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治吏”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472 次 更新时间:2008-04-17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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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行之 (进入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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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事本人一直极为自豪,这就是:两千多年以来,在世界范围以内,我们伟大的祖国在反腐倡廉上的工作力度,不说世界之最,也是世界上制定“治吏”法律最多、执行最为严格的国家之一。有这种自豪感的不仅本人,我们的思想家、理论家也经常陶醉在这种煌煌大哉的政治思想文化成果上面,说之,论之,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气概。

且看我堂堂中华是如何治吏的——在中国历史上,皇帝在治吏工作中使用最多的词汇是 “重典”两个字,即严格威重的法律。这个词汇出自《周礼》:“刑乱国,用重典。”意思是,治理一个没有秩序的国家,应当使用重典。这里的所谓没有秩序来源于老百姓和官吏两个方面,我们专门来说一说对后者即对官吏的治理。严格说起来,治还是不治吏,把吏治得怎么样,和我们贫苦大众没有什么直接关系,要说的话我们没有什么关心的必要。然而任何事情都有两个方面,有的事情在一定情况下会发生转化,原来没有关系的事情突然就可能有了关系,所以,谈一谈这个话题也并不显得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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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历朝历代在治吏问题上都出台了哪些“重典”,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政府在反腐倡廉工作上出台了哪些法律、政策、规章、制度,这往往是证明一个朝代是不是真的把反腐败作为大事来抓的标志。历史经过沉淀,鲜活的生活情景都消失在风烟之中了,留给我们的也仅仅是这些在故纸堆里面才能够见到的东西,因此不可小觑。

秦朝 奉行重刑主义,在秦朝的法典中,对犯错误或者有罪官员的处罚极为严厉,贪污钱粮与“盗”同罪,不赦不宥。《云梦秦简》中记载:“通一钱者,黥为城旦。”

汉朝 规定“吏坐受赇枉法,皆弃市”,且子孙三世“皆禁锢不得为吏”。

唐朝 唐太宗明言:“朕今行一事,则为天下所观;出一言,则为天下所听。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唐律》“治吏不治民”,对官吏实行严格的权限划分,针对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唐律》专门制定了《职律》,明确规定,对监临主司受财“二十五匹绞”,收受钱财而枉法者“加役流”。《唐律》还有“请求枉法罪”,规定了向司法官员求情的惩罚措施,对遏制“官官相护”,严惩贪赃枉法,实现政治清明,起了重大作用

宋朝 对犯赃官员实行连坐制。《资治通鉴》记载:广州刺史党仁弘因“赃百万”而被弹劾,按律处死。太宗“哀其死而有功”,免其死,废为庶人,流徙钦州。事后,太宗下有名的《罪己诏》:“纵舍任心,以欺众庶罪一也;知人不明,委用贪冒罪二也;善善未赏,恶恶不诛罪三也。”以后高官多有因赃下狱者,后世评价贞观时认为“官吏多自清谨,制驭王公妃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袭细人。”

明朝 《大明律》加强了对官吏凭借职权侵吞国家钱粮之类的贪污犯罪的惩罚,规定:如果官吏监守自盗,不分首犯从犯,一律以赃论罪,贪占一贯以下杖八十,四十贯就要杀头。明朝是在治吏问题上采用手段最为严厉的朝代,有些措施令人发指。比如,赃满六十两白银(可谓罪大恶极者),枭首示众,剥皮实草——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贪官的皮活活剥掉,然后制成人皮草袋悬挂在官府门前——以示警戒。

清朝精于治道的康熙认为惩处贪官只是消极的防堵措施,最重要的是要培养清官。什么是清官呢?康熙的标准是“节操清廉,最为紧要”,若“廉耻之道已亏,岂能修举职业、克副任使”?他嘱咐下属官员:“尔等做官以清廉为第一。做清官甚乐,不但一时百姓感仰,即离任之后,百姓追思建祠尸祝,岂非盛事?”(《康熙御制文集》3集卷6、卷3)后来的雍正以“严明”察吏,推行刚猛政治,大力整顿吏治,清查钱粮亏空,对查实的贪污官员严加惩处,追回赃款,抄没家产;雍正深信“贪官之弊易除,清官之弊难除”,选拔大臣时,“宁用操守平常的能吏,不用因循废事的清官。”为了彻底消除官员好名的风习,他还一改康熙时期的做法,禁止百姓挽留卸任官员和为他们建祠树碑,一上台就晓谕地方:“嗣后如仍造生祠书院,或经告发,或被纠参,即将本官及为首之人严加议处。乾隆则建立了根据官员不同身份由相应机构填注考语、官员自陈功过,由皇帝或吏部、都察院决定荐举、论劾、升赏或降革的制度。对贪官的处罚从重从严。”别项人犯尚可宽恕,贪官之罪断不可宽。”即使恩诏赦免犯人时,”监守自盗及有关河道、漕运之罪不赦。”

我朝 新中国成立以后,对于官员腐败问题同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予以防范,解放初期的“三反”“五反”运动,六十年代的“四清”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革文化命运动(“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三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一定意义上都是“治吏”的措施。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在一次讲话中,针对干部当中滋生的腐败行为以及中央采取的治理措施,语重心长地说:“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我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杀张子善、刘青山时我讲过,杀他们两个,就是救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啊。我说过杀人不是割韭菜,要慎之又慎。但是,事出无奈,不得已啊。问题若是成了堆,就是积重难返了啊。崇祯皇帝是个好皇帝,可他面对那样一个烂摊子,只好哭天抹泪去了哟。我们共产党不是明朝的崇祯,我们决不会腐败到那种程度。不过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若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引文自《党建经纬》1998年第1期)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话说得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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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情怎样了呢?

直率地说,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非常不怎么样,有事实为据(仅以最近几年发生的案例为例)———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同志贪污受贿1000多万元,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同志受贿544万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同志受贿4109万元,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同志受贿517.1万元……被杀了。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同志、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同志、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同志、海南省首任建设厅厅长李永生同志、海南省财税厅厅长刘桂苏同志、海南省工商管理局局长富荣武同志、海南省粮食局局长陆万朝同志携巨额国家资金……跑国外去了。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同志单单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卖官鬻爵,以权换钱,收受巨额贿赂、礼金和物品”,就“折合人民币2385万元。”(据纪检部门公布的资料)据统计,在马德同志17次受贿中,有12次是卖官所得。这个案子是去年这个时候审理的。近日又有消息传出,陕西省商洛市长张改萍同志卖官给28人,得赃款百万,烧香拜佛花费高达几十万元……就在今天(2006年4月26日),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同志因为受贿4744万元,被执行死刑。

笔者不是专家,平时也无心搜集这方面的材料,上面引述的资料仅仅是从手边现有报刊随便摘录出来的,完全不足以反映党政干部腐败的整体风貌。就是这样几份资料,我认为也就够了,足以说明问题了。说明什么问题?至少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说明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话白说了,腐败并没有因为伟大领袖的谆谆教导而止息,虽然我们的无产阶级红色政权也像历朝历代那样杀了很多贪官(“谁要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贪官并不怕死,仍然前赴后继,慷慨激昂,大义凛然,风度翩翩,风流倜傥,从容赴死,演出了一场可歌可泣的历史活剧。这是一场持续了两千多年的历史活剧。一直以为这场活剧快闭幕了,快闭幕了,没想到现在才真正进入高潮部分。懂得戏剧艺术的人对我说,这部戏的高潮部分会相当长,相当长。我问:“我能够看到结尾吗?”行家认真地看着我,一脸讥诮的神情:“你也太低估编剧的能力了——他有的是本事让你永远看不到结尾。”所以,我们就持续高潮,在舞台上看到燎原烈火,看到成千上万的英雄们雄赳赳气昂昂肩并肩手挽手穿行而过,卖官的买官的,挥舞权杖进行招摇的,和外国资本家勾结,左右国内舆论进而影响国内政策的,依赖权力对于市场的垄断创造巨额财富神话的,携带几千万、几个亿、几十个亿的人民财产逃亡到美国、加拿大等邪恶帝国主义国家的……犹如过江之鲫,熙熙攘攘,热闹非凡,明明看到有不走运的同志被抓住,甚至于因此掉了脑袋,但是后来者仍旧气势汹汹地前行,不想停下脚步,也停不下来脚步。就这样,剧情就一直在高潮部分发展,真的是气象万千。

第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会财富的真正拥有者——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却全部静悄悄地坐在台子下边(这一坐就是两千多年),静悄悄地看着亲爱的公仆们为聚敛财富而不辞辛劳,废寝忘食,风尘仆仆,有的甚至都累倒了,病倒了,真的让我们心疼呀!我们极为担心的还有,皇上可是真的出狠招的,我们亲眼看到了被流徙到西部贫困地区的被贬官员,看到罪大恶极者被五马分尸,凌迟处死,满门抄斩,看到了灭九族,看到了给贪官剥皮填草……我们曾经为公仆们祷告:“不得了,后果不得了哟!千万别再贪贿了,咱不那样了……”谁听呢?贪官对于死亡的蔑视要远远胜于那些抵御外敌的国家英雄,胜于在日本鬼子面前视死如归的抗日将士,“脑袋掉了不过碗大的疤”,“砍头不要紧,只要金钱真,杀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于是,一代又一代,戏剧就连续上演,老百姓就连续坐在下边,看皇上怎样治吏,看官吏们怎样视死如归。在这场戏剧当中,所有人演出的都是悲剧,皇上是悲剧,官吏们也是悲剧,老百姓呢?当然更是悲剧——本来完全属于他们的社稷江山在皇上和官吏们手里成了这样一个昏天黑地所在,不是悲剧是什么?!但是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很显然,问题不在老百姓身上,而在于戏剧本身,或者直白一些说:是治吏的方法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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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多年来,我们听到的一直都是唐太宗、康熙、乾隆之类的皇上的话,我们非常愿意相信那些话有道理,尤其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话,更是非常的有道理。我们也愿意相信皇帝身边那些智者的话:“国之所以治者君明也,其所以乱者君暗也……”,“五代(唐、虞、夏、商、周五个朝代)之臣,以道事君,以仁抚世,泽及草木,兼利外内,普天率土,莫不被德,其所安全,真天工也!”但是实际上我们感觉并不是这样的。国君明还是不明,在很多情况下和老百姓的生存状态并不发生直接的联系;“五代之臣,以道事君,以仁抚世”,也未必就真的能够“泽及草木”。退后一步,假设我们处在非常幸运地拥有明君或五代之臣那样的良臣(可惜我们的臣中竟然就有了一个成克杰)的时代,这“治吏”的问题为什么会仍然无法解决呢?

这是因为,以往的治吏全部是君主对官吏的治理,是用更大的权力约束低一级的权力。殊不知,权力本身具有坚韧的生命力,它不但不会被更大的权力所抑制,相反,它会使出浑身解数,消解和融化约束它的权力,在自己的权力场中腾挪躲闪,延续生命,并且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扩张。这个权力场随着官吏的运作扩张到一定程度,就会把包括皇权在内的所有阻碍它的权力全部消解和吞噬——我们看到了太多把一个单位,一个系统,一个乡镇,一个县,一个市,一个省搞成无法无天的独立王国的事情。可见,皇权权威和律治刚猛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靠君治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什么能解决这个问题?民治。唯一能够限制权力的力量不是别人,恰恰是那些在台子低下充当看客的老百姓——倘若让他们也走到舞台上来,宣布说只有他们才是历史戏剧的主人,由他们决定剧情,那场戏剧就一定会被彻底改变。我们或许会对改变了剧情的戏剧感到陌生,但那是真正的戏剧,是所有进步人类过去上演、现在上演、将来仍会上演的真正的戏剧。

通过上述考证,我们基本上可以得出结论:没有民众的参与,没有限制权力的健全制度,没有民主的程序设计,任何反腐败运动都不过是那场不断延续的戏剧的不断延续。我们能不能看到新的戏剧?泥腿子们真的能够走到历史舞台上去吗?无法考证,且住。

(2006-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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