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晨:全人类共同价值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基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15 次 更新时间:2022-05-24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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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春晨  


提要:全人类共同价值在承认世界文化和文明多样性以及承认不同民族、不同地域和不同国家的人们存在不同价值观的基础之上,追求全人类价值的最大同心圆和最大公约数。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层文化结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在全球层面形成价值共识和伦理共识。全人类共同价值蕴含了世界各个民族和国家在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和共同发展领域的公共善,是全球化时代重构国际社会互动规则和交往秩序的伦理遵循,代表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的伦理愿景。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了伦理基础,其中和平与发展表达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存伦理共识,公平与正义倡导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内达成新型国际关系伦理共识,民主与自由展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伦理共识。

【关键词】全人类共同价值   人类命运共同体   伦理基础   伦理共识


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在出席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明确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这是习近平首次在重要的国际场合提出“全人类共同价值”。从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到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从与俄罗斯总统普京视频会晤到与法国总统马克龙、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出席视频峰会……习近平近年来在诸多重要场合都曾谈论“全人类共同价值”,并一再表明中方对这一共同价值观的看法及态度。此后,习近平在多个场合论及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内涵和外延,表明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坚守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的态度和主张。全人类共同价值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基础,为全球治理和人类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价值支撑。

一、多元文化时代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在一个由多元文化组成的世界中,不同民族和共同体对应该做什么事,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去做,怎么做是善、怎么做是恶,怎么做是对、怎么做是错,怎么做是好、怎么做是坏,以及为什么做和由谁来做等方面所存在的差异和分歧,反映了不同民族和共同体在价值观念及道德行为准则上的差异和分歧。尽管存在着文化和价值观的差异和分歧,但是,我们在认识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问题时,必须避免两种相互对立且过于简单化的观点:“一种是把文化看作同质的,从而看不到差异和冲突;另一种观点认为文化从本质上讲是碎片化的,从而对我们大家创造个人或群体的混合、汇合和综合时使用的方式不加考虑。”不同民族和共同体的文化及价值观不可能是完全同质的,在承认差异和分歧的基础上,应考虑不同文化及价值观之间交流和汇合的可能性与现实性。

差异性是多元文化和价值观的一种特性,但并不是其唯一的特性,文化及价值观的差异性与文化及价值观的共享性并不冲突。这是因为“不同的文化各有自己的模式和特征,但这些模式不是僵化不变的,而是活性的,因环境而改变的,最终必须服从人的需要和满足交流的目的。文化有助于形成共享的意义和协调的行动,亦如任何一种资源都可能为完成某项任务提供方便”。共享性是多元文化及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特性,文化是人们用来进行交流的精神媒介。既然是人与人、共同体与共同体、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相互进行文化交流,就必然包含着可以共享的文化成分和因子,如果两种以上的文化之间没有丝毫可以共享的内容,文化交流也就无法进行。文化是服务于人的,因此,无论各种文化之间的差异性有多大,从作为人所具有的共性角度看,不同文化和价值观最终都能够或多或少地实现某种程度上的共享。在这个意义上,“多元文化是指各民族文化通过交流、融合、互渗和互补,不断突破本民族文化模式的局限性而走向世界,不断超越本民族文化的国界并在人类的评判和取舍中获得文化的认同,不断将本民族文化区域的资源转化为人类共享、共有的资源”。文化存在的价值在于使人们的生活更美好、更幸福,减少世界上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不必要的冲突。“意识到不同世界间的对话与互动的必要性并意识到其现实性,是将文化定义为一种有生命力的现象,一种能使‘共同生活’更为美好、减少冲突、甚至是推动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实现从文化到跨文化的一个心理过渡。”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越来越高,意味着不同文化及价值观之间更多地应该选择理性与和平的交流方式,而不是恶意的冲突。尊重和维护文化的多样性,只是文化间交流和讨论的起点,而不是终点。对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文化发展来说,秉持包容性的文化发展观既是一种政治立场,也是一种文化战略。

当今世界,“全球化使在场和缺场纠缠在一起,让远距离的社会事件和社会关系与地方性场景交织在一起”。虽然存在着多种多样的人类文化和文明形态,但由于全球化和现代性的推动,“在一个文化相互作用加剧的时代,全球的文化播散和迁移渗透进了国家文化疆域内,通过地域阻隔以维持文化纯洁性的做法越来越站不住脚了,越来越不符合时代潮流了”。虽然每一种文明都是独特的,但多姿多彩的不同文明之间又存在着共性,有着共同的价值认同和价值追求。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人类普遍交往的有效建立,“人们的世界历史性的而不是地域性的存在同时已经是经验的存在了”,“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的普遍的个人所代替”。世界历史合规律的发展对不同文化和文明之间“涵化”的巨大影响,是地域阻隔不了的。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伴随着人类文化和文明交流的不断加深,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处时代,就已逐渐形成了打破各民族文化隔绝性的“世界文学”。到了全球化发展的新时代,全人类共同价值形成的条件亦已具备。“今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量子卫星、人工智能迅猛发展,人类生活的关联前所未有,同时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数量之多、规模之大、程度之深也前所未有。世界各国人民前途命运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此基础上,各国人民逐渐认识到人类命运的相互关联和休戚与共,全球的发展需要“共同性原则”,而全人类共同价值正是为了适应这样的需要而产生的。

全人类共同价值所表征的是具有公共性特征、能够被全世界人民共享的价值。全人类共同价值立足历史唯物主义,以承认人类多元文化共存和文明的多样性为基础。文化多元性和文明多样性是世界精神领域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的无限魅力所在。全人类共同价值主张多元文化和价值观既存在差异性,又具有共享性,认为人类的文明样式没有高低优劣之分,不同的文明形态能够也应该交流和互鉴。不论是中华文化和文明,还是世界上其他样式的文化和文明,都属于全人类文化创造和文明发展的成果。各种人类文化和文明在价值意义上是平等的,它们各有千秋。虽然这些文化和文明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因为每一种文化和文明都是独特的存在。因此,一切文明成果都值得尊重和珍惜。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化因互鉴而丰富。习近平提出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与西方社会主张的“普世价值”的本质区别在于,它不是将某一种民族文明形态的价值或某几个国家和人民的价值作为“普世的”或“普适的”价值观强加给其他民族、国家和人民,而是集合了全人类民族、国家和人民的多样价值的异中之同,是求同存异的结果,是在承认世界文化和文明多样性,承认不同民族、不同地域和不同国家的人们存在着不同价值观的基础之上,追求全人类价值的最大同心圆和最大公约数。全人类共同价值倡导全世界人民以宽广的胸怀理解不同文明环境下的价值内涵,尊重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人民对文化与价值实现路径的各自探索。

二、全人类共同价值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联系

在全人类共同价值这个概念中,所谓“共同”,“指的是人人有份或人人参与,大家分享和人同此心”。西方社会的普世主义价值信念“断定全世界人民都应当信奉西方的价值观、体制和文化,因为它们包含了人类最高级、最进步、最自由、最理性、最现代和最文明的思想”,这是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在价值观上的突出反映。与“普世”诉诸先验律令这一逻辑概念不同的是,“共同”是现实的政治概念。政治是一个通过协商和对话做出决定的生活领域,因此“共同”植根于人类的生活经验,人们在经验中发现和选择了“共同”,比如各种人群共同体就是人类自身的发现和选择。“共同”的外延是不断扩展的,正如儒家所倡导的仁爱伦理的扩展,由血缘亲情关系推向朋友关系再推向普天下的所有人。建立在“共同”之上的价值,就是为生活在不同共同体之中的人们所分享的那些价值,它们是人类多元价值的组成部分,同时又体现着一定范围的普遍适用性。对这些带有普遍适用性的共同价值,尽管在不同的文化环境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下也许会有不同的理解和实践,但由于它们内在地蕴含了人类基本的道德追求和道德理想,因此,它们对人类社会构建合理的伦理秩序和良善的道德生活是普遍有益的。

在共同价值之前加上“全人类”的定语,意在表明这些共同价值覆盖面的广泛性,即它们具有最大范围的适用性。“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既是全人类共同价值,也是当代国际社会普遍承认的价值观,是引导人类社会发展方向的理念,全人类都认可、分享并为实现这些共同价值而努力。全人类共同价值不同于西方社会所推崇的所谓“普世价值”,它尊重各个文明形态的文化个性,而“普世价值”则把西方发达国家的价值观个性解释为整个人类文明和价值观共性,试图替代或取消其他文明形态在价值观上的个性。全人类共同价值主张不同文化和文明形态的包容并蓄,反对把某种文化和文明形态或某种价值观说成全人类的“普世价值”,反对排斥或贬低其他文化和文明形态。在全人类共同价值面前,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是平等的主体,都有着自主行动的权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必须有上述的这些共同价值作为伦理基础和文化支撑,不同国家和民族都在这些共同价值的指导下建设符合基本人权要求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发展模式,从而培育有助于道德权利自由伸张和发展的生活方式。

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设定和确立了文化前提。作为全球治理及国际社会交往发展的新理念与新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赞同和支持,在联合国的多项决议和文件中出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字眼。这一现象表明,由中国倡议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新共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符合正在进行的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方向,契合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对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预期,从而在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强大的感召力。人类命运共同体从理念式的倡议到被国际社会认同,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促使这一进展的关键与习近平提出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密切相关,因为全人类共同价值展示了完全不同于“普世价值”的普遍性新形态,并以此作为全球化时代联结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纽带。如何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落实到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的具体实践之中,已成为全世界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深层文化结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在全球形成价值共识和伦理共识。中国提出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为主要内容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试图为全球形成价值共识和伦理共识提供一种可行方案,向国际社会贡献中国人民的思想智慧,彰显了中国对人类前途和命运高度负责的大国态度,让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充分感受到了中国人民的伦理情怀与道义担当,展现了中华民族在全球化时代的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如何围绕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全球性的崭新共同事业,不仅需要中国对国际社会做出更多努力,而且需要全世界人民的协同合作。

全人类共同价值指明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努力方向。从自然特性上说,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供给人类生存的自然共同体;从社会特性上说,人类命运共同体又是一个各民族各国家团结合作的文化共同体。在价值维度上,人类命运共同体内的各个成员国应拥有共同价值观和基于共同价值观的伦理认同,各个成员国之间能够进行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领域直接的交往互动,并表现出彼此关怀的互惠共享和利他主义态度。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和平与发展、公平与正义和民主与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在全球化时代形成和发展的新型的普遍伦理原则,它们蕴含了世界各个民族和各个国家在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和共同发展等领域的公共善,是全球化时代重构国际社会互动规则和交往秩序的伦理遵循,代表了未来人类命运共同体发展的伦理愿景。在人类的世界历史进程中,在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交往基础上历史地和自然地形成的全人类价值观,打破了原有的西方文化中心主义以“普世价值”为核心的对国际社会互动规则和交往秩序的殖民统治和控制,以民族和国家之间现实的交往理性取代了原有的先验理性,并在打破的同时提出了建设性的方案,从非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支持世界各个民族、各个国家争取自身的需求和利益,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正和合理的方向发展。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目标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旨在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这些努力目标和方向正体现了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本质要求。

三、以全人类共同价值塑造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伦理共识

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了伦理基础。全球化时代,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关联性与共生性日益加大,形成了彼此需要和相互依存的紧密关系,而全人类共同价值就是处理国际社会普遍伦理关系的价值准则。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共处于同一个世界,荣辱与共。因此,全球化时代必然呼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意识,必须寻求解决那些决定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命运的诸多现实问题的共通之道。而寻求解决国际社会交往中诸多现实问题的共通之道的关键,是需要形成建立在全人类共同价值基础之上的全球伦理共识,并将其作为普遍性的行动指南。分析当代人类社会所面临的诸多全球性问题的原因,全球伦理共识的缺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少数国家和地区只关注自身利益的获取,将本国和本地区的利益最大化视为最高伦理目标,并将最大限度满足本国和本地区的利益、不顾全人类的整体利益的行为当作伦理上的善行,颠倒了善恶的价值判断标准。因此,遵照全人类共同价值,国际社会在涉及伦理和道德问题上形成共识,成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保障。

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和平与发展代表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存伦理共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关乎全球所有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和平是人民的永恒期望。和平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没有和平,发展就无从谈起。”和平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发展是人类生存的根本前提,和平与发展决定着人类文明的存续和进步。中国向全世界庄严承诺,始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习近平提出:“对待国家间存在的分歧和争端,要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以对话增互信,以对话解纷争,以对话促安全,不能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热衷于使用武力,不是强大的表现,而是道义贫乏、理念苍白的表现。只有基于道义、理念的安全,才是基础牢固、真正持久的安全。”为了实现人类的和平,各国必须承担各自的伦理责任。如果各国都只想享受和平,不愿意在维护和平的事业中履行道德义务,那么,和平将成为一句空话,和平的世界亦不复存在,人类社会的生存伦理共识就是空中楼阁。和平事关人类能否生存,而发展则关乎人类生存的质量高低与好坏。人类的生存和希望寄托于发展,人类的尊严和权利只有在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得以体现。“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冲突的根源。唯有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唯有发展,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当代世界一些国家越来越富裕,另一些国家则处于长期贫穷落后的状态,国与国之间的贫富差别越来越大,这样的发展局面是不可持续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面向未来的事业,在解决世界各国贫富差别的问题上,既应尊重不同国家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又需要各国形成合力、相互帮助,根据各国的实际能力分担发展责任。比如,中国坚持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既发展自己,又以自身的发展为世界提供机遇。

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公平与正义倡导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内达成新型国际关系伦理共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国际关系领域就是反对冷战思维与零和博弈,主张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和平相处,推动人类共同进步。全人类共同价值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全面深刻地把握了全球化时代国际关系伦理的精神实质,中国有责任自觉地、积极地维护国际关系领域的公平正义伦理环境。以公平与正义这一全人类共同价值为主导的新型国际关系伦理,其首要的全球共识是主权平等。“主权平等,是数百年来国与国规范彼此关系最重要的准则,也是联合国及所有机构、组织共同遵循的首要原则。主权平等,真谛在于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主权和尊严必须得到尊重,内政不容干涉,都有权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中国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以强凌弱。”新型国际关系伦理共识的第二个方面是致力于开展理解与沟通基础上的道德实践。国际社会在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时,需要彼此以理解与沟通的态度进行合作,坚持以国与国之间的多层次交往和多方面协商的方式解决困难和问题。在面对国际关系事务时,各国越是能把在理解与沟通基础之上的交往、协商与合作引向深入,就越能彰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国际关系伦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新型国际关系伦理共识的第三个方面是多边主义伦理。多边主义伦理反对单边主义、霸权主义,不认同一国优先,不接受单边行径,而是倡导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实践多边主义伦理,大国的协作至关重要。“在国际事务尤其是多边事务中,大国发挥着关键作用,承担着重大责任。因此,大国要有大国的担当,不应搞本国优先,而是要维护好各国的共同利益;不应热衷于划分势力范围,而是应努力保持世界的开放;不应相互对抗拆台,而是要携手维护世界的和平稳定。”

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民主与自由展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伦理共识。提出全人类共同价值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的,是共同解决各国及国际社会所面对的共同问题。那么,应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共同解决?民主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它是和平解决国际社会争端和矛盾的重要伦理准则。习近平指出:“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世界上的事情应该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垄断国际事务的想法是落后于时代的,垄断国际事务的行动也肯定是不能成功的。”人类历史发展证明,以制裁相威胁或诉诸武力的非民主方式,不仅无助于相关国际问题的解决,更有可能激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在整体国际社会环境并不安宁的今天,将民主与自由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凸显出来,就是为了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构建处理国际社会争端和矛盾的政治伦理共识。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野看自由的价值,就不能将自由仅仅视为个体行为不受干涉的消极性道德权利。作为处理国际争端和矛盾的自由伦理共识,贯穿于国际事务的伦理交往之中,体现为一种在国际政治经济活动和全球治理中的积极行动姿态。自由是国家之间彼此尊重和良性互动的政治伦理基础,一个国家拥有了行动的自由,意味着不受他国的政治经济钳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和文化模式。需要警惕的是,少数国家打着所谓“民主”“自由”的幌子,以推行“民主”“自由”价值的名义,肆意干涉别国内政。作为全人类共同价值的民主与自由是现代政治文明和政治伦理的重要内容,其在反对处理国际事务的泛民主化、绝对自由主义等错误做法的同时,维护每个国家的独立和尊严等权利,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和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世界美好未来。


原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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