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月枝:国家、市场与社会

——从全球视野和批判角度审视中国传播与权力的关系[1]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701 次 更新时间:2008-09-25 22:54

进入专题: 政治传播   公共领域  

赵月枝  

[摘要]本文围绕权力这一传播研究的核心问题,梳理当代中国传播研究所面对的美国实证研究和传统马克思主义双重理论遗産,并检视研究中一系列不可避免的理论假设、前提性概念和二元对立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对一些具体问题的阐述,力图确立中国传播研究的世界历史和当代国内外社会权力关系坐标。本文认爲,分析全球化语境中的中国传播与权力关系需要构建一个综合的理论框架。除了全球视角和历史意识之外,这还涉及以下方面的突破:第一,避免媒体中心论和传播本质化,避免把一些重要的分析范畴脸谱化、去历史化和庸俗化。第二,超越「市场对国家」、「国家对社会」等习以爲常的简单二元逻辑,把国家与市场之间、国家与各种社会力量之间、市场与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在传播领域的複杂构建和动态链接关系作爲分析的重心。第三,克服有关「公共领域」理论中的理性主义和认知主义偏向,在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同时从传播政治经济学和文化研究中汲取学术资源。第四,在价值层面,超越对「国家专制」和「资本主义剥削」的条件反射式的人文主义负面批评,分析国家与市场的不同赋权和社会压制本质及相关表现形式,并考量它们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在满足不同社会成员的文化传播需求方面的具体功效。

[关键词]市场 国家 社会 权力 阶级 公共领域

如果说社会文化发展形式和不同社会力量之间的传播关系是传播研究的主旨,那么,社会权力关系就是传播研究不可避免的核心问题。而要把握这个问题,就有必要梳理当代中国传播研究面对的双重理论遗产:美国实证研究和传统马克思主义。

20世纪80年代初,随著中国的对外开放,美国主流传播理论被引入中国。「传者」 、「受者」、「信息」、「渠道」、「反馈」这些概念使厌恶了「工具论」和「阶级斗争」话语的中国学者耳目一新。可以说,美国主流传播理论在中国之所以有吸引力,部分是因为权力概念在该理论表述中的缺席及其「媒体中心论」(Downing, 1996: xiii)和「传播本质主义」(Mosco, 1996)倾向。作为一门「冷战社会科学」(Schiller, 1996: 104),美国实证传播研究以「自由多元主义」(liberal-pluralist)意识形态「共识」为前提和假定来建构「宏大理论」和「抽象实证主义」(Mills, 1959;另见Gitlin, 1978; Hall, 1982)。它不但有很强的科学主义色彩,而且往往在分析传播现象与过程中忽视权力问题和淡化社会历史背景(McChesney, 2000)。而这在某种程度上正好符合「文革」后的中国学者希望纠正学术研究过于政治化的趋势,迎合了他们希望建立学术相对独立性的要求。

出于不同的理论与历史渊源,传统马克思主义中僵化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理论框架以及相关的「工具论」则把权力概念单面化和庸俗化。更重要的是,在突出「经济」与「国家」的同时,这一传统很少给处于二者之间的「社会」留以余地。这一理论付诸实践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国家社会主义体制对社会活力的压制(Burawoy, 2003)。在学术领域,这一传统的表征之一,就是新闻传播理论对「工具论」的单方面强调和对社会传播以及媒体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的忽略。然而,社会的弹性与活力正是资本主义得以长久维持并不断超越自己的一个关键因素。与此相反,对社会的压制和社会的脆弱正是导致苏联与东欧社会主义崩溃的一个致命弱点(Burawoy, 2003)。

与以上两个传统相反,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下发展起来的批判传播研究不但一直注重权力问题,而且将它置于广阔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历程中来审视。最显著的是,这一传统一开始就将传播研究理所当然地视为一种跨学科的综合性学术行为,呼吁传播理论与社会理论的结合。比如,早在1978年,英国传播政治经济学家戈尔丁(Peter Golding)和默多克(Graham Murdoch)就呼吁传播学者致力于发展一个整体性的理论框架,要求它「不但能够将大众传播过程的诸多层面彼此相互关联起来,而且将它们和社会结构与社会过程的核心层面关联起来」(1978:353)。

今天,传播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中的地位更为突出。从事传播研究意味着「就社会文化发展本身的形式与决定因素来立论」(D. Schiller, 1996)。因此,戈尔丁和默多克的呼吁显得更有现实意义了。正如这两位学者所指出,这样的理论框架要关注如下三个问题。第一,关注传播系统控制权的不平等分配和更大背景下的财富与权力分配的不平等模式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大众传媒和社会分层的轴心—阶级结构」的关系(Golding & Murdock,1978: 353)。第二,关注现有社会结构和社会不平等是如何被呈现为自然和不可避免并进而被合法化的过程。第三,彰显抗争。正如这两位学者所言:「收编和合法化的过程并非总是一帆风顺。相反地,沟壑与矛盾存在于预想与现实、承诺与兑现之间。在这些裂口和缝隙中,流动著批评的洪流和抗争运动」(1978:353)。

以上文所提及的「权力」和「社会」范畴以及戈尔丁和默多克有关构建整体性理论框架的三个出发点为切入点,本文旨在讨论中国传播研究中一些不可避免的理论假设、前提性概念和二元对立关系,这包括国家、市场、自由民主,公共领域、阶级、意识形态等,从而加深对传播作为重要的社会控制与抗争场域的认识。同时,本文通过对中国传播中一些具体问题的阐述,力图确立中国传播研究的世界历史和当代国内外社会权力关系坐标。本文的目的是,在增进不同理论框架间的对话和学术多元化的同时,促进传播学者对传播理论与方法及其社会性和规范性的反思,并在此过程中深化对传播作为权力的核心矢量和重要社会抗争场域在中国社会转型中的角色的认识,为全球化语境下的中国传播理论建设抛砖引玉。

国家、市场、社会体验和中国挥之不去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遗产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论争在中国思想界十分激烈。[3]在中国社会转型的问题上,流行的「自由主义」的「宏大叙事」认为:大众启蒙和抵抗政治威权是首要的任务,市场是自由和解放的源泉,自由民主是最好的制度选择。而中国的问题是,「真正」的市场逻辑被国家权力歪曲了――用学者朱学勤(1998)的话,就是权力这只「看得见的脚」踩住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部分由于新闻传播学术领域的政治敏感性,这一「宏大叙事」在国内新闻传播研究中的演绎受到了限制。面对思想界的争论,传播学领域可谓「波澜不惊」。但是,如我在别处已阐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不但对海外中国传播研究影响深远,而且或明或暗影响著国内学者有关媒体的市场化、全球化与民主化的认识(Zhao, 1998;赵月枝,2005)。在今天,国内大学课堂里新闻传播学的研究生中有不少人熟知作为自由主义新闻理论和冷战思维经典文献的《报刊的四种理论》(Siebert等,1956/1963),却从未听说过英国马克思主义传播理论家、著名文化研究学者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 1969)提出的传播的威权制、家长制、商业主义和民主制四种模式。的确,自由主义宏大叙事不但吸引人,而且其普世的解放性宣称更易被肯定(李金铨,2004)。

跟所有的迷思一样,以上自由主义「宏大叙事」和「脚」与「手」的比喻包涵著部分历史和现实的真实性。在中国新闻传播领域,政治控制不但没有被放宽,反而被强化这一事实也更增强了这一话语的政治挑战性和现实意义。但是,作为一种社会理论,流行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不仅隐含了简单的线性历史逻辑和机械二元对立的框架性错误,而且隐含了企望把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史的迷思内化为后发国家现实的历史性误解。这一理论框架可能限制我们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权力运作的複杂性和自由与解放的社会历史性的理解。

在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话语里,国家往往与权力的负面,也即其压制性相关,而市场使人联想到解放。然而,一个民主的国家是民众改变社会和建立公正的社会秩序的主要途径(Curran, 2002; Garham, 1997)。同时,作为权力的不同矢量,市场与国家相互构建,它们彼此并不隔膜和相互排斥。一方面,国家可以通过引入市场关系重构自己;作为同一枚硬币的另一面,市场不可能脱离国家权力孤立存在,它是政府和政治的産物(Beeson & Robison, 2000)。虽然这不符合市场乌托邦主义关于「自我调节」的市场的迷思,但是,这却是制度政治经济学的常识,也是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发展与确立的历史事实。

作为权力的不同矢量,国家和市场力量都有既能限制也能赋于社会表达的双重功效 (Curran, 2002)。这两个力量有其对抗的可能,也有其相互迭加从而形成合力的可能。比如,国家为了维护官僚集团的自身利益或者迎合国内外资本利益和促进出口,可能会限制下层劳工和农民的话语权力,以保持「社会稳定」 或者是降低工资、提高本国産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与此同时,在商业逻辑的驱动下,传媒可能因下层劳工与农民这两个社会阶层不是广告商的目标受众而忽略他们的话语表达和社会传播需求。这样一来,媒体的政治控制就可能与媒体的「市场逻辑」形成结构上的合力,同时压制这两个社会群体的话语权力。同样,政治控制和集团化经营这样的经济模式也可以在权力的集中方面相得益彰(Zhao, 2000; Lee, He, Huang, 2006)。传播研究需要进行具体分析的是,在特定政治经济条件下国家和市场的相互构建情况以及最终形成的传播体系在什么情形下,如何赋予或者限制不同社会力量的传播权力,并对社会的权力结构和社会文化发展模式産生何种影响。

同时,理解不同社会历史主体在特定社会形态中对解放性或压迫性权力的不同体验十分重要。在中国官方语境里,上半个世纪为民族独立和铲除社会极端不平所进行的社会革命被称为「解放」。1949年成了「解放前」和「解放后」的分界线。虽然革命是血腥的,而且在「革命」名义下往往出现践踏人性的暴力与压迫,但是,我们不必否定「革命」在一些特定社会群体所引发的解放性体验来理解改革时代「二次革命」给另一些社会群体所带来的新的自由与解放。同样,我们不能忽视,正是一些「强有力的社会和政治限制」,使改革时代新的自由与解放成为可能。更重要的是,这些限制与压制可能随著市场逻辑的不平衡发展和社会衝突的加剧而强化(Madsen, 2000)。例如,对边缘化群体日趋强化的监控,为了防范罪犯而不断强化的保安系统,正是这样一些日益强化的压制性机制。当然,市场与国家压制与社会排斥的形式与强度有别(Schudson, 2000),而对一种压制力量的批评也并不自然意味著对另一种压制力量的容忍。批评改革不一定为极权「招魂」;指出市场逻辑的局限性不一定认同国家舆论控制。

最为关键的是,自由和压制体验的历史性和社会性意味著我们不能抽象地谈论这些问题。正如伊戈尔顿(Eagleton, 1991: 15)所言,「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不只是自上而下强加的幻想。不管它有多少不协调的成分,这种意识形态必须有使认识主体获得一个足够真实的、可认知的、以至于他们不会简单地将其摒弃的社会现实图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遗产对一部分激进知识分子和下层民众的吸引力恰恰在于这种意识形态的部分历史真实性和他们对社会现实的认知与对自由与解放的具体的、社会的和历史的体验。尽管一些右翼知识分子对下层民众中对计划经济时代的怀恋情绪不以为然,甚至把它当作「极权主义情结」来嘲讽、奚落、进而妖魔化,从而使自己的话语体系在社会话语霸权的争斗中佔上风,但是这些意识形态努力并不能淹没和压制改革中出现的「弱势群体」对于社会正义的追求和对基本社会保障的渴望。正因为他们发现自己在改革过程中被相对褫夺,他们才意识到,被抛弃的社会主义理想在他们争取社会正义的过程中具有新的意义。那种要么盲从市场乌托邦主义、要么就是为「极权」招魂的二元逻辑其实是在自由多元名义下通过污名化对立观点来建立新的意识形态霸权的一种话语策略。

历史的必然和现实的政权合法性使中国共产党领导层中的主导势力在推进市场改革的过程中无法彻底放弃其反资和反帝的立国根基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遗産。因此,中国的政治文化出现了奇特的悖论现象:一方面,执政党的权力,包括其用强制性国家力量推进和建立市场关系的权力,实实在在;另一方面,「共产主义的幽灵」,具体体现在来自左翼知识分子和下层民众的对官商结合的批评和对社会正义的呼声,在中国大地上游荡。随着中国市场改革的深化和与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进一步融合,由此带来的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矛盾不但强化了重新认识中国这一革命后国家无法回避、挥之不去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遗产的必要性和现实性,而且增强了这一意识形态遗产的合法性与吸引力,从而使共产党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称有了新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含义(赵月枝,2006a)。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传播学者面临着不同学术立场与取向的选择。在诸多可能性中,有一种可能是,继续自由主义「宏大理论」在中国传播研究领域的演绎,一边抨击威权主义和民族主义的传播,一边在「中产阶级」中寻求民主化传播主体和理想化的「公共领域」。另一种可能是,超越简单化和脸谱化的理论范畴来研究解放与压制体验的社会分佈与相关媒体呈现、关注和解释民众复杂的社会利益和意识形态诉求及其与官方意识形态的链接与互动关系。在这方面,中国的传播学者不但落伍于社会学者,而且好像把应属于自己的研究领域让位于同时代的作家和记者群体了。例如,90年代,中国传播学者很少研究社会意识形态问题,而王山的《第三只眼睛看中国》(1994/1996),凌志军、马立诚的《交锋》(1998)、《呼喊》(1999)等书却展示了中国意识形态论争和改革政治的複杂历史图景。

市场自由主义模式和方法论民族主义

在国外传播研究中,有关媒体与民主的讨论至少有市场自由主义、公共领域自由主义和激进民主等三种理论模式(赵月枝、哈克特,2004)。然而,将市场自由主义模式理想化和去历史化、把它等同于民主,并构建它与「宣传型政府」或威权主义二元对立仍是中国传播研究不可忽视的理论定势。《报刊的四种理论》(Siebert等,1956/1963)所构建的冷战思维遗产在中外传播学术界的影响、80年代后西方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2]在中国的演绎,包括哈维(Harvey, 2005)所指的「中国特色的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在经济与社会领域的推行和在媒体与思想界的影响(Harvey, 2005; Wang, 2003; Ong, 2006; Robison, 2006; Zhao, 2002; 2003; in press),对中国现行新闻管理体制的逆反心理在传播研究中的理论折射,都使这一定势根深蒂固。林奇(Lynch, 1999:4)的如下论述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本质上「反对」宣传型政府的模式是民主模式。在民主模式里,自治的公民社会中的个人和群体,在一个结构完好和制度化的公共领域里,自由地产制和传播信息。而政府的角色只不过是确保游戏规则被执行了,这些规则主要是针对诽谤、诋毁、煽动、叛变而设的。有时,自由政府也会传播「公共服务信息」,但它们不会像宣传型政府那样强制性主导公共领域。在自由主义系统中,公共领域理论上是属于社会全体成员所有,而且社会成员们只承认政府拥有维持公共领域正常运行及其公正性所必须具有的权力。

这里,哈贝马斯的历史性概念「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被当作了普遍的现实性前提。不但「资产阶级」这一修饰定语被隐去(这可否被认为是建立学术话语霸权的一种策略?),而且哈贝马斯有关「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如何因现代商业大众媒体的勃兴,公司资本主义的出现和现代国家强有力的官僚机构的干预而产生了「结构转型」的分析,更不必谈西方理论界对哈贝马斯理论的批评与扬弃(如,Calhoun, 1992; Schlesinger, 1999; 2001),一概被忽略了。

更重要的是,我们有必要从全球政治经济和世界历史视野中来把握现存市场自由主义模式。西方传播制度是现实世界最自由多元的制度。但是,从世界体系的角度来分析,这岂不是也意味着接受从欧洲殖民主义在美洲大陆对原住民的种族灭绝到目前正在反恐名义下进行的血腥侵略这整个历史包袱?更具体地说,今天沃尔玛之所以能向美国消费者出售廉价的「中国製造」商品,从而使美国生活方式,包括其民主政治框架和现有的新闻自由得以继续,这与中国劳工的低工资制度没有任何关联吗?而又是什么样的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体制使得中国劳工的低工资状况成为社会现实的?在中国劳工工资的增加会导致美国通货膨胀和中国成了美国联邦债券持有者的今天,全球视野在社会研究中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由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影响深远,资本主义自由民主不仅被当作普遍政治理想来追求,而且被当作普遍理论和规范性框架来套用。然而,存在于发达资本主义民族国家内部的「公共领域」和自由民主制度有其特定的世界历史条件和演变路径。比如,西欧历史上的「公共领域」中的「自由个体」首先是第一世界的白种有産男性,他的主体性是与殖民主义和后殖民国际政治经济密不可分的。这一论点跟有关「亚洲价值」和「亚洲文化」如何不相容于自由民主的本质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不同。它强调的是,在民族国家框架内有关自由民主模式的讨论必须与对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的殖民和后殖民结构以及传播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的批评结合起来。

李金铨(2004)曾教诲中国传播学者不要滥用「全称命题」而混淆自由主义、权威主义与极权主义传媒的界限,盲目地把西方学者在西方语境下对西方媒体制度不够民主或「去民主」(Curran & Leys, 2000)的批判照搬到中国。这点的确很重要。事实上,我在《中国的媒体、市场与民主》(1998:181–182)一书中就明确论及:

在西方,自由派和批判学者……批评广告的限制和商业媒体制度作为民主论坛的充分性……在中国,媒体不仅在党的严格监督下,而且被更露骨、更成问题的商业主义形式所困扰。所以,媒体改革者们把建立「真正」 的市场逻辑当作目标就不足为奇了……市场交换提高社会生产力、灵活性和效率。同理,「受市场影响的媒体能在意见的生产和流通中对教会或国家垄断起到重要的制衡作用」……因此,把市场机制引入中国经济有其进步方面……。商业化导致中国媒体的繁荣,使媒体体系的某些部分更能回应受众的要求,也使媒体工作者的精英主义有所调节,出现了对民众的关注……但是市场有其内在的局限性和结构性偏差,它本身不是一个价值中性的机制(着重号引文所加)。

当然,问题也不仅仅在于産生于西方的批判理论对中国这样的后发市场经济国家是否适用。且不提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批判理论早在上个世纪初就传入中国并被本土化和付诸实践这一事实,我们是否先从中国的现实出发,看看国内媒体的商业化程度,看看广告和商业利益是不是已经成为影响中国新闻传播和话语导向的重要力量。

事实上,我们没有理由把批判研究简化为对市场权力的压制性的负面批判。与自由主义有关权力的单面概念相反,批判理论所持的权力概念是双向的和多维的 (Hall, 1982)。它首先包含对权力的正面性和创造性(productive)的认识,也即个体和群体发展其潜能和达到其目标的能力(Hackett & Carroll, 2006)。在此基础上,批判理论关注社会权力的不平等分配,并把批判目标指向那些压制性的,也即那些使个体和特定社会群体无法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的社会权力关系。

如果我们没有理由把批判简化为反对压制,我们更没有必要在是批判国家还是批判市场这样的非此即彼的僞问题中作选择。传播政治经济学框架的分析单位是特定社会和历史条件下的权力结构和传播资源分配模式,这一权力结构包括特定的国家与资本权力的组合形态及其形成的对社会传播的特定的赋权与压制、或包容与排斥的形式(Zhao, 2003; 赵月枝、形国欣,2007)。

虽然中国的经济体系早已是世界市场的一部分了,有关媒体和民主的讨论好像还局限于民族国家框架,从而陷入方法论民族主义的陷阱。方法论民族主义是社会理论中一个根深蒂固的问题,它与研究者在政治上是否持民族主义立场没有必然的联系。它指的是社会科学研究中脱离世界历史和世界体系来讨论民族国家内部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的思维定势,也即把民族国家作为「最终的分析单位和定界社会科学中的现象和问题的边界」的方法论偏差(Martins, 1974:276; Chernilo, 2006; 另见赵月枝,2004)。例如,虽然认识到「这里的市场经济并不是那里的市场经济」(朱学勤,1998)这一点很重要,但是,在统一的世界市场和国际劳动分工的范围内,这一认知的方法论民族主义局限也是不言自明的。正如社会学家吉登斯所言,虽然社会学往往把「社会」等同与「民族国家」,但是,「社会从来不是社会理论通常所暗示的孤立的,『内在发展的』系统……那些构成『内在』演变的因素总是与来自『外部』的影响相结合,共同决定一个社会所经历的变革」(1973: 265)。

事实上,市场关系在一个民族国家的建立总是与全球政治经济关系紧密相连的。而且,就像一个国家在全球资本主义经济秩序和劳动分工中的位置要视这个国家的内外经济关系而定一样,一个民族国家内部的政治体制不可能独立于世界体系中民族国家之间的霸权与臣服关系和民族国家内部的阶级和种族妥协的性质 (赵月枝、哈克特,2004)。虽然市场经济是自由民主政治体制的必要条件,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超历史的因果关系,前者不是后者的充分条件。社会民主、法西斯主义、福利资本主义、苏联和东欧的国家社会主义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和不同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下对经济自由主义和全球市场逻辑的回应。社会学家卜拉威(Burawoy,2003)认为,作为一种理想的政治选择,民主社会主义是同时置国家和市场于社会管制之下的一种社会秩序。

总之,传播研究不仅有必要超越「市场对国家」的简单二元论和对权力的单向度理解,超越与之相对应的有关自由与解放的非历史和脱离特定社会主体的理解,而且有必要克服历史虚无主义和方法论民族主义。

从诅咒国家权力瓦解到分析国家的转型

在讨论全球化时,「需要问的问题不是国家是否在全球化面前衰落了,而是作为全球治理新结构的结果,什么样的新的国家被创造出来了」(Jayasuriya, 2000: 315)。传播研究,也许与其植根于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理论和作为「冷战社会科学」的历史有关,往往不能在国家问题上秉持一种更为全面和历史的观点。许多中国传播学者的人文或者新闻学的学术背景也使我们无法对现代中国国家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对象进行冷静的分析。正如王瑾(2000: 158)指出的:

现代中国历史中知识分子们和国家的对抗关系,阻碍了有关中国政治从独裁统治转变为常规统治的严肃讨论。任何尝试将「国家」概念引入批评话语之中,而又不当面谴责其赤裸裸的独裁性,即是意味著知识分子反对立场的妥协。马克思主义的「绝对统治」对「完全抵抗」的两极范式,在人文学科传统中佔支配地位。于是,反抗性的思考和发言就不仅是一种策略,而是人文批评家们根深蒂固的知识习性,他们的身份认同隐含著二元对立关系。偏离了这一既定路线将招致「共谋」和「新保守主义」的恶名,那两个词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和中期成为流行的贬义词。

以上观点指出了中国学者在研究一个正处于现代化和全球化之中的民族国家所要投入的意识形态和政治赌注。这是因为,任何有关中国正在从专制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的暗示「都将必然质疑西方把中国(这个声称自己仍是社会主义政体的国家)看成邪恶帝国的基本观点」(王瑾,2000:159)。

将中国国家视作一个分析范畴并关注它的重构,对我们分析中国正在演进的传播结构及其过程有如下的意义:

第一,这意味着接受这样一个前提:资本有它的逻辑,国家也有它的意图和逻辑。因此,超越单一的被动「应对」模式来理解这些国家意图非常重要。正如王瑾所言,「真正的问题是国家的目的为何,而不是国家的权力如何」(2000:160)。虽然中国政治没有按照自由民主的模式演变,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国家的确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例如,国家在传播管理方面的重新构建,特别是在发展和管理互联网方面的不懈努力,是国家在信息时代革新和有目的性重建的重要一环。在这种背景下,传播研究有必要考察中国国家的动机,合法化逻辑,主流话语的新阐述,以及在重建意识形态领导权方面的新努力(例如,从「三个代表」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而分析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效用。

第二,对正在重建自身和进行「制度创新」的中国国家的关注,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中国传播权力运作过程和新的权力分配和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意识形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论题。由于篇幅关系,本文无法展开讨论。但是,有一点很重要。这就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概念在中国语境中被政治化和庸俗化而抛弃其作为一个社会理论分析范畴的价值。毕竟,「意识形态终结论」(Bell, 1960)只是一厢情愿,而批判研究掘起的关键正是对被美国主流传播研究假定的「价值共识」所压制的「意识形态」概念及其运作机制的「重新发现」(Hall, 1982)。其中,把握超越行为主义权力观的三维权力概念又是理解「意识形态」的要领。三维权力概念包括:行为主义所理解的一种社会势力(个体或群体)让另一种社会势力採取某种行动的力量;统治性社会势力通过社会实践使不利于自身利益的议题不进入社会议事日程的力量;统治性社会势力定义社会现实和构建被统治的社会主体对社会和有关自身的观念和愿望,使其把既定的、不利于自身发展的社会现实当作自然的和不可改变的力量,也即意识形态层面的力量 (Lukes, 1974)。

简单地说,我们可以把媒体的意识形态作用理解为汤姆森(Thompson, 1990)所指的媒体生产服务于主导社会统治关系的符号和意义的作用。而在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中,媒体不能不起意识形态作用。当然,这只是一个基本的切入点,对特定媒体制度更为深刻的意识形态批判需要建立在对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在内的西方社会理论的梳理、分析与扬弃的基础之上。一方面,我们需要在全面掌握马克思有关意识形态问题的丰富思想的同时,吸收卢卡奇、阿尔杜塞和葛兰西等西方文化马克思主义者对意识形态理论的贡献。另一方面,我们需要接受后结构主义和后马克思主义的「新意识形态批判」的合理内核,从而克服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和阶级简化论,超越美国主流传播理论狭隘和单薄的权力观,并纠正以国家为中心的、忽视社会主体性的社会再生产理论的偏颇(Zhao, 1993)。

以这样的理论构建为前提,我们就有可能重新理解意识形态过程、文化和表征政治的重要性,分析和关注商业化和社会化媒体形式和内容所体现的新意识形态运作方式和话语霸权形式及治理术(governmentality)。例如,通过对国家力推的消费主义和媒体有关「休闲文化」话语的分析,王瑾(Wang, 2001)展示了国家在市场经济时期建构以消费主义为基础的「新的共识」的意识形态努力。又如,借助福柯的权力理论,埃文(Erwin, 2000)质疑在中国传媒分析中在公共领域与私人空间、政治和非政治之间的分野的绝对性。她认为,虽然有关家庭和性的电话热线经常被看作日益扩大的个人表达空间的明证,但其实这些热线不能只简单地被理解为中国日益扩张的公共空间中的自由言论,而应该被理解为中国家庭是如何作为训诫场所被重构的。如她所指出的,这不仅体现了消费主义的意识形态功效,而且是国家把促进社会稳定当作经济繁荣和政治合法性议程的后效。

我们不能无视国家权力形式的变化和低估主导社会权力主体掌握新的治理技术的能力。我们也不能忽视新自由主义「宏大叙事」在改革时代建立替代性话语体系的新机制(Zhao, 2002; 2003)。我们更不能忽视国家与社会复杂互动所导致的新社会组织与实践的出现和其中所隐含的新的国家与社会权力关系与媒体话语的相互构建关系(赵月枝,2004)。而且,对主流政治宣传与权力关系的关注不应遮蔽我们对所谓的「非官方」渠道中和「非政治性」或「去政治性」问题上的社会权力运作的分析。正如吕新雨(2006)在论及2005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现象时所指出的那样,「市场『去政治性』的说法并不准确,这场关于『超女』辩论背后是深刻的政治问题,市场就是政治,而恰恰是这种隐身的政治性给了『超女』市场化成功的动力」。

因此,一方面,我们要承认市场关系带来「市民社会」的发展并在理论分析中重新赋予社会这一范畴以「与国家和经济同等但特定的地位」(Burawoy, 2003: 193)。另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到,市场和「市民社会」本身并不是国家权力与社会统治关系的真空场所。相反,它们与国家权力有密切的关系。在中国,主流媒体理论继续重申「喉舌论」和限制对「社会公器论」的倡导这一现实并不意味著我们可以忽视媒体――尤其是市场化媒体――在呈现和构建新的统治性社会权力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在这方面,有关国企产权改革的「郎咸平风波」的媒体报道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例子。一方面,都市媒体与朗咸平这位中国的「体制外」(但同时他又位于全球化学术体系的「体制内」) 学者的互动挑战了中国经济学界的主导的「新自由主义」话语,展现了市场化媒体在反映民众关注的话题、扩展社会言论空间方面所起的相对于传统党报更为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2004年8月15日《北京晨报》一则「郎咸平:我唯一的遗憾就是孤军奋战」的标题就有效地在社会媒体话语层面抹杀了一些地方的国企工人为反对工厂私有化而正在抗争的事实(例如,重庆3403工厂 3,000多名工人当时就进行这样的抗争)。[4]在这一特定的话语空间中,「孤军奋战」的意义之所以成立,是因为工人们在同一时空中和同一问题上对自己的立场的政治表达被排斥在媒体所呈现的现实之外了。而稍后的2004年8月30日《中华工商时报》「各路英雄集体缺席,研讨会上郎咸平唱独角戏」的标题更是把研讨会上十分活跃的、关注工人利益的左翼经济学家的存在一笔抹煞了。政治控制固然十分重要,媒体的这些报道框架恐怕也不是中央宣传管理部门直接给予的。而在市场化媒体已替代传统党报并自称已成为「新主流」的中国传播体系中,「中国官方的宣传粗糙不堪,哪用得著细緻的『霸权』分析?」(李金铨,2004:57)这样的诘问恐怕也无助于理解中国传媒话语的多层次结构和「官方宣传」与媒体的「社会表达」间的分野和错综複杂关系,更不必说「官方宣传」的精细化和媒体表达中新的话语策略与表现形式的出现及其背后隐含的社会权力关系了(Zhao, forthcoming)。事实上,如果《人民日报》是「官方宣传」,对《北京晨报》和《中华工商时报》这类报刊的话语恐怕不能简单定性,更枉论处于媒体制度边缘的「街头小报」了(Zhao, 2002)。

第三,将国家作为一个分析范畴来看待,就意味着需要将它理解为一个矛盾的实体和纷争的场域。作为一个被哈维(Harvey, 2003)称作「资本帝国主义」的当代全球秩序的一部分进行内部和外部关系重新建构的现代国家,中国国家深陷于既重合又冲突的地域权力逻辑和资本权力逻辑两者之中。如哈维所解释的,一方面,地域逻辑凸显的是在世界上追求自己的利益和目标时,国家(或者一些作为政治权力集团的国家组合)所使用的政治、外交以及军事策略;另一方面,资本逻辑体现的是资本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积累的微观过程。通过经济和文化活动的日常实践,这一逻辑强调的是经济力量在空间的连续流动,从而流向或者流出某些地域实体的方式。中国是一个发展型的国家。中国的传播工业资本处于迅速的积累与重组过程之中。这就决定了,中国国家在上述两个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张力,恰如两者之间的重合一样,都特别突出。而且,中国国家是一个条块复杂交错的权力结构网。传播系统演变中最棘手的问题和最活跃的权力角逐――无论是媒体集团化的政策设计与跨地域和跨媒体经营的现实挑战,还是《南方都市报》对深圳报业市场的「入侵」(Chan, 2003)和湖南卫视对中央电视台垄断地位的挑战(吕新雨,2006),都与国家权力运作中地域逻辑和资本逻辑既重合又矛盾的关系的演绎有关。

当然,中国国家还是意识形态矛盾与衝突的场域。中国的意识形态矛盾并非像自由主义理论想像的那样,存在于「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和市场经济基础之间。事实上,正是这样一个国家体制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增长,也正是这一国家体制推进了经济市场化改革,包括国有企业的改制和产权改革。相反,矛盾与冲突主要存在于「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承诺和社会公正的失却以及社会阶层、阶级的日益分化与城乡、地区、性别等其他社会分野的加深。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需要理解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构和这一过程的复杂性。同样也是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必须重视近年重新出现的有关改革方向的争论的社会政治意义,无论这一争论是发生在知识精英圈内(李世涛,2000;公羊,2003; Wang Hui, 2003; Chaohua Wang, 2003),还是在互联网上和大众层面(Hu, 2006)。

撇开意识形态不谈,中国国家所面临的治理上的挑战是,如何在适应精英阶层政治经济利益和国际资本要求的同时,不完全地背离最大多数民众在物质上和文化上的基本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必要超越诸如「控制」和「自由」等概念来审视围绕具体国家政策的论争,以及在这些论争中以市场为导向的、全球化和网络化的中国传播系统表达不同利益、不同发展战略和不同价值取向的程度。比如,转型中的媒体结构与转型中的社会结构之间有着什么样的相互构建关系?政府议程、精英知识分子话语以及公众情绪之间的动态互动会是怎样的?而这种互动又是如何在对不同社会群体和不同媒体事件的报道中体现出来的?中国传播产业结构和意识形态特徵的描述所展示的正是中国各类媒体的新意识形态角色,尤其是市场化媒体的新的话语表征政治 (politics of representation)和它们与全球化主流话语中的新自由主义「宏大叙事」的关系 (Zhao, 2002; 2003)。传播、阶级构成以及社会冲突

以上的讨论已部分说明,与「国家对市场」的简单二元论一样,简单的「国家对社会」二元论也会掩盖而不是昭示处于国家与社会接合点上的媒体和传播的角色。面对中国社会明显加剧的社会分化和社会各阶层对社会冲突和阶级意识的敏锐感知(陆学艺,2002;孙立平,2003;2004;李培林等,2005),简单地建构「媒介消费者」、「公众」和「受众」这些全称概念会掩盖中国社会内部的不平等,模糊媒体和传播在中国社会新旧权力关系重构中所扮演的角色。

正如莫斯可(1996)所言,「受众」这一术语不是一个可以跟阶级、性别或种族这些概念相提并论的分析范畴,而是传播产业自身的一个産品,被用来鉴别市场和界定商品。因此,把它与国家放在一起使用并把它等同于政治意义上的「人民」或「公民」只会潜在地模糊媒体在构建社会的阶级、性别、种族和其它社会分野中的角色。反之,考察国家、媒体和社会不同分层之间的链接,分析媒体在阶层和阶级的分化与重构中的角色,各种社会群体的传播实践,以及他们与统计和专家话语、市场规则、传播技术和全球知识文化流之间极度不平衡的包容与排斥模式,将会更有意义。

虽然新自由主义思想把市场关系的扩展等同于自由秩序的扩展,但是中国在建立市场关系过程中持续和深化的社会冲突好像已经进一步表明,制度经济学重要学者卡尔.博兰尼(Karl Polanyi)在他的经典著作《巨变》(The Great Transformation)(1944[1957])中有关市场与社会的视角也许对历史和现实更有解释意义。博兰尼关注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市场与社会之间存在的持续张力。在他看来,建立「自我规制的市场」(self-regulating market)的社会工程不仅是乌托邦的,而且本身就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市场秩序的推进注定会给社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正因为市场的扩展危及社会,社会才被激活,把自己重构成「活跃社会」(active society),并与国家互动以求克服因劳动力、土地、货币等生产要素的商品化而产生的对社会的破坏性后果。博兰尼把经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主导下的「自我规制的市场」秩序的扩展和人类为避免这一秩序的扩展对社会造成的毁灭性后果所作的努力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称为「双重运动」。写于「二战」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前夕,博兰尼乐观地认为,20世纪上半叶世界市场秩序的危机和两次世界大战的灾难已经让人类记住教训,抛弃19世纪建立市场乌托邦的实验。他当时相信,经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已经失去了可信性,人们也看到了「自我规制的市场的终结」(Polanyi, 1944[1957]: 142)。然而,在经历了二战后的劳资妥协和福利社会以后(在国际上,这表现为社会主义阵营的计划经济和以美国为主导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话语下与发展中国家的「南北合作」),经济自由主义以「华盛共识」和「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形式在20世纪80和90年代卷土重来。「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推进与以反「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为核心的争取社会正义和生态生存的社会抗争构成了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新的「双重运动」(Silver & Arrighi, 2002)。

「中国特色的新自由主义」所独有的社会状况是,改革名义下市场关系的确立和资本原始积累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剥夺式积累」(accumulation by dispossession)(Harvey, 2003)的客观过程、急速阶级分化的后果和社会文化的断层,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框架内进行的。更加非同一般的是,这一过程是被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强调的平等、社会正义以及抗争的正当性等思想教育下成长起来的社会主体所亲历与体验的(Zhao, forthcoming)。中国民众长期擅长于解读媒体「字里行间」的意义。一句「正面新闻反面读」生动地反映解读新闻的一个重要策略。虽然主流舆论导向谨慎处理有关「群体事件」的新闻传播,「稳定压倒一切」更是媒体最重要的政治底线,但是,中国不同社会阶层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仍感受到尖锐的阶级冲突意识(李培林等,2005)。事实上,正是权贵阶层中部分成员的骄横和底层社会成员对社会分化和不公正所具有的高度敏感,才能解释2003年的「宝马事件」和2004年的「万州事件」(Kahn, 2004)。

正因为如此,中国传播系统在遏制社会衝突,防止不同社会抗争势力的融合以及阻碍其他可能的政治替代选择出现方面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中国的社会抗争运动多数都是自发性的、小规模、地方性和彼此孤立的。它们缺乏内在的意识形态和组织上的互相链接。因为不同社会群体面对不同的困境,所以他们用以表述各自的不平和社会正义要求的特定术语不容易超越阶级、地区、性别、宗教、民族和教育程度等障碍而形成社会运动合力(Perry & Selden, 2003)。不可否认,中国的抗争性社会运动以分散和不协调的形式进行的部分原因正是「正确舆论导向」持续努力的结果。传播以及精英和大众话语之间的不同链接动态在促进或阻止有组织的社会运动的形成过程中起著关键作用。

结论

总之,构建一个全面和综合的框架来分析全球化语境和世界体系中中国的传播与权力关系需要涉及如下方面:

第一,避免媒体中心论和传播本质化,避免把诸如国家、市场、社会、自由民主,公共领域、阶级、权力、意识形态等重要概念脸谱化、去历史化和庸俗化。它要求对中国社会中国家和市场形成的特定历史过程有深刻、全面和从全球视角的理解,在以民族国家为分析单位的同时警惕方法论民族主义的陷阱。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当代中国国家是一个在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革命中锻造过的,曾经拥有普遍的权力宣称的现代国家,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西欧资产阶级所反对的君主专制国家。这个国家一方面无法抛弃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遗产,一方面在全球资本主义时代和一个不平衡的国际权力结构的束缚下追求以市场为导向的社会发展。

第二,必须超越一系列受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影响的伪二元逻辑。这些伪二元逻辑掩盖了中国国家和市场之间、国家和各种社会力量之间、市场与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复杂构建和链接关系。更为重要的是,有关传播与社会的研究需要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语境下中国的阶层、阶级形成和社会分化过程,以及已经和正在发生变革的国家仍是各种社会冲突的容器和纷争的场域这一事实。虽然「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概念具有历史和现实的吸引力,有关它们在中国语境中的讨论有必要考虑这样两个因素:世界体系中具体的社会权力结构以及中国国家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遗产。在高度全球化的信息资本主义时期,在这样一个发展极端不平衡而且大部分人口还是生活在农村的社会里,在这样一个以代表工人和农民等底层「公共群体」为其历史合法性基础的政党领导的革命后国家,一个被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理想化了的、让人满怀期待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也许有因其先天发育不全而夭折的可能。从现实的角度,如果「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在西欧形成的本意就包含著既要反抗来自上面的政治威权又要钳制来自底层的大众抵抗的双重过程的话(Fraser, 1992),那么,当今中国社会力量的平衡关系状况意味著,中国政治经济和媒体精英可能在钳制来自底层社会压力的共同事业中结成联盟 (He, 2000; Zhao, 2004; 2005)。当然,这不排斥国家(尤其是中央或地方政权中的官僚集团)与部分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一个被布尔迪厄(Bourdieu, 1998a)恰如其分地称为统治阶层中的被统治者阶层――之间的冲突。正如近几年的「冰点事件」和「南都事件」[5]所显示,这种冲突有时会相当明显。但是,忽视、低估社会分化,把抽象的全称「社会」概念和单一的、理想化了的「公共领域」概念与被去历史化和脸谱化了的「国家」概念相对立的分析框架,要么是「理论的贫困」的表现,要么是有意自欺欺人。更重要的是,这种理论努力有可能是为了掩盖新兴权力集团的霸权意图而把自己呈现为普遍阶级(universal class)的意识形态工程的一部分。

第三,传播研究的广泛、更全面的视角要求克服多数公共领域争论中的理性主义和认知主义偏向而关注身份与认同问题(Schlesinger, 1999; 2001),尤其是至关重要的民族认同问题,也要求克服政治经济和文化研究之间存在的认识论、方法论和分析重心上的分野。同时,还需要通过对国家边界之内、之间和之外的复杂互动的分析,来强调理解社会分层过程、统治和抗争的结构,以及全球人口、经济、文化流动中的动态发展。这将开启构建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民主形式的可能性,也将开启在全球背景下构想人类传播新视野的可能性——这种传播研究关注人类在全球社会和一个由于资本主义和消费文化的扩张而导致生态恶化的情况下对共同生存的追求过程(赵月枝,2006b)。我们需要警惕以革命的名义施暴和在推翻一种统治权力关系后建立新的、也许更有压迫性的权力,也要拒绝因把权力和意识形态概念绝对化和庸俗化而导致的犬儒主义和相对主义的诱惑。同时,我们也不应抛弃不同社会历史背景下的革命话语所隐含的被布尔迪厄(1998b)称之为「合理的乌托邦」(reasoned utopia)的内核,无论它是法国革命、美国革命,还是俄国革命、中国革命,或古巴革命。

第四,在价值层面,要超越对「国家专制」和「资本主义剥削」的条件反射式的人文主义负面批评,而去分析国家、资本的不同赋权和社会压制本质及其表现形式,以及它们作为权力的不同矢量在具体历史和社会背景下与不同社会力量的文化传播需求进行的具体链接,从而避免构建不同分析范畴之间的简单二元对立。这样做,其目的是为了在更深远的意义上坚持和弘扬人文主义精神。如莫尔(Barrington Moore Jr.)所指出,资本主义发展和现代化工程或者「进步」,无可避免地造成了大规模的人类灾难。莫尔敏锐察觉到,「值得记住的是,没有证据证明任何地方的民众曾经向往一个工业化社会,但有很多相反的证据。说到底,所有形式的工业化都是由残酷的少数人推动的自上而下的革命」(1993:506)。莫尔的评论者弗雷德曼(Edward Friedman)和斯加特(James Scott)接着指出:「如果这将继续成为事实——很难让人理解为什么这一不良的现实会突然消失——那么,人们必须警觉那些许愿天堂就在市场经济和议会政治里的人们,而必须诘问在任何转型时期是谁在承受着痛苦」(1993:xii)。可以说,经济全球化和主要是传播领域的技术发展过程,已经加剧了这种许愿和痛苦。

显然,我在这里讨论的宏观理论框架和阐述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论出发点不同于其他许多分析。比如,在国外,林奇就认为,「中国文化」持续重构过程中内在控制力的「丧失」,是中国「为了财富和实力而必须付出的代价」(1999:201)。在国内,王山假冒德国汉学家的名义发表过为了所谓的「民族大义」某一阶级必须被牺牲的充满「霸气、血腥气」的反民主的「超人政治」言论(王蒙,1998)。在「朗咸平风波」 中,《北京青年报》社评部主任张天蔚(2004)对「主流」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集体政治姿态和社会传播策略的如下阐述也颇令人深思:

尽管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有些积累下来的矛盾已经很难遮掩,但「遮,还是不遮」,却依然是颇费思量的艰难选择。主流经济学家当然是「遮掩派」的骨干……面对当前的现实,他们对自己当初不遗余力的主张也未必没有怀疑。但经济学家是深谙路径与成本计算的……尽管可能付出代价,比如一代人——当然不包括经济学家自己——的幸福,但只要埋头冲过去,前面就是美好的秩序:产权清晰、交易公平、司法公正、 社会和谐。而能够「冲过去」的前提,是在这个过程中注定成为「代价」的那些人,最好能在浑然不觉中被「付」出去。在主流经济学家的计算中,这是在已经形成的路径依赖约束下,中国走向辉煌未来「成本」最小的选择。

然而,中国的改革精英们不得不在推进经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过程中面对那些作为「代价」的社会主体的知觉和感受。这些精英们认为必须被牺牲掉的人们不但发出了痛苦的呻吟,而且想方设法传播他们的声音和他们为生存而进行抗争的呐喊。少数绝望的个体,如青年民工王斌余,在拿不到工资还遭到人格侮辱之时,甚至行凶杀人。由于新华社最初的报道,王斌余在部分媒体上、尤其是有社会正义和同情意识的网民中以自己的死刑制造出了一件有关法律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公共传播事件」。这反映了下层民众和部分社会话语主体对社会正义和个体尊严的强烈渴求和对扩大社会话语空间的热切呼唤(Zhao, forthcoming)。王斌余固然罪不可赦,但他以身试法的行为昭示,没有社会公正,何来社会和谐?而没有政治意愿表达的民主化和传播领域普遍权利的实现,又如何能实现社会公正?

如本文开篇所言,在本文力图构建的分析框架内,权力问题是核心。就其终极关怀而言,这一理论框架的归宿不是「中国」、「中国文化」、「民族大义」、和「中国走向辉煌未来」等宏大叙事和高度意识形态化了的抽象全称概念和总体性社会工程,而是特定社会群体、特定时空和社会关系中作为社会主体的个人和群体,以及他们作为中国社会的不同构成之间活生生的生活体验和社会关系。毕竟,不是抽象的传播过程,也不是被物化的传播制度,而是社会传播,即,不同社会权力主体之间的传播关系,也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也即整个生活方式,才应该是传播研究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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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尹连根博士为本文的翻译作出了贡献,陈韬文教授和两位匿名评审对本文提出了十分中肯和珍贵的修改意见,罗慧对本文的个别中文表达提出了修改要求,特此感谢。

[2]由于篇幅关系,本文无法对这一争论的丰富文献进行阐述。有关文献见公羊(2003),最新有影响文章见汪辉(2006)及张维迎(2006)。

[3]「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有联系,但又有深刻的区别。狭义的「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经济教条与政治上的自由民主没有必然的联系。它是指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以倡导经济自由化和产权私有化等经济原则为核心的「华盛顿共识」。广义的「新自由主义」是指市场理性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治理中的广泛应用。实际上,「自由主义」本身就是很复杂的思想体系。比如,「古典自由主义」与「战后自由主义」就有明显的不同(结合媒体研究的简单概述见 Hackett & Zhao, 1998 [哈克特与赵月枝,2005])。有关「华盛顿共识」与全球化在中国语境中的讨论,见黄平、崔之元(2005)。最新社会理论有关新自由主义的定义与分析,见 Harvey, 2005、Ong, 2006、Robison, 2006。 

[4]相关报道见「护厂近况」的博客,〈两亿国资,只许2200万买出,引发流血冲突〉。上网日期:2005年12月14日,取自 http://www.gongnong.org/bbs/read.php?f=7&i=1866&t=1866;重庆3403工厂,〈国企私有化终将引发革命——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公开信〉。上网日期:2005年12月14日,取自http://www.gongnong.org/bbs/read.php?f=7&i=1866&t=1866。有关网络报道详细分析,见Zhao, forthcoming。

[5]详细分析见Zhao, forth co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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