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活着,还是死去”与“杀,还是不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20 次 更新时间:2024-02-19 16:17

陈行之 (进入专栏)  

 

为什么会想到这样一个题目?我不知道。事实上,人的很多事情都是在自己说不清缘由的情况下想起来的,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篇文章的题目一样。

在一定意义上,“活着,还是死去”与“杀,还是不杀”的问题也是这样提出来的问题。

“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 这是哈姆莱特面临一生最困难抉择的时候,曾经向自己提出的问题。现在我们来分析这个问题,从而过渡到本篇文章题目所关注的两个问题上去。

我认为,“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是“向里”的,哈姆莱特实际上在为自己的灵魂寻找一个可以安歇的地方,而这个问题又取决于活着还是死去。哈姆莱特在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与涉身其中的世界还没有完全处在尖锐对立状态,他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上还是内心的问题。只有当他确认没有活下去的理由、死去是唯一选择以后,才把和世界的关系问题突兀出来,从而提出了一个“向外”的问题:为不为父亲报仇?杀还是不杀弑父淫母的叔父克劳迪斯?

他很自然地提出了“杀,还是不杀”的问题。

一个人面临的问题如果到了“向外”的阶段,距离结果或者说最终的抉择也就不远了。

结果,哈姆莱特采取了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终于解决了“杀,还是不杀”的问题,最终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克劳迪斯,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牢狱”般的宫廷之中。

有了这样一番辨析,读者或许会对本文的立意有了一个大致的概念:人在很多情况下面临的问题都是“向里”的,并且在这个范围以内自己得到解决;只有在极端的情形之下,“向里”的问题才会发展成为“向外”的问题,而“向外”的问题又往往是自己独自无法解决的问题。

所谓“杀,还是不杀”,就是一个“向外”的问题,是主观与客观的问题,是主体与客体的问题,我们大致可以概括为是“一个人与他所在的世界的关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大问题。

2

  

二零零五年中国曾经发生一个引人注目的事件,我们把它称之为“王斌余事件”。

事件是这样的:一个叫王斌余的农民工到一个叫陈继伟的人承包的工地上打工。这一年五月十一日,王斌余提出辞工,并为付清二零零五年的工资到所在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投诉。经调解,与陈继伟的委托人吴新国达成五日内结清工资的协议。调解主持人要求吴新国先给王斌余支付部分生活费,这个叫吴新国的人就给王斌余给付了五十元生活费,王斌余嫌少,未要。这样,吴新国就提出王斌余不能继续在工地吃住了。

当日晚,王斌余回工地宿舍见房门被锁,便又到吴新国住处索要生活费,与闻讯赶来劝阻的苏志刚发生争吵,随后赶到的苏文才责问并打了王斌余一耳光。王斌余忿怒至极,掏出携带的折叠刀,先后将苏志刚、苏文才捅倒在地。王斌余不顾其弟王斌银劝阻,又将在场的吴华、苏香兰捅倒在地。吴新国妻子汤晓琴搀扶被刺倒在地的苏志刚,也被王斌余捅成重伤。王斌余持刀追杀吴新国未果,返回现场后又对已被刺倒在地的苏志刚等人接连补刺,致苏志刚、苏文才、吴华、苏香兰当场死亡。汤晓琴被送医院抢救,脱离危险。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斌余无视他人生命权利,持刀连续捅刺无辜,杀死四人,重伤一人,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驳回了王斌余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王斌余是在索要工资无结果的情况下,被逼无奈,激愤杀人,应当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六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斌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斌余提出上诉。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斌余故意杀人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王斌余死刑。

王斌余于宣判后当日被执行死刑。

这是一个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事件,关于这个事件的是非曲折,法学家、政治学者、有良心的媒体记者以及无数网民都曾经进行过讨论,我不重复这些讨论的观点,我还是扣住本篇文章的题目,揣测一下事件主角王斌余在整个事件当中如何面对“活着,还是死去”与“杀,还是不杀”的问题。

我揣测,王斌余向自己提出“杀,还是不杀”的问题,是在“王斌余回工地宿舍见房门被锁,便到吴新国住处索要生活费,与闻讯赶来劝阻的苏志刚发生争吵,随后赶到的苏文才责问并打了王斌余一耳光”以后,结果,王斌余认为还是得杀,于是就去杀了。

如果这种揣测有一定道理,那么,我就可以继续揣测,在此之前的任何时段里,这个几乎靠出卖劳动力也无法维持生计的农民,一定无数次想到过“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它在无数次发问以后,都回答自己说:“活着。”因为这个承担着丈夫和父亲的责任的中年男人知道事情不那样简单,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选择问题。他决定活着。

只有在“活着”比“死去”更加无法忍受,甚至于丈夫与父亲的双重责任也无法让他忍受活着的屈辱的时候,他才蓦然提出“杀,还是不杀”的问题。

于是,事件发生了。

3

  

我们在这里先暂时不讲道理,再把时间拉回到三十三年前,看另外一个杀人案件。

杀人者蒋爱珍也,这个人也已为世人所熟知。蒋爱珍,浙江绍兴人,一九七二年初中毕业后随哥哥到新疆石河子生产建设兵团。先在农场劳动,后被推荐到一四四团医院当护士。蒋爱珍的哥哥与一四四团医院党支部副书记张国政过去是老战友。蒋爱珍的哥哥嘱托张国政关心照顾一下蒋爱珍,张国政受人之托,对蒋爱珍有所照应,两个人的关系就比较密切了起来。

跟中国的许多单位一样,这个一四四团内部也矛盾重重,一个叫李佩华,一个叫谢世平(都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人和医院个别领导人跟张国政有矛盾,非常渴望抓个什么把柄把这个人整下去。一九七八年三月十八日,谢世平到一四四团党委诬告张国政,说张国政昨天晚上在蒋爱珍房通奸(这在当时是很可怕的罪名)。李佩华、谢世平等人也相继大肆散布十七日夜半有人看见张国政从蒋爱珍的卧室出来……这些毫无根据的谎言最后竟然被一四四团主要领导人所相信,并因此成为张国政和蒋爱珍的所谓“通奸证据”,向当事人蒋爱珍施加压力,强迫其承认。

蒋爱珍不能承认,并且绝食三天,要求组织上澄清事实,未果。事情还在发展。一天下午,谢世平等人与张国政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所谓与蒋爱珍“通奸”的事情成为他们的重要口实。三月三十日,一四四团党委居然派了一个工作组进驻医院,专门调查所谓的张国政与蒋爱珍的“通奸事件”。组长姓杨名铭三,一四四团的副参谋长,主管医疗卫生工作。在以往的工作中,这个杨铭三与张国政素有矛盾,这次他带领工作组到医院,就像我们许多亲爱的领导人一样,自然要利用手里的权力操控事件的发展方向,倾斜私愤,所以,杨铭三同志从一开始就偏袒李佩华、谢世平一方,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在这样没有法律法规约束而又封闭的权力系统中,事情当然只能越查越复杂。更有甚者,四月六日,一四四团团长亲自到医院动员,号召开展全面集中揭发张国政的问题,将调查“通奸事件”的工作组转变为揭发张国政问题的工作组。这样,蒋爱珍所期望的希望组织帮助澄清问题的想法就成为权力皮鞭下极为可笑的幻想。

工作组变本加厉,李佩华、谢世平等又提出了许多所谓张国政、蒋爱珍“男女关系”的疑点,并且把蒋爱珍牵连其中,强迫蒋爱珍说清楚。那个时候,权力在张扬不正义的时候还善于使用“群众运动”的方式,在一四四团领导人的发动、组织、纵容、鼓励下,一四四团成为中世纪宗教审判所,在短短几个月之内,关于所谓张国政、蒋爱珍所谓“男女关系”问题的大字报,各种各样污秽不堪的漫画在医院、团部招待所等地方到处张贴。我相信,其中一定有借此宣泄变态、压抑、畸形的性欲的人。这些人如鱼得水,就像过节一样,用这种方式意淫非常漂亮却很正派的蒋爱珍,就像色鬼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地猥亵和欺辱一个良家妇女一样。所有这些变态的行为都在被权力所欣赏。

在工作组的强大压力下,这家医院再也没有敢站出来为蒋爱珍说真话人了,即使是善良的人们,在生存层面都不得不为自己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于是,权力造成的绝对恐怖就像烟云一样,笼罩这个封闭的权力系统。蒋爱珍的行动开始受到监视,蒋爱珍的信件也被李佩华等人拆看。尽管这样,天真的蒋爱珍仍然坚信依靠组织能够解决好问题。相继写了很多材料交给工作组,试图得到公正的解答。她完全不知道,一个被最高权力决定牺牲掉的人,就是罩在网里的小鸟,被夹住双腿的小鼠,任何挣扎都无济于事。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四个月过去了。直到八月一日,工作组组长杨铭三才找蒋爱珍谈话。注意,这不是谈心,而是严肃通知她,第二天在群众代表会上“老实交代”与张国政通奸的问题。

八月五日,在全院群众大会上,工作组宣读了对张国政的审查结论,其中对所谓与蒋爱珍德“通奸”问题,作了肯定性的结论。蒋爱珍当即进行反驳,杨铭三说:“你也要检查!就是到最后什么也没有,光凭你同张国政的接触,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蒋爱珍这才对杨铭三他所领导的工作组完全失望了。八月六日晚上,蒋爱珍去找一四四团最高首长团长诉说冤情。这位团长哼哼哈哈,一个问题也不回答,只是说:“你要相信组织。”

蒋爱珍又找了石河子地区派往一四四团的工作团团长。工作团团长也冷冰冰地把她推了出来。蒋爱珍曾想到乌鲁木齐去告状,但是又想:自治区领导那么忙,不可能直接下来处理问题,最后还是要落到杨铭三他们的手里。

她终于绝望了。

二十六日下午,工作组召集会议,继续让蒋爱珍交代与张国政“通奸”的问题,会上,工作组对蒋爱珍说了很多下流的、侮辱性的话。二十六日晚上,蒋爱珍在宿舍里写了一夜申诉信。二十七、二十八日晚上,蒋爱珍相继给工作组、父母兄嫂和好友写了遗书。

这意味着,这个柔弱的女子的问题已经超越“活着,还是死去”的范畴,向“杀,还是不杀”蔓延了。并且,这种蔓延无可阻挡。

二十八日,蒋爱珍拿出过去打猎、打靶留下的八颗子弹,仔细拟定了杀戮对象。二十九日晨,借打靶训练之机,蒋爱珍幸运地领到一支步枪,她悄悄压上子弹,走进医院,找到曾经侮辱和诬陷过她的三个人,毅然开枪,全部射杀。

权力具有绝对力量控制住一个敢于铤而走险的人。蒋爱珍被逮捕入狱。

一四四团领导认为,蒋爱珍为“反革命杀人”,并立即拘留了张国政,说他是蒋爱珍杀人案的指使者。一四四团党委决定追认被杀的三个人为“烈士”。一个月以后,团里召开了隆重的追悼会,团领导亲自主持,命令各单位都派代表参加,给被杀者送了花圈予以祭奠。

请注意,下面这段文字来自当时的新闻报道:

“蒋爱珍最初被判处死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提出判蒋爱珍无期徒刑,同时建议自治区党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自治区党委根据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指示石河子地区党委慎重处理,同时做好下面的工作,统一认识。后来,石河子地区党委复议了这个案子,建议重定蒋爱珍为‘死缓’,同意追究工作组长杨铭三的责任。但是,在办案人员一再提出要求处分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却把杨铭三调到河南去了。与此同时,谢世平也得到重用。”

我之所以特意把上一段文字加上引号,一是尊重当时发表文章的作者原意,二是请读者相信,这是最直接的资料,事情的结果真的是“杨铭三调到河南去了。与此同时,谢世平也得到重用。”

4

  

案件说完了,我们现在是不是该讲一讲道理了?我又觉得似乎没有什么道理好讲。我当然愿意讲一讲譬如说关于社会正义问题,譬如说关于权力意志的问题,譬如说人作为个体的利益的问题,但是,所有这些问题在“杀,还是不杀”的生死抉择面前,值得谈论吗?我觉得不值得谈论。

没有法制的资本主义是最野蛮的资本主义;没有法制的社会主义是最野蛮、最血腥的社会主义。让我们唏嘘的是,在我们这块土地上,有多少这种以权威领导人意志为最高标准的跳出“五界”之外的权力系统啊!有多少权力掌控者在继续用冠冕堂皇口号掩饰个人的政治动机,维系、运转和延续着他的权力意志啊!他们在精神领域继续制造着多少王斌余、蒋爱珍式的悲剧啊!

我曾经在长篇小说《危险的移动》“后记”中指出,“当权力——尽管它是一种象征——成为无法反抗的生活主宰的时候,人类怎样生存?我观察到尊严被伤害的痛楚、欲望被抑制的焦虑以及不被人和环境认可的孤独,鲜活跳动的心灵改变了颜色,像垂死的鸟儿一样挣扎和抽搐……这种状态的普遍性让我感到吃惊。我发现,它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之中:公有制单位领导和私人企业老板非法使用权力给人造成的精神动荡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

我在同一篇文章中还指出:“当社会正义缺席的时候,权力会成为世界上最野蛮的东西。它冷血,有时候会具有一种暴力色彩,其血腥和暴力的程度不亚于屠杀。它屠杀的是人的心灵。而正义的缺席不仅仅因为制度,这里还有更深刻的人性的原因。”

这样说来,我们似乎应当很悲观了?不然。

我在另外一篇文章中还曾经说到过一个观点:西方人寄托给宗教的东西,中国人往往寄托于历史,也就是说,西方人将正义的裁判权交给宗教,中国人交给历史,也正因为这样,中国的用权力对人进行精神戮害的邪恶者害怕的往往不是上帝,而是历史。不要看他们今天在无数个精心营造的类似于“土围子”的权力系统中色厉内荏、为所欲为,但是他们内心里对于历史的恐惧同时也在搅扰他们不安的灵魂,当历史宣布正义胜利的时候,那些羸弱的灵魂,不管当初多么骄横,多么威严,都不得不在角落里颤栗。

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历史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责任,它总会赶到,或迟或早,总会赶到我们面前,用自己的独特方式宣布说什么是不义,什么是永恒的正义!

王斌余、蒋爱珍,都在一定意义上被历史呵护了。

所以,本文标题所关切的,与其说是对弱者意志的伸张,毋宁说是对强者的规劝:千万千万不要把人逼到绝路,千万不要,否则,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200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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