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理想的政府应当淡泊简政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20 次 更新时间:2008-07-1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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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宁  

  

老子:(约公元前570年左右~前470年左右),姓李名耳,字伯阳。公认的中国第一思想家,故有“老子天下第一”之说。

孔子:(公元前551年~前479年),姓孔名丘,字仲尼。公认的中国第二思想家,故其雅号为“孔老二”。

天道章句之六十三: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

孔子:虽然多次听您细说无为而治的好处,但是我总觉得这样的政治哲学过于消极。您的道理都对,我还是无法说服自己。

老子:是否采纳一种政治哲学,最终不是道理问题,而是信与不信的问题。抽烟的害处,大家都知道,可还是有那么多人抽。最坚定的抽烟者也许最知道抽烟的危害,可见,道理的力量是多么弱小。是否明白道理不是接纳的关键,是否信奉才是关键。你信奉的是一种国家政府应该积极有为的积极政治观,我信奉的是国家与政府应该消极无为的消极政治观。你说的道理我明白,我说的道理你也明白。但是最终还是你信你的,我信我的。你觉得积极的政治观好,我觉得消极的政治观好。信仰来自道理,却不依赖道理。当道理变成信仰之后,反对性的道理就不起什么作用了。信仰马列的人,是听不进自由主义者讲的道理的。反之亦然。

孔子:照您这么说,我们俩的分歧是信仰层面的,不是道理层面的。但是,我还是很想听您讲道理。您讲的道理总是那么简单而玄奥,总是有我们常人未曾看到的东西。

老子:关于道理和信仰的鲜明分殊,我的话虽是那么说,实际的情形又要复杂一些。有一种人,他有坚定的信仰,听不进别人说的任何质疑他信仰的道理。这种人的心灵是封闭的,不能与人对话,只能自说自话。还有一种人,他在有坚定信仰的同时,也愿意听听别人说的不同道理。这种的心灵是开放的,是能够对话的。

孔子:我看,我们俩就是这样的人。我们的信仰不同,但是彼此能够对话。您知道我的“三人行”理论。

老子:是的,不论我们俩政治哲学的分野有多大,我们都是求道者。求道者之间当然要多多对话,这样才能加深对天道的体认。

孔子:我们进入正题。您的许多话,乍听起来似乎总是自相矛盾。不过,我想您一定自有“道理”。比如,您说的“为无为,事无事”。

老子:如果当时就有白话写作,就不那么费解了。我会这样写:要作为就做不违背天道的作为,要做事就做不违背天道的事。无为,无事,不是说任何事情都不做,而是不做违反天道的事情。

孔子:这个原则是没错,可是行起来还是难以把握,需要有实践智慧。

老子:认识、践行天道总有一个过程。人类一旦认准了吃够苦头之后才悟到的天道,就应该抓住不放。战后德国宪法也规定一系列根本原则(如公民最基本权利、分权原则、联邦主义原则),凭借任何权力都不能改动。剥夺公民的自由与权利,搞中央集权专制大一统就是违背天道,民众就要受苦遭殃。背离法治、侵犯人权就是违反天道。政府要绝对避免在这样的事上有作为。

孔子:确实如此。请允许我一转话锋,您主张以德报怨。我有个学生曾拿这个问题问过我。(见《论语·宪问》)我认为不妥,我主张以直报怨。我的看法,如果以德报怨,那么以什么报德呢?我主张直面抱怨,用公正、直率、磊落的态度去对待。

老子:你的看法有道理,但是我们说的不是一回事。你说的是私人与私人之间的事情。在私人事务中,以直报怨也罢,以德报怨也罢,以德报德也罢,那都是个人自主选择决定的事情,没有绝对的对错。可是,我说的不是私人关系,而是公共事务中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国家与政府以及那些掌权的人,对待民众的抱怨,不论大与小、多与少,不论有理没理,都应以体谅宽容的态度去对待。这样有了怨恨就会化解,而不会积累到一定程度突然爆发。况且,老百姓的抱怨常常是有道理的。再说,民众在上,政府在下,政府的职责就是去用理解的心情倾听民众的抱怨。政府既然是为民众办事的,民众有怨当然要向政府诉说。

孔子:您的这个提醒很及时。我常常忽略了私人哲学与公共哲学之间的界限。这似乎是儒家的通病。但是我们俩都不主张以怨报怨。

老子:你能意识到儒家的这个问题很好。修齐治平、家国一体、公私不分的观念太深入人心了。以怨报怨的确不应该。不仅如此,我还认为,政府不应该那么爱憎分明。如果民众对政府或个别掌权者有怨心怨言,后者起报复之心,以怨报怨,以牙还牙,一来一往,无有穷期。

孔子:难道真有统治者与民众“怨怨相报”这样的事?

老子:这样的事历史上太多了。老百姓对政府有怨言怨行,政府一时奈何不得,等有了机会一起秋后算账。老百姓有怨要报,又怕被秋后算账。长此以往,统治者与老百姓必然彼此不容。只有政府以德报之,怨气方销。所以,必须对政府和领导人的任期进行限制,废除终身制,以防积怨太深,乃至“怨怨相报”。

孔子:难道政府应该像基督那样,有人打你的左脸,你还要递上你的右脸?这样政府也太没面子了吧?

老子:对,就应该这样。政府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许多文明国家对公务人员都是这么要求的。天道是包容的,政府当然也应该是包容的。政府应该像天道那样包容异见、化解恩怨,消弭纷争。

孔子:可是,若政府不能爱憎分明,会不会导致政府是非不分,不讲原则。

老子:这个担心只是听起来有道理。私人可以爱憎分明。你不喜欢的人,你可以不与他往来,拒绝给他帮忙。但是,政府不能爱憎分明。所有的国人都是公民,不论政府或掌权者喜欢这些人与否,都必须承认他们是公民,都必须为他们服务。如果政府在为民众办事时,抱着爱憎分明的态度,那就糟透了。官员喜欢的人就得到服务,不喜欢的人就得不到服务,这样的政府便是少数人的政府,而不是所有人的政府。如此亲疏有别,天道的公平怎么体现?

孔子:嗯。有道理!容我回去再想想。我们虽然都是求道者,可是在很多方面是针锋相对的。您喜欢水,我喜欢山;您喜欢小事,我喜欢大事业。如果我们俩有什么相通的地方,也许就是您主张大事化小。如能化小当然很好,可是我担心,大事被化小之后还是不是大事。请您指教。

老子:你的确有大事业情结!“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那是多大多难的事业!谁不希望干成大事?我做梦都想。我俩的区别还不在是否要干大事上,而在怎样才能干大事上。你们儒家主张,要干大事就要干最大最难的事,用当下流行的话说,就是抓住主要矛盾,以及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我的看法相反,要完成大业,必须从小事做起,要化大为小,把高难度的大事切割成低难度的小事,等每一件小事都完成了,大事也就完成了。你们儒家主张抓大放小,我主张抓小放大。

孔子:这个听起来太玄奥了。

老子:玄奥吗?我喜小厌大有两个实实在在的原因:一是人的认识有偏差,并不是浮在上面的、显而易见的、分量大的都是重要的。最大的冰山往往在水下面。体积大的因素不容易被忽略,体积小的更重要的因素却容易被忽略,就像那宇宙中的黑洞、白矮星,与太阳相比太其貌不扬了。二是分散决策风险。开车的人都有经验:一旦碰到多种危急的情形,司机把各个险情单一化逐个处理,就没有风险了。越大的风险越是要化成一个个小风险,不信你去问问那些做投资的人。可是,政治家一旦有大事业情结难免自以为是,越发狂妄,最后走向天道的反面。

孔子:可是,这大事就是大事,怎能化小?

老子:不难。给你举个例子。国人治理刑事犯罪的思路,曾经是严打,重点打击恶性刑事犯罪,抓大放小。结果隔一段时间就要严打一次,越严打越多。美国纽约市曾以“犯罪之都”著称于世,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纽约的治安不是从打击恶性刑事犯罪入手,而是从清除地铁涂鸦入手,抓小放大。温床没有了,恶性犯罪就少多了,治安也就好转了。如果把小事都忽略了,只追求大事,结果适得其反。政府决不应该有干大事情结。关键是要把大事转化成易于操作的小事,从大事中发现小事。我说大事在小事之中,西方人说魔鬼在细节之中,异曲而同工。

理想的政府应该放弃违背天道的企图,以淡泊简政作为施政的作风。以大事的态度来对待小事,以对待多数人的态度来对待少数。对于一切来自民间的抱怨,不论大小多少,都以宽容的品德去包容、忍让。

天下的难事,一定要从容易的地方入手。天下的大事,一定要从小的地方开始。理想的政府从不好大喜功。不追求有大的成就,所以才有大的成就。政府若是轻易允诺,必然难以兑现。把事情看得太容易则必会遭遇更多的困难。政府总是把事情设想得困难一些,倒反而没有什么克服不了的困难了。等到把小事都做好了,大事也就自然成功了。

(作者系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原载《同舟共进》2007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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