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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专题: 全过程人民民主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问题。当代中国创立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构成一个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它以人民作为主体,在实行社会主义民主中,通过全程参与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具体的环节,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悉心领悟、深化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蕴含的宏阔旨义,需要回溯历史、立足现实、开拓未来。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评价的古代氏族原生民主形态的传承弘扬,是对马克思主义主张的人民主权思想的秉持光大,是对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赓续创新。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第六部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问题。报告阐明了加强和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强调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突出了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报告建构了当代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了科学明晰的诠释。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作为主体,在实行社会主义民主中,通过全程参与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具体的环节,保证和落实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蕴含的宏阔旨义,需要我们回溯历史、立足现实、开拓未来,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新篇章。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古代氏族原生民主形态的传承弘扬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创造的,它来源于人类社会民主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久远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曾深入地研究了古代氏族社会的民主,根据俄国学者马·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和美国学者路·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所提供的材料,揭示了古代氏族社会的原生民主形态。
柯瓦列夫斯基的《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详尽地记载了亚、非、美洲的印度、阿尔及利亚等地的各古老民族社会历史的演变,记述了印度公社土地所有制的各种形式和阿尔及利亚的多种土地占有制以及公社的公共管理组织。马克思通过对该书的摘录和评注,在《马·柯瓦列夫斯基 〈公社土地占有制〉一书摘要》中说明了在土地共同所有制基础上“公社氏族团体和农村团体被用之于行政和司法的目的”。公社的共同占有者会议,是司法的高等审判机关;公社公职人员的产生,都采取了经由公社的所有成员民主选举的方法,公社的《耶遮尼雅瓦勒基雅法典》和《那罗陀法典》两部法典,也“都劝告人们选举通晓自己的职责、大公无私、清廉自守的人担任公社长,都规定公社成员绝对服从这样选举出来的人员的决定(指示)”。由此可见,氏族社会实行的公有制公社,决定了氏族民主制度的产生,民主制度与公有制度相互依存适应。
在《路易斯·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原始社会氏族民主的具体内涵。他引述了摩尔根关于“氏族社会是民主社会”的重要观点:“氏族这种组织单位本质上是民主的,所以由氏族组成的胞族,由胞族组成的部落,以及由部落联盟或由部落的溶合(更高级的形态)[如罗马的三个罗马部落、阿提卡的四个雅典部落、斯巴达的三个多利安部落;他们都定居在一个共同的地域]所组成的氏族社会,也必然是民主的。”在氏族社会,虽然没有国家,却有管理机构,但由于氏族不存在阶级压迫,不存在专制制度,所以实行全体成员的民主管理方式。氏族民主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其一,全体氏族成员有选举酋长和酋帅的权利。氏族首领共有两位,一位是酋长,主管氏族内部事务工作;另一位是酋帅,领导对外军事行动。酋长和酋帅必须从氏族成员中经大家选举产生。所选举的酋长和酋帅,都是才力出众的人,但他们在氏族中并不享有特殊的权力。其二,全体氏族成员有罢免酋长和酋帅的权利。酋长和酋帅能否胜任职责,取决于其是否 “行为良好”,若不胜任,即被罢免。氏族中将酋长和酋帅就职称为“戴角”,被罢免则称为“摘角”,“摘角”之后,就成为一名氏族普通成员。其三,氏族会议议事时通行民主规则。氏族会议是全体成员的民主大会,所有公共问题须经协商,须得到大多数成员同意才能决定,每项公共法令也是如此才能生效,每一个成年男女对所讨论的一切问题都有发言权,这是氏族民主的基本法则。其四,氏族与氏族间商议事情采取民主协商方式,使用“贝珠带”作为证据,“在和对方谈判的过程中,要交出几条这种贝珠带。对方每接受一条建议也回赠一条贝珠带”,以表明民主协商达成了共识一致。其五,氏族全体成员是自由平等的人。全体成员都是人身自由的人,他们之间有相互保卫自由的义务,他们是由血亲纽带结合起来的同胞。虽然在氏族社会,自由、平等、博爱还未用文字明确表达出来,却已成为氏族的根本原则。
恩格斯也研究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并参考借鉴了马克思的《路易斯·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又结合了自己对古希腊、古罗马、古爱尔兰和古德意志社会的研究成果,撰写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一名篇。恩格斯十分赞赏氏族社会管理公共事务的民主性。他指出,由氏族组成的部落议事会,“是由各个氏族的酋长和军事领袖组成的——这些人是氏族的真正代表,因为他们是随时都可以罢免的;议事会公开开会,四周围着其余的部落成员,这些成员有权加入讨论和发表自己的意见;决议则由议事会作出。按照通例,每个出席的人都可以随意发表意见,妇女也可以通过她们所选出的演说人陈述自己的意见”。议事会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讨论,最后采取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对此,恩格斯给予高度评价,他采取了把古代氏族社会的民主与国家出现后的民主两相对照、呈现明显差别的方法:“这种十分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多么美妙的制度呵!没有士兵、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由此揭示了在民族社会里,民主是多么的平等、公平、合理。
从氏族社会全体成员的民主活动中可知,“民主原则是氏族社会的基本要素”,氏族社会实行了全体成员平等的、开放的全程民主。氏族民主有“三个全程”的环节和活动:一是全体成员参加了民主选举的全程;二是全体成员参加了民主商议和决定氏族内部公共事务的全程;三是全体成员参加了民主监督和罢免的全程。对于古代氏族社会和人类社会的关系,马克思曾提出人类社会“正像在地质的层系构造中一样,在历史的形态中,也有原生类型、次生类型、再次生类型等一系列的类型”的重要观点。因而,作为古代社会的氏族民主制度,也就成为人类社会最初的、原生的民主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称赞的古代氏族社会的原生民主形态,无疑构成当代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源头起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当代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这样的“三个最”显著特征,与古代氏族社会民主的全程性完全契合,而且做出了新的拓展。从“最广泛”来说,目前中国十四亿多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参加了民主活动,已经接近了全员,这样的人口数量是古代氏族社会难以想象的;从“最真实”来说,当今中国列为民主商讨的事项,绝大多数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管理和民生改善议题,这种接地气的、丰富多样的、真实确切的民主,是古代氏族社会难以企及的;从“最管用”来说,就是民主一定要有效率和取得成果,现在中国的民主和古代氏族社会的民主不但具有同样的快捷性、高效性,而且就其取得的更多、更大的成效而言,又是古代氏族社会难以比拟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民主,重在具体方式的细节规定。前已述及,古代氏族社会民主通过五个具体方式,体现了民主的全程性,而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通过规定的五个环节、步骤,更全面地展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全方位和全覆盖的运作实行及其显著成效。
第一,民主选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在我国,每次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选民是最多的;按比例选举出的人民代表也最多,确保了不同地区、民族、行业、阶层、党派都有一定数额的代表,人大代表具有全覆盖的代表性。
第二,民主协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七大协商”搭建了最广阔的协商平台,所涉及的议题和内容也是最丰富的,推动了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实现了党在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利益代表的全面性。
第三,民主决策。民主决策已建立了完善的制度,要求决策必须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并且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这保证了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以及决策执行之后,人民群众具有实实在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第四,民主管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民主管理是人民参与民主的直接行为,构成人民民主的实体。国家制定的宪法和法律,真正赋予了我国人民享有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权利,通过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通过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有力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通过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了社会自治功能。
第五,民主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执政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人民代表监督、人民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可以有效地对国家各级代表机关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以纠正各种违法行为。民主监督的过程,使人民的意志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为人民民主的执行、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对马克思主义人民主权思想的秉持光大
自原始社会氏族制度崩溃、阶级和国家出现后,人类经历了奴隶制和封建制的君主专制统治。随着近代工业生产力的崛起,新兴的资产阶级推翻了封建专制主义,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在与封建专制主义斗争中,从14世纪到16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确立了以“人”为中心、以“人性”取代“神性”的理念。格劳秀斯和斯宾诺莎提出,人皆享有生存、自由等自然权利。洛克指出,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三项基本权利不可转让。在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前夕发生的启蒙运动,从更为深广的思想领域,发扬了人文主义精神,高举起“天赋人权”的旗帜,宣扬人的平等自由博爱。(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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