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贾宝玉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16 次 更新时间:2022-10-2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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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 (进入专栏)  

在《红楼梦》第五十六回中,贾母对甄府的四个女人谈到宝玉时说:


可知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就是大人溺爱的,是他一则生的得人意,二则见人礼数竟比大人行出来的不错……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好,也是该打死的。[1]


贾母这一段话说明:宝玉虽然得宠,但这宠还是有前提有原则的,如果违背了“礼数”,是要“打死”的。决定受宠还是打死的分界的原则,当然是硬指标。其次,这也反映了贾府的坐在宝塔尖上的至高人物贾母对宝玉的基本评价,即认可宝玉并没有出大格,而这个评价是符合实际的。


起码贾府上下人等没有谁认为宝玉是什么“叛逆”。甄府女人说到她们的“甄宝玉”时说:


……就是弄性,也是小孩子的常情,胡乱花费,这也是公子哥儿的常情,怕上学,也是小孩子的常情……


这话同样适合于贾宝玉。贾宝玉的许多“毛病”是可以用“弄性”和“常情”即用人性论与人情论来解释的。


只有贾政给宝玉上的纲高。第三十三回宝玉挨打时,贾政从发展的观点指出宝玉问题的严重性时说:“明日酿到他弑君杀父,你们才不劝不成。”


“弑君杀父”云云,有点又叛又逆的意思了。细察之,宝玉的罪名虽大,罪状不过是“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且不说最后一条来自贾环的诬告,全是不实之辞,就是这几条都铁案如山,宝玉所为也不比贾珍贾琏贾蓉乃至薛蟠之属更过分。贾政所以上这么高的纲,固是因为宝玉是己出,年龄又小,应该从严管教,更重要的是宝玉与琪官的关系得罪了忠顺王爷。贾政说宝玉道:“你在家不读书也罢了,怎么又做出这无法无天的事来!那琪官现是忠顺王爷驾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芥,无故引逗他出来,如今祸及于我!”这里,主要是“官大一级压死人”。贾政惧怕比他家更有势力的权贵,尤其怕“祸及于我”,吓坏了乱上纲,并不反映宝玉的实际。如果祸不及于贾政,本可以不扣这么大的帽子的。


宝玉也非全然不谙世故。他应付忠顺府长史官,先赖说:“究竟连‘琪官’两字不知为何物,岂更又加‘引逗’二字?”说着便哭起来,看来也还善做假。及至对方抛出“红汗巾”的过硬材料,他自思“既连这样机密事都知道了,大约别的瞒他不过,不如打发他去了,免的再说出别的事来”,于是,改变策略“交待”了琪官的去向。


至于正常情况下,宝玉见了外人,其“礼数”就更加完善。如第十四回写宝玉“路谒北静王”,贾宝玉“抢上来参见”,“见问连忙从衣内取出(那玉),递与北静王细细看”,“一一答应”。特别是当北静王取下腕上一串念珠——“圣上亲赐鹡鸰香念珠一串”赠给宝玉,宝玉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连忙接了,回身奉与贾政”,然后与贾政“一齐谢过”。这还不算完,回到府中,迎接奔父丧归来的林黛玉,“宝玉又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珍重取出来,转赠黛玉”。“珍重取出,转赠黛玉”,可见宝玉是何等珍重比他家更有权势的北静王爷的垂青,何等地沾沾自喜乃至希望自己的知音挚友心上人黛玉来分享自己的体面。倒是黛玉更清高些,她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遂掷地不取”。宝玉讨了个没趣。


似乎是,把宝玉说成封建社会的叛逆,评价太高了。他的一些行为如逃学、厌恶读经、不思功名进取,一是弄性常情,二是贾府的潮流。封建特权享受可以成为寒士们苦读寒窗的吸引力,成为“进取”的钓饵,也可以成为倚仗“天恩祖德”已经获得封建特权的家族子弟的强有力的腐蚀剂和类似可卡因的麻醉品。试看贾府须眉,除贾政还有心维持正统,实际上一无所能一无作为以外,又有谁是致力于仕途经济的呢?他们或声色犬马、骄奢淫佚,如贾赦、贾珍、贾琏、贾蓉之辈,或炼丹求仙、寻觅长生,享一辈子福不够,还要世世代代享受下去,如贾敬。他们之中,何尝有什么仁义道德、修齐治平、仕途经济、创业守业、功名进取?贾宝玉的表现,实在是整个贾府子弟、贵族子弟的消极颓废的精神面貌,寄生享乐的生活方式,严肃的尊卑礼教掩盖下的腐烂堕落,以及升平、恢宏、四世同堂五世其昌的家族共同体中的各怀鬼胎、互控并共挖家族共同体的墙角的这一大潮流大趋势的组成部分。作为败落的大趋势中的消极现象,宝玉在这一点上与贾府其他老少爷们并无质上的大区别。即使从严格的封建正统观点来看,贾宝玉不比贾家其他老少爷们们强,也绝不比他人更坏或更危险。姐姐妹妹,哭哭笑笑,这并不是败家的根由。盖封建道德的反人性性质(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固然是十分严酷的,它的尊卑长幼观念,它的特权制度与特权思想,及一些人的特别优越的生活条件却又为皇族、权贵及其子弟其奴仆们开了很大的口子,在这个口子下面,一切男盗女娼都可能被纵容被包庇被淡化掩饰过去,一些带有异端色彩实际并无大害的思想言行也可以被容许或被忽略,甚至可以为之找到堂堂正正的借口。


但贾宝玉毕竟与贾府的其他子弟给人的观感不同,他要更天真、更善良、更灵性、更钟情也更有一套“哲学”。他的精神境界、文化层次要比那些偷鸡摸狗者不知高出凡几。


天真善良不需多作论证和解释。在贾府,多数情况下,宝玉是个满乖的、随和的、常常是有求必应与助人为乐的角色。有趣的是,封建特权本来是人性的异化,但身处这种异化的环境之中,又受到“老祖宗”贾母、头面人物王夫人、实权人物王熙凤的宠爱,反而一方面使贾宝玉在人生的某些方面较少受到封建礼教的严厉箝制,他可以逃学,可以不整天读经学孔孟,可以逃避贾政的道学教诲与监督;另一方面,又免受了封建社会下层人民的生存压力,不必为糊口而劳碌终身,不会在饥寒与屈辱中丧尽自己的尊严与生活乐趣。他从上述两个方面保护了自我,反而比较有条件“弄性”即率性而为,比较有条件表现并尽量满足自己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又由于他年幼,他比旁人更能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异性的爱慕与关心。除了吃喝玩乐,他的“无事忙”(薛宝钗对他的形容)正表明了他忙的他做的是自己想做自己愿做的事。如果是被迫——不论是被尊长、被道德伦理、被实际生活的需要或被什么使命感所迫,就不是“无事忙”而是“有事忙”了。在他所处的那种情况下,无事忙比有事忙更自由也更人性一点,这是很有讽刺意味的。


当然,在贾府那个历史环境中,自由未必是值得称道的范畴。与众奴婢相比,主子当然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是恶的自由,即巧取豪夺的自由,寄生堕落的自由,玩弄女性的自由乃至草菅人命的自由。这里不仅要看是否自由还要看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自我的自由。贾宝玉是出类拔萃的:他的纯洁,他的天良,他的悟性,他的文化的或者更正确一点应该说是艺文的修养,都使他与众不同,使他成为一个文学画廊中的没有先例也极难仿制的至纯至情至忧至悲的典型,使他成为一个有自己的真正精神生活的人。


除却先天遗传的因素,养尊处优的特权兼优宠的处境造就了宝玉的俊秀、聪明和闲暇。“富贵闲人”既是对人生的浪费、人性的异化又是对人生的尽情体味,尽情咀嚼,是人性的某种自由发展。家族的宠遇有加、使宝玉悠哉游哉的结果是宝玉更游离于这个家族之外。他的优渥的处境当然来源于得益于家族,叫作得益于“天恩祖德”,得益于他的受宠。实际上他一切依赖于家族,一丝一毫也离不开家族。但受宠的结果使他完全不必要为家族操任何心尽任何责,一切的供应与服务对于他来说都是先验的、理当如此的、超出实际的需要故而有时候甚至是令人厌烦的。所以他不止一次与茗烟偷偷逃出贾府去自己愿意去的地方。第七回宝玉见到秦钟后立刻想到“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这想法好生突兀,正说明宝玉早已有的一种对自己的处境的厌烦。


也许是家族中上上下下的黑暗龌龊使贾宝玉怀着退步抽身的戒心。反正贾宝玉的自我感觉既是处于宠爱并落实为供应与服务的中心,又是家族中的局外人。第六十二回中,连“孤标傲世”的林黛玉都为家族的命运担忧,对宝玉说:“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他们一算,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宝玉笑道:“凭他怎么后手不接,也短不了咱们两个人的。”一副局外人的心态。


至少在那个时候,贾宝玉完全没有感到为生存,为“出进”与“后手”操劳的必要。但他的悟性偏偏又使他过早地去思考生命与人生本身的种种难题。生老病死,再加上聚散福祸荣辱浮沉,使宝玉常常感到人生的无常与心灵的痛苦。在日常生活中,贾宝玉饫甘餍肥、锦衣纨袴,是个变着花样淘气取乐的宠儿。在感情世界与形而上的思考学中,他却是无限的孤独与悲哀。他和黛玉以外的所有人保持着距离。


所以说,“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见第二回)第五十八回写宝玉的伤春,就够得上“乖僻邪谬”四字。他见到“一株大杏树,花已全落,叶稠阴翠,上面已结了豆子大小的许多小杏”,便“仰望杏子不舍”,“又想起邢岫烟已择了夫婿……未免又少了一个好女儿”,想到“再几年,岫烟未免乌发如银,红颜似槁了”,“忽有一个雀儿飞来,落于枝上乱啼。宝玉又发了呆性”,想道:“这雀儿必定是杏花正开时他曾来过,今见无花空有子叶,故也乱啼……但不知明年再发时,这个雀儿还记得飞到这里来与杏花一会了?”


光阴荏苒,花开没有几时便又花落,正如人的青春少年之短促难驻,特别是女孩子的青春红颜更易衰落,当然,这种时间的无情的流逝的后面还包含着对于个体生命来说不可避免的悲惨的死亡结局,这些感叹,实在是无分古今中外的全人类的一个永恒的叹息,大概也算文学的一个“永恒的主题”。《红楼梦》写到此,本不足奇。但表现在宝玉身上,则有他的特定性格化心理的表现。例如他对女孩子的出嫁总是特别感到惆怅,不知这和什么“精神分析”是否有关。回忆笔者的“少作”,《青春万岁》与《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中都有年轻人对他人婚礼的惆怅心理的描写。后者还被一些好心的长者作为例证来分析小说的感情之“不健康”,似乎违背了常理,遇有婚事,似乎只应雀跃道喜……这倒是很有趣的事例。笔者曾那样写可并不是受贾宝玉的影响。


时间的流逝使人长大,长大却也意味着青春的失落,意味着青春时代的好友的各自东西。普希金诗云:“同干一杯吧,我的不幸的青春时代的好友。”诗虽是给奶妈写的,却有更宽泛的感情内容与动情效应。宝玉对于聚散也是敏感的。连一只雀儿也使他思量第二年的花开时节,会不会与再度盛开的杏树重聚。这也是“心事浩茫连广宇”至少是“连雀鸟”了。说什么黛玉喜散不喜聚,宝玉喜聚不喜散,其实在聚散问题上二人的心情并无区别。黛玉所以不喜聚,是惧怕聚后的散,与其散了难过,不如干脆不聚,倒多了几分彻底。宝玉所以喜聚,是希望长聚不散,长聚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是惧怕散。


宝玉的聚到最后一刻的遐想有几分浪漫,反映了他的比黛玉好得多的处境,在此种处境中不妨作一厢情愿的随想。第十九回他的下面一段话最为人熟知:


只求你们同看着我,守着我,等我有一日化成了飞灰——飞灰还不好。灰还有形有迹,还有知识——等我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便散了的时候……那时凭我去,我也凭你们爱哪里去就去了……


一个年轻的孩子,想得这样天真,这样自我中心,却又是这样虚无,这样彻底的绝望,这样彻骨的悲凉,这实是很惊人的。


对于死亡、衰老、离散——中心仍然是死亡——的叹息也可以说是最廉价的、最普通的、最幼稚的一种叹息。在文学作品中,写死的残酷死的恐怖死的不可避免,本来不足为奇,但悟性的一个重要标志与内容恰恰是对于死亡的超乎本能恐惧的带有穷根究底意味的因而是带有形而上性质的思考。许多宗教教义都是从这个生死问题讲起的。许多哲学学说也偏爱着或者不得不严正地面对着这个生死的问题。贾宝玉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委实与众俗人不同:不是得过且过及时行乐(他并非没有这一面即“混着顽会子”的一面),也不是积德修好求来生的美好;不是求长生,也不是“文死谏、武死战”以个体的拼死来实现自我价值。贾宝王的思考也与众宗教不同,他不要地狱也不要天堂,毋宁说他相当程度地“唯物”,故而根本不相信不考虑彼岸之事。而这位不但饫甘餍肥、锦衣纨袴而且生活在姐妹群中,独享那么多美丽聪慧的女孩儿的爱慕的天之骄子恰恰对人生的体味是这样痛苦、这样消极、这样绝望,所以死后化灰还不够,而要化烟,风一吹便散。到第三十六回,他进一步说:


比如我此时果有造化……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


及至“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之后,进一步叹息说:


昨夜说你们的眼泪单葬我,这就错了……从此后只是各人各得眼泪罢了……


在痛苦的、绝对不希望获得第二次体验的人生之后,是绝对的虚空,也只要绝对的虚空而再不要些许的啰嗦与粘连。茫茫人生苦海中唯一的慰藉便是众人的或各人的眼泪,是女孩子爱自己的真情。陶醉在这样的“情”中,结束痛苦的人生,这就是宝玉的“主义”,这就是宝玉的宗教,这就是宝玉的价值观。从封建正统的价值观念来看,这当然太离经叛道,但从反封建的观点意识形态的观点来看,这又算得上什么反封建什么叛道,甚至可以说这又算得上什么思想!这种唯情论和非生命论,不是宗教家不是哲学家不是思想家更不是革命家哪怕是改良家的思想观念,不,它根本不能“入流”;这更多的是一种直觉,一种直接的感情反应,或毋宁说这是一种艺术型浪漫型的情调。“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的时候,将宝玉归纳于“陶潜、阮籍、嵇康、刘伶……温飞卿、米南宫……秦少游……”之类文人之中,当然是有道理的。


是的,贾宝玉是个感情型的人。正是过分感情化,形成了他的软弱,没出息,“无能第一”“不肖无双”,也形成了他的“不知乐业”“似傻如狂”。对于他生活的社会环境、家庭境遇给他的一切好处,对于一般人称为地位、享受的这一套,他其实是不重视的,他甚至常常从反面、从消极的方面叹息自己的富贵荣宠。对此我们不妨分析为他的不知好歹,不知创业的艰难。他的身上不但没有当年荣国公、宁国公舍生忘死、建功立业的精神,连焦大的对于往昔的光荣历史的珍惜也没有。我们也可以将此视作他的自幼毫不费力地获得的超级物质提供的反效应,视作一种长期过食所引起的缺乏食欲。但从正面来说,这是因为他痛感生命本身的短暂、孤独、虚无,物质获得的超丰富性反衬了突出了他在精神上情感上的空虚和饥渴。所以他迫切地超过一切地需要感情,既需要感情的温暖获得也需要感情的热心奉献。与锦衣玉食相比,感情——爱的生活才是更加真实的生活、更加真实的存在,更加真实的寄托,更加有意义的体验——如果人生一定要找到一点什么意义的话。


宝玉的精神生活集中在感情上,宝玉的感情主要寄托于与他年龄相仿的、严格地说是处于从少年向青年转化的异性身上。“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李白的名句把人生乃至万物放在浩浩茫茫的空间与时间的座标上,很有概括力。可惜这样的概括对于宝玉并不怎么重要,他并不在意人生与天地、与百代之间的比照,他并不在意自己的一生对于“天地”和“百代”是有某种意义还是全无意义。他追求的恰恰是此生此时此地的情感的依偎。他追求的是情感交流相知温暖沉醉的瞬间,他追求短暂的幸福与彻底的结束。脂粉丛中乃宝玉之逆旅,浮生梦里有姐妹之真情,这才是贾宝玉。


用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学大概可以有助于了解宝玉的许多情感现象。《红楼梦》的作者基本上没有回避宝玉的性心理的“肉”的方面。但宝玉毕竟与贾琏贾珍贾蓉薛蟠贾瑞有质的区别。那就在于,第一,宝玉非常尊重这些女孩儿,而不是像那些人那样仅仅把异性当作泄欲工具、当作鸡犬猫马一类的有生命的财物来占有、来糟践。第二,宝玉经常是以一种审美的态度来对待异性的,对于美丽聪明灵秀的女孩儿,宝玉经常抱着的不仅是体贴入微,而且是赞叹有加,是倾倒于造物的杰作之前的一种喜悦、陶醉,乃至崇拜与自惭形秽。


这样,宝玉虽然不无爱欲,虽然与众女孩子特别是众丫鬟的厮混中不乏狎昵乃至“越轨”之处,但他对女性的整个态度仍然比较纯,比较重视精神、情感上的接近,比较文明。这和宝玉的悟性与艺文修养是分不开的。宝玉不喜读四书五经与做八股文,但他喜欢诗词歌赋,他深受诗的熏陶,他的感情生活是相当诗化了的,被诗所升华了的。而中国古典诗的成就、魅力、“移情”作用是无与伦比的。诗是大观园生活的重要内容。与姊妹们一起做诗,是贾宝玉的人生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有了诗就不那么低级和庸俗,宝玉住进大观园后所写的“即事诗”便说明了这一点。“枕上轻寒窗外雨,眼前春色梦中人”“倦绣佳人幽梦长”“帘卷朱楼罢晚妆”“抱衾婢至舒金凤,倚槛人归落翠花”“女儿翠袖诗怀冷,公子金貂酒力轻”……诸句,未必称得上是好诗,却毕竟是诗而不是薛蟠的“女儿乐,一根往里戳”。第四十八回香菱学诗,宝玉发表感想道:“这正是地灵人杰,老天生人再不虚赋情性的。我们成日叹说可惜他这么个人竟俗了,谁知到底有今日……”这里,宝玉的论点是,通诗就不俗了,通诗就没有辜负老天赋与的情性,不通诗就俗。可见以诗作为划分非俗与俗的标准,宝玉是自觉的。


如果说宝玉与黛玉与袭人等的接近中自觉不自觉有一己的一定的性心理性追求作为内趋力,有一定的爱欲的目的,例如他两次引用《西厢记》中的“淫词艳曲”(林黛玉语)来表达比拟自己与林黛玉的关系;那么,他的广博的对于女孩子的泛爱,却经常是没有任何“个人目的”的,是无私的,或者可以戏称之为“为艺术而艺术”的。这种“为艺术而艺术”,带几分纯洁,带几分洒脱,带几分清高,也带几分轻轻飘飘浮浮。他“喜出望外”,为平儿理妆,能有什么功利的目的?他怕龄官淋了雨而忘记了自己被雨淋,能有什么目的?他动不动为不相干的丫鬟打掩护,又能有什么目的?“为艺术而艺术”,所以可喜。“为艺术而艺术”,所以他终于只是一个“无事忙”,终于摆脱不了空虚。


泛爱之中又有专爱,当然是林黛玉。与林黛玉就不仅仅是审美与“为艺术而艺术”了,而是真正的知音,是真正的心心相印的伴侣,是真正的“为人生而艺术”即是生死攸关的“艺术”。贾宝玉如此消极悲哀却终于活了下来,因为他有林黛玉这样的孤独中的挚友。反过来说,宝玉对于黛玉来说,就更珍贵、更唯一、更痛切、更是爱得死去活来,彻心彻骨。宝玉的人生的大悲哀,这位公子哥儿的大悲哀却也就是林黛玉的大悲哀,只因为处境的不好这种悲哀在黛玉那里显得更加痛楚和绝望。第二十七回写到黛玉葬花,第二十八回开头写道:


不想宝玉在山坡上听见,先不过点头感叹;次后听到“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等句,不觉恸倒山坡之上,怀里兜的落花洒了一地。试想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则自己又安在哉……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反复推求了去,真不知此时此际欲为何等蠢物,杳无所知,逃大造,出尘网,使可解释这段悲伤……


这一段描写,黛玉的悲哀便是宝玉的悲哀,黛玉和宝玉的悲哀也便是《红楼梦》的悲哀的主旋律。当然,三者各有各的特点:“红消香断有谁怜”,黛玉的悲哀是温柔的、女儿气的,充满红颜薄命的哀叹的。宝玉则忽而是“混世魔王”式的“混闹”——得乐且乐,忽而是无比娇宠幸运中的对于悲凉的未来,对于理论上虽然是必然或或然的、实际上尚是未然的,而在宝玉的心里却是先验的宿命的认定无移的死亡、衰老、离散、零落、败灭的“超前感受”。是儿衔玉而生,诚不祥也,他似乎充满了不祥的预感。至于逃大造出尘网,好便是了,了便是好,色空空色,“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却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则是全书带有的劝世、超度世人意图的主观题旨(不同于主题思想的客观意义)。


宝玉黛玉思想情感的契合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爱情的品位,中国古典小说中几乎从没有也再没有出现过这样的不同凡俗、超拔于凡俗、实际上比凡俗不知清醒凡几高明凡几故而也悲哀得多的知音式的爱情。或者更准确一点说,这是知泪知哀知寂寞的爱情。这里不妨讲一个花絮式的例子。1989年第3期《文学遗产》上刊登了陈永明的文章《佛老哲理与〈红楼梦〉》,文章讲述宝玉的喜聚不喜散时,却引用了黛玉的话:“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到散时岂不清冷?既清冷则生伤感,所以不如倒是不聚的好。”到同年6期的《文学遗产》上,刊出胡晨短文,批评此条引文错误,并说陈文“……用来说明宝玉天性喜聚不喜散,意思正好相反,实在是张冠李戴……把林黛玉的人生哲理安在宝玉身上了”。对陈文引文错差胡文提出批评事本身,笔者无意置喙。横看成岭侧成峰,我倒觉得此事恰恰说明了林、贾“人生哀思”的一致性,喜聚与喜散、不喜散与不喜聚的本质上的一致性。这里的“林冠贾戴”的故事,对于笔者要做的这一论断来说,实是一段佳话。


或谓宝玉的这些悲哀正是他的悟性所在、“慧”根所在,使他容易接受容易悟解老庄、佛禅的偏重于虚无的哲学思想。确实,第二十一回描写宝玉读《南华经》,“意趣洋洋,提笔续曰:‘焚花散麝……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然后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中,宝玉因陷于黛玉与湘云的夹攻中而又想起“正合着前日所看《南华经》上,有‘巧者劳而智者忧,无能者无所求’,又曰‘山木自寇,源泉自盗’……”宝玉又对袭人说:“什么是‘大家彼此’?他们有‘大家彼此’,我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谈及此句,不觉泪下。”宝玉遂“立占一偈”,填词《寄生草》。宝玉的这种思想状况,确实便于《红楼梦》作者在他的身上寄托自己的确是受了佛老思想影响的种种情思。


但总的来说,还不能说宝玉是属于佛老一派。不能认定宝玉的思想可以归纳于道家禅佛。与其像上面那样说,不如说宝玉的思想感情中有一种通向佛老哲学的契机。哀聚散也好,哀青老也好,哀爱怨也好,哀生死也好,都不是佛老,因为佛老追求的恰恰是对这种“哀”的摒弃、超越、解脱。如果真正做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第二十五),做到“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安所困苦哉”(《庄子·逍遥游》),如果真正做到视“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金刚经》),根本否认此岸此生的一切的实在性,如果真正又佛禅又老庄,宝玉何至于那样狼狈那样悲哀那样无事忙那样痛苦?


宝玉的思想感情中有一种通向佛老的契机,或者换一种说法:宝玉的思想感情处于“前佛老”的状态。宝玉并不喜欢进行哲学的思辨,并不热衷于修行或学习佛老,袭人还指出宝玉常常“毁僧谤道”(第二十一回);宝玉不是哲学家思想家,而且笔者要补充一句,曹雪芹也不是哲学家思想家,《红楼梦》的贡献不在于论证了或丰富了佛老哲学或任何别的哲学,而在于它很好地写出了这种原生的“前佛老”情思。所以,胡适批评曹雪芹的“见解当然不会高明到那儿去”也许是对的,从而得出“《红楼梦》的文学造诣当然也不会高明到那儿去”的结论却大谬不然了。就此,笔者将专文论述,这里暂不详述。宝玉的这些思想感情来自他自己的性情,他自己的处境,来自他直接面对的春夏秋冬、荣宁府大观园、贾府众主奴特别是那些吸引着他、折服着他、陶醉着他、愉悦着他、感慨着他时而又夹攻着他、征讨着他、折磨着他、撕裂着他的女孩子的悲欢与遭际,来自活跃在他的青春的俊秀的身体内的种种爱欲、追求、生命活力与聪明灵秀。与其说他的情思来自佛老,不如说是来自“老天赋予的情性”。他的情思慨叹,既是独特的、“专利”的又是普泛的人类的。他可以从例如《南华经》、“道书禅机”中取得某种自我体认、自我表述上的启示,主要是语言符号与方式上的启示,但是,他完全没有形成一种哲学或主义也谈不上接受了某种哲学和主义。所以,第二十二回,宝玉“占偈”、填“寄生草”后,被黛玉宝钗等一通诘问,“自己想了一想”,“原来他们比我的知觉在先,尚未解悟,我如今何必自寻苦恼”——怪哉,参禅论道不是自求超越解脱自由自在,反而成了自寻苦恼——然后声明:“谁又参禅,不过一时顽话罢了。”


宝玉从此放弃了禅道了吗?却也未必。在贾府,他不喜欢追求“仕途经济”,却又不能郑重公开地追求任何带有异端色彩的理论学说。顽话云云,既有退让之意,又有保护色的自我掩饰之心,甚至在黛玉宝钗面前也不能更深入更认真地讨论一下诸如世界观人生观之类的问题,因为一讨论这类问题就有不可逾越的正统观念挡在那里,这不也是很悲哀的吗?


所谓“前佛老”的情思,所谓通向道禅的契机,这还只是个出发点,从这个出发点出发,其走向仍然是不确定的。同样的人生短暂、青春几何——“明媚鲜妍能几时”的叹息,也可以得出珍惜生命,建功立业,“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结论。同样对“浮生若梦”的叹息,甚至也可以得出“何不轰轰烈烈地‘梦’他一次——唯一的一次”的结论。连保尔·柯察金的名言不也是这样开头的吗: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而已……


那么,贾宝玉的悲哀就不能仅仅从人生人性的普泛感受中找原因,还要或者更要从他的社会性中找原因。


第一,宝玉的社会地位、在家族中的地位实际是十分软弱的。不错,他处于各方宠爱的中心,处于要月亮也要替他去摘的状况,但这里,宠、势与权三者是分离的。从势即地位来说,坐在宝塔顶上的是贾母,然后有贾赦与贾政,贾赦为长,但失宠。贾政及其妻王夫人便显得说话更有份量。从权来说,日常情况下贾府的管理权包揽在王熙凤身上,王熙凤是被贾母贾政王夫人授权并从而使贾赦邢夫人也不得不认可来管理家政的。至于贾宝玉,除了被供养被服务被娇惯当然也被指望被教育以外他其实是什么事也管不了,他的话是从来不做数的。在一些小事情上,如茉莉粉玫瑰露(第六十回)事件中,宝玉或可以帮丫鬟们打打掩护,起一点他所喜爱的女孩子们的保护伞的作用。一动真格的,如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王夫人盛怒、邢夫人插手泄愤、逐司棋、逐晴雯、逐入画之时,贾宝玉是连一个屁也不敢放不能放,叫作“虽心下恨不能一死,但王夫人盛怒之际,自不敢多言一句,多动一步……”(第七十七回)此前金钏和他说一句真真的“顽话”,就被逼跳井,贾宝玉也是一句微词也不敢有的。他在金钏的祭日扯谎到水仙庵“不了情撮土为香”(第四十三回),去追怀祭奠亡人以及婆婆妈妈地哄金钏的妹妹白玉钏尝一口莲子羹之属,也实在是无可奈何的自欺欺人,不过略微取得一点心理上的平衡而已。在这一类举动上,宝玉甚至也许能使读者联想到他的另一伟大同胞阿Q先生。在贾府的矛盾重重、明争暗斗之中,贾宝玉享受着置身局外的逍遥,却也咀嚼着事事受制于人、不但做不成任何事连建议权发言权也没有的寂寞与孤独。封建家族要他扮演的就是这样一个消极的角色,他的人生观又如何积极得起来呢?


第二,宝玉面对的是封建正统、封建价值观念与现实生活的截然分离。堂堂荣宁二公的名门之后,口口声声的“天恩祖德”“今上”,实际上哪里有一丝一毫的真正的“朝乾夕惕”(贾政语,第十八回)、仁义道德、修齐治平的气味?除了贾政发几句于事无补的空论外,还哪有什么人去认真宣讲、身体力行封建正统道德、四书五经的大道理?在宝玉的言论中,最富异端色彩的当属他对“文死谏、武死战”的批评。文死谏,武死战,这本来是以死相许的不容怀疑的忠烈刚正名节,偏偏被宝玉批评了个体无完肤。他说:


……竟何如不死的好!必定有昏君他方谏,他只顾邀名,猛拼一死,将来弃君于何地?必定有刀兵他方战,猛拼一死,他只顾图汗马之名,将来弃国于何地?所以这皆非正死……那武将不过仗血气之勇,疏谋少略……那文官……念两句书汙在心里……浊气一涌……可知那些死的都是沽名,并不知大义……


宝玉批得十分大胆。因为他太岁头上动土,竟敢把大义凛然的文武之死说得一钱不值。他批得又十分聪明,因为他是以更加维护“受命于天”的朝廷的角度来批这文武之死的。这像是用极封建来批封建。这段议论的出现有些突兀,前此并无这方面的思想踪迹与思想或情节的铺垫,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是《红楼梦》作者假宝玉之口发了相当老辣(比宝玉的议论更成熟也更“狡猾”)的议论。但是设想宝玉到处看到了封建正统道德观念与腐烂下流的封建望族实际生活的分离,使他转而根本不相信所有冠冕堂皇的一套,转而更清醒地看到冠冕堂皇的说法下面掩盖着的不负责任、矫情与私心,也是完全可以讲得通的。试看“造衅开端实在宁”,“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的宁国府,过年节时宗祠里隆重行礼,不但“贾氏宗祠”四字是“衍圣公”即孔子的后人题写的,而且对联都是如此堂皇:


肝脑涂地,兆姓赖保育之恩;


功名贯天,百代仰蒸尝之盛。


勋业有光昭日月,


功名无间及儿孙。


已后儿孙承福德,


至今黎庶念荣宁。


如此种种,不是真正的讽刺吗?不是只能使宝玉感受到虚伪、虚空、虚无吗?连贾母也声称自己不过是“吃两口,睡一觉……顽笑一回”“不过是个老废物罢了”(第三十九回),何况其他?哪里还有什么“肝脑涂地”“勋业有光”的气象呢?


第三是宝玉自身的理想与现实的脱离。宝玉喜“聚”,感受到的却多离散。宝玉喜欢那些聪明美丽的女孩子,看到的却是一个又一个的凋零失落。宝玉希望得到众人之情,后来才明白只能各得各的情。宝玉不喜读书应酬,却不能不去读书与应酬。尤其是宝玉对黛玉的爱情,受封建家长、封建势力、封建舆论、封建观念的重重压迫与众对手众竞争者的明排暗挤,他不但得不到淋漓酣畅的表白与交流,不但不能充分享受爱的甜美幸福,甚至也得不到多少含蓄的友善的慰藉与温暖,得不到多少诗化的爱情的净化,浪漫的爱情的绮丽,哪怕是俗人的卿卿我我恩恩爱爱。相反,他从黛玉那儿得到的十之八九都是怀疑、埋怨、嫉妒、讽刺、嘲弄,“奚落堵我……他气急了只能认定黛玉是“诚心”咒他死。像宝玉与黛玉这样的死去活来的爱情,真不知应该算是人的天堂还是地狱,人的最最珍贵的幸福还是最最可怕的灾难。另外,即使这些年轻的女孩子,也愈来愈使他失望。晴雯的死使他开始怀疑与不满袭人了,但他又离不开袭人的无微不至的关怀与控制。薛宝钗与史湘云对他的正统规劝不止一次引起他的反感和驳斥。就连探春搞的兴利除弊的“改革”,宝玉也有微词……总之,宝玉所追求所希望的,没有一件是能被允许或有实际的可能实现的,宝玉是真正的“小废物”,派不上任何用场。


此外,加上他的无事可做,他的寄生生活的百无聊赖,他的对于忽喇喇大厦将倾的预感,他的“严父”的专横教条与祖母的一味娇纵。他的人生观只能是消极的,他的作为只能是零,我们甚至可以问,他对于封建正统的“挑战”是否应该算作另一种方式的逆来顺受呢?


《红楼梦》表现贾宝玉,除了写他的饮食起居、音容笑貌、爱爱怨怨以外,特别写出了他的梦幻、痴狂,即不仅写了他的精神常态,而且写了他的精神变态。注意写变态,本来是比较“现代派”的一种写作路数,但在《红楼梦》中,在贾宝玉身上用得十分频繁,十分成功,故而相当引人注目。先是第五回的神游太虚幻境。固然,作者是在借贾宝玉的梦来预告“金陵十二钗”的命运,把悲剧的结局明确无误(总体上)而又影影绰绰(各个人)地告诉读者。但所以做这个梦的是贾宝玉而不是别人,绝非没有道理。正如警幻仙子向“众姊妹”所解释的:“惟宝玉一人,禀性乖张,生性怪谲,虽聪明灵慧,略可望成,无奈吾家运数合终,恐无人规引入正。”这就是由他来梦的道理。将此梦解释为欲“归引入正”,这实在是强辞夺理,欲盖弥彰,是真性情与假道学的结合。而一方面是“聪明灵慧”,一方面是“运数合终”的提示是重要的,聪明灵慧的人生活在运数合终的背景下面,这也正是对宝玉的悲剧性的一种解释。


同样在此“幻境”中,警幻封宝玉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并解释说:“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谲,百口嘲谤,万目睚眦……”在“万恶淫为首”的观念根深蒂固、家喻户晓、经久不衰的中国,作者敢于宣布全书的中心人物、而且是最带自况色彩的人物为“天下第一淫人”,实在有勇气。作者敢于正视“淫”即性心理在形成与生发宝玉的性格言行举止遭际方面的作用,在当时也是了不起的。闺阁良友与世道难容,这是又一重矛盾。这里的性别观与宝玉多次宣扬的重女轻男观,与其说是社会学意义上对于男尊女卑的封建秩序的挑战,不如说是心理学意义上的怀春少男的天性流露。当然,能正视、承认并敢于流露表达这种天性,便已经有了社会学的意义。


由此说来,宝玉此神游太虚之梦,也就有了他的心理根据与性格根据了——“天下第一淫人”,当然要在梦中历此奇幻,“醉以灵酒”“警以妙曲”“领略此仙闺幻境之风光”“柔情绻缱”“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俱见五回),也就是自然的了。


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赵姨娘的诡计,马道婆的魔法,写得愚昧迷信而且俗气,并且表现了曹雪芹对赵姨娘的偏见,不足挂齿。但宝玉的症状并非全无意思:


这里宝玉拉着林黛玉的袖子,只是嘻嘻的笑,心里有话只是口里说不出来。此时林黛玉只是禁不住把脸红涨了,挣着要走……


这时宝玉状况大体尚未失控,但孕育着心理危机的爆发。接着:


……宝玉大叫一声:“我要死!”……离地跳有三四尺高,口内乱嚷乱叫,说起胡话……益发拿刀动杖,寻死觅活,闹得天翻地复……


大致符合精神病学的学说,前半段表现的是“情结”,情结不得解释发泄,演变成了后者——躁动型的癔症。


第三十二回“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宝玉竟把袭人当作黛玉,“……一把拉住,说道:‘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


病是“心病”,即精神疾患,写得很清楚。在不准爱的环境中,爱导致病,爱就是病,宝玉爱得深也病得深,爱得痛也病得痛。反过来说病就是爱,写宝玉的病,正是写宝玉的爱。


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宝玉”,写宝玉的心病更详尽也更富有写实性。紫鹃一句“你近来瞧他(黛玉)远着你还恐远不及呢”,宝玉便“魂魄失守,心无所知,随便坐在一块山石上出神……直呆了五六顿饭功夫”,以致雪雁认为“春天凡有残疾的人都犯病,敢是他犯了呆病了”,真是令人笑得酸酸的。接着,紫鹃说了“你妹妹回苏州家去”,宝玉的癔症发作得更加严重,到了“眼珠儿直直”,“口角边津液流出,皆不知觉”,掐了人中“也不觉疼”的丧失理智丧失感觉的地步。至诚如此,痴情如此,一往情深,一至于斯,着实令人泪下!这些精神状态、变态,确实比仅写常态更深入、也更强烈了一步。彼时彼地不知心理学与现代派为何物的曹氏能这样写,委是难能。


《红楼梦》中对宝玉用了不少“乖僻邪谬”“似傻如狂”“疯颠”“呆根子”“痴病”等语,他到底怎样疯痴即被认为精神状况不够正常呢?概括起来,不外两条。第一,他对于贾府生活的虚伪虚无败落乃至整个人生的消极面看得太深太透太远,悲之太深,不合时宜似亦不合庸人常理。第二,他对女孩子特别是林黛玉爱得太诚太实太有情,在一个没有爱情的世界上偏偏生活在而且是仅仅生活在爱情之中,更加不合时宜与不合常规。细说起来,这也确实是一个相对主义的难题。即使仅仅从精神病学临床诊断的意义上判别,究竟是谁傻、谁疯呢?如果贾宝玉爱了便是精神疾患,贾珍贾琏薛蟠贾蓉他们对爱情的态度对人生的态度以及李纨对爱情的“形如槁木,心如死灰”的态度,王夫人一见“绣春囊”便“泪如雨下”“颤声说话”的生理心理反应,难道能够算是精神正常吗?为什么包括我们今天的读者在内,没有人考虑旁人的痴狂,却只考虑宝玉的疯狂呢?正如美国女诗人爱米莉·狄金森有句云:


有许多疯狂是神圣的感受,


来自一双明澈的眼睛……


贾宝玉即一例也。


以上所说,基本上是指《红楼梦》中对宝玉的写实、即写法比较符合现实主义的规范的部分。但《红楼梦》表现贾宝玉的手段不仅于此,它还运用了许多非写实的手段,包括神秘、象征、荒诞、梦幻、暗示及其他虚写、曲笔、写意的手段。


首先最重要的当然是他脖子上的那块通灵宝玉。衔玉而生,这从产科医学的角度看无论如何是不可信的。但没有这块玉就不是宝玉。到高鹗续作中则干脆点出“宝玉者宝玉也”(第一百二十回),脖子上的物质的玉与人物贾宝玉互为对应乃至互相重合。


宝玉是象征,是一个奇特的神话故事。无材补天,枉入红尘,这样一个构思的滋味是体会不完,发挥不尽的。上面的“根子”是女娲氏,起初担负着补天重任,又锻炼通了灵性,这是相当牛皮的。“不堪入选,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又确实可悲。伟大的使命与卑琐的命运的矛盾,本来可能有的辉煌崇高的位置与终于一无位置二无用场的矛盾,这是十分窝心的。曹雪芹在这里已经流露出,贾宝玉是一个被废置了、被埋没了、被浪费了的“无材的补天之材”,只有中国人才有这样辩证的幻想!但是请注意,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之数,已经注定了会有一块石头被女娲氏淘汰,叫作“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只单单剩了一块未用”(第一回),谁知道这一块为什么“单单剩下”了呢?谁知道是偶然还是冤情使“这一块”的命运如此“不济”呢?偏偏此石“静极思动”,“凡心已炽”,“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然后到“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体验经历了一番,成就了《石头记》即《红楼梦》。石而玉,玉而人,石而玉而人而书。这是《红楼梦》的发生学,又是贾宝玉的发生学。贾宝玉来自宝玉,宝玉来自石头,即来自荒漠无稽的大自然。《红楼梦》来自贾宝玉即玉即石的一段有血有泪而又无影无踪的经历。呜呼宝玉!呜呼人生!呜呼文学!呜呼红楼一梦!这个发生过程又讲得通又讲不通,又荒唐(叫作“满纸荒唐言”嘛!)又悲凉,又似有深意又终于自相矛盾。二位仙师一僧一道劝石头“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但最终石头还是去了,携回了自己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而“陈迹故事”却又令“世人换新眼目”,“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如此说来,“石兄”不是还是“去得好”吗,不然,何以消愁,何以供酒?“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雪芹对个中滋味还是自负甚高的啊!


石头的大环境则是大荒山无稽崖,从大荒无稽处来,回到大荒无稽处去。这是从物质(无生命的、无所不包的、无始无终的)来到物质去吗?这不是有点唯物了吗!这是从幻想(大荒无稽的形象不是具体可触的,而是概括于心智的)来到幻想去吗?这不是“唯心”了吗?小小的贾宝玉的发生与归宿,不是已经引起了“念大荒之无稽,独怆然而涕下”的哲理情思了吗?


石与玉的故事还不仅限于铺陈或者猜测贾宝玉的发生与归宿,不仅限于成为宝玉的一个对应物、一个象征,不仅限于表达宝玉无材补天——不能成就大事业的愧怍与怨嗟。通灵宝玉与宝玉同时进入了红尘,进入了大观园,成了《红楼梦》小说特别是贾宝玉故事的一个贯彻始终的道具,一个具体的情节因素,一种提示,一种富有神秘与超验意味的、宿命的、不可解的征兆、预兆。全书有许多章回写示玉、摔玉、丢玉、寻玉、送玉、得玉、以玉治癒,与宝玉的爱情、健康、家道关系密切。贾母王夫人袭人,都明确此玉是宝玉的命根子,特别是袭人,照顾此玉尽心尽力,唯精唯细,无怪乎某些“索隐派”红学家判断此玉是皇帝玉玺的象征。从北静王到张道士,都对此玉毕恭毕敬,似乎此玉是宝玉的高贵不凡的象征,将这个“稀罕物”视为“灵验”的“宝贝”,“极口称奇道异”(第十四、十五回)。宝钗对此玉则暗感兴趣,明则回避,当然是因为这块玉与她的金锁恰好匹配,天成一对,命定一双。黛玉因此块玉而生出多少嫉妒、怀疑、愤懑、不平、自伤,这块玉是黛玉心头的一个阴影一块病,是高悬在宝黛爱情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值得注意的倒是宝玉本人,对这个玉即这个旁人眼中的“命根子”的“劳什子”,似乎并无兴趣,对丢玉的反应最为冷漠,甚至于不止一次摔玉砸玉,摆之脱之而后快。


后来的摔玉砸玉容易理解,因为黛玉的心病自然便成了宝玉的心病。较难理解的是第三回“林黛玉抛父进京都”,黛玉初次与宝玉见面。宝玉听说黛玉没有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其后贾母胡乱编了瞎话哄之,“宝玉听如此说,想一想大有情理,也就不生别论了”。如此这般,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摔得突兀,止得平淡,有深意乎?无深意乎?


我们或者可以解释为这是宝玉与姐姐妹妹们的认同。宝玉摔玉时“满面泪痕泣道”:“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宝玉特别愿意以林黛玉为自己的准星,因为他一见面便为林妹妹的“神仙似的”美丽聪慧而倾倒,他说:“如今来了这们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这确是一条不合逻辑但不乏真情与动人的效果的道理。


我们或者可以解释为这是宝黛相会瞬间的爱的冲击波所引起的宝玉的一种兴奋、紧张、激动、狂喜的心情的表现。一种莫名的冲击使宝玉不能自恃,使宝玉大脑皮质的抑制机制失灵。正如古今中外的许多堕入情网的少男少女在初会时会说出一些傻话,做出一些傻事,至少目的在于吸引对方的注意一样。


我们或者可以解释为这比喻着宝玉对自己的特殊境遇自己享受到的特殊“优待”的不满。稀罕,称奇道怪,也许能给旁观者以某种刺激,对于本人来说,则很可能是一种折磨一种负担。熊猫有知,未必会满意自己的命运。我们的电影明星受到崇拜者、记者包围的时候,不也有大发脾气的么?遇到这种时候他或者她宁愿意生活得更凡俗一点。何况影影绰绰地,“有玉”与“无玉”的区别在阻隔着他与姐姐妹妹们以至与所有的人们的交流与认同,衔玉而生带给他的是一种不祥的预感呢。


再信马由缰地“胡抡”一下,也许甚至有人可以从弗洛依德的学说来解释宝玉的摔玉,在姐姐妹妹面前,宝玉无条件地认同,他感到了自己的“稀罕物”的多余,欲除之而后快,终又知道除也除不去,便“不生别论”了。


也许还可以洋洋洒洒地分析出更多的似是而非的道理。但不论讲出多少玄妙生花的道理,还是不能尽兴,不能穷尽这一次摔玉的逻辑与含意。而且,这次摔玉的文字描写的魅力恰恰不在于讲得出的这些道理,而在于那讲不出的、非语言、非逻辑、非道理的那些道理。这里,非写实的写法传达出来的是宝黛爱情与宝玉性格的一种神秘的、超验的、非现实的、形而上的喜悦与痛苦,是一个永远的谜,是人——命运——爱情——文学的不可穷尽、不可穷究的性质。


玉的故事贯彻始终。金玉良姻的合理性、天成性一直危胁着宝黛的苦苦相爱相知。贾宝玉甚至在睡梦中也要与金玉姻缘说进行苦苦的争斗(第三十六回)。不但有了宝钗的金锁而且有了湘云的金麒麟。不但有了湘云的金麒麟而且有了张道士赠给宝玉的相似而更大的金麒麟。简直都乱乎了,原来命运的安排也是这样的一笔糊涂账,这样的一场混战!而唯独黛玉一无所有!无玉的缺陷与他们的爱共生!


黛玉有的只是眼泪。于是这里出现了另一个神话——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神话,爱情以“还泪”为主要的内涵,怎能不是“冤业”,不是“风月债”!而这又是一个何等稀奇、优美、悲哀的神话!把宝黛爱情的深挚与痛苦从此生溯到彼生,从这个世界溯到彼个世界,何此爱之绵延悠长永恒缠绕也!不论后世学人对高鹗续作有多少辨证(不是辩证法的辩证)与批评,“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这一回目仍然是贴切工整、感人肺腑、催人泪下!


太虚境也可以从神话的角度理解。梦幻是神话与现实之间的桥梁,心理描写既可以说是写实的又可以说是非写实的,一段时间一些同志把心理学视作唯心主义并非全然凭空定罪。心理描写走一步就会进入潜意识、梦幻,再走一步就是神话了。贾宝玉之外还有一个甄宝玉,活似贾宝玉的另一个“我”,活似镜中的贾宝玉的映象。宝玉是对着镜子睡午觉时“看”到了与自己一模一样、却又不认识自己不接受自己并称自己为“臭小厮”的甄宝玉及其一家的(第五十六回)。这算作一种心理活动、一种梦幻、一种自我与自我的相分离与相映照吗!抑或这只是一种借喻、一种假定、一种曲笔,借以表达作者对宝玉这个人物又怀念又抱怨又辩护又嘲弄又抚爱又叹息的复杂态度,借以突出作者的“假做真时真亦假”的玄学主题吗?谁能说得清呢?一个“假”宝玉一个“真”宝玉,谁假谁真?谁是谁的镜子?还是两个镜子互相照耀?那又要照出多少真真假假的镜子的“长廊”来!


与对待别的人物不同,《红楼梦》中对宝玉直接发出的议论最多,许多议论带有贬意:“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袴与膏粱,莫效此儿行状”(第三回);“粉渍脂痕污宝光,绮栊昼夜困鸳鸯”“只因他如今被声色货利所迷,故不灵验了”(第二十五回);“原来那宝玉自幼生成有一种下流痴病”(第二十九回);“袭人深知宝玉性情古怪,听见奉承吉利话又厌虚而不实,听了这些尽情实话又生悲感”(第三十六回);“宝钗笑道:‘你(宝玉)的号早有了,“无事忙”三字恰当得很’……‘天下难得的是富贵,又难得的是闲散,这两样再不能兼有了,不想你兼有了,就叫你“富贵闲人”也罢了’”(第三十七回);“独宝玉是个迂阔呆公子的性情”(第五十六回);“也没见我们这呆子听了风就是雨”(第五十七回);“宝玉为人不管青红皂白爱兜揽事情……给他个炭篓子戴上,什么事他不应承……将来若大事也如此,如何治人”(第六十一回)……如此等等,固不能说书中这样写便把宝玉贬了个体无完肤,作者认为宝玉一无可取,但也不能说这些全是反话或是明贬实褒,像有的论者这样认定的。盖曹雪芹是从“二重组合”的观点来看宝玉的性格特征的,书一开始“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贾雨村就发表了一大通应运应劫、秀气邪气二重组合形成非仁非恶非“万万人”之平庸的特殊性格的大道理。大道理并不高明,作者对宝玉这个人物的辩证态度、矛盾态度却是表达出来了。


是的,作者对宝玉这个人物的态度是不同的,更真切更责备,更忏悔更留恋,更原谅(如“淫”的问题)更挑剔。“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这种态度和这种语言当然是自己对自己的反思,是忏悔录的语言,也是自我追悼——悼红轩嘛——的挽歌语言。正是在宝玉身上,作者寄托了更多的自怨自嗟、自思自叹,带有更多的自况(不是指具体情节而是指总的思想、感情、命运和调子)性质,这应该是无疑的。


现在,我们可以做出如下的简单结语:


第一,作为“纨袴”“膏粱”“富贵闲人”,贾宝玉的基本表现、言行记录、档案材料(如果我们为他建立一个档案的话)并未超出正在没落的贵族公子哥儿的范畴。对君对父对祖宗对长上,他或有感情上的隔膜直至格格不入,但并无叛逆忤逆言行。不但不叛逆忤逆,他是知忠知孝知悌知礼的,他是恭敬并且维护君父长上的。他批评“文死谏、武死战”的前提是维护并且比赴死的文武更加维护朝廷君王的名誉与安全。他虽然见了贾政像老鼠见了猫,但他从未反驳或背后“自由主义”地说过贾政一个不字。在贾母、王夫人、凤姐面前他是乖觉的。在贾琏贾珍贾蓉薛蟠冯紫英秦钟等人直到贾环面前,他也是随和的。乃至在奶妈、姐姐妹妹直到大丫头小丫头脾气好的丫头脾气不好的丫头“教育”他的丫头(如袭人)随他闹的丫头(如芳官)及众小厮老厮面前,他也是到处讨好、从不得罪人的。也许性格内涵根本不同,但是综观《红楼梦》,薛宝钗、李纨、宝玉、平儿都是最不得罪人的。也许薛、平是有心计的,李靠的是寡妇事业的苦行与槁木死灰的苦功,而贾宝玉无心抓关系学却得到了关系学的三昧与实效,实际就更高明,叫作高出一筹。无论如何贾宝玉的形象总体算不上叛逆。


当然,贾宝玉思想感情上有一些与封建价值观格格不入的东西。但是首先,当时封建价值观已经崩落,已经丧失了实在的规范性与崇高性,已经当不得真。封建社会权力与财富的高度集中,导致了责任的高度集中,导致了普遍性的责任感淡漠,而失去责任感本身便意味着失去道德约束与道德力量。与封建正统的价值观格格不入,不独宝玉如此。其次,儒道互补也好,修庙敬佛也好,色即是空好就是了也好,都是封建正统所能容忍、所赖以调剂补充的东西。相反相成,互异互补,中国人是最懂这种辩证关系的。中国人所以能够保守,恰恰是因为能够灵活。“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独善兼济之辨为某些可以容忍的非正统非儒学的思潮开了口子,留了地盘,大观园中设立了尼姑庵,在买来了各种设备、“戏子”的同时,“采访聘买的十个小尼姑、小道姑都有了,连新作的二十分道袍都有了”,封建社会的精神生活即使是贫乏的,也仍然有自己的变异回旋的余地。妙玉、老尼、张道士(还有智能儿呢)可以点缀园内外,《南华经》《金刚经》也可以点缀公子小姐直至老爷太太。贾敬一心修道出家炼丹,脱离封建正统方面比宝玉决绝得多,但很难算是叛逆,甚至算异端也勉强。宝玉所为,又算得了什么?


由此可见,贾宝玉这个人物算不上叛逆异端,曹雪芹本人也算不上叛逆异端,从政治的、实践的观点看,贾宝玉、曹雪芹毋宁说都是顺民,都是听话的,至少是无害的。


但贾宝玉这个文学典型、文学标本的展现,它的客观意义具有某些挑战性和突破性。一、他不能纳入中国古典文学人物塑造上的忠奸正邪善恶模式,从而有可能对之进行更多取向的包括反封建的分析评论。二、不论曹雪芹怎样啰嗦,贾宝玉的人物形象仍然缺少教化即模范的或反面教员的意义。三、宝玉生活在贾府的腐败没落的过程中并对此充满预感,这是其他书上没有写过的一种悲凉。这种笔触带有某种否定乃至批评的意味。四、宝玉率性而为的结果是碰壁与一事无成,客观上展现了人性本身的非封建非正统性质,客观上提供了进行反封建抨击封建的好例证。五、对于贾宝玉的塑造,衔玉而生啊,石头啊,中魔啊,发疯啊,喜欢脂粉啊,等等,都与一切其他古典小说不同,更富有“满纸”“言”的“荒唐”性质。创作方法上也有突破。


第二,贾宝玉的性格丰富,说不胜说,但勉强总括之可以说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多爱多情多忧思,一个是无用无事无信念。与同书其他人物相比,宝玉最自然最自由最本色,而且,几乎说不上他品行上特别是私德上有什么恶的方面,他甚至可以算得上“除了两个石狮子都不干净”的贾府中的天使,其品行不但比琏、珍、蓉、环之辈好,也比钗、黛、探、迎、惜、袭、晴等人好。宝钗城府,黛玉狭窄,探春谋略,迎春懦弱,惜春冷漠,袭人奸佞,晴雯骄躁,哪个也比不上宝玉。因而至今读之我们仍然觉得他是可爱的,虽然不妨时而又是可笑可叹。宝玉的那些广博而又彻骨的感情体验,不能不说是真人生真感情真体验。宝玉这一辈子活得不冤。


另一方面,贾宝玉又是彻底的寄生虫、废物。贾母自称老废物或有自谦,贾宝玉却确是一个小废物。不论从历史的、社会的、家族的角度看,从实践的、行动的、实用的观点看,贾宝玉一无用处。他不会劳动也不会剥削。他不会赚钱也不会用钱。不会创业、不会守业,甚至也不会弄权仗势逞威风。他不能真正行善也不能做恶。他不懂事业、不管家业、不需要也不思虑职业又决不治学。他能写几首诗却绝非追求文学。他干脆没有什么追求没有什么信念,不相信任何说教却又拿不出自己的一套取代。说他全无信念因而得过且过玩世不恭及时行乐吧,他又博爱多劳(鲁迅语)烦恼众多无事而忙纠缠不休。他身上毫无男子汉气。在历史上社会上家业中他实际上没有位置不是角色。他没有任何人生的使命。


因此,总的来说,贾宝玉是一个消极的形象,悲剧的形象。他也是一种“多余的人”而与旧俄罗斯的多余人不同。他也是一种“局外人”“逍遥派”而与加缪的局外人与我们的“文革”中的“逍遥派”不同。他也是一种忙忙叨叨的孤独者、智慧苦果的咀嚼者,而与例如易卜生笔下的人物不同。他也是一种能言语而不能行动的人而与罗亭不同。他甚至也是一种唐吉诃德(如他的祭金钏、探晴雯的壮举与对龄官的爱慕)当然与塞万提斯笔下的毛驴骑士不同,并兼有不同于未庄的阿Q的阿Q味道。他多少有些性变态却又与当今的同性恋者有同有不同。他是一个殉情者但与一切鸳鸯蝴蝶的殉情者不同当然也与少年维特不同。总之这是一个独特的中国的文学典型,是一个既不离奇更不一般的独特角色。


第三,贾宝玉是民族的、历史的、社会的、阶级的与文化的产物,是一个非常具体非常真实的人,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一个人世的人。他是他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与个人的生活环境——大观园的产物。他的一言一行一举手一投足都洋溢着流露着民族的味儿,封建末世没落公子哥儿的味儿,中华文化中华艺文的味儿,他始终没有跳出也不可能跳出他的时代他的民族他的种姓他的家庭圈子。但他似乎又多了几分超脱,向往超脱,向往出世,来自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去向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自然之子,石头之变,“天不拘兮地不羁,心头无喜亦无悲”(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后和尚捧玉而做的赞语)。在这个活生生的现实主义的文学典型身上,多了一种大自然的、原生的、超经验的、普泛的即与人类与生命俱来俱存的忧乐情思。这样,他是社会的阶级的典型却又是自然的人性的典型;他是民族的文化的典型却又是人类的生命的典型;他是现实主义的典型却不无超现实的色彩。尤其是他脖子上的那块玉的来历与身份始终使之与众不同,与现实人物有所不同,使之亦人亦石亦玉亦僧亦道亦神(瑛)亦仙(警幻),对他研究起来既困难又有趣。


第四,我们需要的是对贾宝玉这一形象乃至对《红楼梦》全书进行更加全方位的研究,特别是社会学、心理学与文化学的研究,需要进行现实主义的文学的与象征的、神话的、符号学的研究;需要全面考虑贾宝玉的生动性与丰富性,需要从贾宝玉的实际、实在出发,知其人而论其事,需要把他吃得更透更准,更如实,更有虚。


呜呼,评红者多矣,评宝玉者亦多矣,而《红楼梦》评不完,贾宝玉评不完。贾宝玉不是一个思想的形象、概念的形象,而是一个感情的形象、心灵的形象。用思想概念追踪解说评议感情与心灵,十分不易。形象大于思想乎?这也要看是怎样的思想与怎样的形象。贾宝玉大于贾宝玉论包括笔者这篇“论”,这倒是无需论证的事实。二百几十年前的贾宝玉的生动丰富的形象摆在这里,评者(包括笔者)就找不到与之相称的生动与丰富的思想——议论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更进步、更崇高、更广博一些,更不带先入为主的见解地去理解他、体会他、分析他、“审判”他吗?难道我们不能从这一文学人物典型身上获得更多的感慨、体味与更加“聪明灵秀”得多与恢宏宽阔得多的启示吗?


(《红楼梦学刊》1990年第2辑)


[1] 本文中出自《红楼梦》的引文,均据1985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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