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东亚共同体与东亚共同价值的可能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8 次 更新时间:2023-02-01 13: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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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内容提要:自冷战结束,东亚各国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愈发密切并逐渐呈现出区域化的趋势。近年来的相关动向越来越显示出,不能仅仅依靠经济手段来展望或思考东亚的共同体构建,还需要进一步发掘与研究其背后能够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东亚共同价值。此共同价值源于东亚的传统社会,并接受东亚国家共同历史经验的陶冶与锤炼,兼具对内普遍性与对外特殊性。东亚独具特色的家族概念、人情道德与伦理的社会秩序以及互助包容的自他关系等要素,是“东亚”价值的最大公约数。未来的东亚共同体,将是一种基于经济密切往来并拥有共同身份认同,与外部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推进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体。

  

   众所周知,冷战结束后世界格局发生了重大转变。一方面,以往的两极构造呈现出向多极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为了谋求经济的发展,不少国家开始努力尝试加强与其他国家尤其是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同一地区的国家之间,此种趋势表现得尤为明显,出现了诸如欧盟(EU)、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等区域组织。事实上,在当今世界大势之下,各国已形成共识:仅仅依靠单个民族国家无法解决某些跨国性问题,也难以适应全球化趋势,唯有不断加强国家间、地区间的分工与协作,才有可能更好地迎接全球化的机遇与挑战。对中国来说,为了继续保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势头,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也需要强化跨国合作与地区协作机制。为此,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2015年3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的主旨演讲中又发出了“通过迈向亚洲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强调东盟和中国、日本、韩国将致力于首先建成东亚经济共同体。可以说,东亚地区的共同体建设既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迈出的第一步,也是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东亚共同体的经济基础与问题缘起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以中国、日本、韩国、东盟为主的东亚经济体对共同体的摸索,早在冷战结束之初便已开始。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率先提出了“东亚经济集团"(EAEG)的构想,主张东南亚的东盟与东北亚的中日韩三国一道致力于创建一个共同的经济体。但因美国的反对、日韩两国的消极态度,这一构想未能得到进一步发展。在1997年遭受亚洲金融危机重创之后,日韩的态度开始发生明显转变。同年9月,日本大藏大臣宫泽喜一鉴于金融危机提出了“亚洲货币基金"(AMF)模式的构想。次年,韩国总统金大中在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上发起了设立“东亚展望小组"(EAVG)的提议。2001年,“东亚研究小组”(EASG)成立。此后不久,日方于2004年组建了以中曾根康弘为会长的“东亚共同体评议会",开始对相关政策展开研讨。2007年,在菲律宾召开的东亚峰会上,日本亦提出了摸索“东亚经济合作协议"(EPA)的想法。基于“亚太地区共同体”的构想,2009年日本在北京召开的第八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向中国政府总理温家宝、韩国总统李明博明确表达了“以往过于依赖美国,愿加强与亚洲合作"的意向。2011年成立的野田佳彦内阁不仅延续了日方以往的立场,还特别强调要重视中日两国之间的合作。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东盟于2012年发起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倡议。围绕此侣议,随后数年间,在中国的积极推动下,15国(东盟十国与中、日、韩、澳、新)先后举办了它次领导人会议与多轮部长级会议,最终在2020年11月的第四次领导人会议上成功达成了协议。此项协议将为东亚的跨国合作与互助做出巨大贡献,并加速东亚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进程。

  

   毫无疑问,此种在政治上的向前迈步与东亚各国经济关系的日益强化是密不可分的。有研究指出,区域共同体的构建,至少需要首先在经济层面具备如下条件:(1)域内主要经济体具有较高程度的开放性;(2)国内经济已广泛而深入地融入了国际经济的大循环之中;(3)域内主要经济体的对外经济联系,有较大部分是在彼此之间展开的,具有充分的内部凝聚力产东亚地区的经济状况显然符合以上条件,换言之,东亚共同体的建设已然具备了相当的经济基础。譬如,仅从2017年东亚主要经济体对外出口贸易的清况来看,中国对东亚的出口额为4331.03亿美元,仅次于对北美(NAFTA)的出口额;日本、韩国、东盟对东亚的出口额分别为3316.47亿美元、2641.84亿美元、5681.73亿美元,均远远高于对北美和欧盟的出口额(参见表1)。

  

   与此同时,中外学术界在20世纪90年代亦出现了对相关问题的思考探索与研究展望,2000年以后更呈现出迅速推进的趋势,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若仅以作为东亚共同体建设主导力量的中日两国为例,中国学者的相关研究主要对“东亚共同体建设”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如探讨“10+3”体制与“10+6”体制(新增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三国)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阐述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坚持尝试,确保其“进程"不被中断的重要性;通过研究日本的“东亚共同体评议会"报告与日方领导人言论,考察日方的主流见解与认识的不足;针对美国的态度与立场展开系统性研究。也有学者从文化、思想层面进行探索,主张通过寻找传统的东亚价值与历史经验,形成共同的东亚意识乃至亚洲的独特模式,以此作为东亚共同体的发展基础。以日本为首的海外学界也对构建共同体的课题进行了不少研究与思考。譬如,日本学者进藤荣一归纳了构建共同体的若干前提——共同利益、共同价值、共同威胁,进而主张东亚各国可在某些具体领域首先尝试合作乃至一体化,比如构建食品生产、环境保护、卫生保健的共同体等等。中村民雄等人则认为积极地从制度上加速摸索并构建东亚共同体,必将有利于日中之间民族主义对立的消弭与日中关系的改善,从而反过来促进共同体的继续发展。他还与须网隆夫等人草拟了所谓的《东亚共同体宪章案》,试图以欧盟模式为蓝本为东亚共同体设计出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森岛通夫、毛里和子等人着眼于共同体的价值与原则,强调其核心基础应该在于对民主与人权的保障。

  

   纵观以往的各类学术成果可以发现,无论在中国国内还是国外,关于东亚共同体的研究在2000年以后逐渐成为热点,而最近十年,相关研究又出现了新动向,即从以往对外部框架的设计与思考进一步向共同体的价值、理念、文化等实质层面推进。然而,因为经济层面的一体化趋势更为显著,大多数的研究依然将关注焦点置于对经济问题的分析,认为经济的互动与统一势必带来政治的共同体趋向,因而对价值、思想、文化层面的课题研究所涉不多。

  

   在现实中,中日两国的贸易往来、经济交流不可谓不多,而且逐渐呈现出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但这未能从根本上改善两国之间的关系。不得不说,经济未必能解决一切问题,甚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仅仅凭借国家经济功能的制度化来构筑东亚共同体终将失败。当然,这也并不是说经济层面的努力一无是处,因为经济的相互走近确实是东亚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推动力之,也使东亚的一体化进程具备了良好的现实基础。即便如此,其存在局限性也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正如阮建平所指出的那样:“共同体始于利益交换,成于身份认同。"若要让东亚共同体的构建真正从功能性路径(functional approach)向制度性路径(institutional approach)发生转变,就需要在东亚经济一体化不断加强的今天思考一个问题:能够对制度性路径发展提供支撑性作用的“东亚共同价值”究竟是什么,应该怎样发掘并予以阐释?

  

   二、共同价值的摸索与“家族”概念

  

   近代日本思想家、美学家冈仓天心曾做出过“亚洲乃是一体"(Asia is one)的论断,一度成为亚洲主义的经典台词并得到广泛传播。但是这句话本身并不是对亚洲现状的描述,更像是一种政治意愿的表达。即,其意思未必是客观上亚洲本为一体,而更应该是主观上希望亚洲成为一体。沿着这一思路来思考东亚共同体的构建问题可发现,目前东亚各国日益紧密的经济关系与频繁的人员往来理应被理解为一种客观上自然形成的区域化(regionalization)现象,它与基于某种共同价值或理念、主观上试图联合起来并走向一体的政治意愿,即区域主义(regionalism),构成了一组客观与主观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彼此促进,才有可能使东亚共同体真正诞生。换言之,区域化的推进需要得到区域主义的支撑,对于东亚共同体来说,其内部共同价值的发掘与确立是不可或缺的。

  

   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一旦对东亚共同体展开进一步的探讨与摸索,就将不可避免地遇到如下问题:东亚的范围与边界到底在哪里?共同体的特质又当如何突显?显然,这里所谓的“东亚"已不仅仅是地理范畴,更含有政治意义。如果某个国家信奉'东亚”的共同价值,具备了对“东亚”的归属意识与身份认同,那么即便在地理上不属于东亚,亦应被囊括于其中。要阐明上述问题,需要首先对所谓的“东亚共同价值"加以讨论事实上,在学术界中已有不少研究者就此提出观点,为共同价值的寻找与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有益参考。有日方学者指出,这种共同价值最有可能从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中产生,故增设并发展跨国文化机构与文化团体将成为一个有效的途径;也有观点强调大部分东亚地区在历史与传统中受到儒教与汉字的影响,故从其发源、发展而来的“血缘关系之紧密、人际交往之道义"等隐性要素中或许藏着共同价值的可能性。

  

   可以认为,被发掘出来的“东亚共同价值",无论是何形态、有何内容,毫无疑问都应该具备两种特性:对内普遍性与对外特殊性。两者彼此关联、辩证统一。具体而言,这一价值首先要能够超然于国家概念,作为一种跨国境、超民族的理念为共同体内部成员所共有(普遍性);同时又应具备一定界限,与共同体外部的“他者"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以明确其主体性(特殊性)。这种价值不是外来之物,只是从共同体所有成员或主要成员的历史传统中提炼出来、经过共同历史经验的锤炼并能够接纳现代社会客观条件的东西。同时,它与国家或地区面积大小、力量强弱、贫富差距、意识形态及社会制度无关,是超脱于这些因素而存在的东亚意识与身份认同。或许只有先发掘并确立了这一性质的共同价值,东亚才有可能真正作为“东亚”而存在。从这一层意义上说,正如中国“一国两制"政策所证明的那样,既然身份认同能够超越意识形态与社会制度并取得成功,那么在东亚地区出现一个囊括多种社会制度的共同体即一体多制",似乎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清。而且必须注意的是,此东亚共同价值也并非单纯意味着东亚各国之间的共性,正如孙歌所舀,它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灵丹妙药",而应是一种让甲方理解乙方之特殊性的“媒介"。

  

那么究竟何为共同价值?应怎样发掘?全人类共同价值凝聚了人类不同文明的价值共识,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的最大公约数,超越了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发展水平的差异。换言之,它应是一种不受制于国家边界,跨国境、超民族而达成人类普遍共识的理念。东亚的“共同价值",是人类共同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与“东亚以外”有所区别的、基于东亚历史传统与思想意识发展而来并契合现实的、多国家多民族之间共同的精神交点与身份认同。(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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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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