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君:习仲勋与广东省改革开放事业的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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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弘君  


1978年4月至1980年底,刚刚恢复工作的习仲勋,被派往广东省主持省委、省政府工作。当时,全省工农业增长速度已经连续14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这与广东省在全国的地位和自身优势是极不相称的,摆在习仲勋面前的任务十分艰巨。


查找落后原因,澄清被林彪、“四人帮”搞乱了的思想和“左”的错误影响


习仲勋到广东不久,经过调查,发现当地干部群众的思想仍然受着“左”的错误影响,这是广东发展的主要障碍。习仲勋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旧的框框多,特别是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许多本来是正确的东西也不让搞,不敢搞”。[1](p.443)因此,习仲勋的工作,就从查找落后原因,澄清被林彪、“四人帮”搞乱了的思想和“左”的错误影响开始。

(一)调查研究,解决偷渡逃港问题

偷渡逃港是困扰广东省近30年的老大难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只有30万左右人口的宝安县,曾偷越边境的有12万人次,其中已越境定居香港的有6万多人,留家的劳动力不足10万人,多是年老体弱,全县40多万亩水田就有10多万亩丢荒。偷渡逃港问题给广东省乃至社会主义中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习仲勋到广东省后,首先解决的就是偷渡逃港问题。

习仲勋首先想弄清楚人们为什么要外逃。因此,他把自己来粤后第一次外出考察的地点,定在了逃港问题最严重的宝安县。1978年7月,他和省委书记、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全国一起到宝安县实地调研。在与香港仅有一街之隔的沙头角,看到沙头角这边杂草丛生,萧条冷落,香港那边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大家感触很深。在偷渡者的临时收容站,习仲勋问一个外逃的人:“社会主义那么好,我们自己当家做主人。你们为什么要跑到香港那边给人当奴仆,受人剥削?”那个偷渡者回答:“我们穷,分配低。到香港容易找工作。”《陈弘君、陈宪宇、师春苗、谢涛等访问方苞记录稿》,2008年1月2~4日。为了调查偷渡逃港问题,习仲勋还与20多位基层干部进行了座谈。基层干部直言“文化大革命”中在“左”的思想束缚下,宝安县与香港新界农民生活差距日益扩大的事实。在宝安县,习仲勋还考察了两家“三来一补”“三来一补”,即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制作和补偿贸易。企业,当他了解其成效后,当即表示鼓励宝安县大力引进外资办工厂。[1](p.448)

通过宝安县调查,习仲勋深感调整政策和改革体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他离开宝安县前谈了很多感想和意见,包括改革开放的一些初步意见。他说:“解放30年了,香港那边很繁荣,我们这边却很荒凉,一定要下决心改变这个局面,要努力缩小差距”;“群众偷渡的主要原因是政策问题,只要政策对头,经济很快可以搞上去,偷渡问题就解决了”;“林彪、‘四人帮’把我们很多思想和事情都搞乱了,对的说成是错的。所以一定要抓好整风”;“许多本来是正确的东西也不让搞,不敢搞,比如过境耕作问题,让香港资本家进设备采砂石出口、收入两家分成问题,吸收外资搞加工业问题,恢复边境小额贸易问题”;“搞外贸基地建设,主要看香港市场需要什么,什么价高,赚钱多,你们就生产什么”;“只要能把生产搞上去,农民能增加收入,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不能搞的,就大胆地干,资本主义有些好的方法我们也要学习。”[1](pp.443~444)习仲勋的这番话,对于人们解放思想、冲破一些过死过细的计划经济模式的禁锢是很大的鼓舞。

回到广州市后,习仲勋立即指示落实过境耕作和开展小额贸易等问题,并派工作组到宝安、珠海两地调研,帮助开展外贸基地建设。后来,习仲勋提出“治标治本并举,以治本为主”的反偷渡外逃指导方针,即一方面要求干部加强自身思想建设,改变工作作风和方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活和生产,另一方面,则是搞好改革开放,努力发展自身的经济水平。[1](p.443)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发展,广东省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逃港的现象很快便消失了,许多当年逃到香港的人又回到了内地。实践充分证明,习仲勋提出的反偷渡外逃指导方针是正确的。

(二)高度重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提出搞“实验区”

1978年四五月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选派三个代表团(组),分别到国外和港澳考察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经济的先进做法和管理经验。到港澳的考察组回到广州市时,向习仲勋等广东省党政领导人介绍了考察的情况,考察组建议将宝安、珠海两县改为两个省辖市,加强领导力量,农业从“以粮食为主”逐步转到“以经营出口副食品为主”,开辟游览区,办好商业、服务业等。习仲勋等广东省领导人受到启发,向考察组提出了在毗邻港澳的地方建立试验区的设想。习仲勋还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参与出访西欧五国的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全国的汇报,并决定召开广东省、广州市处以上干部大会进行传达。大家听后受到强烈震撼和启迪。

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赴日本和港澳考察团(组)汇报时,同意在广东省宝安县、珠海县建设出口基地的建议,要求广东省办起来。同年6月20日,习仲勋主持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关于迅速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和宝安、珠海两县建设问题,决定认真贯彻中央指示,切实抓紧落实,组织班子研究制定两县建设规划和方案。习仲勋随即派省计委副主任张勋甫率工作组到宝安、珠海两地做进一步调查研究。在工作组调研基础上,省革命委员会于同年10月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建设规划设想的报告》。

(三)开展整风活动,肃清林彪、“四人帮”的影响

在习仲勋主持下,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开展了整风活动,肃清林彪、“四人帮”的影响。1978年6月30日,他在省委四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指出:“应该看到,林彪、‘四人帮’对广东的干扰破坏是极为严重的。”他列举了林彪、“四人帮”及其帮派势力对广东农业战线的干扰破坏:“颠倒敌我关系,搞乱阶级阵营,用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办法对付农民”;“破坏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特别是破坏按劳分配的政策,把农民的积极性搞掉了”;“破坏多种经营,把广东的水果和经济作物都当作资本主义砍掉了”;“大搞‘并队’、‘过渡’、‘割资本主义尾巴’,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搞乱了党在现阶段的政策”;“大搞假左真右,把社会主义当作资本主义来批,把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也批掉了”;“弄虚作假,大刮浮夸风,大树假典型,大搞瞎指挥,大搞铺张浪费,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等等。他指出:“省委准备通过调查研究,集中各地的意见,根据中央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有破有立,以贯彻按劳分配政策为中心,制订出若干条,把被林彪、‘四人帮’破坏了的农村经济政策纠正过来。”

经过整风和肃清林彪、“四人帮”的影响,广东省各级领导班子总结了经验教训,在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上,统一了认识,促进了思想解放,增强了团结。

在肃清林彪、“四人帮”的影响,纠正“左”的错误思想的同时,习仲勋大力推动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政策,其中包括为因所谓海外关系“黑六条”问题1970年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出台《处理有港澳海外关系干部的六条意见》,一大批有海外关系的干部和侨眷、归侨被当做“特务”,遭到打击和迫害,在海内外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受到迫害的人平反昭雪,等等,打破了广东省干部群众的政治桎梏和精神枷锁,重新凝聚起已经涣散的人心,包括华侨和港澳同胞之心,为广东省改革开放局面的开创奠定了政治基础和前提条件。


推动思想解放,疾呼改革开放,力争广东先行一步


长时期“左”的错误和教条主义给人们带来的思想禁锢不易打破,而不打破这种禁锢,广东省的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就不可能有新的起色,改革开放不可能启动。习仲勋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因此不断致力于推动广东省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同时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呼吁解放思想。

(一)多次疾呼并推动解放思想

习仲勋较早明确表示支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78年6月30日,他在广东省委四届一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指出:“最近报纸上有些文章要好好地读,如:《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理论要与实践结合起来,理论要指导实践,实践反过来又丰富这个理论,离开实践,理论一文不值。马列读得多,但不同实践结合,那有什么用处呢?”不久,他又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本来是个常识问题,但又是被林彪、‘四人帮’搞得混乱不堪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冲破禁区”《习仲勋同志在广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78年10月5日。。在他的带动下,广东省从1978年7月就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并将讨论同肃清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和总结经验教训结合起来。同年7月4日,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他运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剖析广东省在“四人帮”流毒影响下推广的“屯昌教育革命经验”,指出这一“经验”是错误的。[2]

9月上旬,广东省委在广州市举行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会,省委常委和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参加。9月20日《人民日报》以《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加快前进步伐》为题,报道了这次学习会。这场讨论逐渐由省直单位和理论界扩大到广东省地、市、县领导机关。

1978年10月5日,习仲勋在广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指出:我们省、市领导干部中,思想不解放,精神不振作,“思想僵化,就不可能拨乱反正,就不可能实现四个现代化”。他还列出了思想僵化的种种表现:“传达上面的精神和外地的经验一点不结合实际,照抄照转;不问情况有没有变化,对过去的经验原封不动地照搬照套;在采用思想教育结合经济手段的办法管理经济方面,心有余悸,缩手缩脚;骄傲自满,夜郎自大,对自己不一分为二,工作搞不好,只咎于外因,怨天尤人,自己永远正确;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不读书,不看报,脑子里没有一点新鲜空气,没有思考任何新问题,靠‘等因奉此’过日子;对如何利用我省靠近港澳这个有利条件,引进一些东西,多搞点门路,加速发展我们的经济,不敢想,不敢碰,束手无策,等等,都是思想僵化的表现。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我们今后前进的步子就不可能大,甚至寸步难行。”他强调指出:“所谓解放思想,就是要挣脱林彪、‘四人帮’设置的种种精神囚笼,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一切从实际出发。也就是要尊重唯物论、辩证法”。

在1978年11~12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习仲勋针对真理标准问题,旗帜鲜明地指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这次会议上不讲两句,恐怕不好。”他还和王全国、薛光军联名给华国锋和中央政治局写了一封信,再次要求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解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事关大局的问题”。[2](pp.420~421)

(二)参加中央工作会议,阐述广东省的改革开放措施

在1978年11~1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除了呼吁解放思想,习仲勋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阐述广东省的改革开放措施,希望得到中央的支持。

习仲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分析广东省发展的有利条件,认为这里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只要政策对头,多做工作,这些都是广东的有利因素。他提出:“可否这样设想:在保证粮食自给的前提下,让广东放手发展经济作物、畜牧业和渔业,放手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等社队企业,放手发展外贸出口工业,加强同港澳、华侨的各种经济合作。如果中央同意这个设想,我们决心动员全省人民做出成绩,为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他说:广东省“根据中央的指示,从港澳引进技术、设备、资金、原料,搞加工装配业务的工作,现正初步展开。到九月底止,签订协议合同近一百种产品,金额3350万美元。积极开展这项工作,不仅有利于开辟劳动力的出路,而且对提高技术,促进外贸,发展工业,也大有好处。但是现在思想很不解放,条条框框太多,机构运转不灵,办事效率太低,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改变,否则就做不好生意,甚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省委已经决定设立一个专门机构,全权处理有关业务。建议中央考虑:鉴于广东与港澳来往密切,希望能允许广东在香港设立一个办事处,加强调查研究,与港澳厂商建立直接的联系;凡是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等方面的经济业务,授权广东决断处理,以便减少不必要的层次和手续”。

在谈到与外商合作发展海水养殖业和海洋捕鱼业时,习仲勋说,要实现渔业现代化,需要更多的投资、设备,“目前国家投资有限,比较现实的办法是开展补偿贸易。近几个月来,日本、法国、香港等的一些厂商,都主动提出用补偿贸易办法,为我提供资金、技术、设备,合作开发南海渔业资源。这是加快我省渔业现代化的重大措施,希望中央支持我们办好这件事。”他还提出为了实现农业机械化,希望中央允许广东省吸收港澳、华侨资金,从香港引进一批先进设备和技术,购进电力,进口部分饲料,另一方面在靠近香港的地方搞拆船业,解决农机具制造所需的钢材,建立强有力的支农工业。

习仲勋提出,调动华侨建设侨乡的积极性,也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1978年以来,除华侨商人要求搞加工装配业以外,有些人还提出在广州市等地建高级宾馆,协助开展旅游和华侨回国观光业务;有些人要捐款建学校、办福利事业,等等。他说,为了适应华侨建设祖国的需要,我们研究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恢复华侨投资公司;二是请国家优先安排,帮助广州市的建筑行业尽快实现现代化;三是对一些重点侨乡县,要帮助他们分别作出建设规划,以便利用华侨资金,有计划、有领导地开展工作。

针对长期僵化的经济管理体制,习仲勋明确地提出改革的意见。他提出,经济管理体制“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果断而又迅速地作出相适应的改变,在中央的统一计划下,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积极性。要普遍推行合同制度,严格按经济规律的要求办事。现在搞的统收统支和靠‘长官意志’、单纯用行政办法这一套,既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也不利于发挥各级的积极性。看来,省委对各级有这个问题,中央对地方也有这个问题,非改不可,否则就不能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

当王全国在中央工作会议中南组谈到地方迫切要求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时,习仲勋插话说:“不仅经济体制,整个行政体制上也要考虑改革。中国这么大的国家,各省有各省的特点,有些事应该根据各省的特点来搞。”

习仲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引起了一些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习仲勋在会上所谈的意见,也成为中央工作会议热议的话题。这些意见不仅对于广东争取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于党、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领导层解放思想、确立改革开放的理念,都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提出在改革开放中广东省先行一步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习仲勋和省委班子形成了比较一致的意见,就是一定要充分根据广东省的特点,发挥优势,希望中央下放权力,在全国的改革开放中让广东省先走一步。

习仲勋在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个原则是正确的,但当前的主要倾向是什么,应明确。从实际工作来看,我认为现在仍然是权力过于集中,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经济管理体制问题,就是集权和分权的问题,要处理好这个关系。现在地方感到办事难,没有权,很难办。”他又说:“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这方面,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作为一个省,是个大麻雀,等于人家一个或几个国。但现在省的地方机动权力太小,国家和中央部门统得过死,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要求是在全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放手一点,搞活一点。这样做,对地方有利,对国家也有利,是一致的。”他还引用广东侨务部门同志的话说:“不要杀鸡取蛋,要喂点饲料让鸡多生蛋”,只要放活一点,广东可以给国家贡献更多外汇。这些都牵涉到体制问题,要很好解决。[3]

习仲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言时,华国锋、邓小平等领导同志不时插话,表示赞同,并就改革开放的话题发表重要意见。邓小平说:“广东、福建实行特殊政策,利用华侨资金、技术,包括设厂,这样搞不会变成资本主义。因为我们赚的钱不会装到华国锋同志和我们这些人的口袋里,我们是全民所有制。如果广东、福建两省八千万人先富起来,没有什么坏处。”[4]华国锋说:“仲勋同志讲,广东如果是一个国家,早就搞上去了。统死了,影响速度,经过两年认识,更深刻了”,“要进行大的体制改革,如广东要有一个新的体制”。[2](p.454)

在会议期间,习仲勋还专门向邓小平提出希望中央下放权力,让广东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较多的自主权和机动余地,并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市,各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邓小平认为这是一种新思路,是实行开放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2](pp.454~455)

中共中央十分重视习仲勋和广东省委的意见,1979年8月13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决定派主管外经贸工作的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工作组到广东、福建,与两省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专家共同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共同起草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文件。

习仲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要求广东省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指示付出了大量心血。习仲勋在北京即指示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广东省委、省革命委员会,“把党中央批准广东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的消息传回来,以便做好必要的准备”。[5]他回到广东省后,一方面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和省、地、县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对广东省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进行动员,另一方面抓紧准备意见,向谷牧和中央工作组汇报。他在三级干部会议上强调要继续解放思想,指出:“当前贯彻三中全会方针政策的主要障碍,还是一部分干部中的思想僵化、半僵化问题,我们不要把这个问题估计小了,要继续加以解决”;“党中央批准广东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放手让我们充分利用广东的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发展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这是我们过去根本没有做过的、不熟悉的新问题。如果我们不解放思想,积极通过实践去探索客观规律,而是因循守旧,抱残守缺,怎么能够做到像小平同志所说的‘杀出一条血路来’呢?显然是不可能的。”

习仲勋带领广东省委、省革命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与谷牧率领的中央工作组经过多次磋商,于1979年6月6日形成了广东省委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上报的《关于发挥广东优势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6]。这一文件不仅为广东、福建两省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奠定了十分重要的基石,而且对我国实行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产生了巨大的撬动和冲击作用,在中国改革开放史上起了关键性作用。

广东省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文件精神,习仲勋在广东省地委书记会议上指出:“形势逼人,我们要全力以赴,一定要在如何把对外经济活动搞活和办好特区等方面闯出一条路子来,作为全国的参考。”

习仲勋一方面积极带领广东省干部群众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同时多次向中央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求中央帮助解决。中共中央对广东省的探索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的批示》指出:“中央决定在广东、福建两省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是正确的”,“不但有利于加快两省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促进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短短的时间内,两省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成绩是显著的;两省在“试行新体制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这是前进中的矛盾”。纪要还就两省进一步搞好经济体制改革对两省和中央有关各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7]同年9月,习仲勋等又向中央书记处汇报了广东省的工作,并提出扩大广东省改革的权限,给广东省更大的自主权。9月28日,中央印发了《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进一步肯定了广东省先行一步的成就,给广东省以更大的独立自主权,要求广东省“为全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探索道路,积累经验,培养干部”。

以上事实表明,广东省能够在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是与习仲勋反复倡导解放思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广东省的出路,并多次向中央提出建议和积极争取分不开的。曾任国家经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深圳市委书记的李灏说:“客观说,如果没有习仲勋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那么尖锐地、鲜明地提出放权,广东还会徘徊不前。”他说,当时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需要扩大地方自主权,发展经济,“但是突破口在哪里?习仲勋同志尖锐的发言给了领导启示,广东就是突破口。这一点,习仲勋同志起了关键的作用,他使扩大地方自主权这一共识从理论探讨变成了可以在广东操作的实际行动。”他还认为:“习仲勋同志争取到优惠政策,对广东在全国先行一步影响重大,可以说没有他,就没有广东先行一步,也就没有后来广东的辉煌成就。”

习仲勋在中央工作会议前后所发表的意见和采取的举措,不仅对广东省改革开放先行一步起到了关键作用,而且对于党的领导层统一认识、作出改革开放的重要决策也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从多方面开创广东省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改革开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等方方面面。习仲勋根据中央改革开放的有关精神和广东省的地方特点,从多方面开创广东省改革开放的新局面。

(一)建立经济特区

1978年10月,广东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宝安、珠海两县外贸基地和市政规划设想》,并设想将宝安、珠海改为省辖市。与此同时,习仲勋和广东省委、省革命委员会还同意国家交通部香港招商局在宝安县蛇口投资建立加工工业区的提议。省革命委员会和交通部于1979年1月6日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我驻香港招商局在广东宝安建立工业区的报告》,提出在蛇口建立工业区,充分利用国内较廉价的土地、劳动力和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原材料,两者结合起来,促进我国交通航运现代化和宝安县城市建设以及广东省的建设。1979年2月,国务院同意了上述两个报告,大力支持兴办蛇口工业区;要求把宝安、珠海两县建成相当水平的工农业结合的出口商品基地,建成吸收港澳游客的游览区,建成新型的边防城市。[3](pp.3~4)随后,又批复同意宝安、珠海两县改设为深圳市和珠海市。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习仲勋主持省委常委集体讨论形成共识,并在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由习仲勋向中共中央提出在深圳、珠海、汕头创办“贸易合作区”,得到大力支持。同年5月,习仲勋等人向谷牧和他率领的中央工作组汇报时,提出试办出口特区,进行单独管理,利用外商资金、技术和设备,发展我国出口产品。同年6月,省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呈送的《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中,专门列出“试办出口特区”一节,提出了特区的管理原则等意见。

广东的特区建设正式起步后,习仲勋高度重视,经常听取汇报,给以指导,同时多次向中央领导汇报特区建设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求中央帮助解决。

(二)从多种途径启动对外开放

为了实现对外开放,习仲勋和广东省委采取了多项措施。

第一,在1978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习仲勋向中央提出允许广东省在香港设立办理对外来料加工装配、技术设备引进、补偿贸易等方面的经济业务的机构,授权广东省决断处理相关业务。

第二,向中央呈送《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提出:“扩大地方对外贸易的权限。在中央统一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和规划下,广东有权安排和经营自己的对外贸易。”中央随后批准了这一报告。

第三,通过创办贸易合作区(后改特区),吸引外商来广东省投资设厂、兴办中外合营企业和旅游等事业,将特区办成对外开放的窗口。

第四,走出国门,对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考察,增强改革开放意识,促进对外经济交流。习仲勋除了亲自率领代表团出访考察外,还派出领导干部到香港和一些发达国家考察。如副省长黄静波和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应彬率领各地(市)委书记前往香港、澳门参观考察。

第五,建议中央下放地方外汇进口物资的权力,同时冲破各种阻力,进行对外贸易体制的改革,打破独家经营的局面,调动各地区、各部门从事外贸的积极性,适当扩大各地、市、县经营外贸的权限,在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和合资经营等方面大胆放权。

第六,积极引进外资兴建宾馆,以促进旅游业和对外开放。从1978年夏天开始,就引进外资发展旅游事业,习仲勋与霍英东、李嘉诚、胡应湘、利铭泽、李兆基等人多次洽谈。省旅游工程领导小组与霍英东达成在广州市白鹅潭兴建宾馆的《投资计划意向草案》后,习仲勋于1979年2月22日亲笔给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写信,请余秋里帮助从速审批这一合作项目。同年4月初,国务院便正式批准了这一项目。

(三)要求中央下放权力,实行外汇收入和财政定额包干;省对地、市也实行包干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习仲勋多次主持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并提出请中央给广东省下放权力。如在外汇收入方面,以往长期集中归于中央,1978年广东省外汇收入20亿美元以上,留给地方使用的只有4%。广东省提出,从1980年起,外汇收入以1978年为基数,外贸出口增长部分的外汇,除了上缴中央三成以外,七成留给广东省,由省内综合平衡,包干安排;从1985年开始增加上缴,为国家多做贡献。在财政体制方面,希望实行“划分收支,定额上交,五年不变”的包干办法。财政收入,除铁路、港口、邮电、民航、海关、银行等中央直属企业事业的收入外,其余收入均作为地方收入。以1979年收支决算为基数,每年上缴国家10亿元,其余由广东省自主分配。广东省内也照样实行包干。

(四)大胆探索农业生产管理体制改革

习仲勋到广东之后,多次强调要把被林彪、“四人帮”破坏了的农村经济政策纠正过来,充分调动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1978年下半年,广东省一些地方开始恢复曾经一度实行的“包产到组”的办法,继而实行“三定一奖”(即定工、定产、定成本、超产奖励)等生产责任制。习仲勋和省委对此表示支持和推广。习仲勋充分肯定和支持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9年1月,他在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上强调:“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要在加强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建立生产责任制。计酬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以按定额记分;可以按时记工分加评议;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有些生产队实行‘五定一奖’生产责任制的结果证明,这个办法对促进生产有积极的作用,应当认真试点并由点到面推行。”习仲勋:《在中共广东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1979年1月25日。

(五)坚决推动计划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

早在1978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习仲勋就提出改革经济管理体制问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他又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进一步提出,应对权力过于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下决心进行改革,对企业的管理,要严格按经济规律办事,要扩大企业权力,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要贯彻按劳分配,要有奖惩制度。他指出:“要改变目前权力过于集中和单纯用行政办法管理经济的状况。上下级之间,计委、经委等综合部门和各专业部门之间,要适当分权,行政机关要尊重企业经营管理上的自主权,同一个地方管理结构重叠和机构设置不合理的,看准了的要马上改。还未看准的,今年各有关部门都要进行试点,以便摸索经验。”习仲勋:《在中共广东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1979年1月25日。习仲勋还坚决推广清远县企业超计划利润提成的经验,在全国产生重大的影响。

(六)推动价格和商品流通管理体制率先改革

20世纪70年代末,国内产品的价格体制和价格结构基本脱离市场,造成市场供应十分紧张。习仲勋通过市场调查,深切意识到必须改革价格管理体制。

从1978年秋,在习仲勋主持下,广东省依据先农副产品、后工业产品,先消费品、后生产资料的顺序,通过放宽计划外产品的价格管理,逐步缩小统派购范围,扩大实行浮动价的范围和幅度,实行计划价、浮动价、自由价、质量差价、地方差价、季节差价相结合的价格政策,逐步把价格放开。同时扩大商品流通渠道。

1980年8月8日,习仲勋在地、市委书记会议上进一步指出:“流通领域活得还不够,改革还只是开始。在经营项目和范围上,生产资料的计划分配和生活资料的统购包销还过多、过死。省里准备把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项目和范围缩小,放宽三类商品的范围,增加议购议销的商品,一、二类商品在完成国家任务后,允许自行处理。在保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存在。要允许竞争,保护竞争。集体商业、服务行业还可以有计划地扩大;个体商业、服务业,包括夫妻店,还可以有计划地多搞一些。要允许农村社队有领导地进城设点推销自己生产的产品。”习仲勋:《在地、市委书记会议上的总结讲话》,1980年8月8日。这个讲话后一个多月,省政府下发了全省财贸工作会议讨论制定的《关于疏通商品流通渠道,促进商品生产,搞活市场的十二条措施》,全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迈出了较大的步伐。

在中国改革开放启动的重大历史关头,习仲勋敢为人先,实事求是,开拓进取,并在广东省开创了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崭新局面,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为全国改革开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广东省乃至全国改革开放史册上写下了重要的一页。


[参引文献]

[1]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广东改革开放决策者访谈录》,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47页。

[2]《习仲勋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375页。

[3]广东省档案馆编:《广东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档案文献》,中国档案出版社2008年版,第10~11页。

[4]《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06页。

[5]《习仲勋革命生涯》,中共党史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版,第550页。

[6]《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53页。

[7]广东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经济特区的由来》,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0~41页。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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