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去掉吸血鬼,出租车问题才能解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36 次 更新时间:2008-11-05 23:30

张鸣 (进入专栏)  

重庆出租车司机罢工,据说,整整一天,这个山城连一辆出租车也没有。这样事情,记得去年北京也发生过,突然有那么一天,市面上几乎看不到出租车了。这样的行动,出租车司机说,不是罢工,而是停驶。

罢工也好,停驶也罢,背后都有实在无法忍受的不得已。比如此番重庆的停驶,就有起价低,黑车竞争激烈,加油(气)难,罚款多等等原因,但最大的不得已,来自出租车公司。不知道为什么,在国内的一些大城市里,出租车行业,居然变成了一种畸形市场化的特殊行业,只有官方特许的公司才可以经营,个体业者除了极少数已经获得执照的漏网之鱼外,一律得不到准入证。出租车公司把车租给有意开出租车的司机,一次性收取几万元的押金(很多时候,这些钱都足够买车了),然后每月收取租金(车份钱),现在的行情,每月的租金,高达5000到8000元不等。实际上,只要获准开办出租车公司,就可以凭空每月收取大笔的租金,基本上什么都不用做。只是,获得开办公司的执照很不容易,据说,非有相当背景不行。

显然,一辆车每月交这么多银子,做司机的非得拼命拉活才能办到,有的地方,出租车公司为了省事,把车统一包给若干二道贩子,因此开车的人还得被多剥一层皮,拼死拼活,即使运气好,最后也只能落下一、两千元,运气差的,连车份都交不上,一个月下来,白干还倒贴。过去我们说地主狠,佃户需将收入的百分之40、50乃至60交给地主,每每令我们气愤不已,但是,现在的出租车公司对司机的剥削,岂止60%,一般都达到了80%,甚至更多,这样的盘剥,怎么能让司机们心平气和?

但是,为什么非要让出租车司机忍受这样的盘剥呢?有关部门的解释,是说公司经营,方便管理,为了城市的安全和秩序,防止司机敲诈勒索顾客,只有统一经营。应该说,这种说词,不是一点道理没有。以北京为例,的确,凡是正规的出租车,宰客的少,更罕见谋财谋色的犯罪行为。不过,一个窟窿堵上了,另外一个更大的窟窿却出来了,凡是特许公司经营出租车行业的城市,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就是黑车泛滥。严厉打击一下,好一点,然后旧病复发,此次搞停驶的重庆,就是黑车泛滥的地方,年初我去重庆,两天打了四次车,倒有三次坐的是黑车。而黑车,即便在首都北京,也一样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不仅敲诈勒索常见,犯罪事件,也屡屡发生。显然,出租车行业的特许制度,是催生黑车的温床,不信可以做个调查,如果有机会,十个黑车司机,八个都乐意合法经营的。

所以说,现在的特许经营,并不能保证用车人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反而有某种程度的反向刺激作用。其实,放弃特许制度,降低经营门槛,才是理顺出租车行业的不二法门。我们的有关部门,在21世纪的今天,理应学会用法律手段而非组织方式来管理这个理所应当的市场化的行业。如果实在觉得有特殊的安全需要,也可以采用帮助业者组织出租车协会的方式,辅助政府的管理,只需规定入行者必须加入一个协会即可办得到。这样的协会,既可以帮助业者争取利益,也可以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一个个个体司机,从事教育,帮助他们自律。这样的协会,每个司机需要缴纳的费用,无论如何都多不了哪去。

这样的执法部门用相关法律加上出租车协会的方式,管不了这个行业吗?显然是可以的。唯一的疑问就是,有人担心,这样一来,城市里出租车就会太多了,多到影响交通的地步。显然,这属于杞人之忧,跟其它市场化的行业一样,只要充分市场化,从业者都会达到一种平衡,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就像饭馆一样,开得多了,挣不到钱了,自然就会有人退出。

当然,我相信,这样简单的道理,有关部门一定知道,他们不乐意这样做,肯定另有原因。不过,因为这样拿不到台面上的原因,导致一方面黑车泛滥,治安恶化,一方面出租车司机罢工,秩序混乱,未免太不合算了吧?

进入 张鸣 的专栏

本文责编:zhangchao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时评与杂文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21997.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相同主题阅读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