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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感性世界
基督教按“神学”的“理论经营”,“躲进”一个“超越”的“世外桃源”,将纷乱的“人世间”撒手给了“人”,“人世间”以“教会”为“楷模”,“等待”“弥赛亚”的“拯救”;无奈“基督教教会”常常是一些不成功的“样板”,他们似乎也相信“克己复礼”,以为任何的“礼”都可以运用“教会”的“权威”“强加”于“人”,都能“有效地”“克服”那个“不安分”的“己”。事实说明,这是一条无论中外都是“不成功”的“路线”,打着“天理”的旗号,要来“消灭”“人欲”,用一个“空洞”的“普遍性”要来“泯灭”“具体的现实的”“存在”,真是“与虎谋皮”,其结果适得其反:“天理”因其“空洞”而树立不起来,“人欲”因无“真正的—现实的—有效应的”“道理”来“引导”,却“泛滥成灾”,竟然将那些“圣孙”们置于“伪善”的困境,中国的“道学先生”也多产“伪君子”之类人物。
欧洲思想的运行,到“文艺复兴”时期,首先出现一股“反虚伪性”的思潮。从正面说,思想家们提倡的则是一个“真”字,“争取”这个“真”的权利,向“教会”的“权威”“挑战”,要求“收回”“率真”的“自然权利”,举凡“七情六欲”皆须有“合理性”的“承认”。这股思潮对“教会”犹如洪水猛兽,而当时多数“教会”,也因自身已然腐朽,合该将这种“虚伪性”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成为“反面教员”。
“文艺复兴”时期的巨匠们向人们昭示,“感性”的“自然”固然“反抗”“教会”的“独断”,但并不是“无序”的“混沌”,“自然”有“自己”“规律”,亦即“自然”有“自己”之“理”。“感性自然”与“独断天理”乃是“二律背反—二理背反”,只是“独断天理”是“空洞”的,它的“内容”是“想象”的产物,而“自然之理”,才是有“现实根据”的“真理”。
于是,那个时期的巨匠们又都是伟大的“科学家”。
“思想”“回到”它的“科学”形态,亦即“回到”它的“出生地”——古代希腊,故曰“文艺复兴”。“文艺复兴”在哲学上的意义在于:使“天理”与“情欲”相结合,使“理性”有了“感性”的“内容”,使“思想”有了“存在”的“基础”。所谓“文艺复兴”实际上是“科学复兴”,而这正是英国培根经验哲学追求的理想。
培根是近代欧洲哲学的奠基者,而这块“基石”是“感性”的“自然”。
一、培根的经验主义哲学
欧洲近代哲学从英国经验主义开始应该没有多少悬念,那是一种冲击中世纪神学的思想力量。在那个时代,也唯有这样一种将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的“自然天放”的“情怀”提升到“科学知识”的层面,这个“思潮”才找到了自己的现实和理论的依据,才有了一个哲学学理上的基础。也就是说,“自然天放”的“情怀”才有“权利”和“力量”站在“天道权威”的“对立面”,真正形成“二理背反”。
培根这种“力量”来自于“思想方式”的“变革”,亦即“思路-思想道路”的变革,而促成这个变革的,又是“思想-思维”“工具”的“变革”。培根提倡一种不同于传统的“新”的“思想工具”,这个“新工具”和“新道路”乃是从“感觉经验”出发,经过“思想-思维”的“概括-综合”,使原本驳杂的“感觉材料”“组合”成“有序”因而有“普遍性”的“科学知识”。这样,培根被认为是一种不同于“三段论-演绎逻辑”的“归纳逻辑”的创始人。应该说,“归纳逻辑”对于“经验概念”的形成提供了“逻辑”的“根据”,将那“抽象”的“推理逻辑”“回归”到“经验现实”的“逻各斯”,有巨大的贡献,因为“经验概念”总需要“概括-综合”;由于这种“概括-综合”的“经验性”,遂使培根的“归纳逻辑”难以为基督教“神学”所用,因为依靠“经验”“概括”出来的“普遍性”,离那“至高无上”的“绝对普遍”的“神”总保持着“无限”的“距离”。“归纳逻辑”只适用于“感觉经验世界”,这个“世界”因其由“经验归纳”而“建构”起来,则绝无“神”之立锥之地,于是它是一个“禁区”:“拒斥”“超越经验者”“入内”,“经验”之“归纳”在这个领域拥有自己的“权威”,只允许“科学知识-经验知识”执掌“自然-经验”的“权杖”,行使自己的“权力”,唯有“知识”才有“力量”。
于是,培根的“知识即力量——知识与力量为一”成为与“宗教神学权威”相“对立”的另一个“科学-知识权威”,“二律背反”不仅是“二理背反”,而且是“二权背反”——“二力背反”。
就哲学思路来说,培根走的是一条从“特殊”到“普遍”的路线,“感觉经验”是这条路线的“源头”,“理性”的作用被“限制”在“综合概括”的层面,犹如蜜蜂由采集到酿造蜂蜜一样,而这种“采集-酿造”的工作,是“产生”“蜂蜜”的一个“力量”,唯有经过这个“工序”,我们才“得到”“蜜”,而“采集-酿造”的“知识”则是一种“产生”“蜜”的“力量”。然而“知识”之所以是“力量”,乃是因为“知识”“创造”“财富”;在人类“知识”“积累-发展”到相当的水平时,人类就有可能“点石成金”。培根的“知识即力量”可能也包含了他所迷信的“炼金术”在内。
培根的经验主义的“知识即力量”的“信念”,为“人世间”筑起一道“铜墙铁壁”,“拒斥”一切“超越”的“神学”“迷信”,却“邀请”“炼金术”这样的“迷信”入内,并贪婪而认真地“经营”着这个“迷信”。
然而,就“迷信”来说,“科学”与“宗教”也有“原理”上的不同。“宗教”的“迷信”是“超时空”的,而“科学”的“迷信”是“在时空”中的。“宗教”要把“超时空”的“奇迹”在“时空”中“实现”出来,只能是一个“幻想”,而“科学”要把一些尚不具备“条件”的“思想”在“一定”的“时空”中“实现”出来,固然注定会“失败”,但不排斥在“另一种时空条件”中有“实现”的“可能性”;当“物质”在“运动”“速度”达到相当的“速率”时,“物质”具体的形态的“转变”,也还是现代科学家研究的课题之一。“点金术”并不是“绝对”的“不可能性”,培根对于古代那种条件的“点金术”的“信念”,固然可以批评为“迷信”,但他“相信”“科学知识”“有能力”“解决”“物质形态”“转化”的问题,却是一个“科学”的、“合理”的“信念”,其“实现”只是“时间”的“到时”和“空间”“条件”“具备”的问题。
因此,“知识即力量”乃是一个“科学”的、“合理”的“信念”,这种“信念”具有“现实”的“力量”,即“科学知识”所“认定”的,都必将“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同样可以说,“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而且也可以说,“凡是现实的,也都是合理的”,即,一切“可知”的,都是“现实”的,而一切“现实”的,也都是“可知”的。只有那“超越时空”、“彼岸”的“神”,既不是“现实”的,也不是“可知”的。
就某种意义说,“知识即力量”不仅是对“知识”的“确信”,也是对“力量”的“确信”。但这种“力量”是要来自“知识”的,而不是来自“独断”的,因而不仅“迷信”不是“力量”,而且“宗教”更不是“力量”,“神”因其不能“建构”一门“经验科学”而不能“产生”“力量”;或许可以说,对于“神”的“崇拜”会有一种“内在”的“力量”,但却不可能有“外在”的、“现实”的“力量”。“神”对“现实”“无能为力”,“神”的“管区”和“人”的“管区”被培根的这一道“科学-知识”的“律令”“截然”地“分隔开来”。
这样一个“分割”的“律令”,成全了英国作为一个现实的“国家”实体的繁荣富强,“增加”了人们的“精神力量”和“物质财富”,使“权力”和“财富”打上了“知识-科学”“金字招牌”,使之不仅是“私人”的事,而且是“公众”的“事业”,得到“科学知识”的“研究”和“实验”。“科学”的“概括性”和“普遍性”,使得“凡科学的,也必定是可以普及”的,“知识”必定是可以“掌握”“大众”的,因而,“财富”和“权力”“原则上”也是“科学”的“事业”,也是“大众-公众”的“事业”,而不仅仅是某个“家族”或“个人”的“特权”和“私产”。
这样一个基本的思路,对于欧洲现代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会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也是意料中的事情。
“知识即力量”,离开“知识-科学”,一切都是“无力”的,“软弱”的;而“知识”是“公众”的,凡是“科学知识”就有可能“令”一切人都“不得不”“承认”。“科学知识”有一种“普遍性”和“必然性”,不以“私人”的“好恶”为转移。
所谓“力量”亦即“改变现状”的“力量”,“知识即力量”,也就是说,“唯有”“知识-科学”才有“改变现状”的“力量”,即使如“教会”那样的“权威”,也只能在它那“小天地”里“发号施令”;只有遵从“科学知识”的“意志”,才是“有力”的,单纯的“意志”或成为“空想”,不是“权力意志”,而是“权力科学”,“权力”也要有“科学知识”的“支持”和“组织”。培根这样一个“科学复兴”的“律条”,奠定了欧洲现代“国家-政治”学说的科学基础,英国从培根到洛克特别是霍布斯,对于“国家-政治”学说都有相当的贡献。
不但“自然”的“事”,而且“人”的“事”,也都成为“科学知识”的“对象”。“人”原本是“自然”的一个“部分”,而并非“神”的“宠儿”,这个观念的转变,使人们原则上可以以对待“自然”相同的态度对待“人”,来“研究”“人”的“普遍必然”的“规律”,建构一个“科学”的“知识体系”。
二、霍布斯政治国家学说之哲学基础
英国哲学在洛克将培根的经验主义知识论原则做了深入推进以后,国家和政治的问题也进入到经验哲学的视野。而霍布斯在理论的深度上,将这个问题推进了一大步,提出了后世凡在这个问题上要作“追根寻源”探索者绝不可忽视的“理论”,即“国家”作为“政治组织”的“出现”乃是“理性”“脱离”“人”的“自然状态”的“结果”。
如何理解霍布斯著名的“自然状态”?“自然状态”并不是“动物状态”,“动物世界”并不一定是互相厮杀的场地,那么“人”的“自然状态”那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状态”就是连“畜生”都不如的“野蛮状态”。
“人”的“野蛮状态”是比“动物”还要坏得多的一种“自私”状态。“一切人-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利益”“反对-恐惧-整治”“一切人”,这所“坚持”的不是“自然”的“普遍原则”,而是“自然”的“个别原则”,尚未将“经验”的“个别性”“提高”到“经验”的“普遍原则”。这就是说,“个别的”“意识”尚未“提高”到“科学知识”的“普遍意识”,“统治-支配”着这个“世界”的不是“科学知识-理性”的“普遍性-公众性”,而是“个体”的“自私性”。在这个世界里,只有“偶然性”,没有“必然性”,“人人”都“意欲”从这种“偶然性”中攫取“个体”的“最大利益”,一个人一个“原则”,于是,不仅是“二律背反”,而且是“万律背反”,从而是一个“无原则”的“混沌”的世界。人人都有“机会”成为“创世主”,人人都有“称王称霸”的“意欲”,人人都“唯我独尊”,于是也是“人人自危”,“人人以邻为敌”。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的“世界”,是一个“恐怖世界”,与“动物世界”“无意识”地趋向“平衡和谐”的“世界”完全不是一个境界。东方观念中的“桃花源”把这种“人吃人”的“世界”反衬得鲜血淋漓,当是欧洲现代“财富竞争”的一个对照。在哲学理论上企图指出一种“经验普遍性”-“科学知识”“必然性”的“需要”,现代欧洲社会“需要”培根经验哲学的“知识即力量”之“引导”和“规范”,而“知识”必须有“普遍性-公众性”才会产生“力量”,否则各种“力”就会“抵消”或“湮灭”。
舍弃“公共性-普遍性”的“知识”实际上是一种“无知”,(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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