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光:也来说说“宏观税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590 次 更新时间:2008-07-2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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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炜光 (进入专栏)  

北京晨报8月4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称,通过“用数字说话”的方式,对近年来中国税负偏高的质疑予以驳斥:“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世界较低水平, 所谓中国税负水平位居全球第二或第三位的结论,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也是违背事实的。”该文说,我国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2005年为19.39%,比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低12.72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低7.13个百分点。此外,我国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在2005年尽管达到最高水平15.65%,但仍然比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低6.94个百分点,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低4.21个百分点。

应该说,罗列一堆数字来证明宏观税负“不高”的做法,不过是又一次文字游戏而已,并无多少实际价值。世界银行曾对不同国家收入水平的类型提出过一个划分标准:人均GDP低于785美元的国家为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值一般为13.07%;人均GDP786—3125美元的国家为中下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18.59%;人均GDP3126—9655美元的国家为中上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1.59%;人均GDP大于9656的国家为高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8.90%(见世界银行1998/1999世界发展报告)。就按照这个标准衡量,我国目前仍属于中低收入国家,含社会保障缴款的宏观税负2005年为19.39%,宏观税负指标已经超过18.59%的平均值。按照目前税收增长20%以上的增长速度,迅速接近中上等收入国家21.59%的水平指日可待,怎么可能得出“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世界较低水平”的结论来呢?

翻开《中国统计年鉴》,很容易明了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的增长态势。1994年前后,我国税收收入不过5000亿,1999年过万亿,2001年过1.5万亿,2003年超过两万亿,2004年超过2.5万亿,2005年超过三万亿。2006年再创新高,不含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税收收入达到3.76万亿元,增幅近22%。税收占GDP的比重,1995年不过9.83%,2006年已经达到18%。据媒体报道,今年上半年,我国税收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完成近两万五千亿元人民币,增长近三成。照此增速发展下去,超5万亿不过是未来的几个月之内轻而易举就可实现的“小事一桩”,宏观税负“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很快就会成为每个中国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事情还不止于此。我国税制与国外税制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政府的财政收入除税收之外,还有一个几乎可以与它并驾齐驱的收入群: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把这些统统加总起来与GDP相比较,才是真正的“宏观税负”。如果再把制度外“之外”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还有不得不计入企业成本的官员的索贿受贿,那就说不清楚是多少了。所有这一切,都被可爱的官员们有意或无意忽略掉了,所以我说他们说的那个“宏观税负”并实际价值,就是这个道理,它必然与亿万民众亲身感受到的税收负担所带来的“税痛”大相径庭。

所谓“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税收负担总水平,即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也就是大家熟知的GDP的比重。但某些“特色”决定了咱中国的宏观税负不是只有一个。一般的说法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是“小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是“中口径”宏观税负;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比重是“大口径”宏观税负。税总官员们说的是其中的哪一个,不是很清楚了么?

其实我国学者或官员早就采用各种测算过“大口径”宏观税负问题,所得出的结论也并无大的分歧,即大口径宏观税负为小口径宏观税负的两倍甚至更多(《经济研究》1998.4)。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培勇教授测算的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早在2000年就达到34.43%,是小口径税收负担的2.43倍;2002年,当时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现任财政部长金人庆先生撰文指出,我国政府收入的比例为:中央财政预算内税收占GDP的比例为15%,各级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各种制度外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达到35% 的水平(金人庆:《中国当代税收要论》,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按此计算,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相当于小口径税负的2.33倍。这里面的每一个数据都远远超过中上等国家21.59%的水平,甚至超过高收入国家28.90%的水平。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国家税总的官员们为什么对上述结论视而不见,采取回避的态度呢?

如果嫌数据还不够充分,不妨再来看看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1978年改革开放刚开始的时候,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占31%,由于实行放权让利的改革,有意识地降低这个比重,而且降得非常之快,到了1994年,已经降到了12%。由于惯性的作用,1996年降到了11.2%,这是建国以来的历史最低点。这以后又往上急升,于是就有“提高两个比重”的说法。到了2006年升到了19.73%,如果我们做一个曲线图,可以看到,曲线的最高点是1978年的31%,到1996年降到11.2%,此后持续上升,到2006年的时候恢复到接近20%,犹如一个不大对称的“V”字形。如果把没有计入财政支出的项目如国债支出、社保支出计算在内的话,如果把预算外支出、制度外支出都算上的话,我国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至少应当在30%以上,那就不是“不对称”了,而是刚好“对称”。

如果我们继续画那幅曲线图,从30%的最高点,降到最低点11.2%,然后又往上升,回到了30%,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还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这一趋向,于是右边的曲线还会继续上升,新的不对称又会出现。我们应该看得很清楚了:30年过去,这个国家的体制又回到了它的起点。一个无限政府,职能、规模都呈现一种无限的扩大,无限增长的态势的政府,就在我们面前一步步形成,政治权力在我们这个国家仍是无处不在,无所不能。

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的“疯涨”,财政部常务副部长楼继伟先生曾表示过不安,高层决策机构已认识到,财政收入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过高,其结果将成为破坏中国经济结构平衡的重要负面因素(《南风窗2006.7上》)。税总信心十足的“说法”,与财政部正副部长的担忧恰形成鲜明对照,我们到底应该相信哪个?

我们的官员们从来是把税收超额增长当作“喜讯”来表达的,他们体会不到,在那个冰冷数字的后面,纳税人的感觉究竟是什么?我只看到,“竭泽而渔”的税收政策已经使这个国家的人民承担着世界上最为沉重的税收负担。被税总官员们“批倒批臭”的《福布斯》杂志把中国内地税收痛苦指数列为全球第二,或第三,到底有没有道理,评判者是是亿万纳税人,真正能用来作证明的,是人们手里的菜篮子,是数以万计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命运。(可参见本人的另一篇文章《没有好的税收哪儿来的充分就业?》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1358)

宏观税负,斯事体大。别的事情忽悠一下也就罢了,习惯成自然,人们听听一笑也就过去了,唯宏观税负的数字不能掺假,该说清楚就不要含糊其辞,因为它关系着国家的宏观决策以及亿万人的生活,人们在眼巴巴地看着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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