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剑铭:小岗协议与中国三农问题——儒学社会学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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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剑铭  

1.失道求诸野

中国当今最了不起的改革虽然不能认为是由某个事件开始的,但谁也不否认,三十年前,发生在安徽凤阳小岗的18户农民的秘密协议是一个导火索式的事件,这个简单的协议正象1620年五月花号公约一样,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学术价值。

1620年9月,102名清教徒乘着“五月花号” 货轮,从英国驶向美洲,在船上将教义精神确立为宪法性质的公约:

“我们,下面的签名人,为了使上帝增光,发扬基督教的信仰和我们祖国的荣誉,特着手在这片新开拓的海岸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我们谨在上帝的面前,对着在场的这些妇女,通过彼此庄严表示的同意,现约定将我们全体组成政治社会,以管理我们自己和致力于实现我们的目的。我们将根据这项契约颁布法律、法令和命令,并视需要而任命我们应当服从的行政官员。”

这个协议的基础是英国和欧洲国家由历史累积形成的宗教、法律和政治文化传统,这些先后的殖民者在新侵入的土地上通过对他们的传统的精神的再表达实现了一次自我更新,最终成为一个一个伟大的国家。

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的秘密协议表而看来比五月花号公约更简单,它没有五月花号公约那样的庄严,但更惊心动魄,没有五月花号公约那样神圣,却更悲天悯人,它的法律性远不及五月花号公约的地位,但它却引发了中国现代史中最了不起的改革运动,这个协议的基础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的一个症结——土地问题,而中国的土地问题也就是现代中国的农民问题。

在中国封建时代只有土地问题而没有所谓的农民问题,这是因为农民是封建时代视而不见的社会基础,农民有了土地就意味着社会安定,这是封建时代的共识和理想,这意味着土地是社会的结构因素而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资源,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与政治结构的基础,这也是中国历史区别于西方历史(如欧洲)的背景,如果说,上帝、国王与市民(议会)是西方历史中的主角,那么在中国历史中,土地(农民、地主)与帝王(臣僚)的关系就是经济政治生活的重点,“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土地与政治是并列的重要,中国文化的特质就在于这种自然与人的共生关系与人与人的结构关系的一体化,中国的儒家文化恰当地提升和表达了这个文化本质,在中国这个概念区别于西方的意义上,中国也就是中国文化。在西方历史中,贵族是一个处于国王和市民中间体的特殊阶层,贵族的沙龙式政治最终演化成现代西方政治体质中主要结构之一议会,英国的光荣革命就是完成了从君主制到君主立宪制的议会革命的标志,此后英国的农民则由残酷的圈地运动或被消灭或转化为市民。但中国的儒家从来没有成为一个经济阶级,也没有成为一个独立的政治主体,而是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文化模式的理论体系(学统)存在在中国封建社会之中,在社会生活中就是普遍的人性教化(道统),在体制上(法统)就是封建王朝的政治学说,而中国农村和农民是最基层和最广泛的文化发源和文化保持者,中国传统的乡风民俗,守土重农的民族情感,耕读传家的乡绅信念等等,就是那种“遥看草色近看无”的文化本源,中国经典古籍中大量的成语直到今天仍在民间被广泛使用,就是一个显例,与此对比,教化成功的帝王倒是少数,所谓礼失求于野,就包含有王道易失、民风不改的意义,作为文化模式,农民的生活也就是传统中国人的基本生存之道。

小岗协议的时代背景是农村社会主义化,这时土地仅仅作为一种集体生产的工具性资源,人与土地的文化关系完全被割裂、被破坏了,农村社会主义是一种没有生命的人造的社会结构,不仅不能供养社会,连农民自养都非常因难,是不折不扣的皇帝的新衣,小岗协议的直接目的是重回封建模式的家庭式小农生产,这是一种实事求是而不是历史倒退,但在意识形态上却是一种反革命式的反攻,正是它在反意识形态上的特定意义,它点燃了导火素,但是当时所有人都不愿去掐灭它,火山终于喷发,它标志着中国现代史中了不起的光荣革命,这是一场光荣的革命,因为通过非暴力抵抗的方式脱下了皇帝的新衣,最终开始了历史性的转折。

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的秘密协议如下:

1978年12月 地点 严立华家

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每年上交和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作(坐)牢杀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

这个协议的针对的是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共同劳动和分配制度,这里的集体所有制实质是全民共产在行政管理上的别名,所谓的农业集体只不过是低级的农村行政执行单位,协议中所说的生产队干部并远不是公务员地位的人,只是充任最低行政管理的制度农民,在全国计划经济体系和行政指令网络下,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模式化的,农民不是职业意义上的分工,而是一种生活在农村的社会身份,却没有一个能代表农民真实经济形态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表达结构,这就是小岗协议成为秘密行为的原因。分田就是对意识形态和权力的挑战,等于是封建时代的政治造反,这就是分田到户的小岗协议为什么成为了生死协议的原因。

所以,小岗协议是一份承担后果的政治协议,作为意识形态,每一个农民都知道分田的政治后果,作为一个传统农民,每一个人都知道皇帝的新衣是对自己的欺骗,生存的欲望大于坐以待亡,小农生产方式像一件破绵袄重新穿上赤身裸体,小岗人选择了欺上的农民智慧。当然,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所作的事情而由社会现实所赋予的实际意义,他们象天真的孩子的嚷嚷,却有幸地成为了历史的代言人,但历史的沉重车轮早就等待着一个微弱的发车信号,一经起动,就不可逆转地恢复性赶点,引发了今天一场实不副名的恢复性的历史进军,当然,这些农民不会也无法贪历史之功,最多在历史博物馆中被人们嗟叹。

2.悲剧式的三农问题

农村、农业与农民相联系的小农生产方式与所谓的三农问题不是直接因果相关的问题,农村与城市对立的社会性分割,农业与工业相对的行政性划治,农民与市民相对的身份,是三农问题的症结,这并不主要是家庭小农生产方式造成的。

造成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历史机会被错置了,中国传统小农生产方式和小农农民不是作为社会自身进步的角色而演化进入现代社会,而是被突然被错置并从历史中排除掉,封建王朝制度瓦解并不是由于中国传统的家庭小农经济模式的自行崩溃造成的,封建王朝制度瓦解后,家庭小农经济和农民不可能随封建帝王而被消灭,这样农民和小农经济是作为先进代表的负面而遗忘在现代历史舞台上,农民即是社会革命的主力又是落后时代的代表,农民就成了自我否定的存在。一方面,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继续被当作时代进步的政治发动机,均分土地的土改被作为农民摆脱封建所有制的时代进步的标的,土地的所有权一开始就成了一种政治标的,家庭小农生生方式却又是落后的生产力而[被革命,这样历史与社会的层次性就被彻底搅乱了。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捆绑在一起而被意识形态化,农村的土地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更复杂化了,历史上的土地问题成了今天的农民问题,土地变成了农民的身份证,农民身份也就永久政治化了,所谓的土地使权和所有权的问题只是如何制作身份证的问题;由于土地和农民一体政治化,农村和城市的分裂也就永久化了,农民与土地问题一起成为了与城市相对的农村问题,这也就是三农问题。

由于家庭小农生产方式被不合逻辑地贴上“资本主义”的政治标签,这样即没有小农经济,也没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农民演进性转化的机会就被抹煞了。农业的现代化进程是农业职业化、农民市民化、土地资本化,这也是城乡差别能获得消除的必然道路,但是中国的农民被误导了,中国现代历史进程中的许多惨烈不亚于英国的圈地运动,但中国农民没有因他们的付出而进入现代市民社会,这不是农民的过错,但没有人承担责任。中国农民与土地问题是一个悲剧式的问题,那就是中国的农民与土地的依存命运关系被现代结构化、制度化了,但解铃没有系铃人,曾经和继续在为社会做出无数贡献的农民无法解救自己,受益于农民的现代社会却对今日的农民充当无力的救助人。

社会进步的基础是经济生活,最重要的现代基础就是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并不是一个特定的社会或历史阶段的标志,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都有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制度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市场经济并不是与公有经济或国有经济相对立或相并立的经济成份,而是一种包含公有(或集体、国有)、个人、家庭、企业、社团等等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体系,哪一种要济成份占多大的比重并不决定市场经济的性质,而是市场经济制度能够包容它们,并使经济效益总和达到最优,在总体的意义上称之为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并不是那些指具体的经济活动形式、方法等,而是指作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主导的制度体系和人的经济行为准则,称之为资本主义的只是市场经济的发展高级阶段,即所有的生产要素基本上资本化,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基础是市场经济而它的政治面貌与此不相符合,只是穿了一件不合身的衣服问题而不是没有穿衣服的问题,因此无论是君主立宪或完全民主政治并不太重要,最多只是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别,一个国家能称之为市场经济的国家并不在于有没有市场经济活动存在,或者公有和私有经济占多大的比例,而是在于市场经济成为社会经济制度,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不论占多大的比重,都只是一种经济成份,一个政府如果主要对国有经济承担责任就是社会不公正。所以评判一个国家是不是市场经济的标准就是只问市场,强调对某种经济成份负责就是只对一部份人的负责的政治化,就是对市场经济的剥夺。同样,对某种主要经济成份进行行政式的淘汰和改造,也是对这大部份人的不负责任,只有源于社会自发进步的市场选择才是可以接受的,但历史过程总是无意识进行的:

“……不同的社会形态不是在历史规律的意义上相续自身转变,而只是历史自身无意识中实现的革命,就是说革命本质从来只是社会无意识行为,当它被意识到时革命已经发生或完成了,事先设计好的有历史决定论或历史规律意义的意识形态与社会自己的社会范式完全不可比拟,革命本义的反决定论性质就可以使革命成为自己的悖论,”(周剑铭:儒学现代化之路——中西文化中的儒学与社会学)

小农经济在经济形态上是相对落后的,但并不与市场经济相对立,自营或家庭式农场仍在现代西方社会存在,农业现代化只是在规模和技术上的进步,因此不是中国的小农经济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而是由于过去对它们的直接抹煞,小农经济的向现代农业经济的演化道路历史地失去了,今天中国的不完全的市场经济由于早先的错误排斥而缺失了家庭式小农经济这一大块,也就无法整体性地重建现代的农村农业经济体系。农村与城市的分治与农业与工业的分割完全是计划经济的结果,计划经济造成城市和工业经济上的灾难是可以迅速恢复的,但计划经济造成的城市与农村的分裂是永久性的,而这在今天建构的意识上,己经对过去的革命后果无能为力。

3.奉献与补偿

农业是中国传统经济主体,中国封建社会主要就是由农民供养的,民谚曰:“农夫不种地,饿死皇帝老”,交皇粮被认为天经地义,国家是农民尊严,这成为封建时代农民的下意识;的但在小岗人时代,人民似乎是国家养活的:国家是人民的,人民当家作主,不存在谁养活谁的问题,但人民养活不了自己,所以小岗协议中不要国家救济并且完成上缴义务成为了农民尊严;按现代人的常识,国家是人民的政治共同体,政府是纳税人的雇员,因此,谁养活谁话题成为了中国人的愚民话题,相比之下,西方的知识份子则把谁该被养活的这样的民间话题变成了社会公正、社会正义的精致学术论争。

几乎所有的人都不会否定农业和农民对整个社会的无偿奉献,但是实际上人们仍会维持或加剧这个事实,强调国家经济超常发展是受意识形态支持的,但这种超常发展正是以对三农的牺牲为代价的,但真像总是被掩盖了,总是把三农问题归结为三农自身的原因上去,不合逻辑地从历史水平,从中外指标表象进行比较分析,使对三农问题研究远远脱离现实,空泛无力。

中国过去从政治意识形态的斗争出发,片面强调粮食安全,长期行政性强制性进行单一粮食生产(以粮为纲),在整个耕作制度,土水利用,农业多种经营,资源配置等等方面完全破坏了三农的传统的和应该发展的方向,在整个农村社会文化和农业经济体系意义上(包括文化性的农业习惯,社会结构,各种有机性的内外平衡、有机制约关系等等)扼杀了三农的自身生机,三农为此付出的代价几乎不可逆转。与此相对比,改革开放后,国家把主要资源(包括政策)配置在工业和城市方面,有目共睹的经济发展实质上仍以三农的实质性忽视和牺牲为代价。农业上虽然在土地单一产出上提高了效率和耕作技术水平,但三农的自身的内在生机和动力性无法恢复,在日渐复杂化的市场经面前,三农总处在被动、无力的危机紧迫状态。

农业问题在现代巨大的经济生活中已经不占主要的比重,但却越来越政治化,甚至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这表现了发达国家对不成为三农问题的三农问题的实质性重视,但中国农民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谁为此向三农道歉,并对此作过对等的补偿?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工业和城市的超常发展无一不以三农的牺牲为代价,自然环境的破坏、资源的枯竭都是直接由三农的承受的,这正是造成三农问题越来越严重的原因,虽然三农的社会经济指标在绝对值水平上有所提高,但相对工业和城市发展而言,三农付出多得多,补偿微不足道,但没有负责任的人对此做过真正的评估研究,甚没有真正的三农利益代表,把对三农的补偿称之为反哺象是对等价交换的市场机制的讽刺。

农民的奉献精神是一种文化,这种文化是封建时代的无意识,今天仍利用而掩盖这种利用就是政治上的不公,对于今天的三农来说,他们奉献的不仅仅是物质财富,而是发展的资源和机会,维持和加剧城乡等等制度性的差别,使受教育机会、健康发展机会、工作机会、生活水平等等差别加剧,这正是三农问题长期不能改善且越来越严重的原因。

4.历史没有决定论

中国的土地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但一个延续了几千年的问题总是有其存在的特殊意义的,对于中国来说,土地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或资源问题,中国人与土地的关系是一个文化问题,但从来没有理解中国人与土地的文化关系,西方经济学家和经济理论一遇到中国问题就难以通行,这正是中国文化的深层原因,不理解中国文化,就很难把西方学术理论和成果应用到中国的现实中,中国文化在所有中国问题中存在,这才是真正的中国特色和中国国情。

比如,农民与土地的生养关系使中国农民具有一种东方特质,这种特质成为中国农民作为人力资源的最优秀的品质,因此土地不仅是经济资源,而且生产和维持着中国巨大的人力资源,没有中国文化的几千年功力,在世界的那一片广袤土地上能找到像中国这样自立无求、不争无怨、默然奉献的智慧农民?

农民工成为了中国的经济改革所取得的巨大财富的一个主要来源,在城市各个角落和广泛的工业领域,中国的农民工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初级工人,中国对世界经济所作的贡献不能不把其中的大部份归之为中国农民的贡献,他们的品质和奉献精神不是人力资源标准所能评估的,不是任何资本品所能比较的,他们在中国社会和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不是仅仅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单视角所能真正理解的。

中国农民贫穷落后不是他们的过错,而是历代政府无能利用这巨大的人力资源的过错,中国的土地和中国农民曾经是也仍然是巨大的资源,但这种宝贵的资源总是被无情地浪费。中国传统的农村是可以融入现代社会的,中国的农民是可以经受合理的社会变革的,但他们一次次地失去了历史机会,中国农民超越了历史阶段,当精细的 “差序结构”被彻底破坏而又无能改变农民身份的社会革命发生以后,没有人再能恢复农民与土地的文化关系,三农可以存在的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化机会也就历史性的失去了。贫穷可以使人犯罪,贫穷可以使人革命造反,但本质的中国农民只是默默忍受一切,信守世世代代的传统,那种改朝换代的“鸿鹄之志”不过是再次牺牲真正的农民以获得“吾业之大”的帝王野心。小岗协议再次证明中国农民具有历史智慧与牺牲精神,我们能领悟这一点,珍爱这一点吗?

中国的历史过去、现在没有断裂,将来也不会改天换地,历史不会被人创造,比如,今天中国经济作为世界加工厂的地位被贴上双赢的标签,不过是历史决定论最终被历史改变的尴尬。无论历史学家或政治家如何有意无意地涂抹,油彩总会淡去,历史总会顽强显现自己,没有人能决定历史,历史也没有如果,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具有哲学的品质,这是中国文化与中国历史在历史和现实中的意义和地位区别于通常西方学术中历史与文化的最重要的一点。

这当然也不是文化决定论,不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决定了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结构,而是所有的中国元素构成了中国文化,所谓中国特色、中国国情正是中国文化区别于西方文化的特质,而不是其它什么单一性的东西能使中国成为特殊。文化的本质就是社会的自生有机整合,三农问题正是社会失去自生的整合性的特殊表现。所谓文化决定论只是对文化这一概念的误解。所有的决定论对历史、文化和社会这样的存在性是无效的。

在中国的历史自然条件下, 中国传统文化使中国人、特别是中国农民能够在没有自然优越性的土地上延绵不息地生存,创造了几千年的先进文明,这不是任何一种人为的建构性所能替代的。历史没有决定论,但历史总在为自己开路,中国人永远以自己的历史为自豪,但只有懂得在历史面前谦虚,才是一种真正的骄傲,不知道这一点,就愧为中国人。

与本文相关的观点可参见周剑铭论中国思想和中西文化系列文章

二○○八年九月于岳阳市南湖大道杨树塘9-2-6-1号蜗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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