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企业家捐赠的眼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64 次 更新时间:2008-07-2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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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少老板刚刚成为全国首富,老老板杨国强就出大手笔,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各捐赠3000万元,设立奖励优秀学者的基金。

对杨老板来说,这固然不算一大笔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每年几十亿元的预算,对这3000万元,没准还真不会太在乎。学校里本来就有名目繁多的基金,这点捐赠最多不过是锦上添花。很多网友为杨老板设想,问他为什么不搞点儿雪中送炭,把这笔钱捐赠给基础教育,或者某个差一点的大学,或者更干脆点,捐赠给某个民间NGO组织。

但是,精明的杨老板绝不会做这种事。略加观察就可发现,在中国,企业家的捐赠几乎全不是在做雪中送炭的事情,而且,简直是在扮演“第二财政”的角色:他们的捐赠大部分给了政府设立或挂靠政府部门的慈善公益基金,或者捐给政府发起的慈善公益项目。最不济,也会捐赠那些政府大量投入的地方。比如,谁都知道,在高等教育中,政府最喜欢向北大、清华这样的名牌大学投入,为的是迅速培养出具有亚洲或国际水准的大学。企业家也就顺着政府指明的方向,一窝蜂地向这两所大学捐赠,也不管自己跟这些学校有没有什么关系。

因此,可以说,政府就是企业家捐赠的主要对象。企业家经常是看政府领导的颜色行事,至于捐赠本身的效果如何,他通常不会过多考虑。因为,在他眼里最重要的事情是,捐赠是否被各级领导看得见,为此,一定要把捐赠投入到领导偏好的项目上。如果做一次诛心之论,或许可以说,企业家捐赠的功利目的十分明显,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为了在领导那里为自己、为企业、为自己的财富购买一份政治上的保险。

话说回来,老板们热心捐赠,总归是好事情,总比守着巨亿资财而一毛不拔要好得多。而老板们在捐赠时算计一点个人利害,也可以理解。毕竟,把那么一大笔钱捐赠出去,指望得到一些收益也是人之常情。所以,老板们从事领导们看得见的公益事业,倒也是理性的选择。于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变成了企业的政府责任,企业总是通过政府来尽自己的责任。

只是老板们可能会忽略,生于现在的时代,光有胡雪岩的智慧是不够的。这是一个大众政治的时代,一个人的舆论形象对于他的前程十分重要,而这种舆论形象很多时候跟他努力建设的政府形象工程可能是有冲突的。比如,投资几千万元给北京大学,媒体未必舍得称赞一个字,反倒会冷嘲热讽一番,但假如把这么一大把钱捐赠给某个民间环保、慈善、学术组织,肯定会引来媒体的广泛关注。因此,即使从短期利益角度考虑,企业家似乎也不一定非得凑北大、清华的热闹。

更进一步说,对于理解了自己的正确利益的企业家来说,尽可能使其捐赠推进社会自治发育、推进大社会、小政府架构的形成,也最有利于广大企业的长远利益。近几年来,“企业社会责任”这个词满天飞。既然是社会责任,就总归是要在“社会”里、并且通过“社会”来尽责任。尽其社会责任的正确途径,应当是企业参与社会自治、并且利用其资源推动社会自治。企业把自己的资源交给政府或者政府相关机构,很可能损害社会的健全发育,而与社会责任背道而驰。

所以,企业家捐赠是值得赞赏的事情,但是,向谁捐赠,却是需要深思熟虑的。尤其是在中国,企业将其资源的一部分交给民间社会,那就有利于大社会的发育。而大社会的发育很自然地会挤压政府,政府也没有理由再维持那么大的规模和权力,这样的政府将为企业的经营自由开辟出更广阔的空间。明智地理解了自己的正确利益的企业家必然会较多地关注民间社会的发育。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众多企业家捐赠大笔资金,逐渐地创办一些非赢利性私人学校,这样就可以弱化政府对教育的控制和管制,为学校的市场活动开辟更大发展空间,而这反过来又可以为企业家在学校领域活动创造更好条件。

又比如,企业家慷慨地资助一些民间研究机构,或者企业拿出一些资源自我组织行业性的研究、协调机构,这些机构发育壮大,则在立法与决策过程中,他们可以代表社会发出更为强劲的声音,从而使立法与决策不至于完全被政府部门控制,不至于总是给垄断企业保驾护航。这既合乎正义原则,更可让企业的经营自由得到法律、政策的尊重、确认与保护。

基于思维惯性,企业家可能还是觉得向政府的项目捐钱更为保险。但是,近两年来,“社会建设”已经进入主流话语体系,而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建设,当然离不开企业所提供的资源。有远见的企业家会在这方面进行投资,因为,投资于社会,就是投资于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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