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妾身未明的舆论监督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37 次 更新时间:2008-07-18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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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 (进入专栏)  

云南省发文件,说政府工作要接受舆论监督,消息传来,媒体很兴奋。其实,类似的好事,此前也曾经发生过一回,几年前,总理亲自对央视说过这话,媒体也很兴奋。只是,说过,也就说过了,大家高兴一阵,过后,好像监督还是在空中飘着,没有落地。

什么是舆论?都21世纪了,舆论总不能仅仅是街谈巷议,嫂子大娘的嘁嘁喳喳,所谓舆论,按世界的通例,至少应该有媒体在内。然而,在当今政府“防火防盗防记者”的风气下,舆论监督,谈何容易。有江苏某县遏制记者采访的成功案例,有辽宁某县县委书记派警察进北京抓记者的创举,更有早些年,山西某地的某记者真的因监督而进了局子的典范。记者纵然没有噤若寒蝉,也是举步为艰,有心监督,也迈不开腿。

其实,在我看来,现在所谓媒体的监督,其实在很多情况下,不是媒体真的出于社会责任感去监督,他们所做的,只是饭碗所系,必须要说几句话,说了,就得罪人,被大家理解为“监督”了。因为很长时间以来,国内的大多数媒体,虽然“喉舌”的名头还在,但国家都不管饭了,想吃饭,就得上市场上去找。当然,把报刊办成《知音》这样,吃喝拉撒,卿卿我我,所有人都高兴,但可惜的是,这种东西的市场容量有限,似乎有那么几个就饱和了,满地《知音》,也就没有知音了。因此,越是市场化的媒体,或多或少得对社会,对政府说点什么,有的时候,还要随着网络起哄,让政府诸公很是头痛。

其实,即便非常爱说话的媒体,上面关于社会和政府的正面报道,还是占主要的地位。我是个每天都看报纸——很市场,很爱说话的报纸、的人,每天几十版,能说点刺话的地方,不过几百字而已,占一个小角落,其他的,都很正面。有时候好容易报一个负面的新闻,随后就得跟一个正面的解释。解放区的天,还是明朗天,有点云和雨,也就是一点,一小点。

然而,就是这一小点,却时常令我们某些官员感到神经紧张。种种防记者的组织性策略,种种将负面报道扑灭在萌芽状态的超级运作,都跟这种紧张不无关系。说实在的,就目前而言,舆论无论指老百姓的说长道短,还是指媒体报道,都离所谓的监督差了十万八千里,根本谈不上什么监督。这些舆论所起的作用,无非是把原本八面密封的黑箱,扎了几个小眼,让原本的黑箱,不那么漆黑了而已。实际上,也就是这点透明,才让某些习惯于暗色的官员感到紧张乃至恐慌。

眼下对于舆论而言,真正需要的,不是给它们挂上“监督”的金字招牌,而是制定一个法律,可以使得那些因发手机短信而陷身文字狱的平头百姓,庶几免于牢狱之灾,使写了负面报道的记者,不再因自己的职务行为,身陷官司,更使得那些很牛的县官们,不会因为记者写了一篇令他们不快的文字,就派出警察四处抓人。

记得前几天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说过,要让人们有说错话的权利,这个权利,不仅要给官员,更应该给老百姓,给记者,最好用法律保障这个权利(注意:不是故意诽谤的权利)。在舆论的一方,如果真的有了这样的权利,那么,我们舆论,就可以免于恐惧,可以真真切切地说点实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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