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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地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利益配置是乡村建设的关键,而利益配置包括国家资源的配置、地方政府的支持、村民投入和收益、企业投入和收益、村干部的追求和获得,乃至社会组织的追求和实现等。这里所谓的利益不限于狭义的收益,还包括其他方面的获得和实现。正如前文所提及的,有不少村支书或主任本来就是成功的企业老板,其收入和财富足够覆盖他及家人乃至家族消费,但是他们却愿意出来当村干部,而且他还要把可以用来赚钱的时间花在乡村管理和建设上。然而,深入挖掘背后的原因会发现,他们是有自己的“利益”追求的:有些人是为了追求社会地位,在不能直接进入公务员序列的情况下当村干部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在村干部位置上为村民和村庄做了许多好事,赢得村民和政府的表彰,就能在金钱之外找到体现他们人生价值的空间和机会;也有一些企业老板回村当书记或主任是有具体的利益追求的,比如可以优先了解政府的一些新政策,有利于其企业或生意,这种利益追求是否会影响乡村建设,关键还在于村支书如何平衡自身利益与其他主体利益的问题;还有些人加入村支书行列,追求的是道德体验,例如,他们之所以全身心投入村庄建设事业,是为了能有“善报”,虽然这样的理由似乎有点不合时宜,但是他们就是这样想的,而且对村庄建设也有一定的帮助。这里之所以重点关注村支书,是因为村支书的角色在乡村建设中特别重要,而驱使村支书在乡村建设中积极行动的不是其他,正是他们的“利益”诉求。对其他主体也是如此。归根结底,乡村建设需要多元利益链接、分享,如果只是满足单方面的利益追求, 乡村建设注定难以成功。这样的案例也不少, 比如,有些乡村建设仅仅靠政府来投入、执行,有些乡村全靠企业来建设,有些乡村则依靠一些专家学者来谋划,等等,他们都把村民撇在一边, 不考虑村民的所思所想以及利益追求,结果造成“上动下不动”、村民冷眼旁观的尴尬局面。在各方利益中,村民的利益是第一位的,但这并不是忽视其他主体的利益追求,只有参与乡村建设的所有主体都能找到自己的利益位置,才能保证乡村建设实现可持续。
四、讨论:乡村建设的路在何方
百年乡村建设进入新时代。这个新时代在乡村建设上表现为:国家越来越重视乡村建设,构筑了乡村建设制度,形成了乡村建设的政策体系,将越来越多的资源投入乡村建设中;社会对乡村建设有越来越多的需求,特别是城市居民生活价值观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对乡村、自然、传统文化有了一种新的需求;在这个背景下,乡村建设的价值越来越凸显,也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动源,由此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乡村;科技发展尤其是网络乃至相应的机制(如电商等)改变了过去的城乡关系、人与人关系、空间关系等。乡村建设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呈现和激发的,由此回应了新时代的变化和发展。近年来,乡村建设确实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各地对乡村建设提出了很多设想,设计了各种项目,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和示范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示范镇、生态文明示范村和示范镇等。获得示范称号的村镇,会得到政府的奖励或补助。在这样的政策激励下,各地涌现出各种各样的乡村建设做法。总体来看,乡村的发展和变化相当明显: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具有普遍性,出现了一些成功的乡村建设案例,也形成了一些可以推广的经验。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乡村建设并没有明显地扭转城乡关系的不平衡和不协调,特别是还不能阻挡村庄人口流失。这里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据笔者观察,至少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讨论。第一,乡村建设并不是短期内的事情,是需要长期努力去践行的事业,一方面,乡村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另一方面,百年乡建已经展现了乡建的艰巨性。第二,地方政府在乡村建设的投入上不足以满足国家赋予乡建使命的要求。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只按照国家规定的土地收入净增部分的不少于5%的比例投入乡村建设, 这个比例很有限,因此地方政府只能在有限的几个点上投入,推出一些乡村建设样板。第三,乡村建设面临旧体制的限制和新体制的缺乏,不能有效整合潜在的可用资源。国家在一些地方开始试点存量的建设用地资源在县域范围内进行流转和交易,但是绝大多数地方还没有推行,现有的体制和政策不能充分开发出农村建设用地的价值,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乡村建设;与此同时,相关的闲置住宅也不能实现有效的交易和增值;生态资源的开发和使用受到明显的限制;等等。第四,乡村之所以留不住人,特别是中青年,除了缺乏好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乡村公共服务资源稀缺。例如,教育就是这样的稀缺资源,经历了多轮撤点并校后,教育资源已经开始向小城镇集中,但是小城镇难以吸引优秀教师,于是促使有经济条件的中青年村民为了子女教育,选择迁往县城和中心城镇。学校对于村庄来说,不仅有教育功能,而且有文化功能, 可以说是村庄的现代文化之魂,没有了学校,村庄 就会失去生机和活力。
上述这些问题是未来的乡村建设需要着重解决的。乡村建设的未来将会是怎样呢?目前还很难找到明确和具体的答案。当然,乡村并不会消失,至少在未来可预期的时间内,这一点是确定的,因为人类需要乡村,乡村也会为人类提供发展和生活的空间,在中国也是一样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村庄都会保留下来,预计会有少数村庄消失,特别是少数自然村,事实上目前已经出现村庄消失的现象。总体来说,乡村的产业形态、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都会发生明显变化,未来乡村不可能继续保持现有的形态,也不可能按照城市形态演变,而是会融合城乡、现代与传统乃至后现代化要素,构筑新的乡村形态。浙江省目前正在推进未来乡村建设,融入了很多科技和城市要素,但是很难找到明确的乡村形态,因为未来的很多要素和条件都不是我们现在所能掌控的。如果大胆预测,我们可以基于乡村现状,对未来乡村的产业形态、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作如下粗陋的想象。首先,农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势在必行,新的乡村产业形态正在酝酿、形成之中。目前,农业劳动力正在老化,青壮年不愿从事农业的现象相当普遍,在此情况下,各地都在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以及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业产业化越来越明显。但是,这并不等于以家庭农业为代表的小农会消失,他们会进行创新和转型。另外,科技进入农业,随之而来的是经营农业、服务型农业等新的农业形态,农业与工业的融合、农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农业与工业及服务业的融合则成为新的乡村产业形态。其次,与新产业形态相伴的是新的社会形态,新的乡村职业群体开始出现,如家庭农场主、农村新型职业经理人、新乡村企业家、乡村经营者、新农村专业技术人才、乡村管理者等,他们主导着乡村社会变迁,与此相应,还出现了一批新的乡村务工者,包括农业工人、企业工人、散工临工,以及一批来自城市的消费者等。最后,新的乡村社会群体正在改变乡村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乡村产业协会、新集体经济组织等不断增长,新的农村文化形态也在孕育中,村民的劳动文化、休闲文化、养老文化及家庭文化都发生了新变化。因此,乡村建设一方面需要顺应乡村产业、社会、文化三种形态的变化态势,促进新形态的发展,另一方面也需要有效应对新形态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转自:《学术前沿》杂志2022年8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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