念系统是“应该”系统,它的系统生成理路即如下图:

5.新伦理知识学之自身特征

从整体上看,《新伦理学》所构建的当代新功利主义伦理知识学体系,所体现出来的个性特征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构建伦理知识学之信念基石体系的独特性。王海明将其伦理信念直接植于伦理意愿之中,并以伦理人性和社会需要为原动力、为人类道德的最终起源,从而使其伦理知识学注定只注意效用而排斥伦理信仰,缺乏形而上学的空灵气质。并且,这一伦理知识学体系之价值定位只能是社会主体论、集体价值至上论,个人、自我、人性以及生命与自然力之间的内在关联等深度伦理问题,则被排除在其视野之外。

第二,构建伦理知识学的原初概念系统的独特性。《新伦理学》是以“价值”为原初概念,以“应该”为核心概念,以“伦理行为”为中枢概念,构建起体现自身体认风格的原初概念系统和以“是-应该”为关系模型的价值导向系统,并最终生成出观念演绎的伦理学价值推导公理和道德价值推导公设。由此,《新伦理学》所构建起来的当代新功利主义伦理知识学,既获得了超越古典功利主义和现代功利主义的自身特色,但也形成了无法克服的自身缺陷与弊病:在《新伦理学》之伦理知识学体系中,有的只是智性的和冷冰冰的观念逻辑推论关系,缺少的是灵动之气和空灵之感;整个伦理知识学体系只是一种平面的观念知识体系,缺乏对人性、人心、人情等深度知识考察,更忽视对科学理论的自洽性和完备性之外的开放性、多元性、生成性、过程性,以及人与物、自然与生命、历史与现实、未来之间的有机共生和互生等整体生态知识学的深切关注。

第三,伦理知识学体系结构的独特性。《新伦理学》之伦理知识学体系,只是一种横向构成的知识学体系,缺乏对伦理行为的实然存在、应然生存、必然存在方面的知识的系统探讨。并且,作为一种横向构成的伦理知识学体系,首先是遵循“方法—制定—实施”之逻辑进路而对元伦理知识、道德知识、美德知识予以创造性整合而生成。其次,这种创造性整合所生成的伦理知识学体系,是以判断、命题、公理、公设、原则、规则、规范为基本内容的共性知识体系,这种共性的知识体系内容之于社会,即是道德治理;之于生存个体,更多的是要求遵守、服从,而不是个性的生长。所以,《新伦理学》所呈示出来的伦理知识学体系,只是一种客观主义的伦理知识学体系,亦曰道德他律的伦理知识学体系。其三,这种横向生成的伦理知识学体系,是由“社会制定”的,而不是(对习惯与风俗的)承传性生成。一般地讲,承传与开新,是任何一个时代伦理知识学构建的双重视野:开新是伦理知识学构建的活水源头;而承传却是伦理知识学构建的根与本,因为习惯与风俗,是最原初的伦理,也是最日常的道德原则、规则、规范、规训。一切形式的优良道德,都必须扎根于这个本土之中。虽然以时代为标尺来衡量习惯与风俗,它可能有许多糟粕,但其根本的精华,却体现了深度的和永恒的人性内容和人性向度,更体现了种族的、生命的、自然的历史学。惟有透过种族的、生命的、自然的历史学,才能触摸到人性生成的脉络,感受到道德塑造的力量。这,却需要通过对伦理实存知识、伦理应存知识、伦理必存知识的系统构建,才能真正给予人以这方面的伦理知识引导与启蒙。

参考文献:

[1]王海明.新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2]费希特.论人的使命、人的使命[M].梁志诚、沈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3]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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