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进口替代还是出口替代?——我国现阶段进出口战略的探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45 次 更新时间:2023-02-27 23:27

进入专题: 进口替代   出口替代  

厉以宁 (进入专栏)  

一、什么是进口替代和出口替代?


封闭经济是完全内向型的经济。发展中国家的开放经济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基本内向型的,另一是外向型的。发展中国家的进出口战略也可以相应地分为两种:进口替代是基本内向型的开放经济的进出口战略,出口替代是外向型的开放经济的进出口战略。


什么是进口替代?进口替代是指:发展中国家过去以进口工业制成品为主,现在改为以本国工业制成品代替同类的进口商品。为此,这些国家需要在国内建立面向国内市场的本国加工工业部门,其目的在于减少本国在工业制成品方面对国外市场的依赖,为本国工业企业保留国内市场。但由于在发展进口替代的过程中,国内通常缺少制造替代进口工业品的设备和某些原料,所以这些设备和原料有赖于进口。而为了支付进口的产品,维持国际收支平衡,除了有必要通过非贸易项目取得一定的外汇收入以外,在一定时期内还需要出口初级产品,以换取外汇。在这种情况下,进口替代往往以初级产品的出口作为前提。


什么是出口替代?出口替代是指:发展中国家过去以初级产品出口为主,现在改为以本国工业制成品的出口代替初级产品的出口。为此,这些国家在国内建立面向国外市场为主的加工工业部门,这些工业部门的产品(包括半成品)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出口替代的目的不仅在于以这些工业品(包括半成品)的出口代替原来的初级产品出口,而且主要在于通过有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工业品出口而赚取外汇,加强国际收支地位。但由于在发展出口替代的过程中,国内不可能在设备和原料方面保证充分的供应,而且国内所需要的某些工业制成品仍需要进口,所以进口总值是随着经济增长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然而,正因为工业品的出口总值也在增长,所以国际收支状况可以维持不变,甚至还可能有所改善。


开放经济的这两种基本的进出口战略的重点是不同的。进口替代的重点放在国内市场上,出口替代的重点放在国际市场上。进口替代实际上是一种“出口是为了进口”的战略,出口替代实际上是一种“进口是为了出口”的战略。在当前西方的经济发展理论中,不少人认为出口替代是较高级的或较发达的出口形式,进口替代则是较低级的或较不发达的出口形式,它迟早必将过渡到出口替代,而这种过渡的完成则被看成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成熟的标志。怎样看待西方发展经济学家们的上述观点呢?应当承认,尽管这种观点也有部分的道理,但总的说来,它是一种片面的、脱离具体条件的分析所得出的看法,第三世界国家的一些经济学家已经指出其不适用了。我们的看法是:关于进出口战略问题的讨论,必须同特定国家的具体条件结合起来,适用于一切地区、一切时期的不变经济模式是根本不存在的。


二、两类发展中国家:大国和小国


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发展中的大国和小国的区别。这里姑且不谈社会制度的不同,而仅仅从国土面积和人口多少来进行考察。发展中的大国是指那些幅员广阔、人口众多的国家,小国则指国土面积小、人口少的国家。在通常情况下,大国的自然资源是比较丰富的,资源的自给率较高,小国的自然资源比较贫乏,资源的自给率较低,或者资源品种的分配极不均匀,某些资源奇缺,而另一些资源的供给却绰绰有余。由于大国和小国在资源条件方面存在着这样的区别,因此,即使两者都属于开放经济类型,其开放程度必然是不同的。从长期发展前景来看,资源比较丰富的大国不像资源自给率较低的小国那样密切地依存于国际市场,依赖于进口和出口。


除资源条件外,还必须进一步考察发展中的大国和小国的国内市场容量问题。大国人口众多,国内市场容量大,小国人口少,国内市场容量小。国内市场容量的大小与工业的规模经济之间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要降低工业品的生产成本,必须使工业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如果工业企业达不到适度规模的标准,工业品的生产成本就高,这不仅会失去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甚至连企业本身的存在都会成为疑问,因为它可能是亏损的、无效率的。


从规模经济的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出发展中的大国和小国的工业品销售场所的不同。小国人口少,国内市场容量小,如果它的工业以本国市场为主要销售场所,那么不少工业企业很难达到适度规模,这对于该国经济显然是不利的。大国则不然,它的国内市场容量大,如果工业以本国市场为主要销售场所,不少工业企业可以达到适度规模,从而可以盈利。因此,对规模经济的研究表明:小国如果要发展盈利的工业部门,它有必要面向国际市场,即以较少部分的产品满足容量较小的国内市场需求,而把较多部分的产品输往国外。这是一种有利于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的做法。一国国内市场容量越大,采取这种做法的必要性就越小。


三、关于结构性失衡


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结构性失衡。结构性失衡是由于经济结构方面的原因而引起的失衡,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结构性失衡的激化就是结构性经济危机。结构性失衡和周期性失衡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它们可能并发,也可能只有前者而没有后者,或只有后者而没有前者。在非资本主义经济中,结构性失衡是经常出现的一种失衡。它表现为:生产部门之间的不协调,动力、原材料或食物供应不足;生产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之间的不协调,运输落后,货物流通受阻滞;从而某些部门开工不足,经济停滞,劳动生产率下降,财政收入减少,物价上涨等。在非资本主义经济中,结构性失衡通常是慢性的,但在一定条件下也会激化,导致生产全面下降,财政赤字急剧增加,失业人数增多,物价有较大幅度的、持续的上涨。


由于结构性失衡是由经济结构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因此它一经形成,就不是短时间内所能消除的。对此不能操之过急,否则会产生若干副作用,甚至使失衡激化。结构性失衡应通过逐步地调整结构和改变结构的方式来消除。渐进的调整和改革的措施是必要的。


研究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失衡,对于制定一国的进出口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西方发展经济学研究者们通常所说的“以出口减少生产过剩,减少失业”的做法,主要并非针对结构性失衡而言,而是指:当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的时候,可以用扩大国外市场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替过剩的产品找到出路[1],而通过出口的扩大以及出口收入的增加,又可以进一步增加对本国产品的需求[2],这样,国内市场也将随着出口的扩大而转入复苏状态。


但在结构性失衡中,这种“以出口减少过剩和失业”的做法不一定有效,而且也不容易实现。一般地说,扩大国外市场并不都有助于消除结构性失衡。它也许可以使结构性失衡的某些症状稍有缓和,但也很可能加剧原来的结构性失衡,这一切取决于原来的结构性失衡的严重程度和出口品的构成及其在国民总产品中的比重大小。假定出口品的制造所需要的原料和燃料供应本来已经呈现紧张状态,或者,假定出口品的运输本来已经使国内的交通运输呈现紧张状态,那么扩大这些产品的出口固然可以增加外汇收入或国内收入[3],但原料和燃料供应的紧张以及交通运输方面的紧张可能使结构性失衡更为严重,于是由出口增加所获得的利益还弥补不了结构性失衡的进一步加剧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损失。这样的出口增长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是得不偿失的。不但如此,这样的出口增长也很难持续下去,因为越来越尖锐的结构性失衡将会阻碍出口的扩大,甚至最终会导致出口的萎缩。


由此可见,笼统地谈什么用出口来解决国内问题,或者谈什么出口替代与进口替代相比的优越性,并不能说明问题的实质。


当然,在结构性失衡条件下,通过出口的扩大可以换取某些设备进口,以缓和国内的结构性失衡,但这通常有一个生产能力形成的过程。在生产能力形成以前,为扩大出口而有可能加剧的某些原材料、燃料的紧张状态,则是必须注意到的。


四、必须正视出口替代战略的缺陷


进口替代战略的优点和缺陷是研究经济发展问题的专家们经常提到的。进口替代的优点在于:它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比较稳定,较少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因素的干扰。进口替代的缺陷通常被认为是:第一,它保护了本国的比较落后的工业部门,使生产技术同国外先进水平保持了一段距离;第二,它易于忽略对外贸易的经济效果,因为既然这时“出口是为了进口”,所以容易只把取得外汇作为目标,而不把盈利作为目标。加之,在一定时期内,它不得不以初级产品的出口去换取进口的生产设备,从而在国际贸易方面显然处于不利的地位,在这一点上,它不如出口替代战略那样有利。


与此相比,出口替代战略的优越性也是研究经济发展问题的专家们经常提到的。例如,它使发展中国家能利用自己的优势,发展有竞争能力的工业品生产,开拓国外市场,甚至使这些工业品进入发达国家,从而取得较多的外汇收入;又如,由于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参加了国际市场的竞争,从而能缩小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差距;再如,由于这时“进口是为了出口”,出口不以单纯取得外汇为目标,而必须注意盈利,因此也就会注意对外贸易的经济效果。所有这些都有一些国家的经验资料作为依据。但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适用于一个地区或国家的出口战略不一定适用于另一个地区或国家,出口替代战略的优点并非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实现。至于出口替代战略的缺陷,通常比较容易被忽视。然而对于我们这样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这些缺陷却是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的。


出口替代战略的第一个缺陷是:它将使一国的经济过分依存于其他国家的国内市场需求,以致一旦作为其产品进口国的国家发生萧条或危机时,出口国本身的经济也会随之发生较大幅度的震荡,如出口锐减、工厂倒闭、工人失业等。


出口替代战略的第二个缺陷是:它将使一国的经济过分依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水平,以致一旦国际市场上产品(包括该国出口的产品和为制造这些产品需要进口的原材料、燃料)价格有剧烈波动时,出口国本身的经济也会随之发生较大幅度的震荡。


出口替代战略的第三个缺陷是:它将使一国的经济过分依存于其他国家的经济政策,以致一旦其他国家或国家联盟采取关税壁垒、进口限制、出口津贴、货币贬值、原料禁运等经济政策时,出口国本身的经济将会受到较大幅度的影响,甚至迫使出口国也转而采取相应的经济政策作为对抗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国本身往往不由自主地参加到国际间激烈的货币战、贸易战、投资战的格局中去。


上述这三个缺陷是出口替代战略本身存在的缺陷。这些缺陷又同国家的大小、经济中失衡的性质和程度联系在一起。国家越小,这些缺陷可能表现得越明显;结构性失衡与周期性失衡相比,一国在结构性失衡条件下将更容易出现采取出口替代战略所引起的弊病;同时,一国结构性失衡越严重,出口替代战略的缺陷也就暴露得越显著。


由于进口替代在一定时期内要以初级产品出口来换取设备的进口,因此,出口替代战略所具有的诸如在较大程度上受其他国家经济萧条或危机的影响、物价波动的影响、经济政策的影响等缺陷,在采取进口替代战略时,它们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但如前所述,进口替代与出口替代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在于:进口替代的重点放在国内市场上,“出口是为了进口”;出口替代的重点放在国际市场上,“进口是为了出口”。这样,进口替代所受到的国际政治经济因素干扰的程度相对说来要轻得多。这也是我们所不应该忽视的。


五、现阶段我国不宜采取出口替代战略


以上我们从理论方面对进口替代和出口替代这两种进出口战略进行了一般的比较。接着,让我们转而讨论与我国的经济实际情况有关的问题。我们的总的看法是:西方经济发展理论的研究者们所推崇的出口替代战略,当前对我国并不适用。


为什么得出这样的论断呢?主要根据前面已经讨论过的三点理由:


第一,我国是一个资源丰富和人口众多的大国,而不是一个小国。我国有十亿人口,随着平均每人收入的增长,我国的国内市场的容量是很大的。从规模经济的角度来看,我们的工业部门和工业企业可以在以国内市场为主要销售场所的条件下达到适度规模的要求,而不像某些较小的发展中国家缺少这样一种广阔的国内市场,而必须以国外作为主要销售场所。从资源自给率程度来看,我国的资源总的说来是比较丰富的,而不像某些较小的发展中国家那些缺少资源,非严重地依赖国际市场不可。这就是说,我国作为一个有广阔国内市场和比较丰富资源的大国,不一定非采取出口替代战略不可。


既然采取出口替代战略的必要性不大,而出口替代战略本身又具有前面所谈到的诸如在较大程度上受其他国家经济萧条或危机的影响、物价波动的影响、经济政策的影响等缺陷,那么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采取出口替代战略呢?


第二,结构性失衡仍是我国经济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我国之所以形成结构性失衡,固然有历史遗留下来的因素的影响(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中的经济结构就是极不合理的),但必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长时期内我国结构性失衡形成的原因进行较深入的分析,因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革命胜利30年以后还存在着结构性失衡,这就不能简单地把责任推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经济结构不合理了。应当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们对经济发展中的结构问题并不曾予以重视。相反地,由于长时期内急于求成的冒进思想的作怪,由于生产领域中片面追求产值的做法的影响,由于对基础结构建设的意义的忽视,特别是由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未能被贯彻,这一切造成了至今继续存在的结构性失衡状态。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调整,正是为消除这种结构性失衡。


前面已经指出,在结构性失衡条件下,一般说来,扩大国外市场不一定有助于消除结构性失衡,甚至有时还会加剧结构性失衡。这是因为:假定出口的是“短线”产品,那么已经紧张的国内供应将更加紧张;即使出口的并非“短线”产品,但为了制造这些产品,已经紧张的某些原材料和燃料的供应也会趋于更加紧张;即使生产这些产品的原材料和燃料还不至于紧张到导致国内经济结构性失衡进一步加剧的程度,那么仍然需要考虑交通运输等方面的紧张状态。因此,在结构性失衡条件下,如果实行出口替代战略,由出口增加所获得的利益并不一定能弥补结构性失衡的进一步加剧而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损失。正是从这一论点出发,所以现阶段我国不宜采取出口替代战略。


第三,我国现阶段还缺乏一个能适应出口替代战略的价格和工资体系。出口替代战略不仅与一国的国内市场容量和经济结构有关,而且与价格和工资体系有关。一个发展中国家转向出口替代战略,需要有能够与出口替代战略相适应的价格和工资体系,才能使出口替代战略真正得以实现。此外,价格和工资体系所涉及的问题还很多,如劳动力管理制度、税收制度、汇率以及企业领导体制等。由于出口替代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出口的工业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的大小,取决于生产这些出口品的企业对于变化中的国际市场状况的适应能力的大小,因此不使价格和工资体系与出口替代战略相适应,就不能收到出口替代的利益。


具体联系到我国的情况来看,我们将会发现,从价格和工资体系来看,我们还不能适应出口替代战略的要求。如果要采取出口替代战略的话,那么必须加以彻底的变更。然而,变更绝不是轻而易举的,必须同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重要问题联系起来考察。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现阶段的价格和工资体系已经合理,不需要变更了。价格和工资体系的变更势在必行。但是,即使今后要变更价格和工资体系,其着眼点将是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利益,而不是仅仅为了实行出口替代而变更这个体系。


六、有选择性的进出口替代兼用的战略


如果说进口替代的缺陷不容忽视,而出口替代战略现阶段又是不适用的,那么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进出口战略呢?闭关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当然不是我们经济的发展方向,这不仅因为那样是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而且也因为它很难实现。无论是进口贸易还是出口贸易,都需要随着我国的经济增长而增长。开放经济既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又完全符合我国的利益。就对外贸易这方面来说,问题不在于我们是选择闭关经济还是选择开放经济,而在于我们在开放经济的条件下选择什么样的进出口战略。


由于我国有广阔的国内市场,在资源方面有较高的自给率,由于我国的结构性失衡状态至今仍继续存在,加之,由于我国还缺少一个能与出口替代战略相适应的价格和工资体系,所以当前应当把贸易的重点放在国内市场上。在不忽视进口替代的缺陷和出口替代的某些可取之处的前提下,可以设想一下,我们能否找到一种兼有进口替代和出口替代之利,避免进口替代和出口替代之弊的另一种可供选择的进出口战略?


根据我国30年来对外贸易的经验和教训,并参照世界上其他国家(包括目前的发展中国家和目前发达国家的发展阶段)的经验和教训,运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条件,我们可以设想一种新的出口战略,即有选择性的进出口替代兼用的战略。


这里所说的有选择性,是指在国家的统筹安排的前提下,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的办法,对经过选择的若干地区或若干工业部门的产品,或某一工业部门的若干种产品实行出口替代,而对某些地区、某些工业部门的产品,或某一工业部门的若干种产品则实行进口替代。


为了避免加剧国内的结构性失衡,对于实行出口替代的那些工业部门或企业的产品,应当在不影响国内原材料和燃料供应的前提下,面向国际市场进行生产。我国在国际经济中所具有的人力资源的优势,应当在这里充分体现出来,这样才能增加这些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为国家取得较多的外汇收入。在整个价格和工资体系还没有条件进行较大变动的现阶段,可以采取局部性的较灵活的措施,保证这些部门和企业的发展。在它们还不曾打开出口的通道或在国际市场上暂时还缺乏竞争能力时,出口津贴之类的措施仍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保护工业品的国内市场,把它们保留给国内的企业,进口替代应结合进口限制措施来进行。为了避免保护落后的工业部门和企业,而又不让国外的工业挤垮本国的工业,应当在实行进口替代的同时,鼓励国内同类企业的技术合作和交流,并开展竞争。在国内市场上,先进的本国产品排挤落后的本国产品,先进的本国企业胜过落后的本国企业,应当是容许的。生产成本过高和亏损过大的,并且在现实条件下不可能改变这些不利处境的落后企业,应当转产或改造,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保护国内市场和获取进口替代的利益。


只要我国的结构性失衡没有消除,即使采取了进出口替代兼用的战略,在进口替代与出口替代并存的情况下,以国内市场为主仍是必要的,而某些地区(如沿海省份)或某些部门,则可以实行基本外向型经济。这是适合我国国情的进出口战略。


(1981年12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举办的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座谈会上的发言)


【注释】


[1] 这是一种经过简化的论证方式,因为暂不考虑国际间的贸易战或其他国家采取的抵制进口措施或报复措施,也不考虑世界性失衡的同步性问题。


[2] 这里的前提条件是:假定出口收入中有一定份额用于购买本国的产品,而并非把全部出口收入用于购买进口品或用于储蓄。


[3] 前面两个注释中所提到的条件,在这里也是适用的。



进入 厉以宁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进口替代   出口替代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经济学 > 宏观经济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41052.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