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臣:不完善的法律,昧良心的法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167 次 更新时间:2009-07-1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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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臣 (进入专栏)  

读了茅于轼先生写的《“家政服务”遭遇无妄之灾》,心里一直压抑。我没有学过法律,本来没有发言权的,但是却控制不住,就此发表点感想,就这件案件的审理来看,总的感觉可以用两句话概括,“不完善的法律,昧良心的法官”。

先说“不完善的法律”

我国的法律不完善,这是大家都承认的,至今没有人持疑义。在这个案件及其它同类死人赔偿案件中,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可谓五花八门、高低悬殊、因人而异。至于改革开放前就不追溯了。目前,死一个人的赔偿,从几千元(很少见了,前些年火车压死人的标准),到几万元,到几十万元,甚至于上百万元,法律并没有规范化的标准。例如,前些年煤矿死人,赔偿不过几万元,后来国务院(李毅中管的安全部门)亲自抓,升到20几万元。再如,同样是死人,就在同一个案件中,如果是城里人就肯定和农村人不一样,外国人就肯定和中国人不一样,城里人就肯定比农村人高得多,外国人的就肯定比中国人高得多。

当然,从法律来说,每个人的情况肯定是不一样,区别对待也是题中之义,例如规定赔偿必然有一个幅度。同样是精神赔偿,就可以分成例如1万到数万元不同。但是,就人与人的平等观念、人与人的生命权的观念来说,应该是平等的,不应该是分等级的,更不应该有价格高低贵贱之区分。

我妄加建议,最高院是不是给出一司法解释,同样是家政服务员、保姆看管小孩不慎死亡,赔偿标准从多少到多少。有了这一标准,就可以指导各地法官参考。

再看“昧良心的法官”。

之所以说本案法官了良心,首先是他的判决没有法律依据。由于法律上对于家政服务员、保姆看管小孩不慎死亡的案件,至目前仍没有司法解释,那么我们就可以断定本案法官的判决不可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大家公认的。当然,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时候,也可以参考先例。问题是在我国类似的先例,肯定也很少。在这样的情况下,本案法官的判决就不能不是“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昧了良心吗?!

其次说本案法官了良心,在于他的判决没有保护弱者。法官判案,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则是保护弱者。本案中,被告显然也弱者。茅于轼、汤敏等人用自己的钱发起创办的“富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并不是一个商业性的赢利机构,而是一公益性的事业,政府既没有对其投资,也没有给予扶持。正如茅于轼先生所说,他们“负责毕业学员的工作分配和上岗后她们的权益保护。五年来一共培训了一万多名妇女,基本上百分之百都有了工作。现在她们的平均月工资已经达到一千元。如果这一万人都继续在工作,一年创造的GDP将超过一亿元,为政府创造税收约两千万元。她们的辛勤劳动解除了许多北京家庭的后顾之忧。这是一个由私人创业,多方面造福社会的活动。”就是这样一个弱势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起初还愿意承担一些赔偿责任,法官如不扶持也就罢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判处50多万元,超出了原告调解时要求的40万元数字。这样看,这个法官除了昧了良心,人们想不出有其它的解释。

第三说本案法官昧了良心,在于他的判决没有维护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法官判案,其中另一个最大的原则是维护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在北京乃至几乎所有的城市,就家政服务员、保姆的社会需求量来说,那可以说是非常之大,而作为肩负宏观调控的政府机关来说,不知道什么原因而“甘愿缺席”,至于高喊忧国忧民口号的精英们对此更是不屑一问,以至于平常百姓要雇用家政服务员、保姆,始终处于“难上加难”的境地。本案中,被告“富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不为名,更不为利,却勇于啃这个“硬骨头”、“酸葡萄”,经努力,已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京市家政服务员、保姆供需矛盾缺口,可以说他们关照到了、保证到了、维护到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现在,一审法官的判决,等于向世人宣告,家政服务员、保姆是作不得的,否则就要承担天文数字的赔偿损失的责任。其结果,将造成北京乃至于全国的家政服务员、保姆供给者不得不退出这个市场领域。这样一来,北京乃至于全国的需要家政服务员、保姆的家庭的利益,也就遭到了侵害。这样看,这个法官除了昧了良心,我也想不出有其它的解释。

第四说本案法官昧了良心,在于他的判决将是高高悬在全国进城农民工头上随时可能爆炸的“炸药包”。法律史上有个规律,即在法律条文不明确的情况下,判例往往成为之后法官们的参照。显然,本案法官的判决将成为我国的一个重要判例。由于这个判例,进城农民工都要预先好好想一想,怎么样与城市里的人打交道,怎么样不被城市人“欺骗”、“忽悠”和“整治”,怎么样不被象本案法官那样“昧良心”的判处。

法律界的朋友们,百忙中抽出时间为本案提供支持吧

中国的法律是二审定案。我们尚不知道本案是否已进入二审,更不知道二审法官是否会象一审法官那样“昧良心”。根据茅于轼先生《无妄之灾》透漏的信息,本案好象尚无进入二审。既然还有二审,那就还有纠正一审糊涂判决的机会。在此,我觉得,诸如家政服务员、保姆等这样有关老百姓生活方面的法律空白,法律界的朋友们应该多关照、多研究、多提宝贵意见、多为象茅于轼、汤敏等人用自己的钱发起创办的“富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这样一来的公益性事业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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