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慕樊:《小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7 次 更新时间:2022-12-07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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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慕樊  

钱题下注说:“(引《唐会要》)开元八年,中书门下奏,开元新格,冬至日礼圜丘,遂用小冬日视朝。按小冬日即小至。”邵宝说:“小至谓至前一日,如小寒食之类。”仇注与钱大同。惟引《唐会要》“小冬日”作“小至日”。《杜臆》不取邵说。云:“若以小至为冬至前一日,则诗不至云‘添线’‘动灰’矣。”按:“小至”,钱、仇、王认为是冬至后一日,邵宝认为是冬至前一日。钱、仇均引《会要》,好像证据十足。我们且看《会要》怎么讲。《会要》卷二十四(据闽刻武英殿聚珍版丛书)说:“开元八年十一月十三日,中书门下奏曰:‘伏以十四日冬至……自古帝王,皆以此日朝万国,视云物……其日亦祀圜丘(即祭天)。令摄官行事。质明既毕,日出视朝。国家以来,更无改易。缘新修《条格》将毕,其日祀圜丘,遂改用立冬日受朝。若新拜南郊,受贺须改。既令摄祭,理不可移,伏请改正。’从之。因敕自今以后,冬至日受朝,永为常式。”钱、仇引《会要》说是:“唐时因为冬至那一天要祭天,所以改为冬至后一天上朝。”上引《唐会要》却是:《新格》原规定因冬至日祭天,改用立冬日受朝。但中书门下提了意见,以为祭天既是有官代皇帝行事,冬至日仍该上朝。玄宗准了。所以从开元八年起,冬至日仍然上朝,“永为定式”。依《新格》是改立冬日受朝;依开元八年敕,冬至日仍然受朝,根本没有什么“遂用小冬日(或小至日)视朝”的事。钱谦益改书作伪,仇兆鳌干脆更进一步,把“小冬日”改成“小至日”,以合诗题。我们更看看《唐大诏令》(据解放后印本)怎么说。“天宝三年一月三日甲子,冬至。敕:‘伏以昊天上帝,义在尊严。恭惟祭典,每用冬至。既于是日有事圜丘,更受朝贺,实惟兢惕。自今以后,冬至宜取以次日受朝,仍永为常式。’”这里倒是改为冬至后一日受朝,但照习惯,后令既颁,前令即废,大诏令是天宝三年下的,会要所载令在前,故注杜诗,不应复据开元八年诏。且大诏令亦并无“小冬日”或“小至日”的名称。那么,是不是民间有这种称呼呢?遍查《全唐诗》,都没有“小至日”的说法。杜诗“小至”的题目是可疑的。


就诗本身说,只是用冬至日的典故,看不出什么次日的意思。王嗣奭以为“添线”“动灰”不能用于冬至前一日。用冬至典必是次日才可。然如《小至》诗,第七句“云物不殊”用冬至典,第二句更明明说“冬至阳生春又来”。如何见得非至日?刺绣添线,吹管动灰,已成冬至节套语。并且亦可以解释为从冬至起日添一线。舍去客观材料(《会典》等)和积极(诗本身)、消极(唐诗人无作“小至”者)的证据,偏从典故字眼上纠缠,这是站不住的。宋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上,以“小至即冬至”,从杜诗看,应当是可信的。


附记 一、颇疑杜诗题“小至”的小字,是“冬”字的坏字,抄者误以为“小”。注家讲不得,就强为之说。


二、唐人诗除杜诗外无以“小至”为题的。诸类书只引宋唐庚:“篱下重阳在,醅中小至香。”不足做证据。历检宋诗,只有南宋理宗时人毛珝有《小至》诗云:“九地阳初动,披衣起拥炉。门前初去马,窗外渐栖乌。云色呈金未?梅梢破玉无?焚香待天晓,点易正研朱。”据此,则宋人以冬至前一日为“小至”。


湖南诗中,有《小寒食舟中作》七律,首句是“佳辰强饮食犹寒”。确知唐人叫寒食的次日为小寒食。那么,按照这个“小”字的用法,唐人也可能叫冬至后一日为“小至”,与诗用意使事亦没有不合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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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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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杜诗杂说全编/曹慕樊著.—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4,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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