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春松:制度化儒家:问题与方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25 次 更新时间:2008-10-0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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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儒家命运的关注始终是中国思想文化领域的重大问题。乐观者宣称已经发现了儒家和现代化之间的结合点,悲观者看到的是越来越“花果飘零”的状况。但有一点我们可以相信,近百年来中国人对于儒家表现出来的“热烈或冷静”肯定不是出于“考古”的兴趣。许多敏锐的研究者已经认识到对于儒家的考察很难摆脱非学术因素的纠缠,同时过于形而上的研究又为在很大程度上遮蔽儒家的真实状况,所以说,伴随着新材料和新方法的引入,儒家和儒学研究呈现出多元化的状况。

就新材料的发现来说,因为郭店楚简的发现,许多新的问题便得以提出:如性和情、五行和儒家,思孟学派的演变等;而近年来诸如儒家哲学的原理性探究、儒家的地域性问题、政治儒家、儒家的宗教性等等问题的展开都是运用新的研究方法所取得的新成果,而就我而言,在充分借鉴了余英时和金耀基等人的研究基础上,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认为结合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方法,从制度化的角度来研究儒家,对于审视儒家在中国社会中的社会定位和自我期待,以便我们对儒学的价值及其发展的前景作出有价值的评估有很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也可大大地拓展儒家研究的视角。

一, 知识和权力互动中的儒家

用新的视角来审视儒家与其说是要在儒家身上发现什么新鲜的东西,还不如说是要恢复儒家的本来面目。正如前文所指出的,我们现在所习惯的对于儒家的描述,借用葛兆光先生在《中国思想史》第一卷导言中的概括:常常是因为“溯源的需要”、“价值的追认”、“意义的强调”等等原因引起,这样儒生或许被描述成毫无主见的只是追逐权利的“利禄之徒”,或是用西方具有批评精神的近代知识分子的形象来“塑造”,这些虽然是叙述中不可避免的“成见”,但如何透过这种过多的先入为主的观念,而探寻儒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自我定位和角色意识,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形而上的层面上,而需要运用社会和历史结合的分析方法来探究,“制度化儒家”的提出则是充分关照到儒家的精神气质和社会实践层面追求,因而更接近于儒家的真实的存在状况。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这是有儒家的特性所决定的。无论是原始儒家形态还是独尊之后的儒家,其存在形态一直是观念形态和实践规范的结合体,也就是说,孔孟之徒并非像我们所了解的苏格拉底或亚里士多德那样,只是沉浸于智慧的探寻,而是努力将自己的政治社会理想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表达,但核心在于他们始终将参与政治和社会实践视为所有一切的目的。套用杜维明先生的一个词,儒家是“行动中的儒家”,而非冥想家。近代以来许多学者热衷于讨论“仁”和“礼”何者是孔子思想的核心的话题,我始终认为这个问题的提出本身是值得怀疑的,因为无论是从孔子的言论和儒家的实践中,“仁”和“礼”是合二为一的,如果没有行动,不落实在具体的行为规范上,“仁”便无所归依;反之所有的规范如果不是符合人性的原则,不能成为人们内在的追求便也不成其为真正的“礼”。随着儒家在汉代被确立为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由于思想的独尊地位而造就了学说的经典化、创始人的神圣化和传播的制度化。同时儒家的正名分、行仁义、尊德性、道问学的思想理念被不断以法律和礼仪等方式落实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从而使儒家思想不断以一种社会化的形态出现,因此我们说儒家的制度化也就成了儒家在传统中国主要的存在方式。

为了更好地展开话题,在这里我要对“制度化儒家”这个概念做一个简单的描述。所谓的制度化儒家就是以儒家的学说为基准,建立起一套法律和实践系统,并通过传播逐渐深入到习俗之中。制度化儒家包含有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即儒家的制度化和制度的儒家化,儒家的制度化就是统治者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来确保儒家的独尊地位,其最高表现形式就是儒学的意识形态化;而制度的儒家化则是指社会政治架构和具体的政治法律制度逐步按照儒家的设计或体现着儒家的理想。

在儒家的制度化和制度的儒家化的互动之中,科举制度起到了极为重要的联结作用,可以说科举制是制度化儒家中最为核心的制度设计。科举制作为一种官员的选拔制度本身体现着儒家“贤者居位”的观念,同时也使得儒家和权力建立了直接的联系,在传统中国社会,通过科举制度,使得对儒学的了解几乎成为人们改变现有生活方式的惟一途径。一旦考试成功,就可以成为社会特权阶层,即“士”或“绅”。由于儒家观念体系本身存在着多种解释的可能性,那么通过科举来传达统治阶层的意志无疑成为最好的方式,所以通过科举儒家和权力、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便建立起来了。

这种通过知识和权力关联的方式来研究知识体系的方法有一定的普遍性,因为不独儒家如此,思想观念的制度化是传统社会中思想发展的一种典型形态,也是知识和权力互相需要的政治逻辑的体现,因为任何权力和统治的合法性必须有多方面的价值支持,这种支持的最通常的做法就是价值系统的制度化,这样就能使统治权力资源得到稳定的保障,同时作为一种回馈,价值体系的创立者也获得相应的物质或精神的利益,成为特权阶层的一部分。制度化使得某种秩序得到合理性的证明,从而构成民众服从的愿望或习惯,因而发挥出超乎武力的威力。无论是马克斯•韦伯还是福柯等均对知识和权力之间的关系做过深刻的分析,无疑,我们从制度化的角度来审视儒家是受到他们的研究方法的启示,同时我们也坚信对于儒家而言,这绝对是值得关注的进路。

二, “制度化儒家”的问题和方法

以“观念史”的方式来研究儒家在是西方知识体系的引入和新儒家的策略的相互促进的后果。

我们知道新儒家是儒家面对西方的制度和文化冲击下的一种保守性的回应,在新文化运动的激烈和火力和现代政治体系的框架下,试图为儒家寻找到生存空间,所以说其“保教”的功能要远远大于发展的追求。无论的牟宗三到康德那里去寻找灵感还是杜维明之强调多元主义和对话,其核心都在儒家的理论层面下工夫,而对于作为儒家的核心功能的实践性特征则是远远地多在一边。这种强调儒家在心性理论上的贡献而回避其在政治资源上的困境的做法,与新的知识体系的合流,产生的一个最值得注意的后果便是对儒家的观念化处理,儒家和儒学在几千年发展中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被最大程度地抽象化。

另一方面,对儒家的精神性的强调与哲学等现代学科体系的引入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对应性。随着以学习西方为中心的新的教育制度的建立,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的新的知识分类体系和传授体系开始建立,标志是京师大学堂为代表的现代大学的建立。在新的知识治理系统下,传统的经史子集的模式被哲学、文学、史学这样的学科划分所取代,这样类似于儒学这样的集知识和行为准则于一体的对象便被条块分割成中国哲学、中国文化诸如此类的学科中去。所以,在由传统的“求道”为特征的知识信仰体系向现代以“学艺”为特征的知识体系的转变中,儒学逐渐变成一种哲学,而儒生则变成了哲学家,曾经丰富多彩的儒家在现代人的眼中逐渐单向度化。

正是基于这样的分析,就凸显出对儒学研究的问题和方法之间关系的探讨的重要性,同样也是我近年来致力于制度化儒家研究的立足点,既然儒家对未来中国的影响难以下明确的断语,既然我们对儒家有着割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纠葛,那么我们就需要对儒家的面貌有全面的了解,对儒生的社会角色和自我期待有深入的分析,就需要引入新的视角来补充和调整仅仅对于儒家的精神性层面关注的缺陷,而是需要从历史、社会制度和精神等多层面综合来考察儒家现实生态,从而才能真正体会处于传统和现代交集之中的儒家的悖论。

这样,我们所提出“制度化儒家”这个问题的视野和方法论意义便凸现出来。

先说问题。其实无论我们在什么场景下提出儒家的现代价值问题,都会不自觉地进入传统和现代的思考模式中,的确,儒家是中国传统的代名词,儒家在未来中国发展中的意义不仅是一个关乎中国人情感的“面子活”,也是如何正确对待中国思想资源在人类生存和发展中的价值的大问题。在经过了激进和保守的对立统一之后,我们应可以认识到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匆忙地对传统思想资源进行“改造”,而是要认真审视传统思想的真面目,尤其是儒家的真面目。在上世纪学术界已经有过关于“真孔子”和“假孔子”的讨论,其目的是为了说明孔子思想之衰落完全是被政治利用的结果,这样的观念在现在我们依然经常可以看到,因此所谓的真假之辨,其实还是停留在“反对”和“维护”的情感之中,而我这里所提出的真面目,指的是要用冷静的眼光,仔细审视儒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复杂状况,这种复杂性的关键在于知识权力之间的互动即制度化的问题。

如果从制度化的视角来审视儒家,我们所看到的儒家便不仅有思想观念方面的,如性、理、心等等;也有经学方面的,也就是儒家著作经典化的过程和意义;也有政治法律意义上的,如儒家理念所具有的法律意义,传统的国家和社会体系中儒家的作用。在现代的政治理念下儒家的政治理想的意义;还有社会分层问题的,比如儒生的角色认同和社会形象,集知识阶层和政治阶层于一体的士的社会功能等等,如此这般,儒家的复杂性和对于中国文化的内在性便可以得到呈现。

其次,如果从制度化的层面来审视儒家可以对儒家在现代中国的命运有更深的理解。五四新文化运动之所以以最激烈的方式提出“打到孔家店”的口号,其根本原因就是看到儒家在中国人生活中根深蒂固的存在。而且尽管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批评,每一个中国人都能真切地感受到儒家对于我们生活、制度、价值的影响。儒家顽强地从各个层面影响着中国近现代历史的发展。袁世凯将辛亥革命之后社会失范现象归咎于对儒家的否定;康有为与孔教会试图通过现代的议会的力量树立孔教为国教。蒋介石及国民党政权所提出力行哲学和推行的三民主义儒家化的努力,也透露出后制度化儒家与现代政治之间的剪不断的关系。

即使是在1949年之后,对于孔子的研究也是难以避免政治的影响,儒法斗争史的模式和“批林批孔”运动,我们都可以读出学术之外的意图。改革开放之后,人们在传统和现代的话语模式中始终体现着对于儒学的关注,有时候甚至会成为开放和保守之间的身份标志,也正因为如此我认为如果能从制度化的层面去深化对儒学的研究,那么能更准确地对待儒家在未来中国的意义。

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意味着对于方法的期待。我们知道方法是依附于问题的,方法本身并不能产生问题,方法是用来解决问题的,合适方法能使已经存在的问题得到更明晰的呈现。最近几年以来,中国哲学界十分关心中国哲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其实质就是认为现有的研究模式并不能真正体现中国思想的特征。同样,我们在这里提出制度化儒家的话题,也是为了说明仅仅用观念史和形而上学的思路只能是反映儒家的局部的面貌,有时候会令我们对于儒家的真正的存在状况产生错觉。

儒学在传统社会的制度化存在,需要我们通过政治、历史、社会等多角度来综合考察,这中间尤其是主张将知识的因素与特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相结合的知识社会学和用社会结构的变迁方式分析历史的发展的历史社会学的方法值得我们关注。虽然作为这些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念曾经为我们所熟悉,但在具体的研究案例中,时代背景和观念演变的脱节反而造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在实际运用中的形式主义倾向。

如果运用知识社会学和历史社会学结合的方法来审视儒家,我们便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儒家作为一种思想流派自身的发展逻辑与其在与政治权力结合之后发展逻辑之间的关系;我们便必须关注儒生群体自身的追求和利益动机,他们的社会流动方式;我们便必须考察科举制度对儒家思想的传播所产生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同样我们必须考察儒家经典演变的思想和政治意义。由此而来,儒家-儒学-儒生便可构筑起生动的儒家形象,我们便可以从近代的政治和社会变革中找到儒家转型的依据。

比如,我们可以从科举制度的废除和新的教育制度的确立中了解儒家逐渐失去制度性传播体系的困境;我们可以从政治和法律制度的西方化所造成的使儒家失去作为社会合法性依据的局面;而制度变革和思想演变之间的错位正是儒家在近现代中国的发展中进退维谷的主要原因。

由此,我们便可以对问题和方法做一个简要的结论,也就是说方法要服务于问题而不是方法至上。我们当然可以从观念史的角度去研究儒家,就好像我们也可以用西方哲学的模式去研究中国哲学,但问题在于我们要了解每一种方法的限度,比如说我们讨论儒家的心性问题,但必须意识到这只是儒家的众多问题中的一个,如果要讨论儒家的现代命运,就需要对儒家做更全面的考察。我们在选择研究方法的时候,首先需要对我们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做仔细的分析,面对的问题不同,所采用的方法也就不同。而如果面对的是一个复杂的、多层面的问题,或者就需要多元化的方法体系,别的问题是这样,对于儒家的研究也是如此。提出制度化的视野并非是要否定观念的,或者别的研究方法和已经取得的成绩,而是要说明我们需要更多元、更全面地去理解儒家。

200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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