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联合国哪儿去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72 次 更新时间:2008-07-1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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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寒冰 (进入专栏)  

在科索沃、南联盟一步一步陷入战争的泥潭的时候,人们在焦急的同时,也期待有谁能够出来制止。指望谁呢,首推的当然是世界上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国际组织――联合国。然而,让人失望的是,就在最关键的时刻,联合国丢了,联合国的安理会也丢了,联合国的秘书长也丢了。他们都不知干什么去了?在海湾战争、波黑内战甚至北约轰炸伊拉克的时候,联合国、安理会、秘书长之活跃,人们记忆犹新。可是现在,它们怎么都不见了呢?

1)有辱使命的联合国

北约轰炸南联盟之后的奇怪现象之一,就是联合国若无其事地在袖手旁观。为什么说联合国袖手旁观就令人奇怪呢?这就需要了解联合国的性质及其使命。

联合国成立于1945年10月24日。但实际上,作为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斗争胜利的一个伟大成果,它的创建经历了一个过程。

联合国的最早酝酿可以从1941年8月13日算起,因为在这天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在纽芬兰阿金夏港的军舰上签署了一项后来被称为《大西洋宪章》的联合声明。这个文件中“有关尊重主权、领土完整、尊重各民族自由选择其政府的权利,有关希望促进一切国家的经济合作,有关重建和平以使各国俱能在其疆土内安居乐业,并使人类悉有四大自由的保证,有关解除侵略国家的军备、必须放弃侵略和侵略威胁、必须放弃使用武力等诸多条款,都为后来制订联合国宪章提供了思想依据。”

《大西洋宪章》公布后,当时反法西斯的另一个大国苏联也表示积极支持。在9月24日在伦敦召开的同盟国会议上,苏联驻英大使伊·马伊斯基宣读了苏联政府同意这个宪章的声明,同时还提出:各国人民的任务就是要迅速而坚决地击溃德国及其盟国,建立一种使子孙后代摆脱罪恶的纳粹主义的战后和平体制。2以此基础之上,中、美、英、苏等26个反法西斯国家1942年1月1日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不过,此时的签字国家只是一个反法西斯联盟,还不是后来的联合国。

作为联合国成立的重要步骤之一是中国、美国、英国、苏联等反法西斯四大国1944年8-10月在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敦巴顿橡树园举行的会议。这次会议就成立联合国的许多问题达成了一致,如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秘书处、国际法院、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等等,会议还决定由与会四大国和法国应是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这次会议遗留下来的个别问题,即否决权和创始国资格问题在1945年2月召开的雅尔塔会议上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这样,根据雅尔塔会议的决定,1945年4月25日到6月25日,全世界46个国家的代表团齐聚美国的旧金山,制定出了《联合国宪章》,这标志着新的国际组织正式诞生。联合国的最初成员国只50个,1994年有185个,到目前已有186个。

从上面介绍的联合国成立简要过程可来看出,美国和英国当属联合国的始作俑者和主要的创始国家。还可以看出,联合国的成立是为了保卫和平、反对战争。可是50多年后,克林顿和布莱尔将联合国抛在一边的所作所为真不知让罗斯福和丘吉尔两位先人在九泉之下有多么地伤心。

要想真正地认识联合国,除了要知道它的来龙去脉以外,还应了解它的宪章。

《联合国宪章》包括19章共110条,主要阐述的是联合国的原则和宗旨、各个机构及其作用。

宪章的头一条便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

1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标:采取有效的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2发展国际部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3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4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在接下来的第二条中,宪章又为联合国及其成员国规定了7条原则:

1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

2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宪章所担负之义务,以保证全体会员国由加入本组织而发生之权益。

3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俾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4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5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本宪章规定而采取这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对于任何国家正在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时,各会员国对该国不得给予协助。

6本组织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联合国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

7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管辖之事件,且不要求会员国将该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

对照《联合国宪章》,再看联合国和北约,可以得出这样两个众所周知的结论:一是联合国在科索沃危机爆发后,无所作为,有辱自己的使命;二是美英这两个联合国的重要创始者违背它们亲手参与制订的《联合国宪章》,对于一个独立主权国家大打出手。比较起来,人们谴责北约的多,而非议联合国的少。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联合国无所作为,才使北约大加干预成为可能。

那么,联合国怎样发挥作用呢?一方面应当强化联合国有关维护和平的法律性文件的效力,另一方面应当充分发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

《联合国宪章》以各次大会通过的各种决议就是联合国的最高法律,是各成员国对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认同,也是约束自己行为的基本准则。正如美国政治学家汉斯·J·摩根索在其名著《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一书中所讲的那样,“和平与秩序是一种针对特定解决方法的结果,而是共同契约的产物,由于这一契约,社会在共同权威统治下,在共同道义准则支配下融为一体。于是,如何在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中建立这种共同权威,创立这样的共同道义准则,是建立国际政府的任何努力都必须解决的问题。”5除了宪章之外,联合国大会还通过了哪些维护和平、反对侵略的决议呢?参见下表6:

时 间 通过的决议

1950年11月 联合一致共策和平

1965年12月 关于不容干涉各国内政和保护各国独立与主权的宣言

1970年10月 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

1970年12月 加强国际安全宣言

1974年12月 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

1977年12月 加强和巩固国际缓和

1982年11月 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马尼拉宣言

1987年11月, 在国际关系中不得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的原则

1992年12月 关于《和平纲领》的决议

这些决议就是各成员国都必须遵循的法律,联合国自然也就可以用它们来约束各成员国的行为。可是在科索沃战争爆发后,特别是北约对南联盟进行狂轰滥炸的时候,联合国并没有用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法律文件来谴责北约,很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味道。

维持和平行动是联合国更可实际操作的使命。关于什么是维持和平行动,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中国学者比较权威的看法是这样的:“它是由联合国安理会或者大会通过决议创建的、并由秘书长指挥的、使用武装的和非武装的军事人员包括警察部队和文职人员、从事解决国际冲突、恢复和维持国际和平的一种集体行动。”7在具体实施上,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分为两类,“一类是在秘书长的直接领导下的名副其实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通常被称为传统的维和行动,主要有军事观察团和维持和平部队两种形式”;“第地类维持和平行动与上述不同,它是由安理会批准、由联合国秘书长授权、在西方大国直接参与下实施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我们一般称其为多国部队。”。

在战后的半个多世纪纪中,联合国在维持和平行动上应当说还是取得了一些成果,观察团也好,蓝盔部队也好,对于停止地区的冲突、维护地区和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在科索沃,联合国却几乎没有任何反应,既没有派观察团,更没有派维持和平部队。如果联合国能早此介入科索沃冲突,也许就没有北约什么事了。联合国无所作为,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北约这颗“明星”。

当然,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实施也并不是一件易事,牵扯到方方面面,比如武力的使用问题,经费问题。再加上维和人员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费用越来越高,国际社会对于参与维持和平行动的积极性越来越不高。像美国这样的西方大国拖欠联合国的巨额会费,联合国在经费上捉襟见衬,也无力支付维和开销。困难无疑是有的,可是,联合国毕竟是联合国,维持和平是自己的使命,再难也应当做。遗憾的是,在科索沃战争中它一直没有做。也许最终还得它来收场,正如安南在5月19日所讲的,联合国应该在寻求科索沃和平和战后管理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这固然是重要的,可对科索沃危机、科索沃战争本向就不该管吗?

2)无所作为的安理会

安理会,全称安全理事会。《联合国宪章》第二十四条规定:“为保证联合国迅速有效起见,各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并同意安全理事会于履行此项责任下之职务时,即系代表各成员国。”9由此可见,安理事责任之重大,实际上是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的主要机构。“如果说联大只能向会员国政府提出建议,那么安理会在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制止侵略活动时,有权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作出各个会员国必须执行的决定。”不仅如此,“一旦国际上发生武装冲突或重大突发事件,它在一天24小时内,随时可以开会处理。即使没有什么突发事件,按照规定,安理会也应定期开会,两次会议的间隔按规定不得超过14天。”10

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由15个联合国的会员国组成,其中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和俄罗斯为常任理事国;其余10个为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任期是两年而且不得连任。

在这次科索沃战争中,安理会同样也是无所作为的。1998年9月22日,在南联盟特种警察军队在科索沃对解放军进行大规模地清剿的时候,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并通过了1199号决议。在这个迄今为止的为数不多决议中,安理会要求南联盟停止军事行动并从科索沃撤出特种警察部队、与科索沃解放军进行对话并保障难民返回家园。10月24日,安理会又在俄罗斯和中国弃权的情况下通过了1203号决议,该决议要求南联盟全部履行联合国的所有要求。在此之后,安理会成员国就再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什么决议(截止到1999年6月10日)。

在北约发出轰炸南联盟的威胁但还没有动手之前,南联盟先后于1999年2月1日、3月19日和22日呼吁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制止北约可能发动的空袭;北约轰炸开始后,南联盟多次要求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但均遭拒绝。不过应中国、俄罗斯等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的要求,安理会倒是开过几次会,也没有取得什么结果。参见下表:

时间 内容 结果

3月24日 讨论科索沃局势

26日 就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提出的议案表决 3票赞成12票反对

5月8日 讨论北约轰炸中国驻南使馆问题

10日 讨论北约轰炸驻南使馆问题

14日 就北约轰炸中国驻南使馆通过主席声明 通过

15日 讨论巴尔干地区人道主义局势决议案 13票同意2票弃权通过

安理会之所以在科索沃战争中如此表现,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五个常任理事国中间有三个是北约的主要成员,即美国、英国和法国,其它理事国中跟北约跑的也不少。它们本身就是当事国家,所以就不难想像为什么安理会再三地拒绝南联盟召开紧急会议的要求,即使召开也不可能通过什么有利于南联盟决议。

另外,安理会在行动机制上实行的“大国一致原则”,也就是所谓的“否决权”。由于五个大国之间,特别是美、英、法与俄罗斯之间、与中国之间在许多问题上存在着分歧,安理会达成一致的决议是非常难的。正因如此,有的书对这种否决权做出了这样的评价:“否决权是大国为了使联合国行动有效和保护自身利益而设计出来的,对否决权的评价,应该采取辩证的观点。一方面否权强调大国一致原则,期望五大国的合作以使安理会能更好地履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另一方面,否决权否定了会员国投票的平等价值,造成安理会和联合国不能有效而及时地解决国际争端的结构性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联合国的正常运转。”11所以,要科索沃战争问题上,即使中国、俄罗斯主持公道,在常任理事国中也是少数,面对着美、英、法等国的一致否决,安理会也很难通过有利于南联盟的决议,更不用说俄罗斯时时还权衡对自己的利弊。

北约轰炸南联盟既没有联合国的批准,也不用安理事的授权,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它知道中国、俄罗斯两国是根本不可能同意它这样做的。如果等联合国批准或安理会授权,那它永远也不可能轰炸南联盟。所以,它索性就“自我授权”,把安理会扔到一边。这也是对联合国的权威、对安理会的权威提出的一个严峻挑战。

不过,从目前看来,安理会还不可能被彻底抛开。就科索沃战争而言,北约开始轰炸时可能不顾及联合国和安理会,但最终收场时可能又离不开它们。现在看来,这场战争的结果很可能是南联盟无条件地接受北约的条件,允许以北约为主的维持和平部队进入科索沃。但是,为了师出有名,北约一定会努力从联合国那里、从安理会那里得到一纸准入证,然后打着联合国、安理会的旗号进驻科索沃。这样一来,对北约是名正言顺,对俄罗斯甚至南联盟来说也不失保全了一些面子。

3)同样应受到谴责的秘书长

联合国最高的行政首长是秘书长。对此,一本学术著作是这样说的:“秘书长在联合国中有着突出的地位,其职能也是非常广泛的,具体说来应包括在解决争端中进行斡旋和调解,管理维持和平行动,同各国政府进行讨论,对世界经济趋势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人权、自然资源等问题,组织国际会议,编篡统计,搜集安理会及其他机关所作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条约的登记和公布,印发文件,为世界各新闻机构提供服务,编制财政预算等。”12所有这些都是《联合国宪章》赋予的,每位秘书长都应当忠实地、公正地履行这些职责。

联合国秘书长地位更是显赫了。另一本书这写道:“在世界上,联合国秘书长的名声可谓大矣。在国际政要云集的显赫场合,少不了他的身影;在热点地区的危机时刻,总能听到他的声音。他奔波于五大洲,在一些国家间穿梭,往往成为报刊和电视屏幕竞相追逐的主角,几乎成了成了一颗永不坠落的超级‘外交明星’。”13也许对以往几任秘书长可以这样讲,但对现在的秘书长安南却不尽然;也许对科索沃战争之前的安南可以这样讲,但对科索沃战争以来的安南却不尽然。

从成立到现在,联合国先后一共有7任秘书长。前6位依次是:挪威人特里格夫·赖伊、瑞典人达格·哈马舍尔德、缅甸人吴丹、奥地利人库尔特·瓦尔德海姆、秘鲁人哈维尔·德奎利亚尔、埃及人布特罗斯·加利。现任秘书长是科菲·安南,是非洲加纳人。安南生于1938年,1959年和1971年先后进入美国明尼苏达州麦卡莱斯特学院和麻省理工学院学习,分别获得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1976年进入联合国工作后,安南先后在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人事厅、联合国总部工作,1992年以后出任过负责联合国维持和平事务的秘书长助理、负责联合国维持和平事务的副秘书长、驻前南地区联合国秘书长的特别代表和驻北约的代表。1996年12月,安南出任联合国第7任秘书长。

对于安南秘书长在科索沃战争之前的功过是非进行说短道长,不是本书的任务;但是对它在科索沃战争期间的各种表现却是值得大书一笔。因为,他不仅让南联盟失望,而且让全世界所有热爱和平的人失望。为什么呢?

1态度暧昧,难主公道。

北约开始轰炸南联盟后,安南在2个多小时后才作出第一反应,在各国记者面前发表了这样一个简短的声明:我是在国际社会正处于至关重要的时刻发表讲话的。外交手段的失败确实令人惋惜,但有些时候,为了取得和平,动用武力可能是正当的。但是,作为秘书长,我已经多次指出,按照《联合国宪章》,安理会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首要现任。《北大西洋公约》明确地承认这一点。因此,安理会应该参与所有关于诉诸武力的决定。

对于这样一个实际上不伦不类的声明,新华社驻联合国记者顾震球在报道中作了入木三分的描述和分析:“声明虽然简短,但内容却令人惊讶。他的讲话似乎在支持中国和俄罗斯等国的立场,即任何军事行动都必须事先得到安理会的批准。然而,他似乎又在为北约的军事行动进行辩护。在场的不少记者对安南的声明感到惊讶,开玩笑说安南不像U.N.Secretary-General(联合国秘书长),倒像U.S.Secretary-General(美国秘书长)。甚至连他的发言人办公室中也有人对记者诙谐地表示,应该将安南当天的讲话稿作为难得绝版珍品收藏起来。”

从这个声明中,不难得出安南赞同北约对南联盟动武的结论。他所不满意的似乎在于下达空袭命令的人不应索拉纳,而应当是他本人。

2深居简出,无所作为。

当南联盟人民在北约狂轰滥炸下流血、流泪的时候,最能沉得住气的莫过于这位来自于黑非洲的秘书长了。他似乎比以前更少露面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只能发表不痛不痒的谈话,在各方面的压力,特别是南联盟的压力下时不时地做出一点点姿态。

面对着安南在北约轰炸南联盟后一直没有采取实际步骤,南联盟外交部长约万诺维奇于4月5日在联合国散发了一封致安南的信,呼吁安南在其职权范围内毫不迟疑地采取紧急行动,以结束北约的侵略和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进一步危害。他甚至非常不满地告诉安南,如果他不作出任何努力来制止北约的侵略,就将成为参与破坏联合国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安南才在安理会上宣布,他将任命一名特使“监督并报告”科索沃地区局势的发展。154月13日,安南在国际社会压力下表示,愿意与南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会晤。在轰炸了一个多月后,安南4月28日才“含蓄地”地批评北约对南联盟的空袭,提出“政治解决是不可能在战场上赢得的”。16

用安南自己的话来说,他的斡旋工作到了4月16日才“刚刚开始”,26日和28日分别出访了德国和俄罗斯。又将近过了一个月,安南才走到了离科索沃稍近一点的地方,即出访了阿尔巴尼亚和马其顿。但是,直到目前,安南还没有去一次南斯拉夫,更不用说去科索沃。之所以如此,其中的原由可能也是很复杂的。但无论如何,作为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为已任的联合国的秘书长,在南联盟、科索沃在呻吟、在流泪、在流血的时候,难道没有责任和义务去看看吗?

3亲疏有别,区别对待。

安南虽然来自一个小国,但不知为什么,在科索沃战争中同情的却不是弱者。与对南联盟生灵涂炭的冷漠态度相反,安南对于西方国家人员的生命安危的关心程度同样也叫世人瞠目结舌。第一次是在三位美国大兵被联盟军队俘获的时候,安南立即发表讲话,表示对他们十分同情,呼吁南联盟能够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另一次是两名澳大利亚人因涉嫌从事间谍活动被南联盟扣留,安南又马上发表讲话表示关切,结果引起南联盟的极大不满。4月21日,南联盟外长约万诺维奇在联合国散发的一封信中对安南提出批评,认为安南在对两名南联盟扣押的被怀疑从事间谍活动的澳大利亚救援人员表示关注的同时,却不谴责北约的侵略行径,这“至少可以说与当前的形势和你所履行的职责是完全不相符的。”

当然,也应看到,联合国、安理会都不在北约的话下,区区一个安南对它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也许安南也有自己的苦衷,不然的话,媒体上的许多文章为什么都说“无奈的安南”呢?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真的是心清如水、公正无私,说些公平的话,做些公平的事,先将自己的荣华富贵、生死先放在一边,也把自己的架子先放在一边,为了拯救更多的生灵免遭涂炭,像切尔诺梅尔金那样多去几趟贝尔格莱德,也不枉当一回联合国的秘书长。《联合国新论》中有这样一段引文,对此作为脚注是最好不过了:“秘书长可能扮演重要的角色,如调停解人或许多政府的非正式的咨询人。在实施他的行政责任时,无疑要求他作出可称为政治性质的决策。依据宪章第99条,他还被授予一种特别权力,这种权力是以前任何国际组织的领导人所没有的,即将任何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而不仅是冲突或局势),依他看来该事件可能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全。不能预料到这一条如何运用,但是赋予秘书长的责任需要运用最高程度的政治判断、策略和忠诚。”

4)富人的衙门――国际法院

联合国还有一个专门主持公道的机构――国际法院。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也称世界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联合国的所有成员都是它规定的当然当事国,非会员国也可以在安理会推荐并经联合国大会根据个别情形决定的条件下成为规约的当事国。《联合国宪章》第十四章专门论述国际法院的组建、性质及相关事项作出了规定。国际法院由15名来自不同国家的法官组成,法官则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选举。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国际法院受理了许多不少诉讼案件,内容虽然比较广泛,但“属于领水和大陆架的划界及捕鱼管辖区之类的问题最为突出”。

科索沃战争爆发后,特别是北约开始轰炸南联盟后,对峙的双方纷纷上告国际法院,都想将对手送上被告席。

先是南联盟对北约的起诉。4月25日,南联盟政府决定向海牙国际法院控诉参加对南联盟狂轰滥炸的北约成员国。在发表的公告中,南联盟政府指控参加对南联盟野蛮轰炸的北约成员国违反了禁止对主权国家诉诸武力、在战争中保护平民和民用设施以及基本人权和自由等国际法准则。29日,南联盟正式正式向海牙国际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国际法院制止北约对一个独立主权国家进行的侵略。

5月10日,国际法院正式开庭受理南联盟控诉北约案,考虑南斯拉夫提出的北约立即停止轰炸南联盟的要求。南联盟这次指控的北约国家一共有10个,除了美国、英国之外,还有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加拿大、葡萄牙、西班牙。按照程序,国际法院要用两周左右的时间听取南联盟和北约国家的各自陈述,然后再用数周时间决定是否要求北约停止对南联盟的轰炸。其实,单从这一点上看,诉诸于国际法院除了道义外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外,国际法院作出的裁决虽然对当事国具有约束力,可不履行怎么办呢?那就是被告若不服裁决的话,原告一方可能求助于联合国安理会。然而,北约的主要成员国也美、英、法等都是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拥有否决权。安理会对此也不可能达成什么一致的意见。说到底,国际法院不可能做出对南联盟有利的裁决,即便做出了,也不可能执行。

与拖拖拉拉地审理南联盟控告北约不同,同在海牙的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对南联盟领导米洛舍维奇等人的起诉进行得倒是比较迅速。这个法庭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827号决议于1993年5月成立的,表面上是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地区严重违反人道主义的行为责任人进行公诉和审判,实际上在西方大国的操纵下打击塞尔维亚人的重要工具。

1999年4月初,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披露,南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已被列入设在海牙的国际法庭的一份秘密的战争罪犯黑名单,其罪名是涉嫌在波黑内战期间策划了1995年7月在波黑东部城镇斯雷布雷尼察的大屠杀。4月5日,美国宣布已经收集到了南联盟战争罪和反人道主义罪行的新证据,比如塞族部队正在科索沃施暴的照片、受害者的证词等等。5月27日,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宣布,南联盟总统米洛舍维奇因犯有“违反人性罪”、“违反战争习惯罪”已被起诉,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统米卢蒂诺维奇等其他4名南联盟高级官员。“法庭首席检查官、加拿大法官阿尔布尔(女)在海牙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米洛舍维奇总统和其他4名高级官员对科索沃地区针对阿族平民的驱逐和屠杀罪行负有责任,法庭对这5人的逮捕令已经发出。这是该法庭1993年成立以来首次对一位在任的国家元首提出起诉。”

同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也表示支持海牙国际法庭以侵犯人权罪对米洛舍维奇起诉的决定,并且说正义一定要得到伸张,不过两天后,他又改口说,国际战犯法庭对米洛舍维奇的指控将使和平进程复杂化。

对比一下,就不难看出,国际法院实际上富人的衙门,受制于大国,南联盟想从这里得到公正说法恐怕很难。我并不是刻意地为米洛舍维奇辩护,前边论及科索沃民族问题起源时对此已经谈了不少。就国际法庭审判标准来说,北约在南联盟袭击国际列车、难民车队以及中国驻南使馆等等行为,不也是“违反人性罪”、“违反战争习惯罪”吗?国际法庭为什么置之不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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