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德智:珞珈山上的宗教学殿堂

——于光访谈武汉大学宗教学系主任段德智教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263 次 更新时间:2008-10-2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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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德智 (进入专栏)  

离开武汉大学已经有12个年头了,再回母校竟有了生疏感。印象中的不少景物已难觅踪影,只是依然郁郁葱葱的花木和深秋时节的绵绵细雨还能唤起当年的记忆。母校变了,但是追求知识,完善人生的校训仍然没变。

在“变”与“不变”当中,1997年武大成立的宗教学系引起我极大的兴趣。这是继北京大学之后,全国高校设立的第二个宗教学系,也是唯一与哲学系分离、独立存在的宗教学

系。为此,我走访了该系主任段德智教授。

记:武大一直走在高校改革前列,十几年前就率先实行了学分制,为众多高校效仿。成立宗教学系出于什么考虑,是不是随着国内的宗教热也赶一赶潮流?

段:我们是在1995年开始筹建工作的。成立这个系主要是从学术、社会以及时代三个方面考虑。1998年我在美国出席第20届世界哲学大会,会议特邀代表有100多名,连一些小的国家都有,可是我国却没有一位。这反映出国际上是很不重视我国的哲学研究的。我们的哲学研究队伍是庞大的,可成果却与我们的大国地位极不相称,也没有很好地与国际哲学研究衔接上。这里面原因很多,但长期以来我们对宗教缺乏研究,一部分哲学研究人员缺乏使命意识、承担意识和献身精神无疑是一项重要缘由。因此,加强宗教学研究是推进哲学研究的一项重大助力,而且也为我国的哲学研究走向世界,同国际接轨所必须。宗教研究本来是哲学研究课题中应有之义。亚里士多德曾把自己的第一哲学即关于有之为有的哲学定义为“神学”;黑格尔不止一次地突出强调过哲学和宗教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我国历来就有理学(哲学)和礼教(宗教)一体互补的思想。不仅如此,宗教是文化的内核,是深层次的东西,它与文化的诸多分支都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联。因而,从学术角度看,加强宗教学研究势在必行。

从社会层面看,宗教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社会实体。在人类社会活动中它曾经起过重要作用,其影响和地位是不容忽视的。比如民族问题在很多情况下,同宗教问题就分不开;现在国际上出现的争端大部分也都能在宗教纷争里找到根源。因此,加强宗教学研究的社会意义相当重大。

从时代角度看,我们这个时代是科技时代。科技是我们这个时代发展的车轮或者说是支撑点。其发展速度和所创造的成就使整个人类物质文明前进的步伐大大加快了。但是,科技对于人类社会发展而言是中性的东西:它既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毁灭人类。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人类的生存比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为严重、更为普遍地受到威胁。这就有一个科技发展的方向问题,而这一问题却是科技本身无法解决的。需要其他社会力量对其进行制约、制衡,以此来保证科学技术朝着造福人类的方向发展。从学术、社会和时代这三个方面讲,加强宗教学研究之意义是相当重大的,对此我们责无旁贷。我们成立宗教学系完全是着眼于中国学术的发展以及人类社会和当今时代的需要,具有自觉的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决不是为了赶什么时髦。

记:据我所知,迄今为止,武大是全国高校中唯一把宗教学系与哲学系分离开来的学校,您认为有必要这样做吗?这种分离有什么意义?

段:这个问题涉及到宗教同哲学的关系。从我国现行的学科分类讲,宗教是作为一个二级学科放在哲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但我认为,宗教学对哲学的隶属关系在我国也不可能长久继续下去。中世纪西方有个说法:哲学是神学的婢女。这个说法从文艺复兴时期便受到了批判。但是事情也不应该完全倒置过来,宗教不会也不可能成为哲学的婢女。宗教学理应也势必能成为同哲学并列的一个一级学科。1996年我在一篇论又中说过,再过50年中国高校中的宗教学系很可能会不比哲学系少。这是个世界潮流。像美国哈佛大学,哲学系很小,而开设的宗教学课程却很多,还有一个神学院和宗教学系,后者的影响较哲学系要大得多。宗教学有它自身相对独立的学科结构,像西方就有宗教伦理学、宗教社会学、宗教人类学、宗教史学、宗教心理学、宗教文化学等等。如果强行把它镶嵌在哲学的框架之中,其发展必然

要受到许多人为的限制;而且宗教学想要同其他学科,如文学、史学、艺术、法学等处于比较充分的交流状态或互存互动的关系中,也只有突破哲学的框架才有可能。

记:近年来各高校纷纷成立宗教学系,开设宗教学课程,同其他高校比,武大宗教学系有什么特色?

段:我们的宗教学系,强调的是宗教学,关键在这个“学’’字上,就是注重学术态度,把宗教当做学术研究对象来对待,强调思考宗教的普遍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强调用全球的、普世的和多元的眼光及视角研究宗教现象。针对我国宗教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我们还特别强调了“三个区别”:一是强调把研究宗教同信仰宗教区别开来;二是强调把宗教学研究同神学研究区别开来。神学研究是在一特定的宗教传统之内,对一宗教的教义、戒律、制度、信仰进行研究、论证和辩护,而宗教学研究则强调研究者同研究对象拉开距离,旨在把握宗教的普遍本质;三是强调把宗教学研究与传统意义上的宗教研究区别开来。所谓传统意义上的宗教研究是指在哲学的框架下对宗教进行研究的一种模式,而宗教学的研究就是要打破这一模式,把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比较宗教学的方法引进来,对宗教加以更为全面的研究。

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宗教研究的方法。如果仍然仅仅从哲学史的路子进去,这样的“宗教学”也就不再是一个新兴人文学科了。此外,我们办宗教学系,强调面向世界,强调同国际接轨,强调按照宗教学固有的学科结构进行宗教学的学科建设。当然,我们也比较注意结合中国的国情来进行宗教学的学科建设。既要有全球眼光,也要从国情出发,两者兼顾:努力走出一条宗教学教学和研究的新路子。这就是我们的理念,也可以算得上我们的特色。

记:建系3年多来,当初的设想是否已初见端倪,请您谈谈系里的状况和发展方向。

段:我们正在按照自己的理念和设想向前走,目前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例如,在学科建设方面,这几年我们可以说是在超常发展。1998年,即宗教学系成立的第二年,我们就被批准设立宗教学硕士点,接着于1999年被批准为湖北省学位委员会首批博士点建设立项单位,2000年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专家通讯评议,被批准设立宗教学博士点,同时又被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本利专业,于2001年起开始招生。再如,在研究生教学方面,我们也有一些特色。我们曾为研究生设立了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宗教伦理学、宗教人类学和佛

学研究。先后开设了(或即将开设)宗教伦理学、宗教人类学、宗教社会学等多门在我国高校颇有特色的课程。在学术研究方面,我们在“宗教伦理的社会功能”、“宗教伦理与生死观”、“神正论研究”、“现当代佛学研究”、“禅宗研究”、“当代中国宗教状况研究’’。诸多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成果。至于我们宗教学系今后一个阶段的发展,我们的理念主要有两个:一是形成特色,二是突出重点。我们将在今后的一个时期里以“基督宗教与宗教伦理学”为学科建设的重点,努力营造一个可望被教育部认可的新的国家级宗教学研究基地。

记: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过去我们大多数人都接受了无神论教育,现在人们开始承认宗教也是一种文化,在大学里,部分大学生对宗教发生了兴趣,您认为这种现象我们应该怎样认识?

段:我认为无神论有各种形式,真正的无神论教育与宗教研究并不矛盾。因为真正的无神论必定是彻底的无神论。用毛泽东的话来说,是“无所畏惧”的,是敢于直面所有的客观事实(文化现象)的。作为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础之上的无神论,便是或应是这样一种真正的或彻底的无神论。它应当而且势必承认作为种种人类文化现象中之一种的宗教现象,因为宗教是一个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势便出现并且在人类历史上业已存在了10万年以上的文化现象和社会存在。这是一个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而且,我们也不能不思考:为什么当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不管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一代代王朝瓦解了,一种种社会制度更迭了,而一些宗教却能一直延续下来?因此,如果你要对作为人类文化现象的宗教进行批判,首先就必须承认它、了解它和研究它。那些不

承认、不了解、不研究而一味否定的无神论,那些把宗教视作骗子加傻子产物的无神论,毕竟是一种有所畏惧的无神论,因而只能算作一种低级形态的无神论。马克思超出费尔巴哈的地方正在于他不仅指出了神的本质在于它是人的本质的一种异化,而且还指出了作为宗教之谜的谜底的“人”不是一个抽象的类概念,而是那种有血有肉的、总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历史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讲,让学生了解宗教、研究宗教同无神论教育不仅不矛盾,而且恰恰为科学的无神论教育所必须。了解宗教、研究宗教也为从事无神论教育的工作者所必须。只有了解宗教、研究宗教的人才能把无神论的立场贯彻到底,只有这样的无神论者才算得上合格的无神论教育家。

宗教可以从信仰的层面看,也可以从文化的视角看。若从文化的视角看,大学生对宗教发生兴趣是件好事,至少说明党的宗教政策正在落实。把宗教当成反动的东西,不加分析地、笼统地加以批判,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立场所要求的,也不是我国现时的宗教政策所允许的,只能算作低级无神论的一种幼稚病。其实,大学生对宗教感兴趣这件事一方面可以使他们的人生境界更加高远,去追求一些圣洁的东西,不为眼前一时的名利享受所束缚;另一方面由于宗教是文化的内核,是文化中深层的高远的终极的东西,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大学生对宗教有所了解,有助于他们从更深的层次上掌握各种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这个道理很简单,比如研究文学、建筑学、艺术、历史……的大学生,了解一点宗教会大有益处。当然应当因势利导,把宗教信仰与宗教文化区别开来,让学生从文化的层面来把握人类文化的深层底蕴,而不是让学生接受消极的、遁世的东西。

记:能否谈谈您的学术经历和研究成果?

段: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在谈到他的学术经历时曾经说过,他的第一个思想是上帝,第二个思想是理性,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是人。如果说我自己有什么学术经历的话,我的第一个研究对象则是自然(理性),第二个研究对象是人(非理性),第三个研究对象是神(超理性)。读研究生时我的专业是外国哲学,主要研究洛克,后来对现代西方哲学人本主义和死亡哲学发生兴趣,最近几年则侧重基督宗教和宗教伦理学研究。

我是78级的硕士生(导师为陈修斋和杨祖陶先生),当时“文革”刚结束,出于对“以阶级斗争为纲”这样一条政治路线的愤懑和厌恶,选择了“欧洲近代唯理论和经验论”方向,旨在专攻西方认识论,主要研究的是英国经验论大师洛克。我不仅参编了由我的导师陈修斋先生主编的《欧洲哲学史上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一书,而且还翻译了英国哲学家威廉·理奇·索利的《英国哲学史》。在对英国经验论特别是洛克的研究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认识论中有个认识主体问题,任何认识活动中都有个认识主体的精神活动问题;为要全方位地和深层次地理解和研究认识论问题,就必须研究人的问题。于是,我从80年代起便开始着重研究现代西方哲学人本主义。我在武汉大学第一个开出了“现代西方哲学人本主义”和“死亡哲学”课程。同时还翻译出版了美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威廉·巴雷特的名著《非理性的人》,写作出版了《死亡哲学》一书。后者不仅同我在“文革”后的学术经历和学术思考有关,而且同我在“文革”期间的人生经历和人生体验直接有关。该书出版后反响较大,曾先后获得“第六届中国图书奖”和“国家教委首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但是,在对现代西方哲学人本主义和人的生死问题的思考过程中,我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人不仅是一个认知主体,一个道德主体和社会历史主体,而且也是以潜在或彰显的形式的信仰主体(或宗教信仰主体)。因此,只有正视和研究人的信仰层面,方有可能对人有一个全方位、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鉴此,从90年代中期,我便开始注重对宗教和宗教学的理解和研究了。1995年,我和同事一起在武汉大学首次为本科生开设宗教学概论课程。1998年,我访问哈佛大学进修宗教学。在哈佛大学燕京学社期间,我动手翻译了杜维明先生的《论儒学的宗教性》一书。回国后主编了《宗教思想家论人生》丛书,启动了《武汉大学宗教学研究丛书》的编辑出版工作。2000年我又与他人一起编辑出版了论文集《世纪之交的宗教与宗教学研究》。此外,我的主要研究成果还有《菜布尼茨》(合著)和《对莱布尼茨哲学的批评性解释》(译著)等。

虽然分析起来,关于我的学术历程可以说有一个从自然(理性)到人(非理性)再到神(超理性)的演进过程,但是变来变去,似乎还是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当然,无论是洛克的认识论和宗教哲学,还是莱布尼茨的认识论和宗教哲学,在我的哲学视野中所呈现的面目,同20年前都大相径庭了。我相信,即使我现在重新做20年前所作的工作,其工作方法和工作结果也定会有很大的差异。但同20年前一样的是,我依然处于走向哲学和宗教学的途中,并可以非常自信地说,我毕竟是在一步一步地走向珞珈山哲学和宗教学殿堂的深处。

(原载《世界宗教文化》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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