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炜:文明的融合?——亨廷顿《文明的冲突》引起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56 次 更新时间:2008-07-22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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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炜 (进入专栏)  

随着“冷战”的结束,世界政治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前苏联和南斯拉夫境内传统民族国家间因数十年中央权威的陡然崩落而硝烟再起,自70年代初在国际政治中一直采取意识形态低姿态的中国在人权、贸易、武器扩散等问题上与美国屡生龃龉,包括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新加坡以及东南亚华人的所谓“大中华经济圈”的迅速崛起,再加海湾战争及源于西方(和以色列)与伊斯兰世界历史争端的其他冲突,凡此种种,说明世界确实进入了“后冷战”时代,说明亨廷顿的“文明冲突”将取代意识形态和经济冲突,成为未来国际政治斗争的主线的说法尽管散发着浓烈的西方中心论和霸权主义气息,尽管太囿于眼前国际政治是非而缺乏宏观文明考察所应有的高度,甚至尽管不难找到大量历史反证,但大体上是基于事实观察和分析而发之论,01并非全然是危言耸听。可是既亨氏的设论落在文明“冲突”的可能性而非落在文明演进中完全可能出现的其他可能性上,譬如说“融合”,那么不难想象,如果将设论点挪一挪,并且尽量不以特定的某一家文明为中心,未来世界景观的呈现,便会与亨氏“冲突论”大异其趣。

一 文明的界定和划分

首先,要给“文明”以一个又简明扼要而又无隙可击的界说是不可能的。无论多么精确、简要,界定文明的任何企图说到底只是为了“操作”上的方便,或出于政治经济动机、或较多地带有智识(intellectual )探讨色彩, 而对各文明的现状和未来走向所作的宏观把握和预测。此外,“文明”这个词显然还极容易与“文化”重合乃至混淆。但为了寻找一个无论从认识论角度还是对于眼下讨论“冲突”或“融合”问题都是一个有用的、可操作的界定,不妨说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它具有发达的宗教、文学、艺术、科学、伦理体系、社会组织、政治组织、军事组织、书面语言以及与这一切各各对应的物质表现。文明可能兴衰涨落,甚至消熔在历史中,但一个文明如果仍具有活力,则它的内涵总是具有多样性,总是动态的、开放的、包容的,无时不处在形成之中。文明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特征是,属于某个特定文明的人无论在何处,总是强烈地认同于这种文明,即文明有强大的凝力。文明一般说来是超越民族和种族界限的,能够延续到近代的各文明一般说来拥有众多的人口,并且覆盖广袤的地域。按照这些标准,也参照汤因比( Arnold Toynbee)划分二十一个文明的做法,可以认为,当今世界存在着西方文明、东正教文明、伊斯兰教文明、中国文明、印度文明(顺便说一句,这种划分法也基本上为亨廷顿所赞同和采用)。

可是问题立即产生了:是否仍然存在一个“犹太文明”?除了是单一民族,人口相对较少,散居全世界的犹太人有着极强烈的文化-民族认同,是一个基本上符合上列标准的文明。另不乏意味的是,犹太人的宗教一般被可看作是西方、东正教和伊斯兰教文明宗教信仰的共同“蛹体”(汤因比喜欢用的一个比喻)。也就是说,犹太教文明的基因通过西方文明的全球传播而移植到世界上所有的文明里了。当然,古希腊文明也扮演了相同的角色,甚至古埃及、古巴比伦文明在较小程度上也如此,但直到18世纪末,犹太人在“散居”(Diaspora)中种种复杂艰难的条件下保持了宗教、文化乃至种族的独立,甚至在二十世纪重建了犹太人国家,恢复了湮没于“散居”中的民族语言的使用。这种现象在人类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若没有全世界犹太人高度的文明认同,便不会有这样的结果。这种认同产生于使该文明成其为该文明的种种合理因素。正是这种认同使犹太人即使寄居在亲族性相似的文明中,也没有因这种相似性而丧失自己的“犹太性”。相比之下,古希腊人便缺乏这种认同,因此虽然他们把自己的文明基因散播开了,但他们所认同的古希腊文明在近现代前就早已不再是一个文明-种族实体。

另一个例子是日本。日本也是单一民族,人口在明治维新以前不可谓多,所覆盖地域也不可谓广,它甚至不像以上提到的六个文明那样做过其他文明的母体,似乎从来只有做子体的份。可是它对什么是文明的合理因素有一种历史上罕见的洞察力和非凡的接受力。日本在引进中国文明之后和引进西方文明之前,可看作中国文明的子体(或如汤因比所言,为“远东文明的日本子体”),但20世纪60年代后,它在经济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创造性力,却堪与任何“正统”意义上的文明相媲美。再加上通过中国传入的印度文明因素及日本固有的本土因素,02日本看上去象一个文明混合体。可是,日本之所以成为日本,正是在于它成功地将其他文明成份高度整合了起来,从而创造了一个不同于其他任何文明,也并非各种文明要素简单相加,而可看作一个独立实体的文明。在此意义上,特别是在基督教文明可以分为西方文明、东正教文明、甚至南美洲文明(亨廷顿即是这样做的)这种意义上,讲“日本文明”应不是无稽之谈。如果认可这一点,就还应注意,日本的例子表明当今世界文明融合的速度及产生的惊人结果是古代世界所根本无法想象的。03

一个文明也可能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文明。由于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在西方世界出现了天主教和新教(Protestantism)的分化。因此可以将西方文明划分为天主教和新教两个子系统,前者主要包括南欧和中、南美洲的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民族,后者则主要指北欧、中欧以及所有英语国家。考虑到新教伦理催生现代资本主义的至关重要性,以及现代资本主义对于西方文明的全球性传播和取得全球性优势所起的作用,作这种区分便更有必要了。同样的,东正教文明也可以分为拜占庭-希腊东正教和俄罗斯东正教两个子系统;中国文明可以分为中国文明母体和明治维新前的日本之子系统;伊斯兰教文明可分为阿拉伯世界和伊朗两个主要的子系统,及突厥语世界、马来语世界、印度次大陆、东非等次要的子系统。从古代印度文明的母体中则诞生了印度教印度、锡克教印度(当然只在较小程度上如此,因锡克教是印度固有因素与伊斯兰教因素结合的产物)、印度境外信奉小乘佛教的国家、中国境内信奉大乘佛教的西藏等子系统。

二 文明界定与划分中的“例外”

可是,一如汤因比《历史研究》的学术接受情况所示,文明考察只要是宏观的,就不仅难以顾及微观研究的准确性,也难免遇到例外。事实上,例外无处不在,使“纯粹”、不含“杂质”的文明成为不可能。它们数量之多,以至“例外”究竟是不是“例外”也成了问题。正是这些例外无情地损害着概括的“圆满性”。换言之,如犹太教和日本文明的情形所示,上述对文明的划分虽不乏探讨问题的“有用性”和“可操作性”,但其认识论价值终究得打折扣。

如何解释与中国文明水乳交融的佛教因素?如果说后者只是前者中一个次要因素,那么佛教随着中国文化衍生到日本后,比起它在中国地位就重要得多了。即使在明治维新前,即当日本文明还可以看作中国文明的子体的纯粹形态时,印度文明基因在它身上已经有了“显性”呈现,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将它看作印度文明的子体也未尝不可。通过现代西方文明将其合理基因复制到全球的古希腊文明,是在吸收了古代埃及、古代爱琴海地区、古代叙利亚地区诸上古文明的养分后才形成的。所谓“西方文明”是在古希腊文明的基础上,摄入古罗马要素即其法律和政府组织形式,融入与古希腊要素具有同等重要性的犹太教或“叙利亚宗教”要素即产生了基督教,04再加西欧各地的本土成份,才成长为具有近现代科学技术、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形式、政教分离、多元立宪的政治制度,以及平等、自由、人权、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 )等价值观念的那种文明。

当然,一个文明的各要素中总有主次之分,但即使次要的要素在一般情况下很难改变(遑论取代)使一个文明成其为该文明的主体性要素,一个文明内部的文化多样性,该文明的动态性、开放性、包容性和正在形成性是显而易见的。一个文明的主要和次要要素同处于一种有机整合状态中,或者说前者主干,后者是枝叶。哪怕去掉西方文明的那些非古希腊-罗马、非希伯来的次要成分,其结果也将是一种干巴巴、无色彩、因而不伦不类的东西。

包括亨廷顿在内的许多对文明作宏观考察者有意无意忽略这么一种现象,即一些文明与另一些文明之间由于共有某些属性而具有亲族性相似。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又给文明的界定与划分增加了难度,用“例外”来解释这种现象显然已不合适。在这个方面,汤因比喜欢使用的“犹太系宗教”这个术语很有价值。

作为基督教文明的骨髓的基督教(即使有一个独立的“东正教文明”,东正教也毕竟是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和犹太教都是抽象一神教。三种宗教均反对偶像崇拜,05均认为其所信奉的神是创造并主宰世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形无象的精神体(当然与此同时,三者均不否认天使、魔鬼等其他精神体的存在,不过认为它们是被唯一真神创造而非创造者),即三者均为“犹太”型宗教或“叙利亚”形态的宗教(汤因比亦提出了“叙利亚社会”和“叙利亚文明”等概念)。在“散居”中,犹太教徒便主要寄居在其两个亲族文明区域内。虽然作为整体,他们在长达二千五百年以上的“散居”中成功地保持了自己的“犹太性”,但作为个人,他们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改宗归化于所寄居区域的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即使他们常常在寄居区遭受残酷迫害甚至集体屠杀,但这种基本格局也根本没有改变。原始基督教形成后不久即出现的基督教一性论派和聂斯脱利派,因遭受迫害而辗转流散于西亚、东非和中亚地区,时间长达数世纪,但最后在其寄居区域所皈依的新宗教,终究还是与其教义相似的伊斯兰教。06

东正教文明与西方文明的亲族性相似程度就更高了,这使东正教斯拉夫人几百年来得以非常便捷地吸收和利用西方文明的近现代成果。由于这个原因,俄罗斯得以在几个世纪里不断扩张,从而形成当今世界版图最大的国家。显然,如果没有东正教文明对西方文明成果的便捷利用,这种局面不可能出现。在这方面,其他文明根本是无法望其项背的。陀思妥耶夫斯基、门捷列夫、肖斯塔科维奇显然既不仅仅属于东正教文明,也不仅仅属于西方文明。甚至在政治经济层面上,斯拉夫东正教地区近年来也在所谓“苏东巨变”后的历史性转轨中越来越向西方靠拢。属于东正教文明的近现代希腊自从摆脱土耳其人统治后,经过短短一百多年的调整,尽管经济仍相对落后,但目前与西方在各方面都一体化了。东正教文明在融合西方文明方面的表现,使是否存在着东正教文明与西方文明的分疏也成了问题。

日本是一个更明显的例子。所谓现代“日本文明”中西方成份之多,使把日本归属于中国文明的一个分枝成了问题。在整个“冷战”中,甚至在“后冷战”时代,日本在政治经济方面也仍被看作西方世界的一部分。它自己似乎也愿意认同于西方,甚至出巨资帮助以西方国家为主的多国部队打赢海湾战争。另一方面,日本文化的原始基因又主要是东方的,因此在文化认同上,日本人不可否认地更多地属于东方而非西方。虽然日本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因亚洲的普遍落后而欲“脱亚入欧”,近年来由于东亚经济的迅猛发展,又多少有点想“脱欧入亚”了,也就是说,不仅承认自己的文化上的东方性,在经济甚至政治上也要认同于东方。显然,日本人在文明归属问题上遇到了西方人、中国人、伊斯兰教所没有遇到的麻烦。说“日本文

明”是一个“精神分裂”07的文明,当不无道理。

当然,除非认为目前并不存在一个“犹太文明”,犹太人在文化-民族认同方面也会遇到相似的麻烦。散居在西方的犹太人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他们讲的是各民族国的语言、遵守的是各民族国的习俗、参与的是各民族国的经济政治生活。他们要么在若干代人以前就已皈依了其本身已处于不可逆转的世俗化中的基督教,要么自己所信奉的就是一种世俗化了的犹太教。犹太人对西方文明这种高度参与(暂且不说“认同”)的结果是,他们在西方文明内产生的伟大人物如马克思和爱因斯坦一般被看作西方人。在宗教上,20世纪建立的以色列国家从一开始就是世俗化的,其国家组织形式和经济运作模式也是西方式的,更重要的是,它在国际政治上的立场与西方国家是一致的。在价值观和政治利益上,如果说有一个与西方多少是龃龉的“大中华”经济文化圈,也可以说有一个与西方非常接近或基本一致的“大犹太”经济文化圈。况且,无论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世界范围的“原教旨主义”08如何抬头,可以根本不担心会出现犹太教原教旨主义。简言之,“犹太文明”已经非常西方化了。划分出一个独立的“犹太文明”意义已不大,汤因比将所谓“犹太文明”称为“叙利亚社会”的“活化石”是不无道理的。09

三 文明播衍的方式

在文明考察中,不难发现,历史上存在过的许多较小的文化实体由于这种或那种原因消失了,另一些文化实体虽然得以保存下来,却一直没有得到机会伸衍,现仍处于一种萎缩的、有时甚至是相当原始的状态。汤因比所说历史上存在过的二十一种文明,现在只剩下六、七种,大约就指的是这种现象。那么,为什么有的文化实体得以传衍,而另一些却不能呢?

若不怕“文化沙文主义”的标签,不妨说那些经久不衰并广为播布的文明一般具有诸多合理因素。其中最根本的,是那种有着本体论(无论属于“内圣”型还是“外圣型”)根据的尊重人本身的精神,那种超越种族、民族界限的普世的人道主义。有了本体论意义上的合理基因这个先决条件,就自然会相应地萌生出以之为本的社会、伦理、政治、经济、器物层面的合理基因。人道主义精神在其历史展开的前期,往往采取“高级宗教”10的有神论信仰形式。但由于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创造出来的,神而人的世俗性转换终究要历史地从有神论中开出现代形态的人道主义来。正是由于具有这种最重要的合理因素,各大文明才得以承传与繁荣。11

反之,一个文化实体若缺乏这种这种人道主义基因,就不能持久,甚至被历史埋葬。古代亚述帝国因穷兵黩武,搞军国主义而最终导致种族灭绝,在文化上也没有留下太多有价值的东西。13-14世纪的诸蒙古汗国的势力曾经覆盖了整个中国、朝鲜、中亚、东北亚、西南亚、大部分东欧、甚至进逼日本、越南,但终于因缺乏足够的合理基因而很快衰落下去。亚历山大大帝建立的马其顿-希腊帝国及其三个子体帝国并非不具合理因素,并且还不少,其鼎盛时期的势力范围也囊括了从地中海东部到印度这一广阔的区域。它们在历史上也未能持久,其原因恐怕同样在于当时的马其顿-希腊人在价值论层面上尚未发展出一个人道主义形态的“合理化论证系统”,12因此西方的全球性扩展注定要由后来兴起的希腊-希伯来-资本主义文明即现代西方文明来执行。

可是倘若不使用“人道主义”这个十分笼统的概念,各文明中哪些具体因素可以视为合理呢?对于西方文明来说,它所包含的希腊理性精神、希伯来道德理想主义,以及从这两种因素中开出的与现代资本主义密切相关的世俗精神,是最重要的合理因素,而且具有明显的普世性。对于普世性也相当强的伊斯兰教文明来说,源于犹太教的一神教观念、从这种观念中开出的反偶像崇拜、社会平等观念,以及相应的伦理道德,是最重要的合理因素。当然,这里不是说伊斯兰教文明缺乏希腊理性精神,只是这种因素表现在它身上相对较弱。这里也不是说,西方文明缺乏伊斯兰教文明的种种优点,因为西方的基督教作为最重要的叙利亚型宗教已包含了这些属性,尽管表现形式不太一样。对于中国文明来说,“仁者爱人”的终极关怀、仁义礼智信的道德理想、中和中道的生命品质是最本质的合理因素。即使是印度文明各地区或国家所共同信奉的轮回业报思想,就其能解答人生苦难问题从而具有维系社会稳定的功能来讲,也不乏历史合理性。从这个系统衍生出来的大乘佛教更是因其强烈的社会平等观和普世精神而与其他文明相切合。

在大多数情况下,得以伸衍的并非像中国文明那样,是作为历史共同体的文明,而是作为文化形态的文明中的合理要素。可以说,即使作为这些合理要素的原生载体的种族实体衰落了,甚至不再存在,这些要素也会以合理性赋予它们的内在力量而继续传播。换言之,一个文明的种种要素如果有生命力,即使脱离了其原生种族载体也仍然能藉着新的种族载体继续播衍。

埃及文明衰败了,但它的科学萌芽却被富于理性求知传统的古希腊人继承过去,加以创造性的发展,继续对历史产生影响。巴比伦文明消失了,它在天文、历算方面的成就却融入希腊-罗马文明中,通过这个新的载体继续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做着贡献。属于“叙利亚”文明的腓尼基人衰落了,但他们发明的字母却通过希腊人播布到西方文明和东正教文明。希腊文明隐退到历史舞台后面,但柏拉图的哲学思想却在公元4至5世纪通过新柏拉图主义被奥古斯丁揉进基督教神学论证中;及至13世纪,由阿拉伯语转译过来的亚里士多德哲学帮助托马斯.阿奎那建筑了空前宏大、富于现代精神的神学体系;14至16世纪,希腊的哲学、文学、艺术在西欧全面复兴;19世纪末,连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也得到恢复。当然,希腊文明理性精神极强的哲学也为伊斯兰文明的神学论证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古希腊早期历史上,雅典和科林斯诸城邦向小亚细亚沿岸和西西里、意大利南部沿岸殖民,将希腊文明扩展到北地中海许多地区。这当然算不上对不同的文化和种族载体的利用。可是当希腊化的马其顿王亚历山大于公元前334年率军东征时,情况就不一样了。他抱着传播希腊文明的意图。他对待被征服民族的明智政策使希腊文化很快播布到整个西亚和中亚。虽然他一死,马其顿-希腊帝国立刻就崩解成几个相互对抗的王朝,但希腊文明却继续在埃及、西亚、中亚发散着能量。以希腊少量的人口和希腊本土有限的资源统治这一庞大地区显然是不够的,非得有东方民族的合作不可。于是产生了许多半希腊化的东方民族,希腊文明的文学、艺术、技术、建筑、和军事组织形式便藉着它们得以进一步播衍。公元前2世纪,半希腊化的巴克特利亚(Bactria)人南侵印度, 占领了从喀布尔河流域到杰卢姆河以东的广大地区,到公元前2世纪中叶,他们的势力可能还到达恒河流域。不用说,希腊文明通过这些半希腊化的东方民族把自己的印迹烙到这广袤的土地上了。希腊文明能传播得这么广远,是亚历山大本人孜孜以求而未能做到的。甚至直到公元3世纪,希腊文明也仍在希腊化程度不算太高的的贵霜(Kushan)帝国里留下它的痕迹。13此外,吸收了大量希腊因素的古罗马在共和国和帝国两个时期的扩张,同样起到了播撒希腊文明基因的重要作用。

具有可比性的近现代实例是,俄罗斯东政教文明和中国文明出于历史的必要或必然,不仅都大规模吸纳西方文明要素为己所用,而且都在各自广阔的区域里向非斯拉夫东正教民族和非汉民族推广西方文明,或者说传播被它们改造过的西方文明要素。总之,它们充当了有史以来文明传播中最大的两个种族-文化载体。这一巨大的过程已进行了三百多年,现在仍未结束。日本和以色列当然也可以视为西方文明的现代载体。它们在规模上虽比不上俄罗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也说不上积极地向异民族推广西方文明,但至少从目前来看,在“质量”似乎胜过后两者。

另一个有意义的例子来自思想史:理型(Form或Idea,通译“理念”)说的播散过程。一般认为这种现象与本质二分法的理论是柏拉图的发明,对西方基督教和哲学思想产生了根本影响。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甚至认为,柏拉图以来整个西方思想史不过是理型说的“注释”。但种种迹象表明,理型说并非起源于柏拉图,而起源于古巴比伦人,此后又见诸犹太人的塔木德经(Talmud)口头文学。柏拉图大体上是“述而不作”的,其功劳是将理型说发展后广为播散开来。14这再次说明一种文化要素只要有生命力,就总会找到种种载体传衍生开来。

然而,文明中合理要素的扩散中最强有力的载体,还是所谓“轴心时代”形成的“高级宗教”。皈依一种宗教,自然会认同与信仰有关的其他事物,如论证信仰的哲学理性成份、社会组织形式、伦理道德、建筑样式、文学艺术,实用技术、在很多情况下甚至是语言。实际上,讨论近代以前的人类史,“文明”和“宗教”这两个概念的内涵有很大种族的重叠,几乎不可区分开来。

西方基督教(Occidental Christianity)、东正教、 伊斯兰教及各子体宗教(或教派)在其传播过程中,以那种强烈的传教性甚或攻击性、侵略性将其文化基因复制到被传教地区。这些基因自然包括它们从其他文明中吸取的成份。在近现代条件下,西方这个成分极为复杂的文明不仅仍然采取传统的传教方式向全世界播撒其基因,而且还以现代世俗化形式更有效地做着同样的工作。儒家虽不属于传教型宗教,但在其历史展开中也得力于上述高级宗教的种种优势,以渐进、和缓、以柔克刚方式将其基因复制到整个东亚区域;在游牧民族统治时期,则以同样的方式在一个巨大区域里不仅完好地保存了这些基因,而且同化了征服民族。南亚的印度教虽然不属于传教型宗教,但从印度文明中生长出来的佛教却在诞生几百年后发展成为传教型宗教。15其大乘佛教支系以传教方式将印度文明的信仰要素带到整个东亚,而其小乘佛教支系以传教方式播撒到东南亚地区的,则不仅有信仰的种子,而且有社会和政府组织形式。印度人在外族统治期间,也象儒家中国那样以被征服民族的身份以柔克刚,同化征服民族,保持自己文明的同一性。

四 文明的未来走势

不难看出,文明发展在现今阶段呈现这样的格局,即西方文明由于种种历史缘分在人类文化传播中主要处于“文化施动者”的地位,非西方文明则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处于“文化受动者”的地位。施动者地位的取得并不意味着享有这种地位的民族比受动体民族或国家优越,或反过来讲,后者在前者面前应当感到自卑。文明作为一个动态过程总是处在兴衰流变中。西方文明之所以近代以来扮演了主要的施动者角色,是因为它本身在发育过程中也充当了种种说不清究竟是东方还是西方的文化受动者角色。即使在目前,西方文明也绝对不是一个纯粹的文化施动者,而在不小的程度上也充当着文化受动者。

一个不容争辩的相应事实是,由于在过去数百年中“拿来”的较多,非西方文明的原有内涵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在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是日本民族和犹太民族。俄罗斯文明、中国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在较小的程度上也是如此。在这点上,海湾战争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表明,有着不同文明认同的众多国家,无论它们是西方的、东正教的、伊斯兰教的、犹太教的、日本的还是中国的,也尽管有程度上的明显差异,大体上已接受了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这一重要的现代观念。这意味着,无论最初源于哪个文明,一些重要的现代观念已经不能说属于某一个或某一些特定的文明,而属于全人类了。16

因此,无论亨廷顿怎么认为,可以说一个既非西方、亦非非西方的世界文明或者为全人类所认同的普世文明正在萌生中,尽管其最终成形也许是好几百年以后的事。除了固有的西方要素以外,俄罗斯人和犹太人对这个文明做出了人所皆知的贡献。不太引人注意或为人所承认的是,日本人给它贡献了全新的工作伦理和全新的产品-服务质量概念。中国人所贡献的,除了众所周知的四大发明以外,还有精美廉价的食品、勤奋而守纪律的劳工、国际政治中非意识形态化的中道精神;印度人为世界贡献了解决政治冲突上的非暴力主义(甘地主义),这已深深地影响了美国和平主义的民权运动和南非和平主义的反种族隔离运动。在可见的将来,中国人和印度人以其文明中固有的合理要素,还将在创生和维系一个和平的世界新秩序方面,在形成一种更有利于人类幸福的新思维方面,给世界作出更大的贡献。从长时段历史的角度来看,普世文明正在相对迅速地生长着。

正如日本现象所示,在西方文明与同它几无亲缘关系的文明的相互作用中,将会出现一些以往根本不可能发生、甚至根本无法想象的情形。只是在西方文明成功地嫁接到16世纪前与西方毫无接触的日本文化砧木,上并结出全新的果实后,市场经济中的人类才意识到,他们在其经济活动中对质量-价格比的追求中可以达到何等高度。中世纪至近代,西方世界的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互动大体上是在犹太系宗教区域内进行的,或者说,在几个亲族文明间进行,这就难免出现“近亲弱势”的格局。虽然尚无硬证据证明,这种情形阻止了文明演进中重大变化的出现,至少可以肯定,近亲繁殖的格局不利于全新可能性的出现。从道理上讲,全新的文明基因更可能萌发在没有什么亲缘关系或亲缘关系较为疏远的文明的互动中,而非相反。具体说来,如果出现“文明新基因”,那它们将更有可能萌生于以诸叙利亚型文明为一方,以中国文明、日本文明和印度文明为另一方的文明互动中。

以上讨论可能容易使人得出这种看法,即文明只“融合”而不“冲突”。冲突无疑是一个普遍存在的、无法回避的现实。事实上,历史上文明的融合或生成从来就是在冲突中展开的。作为文明载体的种族或民族的创生也在冲突中进行,或者说在冲突中融合而成。古希腊民族就是在多个部族的冲突-融合中形成起来的。华夏民族的祖先由炎黄两族融合而成,而炎黄两族也是在众多原始部族的冲突-融合中诞生的。即便在秦汉以降的帝制中国时期,种族融合过程也远未结束。在游牧民族侵入和占领期间,这种融合就更深更快了。就连民族认同极强的犹太人在其早期历史上也经历了多种血统的冲突-交融:古代叙利亚地区长期以来便是种族-文化的大熔炉。谁也难说自己的祖先或文明从何时起就具备了“纯净”的血统。“纯净”只是相对的,而这种相对性正产生于普遍的冲突-融合。不说在历史的纵深处,就是在当前,冲突-融合的情景也是普遍的、显而易见的。

虽然从文明的冲突-融合是一个普遍现象,甚至是文明得以形成的一个根本途径,但对于当前既处于融合过程中又认同于自己文化的各人类群体,问题却在于冲突是否一定得采取亨廷顿所谓“文明之战”的形式,也就是发生“文明大战”或文明间的世界大战。从已发生的情况来看,两次“世界大战”主要是在西方国家间进行的。17当然,谁也不能保证将来不再发生世界大战,甚至是亨氏意义上的西方与非西方的“文明大战”,但“放缓削减西方军事力量的步伐,并保持西方在东亚与西南亚国家的军事优势”18若真付诸实施,却未见得能阻止这种大战的爆发,其后果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倘若真发生了世界范围的“文明大战”,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传统上所谓的人类“末日”也就终于来临了,因为20世纪40年代以来,人类的进化已使他们获得了轻而易举地、全球性地毁灭自己(包括维系他们生命的生物圈)及其文明的能力。

可是天性乐观的中国文明根本就没有“末日”概念。中华区域内也几乎没有发生过宗教战争。宗教战争其实是各叙利亚形态文明的通病,是它们一直未能克服的弱点。即使在现代条件下,叙利亚型宗教-文明族群间的战争也要么披着宗教外衣,要么以世俗的形式继续进行着。

也许,不具“文明大战”基因的中国文明还能为制止将来可能发生的全球“文明大战”做一些贡献。早在1958年,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唐君毅诸君即在《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中呼吁西方人向中国人学习其“当下即是、一切平等之人生境界”;“一种圆而神的智慧”;“一种温润而恻怛或悲悯之情”;“一种使文化悠久的智慧”,以及“天下一家的情怀”。19应当说,这些呼吁把中国文明对生命意义和社会历史的基本看法大体表述清楚了。然而,从宏观历史的角度来看,它们的价值论内涵在本质上与世俗化了的犹太系宗教-文明的相应观念是大同小异的,尽管在实践中后者表现了较强的排他性和攻击性,20因而“爱人如己”(利未记:19.18)一类普世价值一直未能展开。

或许正是由于这种大同小异或者说文明间的相似性、可沟通性,作为美国政府国际政治策士的亨氏在其引起广泛注意的论文结尾处,多少表现出要纠正西方中心论的意向。他主张,西方国家要“深入了解其他文明的基本宗教和哲学主张,以及洞悉它们是如何理解自身利益的”;为此目的,西方人要“致力于去识别和其他文明间的共通性”。尽管亨氏认为在“可见的将来”不会出现一个普世文明,但仍然呼吁西方“学习与其他文明共存。”21西方学习非西方当然是件好事。可以想象,对于防止“文明之战”来说,这比总是由非西方学习西方要有意义得多,效果要好得多。这种“学”,意味着西方至少要部分地放弃其过去几百年中所习惯地享有的“文化施动者”的主要地位,学会在更大程度上扮演“文化受动者”的角色。简言而之,西方要学会逐渐“非中心化”。

从价值观念上来看,西方文明尤其应当虚心学习中国、印度这两个文明那种彼此圆融而非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那种中和中道的精神、那种“温润而恻怛之情”,或者说,将自己的文化基因中的排他性、攻击性和侵略性清除出去。从政治、军事的角度来看,西方应当逐渐习惯于非西方在这些领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不是竭力“保持优势”,以增加冲突的可能性。在经济上,西方人应当学习东方人吃苦耐劳、集团合作的精神来恢复自己的经济活力。在习俗层面上,西方也应当尽可能主动地吸纳非西方成分,以加深加速文明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从全球生态的角度来看,各文明就更无法分彼此了:臭氧层的破坏对西方和非西方是一视同仁的,核战争所导致的全球性“核冬天”(指除核大战造成的直接的物理、化学性破坏以外,浓烈的放射性尘埃漂浮于大气层中多年不散,使地球的生态系统无法利用太阳能而遭摧毁)对西方和非西方也是一视同仁的。

若如是,“文明之战”发生的可能性应当小得多。至少,所谓“冲突”可以不表现出激烈的形式。各民族在保持其原有文化身份的基础上共同创生一个普世文明完全是可能的,即出现一个双重或多重文明认同的新格局,在其中,各个文明在一种普世文明价值的基础上、在某种世界政府或世界性组织的管理和协调下相辅相成,和谐共处,同时又保持自己原有的文化同一性。实际上,这种局面的端倪早已显露出来了。

在此,半个世纪以来在贸易、金融、医疗卫生、体育、环保等方面形成的世界性的专门协约组织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联合国对文明进步的含义尤其重大。它是各文明有史以来基于共同接受的价值观念如人道主义、社会平等、自由、和平、正义、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等(尽管在人权上西方与非西方还有很大的分歧)第一次组建世界政府-国家的努力。22目前它虽尚无足够的实质性,如二战后未能防止几次较大的国际间战争,以实力说话的局面尚无法改变,因而不足以充当人类大家庭的称职家长,但它在促进世界各国的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的发展方面,以及在赈灾救援方面已经做了大量有意义的工作。尽管在波黑冲突上它表现得很无能,但在海湾战争(至少就某种世界政府的组织程序来看)中,在柬埔寨、索马里、安哥拉、莫桑比克等国家维持和平行动方面却不可谓没有成绩。因此,至少就一个有意义、可操作的世界性政治组织的构架而言,联合国对于巩固发扬一个普世文明的价值观以及促进这个文明共通性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物质表现形态的的全球性成长是大有裨益的。随着下一个世纪的到来,联合国在政治、经济方面一定会发挥更具实质性的仲裁和协调作用,因此,各文明在保持自己的固有的同一性的同时认同于一个普世文明的格局,定将有更具实质性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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